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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江湖-第4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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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手下留情了,要不然的话呀,你早就已经内伤严重,吐血而死了。你看你的武功这么差劲,怎么能做剑三十的对手呀?我不玩了。”

    说到这里,她随手将剑抛在侍立在一旁的丫鬟菊香手里,也不知道是因为菊香的力气更是不济,还是因为刚才大小姐抛剑的力气大了些,小小的一把剑,一下子就把菊香压倒在地,咕咚,摔了一个跟头。大小姐摇了摇头,便学着男子的模样,用力一甩裙子的下摆,威风凛凛地坐下来,装模作样地摸了摸下巴,然后,从桌子上拿起一盘葡萄,当作大鱼大肉,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若有所思。然后,拿起香茗,当作大碗的烧酒,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啊了一下,一副江湖儿女很豪爽的样子。她的这副样子,实在不像是个千金大小姐,倒很像是赶大车,挑大粪的。

    丫鬟梅香将压在自己身上的那杆长枪扔到一边,好容易才站了起来,用袖子扑了扑身上的土,颤巍巍地走了过去,一脸苦色,道:“大小姐呀,你武功这么高强,做剑三十当然成了,可是,我梅香武功这么差劲,又怎么能做仇万千呢?假如仇万千像我这样,那剑三十也用不着跟他打三十次了。你说是不是?”

    大小姐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似的,连忙将嘴里的葡萄皮吐了出来,点了点头,道:“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呀,要找个真正的对手还真够难的,英雄无敌,无敌最寂寞呀,唉,无聊,真是无聊,我为什么会这么无聊呢,一定是我已经天下无敌了。”

    丫鬟一边揉着刚刚被大小姐打疼的肩膀,一边笑着道:“一定是这样的,我说大小姐呀,要是照这么下去的话,我看剑三十也不是你的对手了,可是,我听到老爷的那些江湖朋友说,其实剑三十也并不是像你说的那么威风呀,自从打败了仇万千之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了,他们都说是剑三十也受了很重的伤,所以就躲了起来,闭关疗伤。”

    这话虽然是用来表达自己对大小姐的景仰之情的,可是,却又在无形之中中伤到了大小姐的新一代偶像剑三十,所以,她立刻显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指着梅香的鼻子,大声辩解道:“你个死梅香,你懂什么,那些人之所以这么说,当然是因为嫉妒他了。你想一想呀,剑三十打败了天下第一的高手,仇万千,一夜成名,成了天下第一的高手,怎么能不招人眼红和中伤呢,以后那些人的话你少听就是了。”

    丫鬟梅香立刻笑了笑,道:“说的也是,大小姐,你可真聪明,什么都懂的。”

    这话虽然有很大成分的拍马屁之嫌,可是,却又拍得恰到好处,大小姐得意地摇了摇头,笑着道:“这个是当然的了,我凤飞飞虽然是足不出户,可是,天下武林之事,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呢。我这就叫淑女家中坐,能晓天下事。”就她这样子还自称淑女,不知道真正的淑女听到这话,会作何感想。

    丫鬟梅香笑道:“大小姐,你懂得可真多呀。”一副羡慕得要死的样子。唉,不知道梅香是太过于白痴,看不出来她们的大小姐到底能吃几碗干饭,还是在故意恭维她,假如大小姐再这么让他给坐井观天地惯下去的话,后果可真是不堪设想呀。

    但大小姐却不这么认为,她甚至还在和梅香构思她的美好理想,道:其实,我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大江湖上去,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天涯漂泊,四海为家,苍天作被,大地为床,那将是多么豪爽,多么自由,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呀,只可惜的是,我是富甲山庄的大小姐,我爹一定不会让我轻易出去的。

    梅香却不大赞成她的想法,摇了摇头,大煞风景地道:大小姐呀,我吧,总觉得吧,这样不好,你想一想呀,整天在外面跑,风吹日晒的,皮肤就会变得很粗糙,皮肤一粗糙呢,就会老得很快,人一老呢,就什么都做不成了,只能坐在家里等死了,还有就是呀,我听说江湖上的那些男人都是很坏的,专门欺骗人家刚出门的小姑娘,骗完了财,再骗色,等到你财色两空的时候,就把你给杀了。想想都够可怕的,大小姐呀,我看你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大小姐却不以为然地道:此言差矣,我们出来行走江湖的,要的就是不畏艰险和苦难,如果人人都像你想的那样,畏首畏尾的,只会让好人遭殃,坏人更加遭殃,假如我们江湖中的热血儿女都能够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把恶势力消除掉,建造一个和谐而美好的江湖的,你呀,眼光他狭隘了。

    梅香连忙点头称是。

    她们两个人正在聊着,门突然被推开,一个家丁模样的老人突然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大叫道:“大小姐呀大小姐,你怎么还不出去呀,老爷都等你半天了,等得都不耐烦了,叫你赶紧出去见他。”

    大小姐若无其事地从盘子里拿起一颗葡萄,塞进嘴里,嚼了嚼,然后,把手放在嘴边,慢慢地将葡萄皮吐在上面,眯缝着眼睛,看了他一下,道:“福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呀,害得你这么慌慌张张的,跟见了鬼似的。年纪都这么大了,可是性子却一点儿也没有改,小心以后摔倒了没人扶你。”

    福伯道:“谢谢大小姐的关心,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上,我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嘛,老爷约了人,要给你相亲呀,现在人家公子已经来了,所以,老爷让我过来请你,让你去前厅见见人家。”

    听到这话,大小姐有点儿生气,将葡萄皮狠狠地摔在桌子上,怒道:“我都已经说过多少遍了,这辈子不要嫁什么公子哥啦,爹爹就是不听,我这个爹呀,也真是的,怎么就不替我这个做女儿的幸福想一想呢。”

    福伯道:“其实,老爷给你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公子,也是为你着想,怕你以后嫁了个穷光蛋吃苦。”

    大小姐道:“我不嫁,我不嫁。我要嫁的不是吃喝嫖赌的富家公子哥,而是像剑三十那样的大侠呀。”

    福伯道:“好,好,你即使不嫁,可你也应该出去看看吧,要不然,我没法向老爷交代呀,来的时候,我可向前来相亲的那位公子看了一眼,发现这个公子哥可不是一般的公子哥,听说很厉害的。”

    大小姐好像有了点儿兴趣,道:“那你倒说说看,他有什么不一般的地方?有多厉害?比得上剑三十吗?”

    福伯道:“当然比得上了。”

    大小姐一惊,转怒为喜,道:“哦,在江湖中竟然还有比剑三十还要厉害的角色?我怎么没有听说过?真的吗?”

    福伯点了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了。”

    大小姐道:“那你说说,他比剑三十厉害在哪里?”

    福伯想了想,道:“他比剑三十有钱。”

    大小姐秀目一瞪,道:“你给我出去。”

    福伯赶紧道歉,道:“大小姐,你别生气呀,是老爷故意让我这么说的,他说,只要我这么跟你一说,你就会出去跟人家见面了。”

    大小姐摆了摆手,很扫兴道:“好啦,好啦,你先出去吧,我这就来。”

    福伯大喜,道:“那好,老爷他们已经在前厅等你啦,你快点儿去呀,我先过去跟老爷他们说一声。”

    富甲山庄的前厅,有一个很豪气,又很能显示身份的名字,叫做一掷千金厅。镏金的牌匾挂在正厅,极其显眼,是富甲山庄尊贵和身份的象征。厅内铺着红色的波斯地毯,上面用特殊的丝线刺成草原的形状,一只斑斓猛虎正好藏身于其中,乍看去,仿佛就要从刺绣中跳出来吞噬人一般,让人不寒而栗。大厅的两边排着秦桌汉椅,椅子上放着古董花瓶,一看就不是普通的东西。正厅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巨大的万马奔腾图,是为八骏,意为马到功成。顶上缀着钻石流苏,在阳光的映衬之下,闪闪发光,折射出无尽的富贵之气。中间有无数年轻的女子穿插其中,给客人斟茶递水,气派丝毫不亚于皇宫大内。其厅内奢华之状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此刻,在大厅的上首,端坐着的正是富甲山庄的主人,凤南天。凤南天今年五十五岁,白白胖胖,坐在那里,犹如刚刚出锅的馒头,腾腾地冒着热气,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养尊处优的结果。红色的对襟朝天员外长袍上,用金色的丝线缀成凤舞九天的富贵之气,四楞的员外方巾,却衬托出他一脸的和气之色,远远看去,就像是传说中的财神爷下凡。此刻,这位凡间的财神爷正一边掠着长长的胡子,一边笑咪咪地看着坐在旁边的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他都是今天凤南天请过来替女儿相亲的。

    凤南天虽然富甲天下,出有车马成群,入有暖轿座座,山珍海味,美酒侍妾,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可事实上,他却并不像别人想象中的那么无忧无虑。他也有他的烦恼。随着时间的增长,他的这个烦恼已经渐渐地演变成了一块他的心病。他的心病就是,他的这个宝贝女儿,凤飞飞。

    凤飞飞今年已经十七岁,农人家的女儿到了十七岁的年纪,早就已经谈婚论嫁了。可是,凤飞飞还没有。这并不是因为她长得难看,没有人要,也不是因为富甲山庄的门槛太高,没有人上门求亲,而是因为他们父女两个,在挑选夫婿的时候,起了一点小小的争执。不是女儿乐意的凤南天不乐意,就是凤南天乐意的女儿不乐意。因为凤飞飞在挑婿的时候,专门找武林中人,武林中谁最负有名,就发誓非谁不嫁,也不管人家已经有没有家室。她认为,只有经常闯荡江湖的人才是真正的奇男子,只有江湖中的奇男子才能配得上她这个富甲山庄的千金大小姐。只可惜的是,富甲山庄不是什么武林世家,凤南天平日里来往的不是什么江湖豪客,而都是一些大腹便便的商人市侩。偶尔有江湖中人拜访,不是上门求助的,就是光顾他们家偷东西的。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她越是想得到,越是想得到就越是喜欢做白日梦,她甚至坚信,在某个风轻云淡的晚上,会有一个年轻潇洒的江湖少年会突然出现她的闺房前,向她示爱,只可惜这样示爱的江湖少年决不是什么侠客,很可能是采花贼。而凤南天所挑选的,则是那些勤奋本分,有上进心的读书人,不论贫富,只要有上进心,不甘平庸,能够带给女儿幸福。

    凤南天虽然身处豪门,是个商人,可是,却读了不少圣贤书,非常明白事理,他在给女儿挑拣夫婿方面,并没有像一般的有钱人那样,要求对方也必须富甲一方,家财万贯,门当户对什么的。因为他清楚地知道,真正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的,并不是对方有多少钱,有多高的名利地位,能够真正地对女儿好,能够真正让女儿感到幸福和快乐,这才是最重要的。再者说了,他凤南天没有儿子,人到中年,才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等到他百年之后,富甲山庄诺大的家业也就理所当然都是女儿的了,那么,他又何必再去强求夫婿有多少钱呢?金钱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处心积虑地赚钱还不如安安心心的过日子呢?这就是凤南天的最真实的想法。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在给女儿选婿的时候,没有一点儿标准的。他所开出的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年龄在十七到二十之间,未婚,相貌端正,勤奋,有上进心。堂堂的富甲山庄招婿,这个标准够低了吧,可是,来应招的人却不多。原因是,大家都知道,富甲山庄的大小姐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所以,公子哥来了一个,就让大小姐给吓跑了一个。今天这一个,已经是第五十个了。

    此刻,坐在凤南天面前的的这位公子,相貌显得天真而直率,眼睛乌黑,面颊成玫瑰色,就像是熟透的桃子,显得和气而又不失文雅的气质。两只手像是不知道该干吗似的,一直在不停地摇着折扇,虽然有点儿紧张,但是,却又真诚地看着凤南天的眼睛,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并且,仔细斟酌之后,才开始答话,因为他要对自己所说出的每一个字负起责任。当他开始答话的时候,说的简洁而准确。当他无法准确回答出凤南天的话的时候,就会微微地笑起来,表示歉意。他在笑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是露出雪白而整齐的牙齿。

    凤天南对他的印象非常地好,他相信,女儿也一定会满意的。

    想到这里,凤南天掠了掠了颔下长长的胡子,点了点头,对那年轻人微微笑道:“白公子,请,请用茶。”

    白轻衣点了点头,道:请。

    两人正在用茶,凤飞飞带着丫鬟梅香,突然从后厅跑了出来,风风火火的,简直没有一点儿大家闺秀的样子,倒是满脸的英豪之气。更重要的是,她还特意地换上了一身男装,配了把宝剑,看上去也倒英姿飒爽的,像极了惯走江湖的少年侠客。这身男装是她特意为这次相亲而换上的。别误会,她之所以换成这副打扮,并不是女为悦己者容,故意吸引白轻衣的注意的。她换上男装是另有目的。

    看见她打扮成这个样子,有大大咧咧的,凤南天不由地摇了摇头,不停到叹气,道:“哎呀,我的宝贝女儿,你怎么打扮成这个样子,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今天有贵客光临,打扮成这个样子,多不礼貌呀。”

    凤飞飞却全然不管凤南天的责备,甚至为了炫耀自己的这分男儿打扮,还在原地转了几圈,走了个凌波微步,故意做出一副潇洒之态,沾沾自喜道:“怎么?这样不好看吗?实话告诉你吧,老爹,今晚子时,我要离家出走,出去闯荡江湖,这一身就是我行走江湖的行头,你看行不行?”

    凤南天连连摆手,道:“喂,喂,别说这个了,现在有贵客光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爹在京城时的老友白家的公子,快点儿叫世兄。”

    凤飞飞撇了撇嘴,走向白轻衣,冷笑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白轻衣微微一点头,道:“小生白轻衣。”

    凤飞飞哼了一下,道:“名字倒是挺威风,可是不适合你,文邹邹的,像个大姑娘,男长女相,没有一点儿男子气概,本小姐平生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人。”

    白轻衣的脸色变了变,强装欢颜,道:“小姐说笑,小生有理。”

    这话说得客气至极,但是,仍然让大小姐给挑出了毛病,她今天出来好像专门就是挑人家毛病的,好让他知难而退。

    她戳了戳他的脑门,冷冷地道:“哦,这么说,你有理,我就没有理了吗?”

    白轻衣道:“小生不是这个意思。”

    凤飞飞不依不挠地道:“说真格的,我听说你今天来的目的呢,是专门过来向我爹求亲的,看样子我爹对你好像也有点儿意思,女子讲究的是三从四德,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既然我爹乐意,那我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呢,我也不是那么随便就可以嫁人的,假如你满足了我所开出的条件,我就答应嫁给你,如果不行,你趁早走人,不耽误我的时间。”

    白轻衣道:“小姐请讲。”

    凤飞飞道:“你会武功吗?”

    白轻衣摇了摇头,道:“在下乃一介书生,平日里敬重的空夫子,而舞刀弄枪不是我等读书人所为。”

    大小姐道:“既然你想娶我,那你愿意为了我而弃文从武吗?”

    白轻衣微微一笑,只是端起茶碗,呷了一口香茗,看着眼前这位怪异的大小姐,心想,看来,江湖中的传闻果然不假,果然是刁蛮成性,蛮不讲理。

    看到他的这副样子,凤飞飞有点儿生气,大声道:“喂,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只笑不说话呀,你是男人呀,干吗这么羞羞答答的,我们江湖中人,讲的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一口唾沫砸个坑,从来不娇柔做作,你这算是什么嘛?”

    白轻衣的脸色微微一变,皱了皱眉头,唰的一下,打开洒金折扇,轻轻摇着,已经露出不愠的神情。

    凤飞飞却全然不管这些,仍然在发表她的江湖梦想,道:“既然你不说话,那我就替你说好了,实话告诉你吧,本大小姐乃女中豪杰,明天就要出去闯荡江湖了,假如你要娶我为妻的话,那我们今天就拜堂成亲,明天你必须跟我双式齐飞,远走四方,一人一剑,二剑成双,见人杀人,遇鬼斩鬼,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这样才能成为与我相匹配的热血男儿,你愿不愿意呀?”

    很明显的是,白轻衣一点儿也不愿意,所以,还没等大小姐把话说完,他就已经唰地一下,合上洒金折扇,放下茶碗,站了起来,做好赶紧逃出这个是非之地的准备了。他从京城来到湖北,本来是准备游览一下黄鹤楼,领略一下李太白诗中所写的那种“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的意境的,可是,却在路上与父亲的老朋友凤南天不期而遇,非拉着自己到富甲山庄来,来了就来了呗,还非要让见一下他的宝贝女儿。其实,白轻衣对他的那个宝贝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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