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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路丹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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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古书和古玉

    郑子风出了市图书馆,立刻加快了脚步,他的手里拿着一本《先秦古文杂选》,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就从衣服里拿出一本书来,书名叫《篆》,是一本讲解大篆的书籍,这本书本身并不值钱,但郑子风这段时间正好在研究古文,他的借书证又借满了,心喜之下,就顺手牵羊了。

    当然,读书人偷书不叫偷,那叫“暂借”,不过是不告而取而已,放在古代也可看成一段雅话,更何况,郑子风并没有打算拿走就不还,只是“借”来看几天。对于不告而取这种行为,郑子风没有丝毫心理负担,因为他向来标榜自己“不是好人”。相对于那些贪官污吏,这点小事算什么呢?

    郑子风没有坐车,反正市图书馆离他家只有七站地,走走跑跑很快就到了,既节省了车费,又能锻炼身体,一举数得。当然,真实情况是,他现在口袋里只剩下了六毛半,一张五毛的,一张半一毛的,而公交车票价一块,想坐也坐不了。

    前面再转过一条小巷,就要到家了,此时正值黄昏,夕阳如同一个大大的鹅蛋黄,让人忍不住流口水。郑子风听着肚子的咕咕叫声,想着母亲做的饭菜,禁不住又加快了步子。

    刚要转进小巷,忽然听到巷子里传来人声。

    “打,打死她。妈的,居然敢撞我。”一个沙哑的声音大叫着。

    “叫你撞春哥,叫你撞春哥。”另一个声音一边叫,一边拳打脚踢。

    郑子风立刻停住了脚步,这个,事不关已,我可不是什么好人,见义勇为这种事让那些英雄人物去做吧。不过不从巷子里走的话,又要多走一里多地,一时间他不禁有些犹豫,是绕个路视而不见呢?还是从巷子里走假装视而不见呢?从巷子里直接走,那几个哥们不会找我的麻烦吧?

    还没等他想明白怎么走,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传进自己的耳朵里。

    “求求你们,不要打了,我真的不是有意碰到你的。”这是一个有些苍老的女子的声音。

    郑子风顿时怒了,把头向巷子里一探,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火气上涌,妈的,你们居然敢打我妈?!

    郑子风父亲死得早,是他妈妈何红梅一手把他拉扯大的,对于郑子风来说,何红梅就是他的逆鳞,谁碰也不行。

    四下看了下,路边打扫得倒是干净,别说砖头,连个纸片都没有。此时,巷子里又传来何红梅的一声惨叫。郑子风顾不得再找武器,大喊一声:“操,你们敢打我妈,我杀了你们。”把手中的两本书向地上一扔,飞快的冲进了巷子。

    巷子里正在打何红梅的两人听到喊声吃了一惊,抬头望去,只见郑子风赤红着双眼,如同疯了一般向两人冲来。

    那两人明显也是混混,一人染着一头黄毛,另一人前额有几搓红毛,看到郑子风冲来,顾不得再打何红梅,两人向着郑子风就迎了上来。

    双方一接触,郑子风就盯紧了红毛,他根本不管黄毛对他的攻击,只是盯着红毛猛揍,你打我一拳,我就还你两拳,你打我一拳重的,我就还一拳更重的,反正对方也没有武器,几拳也打不死他。

    对于打架来说,郑子风也算老手了,知道自己在不占优势的时候就要比对方更狠,谁先怕了,谁就输了。

    何红梅在旁边不断哭着喊着,但双方谁也没停手,打了不到两分钟,红毛和黄毛就怕了,见过打架狠的,但没见过打架疯的,对方明明被打得鼻青脸肿,却偏偏盯着红毛猛揍,虽然是他们两个打一个,但红毛身上的伤反而比郑子风更重。

    妈的,这人是疯子,两人对视了一眼,忽然大叫一声,一齐转身向着郑子风来的方向就跑。

    “你等着,老子找人杀你全家。”红毛不甘心,一边跑一边还不忘喊上两声,混混都是这样,输人不输阵,手上输了,嘴上也要占占便宜。

    原本郑子风已经不打算追了,正想看看何红梅伤得怎么样,谁想到“杀你全家”几个字把郑子风惹恼了,妈的,居然还想着对我妈不利,他大喊一声:“操,有种你们别跑。”抬脚就追了上去。

    何红梅急得在后面直叫:“小风,别追了。”郑子风却根本没有回头。

    红毛和黄毛跑到巷子口,回头一看,郑子风正在后面猛追,跑得比他们两个还快,红毛道:“找砖头。”两人一低头,妈的,这地弄得这么干净干吗?好在地上有两本书,两人各拣了一本,回头向着郑子风扔去,然后转身又跑。

    郑子风躲过一本,右手一抬,正好抓住另一本,正想扔回去,忽然想起这是自己的借的书,也就没扔,不过此时已经出了巷子,在外面街道上可不能把书乱丢,否则可就找不回来了,他干脆一手抓着书,速度不减的向两人追去。

    三追两追,三人就绕了几个路口,如今这社会,大家见到打架都是避而远之,所以也没有什么人阻拦。

    前面红毛和黄毛又转进了一个小巷,但郑子风发了狠,今天非要收拾这两个想要“杀他全家”的人,速度不减的也冲进了巷子。

    砰的一声响,郑子风哎哟一声,倒退了两步,摔倒在地上,眼前有些发黑。原来他冲进巷子,正好前面有个人跑过来,被他一撞,两人都倒在了地上。

    “操,挡什么道?”郑子风揉了揉发青的脑门,见红毛和黄毛已经快要跑出巷子了,急忙爬起来,顺手拿起掉在地上的书,又追了上去。

    “喂,你给我站住。”郑子风身后传来那个中年人焦急的喊声。妈的,现在没空理你,撞了我你还有理了?郑子风继续追。

    “书,书,我的书!咳咳咳。”中年人喊了一句,忍不住咳嗽起来。

    你的书?这明明是我的书,郑子风斧头瞄了一眼手中卷起来的书,颜色就是自己拿的那本。他不再理会后面中年人的无理取闹,追出了巷子。

    红毛和黄毛居然不见了,郑子风正下看了看,选了一个方向追了上去,到了有转向的地方看看,没有发现对方,只能无奈的呸了一声,低声骂了一句:“妈的,算你们运气好,敢骂我妈,以后见到跟你们不死不休。”

    想到这里又恨那个中年人,如果不是他撞了自己,那两个人怎么会跑掉?可是他却没想到,两人相撞的时候,明明是他的速度快,又没看人才撞到一起的。而那中年人在发现他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躲,只是郑子风速度太快,他根本躲不开。

    出租车上,红毛一边大声喘息着,一边对黄毛道:“这件事回去了不许说,妈的,我们两个人居然被对方一个人打,还追了好几条街,实在太丢人了。”想了想,又道:“以后记得提醒我,不要再去凤凰路那边,那个家伙是疯子,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

    黄毛气还没喘匀呢,听到红毛的话也是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郑子风转身向回走,这才有时间看看书怎么样,市图书馆借的,弄坏需要赔啊。将卷起的书一放平,郑子风就咦了一声,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靠,那个中年人居然把自己的书掉包了,他手上现在拿的这本,虽然书的封皮也是黑色的,名字却是《唐诗三百首》,靠,亏大了,唐诗三百首的盗版书才三块钱,我那本至少好几十块呢。不行,得回去找他,竟然调包我的书。

    郑子风加快了脚步,向着和中年人相撞的巷子跑去,那家伙可别占了便宜就跑了。跑到巷子口,刚一迈步,立刻就把身子缩了回来。

    妈的,今天到底是什么运气,怎么又碰到这种事呢?郑子风悄悄的探头向里面望去。只见巷子中间,那个和他相撞的中年人正被三个人夹在中间,而且其中一人手上还拿着匕首,正对准了中年人的胸口。其中一人正和那中年人不断说着什么,他们的声音太小,根本听不清,只能看见中年人不断摇着头。

    将头缩了回来,郑子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唉,今天这本书算是亏了,也不知道刚才拿的是哪一本,要是《先秦古文杂选》,那得赔市图书馆三倍价钱,可就一百多块了,如果是《篆》就好了,反正也没登记,算不上什么损失。

    嗯,如果我打电话报警,那本书是不是还有机会拿回来?我要是救了那个中年人的命,他会不会报答我一下呢?如果是报答,能给我多少钱?可是,万一被那三个人打击报复,那岂不是反而亏了?一时间有些苦恼,有些拿不定主意。

    就在这时,巷子里忽然传来“啊~”的半声惨叫,似乎是声音刚出口就被人把嘴捂住了。郑子风忙探头向巷子里望去,正看到那拿刀的人把带着血的匕首从中年人胸口拔出来。

    我靠,玩大了,郑子风心里砰砰乱跳,忙把头收了回来,杀人案啊,不行,我可不能让他们发现,否则肯定被杀人灭口了不可。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打败三个带有武器的壮汉,更何况,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的事,何必去做?

    想到这里,郑子风忙扭头就跑,趁着那三个人没发现自己,还是回家睡觉去。

    巷子里,中间那人翻看了手中的书,封面上,大大的“篆”字十分醒目,市图书馆的骑缝章也非常清晰。

    “老大,没找到那本书。”一人将中年人身上翻了个遍,也没有什么收获,这才站起来道。

    被称为老大的人又看了看手中的书,道:“先去他家,然后再去市图书馆,我们一定要找到那本书。”三人整了整衣服,仿若无事的离开了巷子。

    郑子风回到了家,何红梅已经在做饭了,另一本书被何红梅拣了回来,正放在饭桌上。他忙上去拿起,正是《先秦古文杂选》,心里不禁松了口气,还好这本没丢,不用赔图书馆钱了。他却不知道,顺来的那本《篆》因为没有登记,让他免去了一场血光之灾。

    那三个人在中年人家里没找到想要的书,又去了市图书馆,却发现书是被人偷的,根本找不到线索,郑子风这个与死去的中年人毫无关联的人,自然没有进入他们的眼线,安全无比。

    此时郑子风在家里也是庆幸不已,老妈只是皮外伤,擦点药就没事了,自己虽然丢了一本书,但也没被杀人犯看到,也值得庆祝,至于身上的皮外伤,更算不上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何红梅帮郑子风擦了药,郑子风又帮老妈擦了药,两人这才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何红梅还不断埋怨着:“小风,下次你可别这么冲动了,妈又没什么事。”

    郑子风嘴里应付着,心里却不以为然,老妈胆小心好,什么事都想忍让,他却完全不一样,从小的经历告诉他,如果不想被人欺负,就不能轻易退让,你和我比道理,我就和你比拳头,你和我比拳头,我就和你比狠,你和我比狠,我就和你比疯,你和我比疯,我就和你比不要命,总之,要让所有人知道,惹了我,绝对得不偿失。

    正因为如此,从小到大,只有他欺负别人,没有人能欺负他,而何红梅,也因为郑子风的凶狠少受了不少的侮辱。毕竟,没几个人愿意惹这个不要命的小疯子。

    电视新闻里,长相甜美的女主持人正用她好听的声音播报着:“今天流风路发生一起命案,我市著名古文专家胡玉先生在经过流风路时,被一伙歹徒用刀杀死,下面请看来自现场的报道。”

    郑子风的手顿了一下,然后就若无其事的将饭塞进嘴里,何红梅叹息着:“唉,这个社会啊,真是越来越乱了,小混混到处走,连杀人案都是这个月第三起了。小风,你下次走路可注意点,别去偏僻的地方,还有,别和别人打架了,万一对方手里有刀……,”话没继续说下去,只是又抹起了眼泪。

    郑子风心软了,忙放下筷子,搂着何子梅,帮她擦去眼角的泪,道:“妈,你别哭了,我听你的,以后少于十米宽的路绝对不去,看见有人打架我绕开一百米走,这样行了吧?今天不一样,他们打的是你啊,你儿子不上谁上?来,笑笑,别抹眼泪了,眼睛肿了就不漂亮了,别弄得出去别人都以为我虐待老妈。”

    何子梅噗哧一笑,打了他的手一下,道:“跟你妈也没大没小。行了,妈不说了,快吃饭吧,不过,不段时间你最好在学校里不要随便出来,等警察破了这几起杀人案再出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妈,你放心,我绝对缩在学校不出来,你就放心吧。”郑子风见老妈没事了,又帮她夹了块豆腐:“妈,吃菜,青菜豆腐保平安啊,多好的彩头。”

    电视里,又转回了演播室,女主持人正道:“希望有目击者能够给警方提供线索,以便尽快破案。”

    郑子风撇撇嘴,心想,提供线索,那可是杀人案,又不是小偷小摸,万一凶手找上门,那不是给老妈带来危险吗?更何况那么有名的人死了,竟然连个悬赏都没有,难道我会做白工?

    吃完饭回到屋里,郑子风抱着两本书躺在了床上,对于今天所见的杀人案,心里没有丝毫的负担,从小打架到现在,打群架砍人的事都经历了好几回,在自己眼前被人砍死的事也见过,今天的事又算得了什么。

    郑子风拿起那本《唐诗三百首》,心里琢磨着这本书和自己丢的《篆》之间的价格差异,还是觉得有点亏,钱到是小事,毕竟是顺来的,但那本《篆》,讲的可是大篆的写法与含义,对他现在来说正是急需的,这本《唐诗三百首》除了垫桌脚外,又能有什么用?

    靠在枕头上,随手翻开这本《唐诗三百首》,忽然叮的一声,一个东西掉了出来,正撞到胸前的钮扣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郑子风顿时精神一震,莫非书里藏着什么宝贝?忙坐了起来,拿起掉在自己身上东西一看,却是一块淡绿色的长方形的玉,大约一厘米宽,两厘米长,哈哈,这下不亏了,只要是玉,至少值点钱,又想起胡玉是古文专家,和“古”字沾边的人,拿的东西能是普通之物吗?怎么说也比那本顺来的《篆》值钱吧。

    或许,这本书也不是普通的东西,郑子风观察了一会那块玉,就放在旁边,小心的拿起《唐诗三百首》,翻开一看,顿时心花怒放,眉开眼笑,原本这封皮是后装上去的,里面根本不是唐诗,而是写满了古字,似乎也是一种篆体,每个字的笔划都相当复杂。再翻了一下,在书的中间发现一个用双面胶粘在上面的一个小塑料袋,塑料袋破了一个小口,刚才的玉应该就是从这里掉出来的。

    发财了,这次可真的发财了,那本《篆》丢的一点都不亏,古文专家拿的全是古字的书,肯定是古董啊,明天就去把它卖了,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转念又一想,不行,警察正查这个案子呢,现在拿去卖,不正撞枪口上?不过,那块玉能不能卖呢?纠结啊,也不知道警察知不知道这块玉的存在。嗯,还是明天先回学校问问老学究这玉值多少钱再说吧,至于古书,一定要藏好,等风声过了再处理。

    这个晚上,郑子风做了一夜的好梦,他梦到自己卖了古玉和古书,然后盖了一座三层的别墅,让老妈过上了好日子,还娶了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其中一个长得隐约象电视里的女主持人,另外两个一个是自己暗恋的对象蓝青雅,还有一个是校花冯芳芳。

    早晨醒来时,口水把枕巾都打湿了。

第002章 失恋(上)

    擦干了口水,郑子风胡乱洗了脸,端起桌上老妈煮的粥稀里哗啦吃了个干净,何红梅此时已经帮他准备好了干净衣服。

    “小风,这是你这个星期的生活费。”何红梅将厚厚的一摞钱递给郑子风。钱看起来很厚,实际却不多,只是一百二十块而已,只不过都是零钱,所以显得厚了。何红梅没有什么学历,一直靠摆小摊赚钱,郑子风的生活费都是她一点点积攒起来的,相当不容易。

    郑子风也明白母亲的不易,业余时间也做点家教之类的添补费用,但相对于大学的花费来说还是很艰难,至少在他记忆里,母亲已经很久没买新衣服了。

    “妈,我走了,等我毕了业,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郑子风搂了搂何红梅,轻声说道。

    “这孩子,我又不老,干点活算什么。行了,走吧,路上小心点。”何红梅将装着衣服的塑料袋递给郑子风。

    郑子风所读的是一所三流大学,就在本市,从家里出来,他先坐23路车到火车站,然后再转278路就到学校了。

    也不知道今天他的运气好还是不好,先是在23路车上遇到了小偷,毕竟他的钱是随手放在裤袋里,鼓鼓的似乎不少的样子,他身上的衣服又很一般,或许那小偷以为他是乡下人,众目标睽睽之下就下了手,结果惹恼了他,把小偷连踹了好几脚,搞得小偷连连求饶,最后奉送上100块才脱了身。至于送小偷去派出所,那是想都不用想的,麻烦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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