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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剑集-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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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了。”白雪一挥袖,阻止她再说下去,刚才白雪讲了几乎所有人的真面目,唯独、没讲到赵典,只因他实在不愿相信将他从小带到大的师傅居然也在骗他。

    赵典是皇叔,他自然也是和余歌串通了欺骗白雪,从某种意义上讲,阳春也在骗白雪,只是,白雪知道阳春是为了要保护他。可赵典不同,他是真的在利用白雪。

    白雪自然也看得很清楚,可他不能说出口,他只能说道:“不要说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歌儿,你告诉师傅,就说白雪对不住他老人家,有负重望了。”

    余歌身子一震,连退三步,叱道:“你还是要去拜月教了?”

    白雪叹道:“我不能不去。”

    余歌大怒,道:“那我怎么办?我们之间的感情难道竟比不过那反王的贱女吗?”

    ‘贱女’二字,白雪听见眉头一皱,他含怒道:“你不要开口闭口都骂她,这本是我的错,你要是想骂人才会痛快些,就骂我吧。”他说到后面,已经垂首敛目,一派心死模样。

    “你!”余歌直被气的胸口发闷,她只见白雪身子期期艾艾,犹如被万斤锁链困住,那想要脱口而出的骂言竟不知该如何出口。

    “阿雪?”

    白雪低低道:“既然我已经不是皇子了,那么,我要去找阿瑶了,我要和她永远在一起。”

    余歌只觉得自己的心被扎了一百个大窟窿,那秋夜的寒风直往里面钻,手脚冰凉的吓人,她喃喃道:“你费尽心机,明明已经解除咒言,掌控魔枪,却一直装作弱势模样,终于将我击的一败涂地,好了,你已经赢了,现在你当真要离开我了?”

    白雪叹道:“我不能不走。”

    余歌突然猛地抬头,直勾勾的望着白雪,她一字一顿道:“雪,我问你。”

    白雪颔首。

    余歌道:“如果,我肯放弃一切,我们三人重新回到从前的日子,你愿意吗?”

    白雪心头一热,只见她也是满面泪花,目光柔弱,一脸哀求之色,哪里还有半分那狠辣独断之样,他不禁道:“你愿意放弃这一切?”

    余歌用力点点头道:“我也不做什么南国公主了,也不要那天下兵权了,我只要你,我们名草三少重新纵横江湖。”

    “雪,你不是最喜欢在夏天时躺在我腿上睡午觉的吗?我们还可以再去昆仑山看雪花,看完雪就快马扬鞭下秦淮河听小曲……这些事不正是你一直想要的吗?”

    “我?”白雪只觉得自己的魂儿都要飞了,这些年来他最希望就是能够重新回到以前的那日子,他只愿过那风花雪月的生活,余歌的话实在是对他诱惑力太大了。白雪只觉得喉头一阵阵的发干。

    “你真的相信她吗?”忽然,一声清冷的断喝生生截断了白雪的梦,他猛的一回头,正望见阳春眼中慑人的剑芒。

    “姐夫,姐夫?!”一边拉着他手直晃悠的巫梦已经又要哭出来了,她大声道:“姐夫!我姐姐还等着你去救她呢?”

    白雪深吸一口气,秋夜寒冷,却让他的头脑清醒下来,他说道:“歌儿,再也回不去了,经过这么多事情,我的梦也该醒了。”

    余歌的脸瞬时冷了下来,她道:“什么意思?”

    白雪叹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阳春白雪合余歌,已经过去了,人不能活在过去里,我已经醒了,我该去找阿瑶了。”

    余歌望着白雪,眼中血色闪动,声音惨烈道:“你选择她,不选择我?”

    白雪道:“不是选择谁,不选择谁,而是阿瑶她需要我……”

    余歌大声道:“我也需要你!”

    白雪摇头道:“你需要的是阳逆枪为你打败月神,你需要的是你的皇者梦。歌儿,其实你真正需要的只有你自己,你真正爱的也只有你自己。”

    这话说得已经太重了,也太狠了,余歌的身子如风中的落叶瑟瑟发抖,白雪本不该说的,但他不能不说,只因他要说出来不止是给余歌听,更是说出来给他自己听,让他能够真正的清醒过来。

    “好!好!好!!!”余歌连呼三声“好”,面容雪白惨淡,忽然左手抽起肩上一束青丝,右掌轻轻一削,宛如刀锋。她将这束用掌缘割下来的青丝,小心的放在白雪先前递给她擦泪的手绢里,仔细的叠好,然后送到白雪面前,说道:“这手绢是她的,你一直收着,里面的头发是我的,你接过后或是收着,或是随手丢了,都由着你了。”

    白雪长长的叹了一口,接过小心的放入怀里,贴身藏着。

    余歌见他收好,才厉声道:“白雪,阳春,你我三人从此恩义两绝,若是谁日后还有一丝余情,便如那束青丝,一刀两断,不得好死。”

    “歌儿……”白雪失声道:“你……”

    余歌再也不看他一眼,只是一提身子,纵身跃出殿门,那守着殿门的黄华想要阻挡,却被白雪伸手拦下了。

    “白雪!你和她永远也不会在一起,你去吧,你去了就知道了!哈哈哈哈!!”

    伴随着那疯狂的话语和撕裂的笑声,余歌的身子早已消逝在秋夜里。

    斯人依依,余音袅袅。

    “阿梦,你说,你姐姐被关在哪里了?”

    “姐姐,她被关在一个世上最可怕最可怕的地方。。。。。”

    “你说吧。”

    “在天路的尽头。”

    “什么意思?”

    “丹霞夹明月,华星出云间。此时会有一条孤独的路,通往天际,有寂寞唱歌,歌唱寂寞。只有到了那里的人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地方。”

    声音隔了很久才重新响起,男人缓缓说:“阿梦,我们走。”

    “姐夫,我们去哪?”

    “就去那孤独之路的尽头,看一看寂寞。”

    “好。”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今天一个朋友。。。。

    说是朋友,用朋友两个字来形容她,我自己觉得好陌生。

    但是陌生这堵墙早已在很久很久之前砌上了。

    她扣扣我说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情,找我聊天。

    日期是7月27日,我到了7月30日才看见这条信息。

    不是故意的,真的是很久没上扣扣了,我甚至很久没有好好更新了。

    聊什么?我发现自己都没有了她的号码。

    高中。

    我读的是一所我个人觉得很大学式的高中,很多东西很开,或者我觉得很开。

    当然啦,那时候开房的不多。

    然后我选的是文科,高二的时候分班了,就认识了她。

    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写过这个东西,但是今晚,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条信息,我心里很难受,一下子想起了很多的东西,人真的开始老了,开始慢慢的回忆很多东西。

    多少年了,我依然还记得那一天的太阳。

    那个马尾辫,t恤,细慢步子的少女。

    人一生不知道会遇上多少人,也不知道会和多少人拥抱上床。

    但是少年时,你喜欢上的那个人,无论得到还是没得到,或许你会记住一辈子。

    就好像那些年的沈佳宜。

    那时候好像都是蠢物,会做很多现在看来很好笑很丢人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真的很丢人。

    会默默的帮她整理书桌,会帮她值勤打扫卫生,会做一些很装逼很傻逼的事情。

    如果。。。。。。。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如果我带着记忆回去。

    现在的我还会这么做吗?

    现在的我回到十七岁那年,我会成功吗?

    我不知道,有时候我甚至不想知道。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很认真的发现。

    我已经不可能再像从前一般多少年的默默喜欢一个人,多少年的默默看着一个人。

    有人说二十一天形成一个习惯。

    这么多年来,默默的,,,,默默的看着,默默的听着她的消息。

    直到最后,她终于去了北方。

    遥远到我不敢想象的北方。

    我曾经想过,我要一辈子默默的守护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无论多远,只要她一句话,我不远千里帮助她。

    但是,时间长了,你才会发现,这种承诺其实是很虚假的。

    现实,太过的现实,你绝对做不到。

    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或者是她去了北方之后。

    我开始拒绝联系,开始不想知道她任何的消息。

    我只想拼命的在心中默默的想着。

    甚至我觉得我已经是在守护着的是多少年来我心中的一个梦。

    一个我自己编织的梦。

    这个梦或许早已经偏离了当年她的原形。

    这个梦也紧紧的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

    这些年,也认识了很多女生,也经历了很多的事情,可是总也是会想起她。

    想念,无所不在,有时候等车,有时候上班,有时候吃饭,有时候走路,有时候甚至是聊天。

    心里会默默的想一下。

    我已太老。

    老到不会再有心跳。

    一个没有心跳的人,心里面怎么还会住着一个人。

    这岂非是很矛盾的事情。

    从一开始,从最初的开始。

    我们便是两个世界的人。

    也从未有过太多的交集。

    虽然是,,很好的朋友,但是也只是如此,为此我觉得很好,也觉得很糟糕。

    每个人回头去看自己的从前也许都觉得是青涩,我也不例外,我甚至痛恨自己太笨。

    正如我所说,我读的是文科班,文科班里。

    漂亮的女生很多,性感的不少,美丽的也有,不一而足。

    可她却是很特别的。

    就犹如一颗柔和的珍珠放在鱼目之中、珍珠的光芒并不强烈耀眼,但是明眼人还是一看就知道她的好。

    她很好。

    我。。。。。。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很恨。

    可若是相逢得时,却是错过,或者是我不能得到。

    这是人生的终生遗憾。

    这样的遗憾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其实,我很明白。

    也正是因为我没有得到。

    所以这个梦也就完美了。

    一个完美的梦是要靠自己去编织的,不是别人能够给的。

    上天绝不会为了一个人而去创造另一个人,这并不公平,也绝不人道。

    我今年年纪也不小了。

    过年回家的时候家里也会问女孩子的事情了。

    可是却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真的要去结婚。

    我绝对是今生第一次这么想,如果当年我追求了,我成功了,她也留在了南方,我们结婚了。

    好了,真的会怎么样,我已经失去了想象的能力,我觉得好奇怪。

    我问过一个朋友,如果你心中的梦现在投入了你的怀抱,你会离开你现在的女朋友去和她在一起吗?

    我朋友想也不想的说不会。

    他说一切都过去了,没必要破坏自己心里的梦。

    我呢?

    我只知道,在我的所有记忆里,她都是完美的。

    她没有什么地方是不好的,为人处世,生活种种,外貌神态,衣着打扮,甚至是微笑说话。

    还有一个忘了,她是个很好的知己。

    知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我这一生有无数的好朋友。

    我们疯狂的笑,疯狂的玩,疯狂的郁闷。

    可唯独没有知己。。

    她是我的半个知己。

    当你说一的时候,她知道你其实想说的是二,知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其实现在,我已不愿再知道她的任何消息。

    我只需知道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过着她想要的生活。

    她每天都很充实,走的路也是自己选择的。

    也许有一天她会嫁人,会有孩子。

    我只希望她能够别告诉我。

    直到现在,我可以肯定的是。

    她的婚礼我绝对不会去,也绝不会像九把刀那样的亲新郎。

    现在。

    她会发信息给我。

    可惜,此时的她早已不是我认识的她我也不知道这些年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至少,岁月在我的身上刻下的是绝难磨灭的印记,这样的印记是我极其讨厌的。

    我不希望在她身上也看到这些。

    我喜欢的永远都是当年那个简单、干净、懒洋洋、病怏怏、细细如水、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

    如果今生还有机会,面对面的坐着,面对面的看着,面对面的聊着。

    我一定会对她说:

    谢谢你给我的那些年。

    我终于已经长大。

第二百六十九章 青布药字

    白雪在何方?

    雪在北国。

    白雪在苗域。

    白雪坐在棺材上,坐的很散漫,准确的说他半作半依靠在一个女人的怀里,任由女子那白嫩的小手划过自己的乌发,午后的阳光均匀的铺撒在他秀美的脸容上。

    他坐在棺材上,棺材在马车里,驾马车的是一只黑漆漆的小猫。

    白雪觉得很愉快。

    阳光,美人,这时候要能又一杯美酒便最好不过了。

    白雪眯着眼这么想着。

    可这马车晃悠悠的又是颠簸的刚好,最适合半睡半醒的,他实在不愿意走下来,走进酒馆去喝一杯。

    所以。

    白雪想了想,他忽然起身一把用力扯下那车厢遮拦的的青布帘子,右手食指快速的在布帘子上划动了几笔,然后满意的斜倚了下来,将那布帘子交给身边的女孩。

    “去,阿梦,给挂起来。”

    那小女孩自然就是巫梦了,那日,余歌走后,天也终于亮了,雨渐渐停下。

    白雪扶起柳生纯一郎,道:“我杀了你的兄弟,今日也放你一马,但愿这份仇恨也算是一笔勾销,不过你若是还想要报仇,可以随时来苗域找我,只要我还活着。”

    柳生强撑着身子带着断臂一言不发的走了,白雪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段仇恨并没有消除,但是他已经不想杀人了,就让时间来看清楚这一切吧。

    白雪携带了巫梦要走,七叶想要跟随,可他拒绝了,这些年,他们已经在过着平静的生活了,他实在不愿再因为自己的事情而将他们卷入到那些腥风血雨里。

    最后,阳春也走了,阳春并没有说自己要去何方,去做什么,不过白雪知道,阳春要做的事情绝对有他的理由,白雪并不会因为他没说而心里觉得不舒服。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去做的事情,白雪也有,所以他带着巫梦一路从龟城来到了苗域凤凰小镇。

    这一路上,巫梦实在开心极了,白雪总有各种数不尽的玩意逗她开心,反正白雪走的也不急,她也不着急,现在,白雪又想出了什么玩意,巫梦的双眼都放出了光。

    “姐夫!又有什么好玩的?”巫梦随手将那青布帘子迎风一抖,方才白雪指力所到之处青布应力而涅,但见巫梦这一抖布尘纷纷露出洒落,露出一个铁画银钩的大字——药。

    白雪这份功力实在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运劲于柔软的布面上本就较一般的为难,更难得的是他这份力含而不露、藏而不泄,等到放到巫梦的手上时才释放出来。

    那巫梦也是眼中一讶,可面上却兴高采烈地叫着:“药?什么意思啊,姐夫?”

    白雪翘起了二郎腿惬意道:“你先挂上去再说。”

    “哦。”巫梦探手出去将那写了“药”的青布帘子挂在车厢边上,随风招展,引得路旁的人群纷纷瞩目瞧看。

    巫梦拍拍小手,又去抓白雪的头发了,边说道:“姐夫,现在快说嘛。”

    白雪被抓的头皮发麻,只觉得有说不出的畅快,口里胡乱说道:“药,治病救人也。”

    巫梦皱起了小眉头,不解道:“什么呀,治什么病,救什么人呀?”

    白雪哈哈大笑道:“治的嘛,就是我的酒虫病,救的嘛就是区区的小命了,这没酒喝岂不是要了我的命嘛。”

    巫梦的眼里立即放了光,她大声道:“是不是你这字写的很好,能卖很多钱?”

    “这个吗?”白雪闭上了眼,随着马车晃悠晃悠,不再说下去了。

    “姐夫,说嘛……”

    “佛云:不可说,不可说也,阿弥陀佛。”

    “哼!”

    “阿梦啊,来来来,吟一首李太白的诗来听听,这千古名流,只有他的诗最适合下酒了。”

    “不念,你不说就不念……”

    “哎……你这个小鬼……”

    突然间,就在两人打闹时,马蹄急响,二匹清一色的枣红马从白雪的车架旁飞驰而过,两双锐利的眼睛,同时向车厢上的那青布帘子盯了一眼。

    粗糙的布料,低劣的剪裁,龙飞凤舞的大字。

    两人齐齐面色一变,马飞驰过,最后一个人突然自鞍上腾空掠起,倒纵两丈却落在的马鞍上,脚尖一点,己将那写有“药”字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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