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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寻找回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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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飞羽前世是常常见识国内人流的利害的。当时他自己就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这辈子出国得早,便没什么机会领教。他也知道在大海里挥针是个系统工程,就凭他们两个人在这里完成找人的工作不会比买彩票中奖容易多少。但是既然进来了,掉头就走也不合他的风格。谁知道自己今天运气好不好是吗?

“进去挤一圈看看,找不找得到再说。”丁飞羽大声的回答叶知秋。不是他们两个嗓门大。就这个背景嗓音,没在固体上打洞就挺客气了。

叶知秋也不信在这里会有人对丁飞羽不利,就没提什么反对意见。正想让丁飞羽跟在自己身后,丁飞羽已经挤进人群里去了。叶知秋赶紧跟上,看不出丁飞羽力气还不小,挤得还挺快。

挤了半圈,两个业余人士就有点干不动了。找了个角落喘气。丁飞羽有点泄气的说道:“在这里面找人,实在太疯狂了。”

叶知秋嘿嘿笑着说道:“咱国内有十三亿同胞呢,要都出来,挤死你。”

“咱们怎么出去?”丁飞羽觉得找人无望,开始考虑实际问题。

“怎么进来就怎么出去呗。”叶知秋打量着周围。也不知道设计这个菜市场的人脑袋是不是有病,偌大的市场竟然只有一个出口。这要发生点意外,跑都跑不出去。

丁飞羽活动了一下身子,发现经过刚才的艰苦奋斗,俩人已经挤到市场的里面了,要想出去不会比进来的时候容易,正想感叹一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就见附近的人群一乱,有人大叫起来:“打架了打架了。”

人群如同渏涟般向外散开,离门口近的就开始自觉撤离。丁飞羽和叶知秋本来就靠墙站着,人群向外扩张,俩人身后可没有战略撤退的空间,只好硬挺。倒让叶知秋找回了点在北京挤公汽的感觉,可惜挤在怀里的是个大老爷们。看看丁飞羽那边,倒是有个年轻少妇,和他挨挨蹭蹭的。丁飞羽虽然有时也会花心,这两辈子可都是纯情的极品男人,这会双手下垂,正尴尬的两眼望天。看上去倒像是那个少妇在占他便宜。

好在打架的范围不大,影响很快就消散下去,胆小的人快步离开,拥挤的市场宽松了不少。丁飞羽扶住一位被挤到他身边的老太太问:“大娘,怎么回事啊?”

老太太也糊涂:“我哪儿知道啊,我正挑茄子呢。”

丁飞羽就问叶知秋:“去不去看看热闹?”

叶知秋瞪了他一眼:“有病啊,回家吧。”

丁飞羽也觉得看别人打架不过回去看张大胡子口中的“三流港台片”。就跟着叶知秋往外走,突然听到两个人议论:“现在这小偷也太横了,公安都敢打。”“团伙,他一个人,又没枪,拿刀一逼就傻了。”

叶知秋突然回头,显然听到了议论,丁飞羽前世里对国内警察没什么好感,拉了他一下:“干嘛?”

总的来说,北京警察素质是全国最好的,叶知秋对警察没什么成见,他又是军人,军人和警察天生有一家人的感觉,所以叶知秋没理丁飞羽:“回去看看。”

丁飞羽撇了撇嘴,也觉得小偷当众打警察有点无耻,就跟着叶知秋又挤回去了。俩人这时都没觉得叶知秋现在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保护丁飞羽的安全,可不是维护警察形像,保卫社会治安。

打架的地方不用打听也好找,现在整个菜市场就哪儿人多。两个人倒是费了一翻力气才钻到圈里。丁飞羽挤着挤着想起一个老相声来,就差没喊“里面死的那个是我儿子”了。

挤到圈里,才看到是三个小青年正在痛打一个躺在地上的人。三个人都没拿家伙,就是空手连踢带打,地上那人侧躺在地上,双手抱头,身子缩成一团,还在有气无力的喊:“我是警察,快报案,打死人了。”

叶知秋看那人穿着便衣,不能确定是不是警察,就是普通人也不能再让他们打下去,喊了一声:“住手。”

叶知秋这嗓子是部队练出来的,市场还有点拢音,这一声倒也算得上响若惊雷,不但三个打人的青年停了下来,连看热闹的都吓一跳。

正对着叶知秋的那个青年打量了一下叶知秋:“你是哪棵葱啊,哥们的事你也敢管?”

叶知秋张望了一上躺在地上的人,看他还是缩在那里,也不知道是不是打坏了,向青年说道:“想把人打死啊,人家是警察。”

“嘿”三个青年互相看看,离叶知秋最近的那个显然想到了打警察的后果,拉了拉最先说话的青年低声劝道:“算了吧,万一真是警察呢。”

那个先说话的青年呸了一声,骂道:“这片我说了算,警察敢露尖老子也照揍。”他又看了看叶知秋:“你是干什么的?老子今天专打警察。”

叶知秋被他的嚣张气焰气乐了,这小子够狂,就算是北京的太子党,也没有敢这么放话的。他微笑着向那个青年道:“我不是警察,不过倒不介意打打专打警察的家伙。”

那个青年嘴上硬气,其实也拿不准打的是不是警察。要真是警察,他虽然不怕,倒底也是麻烦,正想叶知秋说两句场面话他就撤了,没想到叶知秋比他还嚣张,要打他。这不是踢场子吗?所以青年呵了一声,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弹簧刀来,弹出刀身来,在手里比了比:“好啊,你来啊!”旁边围观的人一看刀出来了,轰的一声开始往后退。这玩意虽然不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落到自己身上也受不了,还是离远点好——安全第一。

另外两个人对视了一眼,也从口袋里摸出一模一样的刀来。叶知秋一看更乐了:“行啊,刀都一样,制式装备?”说完,他就动了。

中南海保镖里一号大反派说过,“军人的职责是进攻。”叶知秋是正牌军人,还是军人里的骄傲,当然不会防守,所以他进攻。

那个为首的青年站在两个同伙之间,叶知秋虽然有擒贼先擒王的打算,可也不会傻到往人堆里钻。他出手的目标是那个刚才露出怯意的青年。打架这玩意,打的就是气势,这小子有点心虚,气势弱了,正好下手。“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可是那位著名的老人家说的。

果然那人根本没想到叶知秋会抢先动手,被叶知秋一把叼住执刀的手腕,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被叶知秋将手臂反拧到了身后。

叶知秋手上用力,格的一声,将这小子的手臂拽脱了臼,一脚蹬在他的屁股上,将他向另一个同伙蹬过去,转身去对付那个为首的青年。没想到那个青年居然会一点匕首格斗术,见他冲过来,身子弓起,将刀刃向左,执刀的右手虚划,绝不让手臂伸直。叶知秋准备好的空手入白刃居然没地方用,连晃了两下都没找到下手的机会。

这时另一个青年推开自己的同伴举刀冲了上来,叶知秋只听砰的一声,一股酸味升腾而起。

                  第十四章 见义勇为

叶知秋心说怎么会有酸味捏?他看到另一个青年冲过来,正想拼着划破衣服也要把为首的青年撩倒。倒不是怕被夹攻,他一个堂堂全军徒手格斗冠军,还是卫冕过的,跟一个小流氓在这儿相持不下,传出去不光丢自己的脸,恐怕全军二百万人都得跟着丢脸。好像自己这个冠军是走后门来的似的。

叶知秋耸了耸鼻子,觉得这味有点怪。然后就看到那个冲他来的青年叫了一声,转过身去,脑袋后面汁水淋漓,酸味大盛。

原来叶知秋钻出去见义勇为的时候,丁飞羽就在他身后找家伙。他上辈子还打过几次小架。这辈子倒是在美国练过武术,不过那是为了强身健体,学的正宗太极拳。虽说李连杰的《太极张三丰》已经拍完很多年了,丁飞羽还是觉得自己“四两拔千斤”的功夫不如棍子来得实在。

都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丁飞羽现在才发现,棍子这玩意到需要的时候也不太好找,菜市场黄瓜、茄子不少,能用来打架的棍子还真没找着,想起传说中街斗之王—啤酒瓶子。正寻摸呢,为首的青年一出刀,丁飞羽身边的观众齐后退,把场子闪开了。露出好几个摊子来。丁飞羽一看高兴了,其中有一个卖调料的,摊子上有好几瓶香油、酱油、醋。刚才人群推搡,摊子倒了,有一瓶白醋掉到十三香堆里没碎。

丁飞羽一个箭步上去把瓶子抄起来的时候,叶知秋已经开打了。丁飞羽倒知道应该先把瓶底磕下去,用那碎茬扎人。不过这堆不是十三香就是芝麻,一时也找不到够硬的东西。看到另一个人去抄叶知秋的后路,丁飞羽抡着白醋就上去了,对准那人的后脑就是一下子。

丁飞羽这些都是听人说的,有不少还是前世邢德会教他的。自己从没亲手操练过。他这也算临威不惧,关键时候要点还都记着,什么都没忘。但是却不知道用瓶子,里面有没有东西还有说道。空瓶子只能用来扎人,绝不能用来打人脑袋。盖因液体受力是向四面八方传递的。充满液体的瓶子砸到人脑袋上就爆了,顶多也就是划伤。但空瓶没有液体传递受力,真要是招呼到人后脑上,兴许就把人废了。

丁飞羽这瓶子没开底,要开底他这时也得砸那人后脑,估计后来麻烦就大了。既然没开底,这瓶子就爆了。醋瓶子壁薄,挨打的没受什么伤,就浇了一身醋。这九度米醋浓度还不小,灌到脖子里,这家伙后背火烧火撩的痛。

这人不知道是醋泡的,还以为被瓶子划破了,蛮劲上来,一转身,看到丁飞羽拎着个瓶脖子站在他身后,挥刀就向丁飞羽刺了过去。

本来丁飞羽打完还准备再用瓶子扎他几下,没想到这瓶子爆得彻底,手里就剩下个瓶脖子了。见那人挥刀刺来,本能的向后退去。

叶知秋见那人转身冲丁飞羽过去了。心里大骂丁飞羽:“你跟着添什么乱啊,就这两头蒜,我一伸手就完了。就你这身手,要是敌人我用一只手打,要是中立我用两只手防,你一帮忙,我整个人都得过去帮你。”骂归骂,他也知道丁飞羽出不得事。这个人别说被捅一刀,就是在国内被人用刀划一下,都得有一群人跟着倒楣。所以他扔下那个为首的青年,转身扑了过去。那个为首的青年反应也不慢,知道让他把自己的帮手都撩倒了,自己也就完了,挥刀也跟着扑了上去。

叶知秋抢上一步,一刀手砍下去,奔丁飞羽去的那人就觉得脖子上一痛,眼前一黑,就倒地上了。

叶知秋一手刀砍在那人脖子上,听到格的一声,心中一沉,知道用劲大了。就听到丁飞羽叫:“后面。”

叶知秋没功夫管前面这人死活,两腿下蹲变跪步,上身回转,一拳向后挥出。他可没有武侠小说里听风辩器的本事,只能大概判断出敌人到了自己的身后,这时一拳挥出,是从下向上斜着挥出去的。目地是避过对方的刀具,攻击对方胸腹。他这时转身,拧腰,挥拳,这个动作搁到形意拳里,叫做龙形起势,叶知秋这时正合了“有钻裹之力”的意境。那个青年扑上来的动作比叶知秋判断的快了一点。结果这本该打到胸腹一带的拳头就被他半道阻击了。就是他用的地方差点,是用自己的裆部来挡叶知秋的拳头。这一拳就把个近二百斤的活人打得飞起来近两米,摔在地上的时候,脸都绿了。

丁飞羽扔了手里的瓶子,刚摆出个左格斗式,就看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人突然跟泄了气的充气娃娃一样软倒在自己面前,刚吓了一跳,就看到那个为首的青年举刀从叶知秋身后扑上来,也就来得及叫了一声,就看到那人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又飞回去了。他长出了一口气,放下双臂,向叶知秋伸了伸大拇指:“行,不愧是部队里出来的,有两下子。”其实叶知秋这一连串的动作,何止是有两下子,可惜丁飞羽不识货。

叶知秋沉着脸,丝毫没有刚打赢架的喜悦,他分得出轻重,知道刚才因为急着保护丁飞羽,最后两下子下手重了,就算是受过训练的特种兵也不一定抗得住,更别说两个小混混了。这时对着胸前的麦克叫道:“快叫救护车。”

旁边看热闹的人们看到叶知秋一个打三个,这么干净利落,不少叫好的。成水民风彪悍,这些年虽然都忙着搞经济去了,早上各个空场上练武术的也不少。这时看叶知秋叫救护车,不知道他是让自己人去打电话。有人好心的说道:“到门口值班室,那就有电话。”

丁飞羽撇了撇嘴,值班室要有人,这会警察早来了。从口袋里掏出个手机来,对叶知秋道:“先打110还是120?”还好他还记得国内不能打911。

“120。”叶知秋没工夫和他废话。零一年国内的G*业务已经普及,联通和移动之间的战争早已打响,有个手机也没什么希奇。只是叶知秋注意到丁飞羽的手机明显比一般的手机小,握在手里两边看不到机身。

丁飞羽推开手机盖,按下120、、、、、、空号。这才想起成水市零一年的时候还没有公共应急系统,120没开通,。只好又打110,丁飞羽已经做好打114的准备了。好在成水110报警中心倒是已经建立了,丁飞羽说明了情况,又请110叫救护车。打电话的时候,看到叶知秋把被打的人扶了起来,又把那两个被他打倒的人搬到一起。另一个被叶知秋卸了胳膊的家伙早就溜了。

等丁飞羽打完电话,那个被打的自称警察的人一拐一拐的走了过来,向他道谢。丁飞羽看他年纪也不大,只是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鼻子边上还有几块血迹,应该是被打出血了,看不出实际年龄。笑着应了,问:“没什么事吧?”

那人愁眉苦脸地说道:“好像肋骨断了,一动就痛得厉害。”

丁飞羽吓了一跳:“那你起来干嘛,快躺下。救护车马上就来。”

“没那么快。“那人咧着嘴,用手指了指丁飞羽的手机:“能借我用用吗?我打个电话。”

丁飞羽点点头,把手机递给他,就看到叶知秋站在一边向他招手。便走了过去。

叶知秋看他走到身边,叹了口气:“我们有麻烦了。”

“什么?”丁飞羽愣了一下,没听明白。

“我把那两个人打死了。”叶知秋撇着嘴说。

                  第十五章 打死人要偿命

丁飞羽眉头一跳:“我胆小,你别吓我。”

叶知秋哼了一声,没精神骂他没事出什么头,害得自己着急失手。刚才他确认那两个人已经没气了后,就立刻呼叫外面的支援小组,让他们通知上面出面处理。自己与持刀歹徒搏斗,失手将歹徒打死,往严重了说也就是个防卫过当。以自己的身份,总不可能真把自己判了。只是弄得不好,这次要背处分了。

叶知秋用下巴指了指旁边拿着丁飞羽手机打电话的青年:“我问过了,那家伙真是个警察,就你们这片派出所的片警,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好管你家。”

丁飞羽这才发现那人还在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立刻明白了叶知秋的意思:“你把他推出来顶缸。”

“他顶不了这个缸。”叶知秋对于这个窝囊同行没什么好感:“就他那身手,说他能打死人都没人信。我就是指望他给咱们找个靠山。”

丁飞羽这会也想明白了这事儿的后果,不像刚才那么担心了:“你可是太子党,见义勇为打死人还会有麻烦?”

“屁。”叶知秋还想着可能的处分,心情不好,终于爆了粗口:“我要真是太子党,现在拔腿就跑,谁敢去拘我。还不是你拖累我,好端端的跟自己家人玩什么隐藏身份,害得我一个堂堂少校陪你过家家。”

丁飞羽想了想,也觉得叶知秋说得有理,叹了口气:“普通人的生活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我只是希望他们不会被我打扰。”他看着叶知秋不以为然的样子,摇了摇头:“你还太年轻,你家老爷子比较能明白我的意思。”

这话叶知秋倒是相信,要不然上面也不会派自己来陪着丁飞羽过家家。只是有些不服气:“你还没我大呢吧?”

“这是心态问题,跟年龄无关。”丁飞羽听着刺耳的警笛由远而近,很不客气的继续打击叶知秋。

叶知秋又哼了一声,都说搞技术的人多少都有点不正常,眼前这人是这世上搞技术搞得最好的几个人之一,跟正常人想的不一样也不稀奇,自己正常人还没做够,没必要向他看齐。

那个被打的警察这时才挂了电话,一瘸一拐的走过来,把手机还给丁飞羽:“刚才我给我们所长打电话,他马上过来。”他看了看叶知秋,有些歉意地说:“我们所长说打死两个歹徒不是什么大事,他给刑警队打个招呼,让你们明天做个笔录就行。不行的话我再找人。”

叶知秋笑了笑,抻出右手:“谢谢你,我叫叶知秋,北京人。陪朋友回来探亲。”

那个警察连忙伸手和他握手,牵动了伤势,又“哎哟”了一声,才说:“我叫高剑。今年刚毕业的,石家庄警校。”

丁飞羽也伸出手去:“我就是他朋友,丁飞羽。”

高剑和他握了一下,因为刚才痛了一次,这次没敢用力,也就算两人互相摸了摸手。他刚才用丁飞羽的手机,发现那款手机屏幕比自己见过的手机大几倍,还是彩屏的。他平时很喜欢手机这种时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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