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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声-第2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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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黄心儿的比较面。

    总好过胡萝卜。

    当然无能大仙不吃胡萝卜,无能大仙又不是兔子,无能大仙只吃红薯。

    也不吃土豆儿。

    不错,在这一块一亩三分的五谷杂粮菜园地当中,不但有红薯,而且有胡萝卜和土豆,混杂一起种植,有名杂种,这一点作为种地人的无能大仙可以证明。在此必须要做出严重声明,之所以一个比天还大的看门人变成了一个土里刨食的种地人,完全是无能大仙自愿的,是自愿地服从组织安排,主动地承负起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做人,要务实,务实而低调,就是无能大仙的做人原则。

    而之所以杂种不去选择单一品种,并非是为了杂交,红薯就是红薯土豆就是土豆胡萝卜就是胡萝卜,这一点无能大仙并不想为其做出任何改变。而之所以要在地方有限的宝贵的田地之中多种上一些土豆和胡萝卜,是因为土豆可以炖牛肉,炖上一大锅海一样多的牛肉,吃起来非常之香。

    可是没有牛肉。

    所以就会有胡萝卜了,胡萝卜可以引来野兔子,兔子肉也可以炖土豆。

    可是也没有野兔子,南山里的兔子们好像并不爱吃胡萝卜。从这一点上来说,无能大仙是失误了,土豆有了没有牛肉,萝卜种了兔子不吃,人生之最大悲哀莫过如是。说不辛苦啊。怎不辛苦!这穷山恶水冰天雪地,日子过得何其艰难,要不是无能大仙在收获时节私下保留了一些,此时便就挖也没得挖:“咔!咔!咔!”

    你看这地!冻得跟石头一样硬,当真是可恶至极:“咔!”

    无能拿着一把锄头,奋力连锄四下!

    然后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呼呼大喘,明显已经干不动了:“可怜啊可怜,命苦的人!”

    这个可怜的,命苦的人指的是傻瓜无禅,无禅师兄回来了。

    当然了。无能是来为无禅挖红薯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无能与无禅师兄的感情。对于无禅师兄变成了一个死傻子这件事情无能同样不能接受,无能就连晚上做梦都会哭醒的。请注意,是死傻子,六亲不认百嘛儿不懂那一种。无禅师兄就连无能师弟也不认识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充分地说明了一个活傻子和一个死傻子的区别:“可恶啊可恶,愚蠢如猪!”

    这个可恶的,愚蠢如猪的人指的是灵秀,同时回来的还有灵秀。

    他是犯了错,犯了比天还要大的错,所以受到了定海师叔祖的惩罚,现下已经被打死了。要是没有无能大仙拦着。定海师叔祖,那了得么?定海师叔祖一生气。是暴怒,疯了也似,险些将自己气死!那时的场面可以想见,实际上无能大仙也受到了连累,险些给他一棍打死。要不是有那老尼姑:“牡丹啊牡丹,这,呃,哎!”

    一个长头发的老尼姑,一个短头发的小尼姑,两个尼姑相较而言,还是小的比较好玩。红颜祸水啊,玷污佛门啊,你看这南山禅宗从上到下老老少少和尚尼姑乱搞,风气都坏掉了,这能不出事儿么?只有一种解释,报应!无能大仙唏嘘不已,无能大仙流下了口水,无能大仙心中情天恨海百感交集,问天天无语,锄地地又硬,欲将飞上天,红尘又恋恋,所以尽管表面看上去是一只自由自在的闲云野鹤,内心之中也是非常之纠结。

    一个人,能力越大,责任越重,无能大仙对此深有体会。

    比如打仗。

    如果是无能去的话,西凉国的人早就被打败了,无论是将其一口吞掉或是一屁崩死对无能大仙来说根本就是轻而易举,完全不在话下。一个人,有多大的能力就干多大的事情,不能勉强自己。而且要留有余力,比如无能挖红薯,明明还有余力,可是就是不挖,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无能不去,任天下所有人哭着喊着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无能也不会去,为什么呢?这是为什么呢?其实道理很简单,无禅师兄啊,你是不会明白的,作为一个神仙是不能过多插手人间之事的,否则,必将遭到天谴!

    听说某位活佛去了,活活就给人打得半死不活,你看——

    一念至此,无能顿悟。

    “呼巴次楞——我想你——呼巴次楞——我爱你——”深情的呼唤被呼啸的北风远远吹送出去,一丝丝细细的雪屑掺杂其间,就像无能的思念:“呼巴次楞——你快来啊——呼巴次楞——我是无能——”要问谁个才是无能心中的最爱,那一定必须毫无疑问就是呼巴次楞,其实无能半夜哭醒多半是为了呼巴次楞:“啊!哈哈!来喽来喽,呼巴次楞来喽!”

    无能并不知道。

    却是遥见一物奔行如飞,冰山雪谷之中昭然夺目,由远及近,由远由近——

    倏地停住。

    “咦?”那物太快,无能没有反应过来:“不,不是,不对啊!”

    是那黑虎。

    无能大仙见多识广,当时第一反应是黑猫,第二反应是大黑猫,第三反应才是:“啊呀!老虎!”

    黑虎看过一眼,竟是点了点头。

    没有说话。

    无能不是不想跑,无能的腿脚儿已经麻掉,软掉,化掉,滴滴答答:“呜——————”

    就算南山没有老虎,老虎是会吃人的,无能也知道。

    无能吓得尿了,一时屁滚尿流:“噗突突突突!”

    九天十地大屁神功一出,黑虎立时退避三舍,心下也是大为郁闷:“嗷呜!”

    无能开始做梦。

    “咦?咦?啊?欧?”但见以掌扫雪,但见以爪刨地,坚硬的泥土就似豆腐一样分崩离析,不一时土豆红薯胡萝卜纷纷现身,完全就是轻而易举,得来全不费功夫:“佛祖保佑!谢天谢地!原来这只老虎是吃素的,不吃肉!”无能是这样想,但肉食动物就要吃肉,否则就会骨瘦如柴没有力气:“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只肥大的灰田鼠,肥大得就像一只小猫咪:“吱!”

    吱地一声,死了。

    黑虎叼着死田鼠,安静地看着无能,似乎要把这肥美的田鼠送给他吃。

    无能还在做梦。

    “咕噜噜!咕噜噜!”他不知此时命悬一线,黑虎腹中空空饥饿难耐,而这一只田鼠根本就不够黑虎塞牙缝儿的:“呜噜噜!呜噜噜!”黑虎从不吃人,因为是有活佛,但活佛已经死了,至少黑虎这样认为:“扑!”死老鼠落地,黑虎电射而出,再肥的老鼠又怎及这白白胖胖的大活人好吃,黑虎终于不再犹豫:“嗷呜!”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念断绝,人性尽失,当时发狂的可不止一个:“咦?”

    这也亏得是无能,福大命大造化大:“咄!”

    当然了,活佛没有死。

三 有位家人() 
好想你,在这夜里。

    陋室燃起灯一盏,映得四壁也萧然,烛落泪,人未眠,可叹曲终人也散。

    南墙当中,一画正悬。

    那女子,鬓如堆鸦,芙蓉玉靥,纤姿楚楚,下颌尖尖,分明就是一个倾城绝世的大美人,端坐敛蛾眉,眼波柔如水。

    似笑非笑间。

    她是方殷的娘亲,她是殷婉儿,方殷终于看到了她。

    人入画,画中人。

    可以确认,她的面容与方殷直有七分酷似,余下三分,却是林黛。

    海市蜃楼并非虚妄,记忆的碎片永镌脑海深处,醒时梦里泛起,一朝浮现眼前。

    方殷终于明白,那一见钟情的不是爱,而是一种缘。

    这是方府,是在京城。

    隆景朝的帝都,天下中心所在,京城方圆数十里人口是有数百万,大大小小的房屋自也不可胜数。京城之内不止一座方府,隆景朝中也不止一座将军府,然而上至王候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每个人都晓得这一处毫不起眼的所在,这里是方家的老宅。方府不大,前院后院,二十几间房,中置一厅,门悬一匾——

    忠烈千秋。

    黄金为匾,朱红大字,隆景帝御笔亲书,于十五年前所赐。

    元吉老皇帝写得一手好字,那四字字字虎踞龙盘,笔笔如勒如刻,方殷已经看到了。是在前日,来时所见种种,正是恍然一梦,那人山人海的场面犹在眼前那震耳欲聋的欢呼犹在耳边。是如此真切。又如此虚幻。老皇帝亲自出城迎接。隆景朝文武百官俱至,眼见那乌压压跪着的一片片一片片的都是人,而享受那万千荣光的隆景将士之中却是多了一员小将——

    小方殷,来朕这里!

    是的,这里就是方殷的家,二十一年前方殷就降生在这里,这里才是方殷的家!如果这是就是衣锦还乡,如果这就是功成名就。如果这就是平步青云风光无限,那么这就是,一个笑话!可笑的是人们视他作大英雄叫他作小侯爷,可笑的是多半隆景将士仍自驻守边关不能眼见这一切,可笑的是方殷根本就没有做什么却坐上了皇帝的龙车——

    好孩子,委屈了你!

    三花公公说得没有错,那一刻没有人比方殷更威风,更神气!

    但那一刻,方殷并不开心。

    这十几天来,方殷一直郁郁寡欢。心里空空落落,脑中一团乱麻。整天胡思乱想也不知道想些什么,每每想做点事又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以至于,当小方殷见到老皇帝的时候就像无禅一样变成了一个傻子,或说一个木偶。当然方殷是装的,反正大家都在装,方殷不想装英雄也不想装奴才所以方殷只有装傻子,傻子是不会给人跪的,也不用说谢主隆恩。

    当梦想与荣耀近在眼前,却发现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梦想,也并不荣耀。

    当功名与利禄唾手可得,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从来都不是。

    方殷是可笑的,因为方殷根本就没有理想,一直没有。

    方殷是悲哀的,因为方殷是一个孤独的人,从来都是。

    垂泪顾素绢,心血点鸳鸯,可得?

    之所以方殷会来,是因为方老将军,方殷本想回上清,那里也是方殷的家。

    青云回了上清,和老夫子一起。

    六月之内,方解必死,这是陀迦落说过的话,此时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无论陀迦落是人是神,方殷都已经后悔认识了他,无论陀迦落的预言准是不准方殷也不想再听他说一句话,哪怕一个字。若是真准倒也罢了,就怕这半准不准的,等同没说。他又说了。你又听了。你是可以不信,反正你得琢磨。就是,还是,老是心里嘀咕。

    无论如何方殷也不能接受,失去了方老将军方殷才是失去了所有,所以方殷要保护他,随时随地,每时每刻。明天早上,方老将军会带方殷去京郊,皇陵之南,就是方家历代祖先的陵墓。而画中的她,方殷的娘亲,此时就在那里沉睡。当然那里也有小方殷的墓,留着,还是拆了,这一点方老将军说是遵从方殷自己的意见,方殷也没有想好。

    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是要去三个人,老方解小方殷,还有一个罗伯。

    是罗伯,不是萝卜,也不是摩罗,摩罗大师已经走了,说是去找走失了的黑虎。

    罗伯,姓罗,名伯,是方府的管家。

    方府地方不大,也不小,但只有一个管家,因为方家没有什么人可以管,能管的只有家。

    那是原来。

    现在也一样。

    说到罗伯,罗伯就来了,吱呀一声门推开,一个罗伯走进来:“小少爷。”

    方殷没有说话,方殷心情不好。

    “大少爷。”

    罗伯是一个极为啰嗦的人,比话两个痨加起来还要话痨三分:“公子爷?小候爷?我地那个小祖宗——”

    方殷叹一口气,自知若是不理他这糟老头子就会一直说下去:“罗伯,有事么?”

    “吃吃吃,趁热吃,老奴看着你吃!”罗伯端来了一碗大米稀饭,又香又稠热腾腾,还有萝卜咸菜条,还有两个大馍馍:“吃饱喝好才长个儿,早睡早起能养膘儿,小祖宗哎!你快些吃!”方殷也是无奈,接过坐下就吃,也知若不依了他他就会端着盘子站在这里没完没了地说下去:“热热热!小点儿口,别噎着!小祖宗哎,你可教老奴如何——”

    “罗伯!”方殷实在是无法忍受,这话也是和他说过多少回了:“不要叫我小祖宗,你也不是老奴,你说,您这,哎!”罗伯一拍脑门儿,立刻满脸堆笑:“是是是,叫方儿,方儿方儿!少爷老爷说的一样,你是方儿,我是罗伯!”方殷松一口气,转眼干掉一馍,却不见他说话,这可极为难得:“罗伯,罗伯,你怎不说,啊哟!”

    却见罗伯老泪纵横,茫然瞪着老眼一双:“老爷叫我罗伯,少爷也叫我罗伯,老奴就是想不明白这辈分儿,怎么岔的呢?”罗伯是老糊涂了,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打七十年前罗伯就是罗伯了,许是时间过得太久,罗伯自己也忘了:“不对,不对,还是不对!自打你一生下来老奴我就叫你小祖宗,后来小祖宗死了,现在小祖宗活了,小祖宗是死是活都是老奴我的小祖宗,你说,你说!今儿这一声小祖宗,怎就,老奴怎就叫不得了?”

    罗伯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都不重要。

    那都是爱。

    “罗伯!罗伯!”地上泪痕斑斑,碗中泪水滴落,方殷哭过太多不想再哭却还是忍不住地又哭了,方殷吃不下了也喝不下了扑上前去抱住了他:“依你!依你!”

    爹爹说,方殷小的时候,罗伯抱他最多。

    而这二十年来,多半是罗伯一个人在独守方家老宅,想说也是没得说。

    “我地老天!可不得了!”罗伯一脸懊恼,连打自己嘴巴:“都是老奴不好,提那芝麻谷子陈年旧事,惹得小祖宗又哭了鼻子!”

    “是我不好!方儿不好!”方殷痛哭失声,自不让他打到:“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是,都过去了。”罗伯并不糊涂,手起便就手落:“都过去了,就不要哭,都过去了,就好好地,来——”

    罗伯笑道:“小祖宗,小方殷,给罗伯笑一个!”

    这也是一只老狐狸,年老成精,就像老夫子一样狡猾:“哎!”

    “嘿嘿——”方殷给他笑了一个,笑得比哭还要难看:“奴才知错,谢主隆恩!”

    那手抚在头顶,轻轻打了一下。(未完待续。。)

四 迟来的爱() 
“我说的话,你明白么?”

    “你说什么?”

    “我说,我说的话,你明白么?”

    “你说什么?”

    “我说我,说的话,你,明白么?”

    “你说什么?”

    “我说,我说的话,你地,明不明白?”

    “你说什么?”

    其实都是废话,望君明白得很,所以望君一级一级登上石梯,不以为意。

    一个大龄男青年,和一个大龄女青年,并不一定就有多少的共同语言,尤其是言语不通,交流起来比较困难。但阿乌何许人也,迎难而上,挑战极限,正是阿乌的人生信条之一,所以阿乌并不死心。情况就是,此时乌楚楚坐在望君背上,而阿乌坐在望君屁股上,孤男寡女二人马上对坐呼吸可闻,究竟是个神马情况是个神马都看出来了:“我!”

    阿乌一指自己的头,表示“我”,然后一指自己的心,表示:“说”,然后一指乌楚楚,表示——

    交流,不一定是用语言,更要用心:“你!”

    “你!”坏了!阿乌一看乌楚楚的表情就知道坏了,是坏菜了,乌楚楚忽就晕生双颊,美艳不可方物:“坏!”

    心就是爱,心就是菜,将心交付与你就是我爱你,我是你的菜:“呼——”

    阿乌犹不死心,重整旗鼓从头再来:“我!”阿乌一指自己的脸:“说!”阿乌一指自己的嘴,又一指乌楚楚:“我,说的话。你——”

    “好!”乌楚楚当下就明白了。福至心灵。大彻大悟,主动嘟起了小嘴儿,并且闭上了眼睛:“坏!”

    就算坏的菜,也到碗里来,阿乌是彻底服了,心服口服:“哎!”

    原本阿乌说的话是:咱俩不合适,真的不合适,还是当朋友比较好。红颜知己那一种。

    但这红颜,不是知己,乌楚楚只以为阿乌哥要亲她,所以撅着个嘴在等。

    还闭着个眼。

    心服可以叹气,口服就没辙了,所以阿乌哥就别无选择地上去亲了一下,以示可以了。

    结果这一下,就,又,粘上了:“啵——滋——滋滋滋滋——嗯~嗯~”若是亲个嘴儿还可以表示一下男女之间纯洁的友谊。这舌头搅和到一处可就万万说不过去了,这大白天的。反正是没人看见。神马也没有看见。请相信这是阿乌哥的初吻,就算这不是阿乌哥的初吻反正也不是乌楚楚小郡主的初吻了,因为两个人也不知道吻过多少次了,完全就是驾轻就熟,瓜熟蒂落。

    请相信肢体上的交流胜过言语上的交流,甚至胜过心与心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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