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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君,请入瓮-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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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吟了下,道:“到时若是让火夕拐走了羲和同窗你的小娘子,岂不亏大发了?蕊”

“呔!”羲和君惆怅地叹息一声,“这还是次要的。目光要放长远,我忧心的不在这里,主要有两点。”

我吐了吐瓜子皮,问:“哪两点?”

羲和君亦吐了吐瓜子皮,道:“其一,我听说火夕小辈已经有了未婚妻,能被选为那鸟儿的未婚妻的,很不一般。律泽作为小三的身份出现,想要独占火夕小辈,定要受到许多不人道的摧残和虐待。”

这一点羲和君说得十分在理。火夕那未婚妻我见识过,相当不一般。

我再问:“其二呢?”

羲和君娓娓道来:“其二,鸟族很好面子的你知道,倘若要让鸟族的凤君知道火夕小辈在我的地方有了不该有的喜好,估计会像灭了火麒麟那样来灭了我。火麒麟怎么挂的你知道么?”

我点头,随口应道:“知道一丢丢。”

羲和君道:“那你就该知道鸟族是怎样心胸狭隘又狡诈多端的一族了。有了这第二点,第一点也便无足轻重了。毕竟爱上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不得不承认,羲和君分析得太有水准了,说的那最后一句台词也很有文化。遂我赞赏地总结道:“如此看来,继续让律泽娘子与火夕同处一个屋檐下,恐不大妙。”

不知不觉,我与羲和君已经嗑完一碟瓜子,吐了一地的瓜子皮。羲和君站起了身体,伸了一个小小的懒腰,而后垂着眼帘将袖摆不小心沾上的瓜子皮掸去,道:“嗯是要大不妙了。”

后我们一致商议决定,对不坚贞的小律那未来得及深种的情根来个快刀斩乱麻斩草又除根。

中午时分,我与羲和君去到小律的园子里,见小律如前两日一般毫无悬念地剐兔子入锅。面对小律一脸幸福的小模样,羲和君当即下了一个命令,让小律去羲和君的寝殿给那条没精打采的七彩暖鲤换水,所有兔肉予以没收。且从今日起,小律要搬来羲和君的园子与我们同住。

(二)

小律哭着走了。彼时火夕闻声打开了房门,见状颀长的身体倚在门框上,挽着手臂与我清清浅浅地笑。

……他这样看着我笑是个什么意思,感觉好似我怂恿羲和君来故意拆散他和小律壮士的一样!啐,我是那样的人吗!况且这厮有怒极反笑的习惯……莫不是因此对我怀恨在心罢?

幸而火夕没在门口站多久就转身进屋了,我与羲和君在小律的园子里坐了下来,代替小律将兔子剐了入锅。我们蹲在小灶前,守着兔肉慢慢成熟。

见羲和君一言不发,定是在为小律壮士的事情感到伤怀,便开解她道:“羲和同窗你莫要难过,我们好人总是为了人好而不得不干一些不怎么好的事,但时间一久就能受到理解的。”开解她的同时,我也正开解着我自己。

“流锦同窗说得甚是”,羲和君道,“你也莫要害怕,有我在,火夕小辈也不敢拿你如何。你记着要离他远一些。省得他一个怒火攻心将你烤焦了。”

见兔肉好了,我与羲和君顾不得闲话,吃起了肉来。不得不说,这个时节的兔子味道尤为新鲜,让人意犹未尽。

但我们没有辜负小律炖这兔子的初衷,艰难地给火夕留下一碗,由羲和君亲自送去给火夕吃,火夕便不得不领情尽数吃下。

然而这一顿兔肉餐着实很不能让人满足。才半下午不到,我与羲和君就十分腹饥,遂我们去了杏子林,逮兔子。

杏子林里,我与羲和君守候了良久,才总算见着一只灰毛兔子窸窸窣窣地在林子里爬过,是在寻找树上掉落下来的杏子啃。

一看羲和君就不是个中熟手没抓过兔子,她按捺不住,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差点没将兔子吓瘫。羲和君也因此从中感受到了莫大的乐趣,未先急着将兔子抓起来,而是在林中穿梭逗着那兔子玩。

我兀自爬上一棵杏树,坐在枝桠上,吃着新鲜摘的杏子,看着下面那绛紫色的身影,摇头叹息。

原来羲和君没有童年。

孩童时期常干的事情,她也能干得这般兴起。不过转念一想,我似乎也没有童年。我孩童时期虽抓过兔子,但皆是抓来便收拾了吃,没心思逗它玩儿。

后来吃杏子吃到酸牙,我便在树下开始闷地瓜。羲和君拎着被她玩得已经瘫掉的兔子回来了,坐在我旁边与我一起啃地瓜。

啃着啃着羲和君似想起了什么,于是问了一个相当有学术性的问题:“流锦同窗,先撇开我不说,若是那火夕小辈与律泽好上了,你喜不喜?”

我想也不想便应道:“自然是不喜的。”

“为什么?”

为什么?难道要让火夕与律泽他二人好上了而后远走高飞将我狠心丢弃在这谷里?也不是说这谷就不好,起码羲和君她人就很好,主要是我暂时没有打算在这里长住。

(三)

但我想我不能这么说,这么说恐会伤羲和君的心。面对羲和君求知的眼神,我一时半会想不出个好借口,只得咽了口地瓜,梗着脖子道:“我、我……当然是爱上他了。”

羲和君闻言很是吃惊,道:“流锦同窗你莫不是当真的罢?”

我继续梗着脖子点头。

羲和君悲怆道:“我跟你说了那火夕小辈不是个好惹的,他有了未婚妻了你更加是招惹不起。叫你不要爱上他你偏偏不信,你说他们鸟族除了毛长得好看些外还有什么是可取的?”

我想了想,老实道:“没有。”

“那你看上了他的什么?”

我道:“毛。”

羲和君对着我狠狠地长叹一声:“蠢蠢作怪的青春年少啊!”随后她与我十万分地认真道,“流锦同窗,我不得不奉劝你一句,佛语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放下执着立地成佛,对此你千万莫要执着。鸟儿的毛它再好看也值不了几个钱,你执着就是劫执着就是错。”

我闻言却是一惊:“鸟儿的毛真不值几个钱?”

羲和君一口咬定:“不怎么值钱。”

我连忙伸手进衣襟里左右掏了掏,总算掏出三支丹金色的鸟毛来,放到羲和君面前,问,“那你帮我鉴定鉴定,这个究竟值几个钱。”想当初他在魔界牛叉闪闪地在自个尾巴上拔的这三支鸟毛送我,说得那叫一个慷慨,难不成是便宜货?!

羲和君一见那毛,神情就古怪了起来,睨着我问:“他竟送给了你这个?”

见我点头,羲和君当即就啐了一句:“鸟儿就是风***!”到底却没有说究竟值钱不值钱,倒令我更加疑惑了起来。

拎着兔子回去的时候,羲和君一路碎碎念,无非是凤族皆是些没良心忘恩负义的家伙,且狡诈自私得紧、凤族一旦翻脸,就会无情得不认人的云云,让我千万千万要小心了。还预言,有了火夕的未婚妻那只不一般的鸟儿,我的情路注定一路坎坷。

其实我也觉得我的情路是坎坷的,但却不是与火夕。我与阑休太苦命了,几次结婚几次未果,不晓得是不是我生来与他犯克。大抵我与他最终都不得有情人终成眷属了,真真愁人得很。

几句话转过来转过去,羲和君又开始唏嘘:“情乃砒霜毒药啊,轻易尝试不得。”

我仍旧是觉得羲和君对于情的理解与我有差别,遂我问:“你没尝试过你怎么晓得那是砒霜毒药尝试不得?”

羲和君顿了顿,与我道:“我就是尝试过了才晓得那个东西沾不得。”

她这句不轻不重的话恰到好处地勾勒起我的八卦之心。我刚想要问,她却又冷不防道了一句:“都是年少时候的事情了,不提也罢。”我也只好悻悻作罢。

有些事不愿再提起,那就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这个道理我懂。正如我的父尊,正常的时候他甚少在我面前提及我母上,那是因为他无论提多少遍我母上也还是已经死了很久了,无非是徒增伤感罢了。尽管我也知道父尊很挂念我母上。

想必羲和君年少时候尝试的情、挂念的人,也早已经灰飞烟灭了。然万八千年以后,当我劫后重生再度与羲和君相聚时,才晓得她年少的情并非灰飞烟灭,只是她挂念的那个人太遥不可及。

PS:同学们还没猜出来羲和君的爱人是哪个吗?唔羲和君这对儿是胖云下本文的主角呢,绝对牛叉闪闪的男主。。。猜错了没有肉吃噢~

第百零七章 羲和姑姑求您别再乱说话!【第二更】

(一)

我与羲和君拎着兔子又回去了律泽的园子,不为别的,而是律泽的园子里小灶小锅皆是现成的,好将就着煮肉。虺璩丣浪

可临时羲和君突然又不想吃炖了兔肉了,而是想吃烤的。遂她将火夕叫了出来,让火夕捻火烤肉。

说起来,几日不见火夕,中午时见到他也仅仅是远远儿地看他站在门口那里,随即一会儿就转身进了屋。他的面色仍旧是有些不同往日的苍白,不过比之上次在温泉水里已然算是好了许多。

火夕很给羲和君面子,没多拒绝就已经出了屋子,在园子里烤起了肉来嫦。

“滋滋滋”的火烧烤着兔肉的声音十分能勾起人的口欲,我一眼不眨地看着火夕素白的手指执着贯穿兔子的棒子,来回均匀地翻滚,青烟阵阵往上冒,却将他的手衬得愈加修长白皙。面皮隔着青烟看去,柔美非凡。

“夫子所讲的‘秀色可餐’大抵就是指眼下火夕小辈的这副模样”,一边的羲和君冷不防出声道,“然秀色可餐毕竟不是真的可餐,流锦同窗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务实的人,却没想到也会被这个成语所迷惑。”

我忙擦了擦嘴角,咧嘴道:“委实秀色可餐,越看越觉得饿。蕊”

火夕忽而掀起眼皮,对上我的眼睛。凤目里半掩流光风情无限,嘴角勾起了一抹若有若无的弧度,问:“哪个秀色可餐。”

我刚想应他,羲和君便阻断了我,道:“流锦同窗,越是面对诱惑越要守得住阵脚。”

我指了指火夕手里的兔肉,嗫嚅道:“当、当然是你……烤的肉。”羲和君向我投来赞赏的目光,似在赞我很有骨气。

其实我也晓得我自己很有骨气。管它是什么气,反正骨子里有气就叫骨气。

兔肉烤好了之后,羲和君率先宣布她的占有范围:“火夕小辈,我要两只兔腿。”于是火夕很优雅地撕下两只兔腿递给了羲和君。

羲和君初尝那肉味,边嚼就边眯起了美眸,看来是味道还不错。她心情一婉转,就让在园子外面随时候着的小婢去搬来两坛果子酒,边吃酒边吃肉。

我咽了咽口水,看着火夕看我那不明意味的淡淡挑眉的神情,壮着胆子道:“我、我我也要两只兔腿!”

“你也要两只兔腿?”火夕眉梢淡淡一扬,轻轻佻佻似笑非笑道。

听他这语气,似在说“你是哪个就凭你也想要两只兔腿?给你一只就已然算是多余的!”诚然,羲和君完全可以要求两只兔腿,就算她要四只也无可厚非,因为这鸟儿好歹也唤羲和君一声“羲和姑姑”,而却不会唤我一声“流锦姑姑”……因而在他看来我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二)

不晓得是怎么回事,我与这鸟儿才不过三两日不见,突然觉得我在气场上弱了他一大截。大抵是觉得他目前还有伤在身,我偏生又很喜欢关怀伤者,暂且大度地不与他一般计较也不去气他。

我弱弱地瞅了瞅他手里的兔肉,改口道:“那、那……给我一只罢。”

羲和君有了酒肉相伴,就再顾不上我了。留我一人面对这狡猾的鸟儿。

我看着火夕不紧不慢地撕下了两只兔腿放进盘子里,然后手指剥去了被烤糊的地方,而后才伸手递给了我。

我看着他稍稍沾了点油渍的手,有些发愣。

……这不应该啊,不是说嫌给我一只都显得多余么……

他能够突发善心决定给我两只兔腿,这固然很好,不过他手沾上了油渍,我觉得有些不美观。迟疑了下,我一手伸过去端住了碟子,一手捏着袖子看了他两眼去擦他的手。

然火夕却愣了愣,不等我碰上他,他就已经缩回了手,微微笑道:“我自己来。”

我莫名地看了看自己的袖子。这是羲和君给我的衣裳,袖子已经不是以前那只了,该是很干净的。怎么他还是嫌弃么?

这时流连在酒肉之中的羲和君突然道了一句:“流锦同窗啊,我不是没与你说过,你这袖子再干净,烤兔子的不喜你这个人,亦是会厌屋及乌不喜你的袖子的。想必是初初一见律泽小娘子的白帕就只喜欢白帕了的,放下执着立地成佛啊。”

经羲和君这似曾相识的再次一提点,我才猛然清醒了过来。对哦,我记得他是喜欢小律壮士的白帕子的,我竟险些给忘记了。而今就算我换了一只干净的袖子,他还是会嫌弃的,只因他已经喜欢了小律壮士而嫌弃我这个人。

见我沉思,火夕总算发话了,叹了一口气,与我道:“流锦,不是这样的。”

我默默地端着盘子起身,走到羲和君旁边坐下。再叨嗑下去我的兔腿就要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火夕便又与羲和君声线低沉道:“羲和姑姑莫要再对流锦乱说话,不然晚辈就不会再客气了。”

羲和君不以为意,手肘杵于膝盖之上,撑着精致的下颚,眯了眯眼。约莫是喝了几盏果酒的缘故,面色嫣然,看似有两分薄醉。她挑了挑嘴唇,分外慵懒而妖娆道:“火夕小辈,请问你要如何对我一个不客气法?这嘴生来就是做两样事情的,一是吃二是说。流锦同窗与我一见如故,我自然是为她好的,又怎会乱说呢。”

我啃了几口兔腿,颇觉得有些口渴,便以果酒入腹解渴,畅快道:“羲和同窗果然够义气!”

羲和君凑了过来,顺口在我的兔腿上啃了两下,声色婉转道:“流锦同窗你别难过,万事有我。那朝三暮四的鸟儿欺负不到你。你也犯不着再执着于他。”

(三)

其实我是不难过的,他喜欢哪个又不关我的事。我仅仅是怕哪日他与他的相好儿远走高飞留下我一人,我术法尽失,独自一人定走不出去。

可如今,羲和君那一句“万事有我”是多么的实在!令我一听顿觉豁然开朗!羲和君是这山谷里的头子,就与我父尊在魔界的地位一般,还有什么事情是她不能办到的?届时只要我向她说一声,她怎么都可以将我送出去。

想到这一层,我甚是欢喜我自己。我觉得我又聪明了些。

我咧嘴笑道:“我不难过!比起花里胡哨的鸟儿,还是羲和同窗你重情重义!”

羲和君作势又欲来咬我的兔腿,我眼疾手快,连忙将兔腿塞进了口中。羲和君有些幽怨地望着我:“我这么重情重义怎么不见你再给我咬两口?”

我哆了她一眼:“这和你重情重义有什么关系,羲和同窗你又不是个重物质的人!”见她没再觊觎我的兔肉,我连忙将另一只兔腿三两下啃了个干净。

后我与羲和君把酒言欢之时,我总有一种幻觉,觉得火夕那厮正坐在树荫下安安静静地看着我。

遂我扭头向他看去,却发现那不是幻觉。他果真在看我,抿着嘴。他头稍稍斜着,撑着下巴,双目很狭长。青长的发丝如丝绸一般一丝一丝地铺陈开来,在胸前垂落了一大片。

我与羲和君则半躺在另一个树荫下,手里抱着酒盏,果酒十分清甜爽口。羲和君的酒量实在不如我,几番对酌下来她整个人就已经晕晕乎乎了,然我还是很清醒的。

一眯起眼睛,风轻轻拂过,黄叶落满了一地。我举着酒盏伸向火夕,笑着问:“这个酒好喝,你要喝么?”

话一出口,我便又觉得有些不妥。他是不喜我的是嫌弃我的,也定然是不会喝我递给他的酒的。

反正他很警惕我,怕我会随时袭击他一般,不给我机会靠近他。一直离我很远,方才烤兔子的时候也是这样。

我不禁油然而生出一顿悟,大抵他真的是只朝三暮四的鸟儿。

不等火夕拒绝,我兀自又缩回了手,仰着脖子将果酒一口灌下,咂吧了下嘴,打了个饱嗝道:“罢了,给你你也不会喝。我自己喝。”

“流锦……”隐隐约约听闻他吁了一口气,“莫要再听信她的胡言乱语可好……我有些怕……”

我迷蒙地扭头看着他,他微微仰着脖子,手捂着额头,喉结动了动似想再说话可惜皆未说得出来,看起来有些忧郁。我问:“你怕什么呀?”

他道:“怕再像上次那样伤着你。”

我嗤笑着摆摆手道:“鸟儿鸟儿你莫要说胡话,若不是上回一不留神遭了你的诡计,你以为你能伤得了我吗。然这回你欲再伤我却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火夕嘴角溢出一声轻笑:“是么,那你还想离我那般近做什么……”

PS:其实吧胖云觉得火夕鸟儿丝毫不比阑休蛇儿差啊,怎么就没有同学站出来声援鸟儿呢。。。。我越写就越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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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零八章 我是什么都不懂,那你说与我懂啊!【第一更】

(一)

看着他闲散的身影,听着他清淡的语气,不晓得为何,我没来由地蓦地蹿出一股子怒意来。虺璩丣浪就算到了此时此刻,这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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