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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君,请入瓮-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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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对不起昨晚断网了所以胖云没能及时更新~遇上搬家的人伤不起啊~T-T

章百九十 弦衣与大白:高调吃馆子【六千总更】

弦衣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本事很大,还打开了蛮荒。咣玒児浪他当即拎着大白就躲到了山背面去。直到山那头响起她熟悉的声音,恍若隔日。

终究还是变了。从最初的没心没肺,到后来的狠戾倔强,到现在的淡漠清冷。她的每一次变化,弦衣都得幸能够见到。不晓得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出了蛮荒之后,知道流锦的父亲被她最深爱的人杀死,知道她眼睁睁看着最爱她的阑休死在她的怀里而无能为力,她是受了许多委屈和痛苦才被逼到这一步的。弦衣明明很心疼,却总是忍不住说出许多言不由衷的话来,哪怕被她拿剑指着,也能引起她的一丁点注意力。

要是将所有的注意力都去放到死人身上了,那活着的人就会很辛苦。流锦辛苦,弦衣也辛苦。包括当时守候着流锦的青夜也辛苦珥。

说不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弦衣爱上流锦的。总之等到他自己发觉时,已经深不可自拔了。愿意拿一切去交换,只想要流锦的两个吻,只想要流锦对他半生不离不弃。

流锦答应他了,可又很狡猾。她把自己的一生缩得很短,以至于许诺弦衣的半生也变得很短。

他要眼睁睁看着流锦,一直伤害着自己,说是要为以往的过错赎罪。但在他眼里,流锦什么错都没有。唯一错的就是,她太过在乎别的男人。明明发疯似的醋,可他真的感到有心无力。原本可以离开的,除了心,其他的都可以全身而退。只可惜,那决心只进行到了一半就再也没有勇气。他不敢想象,流锦谁都没有了有没有好好地照顾自己骂。

那时,她竟然为了能得到有关阑休的一丝不确定的讯息,而甘愿将他努力为她拼来的天帝之位拱手给人。是不是他于她来说根本就无足轻重?

唯一的那一次,他离开了。却再半途中舍不得又回来了。

那段时间,于他来说无疑是最痛苦的时候。因为流锦为了别人,连自己都不要。直到最后,流锦竟也舍得给他织一场五彩斑斓的幻境。有那么一刻,他似真的做了一个美好的梦。

只要他再努力一些,就真的能和流锦在一起。

只是,那是梦啊。

梦醒的时候,他就只能亲眼见着他最爱的人烟消云散……

人生,从此似乎缺了很大一块。只要一去触碰,就硬生生的疼。

流锦说,有来世的话,他一定要先找到她,不让她伤心不让她难过,不让她爱上别的人。

尽管她将她往后的生生世世都许进了佛门,明明他早就应该死心,可他就是停止不了,没有一刻不在寻找她。

总是抱有一点点侥幸,万一就先一步找到她了呢?弦衣与被流锦丢下的大白一起,走过锦秀河山,走过繁华闹市,走过生来死去……该走的地方都走过了,但就是没有流锦的影迹。但弦衣仍还不放弃,又去走遍仙界,最终无可奈何地停留在西极的佛门之前。

(二)

弦衣一直不信,尽管流锦应了佛祖生生世世,但流锦没有七魂六魄,连轮回都不收留她,又怎会出现在西极。可他还是来了。因为其他地方都没有了。他亦是不信,流锦就这么化成灰一走就再不会回来了。

然他到达就西极,佛祖却不愿意收容他。西极诵的佛经,会让他头痛欲裂。佛祖现身再佛塔塔顶,佛光万丈,却只让弦衣放下执着。不是他的就永远都不是他的。

弦衣怒极,捏决就与佛祖抗衡,结果被佛祖一串佛经生生给压下了西极去。

从此,没有希望,没有寄托。比在蛮荒时还要暗无天日。弦衣一蹶不振。

他依旧是妖界的妖王,光鲜亮丽。那双目中,再无光泽。眸子明明很美,却空洞得没有底。

他嗜酒,想在醉后再做一回当年流锦给他织的幻境里的美梦;他游走花丛,渴望每一次伸手去抱的都是流锦,有她的发香;他带坏了大白,连大白都与他一样变得懒散而无谓了起来。

大白也很想流锦,在妖界时每每弦衣在寝殿内与妖姬寻欢时,它都会蹲在回廊上,眯着老虎眼,摆出一副端庄的模样来。用它的虎脑,它觉得弦衣想流锦想得没有人性,而它却还是保存着虎性。它要比弦衣强,它因此有些看不起弦衣。

直到弦衣给了大白一个玩伴,大白对弦衣的不屑和看不起才渐渐缓和了一些。

听说仙界的天帝跑去了西极当和尚,弦衣感到颇为震惊。既震惊天帝竟舍得尊荣,又震惊佛祖不收容自己却要收容火夕。继而他感到很不满,西极佛祖未尝不是一个偏心的家伙,他去就不行,而天帝去就可以。

然是后来他才明白也不服气,他是注定与流锦无缘的,不管他做什么。佛语有云,解铃还需系铃人,而流锦的铃自始自终都是火夕一人,而不会是他,亦不会是别个。

当弦衣知道流锦在佛门修行、成为了一颗佛前的琉璃珠,火夕的一举一动都变得理所应当了。到这个时候,火夕都还不肯放过他的流锦。

他恨不能立马冲进西极将那厮胖揍一顿。只可惜他去不了西极。他便一直隐忍着,等待着。

流锦下界去历劫时,他满心欢喜地跟着下界,这回一定能让流锦先遇上他,让流锦先爱上他。然天有不测风云,流锦去到哪里弦衣都能见到火夕阴魂不散。明明弦衣几乎是同时与流锦下界的,结果哪想火夕竟还要先快一步,早在流锦下界之前就已经在等着她了。

流锦那么小,怎么可能发现得了弦衣。火夕第一时间出现在流锦眼前,从此她能看见的也就只有火夕而已。

弦衣,他还是输了。十分颓废。

然大白却很较真,趁着弦衣赌气将它落下的空当,它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条白毛大狗,拼命往流锦的生活里挤。从一头勇猛傲娇的大白虎,变成了一条温顺听话的大白狗,大白突破了它身为老虎的底线。从此,大白能屈能伸的优良品质,在它们兽界得到了良好的口碑。

(三)又过了许多年,弦衣依旧单身。大白也单身着,但不寂寞。因为弦衣的麒麟兽能够很好地慰安它。

这日,天气很好。弦衣在妖界一觉醒来,艳丽的衣袍松松散散露出了胸前的一片大好春光。外面明媚的光线刺得他双目微痛,他白皙修长的手捂着嘴打了一个呵欠,一脚踢开床前伏着正睡得香甜的大白,懒洋洋地走了出去。

大白似被踢得多了,粗哼了一声,硕大的虎头换了一个角度,继续睡。

弦衣兀自斜靠在窗前,眯着眼睛看着窗外半晌,安安静静的,不知道是在看什么还是在想什么。半晌他回过神来,手指扶着窗柩,形态十分美丽,眼梢一抬,看着还在睡梦里挣扎的大白,嗓音淡淡沙哑道:“大白,你想不想她?莫不是连睡觉都在想罢?真没志气。”也不知他到底是在说大白还是在说他自己。

大白一直没动静,直到弦衣懒懒道是要出妖界去走一走,大白顿时瞌睡就醒了,假装惺忪地睁开老虎眼,眼睛里闪着光亮。

最后弦衣领着大白一起出了妖界去了人界。人比女子娇,虎如棉花白。不知是不是长期以往这一人一虎培养起来的傲慢和懒散,以至于他们一点也不晓得收敛。好不张扬地走在人界的大街上,吓得来往凡人躲闪不及嚎叫连天。

约摸凡人是从未见过大白这样庞大的白老虎嚣张地在市井过街行走罢,难免会惊慌失措、四处逃窜。弦衣还算淡定,手里拿着一把与他人一般花里胡哨的折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摇晃着,眯着美眸似很满意凡人们的反应。而大白就有些不淡定了,开始粗粗地哼了起来,眼前逃亡的凡人掠起了它胸中的狂暴和征服欲,眼看着就要蠢蠢欲动了。

幸得弦衣拿折扇敲了一下大白的头,道:“我们难得来一回人界,不能失了风度。”遂大白这才安静了下来。

弦衣便继续摇晃着折扇与大白一起进了一家馆子。

一家羊肉馆。

里面的客人一见到他俩,形容与街上的凡人一般凌乱,没一会儿功夫就该跑的都跑干净了。

弦衣如若无事地领着大白上了二楼,寻了一间还算干净的包间坐下。半晌都无小二敢进来问弦衣与大白二位想吃点什么。还是弦衣先不耐烦了,声音不大不小透过包间传进外面一干店小二的耳朵里:“唔原来是不欢迎我们,大白你被嫌弃了怎么办?”

大白霎时一声虎啸予以配合,十分有霸气。

外面嘈杂了一阵,才有店小二颤颤巍巍、结结巴巴的声音传进来:“请、请问两位客、客官想用些什、什么。。。。。。”

弦衣懒懒娇媚道:“将菜单送进来。”

门轻微地响动了下,一本菜单往门缝里钻了进来。大白当即走了过去,呲了呲牙衔住了菜单往里拖,吓得外面递菜单的店小二嗷嗷直叫。

(四)

后弦衣点了一只很肥美的烤全羊。这回店小二要送餐而不得不进入包房里了。两个小儿抬着烤全羊,两腿直哆嗦,抖着手将整只羊放在了桌上。顿时烤全羊的香味蔓延了整个屋子。

大白很识相,躲在桌子底下,没有刻意去吓他们。只粗哼一声以示它的存在。

眼见着两个小二快要哭出来的模样,弦衣伸手过去撕了一只羊腿放在鼻间嗅了嗅,继而往桌子底下塞。大白张口就接了下来,然吃得很一般,似不怎么欢脱。

弦衣便笑眯眯地与小二道:“莫怕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们。你们看看我,长得很吓人吗?”

两店小二猛地甩头,只颤颤地用手指头指了指桌子底下。弦衣面皮上的笑愈加娇艳了些,道:“大白平素很乖,不会轻易咬哪个。不过你们做的烤全羊有些不和它的口味,它吃得有些不欢喜。这样,去弄一头生的羊来。”

店小二闻言如获大赦,飞快地跑了出去,又飞快地送来一头生羊。然后退了出去关好房门。

一见还鲜血淋漓的生羊肉,立马大白就亢奋了起来,低低咆哮着扑了过去,摁住生羊啃骨头啃得好不欢快。啃着啃着,大白就停顿了下来,仰着虎头望着弦衣,粗哼。

弦衣悠闲地自己撕下一小块烤羊肉放进嘴里嚼了两下,还顺带舔了舔手指,挑眉道:“放弃罢,麒麟兽不吃羊肉,是不会出来和你共享的。”

大白闷闷地垂头继续啃骨头,形容竟忽然变得有几分孤寂可怜起来。

吃了几口肉,弦衣执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大白见状,又粗哼了一声,弦衣白了它一眼便又给它添了一杯递到它面前。

擦拭干净了手指上的油渍,弦衣坐靠着细窗,一手拈着酒盏一手撑着下巴,半垂着眼帘看窗外街上的光景。街上的凡人们似因他和大白的突然出现而余慌未消,但俨然镇定了许多。整条街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渐渐又热闹了起来。

弦衣仰头将杯盏里的酒仰头就一饮而尽。精致娇媚的容颜,仰头阖上眼的那一瞬间,白皙嫩滑的下巴稍稍亦跟着仰起,喉头来回滑动了下,活脱脱像只逗人心神的妖精。

大白啃肉啃得渴了,就舔一口面前的酒。哪想这回弦衣要的是烈酒,对于甚少像弦衣这般嗜酒的大白来说,沾一点点它的虎头就已然开始打转了。弦衣轻轻出声问大白:“今日天气这么好,你说我们能不能遇上她呢?”

但天气好和能不能遇上她又有什么关系?

然话音儿将将一落,还不等已经不清醒的大白回应一声,弦衣那双放在窗外的眸子,陡然狠狠颤抖了起来,带着清亮的光泽。。。。。。

(五)

话说,羲和阿姊带着我一举飞冲出荒海之后,动作快得很,像是后面有哪个在追一般,稍慢一步就会被追上。

我扭头往后一看,吓了一跳。后面果真有人在追。白衣翻飞,执着得很,不是玉羡又是哪个。

一时我有些佩服起玉羡来。他竟能追着羲和这么久而没有追丢。这时,羲和眯了眯眼,道了一句:“太古板较真了也不好。”说着她再抬手捏了一决,霎时我不由自主地与她再加快了速度往前飞去,快得只能闻到耳边空气“咻——”的一声,眼前流失的光景,看也看不清我艰难地回头去看玉羡,哪里还有他的半个影子。早被甩掉十万八千里了。

后来羲和带我在一处人界的田野里落了脚,我气喘吁吁的,而羲和却淡定地拂了拂裙角。她眯起眼四下看了看,道:“来一趟人界,在有人的地方落脚惊吓了凡人会显得我们不够低调,在山野间落脚又委实太荒凉。”

我道:“无妨无妨,反正我们也是出来找灵感的,多走走多见识见识也是好的。在这山野间,尤为适合培养出尘的气质与胸怀。”

羲和点头赞同道:“阿妹说得甚为在理。那我们便四处走走,找找灵感。”

于是后来我们走过了田野,走过了山林,走到了凡人种的庄稼里,蹲在地上双手往土里刨着地瓜。。。。。。

据羲和说,以往在莲池谷时还时常有吃到律泽弄来的地瓜,但搬回了荒海之后就甚少吃到新鲜甜美的地瓜,既然来了人界,恰好庄稼地里又埋着地瓜,而羲和阿姊也有些饿了。。。。。。

然此次行动颇有些不顺。在我与羲和刨地瓜的过程中,被凡人发现了,于是认定我俩为盗贼。

即便是被凡人抓到了,羲和也没有丢了身为龙族君上的从容镇定与风度,拎着地瓜就与我一起跑进了山林。我边将地瓜焖进地底下,找来石头锉起火星,边听羲和阿姊很有领悟道:“拿几个地瓜都能被追几条田埂一块山头,看来凡人很是为生计计较,委实不容易。”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赞同道:“阿姊说得甚是。”

羲和亦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问我:“如此,阿妹有一点写小说的灵感了没有?”

我感慨道:“暂时还没有,但灵感就如这地瓜,只要奋力刨就总会有的。”

“阿妹你越来越有才了。”羲和由衷地夸耀我道。

说话间,焖的地瓜开始飘出若有若无的香甜清香。这时,林间的一片小草丛里,忽然有了一丝些微的动静,惊到了我与羲和。

我们定定地看着那草丛,半晌忽而一簇软软的毛发透过细碎的草叶子映入我们的眼帘,走漏了一丝蛛丝马迹。

莫不是我们的地瓜竟还惹来了兔子?!

将一有这样的想法,还不等我表达出来,羲和立马就站了起来,道了一句“有兔子!”而后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结果那草丛里果真是一只兔子,被羲和这一举动吓得六神无主撒腿就跑。然羲和可是能瞬间将玉羡甩开十万八千里的人,一只兔子简直不配当她的对手。

看见羲和那绛紫色的身影在林间一闪一晃的,我忽而忆起当年我们还在莲池谷时在树林里一起烤地瓜的光景。彼时她亦是来回逗一只灰毛兔子,愣是将兔子都逗趴下了。

过了这么多年,羲和还是没变她原本活泼的本性。

地瓜熟了,我喊羲和阿姊回来吃地瓜。她便将兔子拎了回来,不捆不绑的,就放在一边。她一手接过地瓜,看也不看一眼浑身哆嗦的兔子,就道:“现在我要吃地瓜了,你快跑罢,等我吃完了再来追你。”

兔子一个没站稳,趴在了地上就再也爬不起来,也没再撒开蹄子跑。

直到我们吃完了地瓜,打算进城去逛逛。羲和捞起瘫掉的兔子,简练地又道了一句:“你很是理智,节约了体力。”

兔子它哭了。我捏着衣袖去替它擦眼角,尽量让它体面些。而后我们一起进了城。

走了许久,我与羲和才走入了城。从田野间到城里里的路程甚远,我与羲和走路走到脚抽筋。平素骑祥云骑习惯了,一走起路来就容易累,愣是令我生出几分娇生惯养之感来。奈何一路上时有碰到一两个凡人,不好再捏决骑祥云入城。羲和说凡事要低调。

遂我们在路上就已经事先说好了,待入城之后先寻个地方喝点东西解解渴,然后寻个地方吃点东西解解饿,再寻个地方解解乏。一切都计划得很好很圆满。眼下受这许多累,权当是当作找灵感。

然我却有一种灵感在受这许多累的过程中渐渐流失的不妙感觉……

PS:告诉你们一件事,胖云差点就没命了,,,在家和男人杀蟑螂,结果杀虫剂喷得太多,我和我男人躲在厕所呕吐不止,差点就走不出屋了。。。

章百九十一 再相遇:大白是头成功的虎【六千总更】

好不容易走到了城里,我与羲和大失所望。咣玒児浪城里的光景似与我们想像的不一样。

我们所想像的应当是一条繁华的长街,各种热闹各种花样,足以让我们从街头耍到街尾而尽兴。而实际上,长街却冷冷清清,行人恐慌不已,尽往能躲的地方躲跑了去。即便是看见我与羲和阿姊,也只是多看两眼然后再躲。

羲和怀里的兔子似乎也感受到了此种恐慌,拼命刨着四爪往外面窜。我想兔子它极有可能是想趁机挣脱羲和的怀抱,约摸是受了羲和的指点,是只很识时机的兔子。

羲和边安抚着兔子边饭:“莫怕莫怕,既然已经在我手里了,就没有别个敢让你受委屈。珩”

说出此番话来,瞬间壮大了羲和的形象。四周有好心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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