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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多一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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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么看都不够的。”
陈嚣的话音一落,那个行刑的大汉手中的尖刀就再次飞舞起来,一片片削的极薄的肉片散落下来。何掌门闭上了眼睛,死死地咬住牙根,就是坚持着不说。
如此残酷的情景,让江枫真是看不下去了,最后还是扭头离开了这里。他虽然同情何掌门一家,但他即使有心,也无能为力。别说是陈嚣了,就是随便一个强盗都能捏死他,如果他表现出任何一点和洞庭水匪不一条心的迹象,都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虽然自己无能为力,但江枫一边走着,脑中还是一个劲儿地盘旋着刚才的场景。那个女孩身上的肉被一片一片地削掉,那滋味还不如立即死了的好。旋即江枫又想到,何掌门既然救不了他的儿女,那个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且又不想给陈嚣,干嘛不自己咬舌自杀算了。只要他一死,那个秘密就永远成了秘密,他的女儿也就不用受这样的酷刑了。何掌门不自杀,又是为了什么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江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可是他来的时候没记住道路,回去的时候竟然找不到房间了!转了一圈之后,江枫忽然又听见一阵女人的哭泣呻吟声,以及男人的大笑声。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这些强盗们俘虏了一些不重要的女人,这时正在消火呢。而在男人的大笑中,江枫隐隐听到一个声音很像是滕大刀的。
这样的事,江枫同样无能为力,所以他只能转了个方向,远离声音传来的地方。可是他越走就越找不到原来的房间,索性随便找了一间,忍着胸中闷的喘不上来气的感觉爬到床上躺下。
可躺在床上的江枫,眼前也还是不断地闪过那一片片飞舞的人肉片,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才迷糊过去,还没等他睡实,外面突然又是一阵大乱。惊醒过来的江枫赶忙从床上爬起,靠在窗口上向外看。
这个多灾多难的庄园,此时又遭到了火神的洗礼,大片的房屋都燃烧起来,火光再次映红了半边天。不过这一次惊慌失措的变成了洞庭水匪,不少人连屋子都没出来,就被活活烧死在里面。不过这个时候没有人去救火,所有还活着的人都嚎叫着向某个方向冲去,激烈的搏杀声,惨叫声,不断地传到江枫的耳朵里。
江枫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时候反而异常平静。不管来袭的那些人是谁,他这个水匪的同伙都不会有好下场。但江枫就是不害怕,连胸口那郁闷的感觉都消失了。
“看来,我还真不适合做强盗,杀人越货的事是做不来的。”江枫想明白了自己的状况,微笑着推开房门走了出去,背着一双手,像是逛花园似的向火起之处走去。
等江枫来到最热闹的地方时,他惊讶地发现来袭之人竟然只有一个人!这个人也看不出有多大年龄了,头发胡子都虬结在一起,一张脸上只露出了眼睛和鼻子,其他部分都被掩盖住了。他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浑身都脏兮兮的,好像多少年都不曾洗漱过了一样。但就这样一个怪人,将洞庭水匪打的是鬼哭狼嚎。在攻破这个庄园时,五十多个水匪只损失了不到十个人,可现在却只剩下了十来个人,其他的全都变成了地上的尸体。
陈嚣这个时候也全没了平时的儒雅风度,咬牙切齿地挥舞着一对判官笔,向这个怪人搏命进击。可那个怪人却不理会他,避过他的锋芒,专门找那些小喽罗狠下辣手。就在江枫一眨眼的工夫,又有三个人丢掉了小命。
陈嚣毕竟是首领,在最关键的时候终于恢复了冷静,知道再硬拼下去,他们这些人全都得完蛋,所以忍痛怒吼道:“撤!大伙儿跟我撤!”
如果是在平时,陈嚣的命令自然立即就得到执行,但在这个时候,这些水匪都已经打疯了,跟着陈嚣退走的人只有七八个人,其他的却依然向那个怪人舍命扑击。还多亏了这些人不要命的攻击,那个怪人只能先杀了他们,结果让陈嚣顺利地退入了一间厢房。
怪人不依不饶,厉啸一声,就要冲进屋子里去。可还不等他靠近,厢房的窗子就全都打开了,就见陈嚣等人将何掌门一家推到了窗前,七八把刀剑都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只要怪人敢冲上来,何掌门一家必然会人头落地。果然,那个怪人一见如此情景,立即站在原地不动了。
陈嚣见这一招好使,顿时嘿嘿哈哈地大笑起来。这个怪人太可怕了,陈嚣本人也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可是在这个怪人面前,竟然一点武功都使不出来!人家不和你交手,他就一点办法也没有。现在好了,何掌门一家就是他的命门,这个命门现在握在了他的手里,看这个怪人还能有什么办法?
得意地大笑了一阵,陈嚣才说道:“阁下好武功,好手段!一出手就杀了我四十多个兄弟,恕在下眼拙,不知阁下是何来历?为什么要和我们洞庭水寨为敌?”
那怪人用艰涩的声音道:“老……老夫……何不流,是昆仑派掌门的师叔。你问我为什么和你为敌,我还想问问,我昆仑派和你洞庭水寨井水不犯河水,为何千里迢迢来行灭派之举?”
陈嚣听这个怪人说自己是昆仑掌门的师叔,心中吃了一惊。昆仑派中有多少高手,他早就打探的一清二楚,可从来也没听说还有这么一个人物!何不流这个名字也很陌生,江湖上从来没有流传过。可就是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怪人,一出手就杀的他们落花流水。
陈嚣费了老大的功夫策划这次行动,自然不愿意就这么夭折了,将手中的判官笔对准了何掌门的太阳穴,说道:“何不流前辈,既然你是昆仑派的长辈,想必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子侄丧命吧?你自己砍下自己的一只手来,不然我就杀了他!”
陈嚣这么说,用心险恶之极。何不流若是真的心疼何掌门一家,说不定真的会舍弃一条手臂。可他要真的自己砍掉自己一条手臂,那他的武功就要大打折扣,陈嚣再跟他动武,可就未必谁输谁赢了。就算何不流看穿了陈嚣的目的,只怕也很不好选择。
可何不流的反应却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他嘿嘿冷笑了几声,说道:“要杀你就杀,何必问我?我虽然是他亲叔叔,可他把我关在地牢里三十年,我不亲手杀了他就已经是对得起昆仑派的历代祖师了。”
陈嚣脸色一变,回头去看何掌门,就见他果然一脸的黯然之色,丝毫没有因为何不流的出现而有什么变化,显然也不指望他的叔叔能救他。这让陈嚣大为惊怒,但转念一想,他又笑了,收回了判官笔,回手又指住了何掌门那个才四五岁的儿子,阴森森地说道:“那么,你这个侄孙的命呢?你是不是也不在乎?”
何不流的脸上满是络腮胡子,看不到他的表情有什么变化,但他口中却是哈哈大笑,说道:“老夫还是那句话,你想杀就杀,何必问我?何家虽是人丁不旺,但我这个老头子还活着,还能生养。你把他们都杀了,我再去娶他十个八个小妾,生他二三十个儿子就是。”
陈嚣却没被他唬住,冷笑道:“何前辈这话恐怕是口不对心吧?若真是像你说的那样,你还站在那里干嘛?只怕你早就冲过来,把我们都杀光了。不过我也看出来了,你是绝不会为了他们砍掉自己一只手的,那好,我也退一步。你让开道路,让我们离开,出庄三十里后,我自会放了你这个侄孙。至于我杀了你昆仑派三十余口的仇,日后你尽管到江湖上找我,到时我们再了断!如何?”
第九章 救命
陈嚣这一步退的够大,何不流也确实不想让这个侄孙送命,所以考虑了一下之后,终于点头答应了。双方达成协议,陈嚣就带着人从厢房退出来,陈嚣亲自挟持着那个男孩,其他人则挟持着何掌门和活着的那个女孩挡在他的前面,给他做掩护,七八个人一起向大门处退去。
江枫见他们要走了,有些犹豫不决起来。他是跟陈嚣走,还是留下来?跟着陈嚣去当强盗,江枫肯定是不愿意的,但他若是留下来,何不流只怕也不会收留他,反而认为他和陈嚣是一伙儿的,直接给他个痛快。因此,江枫不得不从藏身处走了出来,跟着陈嚣他们一起退走。
江枫年纪小,突然这么走出来虽然引人注意,但谁也没放在心上,于是他也跟在陈嚣等人不远处向外走。可江枫这个时候突然发现滕大刀竟然不在陈嚣的身边,这让他有些着急。
滕大刀是江枫这一路上接触的最多的人,虽然并不怎么关心江枫,但还是有一点感情的。所以江枫立即问道:“总瓢把子,滕大刀呢?怎么不见他?”
陈嚣这时哪有心情关心手下的死活,虽然听见江枫在问他,但他却理都没理,依然只注意着何不流。江枫急了,又问了一遍:“总瓢把子,滕大刀呢?”
陈嚣不耐烦了,厉喝道:“你少多事!想要活命就乖乖地闭嘴,不然就滚到一边去!”
江枫憋了一肚子的不满在这个时候终于爆发了,大怒道:“你就是这么当总瓢把子的?手下兄弟的死活你一点都不关心,还怎么让兄弟们服你?好,你不管我管!”
说完,江枫回头向那些尸体跑去,要把滕大刀找出来。他突然来这么一手,把陈嚣气的脸色通红,可又不能说什么。江湖人向来讲究个“义”字,为了这个字,可以连性命都不要。但陈嚣做了这么多年的老大,早就把这个字当作骗人的口号了,哪里会因为这个而耽误了自己逃命?所以他根本没有停下来等一等的意思,继续向后退去。
何不流用眼角扫了一下江枫,眼神中掠过一丝欣赏,但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监视着陈嚣等人。
不到五十具尸体,江枫没用多久就找遍了,很快就找到了滕大刀。滕大刀还真就没死,左胳膊被拧成了麻花,彻底地废了,但这种伤却并不致命,只是疼昏了过去。江枫将他抱了起来,连连拍打他的脸,将他唤醒。滕大刀睁开眼睛,还不等说话就先吐了一口血。原来他不只是左臂废了,胸口上还挨了一掌。要不是他体格健壮,只怕早就死透了了。
江枫见他伤重,只好架起他的另一只胳膊,想要带着他离开。可滕大刀那将近二百斤的体重,岂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能架起来的?把个江枫压得趔趔趄趄,走出两三步就跌一跤。若是平时还没什么,可滕大刀有伤在身,再这么跌来跌去的,就是伤不致死,最后也要折腾死了。
江枫无奈,只好又把目光看向了陈嚣。陈嚣他们只要派出一个人来,就可以轻易地背起滕大刀。可陈嚣对江枫求助的目光视而不见,跑的越来越快,很快就退出了庄子,再也看不到了。
滕大刀这时也不存什么希望了,用微弱的声音说道:“江枫,你小子够义气,我滕大刀没白认识你。你救不了我,还是自己走吧。只要你还记得有我这个人,过年过节记得给我送点纸钱我就感激不尽了。”
江枫摇头道:“算了,我还是在这里陪你吧。我救不了你,自己也跑不了了。那个何不流在救回他的侄孙之后,可能放过总瓢把子他们吗?这一路追杀下去,只怕除了总瓢把子,其他人都得死在半路上。我就是扔下你一个人逃跑,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不如咱俩在一起做个伴得了。”
滕大刀知道江枫说的是实情,而且江枫刚才得罪了陈嚣,只怕是何不流不杀他,陈嚣都要杀了他。所以他只是叹息了一声说道:“既然咱们两个都注定要死了,你去找把刀来,送我一程吧。免得那个怪物回来,想起我们差点灭了昆仑派的仇,使手段折磨我们。”
江枫没想到他会有这么一个提议,吃惊地道:“不至于吧?等那个何不流回来,我们服软投降就是了。我们装的可怜一些,说不定他就心软放我们一马。”
滕大刀被江枫逗得笑了起来,说道:“小子,你太天真了。你没见他砍瓜切菜似的杀了我们四十多人,他会心软?再说我滕大刀虽然不是什么好汉,可也不是软骨头,要我投降,那是做梦!你还是一刀杀了我来的痛快。”
可不管滕大刀怎么说,江枫就是不肯照他的话做。两人正僵持的时候,何不流突然越墙而入,怀中抱着那个小男孩,根本连看江枫他们两个一眼的工夫都没有,就一阵风似的冲进了仅剩的几间屋子,翻箱倒柜地寻找着什么。
江枫见何不流如此慌张,不禁有些好奇,伸着脖子向那边看。这一看却把江枫吓了一跳,只见那个小男孩的脖子被划开一道口子,虽然已经缠上了布条,但鲜血还是止不住地流淌,将那个孩子半边身子都染红了。
何不流好不容找到了金疮药,手忙脚乱地敷在小男孩的伤口上。可小男孩已经失血过多了,脸色白的吓人,就算是止住了伤口的流血,只怕也难救回这个孩子了。何不流给那个孩子包扎好伤口之后,见他依然生命垂危,赶紧又将他抱在怀里,双手按在孩子的胸口和头顶,凝神运气,用内功抢救孩子。
这种江湖人独特的抢救方法,让江枫更加好奇了,忍不住又接近了几步。他这一接近,何不流立即发现了,一双眼睛中射出锋利的光芒,厉喝道:“滚开!不然我撕碎了你!”
何不流头发胡子乱蓬蓬一团,再加上凶狠的眼神,简直就像是一头发怒的雄狮,吓得江枫连退了几步,连忙说道:“或许我有办法救他!”
这句话比什么都好使,何不流立即改颜相向,急切地道:“你能救他?你懂医术?……不对,不对!你才多大年纪,就算是懂医术,又能高到哪去,你不过是想自己活命,所以才这么说,是不是?”
何不流说着说着,态度又变,江枫只好赌咒发誓地道:“我真的能救他,要是救不了,你再杀我不迟。”
何不流回头看看奄奄一息的小男孩,只好点头道:“好,你若是能救回他的性命,我不但不杀你,还会给你好处。如果你救不回他的命,老夫就要你和那个一条胳膊的给他陪葬!”
江枫心中暗骂,嘴上却说道:“那还等什么?赶紧让我来!要是因为抢救的晚了,是怪我医术不济还是怪你?”
其实江枫的救治办法很简单,小男孩没什么大伤,就是血管被割破了,失血过多,只要给他输上点血就没事了。凑巧的是,江枫的血是万能的O型血,只要不输的太多,完全能救小男孩的命。输血的器材也很好办,何不流找来一根当作暗器的中空的针,在火上烤了烤当作消毒之后,两端直接刺进了江枫和小男孩的血管。小男孩失血多,体内的血压已经很低了,江枫的血液就顺利地流进了小男孩的体内。
随着血液的传输,江枫的脸色渐渐开始苍白起来,而小男孩的脸色却红润起来。何不流见这一招有效,顿时喜动颜色,人也变得和善起来,见江枫有坚持不住的迹象,立即说道:“你流了太多血,还是休息一会儿吧,用我的血救他就是。”
江枫也觉得自己一阵一阵地晕眩,知道至少输了400CC以上了,再输下去,自己的小命就要悬了,所以顺势同意了何不流的话,但却阻止他用自己的血救人:“何前辈,直接把另一个人的血输到伤者体内,有的时候能救人,有的时候却会害人。我的血就救他,你的却未必。而且,他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脸色也红润了不少,应该没事了,你不用再给他输血了。”
何不流现在对江枫是言听计从,呵呵傻笑了几声答应了下来,然后就眼巴巴地瞅着依然昏迷的小男孩。江枫见没有自己的事了,这才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他本来就在发烧,现在又输了那么多血,只觉得眼前发黑,好不容易才来到滕大刀的跟前,一屁股坐在地上就起不来了。
滕大刀看他这个样子,心中也很不好受,耷拉着一条死蛇似的胳膊蹭了过来,关切地问道:“你要不要紧?”
江枫冲他微微笑了一下,说道:“我们两个的命,应该能保住了。”话才说完,就昏了过去。
当江枫从昏迷中醒来时,他只觉得自己的肚子饿的快要抽筋了,睁开眼睛刚要爬起来,就听耳边一个声音说道:“别起来,你现在身体还虚,好好躺着吧!这里有熬好的小米粥,我喂你喝点。”
江枫抬眼一看,发现正是滕大刀。他废掉的左臂已经打上了夹板,包裹的像个粽子,但精神却很好。江枫笑了笑说道:“今天怎么这么殷勤?我都有些不习惯了。”
滕大刀知道江枫是在说几天前他发烧时自己对他的冷淡,颇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你救了我一命,成了我的救命恩人,自然就不一样了。再说,身份也和那时不一样了,那时候你是新来的,我是总瓢把子的心腹,现在你是主子,我是下人,自然得服侍的你周到一些。”
江枫听的愣住了,疑惑地问道:“什么主子下人?你说什么呢?”
滕大刀说道:“你已经昏迷了两天了,这两天何前辈……哦,应该是掌门人,他询问了一下我们两个的情况,我都详细地说了,掌门他听说你是在昆仑山才被我们强掠来的,而且是特意到昆仑山来拜师学艺的,他当时就决定收你做徒弟了。而我这个真正的强盗,就只能做个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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