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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多一剑-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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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次江枫更是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陈雷即使知道自己不论从地位还是武功上都远不如江枫,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了打,哪里还忍得住?也不管向自己抽来的鞭子,挥舞铁枪就向江枫刺去,大骂道:“你当老子是你儿子不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江枫见陈雷竟然敢还手,也知道自己这事处理的太急躁了,但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先压下陈雷的反抗,把这些士兵都带回去再说。于是他手中的马鞭一甩,就缠上了陈雷的铁枪,轻轻一带,就将铁枪带偏了。然后另一只手一把抓住枪杆,用力一夺,叫道:“撒手!”
陈雷哪里能和江枫的功力相比,铁枪一下子就被江枫夺了过去。可陈雷脾气上来了,还不肯罢休,招呼手下的士兵道:“大伙儿一块上!把他给我拖下来!”
江枫将夺来的铁枪一摆,厉喝道:“谁敢上来?”这些士兵久闻江枫的凶名,咋呼了半天,确实没有人敢上来捋江枫的虎须。陈雷气的暴跳,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时,清兵的反击终于到了,两队骑兵终于赶到,分别从两侧夹击过来,显然是要将这股平天军包围起来吃掉。江枫顾不得陈雷了,大喝道:“想活命的,都跟我来!”说着,他当先跃马挥枪,向外冲去。
在清兵包围之中,平天军大约有五百多人,分别从属于七个百户军官。这七个人互不统属,互相之间也互不服气,江枫在这个时候就是当然的最高统帅。他这一声吼,众人立即跟了上来。江枫平时是杀神,可在战场上,杀神就变成了救星。所有人都知道江枫当初能以一敌千,所以大伙儿也都相信今日江枫能带他们冲出重围。
在江枫的带领下,这五百多人开始亡命狂奔,想要赶在清兵合围之前逃出去。可是江枫这边的五百多人,除了几个将领和江枫手下的军法队骑着马之外,其他人都是步兵,如何能跑得过清兵的精锐骑兵?赛跑的结果就是,在江枫他们才跑到一半的时候,清兵就彻底封死了他们的退路。
江枫一看不好,他们如果再按照原来的方向冲下去,必然是和骑兵相对冲锋。步兵和骑兵硬撼,那不跟找死一样?他四处一望,发现左右前三个方向都是清军的骑兵,唯有身后是步兵。那些步兵虽然人数众多,但他们刚刚打了败仗,正是人心惶惶之时,要想突出重围,那里才是最薄弱之处,于是江枫立即率军又杀了回来。
当江枫刚刚回头反冲的时候,清兵确实混乱了一阵,被他们这区区五百人杀了个落花流水。可是这里的步兵虽然混乱,但人数却是最多的,尤其是清兵向来悍勇,在几个将领的人的指挥下,很快就整理好队形,将江枫等人裹在阵中。
江枫不擅长枪法,可在乱军之中,精妙的枪法没什么用处,反而是只要你枪快力大,就能所向披靡。恰好江枫就擅长这些,一杆镔铁枪舞起来,方圆三丈之内无人可以立足。可是江枫杀进人群之后,很快就发现自己陷入了四面是敌的境地。回头一看,就见平天军都被阻截的寸步难行,只能围成一个圈子勉强抵挡四面八方的攻击,有他一个人穿透了清军的防线。
第五十五章 大胜
江枫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逃命,只好调头又杀了回来。他刚刚杀到近前,就见陈雷手中的木杆长枪被一个清军将领一刀砍断,紧接着的第二刀陈雷已经无法抵挡。陈雷见自己必无生理,狂吼一声,干脆不闪不避地反手将一截短枪向那清将刺去,想要来个两败俱伤。
眼看着两人就要同归于尽之时,突然一道影子一闪而过,那个清军将领就像是被冲城车撞了似的,一头栽倒在地。陈雷吃了一惊,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清将的尸体上竟然插着自己的镔铁枪。陈雷大喜,急忙抛掉手中断成两节的木杆枪,将镔铁枪抓在手中。
铁枪在手,陈雷才想起这杆枪应该在江枫的手里,急忙抬头看去,果然见到江枫正在不远处。此时的江枫手中没了兵器,被周围的清兵打的手忙脚乱,才一会儿的工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鲜血透出盔甲。
陈雷见江枫为了救他,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急的他眼珠子都红了,“呀”地一声狂叫,使出他赖以成名的枪法,连挑了十几个清兵,冲到江枫的身边,替他挡住了一面的攻击。江枫感觉压力一轻,立即趁这个机会夺了一个清将的大刀,两人合力杀出了重围,与其他平天军汇合。
这个时候,平天军的五百多人已经只剩下了三百人左右,可见战斗的惨烈。江枫顾不得说什么,大刀一挥,大叫道:“跟我杀出去!”
这一次,江枫有经验了,他在头前开路,时刻注意着自己的速度,让普通的士兵也能跟上自己的脚步。如此一来,众人结成一个紧密的军阵,互相之间能够彼此照应,只需应付一个方向的敌人就行了。有了江枫这个枪尖,平天军如烧红的刀子割牛油,摧枯拉朽一般向前突进。
可是清军本就比他们人多,而且勇猛善战,平天军突破一层,溃散的清兵立即又在他们突破的方向上再布一层。于是江枫就觉得清军好像无穷无尽一般,总也杀不出去。江枫的内力就是再深厚,也经不住这么消耗,征战了不到半个时辰,江枫就觉得手脚酸软,手中的大刀重的像山岳一般。而他身后的平天军,也只剩下了六七十人,其余的都已经战死沙场。
陈雷的武功不错,这时还跟在江枫的身边。不过他的样子也很凄惨,肩膀上挨了一刀,半尺长的伤口让他流了不少血,把半边身子都染红了。大腿上也挨了一枪,前后透明的窟窿让他举步维艰。其他的小伤口不计其数,整个人都成了血人。他受了这么重的伤,若是别人可能早就躺下了,可他手中的铁枪依然凶狠刁钻,虽然不再威风凛凛,可往往让人挡不住躲不开。陈雷在这样的恶战之中,武功也有了突破。
尽管武功大进,可陈雷却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有,趁着清军退下去重整队伍的空隙,对江枫说道:“江将军(江枫任平天军军法官,可以对军中的任何人施以军法,所以得有一个说的过去的职位。由于他是袁承志的结拜大哥,就被封了一个威远将军,仅在平天大将军之下),是我们拖累您了,您不用管我们了,还是自己走吧!”
江枫怒骂道:“放屁!我丢下你们自己走,那成什么人了?难道你要老子被人戳脊梁骨,说我是个只会自己逃命的胆小鬼?”
陈雷哭丧着脸道:“将军,都怪我,是我不听命令,这才让兄弟们陷入重围,按照军法,我们这些人都该死,您就不用理会我们这些该死的人了,您自己走吧!”
江枫不等说话,清军就又杀了上来。江枫大吼道:“兄弟们,杀啊!多杀几个鞑子,到了阎王面前也威风啊!”
他这么一说,陈雷知道江枫是绝不肯就这么走了的,只好咬紧牙关,继续死战。此时此刻,陈雷早把江枫抽他几鞭子的事给忘了,且不说他确实违反了命令,是他理亏在先,就是江枫先救他性命,又和这些兄弟同生共死的行为,就足以征服这个热血汉子了。别说区区几鞭子,现在就是让陈雷为了江枫上刀山下油锅他都没二话。
江枫身后,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可却在江枫的带领下,依然顽强地向前突破。他们不断突破,就逼得清军不得不用大量的兵力围困。清军先前中了埋伏,伤亡了不少人,这时又被牵制了大批的兵力,外围就空虚起来。孙仲寿老于战阵,岂能看不到这个机会?立即下达命令,将平天军分成四队杀了过来。
头两队分别从左右两个方向杀出,一下子就将清军的阵型搅了个乱七八糟。第三队全部是骑兵,像一杆长枪,直接刺入了清军阵中,要把清军分成两部分。顺便的,也把被围在当中的江枫等人救了出来。
江枫等人见自家人杀到了,所有还活着的人都欢声雷动。活到现在不容易啊!五百多人的队伍,杀到现在已经只剩下三十一个人,这还包括江枫在内。
而第四队人马,却是在清军溃逃之时,斜刺里杀了出来,又把清军一截两半。前面的清军连番恶战,早已没了战意,别说回头救援了,甚至连头也不敢回,全都跑的没影了。而被截住的那些清军,则陷于四面包围之中,很快就被杀干净了。
这样的战术虽然放跑了一些清军,但胜在所需时间很短,很快就能结束战斗。战斗结束的快,就不会被附近的清军缠住,不然的话,平天军区区万许人马,还真不够人家一口吃的。孙仲寿用兵谨慎,可见一斑。
江枫随着骑兵出了重围,周围没有清兵了,顿时赶到一阵气虚力竭。他已经累的不行了,后面的战斗自然也就不参加了。但是在战场上,运功恢复又很不方便,所以他只能坐在地上休息,却不敢闭眼。
闲着无事,他掰着手指头计算起来,自从双方接战开始,大约只有一个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左右。江枫几乎是每两三秒钟就杀一人,一个小时下来,他杀了多少清兵?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他一个人就干掉了最少一千人。这他妈简直是奇迹!一千多人啊,就是排成排,伸着脖子让你砍,一个人得砍多长时间才能砍完?怪不得以江枫这么深厚的功力都感到疲累之极呢。
还没等江枫感叹完,孙仲寿已经带着亲卫迎了上来,一见面就抱怨江枫不该亲自冲锋陷阵,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身为主将轻身犯险什么的。江枫听的不耐烦,随口道:“这话你和我说不着,你去跟我二弟说去。”一句话就把孙仲寿给堵了回去,弄的老孙发了半天的愣。
平天军冲杀了一阵之后,清军彻底溃败,孙仲寿见好就收,鸣金收兵。这一回可没人敢不听命令了,上万人马整齐有序地收拢回来,依次撤离。由于附近还有大批的清军,所以孙仲寿异常的谨慎,又命令大军进入潜行状态,走出了百余里,这才安心地扎营休息。
这个时候,平天军才开始检点战果。这一战,平天军一万两千人的队伍死伤了三千人左右,而清军却最少伤亡一万五千以上。以一万两千的部队对两万人的敌人,自身伤亡四分之一,却歼灭超过比自身数量还多的敌人,可以说得上是大胜了。大胜之后自然要论功行赏,大笔的金银发下去,大批的人升了官,一时间整个平天军都喜气洋洋。
但是有赏就有罚,陈雷等七个百户,出了四个当场战死之外,其他三个都被一撸到底,去当了小兵。这还是江枫看在他们后来奋勇杀敌,立功不小的份儿上。不然的话,他们三个都是砍头的罪过。
不过这一次他当了恶人却没遭人记恨,陈雷等人都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惩罚。五百多个兄弟只回来了三十个,还人人带伤,这全是他们一时贪心所致,当然都悔恨不已,只是丢了官职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惩罚的轻了。
打发了陈雷等人之后,江枫一个人独处时,也伤感起来。他的军法队当时有三十多人跟在他身边,结果全都战死沙场,一个也没回来。这其中就包括了最开始就支持他的那两个士兵,江枫和那两人相处的久了,现在突然人就死了,顿时感到心中空落落的。人就是这样,不熟悉的人死了,往往感觉不到什么,但如果死的是自己熟悉的人,不管是不是有感情,都很不好受,就连仇人都一样。
默默地坐了一会儿,江枫才把这种感觉赶出脑海,叫来军法队的一个小头目,让他去军中选出三十个武力强大的,补充军法队的缺额。那个小头目接令而去,很快就把三十人选出来了,带到江枫面前让他过目。江枫一眼看去,竟然发现陈雷也在其中。
江枫惊讶地张了张嘴,不过想了想之后,还是没说什么。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叫做“知耻近乎勇”,想来陈雷在受过一次教训之后,应当知道纪律的重要性了,来做军法队的一员,也许会做的更好。
第五十六章 传奇
平天军休整了一天之后,这才拔营而去。不过这一次他们不是去偷袭清军了,而是去追闯王的队伍。
清军被偷袭了一次之后已经警觉了,大军互相之间都相隔不远,一处被袭击,只需坚守半天,就会有友军来援,偷袭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不能偷袭,平天军现在还不到一万人的军队,根本无法左右大局,所以他们只能去和闯王军汇合,然后徐图后计。
又是一路急行军,平天军在几天后终于赶上了闯王军的殿后部队。毫无意外的,殿后的部队是李岩和他的部下。现在的闯王军中,还有点战斗力的,也就是李岩的部队了。
当平天军赶到的时候,李岩正指挥着手下四万多不到五万的军队,阻击清军的将近十万大军。双方在一处山口打的难解难分,血流成河。
孙仲寿和江枫一商量,觉得平天军如果就这么加入进去,兵力上依然比清军少一半左右,根本无法改变大局。所以他们决定等一等,等到晚上,双方约定好时间,再一起突袭。
要约定时间,自然要派人去联络李岩。这个联络人的人选很重要,不但要取信李岩,还要穿过双方大战的战场,所以选来选去,只有江枫能够胜任。江枫自己非常的乐意,虽然才上了几次战场,但他发现他已经迷上了那种酣畅淋漓的厮杀的感觉,穿越两方交战的战场,这可是件很刺激的事。
可孙仲寿却很不满意,他总认为平天军即使不是袁承志的,也应该是江枫这个袁承志大哥的,而不应该由李岩这个没什么关系的人接手。既然江枫是他理想中的主公,当然不愿意让他去冒险。两人争执了半天,谁也没能说服谁。江枫不耐烦了,干脆也不跟他说了,带上自己直属的军法队上马而去,把孙仲寿又气的直跳脚。
这一次,江枫给自己选了一杆和陈雷的枪一样的铁枪。经过上次的混战,他发觉在战阵之中,长柄斩马刀的杀伤力最强,但是在突破敌阵的时候,还是长枪的威力最大。果然,在冲进清军的阵列中之后,江枫手中的长枪发挥了巨大作用,一路狂飙突进,无人可挡。
很快,江枫带着这一小队人马就冲过了清军的阵地,绕了个圈子之后进入了李岩军中。李岩部的军队还以为他们是失散在战场上的闯王军,也就没阻拦,任由他们到了中军的位置。到了这里,戒备的就很森严了,江枫等人刚走进没几步,就有人拦住他们问道:“军中不得随意走动,你们不知道吗?你们是哪一队的?”
江枫抱拳道:“这位兄弟,在下是平天军的人,看到贵部正和鞑子血战,所以来联络制将军,请通报一声。”
一听说是平天军的人,这个士兵顿时肃然起敬,连忙敬了个礼说道:“请稍等,小的这就去回报大帅!”
那个士兵一溜烟地向中军帐跑去,其他的士兵则继续留在这里监视他们。不过说是监视,可实际上还不如说是瞻仰。几个士兵都用仰慕的目光看着江枫等人,那模样和后世那些看到明星的粉丝没两样。
站在江枫身边的陈雷虽然懂规矩了不少,可骨子里还是有些叛逆,不等江枫发话,他就主动问那几个士兵道:“喂,兄弟,你们那是什么眼神?我告诉你们,我们可不是奸细,你们几个再那么看人,别怪我不客气了!”
陈雷主动说话,其中一个士兵大着胆子说道:“你们真的是平天军?我听说你们那里有一个飞将军,前些天和鞑子一场大战,一个人就杀了一万多鞑子!是真的吗?这个飞将军叫什么名字?长的什么样子?是不是身高丈二,青面獠牙?……”
陈雷被这个家伙问的一愣,不过他也是老江湖了,见过太多类似的情况,所以很快就明白过来,这肯定是在说江枫呢。前些天那场大战,江枫确实杀了不少鞑子,可要说一个人就杀了上万人,那是扯淡。可世人总是喜欢夸大其词,把一千夸大成一万,夸张的程度已经不算大了。要不是鞑子兵一共才十来万人,估计吹嘘成十万不成问题。只是这才几天的工夫,江枫的事迹就流传的这么广了,实在是让人意外。
回头看看站在那里好像没听见的江枫,陈雷来了兴致,这是替江枫扬名的好机会,陈雷这个江枫的忠实跟随者自然不肯放过,于是和那几个士兵攀谈起来,给他们讲述当日的情况。陈雷平时就喜欢聚集几个兄弟在一起喝酒侃大山,今天遇到有人肯听他吹牛,自然要拿出全副精神。说的是眉飞色舞,故事讲的起伏跌宕。而那几个士兵听的也是一惊一乍,聚精会神,全然忘了身上还负有监视眼前几人的重任。
江枫听到陈雷替自己吹嘘,感觉有些脸红,有些不能理解陈雷刚刚冲过敌阵,身上的血迹还没干呢,就有吹牛的心情。连忙阻止道:“别在那胡吹了,让这些兄弟听了,还以为咱们是自吹自擂呢!”
陈雷不服地道:“我怎么胡吹了?威远将军一场大战下来,杀敌虽然没有一万,可也有一千多!一个人杀了上千人啊,那是何等武功?”回头又对那些士兵说道:“你们想想吧,要是别人被一千人围上,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你了。”
那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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