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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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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都被耗干净了,事实上从他率领一群堪称神经病的敢死军出城之后,人品就一直在疯狂消耗,如今他竟然靠着浑浊闷愣,横冲直撞的打法,真的将皇太极给逼退了,他知道自己必须迅速撤退,否则就真完蛋了。
只不过这个时候想要撤退,显然是有些不现实的,身后和周围的后金兵都已经围了上来,他们个个面目狰狞,满脸怒气,想要将这支害得他们丢脸,甚至差点干掉他们大汗的军队彻底屠灭,四面八方的通道似乎都被挡住了,皇太极的大旗正逐渐与他渐行渐远,宋庆毫不犹豫拨转马头,选择了一处看起来最为薄弱的地方,大喊道:“全军都有,随我突围!”
没人会质疑他的命令,自从杀出城之后,这些人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加上他们的进展出奇顺利,甚至直接逼走了皇太极,这些人已经拿领军的宋庆当偶像了,听到新的命令下达,毫不犹豫跟上了队伍,朝那处最为薄弱的地方杀去。
只是在突围途中,他们的人数也在不断减少,周围的后金兵越来越多,他们开始将这伙儿明军分割开来,不少人都是冲着冲着便和同袍失去联系,很快被淹没在辫子兵的人海之中,连惨叫声都没传出来。
丁魁一直跟着薛五,他知道以自己的本事,很难在这种规模的战斗中活下来,而宋庆又要作为全军前导,根本不可能顾得上他,只有薛五这个老成持重,又武艺高强的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跟他在一起的还有赵满熊和洛小北,赵把总此时满脸潮红,似乎没想到自己也能有如此风光的一天,这一趟若是能活着冲出去,自己从此以后可以在五军营横着走了,谁让他是五军营中极少部分出城作战的人,至于说三千营那些怂包,平日里鼻孔都快长到脑门上了,这次却下了软蛋,回去之后看谁还敢对他吆五喝六的,这就是完美人生的华丽转身!
洛小北的情绪却有些低落,虽然他对宋庆有着近乎迷信的崇拜,可就在刚才,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也一直跟随宋庆的同伴死了,一个被弓箭射中喉咙,另一个被卷入后金兵中,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个十六岁的孩子不是没见过死亡,也不是没见过自己人死掉,可还是头一次面对亲近朋友的死亡,一时间有些适应不过来,眼圈到现在还是红着的。
可他并不后悔,他崇拜的宋大哥依然在队伍最前方作战,带领他们冲破一层又一层的包围,那面已经被烟雾熏黑的狗旗,也依然飘扬在队伍中间,旗手已经换了好几个,大旗却依旧屹立不倒。
只是忽然之间,他们眼前的同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队刚刚穿凿进来的辫子兵,洛小北下意识挥起了刀,朝着正向自己扑来的敌兵砍去,身边的同袍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可几个回合下来,他们的人却越来越少,并且已经和宋庆的前锋队伍分开,一种前所未有的低落情绪袭上心头,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吗?就像刚才那两个弟兄一样……
他依然在挥着刀,哪怕刀口已经因为剧烈拼杀而变得卷起,可他却没有停止过这种机械式的动作,宋庆曾经对他说过,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哪怕是要死了,也别叫人看笑话,一个人如果从不向人低头,那么在他死后投胎转世,一定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洛小北的大英雄就是宋庆,他想成为宋庆那样的人,所以他不想低头,更不想像这些被宋庆形容为洪水猛兽的辫子兵低头,他咬紧牙关,浑然不顾自己小腿上的刺伤,疯狂的用长刀劈向每一个敢于上前的敌人,直到身体越来越沉重,手脚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周围的同袍则越来越少,他知道自己快到极限了,他努力抬着头,想要在死前最后看一眼熟悉的旗帜。
当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狗旗出现在距离他两丈开外的地方,面前的敌军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散,刚刚见他气力不支,想要过来捡便宜的辫子兵,现在早已经死透了,被人串在一杆大铁枪上,那杆铁枪的主人他认识,那是他每天都在崇拜着的偶像,他下辈子想要成为的大英雄,洛小北鼻子一酸,眼眶瞬间湿润了,泣不成声道:“大人,属下……”
“小子,跟上我的马,护着咱的狗旗,别让大旗倒下,更别让自己倒下!”
“是!”洛小北咧开了嘴,任凭泪水滑落进去,那咸咸的味道犹如灵丹妙药一般,让他整个人活了过来,他将手中已经残破的长刀扔到,随手捡了一把顺刀,快步跑上前去,跟上了那个骑着战马,似乎永远不会倒下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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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失散
突围依然在继续,不断有人倒下,也不断有人重新加入,可越来越多的辫子兵,同样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宋庆脸上神色依然坚毅,心中却已经打起了鼓,用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说道:“娘的,搞不好真要交代在这里……”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杀掉多少人了,今天一天杀掉的,比他在徐州将大半年杀的都多,到最后已经完全成为了机械式的动作,只要发现有金钱鼠尾的家伙靠近,抬手就是一枪,他总算明白那些老兵们为什么在退役之后都会患上各种综合症,完全是被战场上这种恶劣形势逼出来的,在这种稍不留神就会丧命,全神贯注又满身鲜血的地方,走出来的不会有正常人。
大风起兮云飞扬,呼儿嘿呦日彼娘!
这就是战场,这就是每一个志在天下者最大的舞台,也有可能是最终的归宿,宋庆没打算将这里当成自己最后的休眠地,他只有继续领着人往前冲,冲破那一层层的阻隔,给自己和身后的弟兄杀出个未来。
他一次次冲锋在前,又一次次去抢回那些还有可能被捞回来的同袍,身体已经异常疲惫,可精神却又很诡异的兴奋到了极点,直到他再次看见那个高大威猛的身影,拍马舞刀向他冲来,他忽然张开了嘴巴,任由自己有些锋锐的犬齿露在外面,朝那大汉喊道:“鳌拜,徐州卫宋庆在此,可敢上前一战!”
“等的就是你!”鳌拜同样兴奋异常,方才没能拦住宋庆,已经成为他短暂却光辉军旅生涯中最昏暗的瞬间,幸好皇太极无事,否则他百死难赎其罪,可对于这个很罕见的对手,他除了憎恨之外,更有一种想要战而胜之的强烈冲动,他想用这个人的尸体,来为自己的巴图鲁之路增加一块重要砝码,更想要洗刷之前的耻辱,他毫不犹豫杀了过来,挥刀砍向宋庆。
宋庆并不恋战,事实上他无比想要冲杀出去,只是鳌拜领着不少披甲兵,阻住了他们的去路,这个之前基本由包衣组成的最薄弱环节,在最后关头成为了难啃的骨头,如果想要全身而退,必须拖住鳌拜。
不过从内心深处讲,他也的确想要和这厮斗斗,毕竟这是比刘宗敏和李定国更加厉害的猛将,如果只论武艺,几乎能算是明末第一人,作为统军将领,他必须拖住此人,好让大队突围,作为一个武者,他同样也想和这鳌拜见个输赢。
“薛五,你带着人先冲出去,留下几十个不怕死的,跟着老子断后!”宋庆说罢,见薛五一脸的不情愿,又厉声喊道:“老子还没死呢,现在就不听军令了?老丁你看着他,他和小北要是不走,你就把他们拖走!”
“是,属下得令!”薛五挥舞大刀取代了宋庆前锋的位置,继续领着人往前冲去,洛小北有心不走,却被丁魁一把拽了回来,只得跟着大队向外突围,鳌拜似乎对这些人没兴趣,随意挥了挥手,只让那些披甲兵上前拦截,自己则迎上宋庆,刀枪并举恶斗起来。
两人都是头一次遇到同等级别的对手,恶战一开始就进入白热化,宋庆不时发出几声狗叫,让鳌拜很不适应,更觉得是种耻辱,只好用满语回击,而且宋庆不是停住马跟他打,一边交战还一边向前突进,这种打法同样让他非常不齿。
若是换做一般对手,他早就加快马速,上前一刀斩之,可眼前这个对手他却不敢大意,刚刚他尝试了一次加速,险些被宋庆的回马枪挑中胸口,若不是躲闪得快,这会儿怕是不死也得重伤。
宋庆也很别扭,平心而论他很想大战一场,可也知道若是只图打得爽,等会儿对方大兵围上来,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自己恶心死,他只能且战且退,寻找突围的良机,直到他看见薛五等人已经成功杀了出去,朝东门方向快速行进,总算是松了口气,再次使出一次回马枪,将正要上前找便宜的鳌拜击退,双腿狠狠磕了下马腹,放开速度脱离战场。
只是他才刚刚起速,身后就传来一阵破空声音,没等他反应过来,左边肩膀便是一麻,疼痛瞬间传遍半个身子,他知道自己中箭了,射中他的应该是鳌拜,可他没时间再去回头看对方,更没那个本事射回去,只有俯下身子,继续朝前策马狂奔,躲避身后追兵不时射过来的箭矢。
跑出没多远,他的战马被连续射中几箭,哀鸣着倒在地上,鳌拜也赶了上来,将长刀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电光火石之间,宋庆将自己身子躲到战马外侧,躲过这致命一击,却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无数辫子兵朝他蜂拥而来。
这就结束了吗?宋庆已经扔掉了长枪,双手握着那柄得到不久的苗刀,心中微微有些可惜,差一点就能跑出去了,出去之后的世界可能会全然不同,如今却要在这里终结掉……
可接下来的局面变化之快,堪称让人瞠目结舌,上千名骑兵突然从外面杀了过来,只一个回合,就将那些没有马的披甲兵和包衣们杀退,为首那军官挥舞长枪,将一匹空着的战马朝宋庆撒了过去,大声喊道:“姓宋的,不想死就赶紧走,老子就冲这一次,再陷进去可懒得管你!”
三千营,杨宁?是叫这个名字吧?
宋庆没来由的笑了起来,笑得分外开心,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笑,只是看到这些原本打死都不愿出城的三千营骑兵,如今却真的杀了出来,还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这场面显得分外好笑。
他一纵身上了战马,毫不犹豫的朝前冲去,临走前还看了看三千营的骑兵,见他们依仗马速冲了一次,便迅速脱离战场,总算是放下了心,一时间也不知道究竟该往何处去,现在回安定门肯定不行,见远方似乎没有后金兵的踪迹,便朝向那边快速突进,脸上的笑容愈发强烈,到最后甚至大声喊叫起来,让不少追之不及的后金兵气得牙根痒痒。
城头上,宋虎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表情看起来木然,呆滞的眼珠一直都停留在城外的战场上,他想要找到宋庆存在的痕迹,哪怕能够找到那面绘着猛犬的大旗也好,只是想要看到的东西,始终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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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溃兵
冲出敌阵,宋庆再次恢复了活力,京城周围到处都是辫子兵,也到处都能看到明军的溃兵,都是之前跟随满桂出战被打散的,也有些是各地勤王的军队,在这次恶战中脱离了大部队。
逃亡途中,他成功杀掉几个包衣,抢到了一把做工粗糙,但也勉强堪用的长枪,还抢到了些干粮,跑了半日的工夫,看看日头逐渐西沉,周围的也再没有辫子兵的踪迹,便找了片树林,让战马自己去找草料,他则坐在地上吃了起来。
干粮这东西,宋庆十分不喜欢,他在徐州卫大鱼大肉惯了,哪怕是在行军路上,因为军官的身份,也是专门能吃小厨房的,平日里跟士卒们同甘共苦没问题,可小灶这东西谁也不嫌多,如今激战了一天,却只能吃从包衣手上抢来的干饼子,还不知是什么材料做出来的,对他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啃了两口之后,他发现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是这干粮简直不是人吃的,另一件事他没有水,只凭早已干涸到能摊鸡蛋的嗓子,很难将这种东西吞咽下去,看看周围无人,便轻手轻脚的走进树林,看看什么地方能够找到水源。
走了不远之后,他忽然闻到一阵香气,鼻子动了几动,辨别出应该是在烤野兔,宋庆心中大喜,只是敌友不明,不敢贸然现身,只要继续潜伏着向前行进,一直走到树林身处,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个明军的溃兵营地,洋洋洒洒数百人都在这里,有的在互相疗伤,有的在打着瞌睡,正中心的位置则有几个火架子,上面挂着十来只烤野兔。
“这就是命不该绝啊!”宋庆哈哈一笑,大跨步的走了出去,那伙儿明军顿时被他惊住,待看清来人一副明军打扮时,这才重新松弛下来,有几个眼尖的却突然单膝跪倒在地,恭敬道:“叩见百户大人!”
见有人看出自己身份,宋庆也松了口气,要知道溃兵这玩意是最没法进行预判的,打败仗打得多了,本身心里就会发生些扭曲,万一再记恨上军官,自己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
好在这帮人还是很守规矩的,知道给自己见礼,宋庆点点头道:“都起来吧,我刚从安定门那边过来,队伍被打散了,我中了一箭,想找地方治治伤,没想到就遇上你们,这里有郎中没有?”
“郎中?”领头那军汉先是一愣,随即脸色有些尴尬,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庆看的新鲜,笑道:“怎么,这有没有郎中你还要琢磨一阵不成?”
“这个……”那军汉似乎有些不大好说,只好苦笑着道:“大人您还是自己过来看吧。”
宋庆是军官,而且是个百户,在这帮溃兵中职位最高,因此当他走进人群,所到之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有几个还很自觉地自报家门,也让他对这支几百人的队伍有了些了解,发现了里面几个挺有意思的家伙。
首先就是领头那军汉,那汉子叫做周陵,正经的五军营出身,目前是个总旗,之前就是跟着满桂的,队伍被打散之后,领着几十个兵逃了出来,慢慢又汇集了不少人,这才在树林子里弄了个溃兵营地。
让宋庆有些意外的是,这里面不少人都是申甫的部下,不过不是一直跟着他那些,而是另外招募的一部分,满桂出战的时候一起给带出了城,打了败仗后这帮人找不到建制,干脆跟着周陵逃了过来。
除了他之外,宋庆最感兴趣的是一个叫做周志安的家伙。
周志安是北直隶人,更是新兵中难得的文化人,这位周公子曾经是个秀才,却因考中当年在**和某财主儿子争女,最终闹的大打出手,那财主给知县使了银子,他便被革去功名,只能靠着给人抄书写家信谋生,日子过得相当艰苦,让他这个曾经有过功名的人很不甘心,觉得自己一生不该如此度过,哪怕是颗流星,好歹也得放射一阵光芒才行。
因此周志安选择了进京,来寻找已经做官的昔日同窗,看看能否找个事做,谁知那同窗犯事被锁拿了,他本打算就此返乡,却被建奴堵住了城门,盘缠花费干净之后,咬咬牙便投了军。
周志安很惨,但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叫做王霄,是个摇铃卖药的游医,也是个治死了人的鬼手,按他自己说他用药绝对不成问题,可那人偏偏就死掉了,陕西家乡自然是不能再住,一路东躲西藏进了京城,最终投入军中。
不过这位王大夫性格倒是挺爽朗,哪怕是犯了事情,如今更是成为溃兵,也依然不改开朗本色,跟宋庆聊了会儿家常,便开始动手处理箭伤,方才周陵比较尴尬,也正因为此人,这是溃兵中唯一的医生,却还是个治死过人的。
和他相比,那个叫小狼狗的家伙则显得很沉默,闷闷的也不怎么吭声,身上背着的大号的弩机,看样子是个弩手,宋庆随口问了他几句,见对方明显不想多说,嗓子似乎也有些问题,也便不再多问,只知道是辽东的汉人,从那边逃过来的,爹娘都被建奴杀了,投军就是为了找机会报仇,倒是这乌合之众中唯一一个和建奴有深仇大恨,目标非常明确的。
既来之则安之,宋庆将自己的马拴好,直接坐到人群当中,拿过周志安递过来的一只兔子腿,任由王霄给他治伤,虽说这位大夫治死过人,不过这边的溃兵很多人伤口似乎都被处理过,应该也都是这位王大夫的手笔,看样子似乎没什么大碍,如果真有问题的话,周陵也一定会提醒自己,反正他自己也解决不了,干脆让人家专业人士下手好了。
王霄也不客气,似乎治死人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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