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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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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为戏告上还写着万秋露三个字。

    日上三竿时,一棒铜锣响起,红幔拉开。

    大唐盛世,薛仁贵平定西番。

    路经西凉国寒江关,有一员女将,手持凤嘴梨花枪,胯下桃花踏雪马,武功盖世,万夫难挡。

    薛仁贵之子薛丁山,任开路先锋官,也是马上步下的一员猛将。

    见到樊梨花连损我军七员大将,薛丁山不顾鸣金收兵的军令,催马上前,独战樊梨花。

    樊梨花正值青春年华,见薛丁山英眉秀目,是个朗朗少年。

    又试出他的武功卓越,不是酒囊饭袋,不禁将一缕情丝,沾染在他身上。

    樊梨花有意与薛丁山共结连理,又怕薛丁山嫌她是个番邦女子。

    明眸闪烁,计上心头。

    她刺伤了薛丁山的胯下战马,将薛丁山活禽上马鞍,回归本营后,再将薛丁山松绑释放。

    如此往复,三擒三纵,终于得了薛丁山的心意。

    为了与薛丁山喜结良缘,樊梨花决定投靠大唐。

    薛丁山欢天喜地的回营禀报父帅薛仁贵,说他已招服了樊梨花归顺,并想娶樊梨花作为妻子。

    阵前招亲,是何等大罪!

    父帅大怒,命刀斧手绑了薛丁山,要在帐外开刀问斩。

    消息传到了樊梨华的耳朵里,自己的情郎要被杀,这还了得?

    女英雄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进唐营。

    将唐兵们打得落花流水,劫走了被绑的薛丁山。

    大唐先锋,被困西凉国寒江关,这对唐军来说,是奇耻大辱。

    有樊梨花当关,唐军久攻不下,朝廷震怒,派下护国公混世魔王程咬金,到阵前督军。

    程咬金生性豁达,听了三擒三纵的故事,不免哈哈大笑。

    由他出面说和,薛仁贵免了薛丁山阵前招亲的罪名。

    再由他做媒,成全了樊梨花与薛丁山的亲事。

    喜事一成,大唐不但得了寒江关,更得了樊梨花这般猛将。

    自此后,樊梨花三擒三纵薛丁山的故事传为佳话,凭作千古美谈。

    此刻,万秋露就是樊梨花,樊梨花就是万秋露。

    戎马缨枪,旌旗铠甲。

    好一个十全武功的刀马旦!

    红幔闭合时,台下掌声如雷。

    万秋露,万秋露。

    人们扯破了喉咙,只为再见红颜一面。

    千呼万唤后,万秋露自红幔婉转处,重现身影。

    铜钱儿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台上。

    万秋露足足谢了百次礼,人们还是嫌不够,声潮一浪高过一浪。

    碧日晴空,万里无云,哪有一点雷雨的天相?

    混在人群里的梅潇焉,轻轻一笑,昨夜那个白衣人,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念头刚刚闪过,突然狂风肆虐,飞沙走石。

    乌云滚滚,像千军万马一般,瞬间布满了天空。

    本来白日晴空,此刻却暗得像黄昏。

    天象突变,必降灾难,众人大惊,纷纷躲避。

    所有人都在逃,唯有梅潇焉,见势不妙,纵起身形,使出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踩着人们的肩膀,抢上戏台。

    只差一步,就要跨上戏台时,天降炸雷。

    天雷滚滚,劈散了戏台。

    大幕红幔,似猩红的鲜血,被埋葬在碎木之中。

    残木飞溅,割伤了梅潇焉的手脚,他不顾流血疼痛,疯了一般的去扒断木残骸。

    戏台有三丈高,集百人之力,搭了一上午才搭得成。

    岂是梅潇焉仅凭一双肉手就能清理干净的?

    天雷还在,暴雨倾盆,戏班子里的其他师兄们不敢抢着上前。

    雨水浇透了梅潇焉,踩在残骸上,他脚下更滑,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血泥雨水,糊了一脸。

    雨水落在唇边,居然是咸的。

    梅潇焉也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

    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焉知绝不能让秋美,独自离开人间。

第三百四十八章 色艺双绝() 
雷音渐去,暴雨依然。

    焉知喊着秋美的名字,指尖被残木割碎,双手布满鲜血,已经颤抖,可他仍然不离不弃。

    他看起来的确像一个疯子。

    坚韧不拔的疯子,痴情的疯子。

    有他为秋美如此卖命,谁还管什么天灾人祸?

    师兄们抢上前来,一同在废墟里寻找秋美。

    被雨泥染脏的红幔,扯成一丝一条,本以为在红幔之下,能见到秋美的身影,却一切是空。

    刚才还在戏台上活生生的樊梨花,怎么会不见了呢?

    在雨水里,焉知只找到了秋美青丝间的一朵珠花儿。

    将珠花儿紧紧地攥在手里,梅潇焉嘴中喃喃:“白无常,白无常,我该去哪儿找白无常?”

    说完这几句话,梅潇焉纵身跃进雨中,堪堪离去了。

    班主与众师兄们在侧,都听清了梅潇焉的自语。

    好好的一个画师,居然真的疯了。

    万人瞩目下,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凭空消失了。

    人们说,是他胡乱演了太多的英雄美人,所以惹了天怒人怨,遭到了天谴,被雷给劈成烟了。

    也有人们说,万秋露本来就是上天赐给人间的仙子,演绎过人间绝色后,他的天命已经完成,再次成仙了。

    不管这些说法是不是真的,有一件事总是真的,万秋露真的不在人间了。

    班主与师兄们一直不相信秋美死了,他们发了疯的四处去找,不管找多久,也要把秋美找到。

    直到有一天深夜,班主独自喝醉了愁酒,坐在墙角,潸然泪下。

    “秋美,你师父走的早,你九岁就跟我在一起,如今你不见了,他日黄泉之下,你师父如果找我要徒弟,我该对他怎么说?”

    七尺高的汉子,被地痞流氓打的时候没哭过,被权贵富人欺辱的时候,没有哭过。

    夜醉之下,想起秋美的点点滴滴,竟然哭得像个孩子那样无助。

    半梦半醉之间,有人在替他轻拭眼泪。

    强睁醉眼,见到秋美跪在自己面前。

    “秋美!”班主死死攥住秋美的手,像攥住自己的命,死也不肯撒开。

    “我是死了吗?我们又在阴间相会了吗?”班主老泪纵横,哭得真切:“秋美你放心,阴间的大鬼小鬼如果敢欺负你,有我给你挡着!”

    秋美收起为他拭泪的手,几度哽咽后,不得不说:“班主,秋美特意来向您老人家告别。”

    “你要去哪儿?”班主爬起来,抓住秋美的双肩。

    “秋美要离开人间了,不能再侍候您老人家了。”

    离别在即,秋美的珠泪晶莹:“班主对秋美的养育之恩,秋美只有来世再报了。”

    秋美狠狠的磕着头,痛泣。

    班主不忍见秋美流泪,用粗糙的大手为他擦去,嘴里关怀有声:“秋美,无论我们惹了谁,我们都可以用钱消灾,这些年攒的钱,我们都可以拿出来。”

    “班主,不是……”

    “如果钱也消不了灾,必须得有人死,那就让我来替你!”

    班主说的情真意切,再惹秋美眼泪决堤。

    “我决定随他而去了。”

    秋美忍着心痛,终于说出自己心底的决定。

    站在秋美身后的人,上前一步,对班主说:“等您老了或者厌倦了江湖漂泊,我和秋美必来寻您,给您养老,报答您对秋美的养育之恩。”

    抬眼看着说话的人,竟是已经疯了的梅画师。

    他站在秋美身后,一个倾国倾城,一个明朗英俊。

    难道,秋美与他?

    仔细看看秋美的脸,满是泪痕,却眼神安宁。

    漂泊江湖许多年,从未在秋美的脸上看到过幸福。

    此时却有。

    无论如何,梅画师有钱有势,秋美与他在一起,从此不会再吃人间苦。

    班主的心中突然豁达,只是,从今天后,再也见不到秋美,徒有万般不舍。

    班主忍着醉酒,强强站起身来,咬牙问向梅画师:“你能一辈子对我家秋美好吗?”

    “如果我对秋美,敢有半点亏欠,便让我遭天打雷劈。”

    梅潇焉说的如此坚定,这是男人对男人的承诺。

    “好,好,好。”班主似乎被人抽去了魂魄,瞬间跌坐在地上。

    秋美来扶,他抱住秋美,双拳轻轻捶打着秋美的背,哭的撕心裂肺:“秋美,我的肉啊,我的儿。”

    离别之时,星月暗淡,似乎也为这父子之情动容。

    相拥而泣了一会儿,班主抹干眼泪,声音轻轻:“去吧,去吧,你们好好的,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一辈子,一辈子……”

    眼泪又要涌出时,班主决然的推开秋美,大步流星而去。

    秋美跪在原地,望着班主的背影,哭泣不已。

    焉知轻轻扶起秋美,在他耳畔细语:“你放心,我一定时刻打听班主的去向,只要江湖有难,我们就会施出援手,必不负班主对你的恩情。”

    秋敏轻轻拭泪,点头。

    既然决定相守相知,就应该信他。

    陪着秋美,望向班主离去的方向,再呆立了一会儿。

    秋美与焉知,徒步星月下,去追寻一个能让他们不离不弃的地方。

    醉人已去,两人也离,此地只有月光,还有静寂。

    静寂深处,听到一个女子怜音:“我一直觉得秋美是个女人。”

    “何以见得?”有人接话,正是酒不离手的白无常。

    “如果你们把秋美当作男人,只能说,她女扮男装的功夫确实很高。”

    怜惜轻笑,现出身影,是秀美无双的地府魉情。

    “秋美自小被班主养大,又与师兄们共同成长,就算她女扮男装的手段再高明,也瞒不过这么多人去。”白无常饮着酒,对魉情的话并不在意。

    “你不懂。”魉情微叹:“少女芬芳,自有异香,这种香,男人闻不出来,只有女人才懂。”

    魉情说得如此自信,难道所有人都被秋美骗了?

    “女人也好,男人也罢,最重要的不是男女,而是跟谁在一起。”白无常也长叹一口气,皱眉看魉情:“这种事,十三岁的你一定会懂,可惜,你现在十六岁了”

    “十三岁的事情,我不记得。”

    白无常低眉,心底苦涩,本想借酒浇愁,却越浇越愁。

    第二天,班主为秋美办了丧事,将万秋露离世的消息传遍伶界。

    梨园行的朋友们,不远千里,前来吊唁。

    师兄们痛失亲人,哭得撕心裂肺。

    从此,戏台上不再有色艺双绝的秋美,人间也不再有情义无双的万秋露。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夜兰手() 
梅潇焉的确称得上是最有情之人。

    地府判官恋无常,人间焉知与秋美。

    这是一场千年的缘分,愿他们以后事事如意。

    收回了小妹的英魄,白无常很庆幸。

    他庆幸昔日的判官,到了人间后依然聪明。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回到月下喝酒的旧地,再遇白无常。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理解白无常安排万秋露,当着万千人之面,告别人间的用意。

    白无常用这种方法,彻底杀死了万秋露,却成全了一个只属于焉知的秋美。

    白无常也酸楚。

    他酸楚再见魉情时,少女清瘦。

    忘却前生事,童女不天真。

    白无常更担忧。

    魉情依然有灭天之能,只需心念一动。

    这种手段是造物主所赐,三界中,无人能挡。

    孟女将谁也挡不住的人,留在地府里任刺客,此事实在恐怖。

    若魉情为孟女所用,那是心情毒辣的人,有了无人能敌的帮手。

    若说能覆灭三界,也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白无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乱,他实在没有把握,让魉情不站在掀起三界大乱的一边。

    踏足北冥雪山时,见到女子倩影。

    冰花林下,婀娜多姿。

    明月当空,飘雪装扮。

    冷艳与俏皮共存,孤傲与婉转同在。

    趁她未回眸时,白无常凌风驾雪,飘落近前。

    取下英魄明珠,献到佳人眼底,长叹一声:“我跑来跑去的,已经很辛苦了,实在没有力气去玩猜猜你是谁这种游戏了。”

    女子红唇欲说,又被白无常抢在前面:“我不管你是阎小妹,还是颜笑眉,我不管你向小爷叫黑无常,还是叫小哥哥,只求你快点收回魂珠,告诉我下一个去处。”

    “黑无常不在左右。”女子骄傲的一笑:“你不怕他被我打死了吗?”

    “他被不被阎小妹打死,我真的不关心。”白无常无奈的叹息:“我只关心,他可别打死了阎小妹。”

    “哦?”女子扬起纤眉,冷笑:“你真的对我这么忠心耿耿?”

    白无常将英魄魂珠,放在一朵冰花心里,低眉苦笑:“如果你是阎小妹,我会对你说,我的确对你这么忠心耿耿。”

    说过了一种可能,再说另一种可能:“如果你是颜笑眉,我会对你说,我中的毒唯有阎小妹能解,所以,拜托你,劝劝你小哥哥,千万别打死阎小妹。”

    他说着左右摇摆的话,毫不脸红。

    女子星眸凝视,轻轻一笑:“我不信凭你这副鬼心肠,会认不出我是谁?”

    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怪,平时话多的人,今天不想啰嗦,但别人偏偏要对他啰嗦。

    “不管你是谁,都一定会跟我说下一个去处,所以,我认不认得出,真的不重要。”

    “见君不跪,是逾礼大罪。”女子扬起下巴,一副孤傲:“你怎敢说不重要?”

    白无常软软的坐在地上,耍起了无赖:“毒发身亡也是死,犯了大罪也是死,既然我注定活不成了,你干脆现在就弄死我得了。”

    女子低眉,看他那副没骨气的样子,嗤笑一声:“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个道理,原来你不懂。”

    “弄不死黑无常,就弄死一个白无常。”苦笑过后,自嘲的一笑:“也算我这个做臣子的,为主尽忠了。”

    “我看你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不顺眼。”女子冷笑,说出冰音:“喜魂,最受气之人。”

    听到了下一个去处,白无常站起来,反手拍拍屁股上的雪,拔腿就走。

    “白无常,因何走的这么急?”

    女子一声问,唤停了他的脚步。

    “我已经收回了六魂六魄,加之小妹原先的一魂一魄,总计七魂七魄。”无力的一笑,仰天长叹:“再加把劲儿,眼见着就要熬出头了。”

    “只是刚刚过半而已。”女子似乎就喜欢看他无奈的样子:“你离熬出头还早着呢。”

    “是吗?”白无常淡淡一笑:“我怎么就觉得快结束了呢?”

    回完她的话,转步扬起飞雪,正要离去时,又听见女子冷笑:“这一次,我不会告诉你我是谁,让你糊涂一辈子。”

    “就算你不叫我猪头,我也知道你是颜笑眉。”

    他留下答案,真的走了。

    “我都是按小哥哥形容的去演的,明明演得很像,到底是哪里出了破绽?”

    颜笑眉嘟起红唇,几分俏皮可爱。

    “如果一见面,就摔他一个跟头,会更像。”

    飘雪深处,黑无常现出身影,依旧冷峻非凡。

    “那,小哥哥,你教教我,该怎么摔人家跟头?”

    颜笑眉又有一个理由缠上了黑无常,笑的泉水叮咚。

    可爱的女孩,就是这样,似乎永远都能找到有趣的事情去做。

    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怎么会寂寞?

    大恶之人,丧尽天良。

    小恶之人,九曲坏肠。

    恶人做坏事,给别人带来苦难,给自己带来报应。

    除了祸害人间,他们似乎没有一点好处。

    事情总不是那么绝对的。

    恶人,对大多数人的确没有好处,对有一种人却实实在在带来了好处。

    这种人,就是专门吃衙门悬赏的人。

    江湖,送了这种人一个雅号,赏金猎人。

    既能除恶,又能赚钱,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但不是人人都能吃得下这碗饭。

    因为,恶人之所以敢作恶,是他们的手段高超。

    你若想做赏金猎人,你就要有比恶人更厉害的手段。

    夜兰手,是当今江湖上,最出名的赏金猎人。

    夜兰手是一个女人。

    一年之内,她用三十六颗人头,换了三十六份赏金。

    她的杀人技法,非常文雅。

    月下,一对金钩,在咽喉上,轻轻一抹。

    也许还没感觉到疼,已经被她摘去了脑袋。

    金钩钓咽喉,夜半酥兰手。

    这句话,是说夜兰手的。

    夜兰手,也正因为这句话而得名。

    没有人知道夜兰手的真名字,所有人都知道夜兰手专杀通缉恶贼,是名符其实的女侠。

    也一定是惊艳八方的女侠。

    不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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