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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金山侃史之曹操--喋血中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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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曹操有句不大讲理的说法:“猘儿难与争锋也!”等于公开承认怕孙策。至于曹操后来每临大江望东吴悔而叹道“恨不早用陈元龙计”时,一切都已迟了。

  曹操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借孙策之手打击袁术与刘表,应该说目的也算达到了:袁术没用孙策打击便逐渐式微,以往富饶的淮扬,硬是被这位仲氏皇帝挥霍一空,不用外人打自己就快灭国了;而刘表的主力黄祖军却是被孙策给摧毁的。

  这年的十二月十一日,孙策率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领桂阳太守行征虏中郎将吕范、领零陵太守行荡寇中郎将程普、行奉业校尉孙权、行先登校尉韩当、行武锋校尉黄盖等部将,进军刘表部将黄祖据守的江夏。为什么众人的官衔前面都有不是“领”就是“行”那么一个字?因为这些官都是孙策自己任命的,还没有得到献帝的承认,只能如此先凑合着当官呗。

  孙策与兵力倍于自己的黄祖军在长江展开了规模空前的水上大战,孙策军顺风放火,兵趁火势,水陆并进,厮杀竟日,除黄祖只身逃走外,全歼荆州军。俘获了包括黄祖妻子在内的全家男女七人,砍下了二万多颗脑袋,荆州军仅被江水淹死的便达万人以上,缴获战船六千余艘,财物更如山积。

  也正因为有了孙策的牵扯,刘表一直不能全力动员北上与曹操为敌,使曹操能集中精力对付势力强大的袁绍。曹操忍耐孙策所获得的利益也是无法估量的。

  对于已经控制在手中的刘备,曹操用的是笼络加防备的手段,但还是没有用,那刘备在谋略上的功夫丝毫不亚于曹操。。 最好的txt下载网

五十 青梅煮酒疑问多
皇帝这个称呼不知害得多少人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对于嬴政创造的这种公然宣布天下可以为一人所有的极端专制体制,子金山自小被灌输的是: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从落后的奴隶社会进入到先进的封建社会的一个标志。

  说实话,从懂事之后我就没发现有了皇帝的中国究竟进步在了何处?这种集天下于一人的专制国体,扼杀了战国时期昙花一现的思想曙光,尤其是“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的学说出现,能比有了皇帝落后到了哪儿?至于“民为重,君为轻”的说法,难道真是大逆不道?这是明说老百姓比官员重要!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伟大!

  但嬴政皇帝不但把后世无数聪明人变成了傻瓜,还给东汉的汉献帝留下了天下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胎记,从而把这位小皇帝给害苦了!

  本来刘协是个挺聪明的孩子,事业上也有进取心,也不乏爱护百姓的善良:在长安当傀儡的时候,年景大饥,一斛谷居然卖到五十万钱,百姓中出现了人吃人的事。十四岁的献帝刘协下令开仓赈济,并委任侍御史侯汶负责处理。但灾情并没有丝毫的改善,刘协怀疑侯汶贪污,于是亲自于御前量试做糜,并证实发放中确有克扣现象,于是下诏杖责侯汶五十,重新派人进行赈灾工作,终于缓解了灾情。

  那时候他没有对身为傀儡的抱怨,东归前后甚至唯一的希望就是一日三餐能吃饱肚子,在洛阳时曹操的几箱梨枣就使他认定遇到了好人。

  随着到许都后衣食的无忧,皇帝的想法也随着年龄的渐大逐渐多了起来,天下是我家的,凭什么你曹操说了算?生活的改善必然会带来精神的进一步需求,他现在想体验一下自己说了算的感觉。这种思想延伸出了可怕的想法:干掉四年前让自己吃饱肚子的好人曹操。

  刘备的觐见给他带来了一丝缥缈的希望,见曹操对他那么推崇,据说还跟曹操拼过血仗,自己翻身当家做主人的希望说不定可以寄托在此人身上。于是当朝官拜刘备左将军,态度极为殷切。晚上又通过自己的大舅哥骠骑将军董承给他递话:希望他能看在本家的份儿上,帮自己除掉曹操。并且秘密写下诏书藏在衣带里赐给董承,作为让刘备信任的凭据。

  刘备看到诏书吓了一大跳,除掉曹操?那是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念头,是连密如关羽、张飞这样的兄弟也不能透露的,但皇帝却给挑明了,那就等于将自己绑上了一艘必沉的船,因为刘备最清楚:欲在曹操的眼皮子底下行暗事,是没有任何成功希望的。

  这种事也能干,也必须干,但前提是必须先将自己处于一个安全的位置,否则那不是在搞暗杀,是绝对的自杀。

  心中有鬼,表面必难如常,刘备总感觉见了曹操说话都难以自然了,索性闭门不出,谢绝外客,专心致志地侍弄起自己府后的小菜园来了,历来与植物打交道都是缓解精神紧张的最有效的办法。

  那么,曹操到底对刘备有没有戒心呢?应该说肯定有,但只是宏观上的敌意,内心深处的敬意。具体到刘备参与了现在董承他们的密谋,曹操不可能知道。

  如果知道了曹操会如何对待刘备呢?不好说,曹操的处事,常出人意料,不该杀的杀了不少,从各方面来看都该杀的,他反而重用。对于刘备,他是仔细做了分析的,史书记载的原句是:“刘备,人杰也,将生忧寡人!”

  曹操是轻易不服气别人的,唯独对刘备评价甚高,甚至于已经觉察到了此人将是自己一生的大敌,那么,为什么不及早除掉刘备呢?有人就建议过:刘备刚来投奔曹操时,谋士程昱就对曹操说:“观刘备有雄才而甚得觽心,终不为人下,不如早图之。”这意思就是建议曹操及早除掉刘备。

  但曹操却舍不得,表面上的理由是:“方今收英雄时也,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其实还是英雄相惜在起决定性的因素,再者,刘备既然已来投降,也就不是自己的威胁了,没有擅杀的必要。

  其实这时的曹操也走错了一步,既然想利用刘备,就干脆推心置腹地大胆使用,以刘备为人的性格来看,还真难做出对曹操有什么不利的举动来,像这样既养着又防着,实是向对方心里慢堆怨恨,还不如一狠心宰了省事呢。

  今天又来试探了,当然,也有交心抒情的成分。

  《三国演义》是用青梅煮酒布置了这么个二人斗智的舞台,有点戏剧化了,大家可以自行去演义里欣赏,子金山在此就不妨也抄上一段,罗大师让曹操这样说:

  适见枝头梅子青青,忽感去年征张绣时,道上缺水,将士皆渴;吾心生一计,以鞭虚指曰:“前面有梅林。”军士闻之,口皆生唾,由是不渴。今见此梅,不可不赏。又值煮酒正熟,故邀使君小亭一会。

  子金山认为罗老先生关于青梅的出现应该是演义:因为青梅又称果梅、酸梅,属于蔷薇科果树之一,原产我国,是我国亚热带特产水果,散布于中国西南部山脉。而许都位于我国现在的河南许昌一带,是不会有大片梅林的,即使个人花园里移栽那么一两株,也难以越过北方寒冷的冬天。

  至于是否指未熟的杨梅?不是,那尚青的杨梅又苦又涩,是不能用来煮酒的,甚至那个“望梅止渴”的成语也是杜撰出来的:曹操征张绣,也就是出击到今天的河南南阳地区,曹操怎么会欺骗士兵说前面有河南省不存在的梅林?

  就算骗士兵说前面有梅林没什么;但关键是:在那个交通不方便的战乱年代,一群生活在中原的士兵是怎么知道梅子这种东西是什么味道?从而一听就口舌生津?还不如称前面有一片青杏林呢—子金山现在口里已经发水灾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五十一 三国不能这样品读
根据子金山所了解的,青梅确能增酒兴,但不是用火滚煮,滚煮的青梅酒便成为一种醒胃、杀虫、止痛的药酒了,干脆把《百病中医药酒疗法》所载的配方也附在这里吧,朋友们可自行配制,品尝口味如何,用来治病据说疗效显著,以其助兴饮酒?可能不怎么样。

  '原料'青梅30克,黄酒100毫升。

  '制法'将青梅和黄酒放入瓷杯中,置有水的蒸锅中加热蒸炖2分钟,去渣,即成。

  '功用'醒胃、杀虫、止痛。

  '主治'食欲不振,蛔虫性腹痛以及慢性消化不良性泄泻者,均可用之。

  '用法'口用。每次温服10~30毫升。

  但成熟的青梅或杨梅用来泡酒却是味道极好,经长达一月的浸泡,这时被青梅泡过的酒已很少酒味,只是些带酒味的酸甜略香的液体,而酒中的青梅却是饱吸了酒精,一般四五粒即能醉人,由此可见,梅子确有聚积酒精的特性。

  子金山现在绝非胡侃,是亲自制作品尝过的。在尚未发明出蒸馏酿酒技术的东汉时期,酒的酒精含量最高仅能达13%,以青梅作工具,来提高酒精的度数,的确是个聪明的办法。

  在二人酒酣时,曹操好像很随意的样子问刘备,能说出几个当世英雄吗?这也没什么,我们今天几个好友如到了一起,灌上二两小酒,不也是经常评古人论今人吗?

  刘备却是心知肚明:这是曹操在找话题让自己拍马屁呢,这可不是刘备乐意做的事情。

  人喝点酒偏有一股犟劲,便东扯葫芦西扯瓢,坚决不给曹操戴这顶“英雄”帽子,实在躲闪不过去了,就干脆把曹操最大的敌人袁绍的名字作为英雄点了出来,这下不是在装傻了,有点与曹操斗气的味道了!

  曹操于酒酣之际却没有意识到刘备的敌意,反而向刘备说了这么一句肺腑之言:“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

  刘备本来心里就怀着鬼胎,闻听之下,大惊失色,手中竹筷落地而不觉,实是惊疑曹操觉察了自己哪儿反常?

  也难怪刘备魂魄欲散,这简直就是在与刘备挑明:将来与我曹操争天下的就是老兄你呀!

  被领导恭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尤其是夸你与他的水平相当的时候,通常意味着你快要倒霉了!

  就是接近也是绝对不行的,你就是事后补救说领导您是中国唯一的大英雄!也一切都已迟了,那免不了的结局肯定是免不了的。

  据裴松之注引《华阳国志》说:于时正当雷震,备因谓操曰:“圣人云‘迅雷风烈必变’,良有以也。一震之威,乃可至于此也!”

  也就是说,当时老天爷帮了刘备大忙,及时地降了一个霹雳,刘备才得以掩饰了自己的失常行为,此事在没发明成功“时间机器”之前看来是无法考证其真伪了,姑且算有此事吧。

  偏曹操并未对刘备失惊落箸的反常表现引起注意,由此看,此时的曹操对刘备还是深为信任的。而刘备却更加不能心安,急于离开许都脱离曹操的愿望更加迫切了。

  插点并非题外的话:现在有些品读三国历史的专家竟然把罗老先生的艺术大作当成正史品论了起来,再抄段书:

  《三国演义》搞错了的一点,是陈迩冬先生发现的。……孔融说:“袁公路岂忧国忘家者耶?冢中枯骨,何足介意!”也就是说,你不必担心,老袁家那“四世五公”早就在坟墓里了,怕他做甚!刘备这才代理了徐州牧。《三国演义》移花接木,把袁术本人说成“冢中枯骨”,是不确的。如果袁术已是“冢中枯骨”,又何必说“吾早晚必擒之”?—摘自《品三国》

  抄这么长的书有凑字数之嫌!非学安意如大海,只为静心似平湖。实在是欲让大家明白子金山想说什么:

  一、说袁术已是“冢中枯骨”只不过是句形容而已,是不妨碍继续说“吾早晚必擒之”的;

  二、这里主要欲说明的是:陈迩冬先生发现的错误本身就是他自己的错误。—“……他说的也不是袁术,而是袁术的先人。”这个论断明显是错误的。

  上面《品三国》文中:孔融说:“袁公路岂忧国忘家者耶?冢中枯骨,何足介意!”也就是说,你不必担心,老袁家那“四世五公”早就在坟墓里了,怕他做甚!

  —这样解释孔融的话对吗?这里很清楚:孔融明明是在说“袁公路”本人呀,与“老袁家那‘四世五公’”何干?哪能跟着陈先生继续错下去?对大师们故意装着看不懂这么粗浅的半文言文,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

  还是继续我们不会有什么“青梅”的青梅煮酒论英雄,正好有军情来报:淮南的袁术皇帝做不下去了,欲将皇位让给他一直不屑的嫬兄袁绍,并献上从孙坚###那儿勒索来的皇家御印,那袁绍竟然默认,派儿子袁谭从青州迎接。

  淮南去青州必经徐州,刘备趁机表态,要督军去徐州截击袁术。曹操未经细虑,便应允了刘备协同大将朱灵一起带兵前往。刘备生怕曹操变卦,借口战机稍瞬即逝,点兵匆匆而别许都。

  程昱、郭嘉闻曹操派刘备出征,一起放起了马后炮:“刘备不可纵!”曹操虽然醒悟,但后悔莫及。

  那刘备如同鸟出牢笼,鱼归大海,从此再也不会回来了。

五十二 曹操不该对“盟军”开火
喜爱下棋的人都知道这么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其实不然,实际上旁观者的清都不是清在对局的当口,而是局后经过分析才变得“清”的,也就是说,我们看历史问题能头头是道,只是因为我们是后代人,离得越远,看得越清楚。

  问题是历史上所有的政权都是按自己的政治需要来解释历史的,那就离得再远也不会清楚了,一般都会是气愤填膺的指责古人的。

  对于曹操一时疏忽放走了刘备,史学专家们目前争议都不大:都认为这是曹操的一次大失误,有争论也是失误的程度不同而已。

  对此子金山不敢苟同:我认为曹操没做错什么,站在曹操当时的角度上看,放一个并没有发觉叛变的左将军出去督军作战,应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大师们肯定会说了:问题在于派谁去,正是大意派出了刘备,才为以后的赤壁大败伏下了隐患。

  实际上问题不在于派出不派出刘备,以刘备当时的弱势,把他放到哪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不是什么失误。换个角度考虑问题,还兴许是做对了:让一个身边的定时炸弹自己引爆了总不是什么坏事,留在身边,杀又杀不得,用又用不得,那才是将来的大麻烦。

  有人会说:等政变的密谋暴露了时,不就一并解决了吗?这不是我们替曹操一厢情愿吗?如果在刘备的参与下,曹操依旧被蒙在鼓里呢?万一密谋成功了呢?

  关键问题不在这里,也不是派谁出征,而是这次截击袁术的行动有必要吗?要让子金山说,曹操应该给袁术派上保镖暗中保护那袁术安全过境才对,袁术送国玺对袁绍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曹操欲消灭这个难得的宝贝才是最大的失误!

  须知,曹操现在最主要的敌人是袁绍,能把袁绍从政治上搞臭、内部搞乱、神志搞晕才是最紧迫的事情,欲做到这些,舍袁术其谁?

  让我们做个假设:袁术顺利通过了徐州,到达了袁绍身边,献上了那块能使人疯狂的国玺,袁绍大喜,后面呢?对他这位一直看不起他的兄弟怎么安排呢?这恐怕是袁绍面临的第一个难题。

  袁术的工作情绪特高涨:哥啊,以前都是兄弟我吃多猪油糊住心眼了,你当哥的大人大量,别跟我这个不争气的兄弟一般见识,谁叫你是哥呢?兄弟我以后只能跟着哥讨碗饭吃了,先给安排个工作吧,工资多少的兄弟我不争,只要能养住我那些娘娘妃子就行,那可都是你弟妹呀?

  袁绍的头有点大了:这……远来辛苦,先休息,革命不分先后,工作不在一时,咱明天再谈这事?

  袁绍晚上盘算开了: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做过一届皇帝的人啊,收做部下?不妥,大义灭亲宰了他?好像也不妥,倒不是说袁绍多看重亲情,主要是落个杀弟的名声受不了,这可是一个挂明牌的朝廷钦犯,隐藏起来?不行,送交朝廷?也不行,那不成了我向曹操邀功请赏?

  以前有过这么个先例:袁绍的主簿耿包看出了袁绍的美好理想,想提前拍个响马屁,便私下里对袁绍劝进:“赤德衰尽,袁为黄胤,宜顺天意,以从民心。”(《后汉书&;#8226;袁绍传》)袁绍觉得应该把耿包的建议让将军、幕僚们讨论一下,集思广益么,谁知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倒是议出了一个必须立斩耿包的结论:妖妄宜诛!袁绍不敢犯众怒,不得已杀了耿包,按史书说:以弭其迹。

  可现在是自己的亲兄弟呀,能说宰就宰么?就算不管后人咋说,杀了这个罪该灭九族的兄弟,那国玺怎么处理?上缴给曹操?呸!那叫下发给曹操,坚决不干!还有,这献玺大功该怎么奖赏这位该杀的兄弟?

  难煞人也!怎么一眨眼天亮了?唉,一夜无眠呀,看来以后别想睡安生觉了。

  容子金山再假设:袁绍自有了国玺,更加骄心膨胀,立时称帝于邺城,当然,那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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