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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传-第3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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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后悔,早知应当好好运作一番,必定能卖出更高的价钱,不过想买这花布包的那几路人,他都惹不起,若是身在金子坞中还好,在香花市中,他可不敢招惹这个是非,否则回程的路上,十有八九会出问题。

  只是丢掉东西已经算是命好了,多半连命也保不住,把尸体随便往林子里一抛,十几里内的豺狼虎豹,蛇虫鼠蚁都能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用不了几个时辰,连骨头都剩不下。

  现在起码可以安心返程了,虽然带了不少黄金白银,但把这些金银放在眼中的人,他都应付的来,纵然他应付不来,也还有金子坞的招牌,基本不会为了些金银结这样的仇。而连金子坞也不放在眼中的人当然也有许多,不过那些人物。根本不会把这些金银放在眼中了。

  金耳环行商多年,把这些事想的很透彻,唯一有些遗憾的是,那一枚石蛋没卖出去。现在还放在他的行囊中,毕竟不是所有生意都能成功,到他这个年纪,也习惯了这样的失败,不会影响他的好心情。

  向着后方的队伍打声招呼道:“小子们。别闷不吭声的,给我唱起来!”

  “好嘞!宝叔!”

  队伍士气正旺,最为矮小精干的小伙扯着嗓子唱道:“嘿哟嘿,走山趟海光脚板嘞!遇山踩个山窟窿嘞,遇水就当洗泥脚!撞到天顶不回头嘞,嘿哟嘿!”

  嘹亮的歌声响彻云霄,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色,整个队伍都唱了起来。行走多年的古道不担心有什么厉害的妖兽,这歌声反而能够起到打草惊蛇,震慑野兽的作用。

  雾州虽然被称之为蛮荒之地。但是生长在荒野中的氏族百姓,却以能歌善舞著称,没有礼教的教化,也就没有礼教的束缚,更接近于先民围绕篝火起舞的率性自然,无论男女老幼,皆能唱上几首歌谣。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便是他们的文明与传承。

  但这欢快的气氛,在第四天黄昏戛然而止,他们刚刚跨越一条山涧。周围林木越发的浓密,生长了不知几千年的参天巨木,无言的倾听着他们的歌声。

  金耳环忽然感觉不对,林子里静的有些渗人。身下温顺的驮兽不安的摆动头颅,他挥手想让歌声停止,仔细听一听动静。

  嗖!

  一颗石子贯穿声音最为嘹亮的小伙的喉咙,率先让歌声停止下来。

  “是强敌!”金耳环立刻做出判断,凭他的武功,在有所警惕的轻快下。竟没看清那一颗石子是从那棵树后射过来的,唰的一声拔出腰刀,扯着嗓子道:“金子来喽!”

  这是金子坞出来的商队,表明身份的一种方式,方圆数百里没有人不知道的。但嘹亮的声音,却仿佛失去了原本的穿透性,一股沉闷的杀气随着夜雾蔓延,一步步的逼近商队,驮兽纷纷发出恐惧的嘶鸣,对方要么不知道,要么不在乎。

  “我们是金子坞的人,是哪一洞哪一寨的朋友,出来搭个腔,要钱要货,可以打个商量!”

  幽暗林间亮起一双双幽碧的眼睛,沙沙树叶响动,走出一个个人影,金耳环的脸色顿时变了,脱口道:“食骨部落!”

  那些人影只有五分像人,还有五分像兽,他们身形健硕毛发旺盛,双臂颀长下垂,十指都是锋利的爪子,一双獠牙暴露在唇外,即便弓着背也比一般人更高,最为健壮的怪物,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鼻子,用嘶哑难听的嗓音道:“要人!”

  说罢便挟着一股狂风扑了上来,金耳环奋起一刀,砍在其肩膀上,却宛如砍在坚韧之极的犀牛皮上,只伤了一层油皮,被狠狠扑倒在地。

  他尚且如此,属下们更是不堪,一个照面都被制服,看起来似乎没有杀人的意思,但金耳环想起关于食骨部落的传闻,心却直往下沉去。

  但这已经不是他一个武夫所能应对的局面,就算真正的“巫民”也未必能够逃出生天,因为这些怪物就是“巫民”。

  驮兽被直接杀死,发出悲鸣,行囊被纷纷撕裂,一块块黄金滚落在草丛中,却不能引得这些怪物多看一眼,他们要的是人!

  食骨部落专门狩猎同类,以人为食,并不是为了吃饱肚子,而是通过巫术,来增强自身的力量,吃的人越多,力量就越强,外貌性情也会变得越来越扭曲残忍,但在强者为尊的大丛林中,没有谁会重视容貌道德胜过力量。

  寻常蛮族面对这样的巫民部落,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商队一行人被按在道路旁,排成一排,方才说“要人”的那怪物开始进行挑选,抓住金耳环的一个耳环,扯下整只耳朵来,抛进嘴里嚼了嚼,“肉太老了!”

  选了一阵,终于选定最年轻的一个,抓起来一口咬在脖子上,用力吸吮,吸的差不多了才开始放口大嚼。其他怪物也都选定目标,扑上去吃了起来,一时之间,林间只有咀嚼的声音。

  与粗暴狰狞的外表不同,他们都吃的非常精细,所有血肉都没有浪费,每一滴鲜血在落地之前,都会被吸干净,连骨头都被生生嚼碎吞下。

  被鉴定为“太老”的金耳环,侥幸避过了这第一轮晚宴,望着这噩梦般的一幕,浑身僵硬,动弹不得,眼角余光一闪,只见草丛中闪着一轮赤光,那颗被鉴定为普通石头的石蛋,正在微微发亮,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其中破壳而出。

  这又是什么怪物!?(未完待续。)
第四章 蛋之破碎,婴儿青山
  随着黄金一起滚落在草丛中的石蛋,正焕发出一轮轮赤光,一明一暗,犹如呼吸。

  食骨巫民们也注意到了这一幕,那最强壮的巫民头目刚刚吃光了那个可怜年轻人的最后一根手指,他本就健硕的身躯,更加膨胀了一些,一边舔着脸上血迹,一边走了过来。

  石蛋之中,蓦然睁开一双眼眸,宛如红宝石一般。

  经过漫长的长眠,李青山的意识慢慢回归,眨了眨眼睛,感觉到手脚的存在,却被一层坚硬的壳困住,舒展着身子,想要破壳而出。

  巫民头目将石蛋抓了起来,感觉石蛋滚烫发热,正在微微颤动着,转头用嘶哑的声音问金耳环道:“这是什么?”

  金耳环麻木的摇摇头。

  巫民头目用力一捏,石蛋却纹丝不动,安静的闪耀着。不禁“嗯?”了一声,凭他的力量,别说石头,就是钢铁也能捏烂。

  他见远处路边有一块大岩石,过去随手在岩石上挖了个坑,将石蛋放在其中,一拳砸下。

  轰!岩石四分五裂,石蛋安然无恙。

  咔嚓!石蛋表面却出现一道裂纹,透出红光,裂纹蔓延,一会儿就爬满石蛋表面。

  哗啦!那一层厚厚的石壳终于脱落下来,凤凰之卵宛如夕阳落日一般鲜红,表面有一层层宛如火焰燃烧交织而成华美纹理,世上最美的艺术品也无法与之相比。

  金耳环睁大眼睛,没想到用一罐盐换来的石蛋中,竟然藏着这样的玄机,若是早早破开石壳,露出这番模样,恐怕比那花布包还要值钱的多。自嘲一笑,都到了这一步,还管他值钱不值钱!

  食骨巫民们吃了一惊,连忙吃干净手中的食物,纷纷围了过来。审视着凤凰之卵,他们看不清蛋中的情形。

  李青山却透过蛋壳,看到一张张狰狞的嘴脸,不禁有些奇怪。“我不是在火山中吗?怎么会在这里!不会是被火山爆发冲出来了吧,糟了,修罗场!一身家当可都在里面呢!”

  巫民头目舔了舔獠牙,眼中流露出贪婪之色,食骨部落以吞食人类来增强力量。对于生命力有着敏锐的感应,这颗蛋中蕴含着的生命力,简直比一千一万个人都要强,若是吃下去,回到部落中恐怕能够直接成为首领。

  其他食骨巫民自然也感觉到了,眼中的贪婪之色一般无二,一个瘦弱的小巫民忍耐不住这股诱惑,伸出手爪试图碰一碰那颗蛋,被巫民头目一巴掌拍飞出去,落在地上不知死活。巫民们顿时不敢造次,但眼睛依旧被牢牢黏在凤凰之卵上。

  近在咫尺的贪婪目光,李青山看的清清楚楚,握了握手脚,却感觉身体前所未有的稚嫩软弱,妖丹还完完整整的存在着,但所有妖气都被耗尽,且处于无法调动的状态。天赋神通也都无法运用。

  所谓的“涅槃重生”,显然不是一下子就变得更强,而是需要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他也要借助这个过程,对体内的种种力量进行调整。

  现在的他,正处于最虚弱的状态!

  “好不容易在墨海龙王的追杀下逃出生天,若是死在这群货色手下。那才真叫可笑呢!”

  李青山一眼就看出了这群食骨巫民的实力,从人来算,到不了炼气六层,从妖来算,凝不成妖丹,虽然体魄强悍。但最多也就是铁甲尸的程度。

  但现在的他,就连一头普通的僵尸都应付不来,更别说铁甲尸了,感觉周身还流淌着赤红色灼热的液体,抿了抿嘴唇笑了起来。

  凤凰之卵的光芒忽然亮到极致,表面的火焰纹理舞动着,宛如真的火焰。

  食骨巫民们忽然感觉到危机,随着一步步脱离人的范畴,他们的六识都更加敏锐,但人类的贪婪让他们犹豫了一下,不舍得离开。

  轰!

  凤凰之卵轰然破碎,暴烈赤焰狂涌而出,将食骨巫民们吞噬,在惨叫声中化为灰烬。凤凰之卵中的液体,是李青山抽取地火之灵化为实质的产物,蕴含的力量可想而知,根本不是几个巫民凭体魄能够抵挡的。

  在所有巫民都围到凤凰之卵旁边的时候,金耳环悄悄的挪动,食骨巫民们根本不认为他有逃跑的资格,就没有进行束缚。

  忽然赤光一闪,他反应也是不慢,双腿一弹向远处扑去,感觉背后一股热浪冲来,狠狠撞在一棵树上,眼前一黑差点昏过去,他立刻一咬舌尖,勉强让自己清醒过来,感觉背后火烧火燎的痛。

  也多亏了围成一圈的巫民们,抵消了大部分爆炸的冲击力,让他逃过一劫。

  金耳环正欲迈步狂奔,一回眸就看到刚才被拍飞的那小巫民就站在几步之外,立刻身躯僵直动弹不得,这并非是怯懦,他一生经历多少生死危机,刀架在脖子上也能笑得出来,但这种恐惧感却是无法抵抗。

  据说许多动物面对天敌都会失去反抗的力量,再凶猛的狗站在屠狗者面前,也会夹着尾巴浑身颤抖,这些食骨巫民,便是人类的天敌,真正的屠人者,而所谓的“小”也只是跟同类相比,要杀他依旧是抬抬手的事。

  “唉,杀了这一群畜生,也算是报仇雪恨了,那一罐盐换的不亏!”

  但那巫民并没有多看金耳环一眼,一个随时可以吃的食物,并不值得他分神,他全神贯注的望着爆炸的中心,弓着身子,口中发出威胁的低吼。

  “那样猛烈的爆炸,还有谁能活下去!?”

  金耳环不由顺着巫民的视线望过去,周围被引燃树木草丛摇曳着火光,但爆炸的中心却显得有些幽暗,所有可以燃烧的植物,都在瞬间化为灰烬,模模糊糊间,看到一个很小的身影。

  “难道真的有怪物从蛋里出来!嘿,这样也好,将这吃人的家伙统统杀死,就算是被怪物杀了,也好过死在他们手里,啊?那是……”

  金耳环眯起眼睛,又猛然睁开,雾州从来不缺少神秘诡异的传说,但今夜所经历的一切,却是比传说还要诡异。

  从蛋中走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个婴儿!

  刚刚出生的模样,身形只有一尺左右,肌肤白里透红,宛如粉雕玉琢,看起来非常稚嫩,但一双赤瞳透出慑人心魄的光彩。

  “竟然还有一个,真是麻烦!”

  李青山嘟囔了一声,发现自己发出声音,近乎婴儿的呢喃。凭他现在的力量,仍然不是这一个食骨巫民的对手,危机并未解除。

  但他历经多少危机,面对过多少强敌,这样的对手,他并不十分在意,在食骨巫民威胁的低吼声中,他一双赤红眼眸淡淡扫过去。

  那食骨巫民浑身汗毛竖起,身形向后一跃,四肢着地来回徘回,眼睛不敢与那一双赤瞳对视,却不肯就这么离去,那浓烈的生命气息吸引着他。

  李青山干脆向那食骨巫民走了过去,他的步幅很小,但走的却是轻松自若,不见半分恐惧犹疑,穿过草丛中的烈火,火焰缭绕在他的身上,驯服的盘绕着。

  食骨巫民就步步后退,随着李青山脚步前进,一簇簇火焰飞腾而来,猛然化作一双火焰羽翼,向着食骨巫民飞扑过去。

  火焰煊赫呼啸,宛如凤凰展翅。

  实际上,这不过是虚张声势,普通火焰根本无法对体魄强悍食骨巫民造成多少伤害。

  食骨巫民一声哀鸣,仓皇逃去,一转眼就消失在密林中。

  “难道这婴儿是吞火人族?据说吞火人族就是自火而生,但没听过会变成蛋啊,而且据说吞火人族大都在南方吗?管他呢,这吞火人去追那巫民,我就立刻逃走,没想到此番竟然能够逃出生天,真是不可思议!”

  绝境逢生,金耳环正美美的想着,却见那“吞火人”并没有去追逃走的食骨巫民,而是望向他,用稚嫩的嗓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金耳环又差点陷入麻木之中,想要假装什么都没听到没看到。

  在密林中狂奔的食骨巫民,见李青山没有追上来,犹疑的停下脚步,忽然间听见一声凄厉绝望的惨叫,他立刻头也不回的远遁逃去,对方显然已经开始吃饭了,他不想成为食物,还是将这里的事回去禀报给首领吧!

  金耳环惨叫着,拼命拍打着手上的火焰。

  李青山被吓了一跳,心道:“不过被火烧一下,至于叫的像杀猪一样吗?”

  金耳环心中的恐惧已经压抑到了极致,稍稍受到刺激,像是被针扎破的气球,一下子爆发出来。

  “别嚎了,我在问你话呢!”李青山道,声音虽然模糊稚嫩,但其中蕴含的威势,根本不是金耳环能够抗衡,那是历经杀伐,掌控生死,才培养出的气势。

  金耳环发现自己的手只是被烫的通红,不敢俯瞰李青山,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颤抖着道:“小人……小人金子阿宝!”

  “好名字!”李青山毫无诚意的赞了一声,问道:“你想死还是想活?”

  金子阿宝心中猛然迸发出求生的欲望,仰起头道:“当然是想活!”

  李青山微微一笑:“很好!老子最讨厌不想活的人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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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吞噬蛋壳,寻找修罗
  李青山老气横秋的口吻,让金子阿宝将身子伏得更低,“我一定不做让大人讨厌的人!”面对这连巫民都能轻易杀死的存在,他不敢有半分违逆。

  “那就好,抬起头来!”

  金子阿宝连忙抬起头,只见李青山稚嫩的小手中捏着一片蛋壳,“现在去给我把这些碎片都找出来!”

  “是!”

  李青山就在原地等候,打了个哈欠,这么一会儿功夫,竟感觉有些疲惫困倦,随手将蛋壳丢进嘴里,用稀稀落落的几颗乳牙随便嚼了几下,吞进肚子里去。

  一股暖流扩散开来,精神为之一振,摸摸脑袋,长出一层细细的绒毛来,不禁咧嘴一笑,天真可爱模样让金子阿宝浑身一颤,也顾不得身上的伤痛,忙在林间找寻起来。

  凤凰之卵中的灵液,本是给李青山饮用,好恢复一定的力量来打破蛋壳,然后再将蛋壳吃下去,基本上就有了自如行动之力,不至于像现在那么幼弱。

  但被这些食骨巫民围上,他不得不用最暴力的方式将凤凰之卵引爆,蛋壳碎裂飞散在林间。不过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只要渡过了当下的危机,力量的恢复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雨林中气候湿润,那些燃烧的草木,没过多久就熄灭了,缭绕一阵阵白烟融入夜雾之中。浓郁的血腥味与刺鼻的焦烤味相纠缠,在空气中渐渐弥漫开来,对了,还有死去的驮兽被野火烧熟的香味。

  李青山抽抽鼻子,他虽然没什么在雨林中生活的经验,也知道这个时段,许多野兽已经开始狩猎,而这些味道如黑暗中的明灯一样闪耀,之所以没有立刻靠近,恐怕还是因为刚才那些怪人留下的气息。还起着震慑的作用,当这股气味渐渐散去,危险就会越来越浓。

  现在没有火势可借,一旦有猛兽出现。他还真不是对手,而要是给那个“一只耳”看穿了他的虚弱,逃跑已经算是好的了,立刻下杀手也很有可能。那些怪人也有可能去而复返,所以必须尽快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值得庆幸的是,火焰熄灭之后,蛋壳散发出的微光就格外醒目。也多亏林木茂密,大多数蛋壳都飞出去不远,钉在拦路的树木上。被李青山叫做“一只耳”的金子阿宝,手脚也算是利落,不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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