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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DNA-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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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队长和警察们的脸色更奇怪了,张警官把车停在路边,歪着头不下车。
  “这里,我埋了两条腿。”暂时把王金平的脚镣打开了,让他能带路。走到一片林间小空地附近,他左右的看看指指前面,“脑袋你们也应该捡走了吧?身子在那边。”他领着警察们穿过树林走了将近两公里几乎要被手铐压得弯腰之后,终于走到地方了,“就是这附近,我记得在一棵大树底下。应该就是这几棵树。”他指着几棵树,“你们挖吧。”
  小周夺过一把铁锹随便找了棵树一铲子下去,随着拔起的一刹那,一股**而酸臭的味道便飘了出来。
  “要不是那个人把我吓着了,我也不会就跑了。”王金平坐在车上看着警察们围着那棵树照相测量等等之类,苦笑着对王鹏说,“后来看报纸,才知道那小子只是下来撒尿。唉……”
  撒尿……王鹏差点笑出声来:撒尿能尿跑了一个杀人犯,也算是……
  等等!
  这个事情不对!王鹏笑不出来了,突然想起来头一天在小饭馆吃饭时候,那个老板给他讲的故事:3月的时候,警察也不知抓了个什么小流氓还是什么的,结果咬出来是这个聂文鹏干的。于是警察就抓到他了。半年前判的……
  王鹏的眼睛越睁越大:“你是说,当时你在那挖坑埋人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吓的你当时扔下东西,就跑了?然后也没在这里多呆,就一直跑到东北去了?”
  王金平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不过他身上命案也不是一条两条了,多一个少一个对他来讲已经完全无所谓了,点了点头:“对,在长阳躲了两年,又跑到林吉去了。可还是管不住……”
  “不对了!这事情不对了!”王鹏拉着张警官坐进车里火急火燎的叫,“去监狱!”
  “去监狱?”张警官知道一些事情,但有些事情他还是要装傻,“去那干什么?”
  王鹏干脆把他推下车,自己开车沿着来路拉响警笛一路奔向监狱。
  “你干什么去?”小周和朱钧看到王鹏往车上跳,就下意识的也钻进来。
  “**,人命关天!”王鹏车速直接飚上120脉,见红灯一概不停,“我错了!我他妈错了!我他妈就是太相信警察了!我***以前吃了警察这么多亏,现在还***相信他们!”他直接把油门踩到了底,声音略略的有些颤抖,“我错了!我***应该听他说的!”
  “听谁说?”周与非问,“你哪错了?”
  王鹏没理她,回头看着朱钧:“你知道聂文鹏是冤枉的是不是?”
  “我不知道。”朱钧很坦然,“但是他的死气,不是从他自己身上发出来的。我只知道这些,案情什么的,我不知道。”
  到了监狱门口,王鹏跳下车拿着证件一路冲到重刑犯区那里,看着聂文鹏原先的那个房间现在却是空空荡荡,一把拉过来一个警察:“聂文鹏人呢?”
  “去刑场了。”警察看着他说,“核准令下来了,刚把他接走。”
  原来那辆军车,是来接他上刑场的!
  王鹏忙问:“刑场在哪?!”
  狱警苦笑:“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
  那就滚吧。王鹏冲进了典狱长办公室:“刑场在哪?聂文鹏去了哪?让人带我去!”
  “这位同志,你……”他看了看贴在自己脸上的侦察证,打电话,“小刘啊,开我的车,带几个人去刑场。就是聂文鹏那个事情……”
  王鹏坐在车上奔向军事驻地,深深的摇着头:错了,他们就是在草菅人命!绝对就是在草菅人命!这个是冤假错案,绝对的冤假错案。
  朱钧说的对,这是个错案……我却没往心里去!
  “刑场就在前面不远了。”开车的刘警官指着一片开阔地,“就是那里。”他很疑惑的问王鹏,“你和聂文鹏有什么关系么?”
  “没关系。”王鹏摇摇头,“只不过,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咬着牙说,“眼睁睁看着一个人被无缘无故的枪决!”
  无缘无故的被枪决?刘警官是狱警,只管犯人不管破案,对此不是很能理解。
  近了,已经可以看到军队大门了。绕过大门外向西两公里,就是刑场了。王鹏催促着刘警官:“快一点,争取让他先不死。”
  “那不可能。”刘警官摇了摇头,“除非法院下死刑暂缓令,不然不可能暂缓行刑。”
  “那也要试一下……”就在王鹏已经能看到远远的那个地方,一个跪在地上的人,一个脑后顶着枪只等一声令下的人的时候,忙打开窗户喊着,“枪下留人……”
  “当”,一声清清脆脆的枪响,那个跪在那里的人猛然向前一冲,然后扑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王鹏睁大了眼睛,看着那人影。
  “死了!?”王鹏跳下车高举着证件一路奔跑冲过武警们的警戒线,跪在扑倒在地上脑后一个大洞汩汩的向外冒着脑浆和鲜血的聂文鹏身前看着医生,“还有救么?!”
  “确定死亡了。”医生皱起眉看着王鹏,“你干什么的?”
  “国安。”王鹏掏出证件给他看,自己则看着已经变成一具尸体的聂文鹏,长长的叹了口气,“很好,很好。”他轻轻的把聂文鹏的尸体翻转过来,看着那双睁得大大却空洞而随着生命从脑后消失被抽去光彩的眼睛,摇头苦笑着喃喃地说,“死不瞑目,死不瞑目。”他蹲在那嘿嘿的冷笑着,“你死不瞑目啊。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这个案子,我管了。你看着,早晚有一天我要给你翻案!”
  在他的注视下,在医生和武警的注视下,聂文鹏原本睁得大大的眼睛,却慢慢的合上了。
  “很好。”王鹏轻轻的拍了拍那张满是血污的脸,站起身向回走。
  “去哪?”刘警官看着王鹏阴着一张脸的样子,小心翼翼的问。
  “去市公安局。”王鹏说完转过头看着被强行按在车里才没出去喝脑浆子的周与非和朱钧,“如果我多管一下闲事,你们会不会嫌我事多?”
  朱钧基本上可以被无视,周与非则惟恐天下不乱:“我早就看那帮人不顺眼了,我炸了他们大楼如何?”
  “别胡闹!”王鹏看着窗外的风景沉思,“我需要先确定几个事情。”
  第四十三章 另外那个案子
  “我先要找王金平去。”王鹏坐在招待所的床上,给周与非和朱钧分析情况,“我要问清楚他到底犯的是哪些案子!聂文鹏又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麻烦在于,他插不上手。王金平犯的是刑事案,却一点叛国之类的事情都没有,王鹏完全插不进手去。
  “那个,咱们是不是先讨论一下明天小周出庭的事情?”朱钧拿到律师证了,而且明天小周就要出庭,他已经拿到了辩护资格,要准备案子了。
  “这个案子是咱们稳赢不输。”王鹏摇摇头,“我身份证也补过来了,我也能当证人,那个李三明也能当证人,而且对方连个口供都拿不出来,怕什么。”
  “的确不用怕。”朱钧作为律师,已经听小周把前后的事情都说了一遍,“明天上庭,小周你就不要说话了,看我朱某人怎么对付这帮小白菜们的!”
  周五上午10点,继续开庭审理关于周与非和许老太的纠纷问题。
  结果在出庭之前,特意从单位请了假来作证的李三明被告知:你无证人资格,请坐在旁听席上。
  王鹏就坐在那,看到他过来笑了起来:“你也被轰下来了?”
  李三明很气愤,真的很气愤:“怎么能这样子呢?为什么我不能作证!”
  “因为他儿子是警察。”王鹏指了指一身制服坐在远处的某人,“要是你我都能作证,他们这官司还怎么赢?”
  “怎么能这样子!”李三明狠狠地向着那个方向吐了口痰,“这老家伙一家子不得好死!”
  朱钧回过头来看着王鹏:“我有点紧张。”
  王鹏一个脖溜过去:“你现在紧张的头啊,马上开庭了,赶紧准备准备看怎么对付对方律师才是真的。”
  看到法官穿着黑红色的法官袍坐在裁判长席上,王鹏突然很恶意的想:要是不让我们请律师,就真好玩了。
  “对了,最近网络上面这个事情闹得很大啊。”看看散落在四周的五六家媒体,以及偷着拿着录音笔做现场直播的人们,李三明和王鹏说,“现在网络上一片倒的支持小周同志。你看吧,一会儿准有不少记者要来采访咱们。”他挥了挥拳,“到时候我要把一切都说出去!”
  你把一切都说出去,但未必就能让人把一切都听到。王鹏耸了耸肩,看着控方召唤证人。
  一开始先召唤了一个警察,控方要问的问题主要也就是周与非曾经亲口说过撞了人之类,警察点头说记得她说过这句话。然后最主要的证人,该派出所的所长上场,而一身西装革履的朱钧站在辩护席上提问:“请问,原始笔录在哪?就是那份双方签字的原始笔录在哪?”
  所长用手帕擦了擦圆脸上的汗:“笔录么,因为装修的问题,丢掉了啊。丢掉了。”
  “丢掉了?”朱钧差点笑出声来,“这种东西,你们也会丢掉?”
  “装修么。”所长又擦了擦脸,“我们也很着急啊,很着急很着急,也是在努力的在找啊。”
  “那就是说,没有证物可能证明,你们所说的话了?”朱钧在纸上写了点什么,“也就是说,你们没证据去说周与非撞人了。”
  “不。”所长摇头,“我们当时因为要装修么,怕那些笔录丢掉了,所以就用手机给拍了下来,然后誊抄了一份。”他拿出来一张纸,“这个就是通过照片拍摄下来,我们的干警又按照上面的字抄了一遍。”
  这种东西,也能当证据?朱钧看着手上那份写着周与非自动认罪的笔录摇摇头:“那么,能不能把那个照片给我看一下?”
  “那个东西在电脑里,是电子文档。”所长又擦擦汗,“不过我今天带了一份拷贝过来。”
  法庭上有幻灯机有大屏幕,朱钧看着映在大屏幕上的那张照片哭笑不得:“这个,也太模糊了吧?”突然他看到了一个什么东西,立刻问,“这个照片,是谁拍的?”
  所长举手:“是我拍的。”
  “您用什么拍的?”
  “我的手机。”所长费力的挪动一下身体,把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
  朱钧不认得这个是什么型号,王鹏提醒他:“那是摩托罗拉V3i。让他回到上一层,看看文档的型号”
  “嗯,那么,”他指示一下电脑操作员,“麻烦回到上一层,我想看一下拍这个照片的手机型号。”
  根据电子文档显示,拍照片的是诺基亚8600。
  “这是怎么回事?”朱钧就算没见过8600是什么样,也知道这完全不是一码事,“为什么这个文档是用诺基亚的手机拍出来的!”
  “这个,”所长努力的擦汗,过了3分钟才说,“当时,是许老太的儿子,用他的手机拍的。”
  “到底是谁拍的?!”朱钧抓住了这一条就不能松口,“为什么他拍的照片,到了这里就成了你拍的了?”
  然后,证人退席了。
  朱钧一拳打出去连个空气都没打着,就又收回来了。他转过头看着许老太目光炯炯的说:“你儿子是警察是吧?”
  当所长走出法庭后门的时候,他看着许老太和他的儿子又说了一遍:“你儿子是警察是吧?”
  “退席了!”在休息的时候,朱钧连连摇头,“我的话还没问完,竟然证人就退席了!我在里面的时候,原来也听说这里很黑,但没想到他连走个程序都不舍得了!”他看看王鹏和李三明,“你们不能作证,能作证的全是他们的人,而且还明显的造伪证!”他连连叹息,“太黑了,我本以为只有牢里那些黑暗的地方才会有这些,没想到在这绝对的光明下盖着的却是这么一滩东西。”
  李三明气坏了,手搭在小周的肩膀上用力的说:“我支持你!我支持你!我要把这些东西都告诉记者去!”
  可问题在于,那些记者都是奔着许老太来采访的,围成一堆听着许老太讲述骨折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对于小周这边竟然一个来拍照的都没有。
  不过至少,香港飞龙台还是敢有限度的不宣扬主旋律的,也是唯一一个敢来采访李三明他们的。
  “我当时亲眼看到那个老太太躺在地上,而那个小姑娘距离她将近2米远啊!”李三明站在法庭外激动的挥着手说,“那个小姑娘跑了好几步才到了老太太身边要去扶她,等小姑娘已经和老太太说了两句话了,我才过去的!但他们就是不承认我,就是不让我作证!”他把自己手机拿出来放在摄像机前,“你们可以看啊,你们可以去调查通话记录啊,当时是我给那个老太太的儿子打的电话,你们可以去查啊!”
  而在另外一方面,法官同样的很困扰:“老许,不是不帮你,你这个案子实在是站不住脚啊,根本连个象样的证据都没有,我拿什么给你判!”
  “这不是,让您多帮忙么?”许老太的儿子笑了起来,把一个小小的包放在办公桌上,“咱不是还可以心证么?”
  自由心证,是法律上允许法官在案件不构成完全犯罪证据有所灭失但现实的确存在不合理性的情况下,所运用的一种判案方法。
  自由心证这一套在英美运用的比较多,而我国属于大陆法系,虽然很多时候也引用判例和心证判案,但大多数还是要以成文法为判案基础。
  “下午,就判了。”法官摇摇头,“我还要琢磨琢磨措辞,前天写的那个判词不很好,我再修改一下。”
  “那就多麻烦了。”小许舒了口气走出办公室,吹着口哨出去找老娘吃饭去了。
  王鹏他们也在吃饭,而且就和许老太在同一个屋檐下。
  “下午,我估计会判了。”王鹏今天带了一个行李箱出来,“一会儿还要庭辩……咱们这个诉讼法怎么总让人觉得是个半瓶子醋呢,前后的不着调。”实际上,我国的民诉法大多学自国外的诉讼法,以德法等大陆法系为主,还借鉴了英美法系的一些做法,但学的都不到家,有些强制性的东西被某面大旗给盖住了,反正到最后判案总是个麻烦。
  “这种事情没办法。”朱钧在思考,“估计这时候判词已经出来了。”
  出来就出来,总不能真的像电影里那样判案要闹个“玄之又玄”的名头吧?
  不过当法官开始宣读判词的时候,王鹏只听了第一条,就坐不住了:在本案中,原告方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
  很好,很强大!冷笑着的王鹏知道怎么回事了,叫过来朱钧耳语了几句,转身出去。
  3分钟之后,他穿着制服回来了。
  这个时候,法官还在念:“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以常理分析,好一个以常理分析。王鹏冷笑了起来。
  周与非看到他回来,立刻举手:“我要上厕所。”
  法官这辈子都没见过在宣读判词的时候还要上厕所的被告,一时间楞住了。
  “我要上厕所!”周与非什么都不怕,右手高高扬起,“我要上厕所。我上完厕所你再念。”
  法官看了看周围七八家媒体摄像的录音的,脑子里不知道动了那根线,让她去了:“找两个女警,陪她去。”
  5分钟之后,周与非换好了国安警察的制服,重新坐在被告席上,听着法官的判词: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
  第四十四章 葫芦案
  法官不念了,看着小周和王鹏身上的制服,愣了:这是干什么?
  许老太他儿子也看愣了:他们也是警察?不对啊,他们肩章上没有星,不可能是警察!
  那是什么?法官飞快的想着这一身制服是什么行当该穿的:军队?他们没杠没星的肯定不是。警察?可警察的臂章上不会有金绣纹!
  法官似乎有些明白了,也知道自己这个判词里说的人是谁了。
  但还是要念下去,全国人民现在都看着呢!虽然不是现场直播,但法官甚至已经可以想象的到明天网上以及报刊上会出现什么标题了:国安警察好心救助,摔倒老太反咬一口,中级法院胡乱判断……
  反正就是这些吧。当然他想不到实际上这场风暴在网上要更加猛烈,但现在也只能闭眼了,机械的念下去: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周与非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很有趣的一个判词:以常理推断,与情理相悖,不可能,有可能,很可能……
  所以,13万的医药费,周与非作为过失伤害一方,需要担负其中的10万元,同时拘留10天。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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