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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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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该上床就寝了,你怎么还穿着盔甲,来,让奴家为你宽衣卸甲。”万重楼新纳的小妾觉得万重楼最近有点古怪。作为刚刚奉旨从皖南大军中回京的大将,战功彪炳,又得到隋炀帝诸多封赏,前程大好,本该最是意气风华时候,可是最近的万重楼却变得很古怪。
万重楼新纳的小妾轻咬红唇,眼眸如水般荡漾,努力舒展着自己青春的,想要让看起来分外紧张的万重楼变得轻松一点。
“老爷。”柔情如水,魅惑无限的低喊一声,万重楼新纳的小妾柔柔的将自己青春的靠向万重楼,心中无限担心万重楼是不是已经腻味了她的身体,有了别的更美更年轻的小姑娘。
“啪——”一声脆响,万重楼狠狠一巴掌将这个三个月前才新纳的小妾打倒在地,近乎癫狂的大吼道:“贱人,给我滚!”
万重楼新纳的小妾当下就懵了,捂着脸蛋,想不明白万重楼为什么会打她,“老爷,奴家做错了什么……”
“滚!滚!滚!”万重楼就如同一头受到刺激的疯狗一般,对着小妾拳打脚踢一番,瞳孔发红,在小妾惊恐的目光中,铮——万重楼竟然拔出了随身的佩剑,狠狠向着她斩杀过来。
“老爷——”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小妾还没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连滚带爬,惊惶到极点,勉力避开要害,长剑锋锐,在她娇嫩,曾经让万重楼迷恋万分的鲜活上划出一道三尺长的血口,鲜血飞溅,湿润了身下的华贵毛毯。
“杀!杀!杀!哈哈!来啊!你不是要杀我吗?!来啊!老子天不怕地不怕,千军万马老子都活下来了,难道还会怕你一个黄口小儿吗?!来啊!李煜,你来啊!老子不怕你!你杀得了长孙大帅,杀得了杨烈,杀得了离人侯,但是你杀不死我万重楼!你杀不死我万重楼啊!”看着万重楼近乎癫狂一般的拔剑劈砍,将整个房间砍得支离破碎,残留一命的小妾惊恐万分,实在不知道万重楼究竟受了什么刺激。
“咳咳。你知道我会来。”淡淡的嗓音,忽然响起,在小妾惊讶的目光中,一个面馆如玉,俊朗潇洒的青年一步步从厅外走了进来,一身青衣,长剑斜指,滴答,滴答,鲜艳如光般的鲜血一滴滴从剑尖低落,落在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路。
李煜就这么一人一剑,青衫不染尘,宛若精灵,犹如王子一般,踏着一条斑驳的血路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华丽而又残忍。
“你真的来了。你竟然真的来了。”万重楼呆滞住了,傻傻的看着李煜,随后猛然狂笑起来,“哈哈,我就知道你会来,你肯定会来!你杀了长孙大帅,杀了杨烈,杀了离人侯,怎么可能不来杀我。哈哈,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万重楼笑着笑着,忽然哭了起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李煜不停的叩头求饶,“放过我,放过我。”
“我杀了长孙晓,杀了杨烈,杀了离人侯。他们我都杀死了,你也应该一样。你知道的。”李煜面无表情,淡淡说着,忽然剧烈咳嗽一声,胸口一疼,不用看,他就知道伤口崩裂了。
三个月,他转战千里,一人一剑,冲杀于千军万马之中,武力惊天下,但他终究是人,自然也受了伤,这伤虽重,但李煜知道还要不了他的命,只要要不了他的命,他就会来,杀死万重楼。
“呜呜,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不想死啊!李煜,李公子,李爷爷,你放过我,我做牛做马都会报答你的。你不要杀我啊。我可以带你去皇宫,你去杀杨广好不好。杀了杨广,大隋就亡了,大隋只要亡了,你就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镇南王爷,以后登基称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煜不为所动,只是看着自己的剑,剑尖在滴血,在颤抖,血还未饮满,剑还在颤抖,这剑不会收,这杀不能止。
“啊!李煜你想让我死!我就让你死!杀!杀!杀!我跟你拼了!”万重楼看了眼李煜的剑,看了眼李煜那坚定握剑的手,心中的恐惧瞬间崩溃,化作拼死一搏的疯狂,猛然扑起,手中长剑狠狠向着李煜杀去。
“铮——”
一剑如雪,瞬间洗礼长空,长虹漫天,洒落血花无数。扑!李煜缓缓抬起剑,青衣已湿,鲜血潺潺,但李煜心中却是有一种解脱之感,狠狠斩下万重楼的头颅,提着这最后一个头颅,李煜如释重负,胸口崩裂的伤口,血越发浓烈。李煜却是不管,滴答滴答,他的血,敌人的血混在一起,染红一条道路,李煜一步步往外走去。
辗转三月,转战千里,他终于完成了,现在他可以一步步走回去,面对那些死去的人,“大柱,二狗,生,和尚……现在的我,终于有脸面去你们的坟前拜祭了。长孙晓,杨烈,离人侯,万重楼,我会用仇人的头颅来祭奠你们的亡魂。”
战场之杀,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不过是各为其主,本不该言仇,但李煜却不能放过长孙晓等人,因为就是他们下令挫骨扬灰,剥皮抽筋,将宛城一战中牺牲的弟兄尸首全都毁虐了。
罪不及家人,祸不延身后。长孙晓等人既然当初敢下令毁虐李煜弟兄们的尸首,就要有承受他李煜怒火的准备。
一人一剑,转战千里,他,李煜能为那些死去弟兄做的,也就只是如此罢了。
“大柱,二狗,和尚,生……弟兄们,一路好走!”摆上四个仇人头颅,李煜拔剑指天,低头泪流,酒正温,肉正香,可是茫茫天地之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竟是无人可以与他共醉。
踉踉跄跄,李煜拔剑茫然四顾,心中悲呛,竟是不知道该去哪里。
“一入江湖岁月催,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哈哈,偌大一个天下,我李煜竟是无处可去,无处可去!”
李煜失魂落魄,踉踉跄跄,醉倒南山,大有但愿此醉不复醒的心思。
“本以为此去宛城,该是千秋大业,一战惊天,为弟兄们搏出一个滔天富贵,谁想却是富贵荣华转头空,到头来终不如别人心头一念,三百弟兄之命,我李煜之命,又哪抵得一声万岁万岁万万岁。李丙辛,李继,二哥,大哥,害我,害我啊!”
“啊。爷爷,那人好可怕。”衣衫褴褛的爷孙走上南山,那饿得面黄肌瘦的小孩子,忽然大哭起来,惊恐的看着那南山之上宛如疯癫的人。
“乖。乖孙女。不怕,只是一个疯子而已。这世道,活着的不如疯了的,疯了的不如死了的。不怕,不怕。闭上眼就不怕了。”
长风低吟,只有一个疯子,和一对爷孙,或狂或悲,看着山下那烽火漫天。
PS:我悲剧了,彻底的悲剧了。上月底我忙着找新工作,没有时间更新,现在稳定下来准备更新的时候,才终于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三江!我竟然错过了三江!我好想哭,整个起点还有谁能比我更悲剧!悲剧到极点了,心情狂乱中,第二章写不了了。啊啊啊啊,我要去撞墙!
………【第一百六十九章 诡异的老樵夫】………
“酒。给我酒。”青衣污秽,胡子拉碴,憔悴不堪的李煜沙哑着嗓音,在柜台上排出十枚大钱,暗淡无光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柜台上的酒,一副酒鬼的模样。
小二颇有些厌恶的看了那男子一眼,仔细看了看柜台上的大钱,半晌才冷哼一声,“穷鬼。拿着。”
没有理会小二的鄙视,李煜一把抓住酒壶,迫不及待的倒入嘴中,浑浊的劣酒沿着下巴在衣襟上纠结斑驳,李煜却是不管,大口,大口,如同在沙漠中行走许久的旅人,贪婪的汲取着酒液。
不到片刻功夫,一壶烧刀子就被李煜喝完,咂巴咂巴嘴,李煜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更显饥渴的嘴唇,沙哑道:“酒,给我酒。”
“十枚大钱只有这些了?还想要,拿钱!”小二尖酸刻薄的叫了起来,这个人他认得,好几个月了,日日在这买醉,这样的酒鬼,就是有再多的钱也不够。那十枚大钱怕是他最后的钱财了吧。小二心中冷笑着,目光却直勾勾盯着李煜腰间的长剑。那把装饰华丽的剑,掌柜可是觊觎许久了,若是能够换到,掌柜定然不会亏待他的。
注意到小二望向自己长剑的目光,李煜迟疑了一下,伸手抓住腰间长剑,眼神一暗,狠狠扯下腰间长剑,这一刻,李煜忽然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在发抖,曾经那么坚定,沉稳握剑杀敌的手,这一刻竟然在发抖。
“给他酒,算我的。”眼看着李煜似乎就要当剑买酒的时候,一只有些苍老的手伸出来,在柜台上排出十枚大钱。小二有些恼怒的瞪了眼出来搅局的人,哼了一声,却没有多言,只是重重的将酒丢到了柜台上。
李煜迟疑一下,抱住酒壶,回头望去。一个老樵夫,背后还背着刚刚折下的柴火,对着李煜笑了笑,“老头我囊中羞涩,只能请你一壶酒了。”
李煜没说话,只是无意识的对着老樵夫点点头,然后就开始喝酒。老樵夫摇摇头,转身就走,他也没想通为什么自己会突然兴起,用自己攒了半月的酒钱请李煜喝酒。
“当初似乎我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借酒消愁愁更愁,只愿长醉不复醒。”老樵夫脚步缓了一缓,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兴起,请这个陌生人喝酒,只因为许多年前,他也曾像眼前这个陌生人一般借酒消愁。
“小兄弟。借酒消愁愁更愁。看你当剑的时候还是有些舍不得,想必你也没到绝望的地步。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老樵夫觉得自己有点多事,但还是忍不住转身对李煜提点一句。
李煜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喝酒,酒明明甘洌如火,可到了肚子里却是一片冰凉,冰凉得好像永远过不去的冬天。
“别怪老头子我多嘴,小兄弟。等你到了我这般年纪,就知道这年轻时候许许多多看不清楚,以为绝望的事情,到头来都只得一笑罢了。笑过之后,就只剩风轻云淡,所谓的绝望、无助、失败,都只是漫漫人生路上可有可无的些许点缀而已。”老樵夫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为什么忽然对李煜这个陌生人说出这番话,这番他也是许多年后才想明白的话。
李煜眼神空洞迷茫,好几个月了他都是这样,听着老樵夫的话,李煜无意识的抬起头看了眼老樵夫,然后又低下头喝酒。老樵夫叹了口气,背起柴火,转身准备离去,却忽然听李煜轻声道:“曾有人以身家性命放于我手,我许他们一世荣华。但我没能做到,反让他们命丧黄泉,甚至死后也不得安稳。若你是我,能看开?能得一笑过后,风轻云淡?”
老樵夫停下脚步,转过身,放下背上的柴火,看着李煜,不答反问:“你因何买酒?”
“买酒只为买醉。”李煜喝着酒,酒越浓,神智却可悲的越发清醒,“可是酒越浓,我却越觉得清醒。但愿长醉不复醒,但愿长醉不复醒。如此简单的事情,我却做不到。”
“想醉是因为你想逃避。可是你醉不了,只因为你骨子里并不是一个想要逃避的人。”老樵夫笑了起来,“既然你不是一个想要逃避的人,那么想必你已经做了一些事情,让你觉得你可以在此买醉逃避了?”
李煜点点头,“该杀的我都杀了。但于事无补。”
“你怎么知道于事无补?”老樵夫摇摇头,“我与你讲一个故事。很多年前,我在山中见过一群猴子。这群猴子胆子很大,它们喜欢一种果子,这种果子是山下一个人种的。这群猴子胆大包天,有一天它们下山去抢这种果子,结果山下那人早已经有了准备,找了许多猎户来。去抢果子的猴子许多都被抓住了。只有一只猴子逃了出去,这只猴子没有逃远,就躲在不远的地方,亲眼看到那些人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杀死了那群猴子。这只猴子很害怕,再也不敢去抢果子,并且阻止其他猴子再去偷吃这种果子,从此以后,这群猴子再也不喜欢它们原本很喜欢的果子了。”
李煜茫然的看着老樵夫,不明白老樵夫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老樵夫摇摇头,没有点破,只是继续道:“我还见过另外一群猴子,它们也同样喜欢这种果子,同样在某一天,它们决定下山去抢果子,同样被抓住了,但还是有一只猴子逃了出去。这只猴子也亲眼目睹了被抓住的那些猴子是如何被杀死的。但这只猴子没有害怕,它想尽了各种方法去骚扰那个种果子的人。种果子的人不堪其扰,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划出三颗果树专门给那只猴子吃,只希望那只猴子以后不要再去骚扰他,从此以后,猴子们再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就能吃到它们最喜欢的果子了。”
李煜愣了一下,低声喃喃,“我就是后面那只猴子。”
“不错。有些事情也许一开始做错了,但你若是肯想办法去补救,去挽回,也许事情不会变好,但也不会再坏下去。亡羊补牢的事情,只要你肯做,就不会迟。”
老樵夫的话,让李煜心中有所触动,放下手中酒壶,仔细想了想,“可是猴子没有错,种果子的人也没有错,那些猎户也没有错。既然都没有错,又如何去纠正,去补救,去挽回。”
“呵呵。若是猴群强大到种果子的人根本无法抗衡,那么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种果子的人身边能够永远拥有那些猎户,那么事情也不会发生。所以猴子,种果子的人看似没错,却都有错,错在他们不够强大。而那群猎户也有错,斩草不除根,如何没错?”老樵夫的话**裸,让李煜陡然心惊,难以相信。
“怎么会?怎么会?看似都没有错的,竟然都错了。错的只是不够强大,不够心狠。”李煜低声喃喃,心中恍然亮堂,“是的。是的。的确如此,我错的就是不够强大,我若是足够强大,就是千军万马袭来,我也能保住弟兄们的性命。大哥若是足够强大,二哥又如何敢违逆他的意思,阳奉阴违,迟不动兵。原来,原来这世间,所有的绝望与无助,竟然只是因为不够强大。”
“弱肉强食。世道本就如此。光强大还不行,还要心狠。心若不狠,就是如那佛陀又如何,也只能割肉饲鹰罢了。心狠手辣,心狠手辣。才能成就皇图霸业。男儿当杀人,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杀、杀、杀。天下无不可杀之人,若有人阻你成皇,杀、杀、杀!”老樵夫的脸皮忽然涨红起来,似乎分外激动,瞳孔发红,宛如着魔一般,对着李煜说出一番骇人听闻的话来。
李煜骇然的看着眼前的老樵夫,老樵夫嘴里说出的话,简直就是骇人听闻,“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这简直就是邪门歪道,近乎成魔了。天下无不可杀之人,更是荒谬到极点。无法无天,无君无父,简直就是妖魔心性,不当人子!”
“哈哈。你本山野林中客,无父无母更无君,若得梦醒成皇日,杀得血流又如何!杀、杀、杀!林野,记住,谁敢阻你成皇,杀、杀、杀!这天下,无不可杀之人!”老樵夫近乎癫狂一般抓住李煜,言辞疯狂好像中邪着魔一般。
“林野?!林野是谁!你又是谁?!我是李煜,我是李煜!”李煜脑中一乱,似乎有许多模糊混乱的记忆涌上心头,这股记忆是如此的陌生,如此的骇人听闻,让李煜心中一惊,忙不迭的推开老樵夫,站起身来,“你这妖人,滚、滚、滚!休要在这里危言耸听,蛊惑我!”
老樵夫却是哈哈大笑一声,浑然不在意李煜的惊慌,大笑道:“三年之后定鼎乾坤,这梦到时自醒。李煜,记住,你本山野林中客,无父无母更无君。若得梦醒成皇日,杀得血流又如何?!杀、杀、杀!杀他个血流成河,杀他个天昏地暗。这人世种种,但凡敢侮你本心,阻你得道者,杀、杀、杀!”
老樵夫就好像瞬间癫狂一般,死死抓住李煜,疯狂的说出一番骇人听闻的话语,任凭李煜如何挣扎,这一刻老樵夫老朽的身躯中竟然拥有恐怖的力量,让李煜挣脱不得。
半晌,那老樵夫忽然眼皮一番,瘫倒下去,李煜心有余悸慌忙跳开,拔剑在手,惊异不定的看着那老樵夫。
“咦?!我怎么一下睡过去了。老了,老了。才说一会儿话就困乏了。让小兄弟见笑了。呀,天快黑了。老头我还要去送柴火。小兄弟,就此别过,有缘再见。”
说完,老樵夫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李煜手握长剑,惊异不定的看着老樵夫远去的背影,良久才宛如脱力一般坐倒在地,心有余悸,良久才低声喃喃:“诡异,那老樵夫实在诡异。言辞虽然太过偏激,但有些话还是有道理的,我不能再颓废下去了,亡羊补牢。有些事情去做了,哪怕不会让一切变好,但也不会让一切变坏。我,是该清醒了。”
PS:今天要加班,只有一章。
………【第一百七十章 吾心安处是吾乡】………
大圣十二年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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