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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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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亚却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叹了口气:“唉,我都一直没见过活的食尸怪那,今天算是见到真的了。”

    远处的旷野上还不时的传来三三两两的狼嚎,那是游走在旷野上的狼群或者豺狗,这些家伙显然也是冲着这个部落里那些地精的尸体来的,只不过强大的食尸怪先到一步,占据了这里,狼群和豺狗只能无奈的在周围徘徊,期望这些食尸怪吃饱离去后,能给自己留下一点残羹剩饭。

    可怜虫差点连晚饭都要吐出来了,夏亚却终于看够了,捡起一块石头,对着对岸就丢了过去。他的臂力极强,石头居然远远的扔进了那个部落的土墙外,同时夏亚还站了起来,双手放在嘴边,对着对岸就大吼了一声。

    可怜虫吓得恨不得跳起来掐夏亚的脖子!

    “你这个疯子!你干什么!想把那些怪物引来吗!!”可怜虫吓得花容失色。

    “哈哈哈哈。”夏亚拍了拍可怜虫的肩膀:“你真是一个白痴,难道你都不知道常识么?食尸怪天生最害怕水,我们在河对岸,它们绝对不敢过来的。”

    果然,一群食尸怪被夏亚闹出来的动静惊动了,它们带着愤怒的吼叫声从部落里冲了出来,跑到了河边,对着对岸的夏亚张牙舞爪大叫,距离近了一些,可怜虫甚至看清了这些怪物的模样。

    它们的腿细细短短,上身粗壮,遍体黄毛,双臂垂下过膝,一个尖尖的三角脑袋,血盘大口,满嘴烂牙。

    这么说吧,把一只熊和一头狼打碎了,然后胡乱拼在一起,大概就是一个食尸怪的模样了。

    而夏亚说的没错,有几只食尸怪已经冲到了河边,试图过河来抓夏亚,但是当它们的脚一接触到水,立刻发出了一阵惊慌的声音,连忙退了回去。只能隔着河对着夏亚这里发泄的吼叫了一通。

    那些地精也全部都醒来了,这些地精表现得比可怜虫要优秀多了,它们显然很熟悉食尸怪的特性,隔着一条河水,丝毫没有畏惧的在河边看着对岸大笑。

    两边就这么隔着河互相吼叫,甚至有些地精捡起石头对着对岸丢过去,虽然地精的力气不足以将石头丢过一百步宽的河,但是这种肆无忌惮的举动,依然让这些胆小的地精觉得很有趣。

    两边闹腾了半夜,最后快天亮的时候,那些食尸怪才终于不甘的散去。

    “好了,准备上路。”夏亚拉了可怜虫一把,想了想:“不过上路之前,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这件重要的事情就是

    洗澡!!

    呃别误会,不是夏亚自己洗澡,更不是让可怜虫洗澡(这种时候,就算是夏亚拿刀子逼可怜虫,她也绝对不肯当众跳进河水里洗澡的。)

    需要洗澡的是地精!

    地精有一种很优良的传统,就是它们的卫生习惯算是现有的已知的所有有智慧有文明的种族里,最恶劣的一个!

    甚至在地精的语言里,就没有“干净”这个词语。

    对于地精来说,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地精从出生到死亡,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洗一次澡。它们的身上永远沾满了泥土,灰尘,甚至还有一层一层可疑恶心的分泌物。时间长了,就好像皮肤上粘着一层盔甲一样。

    在地精的种族群体里,只有一些身份显赫的地精才会有洗澡的习惯。

    比如部落首领,或者是领主,还有王妃。

    是的,当夏亚问了奥克斯王妃先生一个问题,问他是否有洗澡的习惯,王妃先生歪着脑袋努力想了一会儿,才做出了回答:

    它记得它上一次洗澡是在和领主大人巨型婚礼的时候

    而再之前的一次,就记不得了。

    总之,你不能用人类的标准来衡量地精这种生物。

    对于地精来说,每次排泄之后肯擦擦屁股的,就已经算是极少数有洁癖的了!

    你可以想想,当你身边站着一个很多年不曾洗过澡甚至不曾擦过屁股的家伙对方身上会是什么味道?

    更何况,如果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呢?

    昨天把押送俘虏的任务交给王妃先生,也实在是夏亚的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和一群地精站在一起超过一顿饭的功夫,如果你还没有被熏死,那么你的呼吸系统一定有很严重的问题。

    可既然现在已经决定了要把这些地精都带上路,那么夏亚至少要为自己的鼻子安全做一些努力了。

    地精们都说懒惰的,夏亚指手划脚了一会儿,这些家伙都摇头晃脑不肯往河水里跳。夏亚干脆不客气了,上去一脚一个将几个地精踹进了河里,剩下的一看这位老爷发火了,干脆就扑通扑通跟着跳了下去。

    而升职为牢头的王妃先生开始还幸灾乐祸的大笑,但是随后它发现这位夏亚老爷把手指指向了自己,又指了指河水,它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也没有例外的特权。

    有很多传说故事里为了描写屠杀的血腥场面,都会用这样一种修辞手法:鲜血将河流染红

    而一群地精洗澡,也同样能达到这个效果!

    一群一辈子都不曾洗过澡的地精们,在河水里扑腾了足足半个上午的时间,不是它们不想上来,而是夏亚手里拿着斧头站在岸边,最先一个试图上岸的家伙已经被他一斧头砸回去了——当然了,夏亚用的是斧背。

    足足半个上午的时间,地精们洗得几乎脱去了好几层皮

    而很恐怖的是,河水附近的好长一段水域,河水的颜色都变成了一种让人畏惧的黑色

    “幸好我们是往上游走不然的话,打死我也不敢喝这河里的水了。”夏亚后怕的拍了拍胸。

    可怜虫早已经躲得远远的了看一群脱得光溜溜的男性地精洗澡,可不是她这样身份的人可以做的事情。

    夏亚走到了可怜虫的身边,可怜虫正在给她的腿上伤口换药。

    “喂。”夏亚忽然开口,他居高临下看着可怜虫:“问你一件事情。”

    “什么?”可怜虫下意识的停住了手里的动作,飞快的将裤腿放下,遮住了自己的小腿。

    “艾德琳,是谁?”

    可怜虫身体猛然一颤,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盯着夏亚!

    夏亚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审视着可怜虫:“喂,你知道么?你有说梦话的习惯,而昨晚被那群食尸怪吵醒的时候,我恰好听见你说话的声音了。”

第27章 【诱饵】() 
可怜虫的手指立刻绞紧,咬了咬牙:“我,我说了什么?”

    夏亚想了想:“你说的是‘艾德琳会害怕的,别丢下艾德琳’嘿嘿。喂,艾德琳到底是谁啊?你做梦都会喊她的名字,一定是你的相好的吧?”

    可怜虫一颗心差点就跳出腔子了,闻言顿时长出了口气,满脸涨红的瞪了这个土鳖一眼。

    昨晚她的确做梦了,可梦到的却是让她醒来后都面红耳赤的场面:梦中,这个土鳖狠心的把自己丢在了无人的旷野,周围全是食尸怪,而自己则很可耻的死死拽着这个土鳖的衣服哀求“别丢下艾德琳,艾德琳会害怕”。

    不用说了,艾德琳当然就是可怜虫的闺名了。

    “夷?你脸红得像猴子屁股啊!难道我说对了?这个艾德琳真是你相好的?”夏亚顿时不满的叫嚷起来:“太不公平了!你这么一个丑八怪都有女人了!我夏亚大爷生的这么英武不凡,现在还是一个处男呢!”

    可怜虫应该说是艾德琳,听见“处男”这个词语,脸上原本消退的红晕顿时又回来了。

    夏亚却一脸邪恶的笑容凑了过来,用手臂碰了碰她:“喂,和我说说,你是不是处男?我猜你一定不是了!哼哼,做梦都喊得这么亲热啊!喂,你到底是不是处男啊?”

    艾德琳被他纠缠得没办法了,没好气瞪了他一眼,愤愤道:“不是!!”

    “真的不是?”夏亚瞪圆了眼睛,满脸羡慕。

    可怜虫却险些气得吐血了

    可怜的土鳖啊!愚蠢的土鳖啊!人家当然不是处男了!人家是处女才对嘛

    “好了,别问了!”

    可怜虫终于忍无可忍了。

    早上上路之后,一路上,这个夏亚仿佛就好像猴子一样抓耳挠腮,总是凑近了她,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嘻嘻哈哈的问来问去,最后干脆厚着脸皮和她讨论男女之事。

    “喂,可怜虫,到底男人女人那回事,是怎么样的?”夏亚一脸期待的表情,让可怜虫心中又气又好笑。

    “好了!”可怜虫(艾德琳)叹了口气,想了一下:“你弄错了,昨晚我做梦梦见了我的妹妹,艾德琳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妹。仅此而已,并不是我的我的相好的。”

    她这么一说,夏亚顿时失望,但很快他心里就平衡了起来,哈哈一笑:“也对啊!可怜虫,你生得这么难看,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姑娘会看上你啦!哈哈,不过不要紧,老家伙教过我,说男人最重要得是有本事,长相是天生的,你虽然现在本事也草包了一点,不过可以慢慢的练嘛。”

    可过了一会儿,夏亚又忍不住好奇起来:“你的那个表妹嗯,就是那个艾德琳,是不是很漂亮?喂,话说我们也相处了好几天啊,我对你也有救命之恩呢,你看我夏亚大爷人才武功都是一等一的,要不然”

    说到这里,夏亚仔细打量了可怜虫两眼,却摇头叹了口气:“呃还是算了吧,看你的相貌,你的表妹恐怕模样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唉,我说嘛,艾德琳,这个名字真有些难听呢。”

    可怜虫不干了!

    “你胡说什么!艾德琳是古拜占庭贵族语!是高贵美丽的意思!你这个土鳖不懂就别乱说!!”

    太气人了!

    自己明明美艳动人,却被这家伙当成丑八怪就已经够憋屈的了!现在居然连自己的名字都被他贬低!!

    呃,不过有了这个土鳖打岔,原本压在可怜虫心头的那片阴霾倒是散去了很多。

    而且这一天行走的很是顺利,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可怜虫心中一直担心会遇到的“那批人”也并没有出现。

    只是到了傍晚的时候,他们还是遇到了一个难题。

    食物没有了。

    原本夏亚挟带的食物就是一些之前被他杀死的那头嗜血狂狼的狼肉。可是因为赶路的原因,他不可能把整条狼都背着,只是割了几大块肉放在包袱里,足够两个人吃上几天的了。

    可现在么队伍里多了十几个地精,这么点食物就实在不够分了。

    夏亚倒不是仁慈,只不过不让这些地精吃饱,它们实在没有赶路的力气。走到下午的时候,有些地精已经迈不动步子了,任凭王妃先生如何暴跳大骂都无济于事——事实上王妃先生自己也饿得眼睛发花了。

    “看来还得弄点吃的,想办法搞点儿猎物吧。”夏亚的眼睛在王妃先生那那群地精身上瞄来瞄去,这样的眼神,让可怜虫忍不住为这些可怜的地精祈祷起来了这个土鳖看似粗鄙,但是做事实在是够邪恶够卑劣的。被他打上主意,这些地精只怕没什么好下场了。

    果然

    夏亚的办法是:打猎!

    这里虽然是旷野,但是旷野上也不是没有食物的!

    他先是将一个地精战士踢了出来,也不顾对方的尖叫,拿着斧头在这个倒霉中彩的家伙手臂上和大腿上浅浅的划了那么几道口子。

    顿时鲜血流淌了出来,这个地精看见自己身上流血,吓得哇哇大叫起来。

    “吵什么!打到猎物,你可以多分一块肉!”夏亚一个耳光把这个地精的满嘴牙打掉了一半。

    然后他取出了绳子将这个家伙的腿脚困住丢在了空地上,自己拉着放长的绳子,和其他一行人退开到了数十米外躲藏在了一块大岩石的后面。

    那只可怜的地精流血惨叫,叫声直传出老远。

    其他的地精却毫无怜悯,躲在岩石后看得兴高采烈,果然地精看到同伴倒霉就高兴啊。

    足足过了一顿饭的功夫,那个当作幼儿的地精渐渐的连叫嚷的力气都没有了,周围却连一根狼毛都没有看见。

    “神灵保佑,希望它的血的味道能吸引来几只狼。”夏亚很虔诚的做了一个祈祷。

    “你这个混蛋,神灵才不会保佑这么残忍荒唐的事情!”可怜虫看不惯这个土的残暴。

    夏亚瞪了可怜虫一眼,冷冷道:“你最好祈祷一下,因为如果这个地精吸引不来狼的话,说不定是因为狼嫌弃地精的血太臭那样的话,我就只好”

    说着,眼神在可怜虫的身上一扫,顿时把可怜虫吓得脸都白了。

    “你,你如果敢把我丢出去当诱饵,我就和你拼了!”可怜虫绝望的尖叫,不住后退。

    “”夏亚看了她一眼,忽然乐了:“放心,你是我留着准备对付龙的,才不会现在就用掉呢。”

    顿了顿,夏亚的语气变得无奈:“我的意思是,如果引不来猎物的话那么我们总不能饿死吧。如果打不到狼的话那么晚上就只好把这个地精烤了吃掉了。喂,你一定没吃过烤地精肉吧,我也没吃过。嘿嘿!”

    说着,夏亚很恶意的看了看可怜虫。

    “”

    可怜虫被吓到了!她脸色大变,手脚酸软,弯腰就大口呕吐起来,想起了早上这群地精在河里洗澡,污水横流的场面,便吐得越发欢快了。

    “哈哈!”夏亚大笑两声,上去把她提了起来,不屑的看着她:“你真的信么?喂,地精肉你都敢吃?我可不敢呢!”

    他把可怜虫扶坐在地上,正要说什么,忽然,夏亚脸色陡然一变!

    他立刻扑倒在了地上,将耳朵紧紧贴在地面,眯着眼睛倾听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的时候,脸色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手里飞快的将战斧提起,一手持盾!

    “有马蹄声,两个方向,数量很多!可能是那些家伙!!”

    夏亚的声音说完,可怜虫的脸色顿时苍白如纸,吓得嘴唇都哆嗦了。

第28章 【短兵相接】() 
旷野之上,一个马队飞快从东南方向而来,大约七八骑的样子,奔跑而来的时候,尘土在身后飞扬,远远看去,却只有三匹马上坐着骑士,其他的马匹则是备马。

    从队伍奔驰的形状看来,头前的一骑当头,后面呈现出锥形分布。

    当马队在远处出现的时候,那群地精立刻就不安起来,地精们欧克欧克的大叫着,王妃先生很快就赏了几个家伙几刀背,但是它自己也明显很害怕,不安的看着夏亚。

    夏亚提了提裤带,将可怜虫往岩石下一按,沉声道:“我不喊你,就别出来!”

    转头盯着王妃先生瞪眼:“你也是!”

    “可是”可怜虫明显很仓惶焦急:“那些人会杀了你的!”

    “不一定。”夏亚目光闪动:“也许只是过路的冒险队。”

    “可”可怜虫咬了咬牙:“他们一定是屠了那个地精部落的那伙人,你很清楚这点!”

    “相信我,未必就没有活路!”夏亚的眼皮一垂,眼睛里闪过一丝仿佛野兽一般的凶光。

    前面的那个被充当诱饵的地精还在挣扎,它已经没有力气了,恐惧加上失血过多,让它差不多快晕过去了,但是当听见马蹄声清晰的传来,这个地精立刻清醒了过来,它拼命的尖叫着。

    马队的目标很明确,显然直奔这里而来。

    奔驰的队伍很快就冲到了不到百步的距离,却并没有停下,也没有急于靠近,而是猛然掉转马头,减低了速度,马队沿着侧翼的方向缓缓的奔跑。很显然这些家伙都是拥有极强的警惕心和经验,并不会轻易下马,在周围迂回奔跑,一方面可以保持速度,一方面还可以在弄清楚情况之前和目标保持距离。

    这些骑士的控马技术十分娴熟,奔驰之中的转向玩得精熟,轻易的操控着马儿,绕着那个可怜的诱饵地精跑了小半个圈子,然后他们才将速度降低了下来,距离远远的停了下来。

    最前面的一个骑士,骑着一匹黑马,那马匹高大雄壮,是哪怕在野火镇的马市上都很少见的上品良马,所有的马匹装备都差不多,挟带了料袋,水袋,还有弓箭武器,后面的备马上还挂了几个装了野外生存用具的包袱。显然这些家伙都是有备而来的。

    最前面的这个骑士有一头精干的短发,头发卷曲,脸部轮廓是典型的拜占庭人的样子,身材高大,坐在马上的时候,背挺得笔直,手里操着一把长长的马刀,一对眼睛冒出来的目光如刀锋一般,狠狠的盯着中间那个地精看了一会儿。他身上套了一件上等的骑士皮甲,这种皮甲属于轻骑兵的装备,身后背着中号的军用射弓,两壶雁翎箭挂在马鞍的两侧,他的手臂裸露在外面,肌肉隆起,肌肤有些粗糙黝黑,手指骨节粗大,全身上下都充满了精悍的气质。

    “一个地精?哼”这个骑士嘴角冒出一丝狞笑。

    “队长,那块岩石后面有动静,我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味儿了,哈哈!”身后的一个骑士大声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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