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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粉子-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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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的:大三那年开学不久,沈秋到学校来找我,让我放寒假时把她一箱衣服带回家,她说要到沿海去一趟。
  第二年春天,沈秋因卖淫被广州市公安局处罚,劳教半年后遣送回校,同时被校方开除学籍。
  放寒假时我送箱子去过她家,当时就已经知道她在广州出事了。所以,沈秋和她母亲从重庆返回成都时,正是我去送的火车。
  另外,沈秋在学校的户口迁移手续、粮食关系转移等等,都是我到她们学校为她办理、并在实习期间带回成都的。
  28
  沈秋竟然会卖淫?
  当年的校花、“西中”的白雪公主竟然会去广州卖淫。一个大美女沦落风尘,她销魂的美色,禁锢在肮脏的嫖床上,这多么令人感慨万千、思潮奔涌。机会终于来了!对很多男人来说,他们马上就觉得自已有事可干,可以表达一下正义感,表现自己忧国忧民的社会良知,然后转过身赶紧挣钱,挣上大把大把的钞票,就可以一亲美人芳泽了。
  但对于沈秋的同学,比如我来说,她卖淫当然不算什么好事。
  她怎么会去卖淫呢?多年来这件事一直令我莫名其妙,甚至很烦燥。我至今没有找到令我绝对信服的理由。
  王建南对此一向避而不谈,毕竟这是他心上的伤疤,我不便过多追问。
  至于沈秋被公安局劳教半年的事,当年,她和她母亲毫不违言,对我也不必违言。当时,我信誓旦旦地安慰她们:“绝不会把这件事传到成都去,一定就让它在重庆烟散云散。”
  因为,中学同学里只有我俩在重庆上学。
  90年暮春的一天,我还清楚地记得是91次列车,我送沈家母女踏上了开往成都的火车。
  在两路口车站拥挤狭窄的站台上,我看见沈秋神色凄楚,面容憔悴,一头齐耳短发在风中凌乱地飘散——
  那时她年方20,她以前那一头长长的秀发,曾是我们男生心目中一面飞扬的旗帜,是我们纯情时代的见证。
  那年暮春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沈秋。
  两年后的春节,我在成都重新见到王建南时,我感觉他几乎变了,酒量大涨,和我臭味相投,成了一对铁杆朋友。
  沈秋卖淫的事,当年夏天就传到了成都。
  其实,如此轰动的新闻我不去发布,总有人唯恐其它人不知道。尤其是我们班上的某几位女生,眉飞色舞地传扬着、渲染着,长长地出了一口多年来郁积在心中的恶气。
  沈秋卖淫的事对刘至诚的打击特别大,他当年痛心疾首地对我说:“连沈秋居然也卖淫啊,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钱更重要!”
  从此以后,他立下了做生意发大财的雄心壮志。
  当年夏天,沈秋远走他乡,去了云南她姑妈家,听说跟着她姑妈在学画画。
  又过了几年之后,听说沈秋和一个画家在云南丽江流浪,后来听说她傍上一个大款去了美国,再后来,有人说她结婚了。
  1992年春节,我从汶川回成都过年,见到王建南就问他,沈秋去云南之前见过她没有,当时王建南不愿意回答我。
  现在,当然不可能从沈秋手上把那些情诗要回来。
  “你写给沈秋的情诗还能回想起来吗?”我问王建南。
  “都在这里。”王建南拿出了一叠纸说,“我前几天慢慢回忆,抄了下来。”
  看完王建南当年写给沈秋的情诗,我发现,只要略做修改,就可以表达我的爱情,用来转赠给周家梅。
  29
  我把王建南的情诗仔细做了一番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和沈秋不仅相爱了,而且爱得很深,很疯狂。我选出了一首最适合用抄来赠给周家梅的,原诗标题为《雾都之夜》,我连标题都不用改了,因为周家梅的老家正在重庆,我只改了三个字,把王建南所提到的“未名湖畔”改为我和周家梅所在的成都“府南河畔”。
  三个字,但效果却比三万字更顶用。毕竟我也算参与了创作,在周家梅面前我用不着心虚了。附:《王建南写给沈秋的第一首情诗》
  我眼前浮现遥远的岁月
  嘉陵江水静静地流淌
  两岸的渔火,是天上散落的繁星
  昏黄的路灯,映照你秀丽的脸庞
  黑夜是一杯最苦的咖啡
  被灯火吹胀的浓雾
  是黑夜的白色伴侣
  你一身红衣,是雾夜中的精灵
  在高高的石板路上 你默默无语
  缓慢的足音 我深深的绝望
  从歌乐山下 到沙坪坝车站
  从山城的雾夜 到未名湖畔
  遥远的叹息 沉沉的雾霭
  我看见缓缓的江水静静流淌
  我基本上看懂了,内容说的是沈美人当年送王建南从歌乐山走到沙坪坝赶火车,这很不容易,需要走一个小时的石板路,当时王建南要回北京,俩人在路上难分难舍走得很慢,情景十分悲惨。
  但我不懂的是,不过是短暂的分别,为什么又是“最苦的咖啡”又是“绝望”呢。另外,缓缓的江水分明就是象征逝去的爱情、或者追忆过去的时光。
  不过这样也好,读起来缠绵悱恻,特别适合让周家梅朗诵。
  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爱情语言,90年代应该会几首拿手的卡拉OK或者会几句电影台词,80年代你应该背几句诗或者弹吉它。新世纪你应该会讲几个黄色段子,至于6、70年代,从爱情的意义上说,基本上属于古代,没有人去考证那个年代的用什么样的爱情话语、或许根本就不恋爱。
  所以王建南的情诗放在今天虽然不合时宜,但对于周家梅这样的大学女生效果显然不同。
  当天下午,一个星期天的傍晚,我把抄在明信片上的情诗和一大束玫瑰花附在一起,来到周家梅她们宿舍门口,等着她下楼来。
  周家梅下楼来一看见我并不吃惊,毕竟,这是一起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另外,我和王建南也给她留下了比较深的印像。
  我让她先把玫瑰拿回去插上,说我在下面等她,她拿上花说声谢谢,没有任何承诺。很平静地转身就走了,估计这样的花她收到过很多。
  看在两个男人的痴情份上,我相信她很快就会下来。
  但是我错了,我在楼下足足等了40分钟,当时我以为,也许她觉得这首诗写得不好,也许是她在哪里读过。
  正当我已经绝望、打算放弃的时候,周家梅终于下来了。
  她换了一件衣服,重新化了妆,脸上似乎泛着红晕。
  事后我才知道,同宿舍一个好事的女生当众朗诵了一遍,全体女生都感觉特别缠绵忧伤,同时对我的痴情和痛苦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周家梅当然也不例外。
  后来我也懂得,其实怜悯,正是爱情的一种变异。
  30
  第一次和周家梅约会,我面红耳热,无话可说。
  后来我知道,正是我紧张无助的样子,反而激发了一个女人的怜悯和爱意。
  在周家梅眼里,我是一个校园诗人。她当然不知道我是冒牌的,其实后来我也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冒充的就是诗人。比如要冒充画家,起码要会几笔素描,就算不会素描,想要冒充后现代前卫画家画抽象画,也得有一定的形式感和劳动状态比如订画框、绷画布等等。冒充写小说的,就算一个字不写,也必须摆出长时间的伏案工作状态。要冒充搞音乐的,至少要有一两件乐器做为行头;如果要冒充商人那就更难了,你要有买单的能力,除了职业骗子,很少人有这种天份。
  只有冒充诗人最简单,一只笔一张纸,甚至纸和笔也可以不要,直接说你是诗人就行了。因为这个原因,80年代诗人之多,和90年代的总经理、21世纪的MBA一样,要在大街上找出一个人说他不是都十分很困难。
  由于诗人与画家、小说家、音乐人等行当殊有不同,基本上没有什么正经事可干,有大量的空闲时间泡妞、打架、流窜作案等等,再加上这个行当有太多冒牌货,所以到80年代末期,诗人给人民群众留下了极坏的印像,最后诗人也和现在的MBA一样,成了一个骂人的词:“你他妈诗人,全家都是诗人”。
  一进入90年代,当年的大部份诗人已转入“地下状态”。除非遇上同道,像黑社会一样说上一两句江湖切口。否则都不会承认自己是诗人,王建南举例说:如果对方说“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你就说:“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对方说“此地无银三百两”,你就说“一行白鹭上青天”,越无厘头,说明你越正宗。据他所说,只要掌握了这套江湖“切口”,就可以四海为家、走遍天下白吃白喝,每到一处当地诗人管吃管住还要管粉子。就像我现在对待广告公司的甲方一样,管吃管喝还要管奸淫嫖宿。当然,这些切口并非无隙可击,经常被人钻空子,曾有一个校园诗人在成都带着一支野模队搞演出,只要是诗人到他那里去,他手下的粉子可以随便日,几年来,他接待了中国几乎所有的成名男诗人,但事后知道,全是冒牌的。
  做为89级大学生,周家梅已是跨入90年代的小“文青”,当年的“文化热”和“诗歌热”虽然只过去了几年,但对于她们来说,已是遥远的传说。
  那个年代的“文化热”却给当年的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像,让每个人叫苦不迭,刚上大学时我们以为,终于成为“天之骄子”了。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就男生而言,必须在以下几样爱好中选修两门:西方哲学、围棋、吉它、足球。依地域而定,如果是华东地区高校,一般是西哲和吉它,在重庆则是西哲和围棋,在北京,则至少要爱好三门以上。
  “西哲”在每个地区都是必修课,如果一个人没有读过几本西方哲学书,就算读清华也不算是大学生,最折磨人的事,西方哲学浩苦烟海:83年流行科学哲学,84年时新弗洛伊德,85年言必称存在主义,86年风行尼采、87年又是海德格尔、88年符号学大行其道,89年最可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各种流派都在流行——所以,做为八十年代末期的大学生,我们这一代最为倒楣,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了一大堆,读得似懂非懂,人生的道理现在也不明白,当年的我们就像一把筛子,接受了很多思想,什么也没有留下,看起来对什么都感兴趣,实际上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后来的大学生就轻松了,终于从西方哲学的泥淖中解放出来,大家都认为,西方文化已经到了尽头,只有等着咱们去拯救。在90年代,如果一个大学生还知道弗洛伊德,就只能去当作家;如果连海德格尔都知道,就只能去当诗人;如果连本雅明都知道,那就更危险了,就像王建南一样,很可能什么都不是。
  以上的东西我略知一二,所以在周家梅面前冒充诗人绰绰有余。
  那一天周家梅问我,这首情诗什么时候写的?
  我说就在前几天。她说这诗写得真好,为什么会这么忧伤呢?
  我告诉她,主要是因为她太美了,美得让我心碎,所以担心再也见不到她。为了和情诗所写的内容相符,我编了一套谎言,我说在重庆读书时,重庆姑娘给我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像,我渴望的爱情正是和一位诗中所描述的那样一位姑娘相亲相爱日久天长。但由于大学期间我专心于学习(其实是专心打麻将踢足球),没有机会了却心愿,所以万分绝望。也许正是命运安排我在成都认识了你。
  周家梅听了我这番话很感动,很久没有说话。
  31
  说起来很惭愧:周家梅是我的初恋。我已经23岁了,从来没有正经地恋爱过一次,虽然有过不少的暗恋,比如小学时暗恋音乐老师、初中时暗恋地理老师、高中时暗恋沈秋,其中一以贯之的是暗恋各类文艺题材里的潘金莲(尤其是A片)。
  但人生第一次完整的恋爱是从周家梅开始的。
  恋爱之前我的爱情知识非常缺乏,中学时代是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当然,身下某地方也是每天早上“天天向上”,让我苦不堪言。但正如我们当年的学习部长所说:绝不能把“青春的热血无谓地倾洒在卫生纸上”。
  泡上周家梅之前,我是一个爱情悲观主义者,大二时,同班一男生就以自已惨痛的经历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国庆时他约了一个四川外语学院一女生元旦一起过新年,女生说一定会来我们学校。这男生家境不太好,每天的菜票只有五角钱,于是3个月里他每天节约一角钱的菜票,到了元旦那天,全宿舍的男生都走了,把地方留给他,他用节省下来的9元钱买了一桌子菜,都是他三个月里舍不得吃的,然后从下午5点一直等到晚上10点。室友们回来了,一桌酒菜丝毫未动——这男生毕业后去了海南,98年在广州有了自己的建筑设计事务所,99年他回到四川,让这女人做了他三个月“二奶”,之后再让她夫离子散——这件事说明,女人是男人最好的老师。
  这位外语学院的“女老师”告诉我们:女人是不容易被泡上的。当年我甚至寄希望于工作后由组织上安排,现在的少男少女不懂“组织安排”是什么意思,可以去问自己的父母。意思就是说男女各自的性资源由组织上来进行一次性调配,调配方式相当于现在政府牵线搭桥下搞的资产重组,其目的是为了生产祖国下一代。
  王建南既然可以用这些情诗泡上沈秋,我用它来泡周家梅也应该大有把握。
  和周家梅从校园走到校门外的后山上。我说:“周家梅,你做我女朋友吧?”
  周家梅沉默不语。我试图抓她的手,她很小心地躲开。
  “你以后想做什么呢?”她问我。
  ——废话!当然想和你做爱。
  我显然不能这样说。其实,我也想知道以后我该做什么?
  女人一般都会这样问一个男人,但那个年代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开始,我们对将来要干什么一无所知。
  现在就不必这样问了,男人是干什么的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干得怎么样,他的事业就写在他的身上、脸上:他开的车,他(她)用的手机款式,他的服装品牌,甚至他(她)的口音夹杂多少英文单词,所谈的话题所涉及的资产标的——这一切都是男人或女人的VI识别系统。
  周家梅的话涉及到理想、事业之类的问题,我只好认真对待,说了一堆我自己根本就没想过要干的远大抱负。
  这些话题的意境太高,都在腰部以上,再这样谈下去,周家梅的裤子肯定脱不下来。
  我本来也没有这种奢望,第一次和女孩约会,想要一亲芳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尤其在90年代初,很多出身传统知识份子家庭的少女都很保守,她们把第一次看得无比神圣,周家梅正是这样的女人。能拉开一下她的手很不容易了,这已经就意味着她对我有了好感。
  晚饭之后,我们一起去看了电影《魂断蓝桥》,这是当年少男少女的恋爱必修课,就像后来的《泰坦尼克》、现在《东京爱情故事》一样,少女们一般都会看上两遍。
  那是我第一次看爱情电影,以前我一直觉得,如果一部电影既不打枪、又不打拳,或者连床上镜头都没有,那还叫电影吗?
  但是,总有一部电影让你泪流满面,这电影放到最后的时候,周家梅已泪如雨下。
  看完电影出来后,我觉得女主角费雯丽确实很漂亮,眉眼之间的韵致有点像沈秋,但对于她去当妓女这个情节,我认为不够真实,不就是因为穷吗?以她那么美的姿色,可以去做高级应召,或者傍个大款,挣了钱之后再立个什么“牌坊”,拍拍电影灌灌唱片,就算混入上流社会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周家梅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认为费雯丽沦落风尘不仅是为生活所迫,主要原因是她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深爱的男人在阵亡名单里,所以她万分绝望,终于自暴自弃,当时周家梅还说:“一个女人在感情绝望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对她说的这句话一直很怀疑。
  用肥皂剧来解释生活当然可笑,但一个女人和你讨论这些问题,说明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已经进了一大步。
  在女生宿舍门,我悄悄拉住了周家梅的手。周家梅的手心里全是汗水,她没有立即反抗。过了一会儿之后,她抽出手来,小声对我说:“我想再读读你写的情诗。”
  我顿时气馁,但无法反对。我也觉得,一首诗就想让一个女人脱裤子是不现实的,起码也应该两首。
  32
  很多年前,一个著名的成都美女因为特别喜欢芙蓉,宠爱她的皇帝便下令在成都市遍种芙蓉树,从此,成都也被称为“蓉城”。
  芙蓉花开的时候,粉红的芙蓉大如玉碗,从远处看满城锦绣,十里长街掩映在层层姹紫嫣红之中,当年杜甫写下“花重锦官城”,说的正是这种景况;从近处看,芙蓉花粉嫩娇艳,很像成都女人的肌肤,实际上芙蓉树全身都是宝,据《本草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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