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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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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鸣、微风吹叶动,远处更夫走近,某家屋中男人呼噜,妇人翻转,一切声音都是清晰入耳。。。。。。
不知不觉的,镇神诀的身体动作套路往复做了几遍,慢慢的停了下来,但身体内的真气还是在运转不停,高枫还以为自己在动作,只是这功法修习向着他所不了解的状态而去,高枫似乎能看到自己的体内脉络,还能看到真气在流动,真气好像是纯净无比的水在虚空中流淌汇集。
恍惚一下,高枫突然发现自己身在山中,难道自己睡着了,那外面jǐng戒怎么办,可随即高枫又是察觉到,依旧能听到奉天坊的细小动静,高枫马上发觉现在这个状态不是往日入山时那样。
此时在山中所见所闻的并不是那么真实,听闻嗅感,都是有些模糊,似乎隔着一层,这样的感觉,倒真是像做梦时候了。
“汪!汪!汪!”
听到一只狗在那里狂叫,高枫顺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却发现那条黑狗正呲牙凶狠的朝着自己,高枫忍不住笑了,看来还真是条狗,它和那黑狼长得真像。
既然来到这山中,还是去问问那位前辈,太多的谜团想要得到解答,高枫也不愿意耽搁,连忙上了石阶山路。
那黑狗一直叫个不停,不时的呲牙做凶狠状,看那样子随时有可能扑上来咬人,可等高枫走近了,走到距离几步的时候,黑狗却停止了吠叫,露出了很疑惑的样子,“呜噜”一声,又是钻到草丛里去了。
到了石阶那里,刚迈上第一步,高枫猛觉得身体一沉,整个人差点要扑倒在山路上,下意识的运气发力,这才站稳,可就是这运气发力,高枫却发现,奉天坊的动静模糊了很多,自己听不太清了,而自己在山中的感觉则是愈发的真实。
半梦半醒之间?高枫想到的就是这个,运起真气就生变化,也有这个关系,高枫连忙控制力量,走在山路上,运劲抗拒压力,但运用的劲力逐渐减小,果然,奉天坊的动静也是逐渐清晰起来,高枫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这个平衡,让自己能在山路上行走,但又不耽误听到外面的动静。
好不容易来到了第一层山上,高枫居然出汗了,身体筋肉也都是发酸,最近这段时日难得的疲惫状态,精神也觉得有点吃不消,现在类似于分心二用。
第二层山路起始处的那块碑上写着的古字,的确是“战魔庙”,高枫又是确认了一次,刚要回头,却听到那前辈的声音响起:
“小子,你长进不小,这样都能上山,可惜没带果子啊!”
那边感慨,高枫躬身施礼,开门见山的询问道:
“从未请教过前辈的尊姓大名,实在是失礼!”
听到树林那边传来“嘿嘿”两声笑,那前辈笑着调侃说道:
“来了这几次,你才记得问我名字啊,告诉你也无妨,我姓。。。。。。我姓什么来着?”
第三十五章红果
高枫愕然抬头,那前辈渊博风趣,怎么这话里意思好像是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他抬头瞄了那边一眼,看这一眼却有些别的念头,高枫想着还能不能看到那女人的身影,上次离去时那个诱惑无比的身影。
“应该是姓胡吧,可能是叫胡九。。。。。。那么麻烦做什么,你叫我胡前辈就是!”
还真是想不起来了,这前辈自己说的都不耐烦,高枫只是看到树林中的影影绰绰,想到这么多的问题,连忙沉定心神问道:
“胡前辈,晚辈冒昧问一句,这山到底在何处,又是什么山?”
“什么山本前辈还真不知道,就是一座山呗!至于在何处,就是在你心里!”
高枫一愣,随即瞠目结舌的抬头,这回答未免太玄了,什么叫在心里,看他这摸样,那前辈反问说道:
“你难道不知道?这东西挂在你们家人胸口上几百年了,我还以为你们知道呢?”
难说的是那玉坠,高枫反应了过来,可那玉坠不过半个指头肚大小,这么小的东西如何能容纳这么巨大的一座山,莫说是这山,就是自己摘出去的果子也要比那个玉坠大了很多。
“前辈,那玉坠那么小?”
“那是你觉得小,**力,大神通,一沙一世界,须弥方寸间,这玉坠不小了,我还知道,更小的东西装了一方天地在里面呢?”
这么小,这么大,怎么进出,怎么拿东西,高枫想的都有些糊涂,不过又想到,这世上不可思议之事太多,自己无法想象,并不代表别人可以用**力大神通做到,只是能做到这个的,到底是如何的神异传奇呢?
“这山。。。。。。这山。。。。。。,这脑子怎么了,好多东西想不起来。。。。。。”
前辈胡九在那里喃喃自语,似乎很迷糊,高枫却又想明白一个关节,失声说道:
“胡前辈,你说这心里,难道就是说在我心口里。”
“你以为是说什么。。。。。。额。。。。。现在倒也不能这么说。”
这次入山,问的好多问题,这前辈都是语焉不详,但高枫心里却泛起兴奋来,他一直是以为,这山是在天下的某处,甚至可能在域外天外,不是人间境地,所以高枫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进山多少次,不知道能呆多久,可现在他知道了一件事,这山就在他身体里,就是那祖传的玉坠,这就是他自己的东西,那还担心忐忑作甚。
“这山要是从玉坠中出来,会不会把晚辈撑爆了。”
“操这个闲心,你祖祖辈辈带着,可曾有人被压死过。。。。。。”
几句没营养的对话之后,高枫总算想起了自己的另一个问题,他开口说道:
“前辈,白日里晚辈听到战魔庙的典故,看到前面那石碑上也写着这个名字,莫非再上一层山,就能看到这庙,战魔庙又是一个什么所在?”
“你现在这层境界还没稳固,怎么上得去,战魔庙啊。。。。。。那里面一帮傻子,就知道琢磨打架杀人,琢磨怎么制造兵器盔甲,说专心战技,不问世事,却落了这么个下场。。。。。。“
那胡前辈好像陷入了回忆之中,最后哂笑几声,高枫刚要再问,那暗处的前辈却突然又是狂躁起来:
“。。。。。。。又忘了。。。。。。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声音不大,可高枫却却觉得身体摇晃,眼前一阵模糊,周围山中的景象和院子里景象居然有了重叠,高枫有太多的问题想问,不想这么走,连忙运气提力,镇定心神,他刚应对好,那边前辈的焦躁越发厉害了。
“。。。。。。走吧,走吧,下次来记得给我买只烧鸡,这两个散手你记住了,算是好处,走吧,走吧。。。。。。”
高枫还有问题要问,自然不愿意这么走,抬起头却看见两个光点向着自己飞来,靠近了才发现,这两个光点是两幅活动的图案,并不是什么人形,一个是手臂的三个动作,一个则是腿脚的三个动作。
动作很简单,高枫看得仔细,很快记住,这可是前辈传授的武学,高枫不想漏下一点,等他记住这两个套路,对这个山的一切感觉都是模糊起来,而院子里的景色越发清晰,高枫急忙问道:
“前辈,我怎么能来这里?”
“你不在那边,就来这边。。。。。。”
身体一颤,山的一切都是消失,高枫发现自己一动不动的呆在院子里,保持着入定的姿势,看着远处,天已经微微亮了。这种恍惚之间,居然是整整一夜,高枫前几次入山可都是山中很长时间,但外面不过一瞬而已。
奉天坊这一夜没有异常,高枫深吸了口气,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心口,现在那边没有疤痕,就好像从来没有挨过那一箭,只是很难想象,居然有一座神奇的巨山在里面,那乌黑银套,斑驳玉色的坠子,居然包含这样的秘密,这还真是有大气运在,可为什么自己的父祖以及祖辈都那么苦呢?
一夜就这么过去,没有睡觉,精神依旧是十足,可身体却有些疲惫,那上山路消耗太大,不过不影响行动,眼看到了上差的时候,高枫也是进屋洗漱准备。
那日镇魔校尉的袍服弄脏弄破,高枫回家自己缝补然后浆洗了下,昨日穿着平民衣服查访,今天大家都是认得,就该穿着官服去了
拿着衣服进门换,进屋之后,高枫倒是一愣,用力的呼吸几下,因为屋子中的气息格外的清新,这可是奇怪,这屋子本身就是很长时间没有修缮,向来是有一股陈腐气的,就算打扫的干净也消除不去,开门窗通风的效用也不大,怎么现在这气息如此的沁人心脾。
四下一打量,马上就看出不对的地方,床边的那个木架子上居然有翠绿的枝条生出,上面有点点嫩芽。
这木架子还是高枫祖父那辈或者更早几代做的,做架子的木料早就是生机全无,而且现在光秃秃木头,无根无皮,怎么就和树木一样发芽了,高枫马上就意识到了原因,因为木架上放着那果子。
第三十六章教训
从山上带出来的那个朱红色的异果,也只有这个果子才有这样的神奇之处,现在那异香已经不见,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奇效,高枫摇头失笑,琢磨了下,上前拿起果子,几口吃了下去。
虽然不饿,可几日没吃什么东西,还是吃点东西保险,本以为不饿的时候吃这个果子,会有腹胀过饱的状态,但吃了之后却没有这感觉,反倒是有一股热流直入身体的力量中心,然后顺着新形成的脉络遍布全身,什么时候吃东西直接能化为内力,身上那疲惫也都是消散无踪,真是神奇,高枫感叹一下,他如今也是见怪不怪了。
吃下果子,木架上发出的枝芽已经开始枯萎,果然是那异果的原因,不过屋中清新的气息却丝毫没有变化,或许晚上回来就恢复原状了,高枫也顾不得这个,急忙换上衣服,出门奔石马街而而去。
按说这清晨起来正是一天中空气最好的时候,可高枫走在路上,觉得这气息还不如屋中的味道,很是有趣。
两套散手,应该是拳三招,腿三招,动作都是简单的很,清晨路上人少,高枫也是下意识的比划起来,他现在对自己的动作和力量控制都是精确,那动作很简单的就是模仿的出来,开始觉得简单,也就是手脚的防御、进攻和擒拿,可做多了几遍,高枫却觉得,这几个最简单的动作就是武技的真谛,再多虚招,想要打击敌人,还是要拳打脚踢,还是要抓住对方,这两套散手,就是最直接最纯粹的技巧。
这散手对强者来说或许简单,但对高枫这种没有太多传授,现在力量和速度都是很强的武者极为适合,高枫现在的问题是力量进境快,技巧上却跟不上,却没想到恍惚间入山,这就学到了,代价不过是一只没兑现的烧鸡而已。。。。。
越练越是兴奋,高枫在街上就不断的比划,想要尽快的熟悉,早起的人就看到一名镇魔校尉手脚挥舞的跑过去,十分的怪异,明白些的人都是在猜“莫非昨日这校尉喝多了,现在还没醒酒”。
早早来到石马街这边,店铺的伙计们已经在那里下门板,打扫门前的卫生了,昨日他们可都是认得高枫,今天看到高校尉穿着官服来到,都是恭敬客气的迎上来,热情无比的邀请高枫去喝茶吃早点。
高枫笑着谢过,只说自己吃过了,路过那些卖早点的摊子,摊贩们也都是拿着吃食迎上来,要给他吃,也是一起谢绝。
虽然不吃,但这样的态度让高枫心情很舒畅,不过他心里也明白,这个并不是因为镇魔校尉的身份才有的,一来是自己做了好事,照顾这条街上的百姓,二来是中京府衙派在这边的捕快被他慑服,这些捕快才是管这条街上的地头蛇,他们服了,百姓才认可自己的权威。
太阳升起,石马街也是热闹了起来,石马街这里不少做首饰玩意的地方,金银珠宝是富贵人家的喜爱,小门小户的女眷也买些便宜的佩戴,所以说这一片各个店铺进出的女眷不少,豪门世家的夫人小姐们不方便抛头露面,都是乘车坐轿,平民百姓出身的就没那么多讲究了,直接过来采买。
昨日高枫还没注意到,镇魔司那边通知了消息后,高枫却发现,珠宝行、首饰店门前的马车基本看不见了,倒是平民百姓的女眷不见少,各个兴致勃勃的走来走去。
和昨日镇魔司的通报联系起来,说明官府还在严控消息,百姓还不知道这件事,就算那些苦主把事情和别人说,在这么大的城市中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但高枫随即又想到,石马街这一片这么多的女人,拐卖女孩的那贼人恐怕出现的可能也不小,毕竟这里嘈杂,目标又多,自己应该多留意留意。
想到这里,高枫对身边的行人就多了几分注意,不过来回走了几次,也看不出什么异常来。
倒是没多久,昨日那捕快队正赔笑着凑上来,开口说道:
“高大人,咱们一边说话。”
伸手不打笑脸人,高枫对这队正没什么好印象,可也犯不着横眉冷对,和这队正一起到了路边,那队正点头哈腰的说道:
“好叫大人知道,昨日那些贼徒和那两个勾结贼徒的捕快都已经送官处置了,府衙的推官赵大人今日审案,结果很快就能出来。”
这是昨日事情的手尾,这队正也不敢拖延欺瞒,早早的过来告知,高枫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他刚要离开,那队正却侧身拦住,正好是挡住了街上行人的视线,在怀里掏了下,拿出一包银子来,笑着说道:
“高大人,这是小的们一些心意,以后每月都有的,还请大人笑纳!”
高枫看着这满脸谄媚的队正,摇头笑了,那队正一脸糊涂,却不知道他笑什么,高枫开口问道:
“打了两日交道,今后还要在一处办差,还没请教姓名?”
“小的姓古,名叫大柱,大人若是赏脸,叫俺柱子就是。”
“古队正,我也干过队正,捕快和队正的俸禄没几个钱我知道的,你这包银子,差不多有五十两,向来是用好处凑的吧?”
尽管知道高枫做过队正,可听对方把其中关节说的这么明白,古大柱还是有些尴尬,忙不迭哀求说道:
“大人,弟兄们还要养家糊口。。。。。。”
话说了一半,高枫就打断了,笑着说道:
“店铺摊子给你们的常例好处,这个我不拦着,我俸禄足够丰厚,也不会分你们这份,只是有句话你记得,拿了人家好处,就要尽心做事,维护治安,就不能勾结贼人,包庇分赃,你明白吗?”
古大柱连忙点头,开口说道:
“大人说的是,小的们一定痛改前非,再也不做那无耻的勾当,请大人放心。”
高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再有官匪勾结,我就不会催着你送官了,当街格杀jiān邪,镇魔校尉可是有这个权责的。”
第三十七章游方道人
他这里说的云淡风轻,那队正古大柱被他拍一下,腰就弯一分,到最后头都快要到膝盖的位置了,连声说道:
“请大人放心,请大人放心。。。。。。”
说到后来,声音都颤了,高枫很满意自己说这番话的效果,他从前在中京府衙的时候,是不会说这些话的,只想着笼络那些捕快,让对方顺从,可对方根本不卖帐,到最后眼睁睁的看自己钻入杀局之中就是例证。
高枫也是总结出来,对付这等油滑的地头蛇,好处笼络效果不好,关键是要威压,让他们怕了,事情就好办了,看着古大柱的反应,还是有效的,高枫心里明白,自己在这石马街想要办好差事,也需要这些熟悉情况的捕快们配合。
看拿捏的差不多了,高枫放缓语气,开口问道:
“中京府那边最近有没有抓拐子的消息?”
“说是南城大木箱那边丢了两个闺女,城外也有丢的,上面有吩咐,让弟兄们盯紧些,不过说来也奇怪,那些混江湖的都不知道这桩事,咱们查都没处查。“
捕快们一般和地方上的那些牛鬼蛇神联系不少,一有了什么案子,从这些人身上能得到不少消息,若是他们都不知道,那就比较麻烦了。
“这件事有什么新消息知会我一声,今后若有什么麻烦,也可以来找我!”
高枫临走时说了一句,那古大柱诚惶诚恐的谢了,躬身行礼送高枫离开,他这样的恭敬礼节也是落在了不少人眼中,看着平日里嚣张威风的队正这般谦卑恭顺,一干人惊讶不已,更觉得高枫不凡。
走在路上,高枫没注意路人的观感,他想到的是,这案子果然不简单,那古大柱知道的信息并不比自己多,但有一点很关键,那就是城里的地痞帮派都不知道消息,说明这案子并不是寻常的诱拐掳人的案子。。。。。。
“天尊赐福!”
高枫想的有些入神,听到前面有人大声的诵读道号,抬头看,却是一名游方道人正迎面走来,连忙避开。
当年大夏太祖平定天下,建立大夏,其中正玄宗出力很大,所以大夏王朝尊奉道门,并有道院这样的官署衙门,所以道士和道门修士地位很高,且不说正玄宗的高人能当国师,那可是和丞相以及大都督平等高位,道院里的道士和修士,都是领大夏俸禄,豪门世家里的这类修行人,都是拿着丰厚供奉。
就算是一个普通的道人,在民间也都很受尊敬,各处城池乡镇,多有游方道人,他们宣扬道号,诵读道经,民间百姓施舍钱财也都是很大方,当然,在富庶繁华的大城中这么做,收益也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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