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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妾身求抱大腿-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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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起初的害怕,渐渐变得有些喜欢,开始享受起在马背上的感觉,可惜时间短暂,我学的这一点东西,根本就不可能拿出去见人。
学得累了,我坐在河岸边休息,本以为从头到脚一尘不染的宇文宪会嫌地面脏,没想到他很随意的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我双手抱拳,道,“大恩不言谢,不过不知道能不能应付明天的马局。”
他浅笑,道,“公主很有天赋,学得不错,只是时间不够,假以时日,定能成为高手。”
这是认识他那么久以来,第一次见他笑。月光落在河面上,水波粼粼,印在他的眸子里,似乎能掀起惊涛骇浪,这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我赶紧别过头,眼睛盯着地面。
半晌无言,我努了努嘴道,“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他眼睛看着圆月,淡然道,“公主不必客气。”
宇文宪给人的感觉就是阴郁,前一秒让你以为你们已经是朋友了,下一秒他却似乎在刻意疏远你。也许这是古人的通病,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君臣有别。
真无聊,古代真无聊,想交个朋友都那么难。
我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右手使劲拔着身边的野草。正是初春时节,我惊喜的发现,岸边密密麻麻长满了茅草,天落地养,蓬勃茂盛。
我随手拔起一根,去掉外皮,露出柔软绵绵,像棉花一般的软条,放进嘴里嚼,柔软无骨,口中散发着一股香草味,甜软可口。
宇文宪对我的动作很是好奇,他也学我的样子拔起一根,仔细研究了半晌,问,“这是什么东西,可以吃吗?”
我点了点头,“当然了,这叫茅草,里面包裹的白色物是茅针,未成熟的茅针甜滋滋的十分可口,小时候家里穷,吃不起糖,都是用这个解馋。现在这个季节正是茅针最好的时候,早一些晚一些,都不能吃的,你尝尝。”
他对我的话疑惑了半晌,可能习惯了我的胡言乱语,并未深究。他小心翼翼的剥开茅针,放到嘴里,嚼了片刻。我问,“怎么样?”
他点了点头,道,“吃惯了山珍海味,这个还挺新鲜,味道不错。”
远山开始发白,我们急急赶回去补了个觉。
学了一晚上,马术也只是刚入门,我忧心忡忡的想着明日该如何是好。盘算了半晌,不知道现在跑路还来不来得及。
天亮后,众人齐聚跑马场。大家似乎兴致都很高,只有我满面愁容。宇文邕坐在高处,我向他行了礼之后,便被赐了座。坐在一个军士搬来的凳子上,我百无聊赖的扫视着人群,希望找到一个和我一样不会骑马的人。
此时,达奚震正在为众人表演马术,他的马术,几乎可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眼见他身下的马正风驰电掣的奔跑,突然蹲下了前蹄,我以为他要摔下来了,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结果他并没有摔倒,而是继续奔跑,将手中的箭射向靶子,之后以迅雷之势再次跳上了马背,引得人群中一片叫好。
敏敏看呆了,为我捶背的手停了下来,张着嘴巴一直看着达奚震。
我东张西望时,看到宇文宪穿着一件月牙白的袍子走了过来,于是冲他笑了笑,他朝着我的方向微微侧首。
突然觉得气氛有些不对,移目望去,宇文邕正面容淡漠的盯着我,我赶紧正了正坐姿,目光移向达奚震。
☆、负伤
新兴公主提议赛马,随行的军士将每个人的马牵来,大家评头论足,互相夸赞各自的马。看来每年的祭祀,跑马是必备的项目,居然全都不约而同的带了马。
他们都是马背上长大的人,各个马术超群,有些走起路来柔柔弱弱的女眷,挥舞起马鞭来,也是英姿勃发。
新兴公主看到我没有马,走过来问,“阿史那公主,你没有带马吗?”
我只能呵呵干笑,道,“确实没有。”
本以为如此便能逃过一劫,谁知新兴公主竟挥手叫来一个士兵,道,“去,为公主挑一匹马。”
看来在劫难逃了。
士兵挑的马,自然是不能与贵族的宝马相比,看起来没什么精神,也不怎么稳当。阿史那公主看了看,道,“这马不好,与我们比赛用它,岂不是不公平。”
宇文宪淡淡道,“我同她换吧,反正什么样的马对我来说都一样。”
我暗暗叹息,宇文宪啊宇文宪,你直接劝她别让我比赛了不就行了吗?但转念一想,以她这不依不饶的架势,肯定是不可能,于是转而感激于宇文宪的换马之恩。他的马我骑得习惯些,也安全些。
敏敏紧张的将我扶上马,一脸送我上刑场的感觉,其实我自己又何尝不是上刑场的感觉。我的左手边是宇文直,右手边是新兴公主,皇上和宇文宪分别在最外侧,剩下的几个,都是我不熟悉的人。比赛的终点处插着一只小旗,谁能拿到小旗,谁就是第一。我并不指望能拿到小旗,只希望顺利的跑完全程就好。
比赛快要开始,我紧张的呼吸都无法顺畅,只能不停的将宇文宪教我的东西默背一番,就像第一次高考,临近考场时的状态。
一个士兵在前方举着一面红色的小旗,当他将旗子落下,便是比赛的开始,两边的马匹瞬间脱步离去,带起漫天飞灰。我夹了夹马肚子,身下的马慢悠悠跑了起来。
不知这个新兴公主为什么一定要和我较劲,怎么说我也是她未来的婶子。她不好好骑马,偏偏把注意力放在我的身上。她回头看我跑的极慢,竟掉转回来,接近了我,道,“阿史那公主,你怎么不跑起来啊。”说完将手中的马鞭打在了我身下的马屁股上。
只听“啪”一声,马撒欢跑了起来。我紧紧拽着手中的缰绳,感觉到风在耳边呼呼作响,比坐过山车时还要恐怖。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得,只回荡着宇文宪的一句话,他说过,要让疾驰的马停下,就狠狠的拉住缰绳。
拼尽全力把缰绳勒紧,疾驰的马瞬间停下,前蹄脱离地面,扬了起来,毫无悬念,丝毫没有经验的我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好在我顺利的停下了马,并没有摔的很严重,但着地时右手肘刚好磕到了一块石子,剧痛袭来,整条胳膊几乎麻痹。
新兴公主看到我摔伤,赶紧翻身下马,奔了过来,满脸惊恐的问,“你没事吧,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不擅骑马。”此时离我们最近的宇文直闻声掉转了马头,朝我奔来。他翻身下马,皱眉对着跑来的一众士兵喊道,“快传太医。”
出了这种状况,赛马自然没有继续下去,前面奔跑的人纷纷折回。
因祸得福的是,大家都在为我受伤而担忧,顺便埋怨埋怨新兴公主,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我马术烂的事情。
我被送回玉佛寺,太医检查了半晌,道,“公主放心,没有伤到骨头,只是筋脉受了损,以后要多多注意,好生调养,不然会落下病根。”
我暗自叹息,之前怎么没有想到假装受伤这个方法。
太医退下为我开治伤的方子,宇文邕遣散了众人,在我床边坐了下来。他叮嘱我,“好好休息,大夫说了,不好生调息,会落下病根的。明日即刻便回宫,宫中有最好的药和补品,你不用担心。”
看他忧心忡忡的样子,一定是担心这件事传到突厥,惹来祸端。
一个士兵前来通报,说新兴公主在门外等了许久,想进来看看我。宇文邕望了望我,我意识到他是在征求我的同意。
其实我此刻的心情,当然是很不爽,从小就不喜这种多管闲事的富二代。何况她还是个富二代加官二代,害的我受伤。但我还是点了点头,毕竟多一个朋友比树一个敌人好。宇文邕额首示意士兵,让她进来。
新兴公主进来时,眼圈都是红的。宇文邕皱眉看了她一眼,起身离开。气氛好像有点尴尬,我是不是应该哄哄她,可受伤的不是我吗?
我此时只觉得不好意思,其实伤的并不严重,让她这样自责,有些于心不忍。只是不知她的内疚是不是发自真心,倘若是真情流露,那确实是个心思单纯的好姑娘。
我呵呵干笑两声,用完好的那只手,拉住她的胳膊,让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安慰道,“太医说了,不打紧的,你不必太过介怀。”
新兴公主抽了抽鼻子,眼睛怔怔地盯着我,声音哽咽道,“可是,你难道不生气吗?虽然我是无心的。我听说突厥人的马术很好,就像天生长在马身上一样,心中一直不服,想找机会较量一番。今日的比赛,我全是为了与你一较高下,挑马也为你挑最好的马,就是为了让所有人知道,鲜卑人的马术不比突厥人的差。刚才我以为你故意相让,不肯露出真本事,一急之下才做出这种事,害你受了伤。你难道真的不生气吗?”
废话,能不生气吗,我又不是圣母。但是你哭成这样,很容易引起别人的侧隐之心的,好吗?我再生气,也不能同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计较啊,况且还是无心的。
我想起赵朴初先生的一句话,于是拿来用,“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倘若旁人的无心之失我也要天天算计着,岂不是累死。你真的不用再难受,我原谅你了。”
新兴公主揉了揉眼睛,终于攒出一抹笑来,“谢谢你。”
看她没心没肺的样子,真的不像假装。即便一个人装的再像,她的眼睛一定会出卖自己的心,而新兴公主的眼睛告诉我,她的心很纯净。
。。。。。。
匆匆回了皇宫,皇上派了最好的大夫守在崇义宫,众人整日围着我的右手,生怕痊愈前出了什么差池,留下后遗症,也怕影响婚期。即便是如此,突厥使臣仍旧很生气,说是周国与阿史那公主八字不合,才导致公主来到长安后屡次受伤。
生气归生气,他们总不能再把我带回去,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回宫的当晚,新兴公主便差人送了最好的药材和补品到崇义宫,都是些人身灵芝之类的东西。我是个穷苦人家出身的孩子,自然没见过什么好东西,于是顿顿命人煮来吃,吃的我上火严重,鼻血直流。
宫中所有人为了大婚的事手忙脚乱,崇义宫也到处张灯结彩,从桌椅到布帘,从蜡烛到床单,一应的红色。看敏敏和贝达的样子,根本不是我要成婚,而是他们两个成婚。
自从回宫以来,我便不曾见过宇文邕,听闻贵妃娘娘孕吐反应很大,他每日一下朝便往她的住处去。
敏敏向我说这些消息时,脸上露出十分嫌弃的表情,道,“我看这个贵妃娘娘没安什么好心,故意在您的婚礼前想方设法让皇上多陪她,无非就是在告诉所有人,在皇上心里,她比您重要的多。”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个第一印象中极为单纯的女孩,这还是她吗?怎么会有这么黑暗的想法,这种人心险恶的论调,应该是我这种看多了宫斗剧的人说给她听,怎么能抢我台词啊。
贝达只有十四岁,看起来不谙世事的多,他有些疑惑的问,“不是都对贵妃娘娘赞赏有加的吗,她还救了咱们公主一次,应该不是这种人吧。”
敏敏甩过去一个鄙夷的眼神,“你懂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然后眼神转向我,“公主,您听我的,一定要抓住皇上的心。”
唉,我反正是不想争宠,也用不着争。就以我现在的身份,有突厥那么强大的靠山,就算是皇上再不喜欢我,我在宫中也绝对不会有失宠这一说。再说了,借给宫中的嫔妃们一千个胆子,谁敢动我。
我去,拼爹的感觉真好。
不过敏敏的话提醒了我,对于有着最直接利益冲突的人,防着点总是没错的。就算李娥姿是圣人,也不可能对一个分享丈夫的女人抱有平常心。我不想与她为敌,那是因为我不喜欢宇文邕,可她喜欢呀,保不齐她因爱生恨,与我作对。
哎,已经二十三岁还没有步入社会的我,连如何与同事相处都不知道,能处理的好这样复杂的人际关系吗?
被敏敏的负能量影响,我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忧虑中。
☆、许诺
胳膊裹在绷带里,严重限制了我的行动自由,连扑克牌也没有办法拿,于是只能做个早睡早起的好孩子。
睡觉睡多了,人不仅精神了,连皮肤也好了很多。
大婚在即,听闻突厥征集了西域各国乐舞和艺人来朝庆贺,阿史那燕的哥哥,也就是突厥大王子阿史那大逻便会前来观礼。
从准噶尔盆地飞来的海东青扑棱着翅膀,长途爬涉落在了长安,腿上的竹筒中藏着一张丝帛,通知我们大逻便抵达的具体日期。
从古至今,海东青都是价值连城的猛禽,是北国的空中霸王,古代时就很稀有,在现代,更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经快要灭绝。康熙帝曾赞它,“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数海东青。性秉金灵含火德,异材上映瑶光垦”。能训练出这样温顺的海东青,还能让它传递书信,着实是件不容易的事情。真实的生活在古代,我才深切的感受到,祖先们所拥有的智慧是多么的博大精深。
大逻便到来的那一天,我被一大早叫起来,睡眼朦胧的梳洗打扮好,随宇文邕站在城门等待。
这天正好是阴天,狂风大作,我裹着貂绒皮袄,仍旧冻得瑟瑟发抖。但看两旁伫立的士兵,一个个衣衫单薄,手裸在风中,面上却毫无冷意,目光皆是炯炯,不得不佩服这些士兵们的素质。
即便是在冷风中站着,我仍旧是不停的打着哈欠,但意识到必须注意仪态,只能捂着嘴小心翼翼的打。身旁的宇文邕似乎对我接二连三的哈欠很是不满,皱眉低声道,“你怎么总是睡不够,上辈子是困死的吗?”
我仔细想了一下,上辈子不是困死的,是睡死的。
我强打了精神,没有说话。他继而道,“都是要做皇后的人了,也注意一下自己的仪态。光规行矩步是不够的,挤眉弄眼也不雅观。”
我什么时候挤眉弄眼了,哈欠谁能控制的住。
无奈,我只能攒出一抹温柔无比的笑,“是的,皇上,我记住了。”
终于,浩浩荡荡的人马靠近了城门,看这阵势,阿史那公主应是个颇受可汗疼爱的人。仅仅是乐舞队,人数就达到三百余人,外加侍卫兵马,足足千余人。
队伍来到城门下停住,为首的几个人簇拥着一个挺拔英武,俊朗不凡的少年走了过来。我想,这应该就是阿史那的哥哥无疑了。
他先向宇文邕行了个突厥大礼,被宇文邕免礼后,目光移向我,我把他行礼的动作完美的学了一遍,并温柔的说,“哥哥。”
这次应该万无一失了吧,我此番装得十分完美,自己都佩服我自己。可为什么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那么怪异,敏敏在我耳边小声提醒,“公主,是王兄啊。”
哎,防不胜防。
宇文邕命人为王兄举办了一个盛大的接风宴,宴会上觥筹交错。身处政治中的人,说起话来免不了的九曲十八弯。即便我对应酬毫无经验,仍旧听出了每个人话中玄机。总之气氛看起来其乐融融,实则刀光剑影。
一方是突厥人,一方是鲜卑人,全程却用汉语交流。我不得不佩服汉人文化的博大精深,原来自古汉语才是国际通用语言。
在所有人面前,宇文邕总是深情的笑望着我,这与平时的他完全不同。我知道他是在演给别人看,也知道他心里一定不痛快。我在他的笑容里,看到了苦涩和凉意。
也许是我自己心里苦涩,所以看什么都是苦涩。
可有什么办法,从小学历史时,我就知道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有时候强者对弱者的蔑视,并不来自与强者的无理,可能仅仅只是因为弱者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我在周朝所经历的事情,王兄似乎知道的一清二楚,他用不怎么标准的汉语缓缓道,“周国的皇帝,听闻我妹妹来到你们周国后,三番四次受伤,难道我们突厥把她嫁过来,就是由你们欺负的不成。”他的语气波澜不惊,但是所有人都能听出讨伐之意。我觉得王兄有点欺负人了,怎么不提宇文邕挨了一巴掌的事。
其实稍微动动脑子的人都能想明白,王兄不是为我讨说法,是在为突厥讨说法,因为我若是在周国过的不好,那就说明周国没有把突厥放在眼里,一向高高在上的突厥人,肯定受不了一丁点的不尊重,所以先来个下马威。
宇文邕本来举起的酒杯缓缓放下,起身走到我身边,向我伸出了左手。我不知道他是何居心,但那么多人看着,不能不给面子,于是把右手递了过去。
宇文邕拉着我,向前走了几步。
我终于体验了一把君临天下的感觉,俯瞰着座下的所有人。
宇文邕开口道,“在座的所有人听着,我宇文邕,在此立誓,阿史那燕会是我唯一的皇后,生则同尊,死则同陵,如若违誓,我的江山,拱手相送。”
此话一出,座下所有人窃窃私语起来。有人担忧,有人震惊,有人高兴。一个九五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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