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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摇滚 (又名:非主流穿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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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想起沈大人的话——这案子,拖着审审就是,人却万万不能给弄死了。 



4 



高涉右手把着一只白玉卧犬镇纸在书案上游走,不时碰撞上那只白瓷雕花的笔筒,偶尔还停在它边上点着“狗”头吠叫几声,心里发出只给自己听到的冷笑。 

一个阴柔甜腻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启禀万岁,大学士沈境沈大人求见。” 

“宣!”高涉头也不抬,大声下令道,手里的玉犬还在撕咬笔筒上的葡萄叶。 

太监接到命令跑到前面高声唱颂去了,片刻,穿一身利落官袍头戴端正官帽的沈境步伐风劲地踏入御书房—— 

“臣悉音阁大学士沈境,参见吾皇……” 

“平身。” 

高涉懒洋洋地招呼,压根就没打算下跪的沈境埋下笑意,挺直腰,轻步踱到书案前站好。 

“皇上又在让小白吃什么?……咦?这怎么不是原先那个蛤蟆了?” 

“蛤蟆被慧妃那个不争气的给砸了,换了道素菜喂狗。”高涉没好气地回答。 

“呵呵,娘娘也是为讨皇上开心。”沈境打哈哈道。 

须臾,高涉总算停下手里的游戏,把镇纸丢一边,往雕花的椅背上一靠:“这里没外人了,八喜要听宣才进来,有话就说吧!” 

这话一出,屋里顿时换个番气氛,嬉笑从沈境的俊脸上退去,他的表情终于符合他今日的衣着了。 

“临川那边消息到了。”他举起右手,手心朝下,摆一个“平稳”的手势,同时嘴角下弯,脸色阴沉。 

“那刑部呢?”高涉瞄过一眼领会意思后,目光返回去,似乎在打量着笔筒。 

“傅燕今日未审出什么结果,但是——”看到皇帝面部微微抽动有一下,沈境赶紧把话补充上去。“刺客貌似番国夷人,不通正音,傅侍郎着实无从下手,须得另谋法子。” 

“哼,夷人。”高涉手抚着玉犬镇纸,鼻中嗤笑作声。“有趣,侍卫们传言说是头身背大斧的獠牙山鬼,朕倒是要仔细观摩看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 

“皇上是要亲自审问?” 

高涉举手制止,眼睛缓缓眯了一下:“只要不是哑巴,就没有撬不开的嘴。” 

当—— 

玉石撞在陶瓷上的声音既清澈又冰冷。 



※※※z※※y※※z※※z※※※ 



我宁愿永远醒不来。 

臀部的剧痛几乎在恢复意识的瞬间又将我击昏倒,天呐,我恐怕好几个礼拜不能用马桶了……哈!我还在考虑马桶,谁他妈的还知道我能在这世界上活几天? 

身下传来稻草呛鼻的霉腐气,它们提醒我自己所在的地方——还是那个地牢,无尽的折磨,连气都没有多余的来叹了。现在是什么时候?下意识地举起左手——手表已经被人摘掉了,那只是个二十五块的便宜货;我意犹未尽地抚弄着那仅有的两根丝带。颓丧地将脸埋进令人反胃的烂稻草堆里,我深深吸着里面浓郁的死亡气味,这里一定死过很多人。 

我也将加入他们,不久…… 

噢,Molly,你的哥哥确实很逊,他死在中国人的地牢里,而不是被人一枪打死在大街上或安详地躺在床上,捧着“名人堂”的勋章准备进入地狱。 

听,是脚步声,死神来了吗?似乎有光亮?我努力睁开眼睛…… 

确实是死神,身着斗篷带着兜帽的死神,高大魁梧,挥舞着沉默的镰刀…… 

怎么会有三个? 

我用力眨眨眼睛,确信自己不是昏花了,不错在栏杆的另一边站了三个人/死神,其中两个提着灯笼——中国式的灯笼,见鬼,地狱还要分国籍吗?!人类果然是命运的玩具。 

“……” 

“……” 

最高大的那个对他身边的说了句话,其中一个用非常恭敬地语气回答了,我从他的声音知道这就是白天审判我的那位法官。 

也就是说,他们全不是死神。 

却比死神更可怕——我有预感,接下来将比地狱更地狱。 



我被两个警卫用粗暴的方式拖拽出牢房,根本没有顾及我身上那些血淋淋的伤口,我居然很安静,大概是已经疲惫得发不出声音了。 

那是一间比阴森的地牢还恐怖的房子,充满了残忍的味道,我仿佛可以看见空气中飘荡着密密麻麻的血细胞。到处摆放着希奇古怪的家具,形状和这里的氛围很容易让人明白这些是刑具——居然有人能想出这么丰富的物理方式来折磨囚犯,在除了在SM俱乐部里。 

但这些跟寻求刺激和快感的玩具有着天壤之别!噢,上帝,难道是因为我七岁的时候朝教堂前的喷泉里撒尿么? 

天呐?难道真是这样?!当我被人猛地揪住头发把脑袋往一个水池里摁的时候,我简直要跪下乞求上帝宽恕了:原来这个无知的小孩吧,他不值得您如此愤怒。 

“哈——”再被扯出来的时候,我高喊着大喘一口气,把水喷出来;还没等吐干净,膝盖后面被人用力一踢,我全跪倒在那个最高大的“死神”面前。 

他的脸被兜帽遮住大半,虽然我跪在下面仰视,但昏暗的灯光使得余下的那一部分也完全看不见了——如同没有形状的幽灵。 

“……”他对我讲了句话,听声音他应该是个年轻人,应该很健康。z 

在身后押住我胳膊的人对我大声训斥,似乎我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妈的!”我条件反射着回头看一眼,习惯性地咒骂着。 

一只手钳在我的下颌,将我的脑袋转过去,力道之大,即使我现在精神满慢也未必能拒绝—— 

那个人在看我,即使我现在完全看不到他的眼睛,甚至脸;他揪着我的下巴,像看一件物品一样打量我。 

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人站过来说了句话被他抬手制止了(听声音,那个人也是年轻的)。这一定是个非常有权势的人,我由此判断,不知不觉紧张起来,小心地吞咽着,视线转到一边。 

“……”他用冷淡的语气对我讲了句话,似乎是问句,我当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不自觉地咬起嘴唇来。 

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全身绷紧了——那个人的手指,拇指,触碰到我正咬着的嘴唇…… 

从上面抚过。y 

鸡皮疙瘩一定让我的皮肤变得跟刺猬一样了! 

“去你的!”妈的!我才不是‘玻璃’!我立刻想到摆脱,努力绷直身体往后仰…… 

立刻遭到痛击,由于这样的不合作——警卫给我的头上一记用力捶打,几乎产生了脑震荡。等我浑浑噩噩地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人让我刚平复下来的大脑稍微激跳一下—— 

当然,这就是那个戴兜帽的变态,但我没想到他的脸居然非常漂亮,我是说,英俊。他正跟身边的一个人说话,对着我的是侧脸,挺直的鼻梁和高耸的眉骨简直完美 ——我见过的很多亚洲人都没有这样的优点;坚毅的下颌线条更是让我羡慕。他留着罕见的长发,乌黑笔直,梳成严谨的发髻顶在头上,这让我想起某些异教的神职人员。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那时的确被他吸引了,以至于片刻之后,他转过脸的时候,我都来不及收回视线。 

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或者说,我们注视着彼此,只有不到一秒。我震惊了,第一次被一个人的眼神吓到。 

——如此冰冷。 



※※※z※※y※※z※※z※※※ 



在侍卫把那张脸从水缸里拖出来的时候,高涉想大概是干净些了,于是亲自上前细看。当日在御花园捉得此贼时,高涉正在枢密院与大臣们议事,并未见得丝毫,还真依宫女太监们传言的把他想成个凶神恶煞的精怪模样。 

结果却差之何止千万里。z 

这种深木高鼻的人大约在西域一带就有,亦有商贾贩货之便带来几名当地女子来京城伎馆献艺,见者谓之绝色。只是这黄毛碧眼,倒真显得灵怪了些,且西域多烈日刚风,少有人生这等白净的皮肤。 

不知不觉竟陷入踌躇,被那少年猛得一挣,但见他眉毛扭做团,竟似十分厌恶之样,侍卫见状果断予以惩戒令高涉心下稍觉平顺。 

接过沈境递来的手帕擦干手后,他又不经意地回头去看那个长相奇异的少年—— 

看到那对眼睛后,高涉感觉自己在遏制着什么,在他的身体里。 

是想挥手打过去?z 

大概吧。那双眼神太无礼,竟然那么直接。 

“把他那件凶器带来!”他下达了命令,话说得有点脱离主意识。 

“是,皇上。”傅侍郎立刻指派给属下,片刻工夫,便将那木头玩意抬了过来。 

“Give it to me!It’s mine!!”跪在地上的犯人激动得要蹿起来,与他先前表现出的虚弱判若两人。 

高涉眉毛一动:此物果然是关键?但沈境说它只是把乐器,莫非也是出自西域? 

“说,这是什么东西?”他不顾周围阻拦,将该物夺入手里——分量不像武器,全无金器之感。 

“Give it to me! You mother fucker! The guitar is mine!! God dammit!!” 

从少年接连嚷出一连串毫无头绪之话音,确非中原之音。看来沈境也不曾听过这样的语言,对此束手无策。 

不由得又对上了那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手上的物件,瞳仁分明因而倍显其愤怒。 

高涉突然想起前些日子年幼的五弟高汨抱了个鸳鸯饼盒,见有人靠近也是这副眼神。 

“松开他的手。” 

“皇上!” 

“朕说松开!” 

侍卫们只好照办,缓缓收手后握住腰间的配刀。 

“拿去。”高涉将木器递到少年高挺的鼻前。 

5 



我被这个人的行为困惑了,这个英俊的中国男人,他把吉他递到了我面前。要我演奏它?也许吧,那副表情是我前所未见的高傲——见鬼!我从没想过会在别人的命令下弹吉他! 

有种预感:这是机会,这是决定生死的机会,甚至自由。 

我看着他的眼睛,完全不躲避,我从他的神色判断自己要把握的是怎样的机会。 

大约几秒后,我接过吉他——噢,我的宝贝,她可真沉!接触到那樱桃木的的面板时,我的指尖像要沸腾了,还没有哪个女孩让我这么激动过。但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叙旧,由于身后的伤,我只能直起背跪着弹奏——我发誓今后无论是谁都不能让我以这样的姿势演奏,决不! 

哐—— 

“……!!!” 

我习惯性地试探琴弦的松紧度,突然的声响让处在过于安静房间里的人多少受到惊吓。警卫冲过来警告我,从腰间拔出明亮的刀,但他的上司挥手阻止了他;必须承认,这个人的一切举动都是那么优雅而充满权势,致密让人几乎透不过气。 

好了,我伸展一下手指,它们显然已经蠢蠢欲动了,看着这几天长出来的指甲:刚好合适。 

无关听众的数目,这将是我最重要的一次音乐会,绝对。 

…… 

来到英伦,他们带着淤青,但我们不是要说那些。 

你是这附近的吗?你好吗?我喜欢说那样的话。 



聊天,茶杯里的杜松子酒。 

草坪上的落叶,汽车站的斗殴。 

以及目光惨淡的苍白瘦女孩。 



茶杯里再来点杜松子酒。 

草坪上的落叶,领救济队伍里的斗殴。 

以及站在柜台后,苍白的瘦女孩。 



如果你在找那些,放错位置的便宜好货。 

我就等在地铁站里的自助快照间。 



那么走吧,你不是要走吗? 

我们可以去……英伦的任何地方。 

…… 



※※※z※※y※※z※※z※※※ 



Oh e away; won't you e away? 

We're going to。。。 



果真是乐器!傅燕转着眼珠看站在不远处的沈境,原本以为这个一向不屑收敛的人会照例露出得意的神色,结果却呆板得不像他本人——是因为圣上在此么?傅侍郎想到这里,赶紧收转目光,专心看那犯人弹奏。 

不过这乐器的音色未免太不同寻常,未见那人使什么力气奋力拨弦,乐音竟充盈了这不小的刑房。曲调也从未听闻,傅燕平日作客盛宴时,也听那些乐伎坊工弹过不少古乐和时下小曲,而所闻之旋律竟全不与之搭调,宛如隔世之音。 

侍郎大人自然听不懂那番邦少年隐隐唱的是什么,只觉得他这样轻吟浅唱下去还好,声音虽比那歌伎之妙嗓差不下千里,却也纯朴干净、柔柔动人;然而其间几次陡地一下,不仅听者心头一顿,怕是他自己的嗓子也经受不住这样的嘶吼。饶是当今圣上年轻力强,如若不然,就是这行刺罪名不着,惊了圣驾,一样小命难保。 



待那人唱完第一句后,沈境就把目光收回来看高涉:他应该下令停止了,既然证明了这是毫无危险的乐器,而且皇帝从来不是喜欢音乐之人,凡他参加的宴会,是基本不会有歌舞的。难道因为这是罕有人闻的海外奇音?但这听起来全不悦耳啊?乐器的声音还好说,那少年用夷语唱的东西简直粗陋不堪,连上等歌伎唱的曲都嫌嘈杂的高涉,为什么今天听着这呕哑嘲哳的夷人番唱竟浑然忘我了? 

……难道?沈境不敢贸然往那里想,不动声色地察看了其他众人的表情:一边的傅燕只是一副作惯了的毕恭毕敬,再看随行而来的几名侍卫,有疑惑惊讶或至不堪噪音之烦皱眉歪嘴者,俱是合情合理的表现。 

沈境不敢,却又愈发想要证实一下他的猜想了。 

当—— 

众人皆惊了一跳,乐声也戛然而止。 

“沈大人……”傅燕不禁脱口一问,而沈境已经弯下腰去捡什么了。 

“无妨,乃是在下的腰佩不慎落下,惊扰了诸位,”把捡起的那块翠玉盘龙壁的碎片拿白帕包好后,对高涉作揖道:“望皇上恕罪。” 

过了有一阵,皇帝才转过身,低着眼皮看他:“平身,大惊小怪!” 

沈境拿出平时的轻谑神色,朝高涉一笑,待皇帝不再理会他后又瞟一眼去看那唱歌的少年…… 

“不好——”眼见那人倾身朝皇帝而去,沈境丢开尚未揣进袖中的碎玉冲过去试图抵挡—— 

然而却是高涉抬手将他挡开,未能反应过来的沈境被推开好几步远,竟是蹲坐在地上了。等到心神稍定,只看到高涉微微弓起的背影,手里扶着那名少年——此时双目已是紧闭。 



6 



当老爸告诉我Molly要来跟我们过周末的时候,我在心底轻轻地骂了一句——我订了这周末The Arcade Fire来纽约的演出票,打算跟Jake他们一起开车去的! 

而且他还说已经答应了带她去迪斯尼乐园(妈的!我恨Walt Disney!),机票买了三个人的,因为Molly总说想要在她自己的父亲和哥哥的陪伴下去跟米老鼠合影——“我不喜欢跟Bobby(她的继父)拍照,他一点也不好看。” 

“你要是没空就算了!到时候别为难你妹妹!”爸爸看出了我难看的脸色。 

“当然!我当然要去!”既然那是Molly要求的,我不能拒绝。 

我们玩了很多东西,也拍了很多照,差不多都是我拍的,因为我发现Molly现在变漂亮了,想想过去我是多么讨厌这个丑陋的大肉球,虽然曾经我也许比她还不堪入目。 

“Percy,你来亚特兰大跟我住好吗?”我们坐在睡美人城堡前的椅子上,她举着棉花糖对我说,爸爸去上洗手间了。 

“为什么?”我从那团粉红的大糖果上撕下一片放进嘴里,我喜欢甜食。 

“Grace交了个男朋友,她总是很得意地跟我讲那男孩有多帅,但我见过那个人,长着一脸的雀斑和粉刺,还总喜欢啃指甲。” 

“哦,那么?”我确实心不在焉。 

“你可以来亚特兰大,跟我在一起,这样她就不再觉得自己的男朋友有多好看了,也不会跟我说那些废话了。” 

“你让我去做她的男友?”哈,没门!我见过Grace(Bobby的女儿),一个皮包骨的苍白红头发女孩,完全不性感。 

“不!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愚蠢!” 

“不,Percy!我喜欢你,不要说我蠢……” 

我把她惹哭了,正好这时爸爸走了过来。 



眼前是几朵摇晃的火苗,眼眶里的泪水使他们看起来像一座座跳舞的十字架——我还在这个奇怪的地方,受伤的身体依然疼痛,胃也还是空的。 

仍然不能确定我还活着。 

虽然这里已经不是那间阴森的牢房。 

没法移动身体,我只能转着眼珠力所能及地把这里观察清楚:这是间很大的屋子,估计我最多只能看清它的三分之一;非常干净,而且豪华——看看那些古典风格的画吧,我敢打赌它们都是真的古董!还有一些黑白的抽象画,都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装裱的,挂满房间的角落。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摆着一只造型简洁的花瓶,天蓝色,里面插了一支开着粉红小花的树枝。然后是一排窗户,用的是磨砂玻璃,外面的情况一点也看不到。 

我的视野到这里结束了,一块华丽的幔帐把外面的大部分情况挡住,算了,看这些有什么用呢?我既不喜欢古董也欣赏不了艺术品,现在最想要的就是一团粉红的棉花糖,白色也可以。 

住在这里的是谁呢?(思维不自觉又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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