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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九的美味 BY天蓝依梦紫(完结+番外)-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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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夏安歌凑过来看那些菜:“今天要做什么?”
上官善水没回答,将桌子上的东西看了一遍。茄子,豆角,黄瓜,西红柿,两只弄好的鸡,一块很大的猪肉,一半瘦一半肥。看了半天,上官善水还发现几颗比较稀罕的蔬菜,也可以说是夏季的蔬菜之王——胭脂菜。
不过这种蔬菜是南方菜,北京属于北方,也不知道怎么出现这种菜,他来北京这么多天了,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个是什么?”夏安歌见他脸上的表情像是很喜欢这个菜,就问了一句。
“这个是胭脂菜,也叫木耳菜。”上官善水拎过来几个让他看:“你看,叶子比较圆,还有点儿孱,肥厚而滑腻,是不是和木耳很一样?”
夏安歌点头,上官善水笑道:“所以这个东西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木耳菜。”
“很好吃吗?”夏安歌伸手捏了捏,感觉和一般的青菜没什么两样,顶多是叶子厚了。
上官善水摇摇头:“很一般吧,不过对身体是很好的,里面所含的营养物质十分丰富,是其他蔬菜所不能比的,所以这个胭脂菜,也有百菜之王的称呼。”
“那要怎么做?”夏安歌点点头,现在以上官善水踏入成圣道路的修为来做菜,就算是很一般的蔬菜,他也能做出很美味的东西,所以这点儿他倒是不用担心。
上官善水直接舀水,将胭脂菜的叶子拽掉扔水里清洗:“清炒就行了。”
油下锅,蒜末先放油锅里炸出香味,然后倒一点儿料酒,胭脂菜下锅,翻炒两下,放盐,五香粉,浇一点儿香油,接着出锅,盛在盘子里端到夏安歌面前:“你先尝尝。”
夏安歌用筷子夹一片叶子,放在嘴里细尝,然后睁大了眼晴:“九儿,你的厨艺……”
“怎么了?”上官善水也正在忐忑不安的等着,这道胭脂菜,是他用来试手的。刚才的感觉也很奇怪,自己站在灶台前,就好像是身体本能的反应,对于各种东西的运用,根本不用思考。
以前自己清炒青菜的时候,难免会放一些其他东西来增味,比如说香精,比如说面酱,可是这次,自己就只放了食盐和五香粉,淋了一点儿香油,就不想再放其他东西了。
“美味。”夏安歌笑弯了眼睛,自己夹一筷子胭脂菜送到上官善水嘴边:“你自己来尝尝。”
上官善水张嘴,将菜含到嘴里细细品尝。胭脂菜原本的鲜嫩的味道完全没有被各种调味科遮掩,反而是青菜中的涩味被香油味给盖住了,食盐将胭脂菜中的鲜美味道扩大,五香粉为之添色。
就像夏安歌说的,这道菜,确实是美味。
“你做菜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夏安歌对上官善水的表现很满意,将胭脂菜放到一边,认真的询问上官善水。
上官善水细细考虑了一下有回答:“就好像每一种东西的作用,我都能熟练掌握,哪怕是闭上眼睛,没有嗅觉,没有味觉,我也能准确的找出来应该用哪一种调味科,应该什么时候放蒜末,应该什么时候淋香油。”
“是一种本能反应对吧?”夏安歌了然,上官善水点头。
“九儿,接下来,你就要熟悉你的本能反应,然后,将这本能反应变成思考下的动作。”夏安歌想了想还是点拨了一句。上官善水有点儿不明白,但是他疑惑的看向夏安歌的时候,夏安歌已经闭上了嘴巴,无论上官善水怎么看,都不再开口了。
心的感悟,只能自己去做,别人的提醒,永远都只能是提醒。
上官善水并不是一个很喜欢钻牛角尖的人,既然想不通,那就暂时不要想。伸手拿过来两个茄子,拎过菜刀,手腕飞转,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四个茄子都已经削好皮了。
将茄子切成方块,体积都是挺大的,大约是两根手指并在一起的宽度,两根指节的长度,两根手指叠在一起的厚度。
“这个要做什么?炒茄子?”夏安歌凑过来问,上官善水摇摇头:“做茄盒,你去将猪肉洗洗,然后剁成肉末。”
夏安歌领命而去,很快就剁好了,上官善水赞叹了一声有功夫的好处,然后将肉末拌成肉馅。茄坎掏空,这是项技术活,还很耗费时间,上官善水想了想,让夏安歌去叫了两个厨娘过来,他仔细的交代厨娘,要先慢慢的挖一个小一点儿的口子,再将里面的茄肉掏出来,然后将肉馅塞进去。
上官善水自己将鸡蛋打散,加入面粉、椒盐粉、淀粉、适量清水调成面糊,面糊稀稠度以用勺倒下刚好流下为准。
煞后将茄盒都在这糊糊里面滚了一遍,保证糊的好好的,不会露馅,才将油锅放上,等四成热的时候,将茄盒一个个去进去炸,炸至两面金黄,用筷子夹出来摆在盘子上面。
庙堂之高 第十三章 一声怒吼
上官善水和夏安歌在厨房忙碌了半天才出来,刚好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以及林志平三个人回来。
“哇,好香啊,小九你做了什么好吃的?”上官丰羽一进来就邱着鼻子闻,站在桌边摆放盘玩的丫鬟都低头不说话,上官丰羽自己扑到桌子前看:“炒青菜,茄盒,苦瓜鸡蛋,凉拌鸡丝,糖醋排骨,酸豆角肉末,黄瓜玉米,芹菜百合,木耳黄花菜,丰盛倒是挺丰盛,不过怎么大多是素菜啊。”
“八哥,大夏天的,肉食基本上都是热的,所以我就没弄。”上官善水笑眯眯地说道:“光名字八哥都说错了好几个。”
“反正我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就行了嘛,我又不用考状元,跟那些酸秀才一样,吃个东西还要取个文雅的名字,什么比翼双飞,不就是两只烤乳鸽吗?”上官丰羽不屑的撇撇嘴,看看人都到齐了,就问道:“能吃饭了吧?我都快饿死了。”
“对了,小九,今天你给我们送过去的是什么东西?还挺好吃的。”上官飞尘一边坐下来一边问道。
“是冰淇淋,七哥要是喜欢吃的话我以后多做点儿。”上官善水坐在上官飞尘旁边,上官飞尘笑着摸摸他的脑袋:“不用做太多,你身体不好,凉的东西不能吃太多。”
上官善水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一边给上官飞尘夹菜一边询问房子的事情:“你们去看了觉得怎么样?”
“挺好的,银票已经给夏二哥带过去了,房契在那边盒子里。”因为见了夏安璃叫二殿下,被夏安璃纠正了几次,上官飞尘索性在平日里也叫夏二哥了,赶紧养成习惯,省的以后被继续纠正。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搬进去?”上官善水夹起一块茄盒,对面上官丰羽正吃得眉开眼笑:“小九,这个最好吃了,外面有茄子的香味,里面的肉鲜鲜嫩嫩的,外面酥脆爽口,里面鲜美多汁,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茄盒了。”
“八哥喜欢的话多吃一点儿。”上官善水也笑,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让他很高兴。
“还要过几天才能搬,那个别院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住过人了,我们要先打扫一下,然后还要将下人们安排好。”上官飞尘对自家弟弟丢人的吃相半点儿意见都没发表,就好像没看见一样,自顾自的吃饭。
上官善水点点头,刚扒了一口饭,就感觉自己的衣袖被人拉了一下,转头,夏安歌正哀怨的看他:“九儿,你们要搬走了吧?能不能不要班?”
现在他和上官善水的房子是挨着的,上官善水他们一搬走,那隔着的可就不是一堵墙了。
上官善水伸手像对待宠物一样拍拍夏安歌的脑袋:“乖啊,以后你可以经常去找我们的嘛。”
“可是我舍不得九儿啊。”夏安歌打蛇随棍上,立马握住上官善水的手,一脸弃妇样的撒娇。上官善水就感觉自己身上一寒,打了个哆嗦,抽出自己的手,很是高深莫测:“有舍有才得。”
夏安歌眼睛一亮:“你搬走了,离我比较远,这算是舍吧?那我会得到什么?”
上官善水曲起手指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你会得到一个包。”
夏安歌很委屈,林志平在一边出主意:“安歌,你可以挖个地道啊,从你的房间直接通往善水的房间。”然后,你舍的是两个府邸的距离,得到的是通过地道往小九房间的便捷。
夏安歌拍手:“这个主意好,九儿,下午我们过去看看,你决定要住哪个院子,我让人开始挖地道,几天功夫就能挖成了。”
到时候,晚上偷偷的溜过去就不是问题了。上官飞尘额头跳青筋,这两个人,当他是死的吗?当着他的面就想着将他弟弟这样那样的,太无耻了!
其实,人家都没说要这样那样的,完全是上官七哥你自己脑补出来的。于是,到底谁比较无耻……
“我说,你们再不吃饭就没有了哦。”上官丰羽开口,顺便给林志平夹个茄盒,林志平立马眉眼弯弯,低头吃茄盒,然后礼尚往来的给上官丰羽夹过去一大筷子的鸡丝。上官丰羽表示对肉很有热情,为了回报林志平的鸡丝,又给林志平夹了一筷子青菜。
你来我往,两个人互相夹菜,玩得不亦乐乎。
夏安歌看着很眼红,伸手夹了一块黄瓜:“九儿,来,吃这个。”
“谢谢,你也吃。”上官善水很有礼貌的道谢,然后给夏安歌挖一勺子黄瓜粒和玉米仁做成的金玉满堂。
夏安歌瞬间觉得,桌子上的菜就属这道最好吃了。记得上官善水是比较喜欢吃酸甜的东西的,于是将糖醋排骨整个盘子端过来:”小九,你身体不好,多吃一些这个。”
上官飞尘的筷子停在半空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即将要下筷子的糖醋排骨被端走。嘴角抽了一下,筷子转个方向。
“志平,我记得你挺喜欢吃酸豆角的,这个也算是酸豆角吧,来,你吃。”上官丰羽很照顾林志平,生怕林志平夹不到,整盘子都端过来摆在林志平面前,林志平笑的很傻。
上官飞尘的筷子又停在半空中了,明明只差了食指长的距离,自家八弟愣是没看见自己的筷子,将那盘酸豆角给挪走了。这次,上官飞尘都不是嘴角抽动了,而是额头上青筋跳动。
看看上官善水和夏安歌,两个人你给我夹一筷子菜,我给你夹一筷子菜,你来我往,好不亲密。
看看上官丰羽和林志平,两个人你给我夹一筷子菜,我给你夹一筷子菜,说说笑笑,好不快乐。
上官飞尘都要悲愤了,单身怎么就这么苦逼呢?居然连个夹菜的人都没有,没有就算了,自己也不是没手非得让人夹菜,但是,为毛你们这群混蛋连老子要吃的菜都要端走呢?端走一盘就算了,自家小九嘛,大家都是很疼爱的。但是,为什么是接二连三的端走!!上官丰羽你胆儿肥了啊!!
“咦,七哥,你怎么不吃菜?难道是不合胃口?”上官善水一转头就看见黑着一张脸的上官飞尘正在扒米饭,上官善水赶紧给上官飞尘夹菜:“七哥,你尝尝这个,能吃不?”
“能吃能吃,当然能吃,我家小九做的菜,现在已经是最好吃的了。”上官飞尘抬头,差点儿感动,果然还是自家小九善解人意啊,你看看你看看,都会给哥哥夹菜了。上官丰羽你个混蛋,居然还不如自己的弟弟!
“那七哥多吃点儿。”上官善水笑眯眯的,继续给上官飞尘夹菜,那个苦瓜自己不喜欢吃,还是让七哥吃了吧。还有那个胭脂菜的,放凉了就没有刚出锅那会儿的香味了,也给七哥吧。
可怜的上官飞尘,就差捧着碗两眼泪汪汪的表示自己的感动了。
吃完午饭,各自去睡午觉。上官善水因为前几天睡觉睡太多了,所以这几天就都没有睡午觉,自己拿着一本书躺在院子外面的藤椅上翻看。
正看得入迷,就听见有脚步声,抬头就看见小凌子过来了。
“小凌子,有事?”上官善水坐起来,看样子小凌子像是来找自己的。
小凌子笑着上前鞠个躬行礼:“九少爷,外面有个人说是来找您和上官七少爷八少爷,奴才不知道是不是您几位认识的,就让门房好好招待着。”
“我去看看。”上官善水疑惑了一下,自己在京城貌似并不认识什么人吧?来找自己和七哥八哥的,难道是七哥八哥的朋友?那也不应该来找自己吧?
一路疑惑着,上官善水跟着小凌子来到大门口,门房是在府里的,距离大门不是很远。上官善水一走过去就看见一个青年背对着他坐在桌边,青年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衣衫,长长的黑发散下来披在肩头,上面用蓝色布巾扎出一个譬,一看就知道是书生打扮。而桌子上,还摆着一个小竹篓,能隐隐约约的看见里面放着几本书。
“六哥?”看身影是很熟悉的,上官善水瞬间就想起来,八哥说最近六哥会过来的,试探着喊了一声。蓝衣人立马回头,上官善水也看清楚了,一张俊脸带着一点儿迷糊的神情,眉毛耸拉着,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正是自家最懒的六哥。
“六哥,你怎么来了?”上官善水高兴的扑过去,上官宾鸿赶紧张开胳膊将上官善水接住。
“你们在干什么!”上官宾鸿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外面一声恕喝。两个人一起抬头往外面看,夏安歌正涨红着一张脸瞪上官宾鸿。
原来,小凌子刚过来,夏安歌就醒过来了。但是出门就发现上官善水不见了,问了一下侍卫,有知道是往前院了。赶紧追过来,但是一追过来就看见上官善水扑在一个陌生男人怀里,夏安歌顿时恕了,一声喊就出口了。
等上官善水和上官宾鸿一起抬头看他,夏安歌才发现,自己闹了个大乌龙,那个抱着自家小九的男人,原来是见过的。
“咳,那个,上官六哥,不好意思啊,我刚才没看清楚是你,我主要是担心九儿受欺负。”
见上官善水和上官宾鸿都是一脸的惊讶,夏安歌赶紧过来解释。
“哦,没事。”上官宾鸿打量了夏安歌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道。
“六哥,我们先进去吧,这里挺热的。”上官善水这会儿已经反应过来了,狠狠的白一眼夏安歌,转身将上官宾鸿从椅子上拽起来。他家的这个六哥,是最懒了,有地方坐着,他就绝对不会站着。他应该庆幸,门房这里没有床,要不然,刚才他来的时候,看见的就应该是躺着的六哥了。
上官宾鸿慢吞吞的点头,站起身往外走,连桌子上的背篓都没有拿,上官善水抽了一下嘴角看夏安歌,夏安歌立马狗腿的上前将背篓拎起来跟在上官善水和上官宾鸿后面。
“六哥,八哥说你下个月才到,你怎么现在就到了?”一边走,上官善水一边好奇地问道。
“有马车路过,我坐马车。”意思就是走在半路,刚好有一辆马车路过,于是上官宾鸿就做马车过来了。节省了好几天的时间。
“那大哥他们知道你来了吗?”上官善水比较担心自家六哥是离家出走,上官宾鸿打个呵欠:“留信。”
上官善水点头,只要留有书信就行。
庙堂之高 第十四章 懒人乌龙
将上官宾鸿迎到院子里,夏安歌让人去叫上官飞尘和上官丰羽以及林志平三个人,上官善水则是叫厨房的人将自己今天中午做的冷饮全部拿过来。
然后给上官宾鸿倒了一杯水,坐到他旁边:“六哥,你怎么会想起来去考秀才?那个童生什么的,你什么时候去考的?爹娘都知道吗?”
上官宾鸿伸出一只接过茶杯,一饮而尽,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其实,这是个误会。”
“误会?”上官善水疑惑,再看到自家六哥一副懒洋洋的架势,忍不住黑线了一下:“六哥,你一次性讲完好不好?不要非等我来问啊,好长时间没见了,你越来越懒了。”
上官宾鸿迟疑了一下,最后,闭紧嘴巴摇了摇头。夏安歌不明白,转头看上官善水,上官善水支着脑袋解释:“六哥的意思就是不行,一个一个问的话还能回答。”
正说着,就听见上官丰羽大大咧咧的声音:“我听说六哥过来了,在哪儿在哪儿,快让我看看。”
“你别吵,大中午的,你一吵我就发现天气更热了。”上官飞尘的声音随后响起来。
“七哥,你毛病真多,就算我不吵,那些树上的知了不一样在叫吗?”上官丰羽不在意的说道,随后就拉着林志平闯进来了。
“六哥!”看见上官宾鸿,上官丰羽还是很高兴的,虽然这个六哥很懒从来不陪他玩闹,但是毕竟是自家兄弟嘛,而且,以前六哥可不是这么懒的。
“小八。”上官宾鸿露出个笑容,张开手臂回应上官丰羽的拥抱。
“六哥。”上官飞尘也上来和上官宾鸿打招呼,上官宾鸿仔细的打量了一番上官飞尘,最后憋出来三个字:“长大了。”
上官飞尘黑线了一下,还没开口就听见上官宾鸿继续补充:“大哥说,做得很好。”
愣了一下,上官飞尘随即露出大大的笑容,大哥这话说的,算是承认自己的劳动成果了?满意的点点头,果然自己还是很聪明的,大哥的夸奖,可是非常难得的,他长这么大,就听大哥夸过二哥和小九。前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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