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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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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警察被我射中了。

他甚至来不及扣下第三次扳机,就坐倒在地上。比我想象中还要深色许多的鲜血从他的脖子中间……这里,不断喷了出来,百分之百是没救了。我拿走他的手枪,跟剩下的所有子弹,他也没有权力反对。

去哪?我还可以去哪?

这干掉警察的一枪之后,我是走投无路了。

“好恐怖的感觉喔。”

“恐怖?其实在开枪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感到恐怖。”

“不是,我是说那种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很恐怖!”

“有什么恐怖?说不定记起来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才恐怖咧!”

“然后呢?然后你就逃到这里了吗?”

“还没。”

有意思的是,当我意识到自己走投无路的那一天起,反而有种“只要多活一天就是赚到”的海阔天空感。我就是烂命一条,认了认了,幸好曼谷有很多帮派二十四小时都在应征“要钱不要命”的烂命之徒,于是我拿着警枪随便投靠了其中一个潮州帮,帮一个叫倪佬的老大卖命。

那段时间我花了不少时间在练习开枪上,我希望扣扳机可以次次都像杀掉警察的那一枪一样神准,于是自己花不少钱买子弹到山里射空酒瓶,可是成效不好,不管我怎么练习结果都很差劲,幸亏每次出门做事,拿枪跟真人对干时我的表现都比射空酒瓶来得好,好像有另一个人帮我把枪好好抓稳似的,紧要关头都可以把子弹射到该去的地方,哈哈不然我早就死过十几次了。

在倪佬手底下做事,大部分时间都没事干,尽是随我吃吃喝喝,帮会开的妓院任我逛,去帮会围事的赌场还有固定的筹码让我赌,这就是替帮会卖命的特权。

当帮会需要我的贱命,倪佬说一声,我就跟其他一样把命卖掉的同伴一起拿枪出门杀杀人。只要我回得来,就可以继续吃吃喝喝骑女人烂赌到天亮。

“那不就跟现在差不多吗?”

“是啊,不过现在惬意多了,没有人是我老板嘛哈哈哈哈哈哈!”

“真敢说,要我说的话,在这里每个女人都是你老板呢!”

说的也是,我用沉默表达我的无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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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8

饭吃完了,我这三年来的“重获新生”的励志故事也讲完了。

没事可做,太阳还没下山,跳跳就找我预习了一下今天晚上她的工作。

我怕她还没开工就腿软,就意思意思地随便做了一下下,草草结束。

躺在床上,跳跳一边清理我在她嘴巴里制造出来的残局,一边含糊地问我今天晚上要找谁睡觉。我说我怎么知道谁今天晚上没客人,反正我逆来顺受,基本上不挑女人,谁有空我就睡谁。

“那你喜欢跟蓝姊做吗?”

“她懂很多。”

“那年纪更大的芬芬姊呢?跟她做舒服吗?”

“她很会照顾人。”

“冉姊呢?”

“她胖胖的很好抱。”

“最年轻的小巧呢?”

“什么都不太会,满可爱的。”

“你怎么谁都可以啊你?”

“挑什么啊我,你不是说你们个个都是我老板吗?哈哈哈。”

她问归问,也没真说什么。

其实我真怕跳跳叫我今晚再来找她,搞得好像要长长久久什么的,毕竟我总有一天真的会离开这个烂边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展开我的摇滚人生。

我相信,从一片空白重新开始的这三年来,我把人生活得这么奇形怪状,一定是为了让我的血液里充满真正的疯狂色彩,唱起摇滚才有精神,有底气,而不是那种只是假装叛逆的大吼大叫。

跳跳趴在我身上,脚还勾着我的腰,像一只无尾熊。

“你真的会讲那么多种语言啊?那我再教你一种,我的家乡话。”

“重点不是这个吧哈哈!”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年来我发生的事,你竟然只想教我说你的家乡话?哈哈哈!”

跳跳是柬埔寨人,她没有章法地教了我她的地道家乡话,说是要当作我们之间的暗语。还暗语咧?真的满好笑,因为我跟跳跳根本不是那种“拥有未来”的男女关系,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她的一厢情愿,就跟着她学了一阵子。

那一阵子,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过得挺好,两腿开开的收入差不多增加了两倍,可见以前的保护费收得有多不合理。这当然是多亏了她们的背后有我,一个暂时搁置摇滚梦的男人,还有我的两把枪……三把。

可若说是搁置我的梦想,也不全然如此。

我只是暂时分身乏术无法登台表演。事实上我买了一把吉他,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将它漆成五颜六色,主要还是象征火焰的鲜红。我弹了几下……嗯,哈哈哈我好像不会弹吉他。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只要一拿起吉他,“前一世的我”就会自动接手,给“这一世的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结果没有。坦白说我是有一点小小的失望,不过既然我不会弹吉他,那也就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一下,说不定也算一种幸运吧。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一定真的要会弹吉他吧?只要我找到一个吉他手站在我背后狂弹就行了。身为主唱,我得全神贯注抓着麦克风嘶吼。嗯嗯就是这样。不过就算我不弹吉他,背着吉他也是身为一个主唱必要的帅。我想除了找时间开始学吉他之外,我也得多长一只眼睛,找找看有没有一个正在寻觅主唱的吉他搭档。

“跳跳,如果跟你上床的男人里,有正在找主唱的吉他手的话……”

“都说了几百遍了,知道啦!我会马上穿衣服冲出去告诉你!”

就是这么一回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

老实说我只有在一开始罩这群刀疤妓女的时候遇到一些麻烦,搞得我整天神经兮兮,有一段时间我刻意挑不同的妓女睡觉,就是不让别人知道我晚上待在哪里,睡觉的时候我把一把枪放在床底,另一把枪放在枕头下,睡得后脑勺都肿了。

但后来我勤快点确实干掉几个人之后,“拿双枪的火鱼哥”名号被枪声打响了,我反而过得挺轻松,这一带都知道脸上有疤的妓女都不能欺负,不然就得到医院动手术把屁股里的子弹挖出来。

我盘算,过些日子这些妓女的日子更稳定,就该是我偷偷离开的时候了,这里每一间酒吧都认得我,我是不可能厚颜无耻在这里展开我的摇滚人生了。

也许你觉得我很无情,但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点我可以承认一百万次也无所谓。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什么也不欠这些妓女。我们是公平交易。

如果有一方觉得占了便宜,肯定也不是我。

Chapter 9

这天,蓝姊带了两个女人来找我。

她说,她们有话要跟我说。

“我认识你们吗?”我把两只脚大剌剌架在桌子上,皱眉看着她们。

她们的脸上都有疤,但我见鬼了不认识。

瞧那新鲜热辣的疤,好像是最近的事?

我看了蓝姊一眼,蓝姊却只是在一旁抽烟,完全置身事外似的。

“火鱼哥,我叫阿桃。”第一个女人感觉很紧张。

嗯,阿桃。

“我叫阿晴。”第二个女人跟我说话时简直是毕恭毕敬。

嗯,阿晴。

“……嗯,所以找我有什么事?”我耸耸肩。

“我们两姊妹想投靠火鱼哥,但蓝姊说,要我们自己问你才算数。”阿晴看着我,手指将衣服边角抓得都皱了。

“投靠我?”我瞪大眼睛,又看了一次蓝姊。

这次换蓝姊耸肩了。

“我们知道规矩,所以自己先在脸上划了一刀,希望火鱼哥满意。”阿桃不断深呼吸:“不知道火鱼哥能不能收容我们?”

我弄懂了。见鬼了我被当成那么没有人性的家伙了。

她们两个女人,或者该说她们两个妓女,大概是不想再忍受别的皮条客高得离谱的抽成与保护费,她们听说脸上有刀疤的妓女群背后有一个不用钱只要睡的大笨蛋罩,所以就忍痛在自己脸上砍了一刀,眼巴巴想投靠过来?

真的是见鬼了见鬼了……现在该怎么办?

“神经病。”我瞪着蓝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帮我处理。”

“可以保护她们的又不是我,要不要罩她们是你的决定,她们又不是我的姊妹。”蓝姊慵懒地看着我,吐了一口烟:“如果你不想,自己跟她们说。”

阿桃与阿晴泪眼汪汪地看着我,只差一点点就要跪下来了。

“神经病。你们都是神经病。”我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那间烂店。

我踩着拖鞋走去跳跳那里吃晚饭,但蓝姊带着阿桃跟阿晴去跳跳家里找我。他妈的惺惺作态的蓝姊,根本就是一心一意当她们的出头鸟嘛,还装。

这一次阿桃跟阿晴二话不说就真的跪下来,抓着我的腿哭哭啼啼地说起她们为什么不得已跳进火坑的故事。见鬼了真的是,每一个做鸡的都有一个悲惨又可怜的故事,每一个悲惨故事都没有离奇之处,为家庭、为男人、为孩子、为家人治病、为了身无一技之长只好卖身度过余生,种种狗血理由,白痴才上当。

“不做鸡还可以做别的啊?何必一定要靠男人吃饭?”我忍不住反驳。

“我这辈子就是当鸡的命,我早就认了。”阿桃大哭。

“我都愿意在脸上划一刀了,火鱼哥你就收了我吧!”阿晴哭得连鼻涕都喷出来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得卖掉自己才能养活家人啊!”

“卖菜能赚,卖鸡蛋能赚,在酒吧擦桌子能赚,在巷尾洗盘子能赚,收玻璃瓶能赚,拿一张椅子坐在街上就可以帮观光客按脚抓背擦皮鞋,讲难听点,你就是跑单帮卖白粉当扒手也是一条活路,为什么一定要犯贱当鸡?”我越说越快,也越说越大声:“自己的命运自己闯,认命就输了好吗?”

阿桃跟阿晴继续哭,不晓得是心疼自己白白刮花了脸,还是无法反驳我的话。

倒是蓝姊将烟屁股踩在地上,低沉说道:“……我们都有自己的苦衷,就跟你在这里的原因一样。”终于露出原形了吧你。

“我只是暂时待在这里。”我真是嗤之以鼻。

正在炒菜煮饭的跳跳也哭了,哀求我别让这两个姊妹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容貌。

我不接话,这太扯了,这件事我坚决不理会到底。

什么叫这辈子非得当鸡的命,歪理,既然都有勇气把自己的脸划花了,却没想过用同样的力气闯出自己的命运?我说当妓女之所以是妓女,就是懒得用别的方法生存下去,两腿开开就想收钱——这种命运万万别赖到我头上。

不理会这里是跳跳的地盘,我自己把门关上。

“这次我真的觉得你很烂!没人性!”吃饭时,跳跳用力踢着我的脚。

“这跟我们当初谈好的不一样嘛!”我大口扒着饭,绝不妥协。

“你是怕你手底下有太多姊妹不好照顾是吧?你干脆就收几个小弟,自己弄一个帮派罩我们啊!大不了我们给你抽成养小弟嘛!”

“要搞帮派压榨你们自己,你们就自己搞去,发神经的事别累我。”

“小气!”

“随你们说。”我满不在乎地打开冰箱,自己拿了一瓶冰啤酒:“对了,我叫你帮我找吉他手的事有没有进展啊?真的没碰巧睡到吗?”

“我才懒得帮你问。”跳跳把头别过去,不理我了。

“这才是小气吧?”我失笑,搞不清状况啊你。

后来有好几天跳跳都不让我搞她,她说她月经来,叫我去睡别的姊妹。

我才不信。

那几天真是够闷的,平常极力讨好我的那些妓女虽然还是任我睡,但个个都像死鱼一样,一点都不敬业。我也没抗议,懒,反正她们也只是帮她们的新姊妹出气。

我没有态度,但那群姊妹们却认定了阿桃与阿晴,我真的快昏倒。这还只是开始。

从那一天起,断断续续都有别的地盘上的妓女在脸上划一刀,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跑过来想投靠我。我一个都没有答应,也一个都没睡,免得她们以为我骨子里是一个大好人,或误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讲好了的特殊约定或默契。

拜托,没有,我跟她们完全没有关系。

但说也奇怪,那之后还真的没有人敢动那些新加入的刀疤妓女,过去罩她们的那些帮派也没有去找她们的麻烦。我猜,那些傻到在自己脸上划刀的妓女某个程度也算是一种瑕疵品,那些帮派算是将那些刀疤妓女当作垃圾,无视了,不要了,所以也没认真跟她们计较吧?更可能的是,为了价格不好的瑕疵品跟我开战,未免也太不明智。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反正帮我伴奏的吉他手迟迟没有着落。

我想,差不多到了我该走的时候。

Chapter 10

我酝酿着要走,却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一方面我个性本来就拖拖拉拉,二方面我每次一想到以后不能再研究跳跳讲话的模样,我就多少舍不得。不过我终究会克服这些我不想习惯的情绪,要知道,摇滚歌手千万不能习惯一成不变的安逸生活。

稍微麻烦的是,我知道如果我一走了之的话,过了一段时间道上听闻了,这些脸花花的妓女肯定又会被某个没人性的帮派给收进口袋,皮肉钱再度被大大压榨一番。

但那又如何?这种事本来就会一再发生。如果我迟迟为了这种事不走,这些自己刮花脸的笨妓女只会更多不会少,充其量我只是一个能干的打手,又不是开妓院的,发神经才在泰缅边境这种鬼地方长待……这里根本找不到我的吉他手。

最重要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把话讲得很清楚,谁也不能怪我薄情寡义。

但就是有一点点烦。想了很久,我决定在离开前多做一件很摇滚的事,当作是分手前的最后一炮。〖Zei8。Com电子书下载:。 〗

我要做什么?

我想在一个晚上之内,把这镇上最大的五个帮派的老大一口气干掉。

保守估计……出于直觉判断,我大概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干掉五个帮派老大,如果超过三个小时,事情就会传开。事情一旦传开,所有帮派加强警戒,我就不可能有漂亮的机会宰掉整整五个老大。

我猜,这只是我猜,这五个突然失去老大的帮派互相猜忌、火并、内斗加外干,再加上外围帮派想趁机落井下石趁乱吞些利益,从开始直到结束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这整整一年无人理会的时间都当作是我送给那些妓女有情有义的分手炮。

当然了,我不能让那些帮派知道是我干的。一旦那些杂碎知道是我干的,我一走,那些妓女就要遭殃,那可就不只有脸被打叉叉那么简单了。

在这之前我并不介意我把人干掉的时候有什么人看见,其实偶尔被看见也很好,把我厉害的手段传到江湖,在结果上可以让我在可预见的未来少杀点人。这次显然不能让我那么任性。

神不知鬼不觉干掉帮派老大很简单,但要做到不被怀疑就很困难,毕竟这一带的牛鬼蛇神都知道火鱼哥我酷爱双枪,特征明显,两把枪片刻不离身,好方便我第一时间把来找麻烦的王八蛋干掉。

要怎么干掉别人却不用双枪,我得花时间想个让人错乱的手法。

比起手法,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想在三个小时之内干掉五个帮派老大,我会需要一份非常严谨的计划。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差劲的地方,我一向没什么计划,要我费心思调查那些老大出没的时间地点,我简直毫无头绪,若说到确切的方法,大概就只有像变态一样尾随跟踪了吧?要不然,我就得拜托那些妓女充当我见鬼了的眼线,但这可违反了我做这件事的本意。唉。

不过“军队”倒是栽赃的好灵感。

话说这一带的帮派很复杂,东南亚各国的黑道都在这里开了堂口,干尽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过这里最强大的帮派其实是“军队”,也就是缅甸政府军军阀,在他们的默许下,山里一望无际的罂粟田才能成为所有黑道大赚钱的死亡黄金。同样的,在“军队”的绝对势力下,每一个帮派再怎么捣乱都有节制,那些混黑社会的再怎么疯,都没有疯到想跟坦克对干吧。我想我该找个方法嫁祸给军队。

我想了想,不管怎样,过几天我都得搭一趟火车到更远的城镇,找门路买几枚军用手榴弹,到时候在宰杀那些混混的时候搞点夸张的爆炸,这样可以把线索往更远的地方扔去,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如果可以弄到一两支更夸张的大枪就更有军队介入的戏剧效果了。

当我在心中大喊:“就这么决定!”时,我听见了有生以来最难听的歌声。

Chapter 11

这次真的是见鬼了。

那个人在大声唱歌,而且是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唱给整间酒吧的顾客听。

唱的曲目听起来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但那是听起来,实际上那男人已经将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唱成另一种境界的歌曲。非常难听,有够难听,爆炸性的五音不全,如果邓丽君的亡魂听到一定会气到还阳自己唱。

然而那个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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