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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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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月过后,她不得不选择别的东西了。他最喜欢的外套、领带、衬衫。她们建议她不要浪费鞋子。谁也看不见。可是袜子呢?一定要给他穿上袜子吗?当然了,殡仪馆的人说。袜子,当然了。送葬者中有一个是她诅咒和憎恨的敌人,正在往棺材上摆白玫瑰花,还剔掉了一朵和她裙子一个颜色的——这又有什么区别呢。三十年了,他在斯普林菲尔德变成了牙齿,不论是她还是那个穿着不合时宜的裙子的送葬者对此都无可奈何。
爱丽丝将熨压的烙铁“嗵”地扔下。“你不知道丧失是怎么回事,”她说。对自己的话,她同那个一大早坐在她的熨衣板旁边、戴着帽子的女人听得一样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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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 第四章(1)
那顶从额头上往后推去的帽子,让维奥莱特显出一副疯疯傻傻的模样。爱丽丝·曼弗雷德请她喝了茶,茶叶的镇静作用并没有持续多久。随后,她坐在杂货铺里,一边用麦管吸着麦芽奶昔,一边寻思,到底那另一个维奥莱特会是谁,披着她的皮在大都会里奔波,透过她的眼睛向外偷窥,看见了别的东西。在一个地方,她看到一把寂寞的椅子像个孤儿一样被遗弃在临河的带状公园里,而那另一个维奥莱特看到的则是薄冰怎样使围栏的黑柱子闪射出一种武器般的光。在汽车站上,她排在队尾,注意到一个孩子冰凉的手腕从一件太短的、捡人剩的外套里露出来,那个维奥莱特却“噌”地抢到一个白女人前面,在迟到了四分钟的电车上占到了座位。要是她扭过头,不去注意透过餐馆的窗户向她看来看去的面孔,那个维奥莱特就会听见厚玻璃板在三月凛冽的风中毕剥作响。她忘记了开锁时钥匙朝哪边拧;那个维奥莱特不仅知道那把刀子在鹦鹉笼子里而不是在厨房的抽屉里,那个维奥莱特还记得她不记得的事:几个星期之前用那把刀子从鹦鹉的爪子和嘴上刮下大理石粉。她找那把刀子已经找了一个月。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把它弄到哪儿去了。可是那个维奥莱特知道,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它。还知道丧礼将在哪里举行,尽管回头一想,它也只能在两个地点中的一个举行。然而,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是两个地点中的哪一个,并准时赶到了那儿。刚好在盖棺盖之前,在要昏倒的人们昏倒了、穿白裙子的女人们正给他们扇扇子的当儿。那些抬棺人,与死者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们——从死去的姑娘中学班级里来的,新剃了头,戴着雪白的手套——也聚到了一起;他们先是聚成六个人的死疙瘩,然后分成两列,每列三个人,从后面集合的地方沿着通道走过来,围住了棺材。就是这些人,那个维奥莱特必须把他们推到一边,好让自己挤进身去。他们的确动弹了。闪到了一边,心想,也许这是个什么急于表达的临别示爱之举,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也可能会忘记那张叫人珍爱的安眠的脸庞呢。抬棺人在她下手之前看到了刀子。她还没有搞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抬棺人小伙子们强壮的手——这些手指节强健,是抬大理石和钢条练就的,把雪团捏得像子弹一样有力练就的,多年来用球棒把棒球击过小汽车前盖、击到高墙围着的宅院里面,甚至打进敞开的窗户、打进住在四层以上的人们关着的窗户练就的;小伙子们攀上高架铁路桥的铁栏杆时这些手能经住他子们整个身体的重量——这些手就伸向了刀子。她已经有至少一个月没看见这把刀子了,现在却惊奇地发现它正指着那个姑娘傲慢、神秘的脸。
刀子飞了出去,在她的耳垂下面扎出一个小坑,就像皮肤上的一个褶子,根本算不上破相。她本可以就此罢休:耳垂下面留道褶子,可是那个维奥莱特不满意,她几乎跟那些双手强壮的抬棺人小伙子打了起来,而且有的是时间对付他们。他们得马上忘掉这是个五十岁的女人,穿着件毛领外套,帽子拉得这么低、遮住了右眼,能否看见教堂的门都成问题,就更别说瞅准地方下刀子了。他们得放弃这一辈子受到的尊敬长辈的教育了。其中有从老辈人那里得到的教诲,这些老人用颜色浅得像牛奶一般的眼睛紧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评头品足,还彼此议论纷纷。一些教诲是从年纪轻些的老人(比如她)那里得到的,这些人可能是他们的姨妈姑母、他们的祖母、他们的母亲或是他们母亲的好朋友,不仅会告他们的状,还能教训他们;她们能从方圆两个街区之内任何一个窗口、门洞里或路边石上大喊一声“别瞎胡闹了!”,用一句话让他们冷静下来。然后他们就会停止瞎胡闹,或者躲到楼下的树干后面,或者到一个僻静的公园里去干,或者更好的是,到高架铁路桥没有灯光照着的阴影里去干,这种事那些女人是绝不会允许的,不论是谁家的孩子。可他们还是这样做了:忘掉了一辈子受的教诲,一心一意地对付这宽宽的明晃晃的刀子,因为,谁知道呢?也许她脑子里想戳上不止一刀呢。否则的话,他们也许就得在晚饭桌上畏畏缩缩地试图向这些女人解释,或者,老天爷啊!向男人们,父亲们和叔叔们,表亲、朋友和邻居们解释,他们为什么像电线杆子一样戳在那里,听任这个穿毛领外套的女人耍弄他们,并且毁了他们戴上白手套去干的体面工作。他们必须在她打人骂人之前把她按倒在地上。制止从她嘴里发出的属于某种披毛皮的东西、而不属于穿外套的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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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 第四章(2)
这时,皱着眉头的男人们加入了抬棺人小伙子的行列,把那个又踢又嚎的维奥莱特抬了出去,而与此同时她自己却惊诧不已地看着。离开弗吉尼亚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这样强壮过了,那时她像个十足的男人一样装干草、赶骡车。可是在大都会做了二十年的头发,把她的胳膊变软了,过去手掌和手指上结满的老茧都化掉了。就像鞋子搞掉了她光脚上的糙皮一样,大都会搞垮了她曾经夸口的脊背和臂力。一种那个维奥莱特没有失去的力量,因为她让抬棺人小伙子,还有皱眉头的男人们,遭了不少罪。
那个维奥莱特本来不该把鹦鹉放走。它忘了怎么飞,光在窗台上哆嗦,可当她被长着强壮双手的小伙子和皱着眉头的男人们照字面意义扔了出来,从葬礼上跑回家以后,“我爱你”偏偏是她和那个维奥莱特都不能忍受的声音。她在屋子里踱步的时候尽量不去看它,可那鹦鹉看见了她,透过窗格玻璃微弱地叫了一声“爱你”。
乔自打元旦那天起就不见了,当天夜里或第二天夜里都没回来吃她做的苦豌豆。吉斯坦和斯塔克顺路来打听他,说他们星期五打不了牌了;维奥莱特瞪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尴尬地赖在客厅里。于是,她知道那鹦鹉还在,因为她不停地出房门上楼下楼,到前门去看乔是不是从街上回来了。她凌晨两点跑一趟,四点再跑一趟,向着黑黢黢的大街张望,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两个警察和在雪地里撒尿的猫。那只鹦鹉打着哆嗦,黄绿相间的脑袋老半天才动一下,每次都对她说:“爱你。”
“走开,”她对它说。“滚到别处去!”
第二天早晨它的确走了。她只看见台阶下面的地下室里有一根带点绿颜色的淡黄色羽毛。她从没给它取过名字,这些年来一直叫它“我的鹦鹉”。“我的鹦鹉。”“爱你。”“爱你。”狗把它叼走了?哪个走夜路的人把它抓住,带到了一所既没安镜子、也不能为它常备一份姜饼的房子里?要么就是它全明白了——她一叫“我的鹦鹉”,它就说“爱你”,而她从没对它这么说过,甚至没有花心思给它起个名字——就想办法用六年来没飞翔过的翅膀飞走了。那对翅膀由于久不使用而变得僵硬,在一间没有风景可言的公寓房的灯光下变得迟钝了。
麦芽奶昔喝光了。尽管她的肚子胀得好像要开线了,她还是又叫了一杯,拿到过期杂志架后面那些小桌子中的一张上。达吉把桌子放在那里是违法的,因为法律规定他要是这样干,就把这个地方变成餐馆了。她可以坐在那儿看着泡沫消失,一球球冰淇淋失去棱角,变成柔软发亮的球,就像留在盛满水的肥皂盒里的肥皂块。
她本来想带一袋“狄医生益气增肥大补粉”来,搅到麦芽奶昔里面,因为光喝奶昔好像不怎么管用。她连刚来这里时的屁股都耗尽了,就像她脊背和胳膊上的力气一样。也许那个维奥莱特,知道杀猪刀在哪儿、也有力气使刀子的那个,长着她失去的屁股。可要是那个维奥莱特既健壮又长屁股,她干吗要为企图杀一个死去的姑娘而骄傲呢,她的确骄傲了。无论她什么时候想起那个维奥莱特,以及那个维奥莱特通过她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一切,她都知道那里没有耻辱,没有丑恶。那耻辱只属于她自己,所以她藏在架子后面,在达吉非法安置的小桌子上用吸管摆弄着一杯巧克力麦芽奶昔。她自己本可以是十八岁,就像杂志架旁读《科利尔之家、在杂货铺里消磨时光的那个姑娘。多卡丝活着的时候喜欢《科利尔之家》吗?《自由杂志》呢?留金色短发的白种女士们赢得了她的心吗?穿着高尔夫球鞋和V字领毛衣的男人们呢?他们又怎能吸引她呢,要是她发现自己陷在一个能做她父亲的男人身上不能自拔?一个不是拿着高尔夫球杆、而是拎着一个“克娄芭特拉”牌化妆品样品箱的男人。一个上衣口袋里露出的不是轻质棉手帕、而是红地带白点大手帕的男人。在冬日寒冷的夜晚,他钻被窝之前是求她用自己的身体把床上他那边给焐热了,还是他给她焐被窝?他可能让她把勺子伸到他的冰淇淋杯子里,刮掉化了的部分;当他们坐在林肯剧院的黑暗之中,他不会在意她把手伸进他那盒爆米花抓出整整一大把,这狗娘养的。当收音机里播《翅膀飞过约旦》时,他可能会把音量调低,这样他就能听见她跟合唱队一起哼唱,而不是调得太高,淹没了她那翻版的“把我的身体放倒”。还可能扭过下巴对着灯泡,让她用手指甲把那根卡在毛孔里的胡子抠出来,这臭狗。还有一件恶心事。(麦芽奶昔现在成了汤了,又滑又凉。)他在一个月内卖掉了所有存货,因而赢得了价值二十五美元的一盏蓝灯罩闺房台灯和一条淡紫色仿缎连衣裙作为奖金——他把那些都给了她吗,那个小母牛?星期六带她去“靛青”夜总会,坐在紧后头,这样他们既能听到宏伟的音乐,同时又能待在黑暗处;他们坐在一张桌面漆黑光滑、桌布雪白洁净的圆桌旁,喝着烈性杜松子酒,里面放了那种甜甜的红色东西,因而看上去好像她那样一个不该叫烈酒的姑娘应该叫的苏打汽水,她端着一只杯口比底座宽、中间像花一样支着一根小花茎的玻璃杯,从杯沿呷着酒,而她那只没拿着花状杯子的手在桌子底下,在他的大腿、他的大腿、他的大腿、大腿、大腿上打着拍子;他还给她买了内衣,针脚缝得好像玫瑰花蕾和紫罗兰,紫罗兰,你知道么,她穿上给他看,那么薄,在一间不能指望暖气一下午都供热的屋子里也太冷了,而那时候我在哪儿呢?在冰面上一呲一滑地忙着赶到某个人家的厨房里给她们做头发?在一个门洞里躲着寒风等电车?不管在哪儿都很冷,我也很冷,可没有人早早地爬上床为我焐热一块地方,或者绕过我的肩膀把被子拉上来掖到我的脖子下面,甚至掖到我的耳朵下面,因为有的时候天气是那么冷;也许就是因为那个那把刀才在耳垂旁边的领口上卡住的。就是因为那个。就是因为那个,才要费那么大力气把我摔倒,把我按住,让我离开那个棺材,棺材里面躺的就是她,那个小母牛,抢走了属于我的东西,那可是我挑的、选的、决定拥有和抓住的,不成!那个维奥莱特不是什么披着我的皮、使着我的眼睛,在城里奔波、满街乱跑的人,狗屁,不,那个维奥莱特就是我!那个在弗吉尼亚拖运干草、拉着缰绳赶一辆四驾骡车的我。我曾经半夜三更站在甘蔗田里,沙沙作响的声音淹没了蛇滑行的声音,我静悄悄地站在那里等他,一点动静不敢出,以免他就在近旁而我却错过了他,就让蛇见鬼去吧,我的男人要来见我了,有谁、有什么能把我和他分开?好多次,好多次,我身上挨了鞭子,是那个阴阳怪气的白鬼打的,因为第二天早晨我在田垄上迟了到。好多次,好多次,我把两倍于所需的木头劈成劈柴,来确保那些白佬有足够的柴禾烧,不至于到处喊我,因为我决心要去会我的乔·特雷斯了,什么都不管不顾,爱干吗干吗,能干吗干吗,他是我的乔·特雷斯。我的。我是从所有人中间把乔挑出来的,他与众不同,能让人半夜三更站在甘蔗中间,让任何一个女人在大白天梦见他,结果害得她把车赶出了车辙,还得费劲地让骡子回到大道上。任何一个女人,不止是我。也许她看见的就是那个。不是那拖着个样品箱的五十岁男人,而是我的乔·特雷斯,我的体内蕴藏着光的弗吉尼亚的乔·特雷斯,肩膀瘦得像剃刀一样锋利,用颜色不同的两只眼睛看着我,而且从来对别人视而不见。她可能看着他、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在“靛青”的那张桌子底下,她敲着他那软得好像婴儿的大腿,但那时感觉到它以前的样子了吗,皮绷得那么紧,几乎要裂开,让铁一般的肌肉迸出来?她感觉到那个,了解那个吗?那个,还有其他的事情,我本该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对我藏着掖着的秘密事,或者我没注意到的事?是因为那个,他才让她把他那一品脱冰淇淋四周化掉的部分刮掉,让她把手伸进他的黄油咸爆米花随便抓的吧。像她那样一个年轻姑娘,刚出高中校门,头发没有编成辫子,头一回搽了口红,穿了高跟鞋,她看见了什么?他又看见了什么?一个黑皮肤换成深黄色皮肤的年轻的我?一个短发换成波浪长发的年轻的我?要么根本就不是我。是一个他在弗吉尼亚爱过的我,因为那个多卡丝姑娘与那儿根本无关。是因为那个吗?是谁呢?他在甘蔗田里跑进黑暗中去会我的时候想的是谁呢?一个金色的人吗,就像我自己的那个金色少年?我从未见过他,少女时代却给他撕了个粉碎,就好像我们真的曾是最最相爱的情人。帮帮我,上帝,如果是因为那个就帮帮我吧,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更爱他,特鲁·贝尔除外,一开始就是她使我迷上他的。事情就是那样的吗?他站在甘蔗中间,企图捕获一个就要会面的姑娘,可他的心什么全明白,而我呢,死缠着他,却希望他就是那个我也从未见过的金色少年。也就是说,从最一开始我就是个替身,他也一样。
爵士乐 第四章(3)
我变得沉默了,因为我不能说的东西总是从我嘴里冒出来。我变得沉默了,因为我不知道我的双手在一天的工作干完之后会干些什么。在我身体里发生的事,我想与我无关,也与乔无关,因为我只需要用随便哪一种方式抓住他,而发疯会使我失去他。
坐在杂货铺稀薄、刺眼的光线里,在一个高脚杯里鼓捣着一把长勺,这让她想起了另一个在桌旁假装从杯子里喝东西的女人。她的母亲。她可不想那样。哦,永远不想那样。在月光下,独自一人坐在桌子旁,从一只白瓷杯里没完没了地呷着煮好的咖啡,全喝光了就假装在呷,等着早晨来临,那时男人们就来了,他们说话声音很低,就好像屋里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别人,在我们的东西里挑来挑去,拎出他们想要的——他们说那是属于他们的,尽管我们用来做饭,在里面洗床单,坐在上面,在上面吃饭。那是在他们拖走了犁、镰刀、骡子、母猪、搅乳机和轧牛油机之后。然后他们就进了房子,我们这些小孩子全都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上面脚盯着看。他们到了桌子旁边,我们的母亲正抱着一个空杯子坐在那里。他们从她身子下面把桌子抽走,然后,她正在那儿自己坐着呢,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手里拿着杯子,他们又回来倒空了她坐着的椅子。她没有马上跳起来,所以他们晃了晃椅子,但她还是坐在上面——怔怔地看着前方——他们就把她倒了出去,就像你要把猫弄到座位下面,可又不想碰它、也不想把它拎起来抱在怀里时做的那样。你把它向前倒,它就落到了地上。如果是只猫,是不会有什么伤害的,因为它有四条腿。可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就会向前摔倒,在地上待一会儿,盯着杯子,杯子可比她结实,起码没碎,就在她的手边不远处躺着。恰好够不到。
她们一共姊妹五个,维奥莱特排行老三,五个人最后全都进了屋,叫着妈妈;每一个都进来叫了,直到她答了声“啊哈”。她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再没听见她说过别的什么,那时候,她们挤在一间废弃的窝棚里,完全靠着几个1888年留下来的邻居接济——这些人没有西迁到堪萨斯城或者俄克拉何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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