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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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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男见众人都围了上来,保安团也迅速到位,她心里大定,高声威胁道。
“驴?你说这是头驴?”地上的人影终于听到胜男的话,深受打击的痛呼,“二哥,咱们今天居然栽倒一头驴身上,哎呦,疼,疼,你别踢了、别踢了,我说,我说!”
悍马对蹄下败将的蔑视非常不悦,毫不客气的又给他们加了点伤。
“侯队长,你们先把他们弄到屋子里,咱们好好审审,”胜男刚才急着跑出来,没有披厚衣服,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有些瑟缩,她连忙吩咐道,“还有,大家也不要围着了,天不早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去作坊上工呢!”
“嗳,好嘞!”
佃户们一听东家发了话,保安队也把地上的小贼捆了起来,基本上没有他们的事,便纷纷笼着袖子,各回各家。
“说吧,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深夜跑到我们南山?”
胜男和魏良相携进了屋,侯刚带着手下,拎起缩成一团的肉球紧跟其后。胜男端着温热的茶杯,冷冷的问道。
“我、我们是王家庙的人,昨天听以前的邻居说,他们在南山发了财,每家攒了不少银子……还听说,南山又有了稀罕物儿,比如今的地瓜和玉米还值钱……快过年了,家里还没有过冬的衣裳和火炭,所以、所以——”
被侯刚一把掼在地上的小混混,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两个是王家庙有名的小痞子,从小就不学好,长大后更是下不了地,干不了活,天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经事儿。
昨天偶然间遇到过去的老邻居,看到以往的穷哥们穿着崭新的棉衣,左手提着五花三层的鲜猪肉,右手抱着鼓鼓的面袋子,怎么瞧都是一副发了横财的模样。跑过去一问,这才知道,人家投奔的新东家又大方、又有本事,不但东家的日子富得流油,连名下佃户的小日子也蛮红火。
再一打听,这个南山可了不得,经常出一些新鲜花样,而且每次都能挣一大笔钱,更有王家庙的地主悬赏,谁要是弄来南山最近研制的羽什么被,赏银二两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听了村里乱七八糟的传言,两个小痞子刚在赌馆里输了银子,正愁没钱过年。两个人一合计,暂时把对母大虫的恐惧放在一边,决定夜里来南山发笔小财。
白天趁着进出南山的人多,他们哥俩儿浑水摸鱼的跑来看了看地形,仔细观察了魏家小院后,准备夜里动手。
可惜呀,他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南山的防御,刚摸进小院的外围便中了埋伏。
“你说有人悬赏买羽绒服,是什么人?”
胜男听了小贼的话,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呃,不会是她们家那个人吧?!
两个小贼相互看了看,摇头,“不知道,是一个姓王的管家和我们联系的,具体东家是谁,我们也没有见着面。”
王管家?!胜男暗自哀嚎,唉,貌似真的是某人。
“恩,知道了,”魏良见胜男的脸色不好看,忙对侯刚摆手,“把他们先捆在值班室,明天一早送交官府。”
“魏举人,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知道错啦,您饶命呀!”
两个小混混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但每次都是打一顿也就完事,怎么这次要送官?哎呀,可不能送官,衙门哪是好进的?!
可惜侯刚根本不给他们再次求饶的机会,拎小鸡儿一样,把两个小贼提溜出了院子。
“胜男,别难过,或许不是大姐儿呢!”
魏良轻轻搂着胜男的肩膀,安慰道。
“你也怀疑是她,不是吗?”
胜男埋在魏良的怀里,闷闷的说道。
“……”魏良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会劝人,他沉默了良久,突然故作神秘的说道,“胜男,我有件礼物要送你。”
第九十章 魏举人进京
魏良提起“礼物”二字,脸上忍不住露出自得的笑意,他把胜男拉到卧室里,推她坐在炕上,然后打开炕柜,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蓝色棉布包袱。
“这是?”胜男疑惑的看着他把包袱放在炕桌上,又含笑示意她揭开。
“呵呵,你打开看看,”魏良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督促她打开。
“玻璃杯?!”胜男轻轻的解开包袱的系扣,等四个边角全部摊放开后,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呈现在她面前。胜男惊喜的拿起杯子,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你烧的?呵呵,不错,真不错,虽然成色比不上前世的好,但绝对比当今市面上卖的琉璃要精致、透明的多。”
“这是我亲手烧的,送给你!”
魏良见胜男兴奋的样子,他也很开心。自从他和胜男相识后,一直都是胜男主动帮助他,最初的平价转让土地,到后来日常的照顾,再到他们成亲后,她对田姨娘和小秀儿也非常关心。这所有的一切,魏良不是看不到,胜男的情谊,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可是,当他却从来没有为胜男做过什么,哪怕一件称心的礼物也没有送过。当胜男提醒他忽视了田姨娘后,他也猛然示意到,自己何止忽视了田姨娘,连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妻子,他也忽视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和胜男交往的种种,越想心里越觉得对不起胜男:也就在大明吧,要搁前世,这样的好媳妇儿还不一定能摊上呢。唉,结果幸运的他遇到了,却没有好好珍惜。
魏良意识到了这些后,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田姨娘和小秀儿那里,他把产业的事情交出来,一番坦白就能摆平;可胜男手里有钱有地,娘家的父母和姐姐也格外照顾,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来解决的难题。
想来想去,魏良平添了不少郁气,连读书都没有了兴致。正巧昨儿玻璃作坊的管事说,终于找到他要的石英砂,魏良这才有了主意——一定要亲手给胜男烧制一个属于她的玻璃杯,大明第一件现代化的玻璃容器。
手上有前辈的日记,原料也终于凑齐了,魏良为了保密,便自己亲手试验。前辈的配方很精妙,魏良试验了两回,就烧制出了成品,他从一桌子成色不同的制品里,找出透明度最好的一个,准备在大年初一送给老婆。
没想到,他刚把东西拿回来,还没有等到新年呢,家里就招来了贼,而这个贼很可能是胜男的亲姐姐弄来的,为了安抚胜男低落的情绪,魏良提前把玻璃杯拿了出来。
恩,虽然时机不是最理想的,但效果还不错。魏良乐呵呵的看向胜男,见她满脸的惊喜和开心,他也咧着嘴嘿嘿直笑。
“谢谢老公啦,”胜男摩挲了半天,终于恋恋不舍的把东西放回桌子上。其实吧,这东西在前世一块钱就能买到,可自己来到大明后,整天用陶器、瓷器吃饭喝水,还真是有些怀念前世的水晶玻璃杯。
如今,托老公的福,她终于又能用漂亮的杯子、碟子来喝茶、盛水果,想想就开心。
“对了,这次一共烧制了几个呀?”
“呃,不多,”魏良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现在天气太冷,为了保密,一切工序都是我自己来做,窑洞里的温度也不好控制,真正成型的不超过五个,但透明度最好的就只有这一个。”
“哦,”胜男就着微弱的烛光,看着晶晶亮的玻璃杯,“那你有什么打算吗?咱们自己烧了玻璃来卖?”
“没错,”魏良点点头,关于这一点他已经计划好了,“咱们在县城不是有一套宅院吗,那个房子我看过了,地理位置非常好,现在的租客也是经营的玉器古玩,隔壁的邻居也多是经营奢侈品的店铺。等明年我赶考回来,咱们就正是开工造玻璃,呵呵,造好后直接在县城的房子卖,到时候不发财都难!”
“老公,”胜男听了魏良的话,沉吟了片刻,突然问了不相关的话题,“你看过‘明朝五好家庭’吗?”
“啥?什么家庭?小说吗?”魏良正眯着眼睛,美滋滋的计划美好的蓝图,老婆飞来的一句莫名的问题,弄得他有些迷茫,“呃,我不看小言!”
“不是小言,”胜男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再次把杯子爱惜的捧在手上,一边低头把玩着,一边慢慢讲述了自己追的一部穿越文,“……后来,男猪和女猪担心玻璃太过贵重,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会引来灾难,便把方子高价卖掉,等别人把玻璃卖火之后,这才自己开始做……”
听了胜男的话,魏良脸上的兴奋之情慢慢消退,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墙壁某一个角落,呆愣了良久,又把目光对准胜男手上的玻璃,幽幽的叹了口气,“老婆,是我莽撞了!”
胜男说的没错,人家的故事写得也很有理,这是一个特权社会,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势支撑,他们如果有了珍贵的东西,并不是幸福,而是灾难。
可,可这是他第一次全身心的去做一项实业,难不成真要拱手让人?!
“其实,我觉得这个方法很不错,”胜男捕捉到魏良眼中的苦涩和不甘,放下杯子,伸手拍着他的手背,“你想呀,你现在虽然是个举人,可咱们目前的根基尚浅。与其招摇的把宝贝亮出来,还不如低调处理、闷头发财。老公,你说呢?”
“……恩,”魏良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要不咱们也先把方子卖掉,慢慢积累财富?!正巧我明年开春就进京,京津之地的豪商、贵族比较多,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呵呵,不用,”胜男也低头想了想,脑海里闪过一个人,抬眼笑道,“咱们身边不就有个大豪商?!”
“你是说山西常家?!”
魏良经过胜男的提示,也想到合作愉快的永昌粮铺东家常家林。
“没错,”胜男越想越觉得可行,“常家在全国各地都有商铺,实力非常大,而且他们并不只经营粮食,货运、瓷器、茶叶还有布匹全都涉及。另外,常家林的眼光也非常独到,胆量也不小,见到这么上档次的玻璃,肯定想独家经营——”
“对,对,”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他去过常家在省城的别院,从侧面了解了很多常家的故事,对他们家的实力非常有信心,“还有一点,咱们不光要银子,还要粮食!”
“粮食?”胜男一愣,对上魏良的目光后,想到什么似地点头:“对,要粮食!”
“哎,不对,你不会是想拿这个当样品给常家林吧?!”
魏良见老婆领悟了他的想法,满意的直点头,紧接着他想起刚才老婆说的话,急切的问道。
“去,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才不会转手给别人呢,”胜男闻言,忙像抱宝贝一样,一把攥住玻璃杯,“给常家林的样品,你再烧!”
“呵呵,好,好,这个就当咱们魏家的传家宝,等有了儿子,你传给儿媳吧?!”
胜男重视礼物的模样,大大满足了魏良作为丈夫的自豪感,他咧着嘴给胜男出主意。
“去,什么传家宝,这是属于我李胜男的,魏家的传家宝你去奋斗、你去挣!”
胜男送给他两颗大大的卫生球,小心的把玻璃杯包起来锁在自己的箱柜里。
第二天清晨,养殖场的公鸡不住的打鸣,佃户们也开始纷纷起身,有的在家里收拾房子、拾掇家具(房子是免费的,可家具不是呀,他们用了十几年的老家具,也该趁着农闲的当儿,好好收拾收拾),有的则跑到养殖场或者作坊帮忙,大娘大婶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自从小秀儿接受布艺作坊后,招募了七八个三十岁左右的农妇,一起围在暖和的作坊里,纺棉线、织棉袜。
侯刚和换班的兄弟接替后,并没有急着回去休息,而是押着两个小痞子去县衙——奶奶的,这不是上眼药吗,昨儿是他们保安团第一天上岗的日子,可这两个混球却偏偏跑来偷东西,更可恨的是执勤的六个人居然没有看住家门,还让他们摸到了东家的院子,这、这真是打他们保安团十二个兄弟的脸呀。
于是,侯刚跟胜男告过罪后,便气哄哄的押着人去了县衙,一路上遇到人就吆喝:
“呸,让你去南山偷东西,打不死你也咬死你!”
“不长眼的东西,南山是好招惹的吗,敢去南山捣乱,爷不出手打你,山上的牲口都会下口!”
“看了没,这小子昨儿去南山偷东西,被我们抓了正着,准备送县衙呢!”
听了侯刚和众兄弟的喊话,再看看两个看不出人样的倒霉蛋,不管是南山门口的小贩们,还是路上的行人,一个个暗自吸气——哎呦,看来这南山还真是不好招惹呀。东家是有名的母大虫,如今更有了专门的护院,瞧这人高马大的壮汉,一拳下去还不得去掉半条命?!不信,那就瞧瞧牛车上的两个人吧,被揍得亲娘都认不出来了,谁不要命才去南山捣乱呢。
去了县衙,两个小痞子更惨。你想呀,侯刚虽然不当捕快,但当了十年的差,衙门里全是熟人,再加上这两个不长眼的偷的又是县衙的总捕头,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嘛,听了他们的“罪状”不用侯刚交代,其他的捕快也知道该怎么处置。
于是,备受捕快们“照顾”的两个痞子,直接在大牢里过了春节,来年三月才放出来,等他们一瘸一拐的走出大牢后,再也不敢偷鸡摸狗,而是老老实实的回家种地去鸟。
而胜男并知道这些,此刻,她正依依不舍的送魏良出城,春天来了,魏良也要进京赶考了……
第九十一章 冲突开始了(一更)
“姨娘、小秀儿,咱们走吧!”
胜男站在城门口,看着魏良的马车远去,直到车影消失在官道上,她才深深的叹口气,转身和来送行的田姨娘、秀姐儿一起回县城。
“姨娘,嫂子,我想去县城的铺子看看!”
秀姐儿用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有些鼻音的说道。
“恩,行,我和你一起去。”胜男点点头,又转身对田姨娘说:“姨娘,您先回去吧,地里的小麦正浇返青水,佃户们都很忙,家里需要人看着。我和小秀儿吃过午饭再回去!”
“好,你们注意安全哈!”
田姨娘答应一声,便和两个新买的丫鬟、两个保安,一起坐自家的马车回了南山。
而胜男和小秀儿,姑嫂两个,相携来到东市的新铺面。
话说自从年前小秀儿接手布衣坊后,棉袜生意越做越火,年底算账的时候,扣掉人工、材料和各种费用,居然还有十两银子的盈利,可把小丫头乐坏了,估计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凭自己的努力赚取这么多的钱呢。
赚了钱,小秀儿的性子也在管理作坊的过程中得到磨练,原本那个胆小、软弱的小丫头,经过几个月的蜕变,变得敢说敢做懂规划。
再加上,作坊的棉袜也只是在南山周围小范围的销售,就挣了这么多钱,秀姐儿不禁想,如果她把棉袜还有大嫂说的什么羽绒服、毛衣一起在县城里卖,挣得钱肯定更多。
有了成功的经验,小秀儿考虑了良久,直到过了年,哥哥准备进京赶考的时候,她才红着脸不好意思的向哥哥嫂子提出她的想法——想借用县城的铺子,用来专门卖棉袜和成衣。
听了小秀儿的请求,胜男和魏良很欣慰,这丫头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并且也开始懂得经营了。欣慰之余,也痛快答应了小丫头的要求。再说了,这铺子本来就是留给她做嫁妆的,是租是自己经营,小秀儿说了算。
于是,过了元宵节,东市宅子的租期也到了,魏良便让李锁柱带着工匠,按照胜男设计的图纸开始装修:三间门头房,一间给小秀儿做布艺坊,一间继续开西点铺,另外一间留给胜男做胭脂铺;后院的几间住房就出租给几个衙门的捕快和书吏居住,收取的租金很低,为的是他们能随时保证前街铺子的安全。
经过一个月的装修,三间铺面已初具雏形。小秀儿看着属于自己的铺子,心里很激动,小脸儿也满是兴奋,她看着嫂子帮她设计的展台、木型模特和货架,忍不住来回抚摸着:
“嫂子,咱们只是卖个袜子,有必要弄得这么好吗?”
“呵呵,现在先卖棉袜,等羊毛线纺好后,还可以卖羊毛衫。不过,现在已经是春天了,这些保暖的衣服可能卖不了多久,不过,既然是布艺坊,你还可以卖些其他的小玩意儿。”
说着胜男从衣襟里摸出一个用棉袜做成的维尼小熊,递给小秀儿,“看看,这个如何?”
“呀,好可爱的布、布,”小秀儿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造型的东西,她一把拿过来,放在手上仔细把玩着,“嫂子,这好像不是布老虎吧?”
“当然不是老虎,这叫维尼熊!”
胜男站在小秀儿身侧,一脸宠溺的看着开心的小姑子,“这个是用棉袜做的哦,也可以用其他的布料做,喜欢吗?放在铺子里卖,是不是很多人也会喜欢?!”
“恩恩,喜欢,喜欢,”小秀儿连连点头,太可爱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玩儿的布老虎,哦不,是维什么熊。她想到嫂子说的话,也兴奋的抬起头,“嫂子,我相信这么可爱的小东西,姑娘、太太们一定喜欢的。”
“不光这些,嫂子那里还有很多玩偶的款式,等你的小铺子开起来后,嫂子慢慢画给你。”
说实话,胜男的手工真的不咋地,小秀儿之所以爱若珍宝的捧着那个袜子熊,无非就是小熊的样子新鲜、可爱。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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