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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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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胜男睁开眼,发现台下的人群早已慢慢散去,她有点疑惑的问道:“结束啦?”
“恩,尸体已经拉到义庄,”魏良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恩,不热,然后又伸手在胜男眼前晃了晃,发现她的反应还算正常,便松了一口气:“是不是第一次见如此血腥的场面呀,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魏良轻轻推着胜男的肩膀,准备送她回家。
“哦。我没事,没事,”胜男的眼前偷偷的瞥了一眼刑台,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有两个杂役正在清理上面的血迹,忙回过神儿摇头,“衙门的事情还挺多的,你先忙正事吧,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回来。”
“真的没事?!”
说实话,魏良亲眼看到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心里也是一震,那种血浆喷涌的场面,让他实实在在的明白一件事——这不是演电视,这是真的。
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些畏惧,更何况胜男是个女孩儿呢。魏良此刻才有些后悔,既然李正义还在继续为衙门当差,干嘛还要让胜男亲自经历这些呢?!
胜男连连点头,她不过是有些心虚罢了,虽然那些金子她已经变相的送给了附近的百姓和灾民,但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好处,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呼~看来钱还是自己挣得,花起来才心安呀。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胜男对自己的事业也格外关注起来。
处斩了死囚,县衙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李大头也销假回来上班,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外,对胜男倒也算是尊重,很是安分的按“捕快守则”当差。
这天,南山的高粱终于熟了,胜男和魏良迎来了第一次的秋收。
田地里,一人多高的高粱结结实实的挺立着,顶着如火焰一般的穗子,沉甸甸的穗子不时随风摇摆,宛若一簇簇旺盛的火苗。高粱地旁边补种的菠菜和圣女果,也开始长出翠绿的叶子,估计在冬天到来前,就可以收获。
而最让佃户们惊喜的,便是东家送给他们的玉米也成熟了,看着金灿灿如婴儿胳膊般粗壮的玉米,他们忍不住掰下来,捧到胜男面前。
“东家,您看,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玉米?”
王老实满是褶子的脸上,早已绽满了笑意,他激动的把颗粒饱满的玉米递给胜男。
“恩,不错,”胜男接过玉米,然后拨开外面的皮,指着里面的黄色颗粒说道:“呵呵,这才是玉米,外面的叶子不能吃的。”
“哦,知道了,”王老实搓搓手,有些期待的说:“那,东家,咱们开始收割吧?”
胜男抬眼看了看,其他的佃户早就跃跃欲试,脸上也是掩藏不住的欣喜,便点点头:“好,开始!”
随着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户和他们的家属,纷纷举着镰刀冲进地里,“唰唰唰”的忙活起来。成片的高粱瞬间倒下,妇女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把收割好的高粱一捆一捆的堆在地头。而老人们则挎着竹篮,在田地四周的玉米丛里,小心的掰棒子。
胜男蹲在地头,抽了一个高粱穗,捻着红红的高粱,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喜悦之情涌入心田,她满足的叹息:呵~丰收啦!
第三十九章 玉米的诱惑
清澈的溪水边,王老实家的和许大勇家的抬着一口大锅,放在岸边的青石上,然后一人拿着一个柱状的丝瓜瓤子,沾了些清水,仔细的刷着锅。
“王大嫂,这次你们家打了多少粮食呀?”
许大勇的媳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人很白净,说话行事也爽快,和王大嫂很对脾气。两个人忙完地里的活计后,便经常凑在一起洗衣、做饭、聊闲篇儿。
昨天南山忙碌了一整天,家家户户都收割了不少高粱,更有一些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的玉米,看着邻居们乐呵呵的往家抬粮食,她们这些留下来的难民,心里说不出有多羡慕。唉,可惜她们来的晚,只得了山外的二十亩沙土地,种西瓜吧,又过了时节。只能种一些地瓜。
但是这个什么地瓜,她们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还不知道冬天能不能有收成呢。虽然王大嫂经常劝她说,东家是大好人,不会任由佃户挨饿,可她们真是饿怕了呀,再也不想过那种饿得想把自己的手吞下去的日子。
“唉,也没有多少,”王大嫂卷着袖子,拿着丝瓜瓤儿“嚓嚓”的刷着锅,“都怪今年夏天那场冰雹,好好的苗子砸死了一半儿还多,要不是东家福大庇护咱们,剩下的估计也活不了。这不,我家租了二十亩地,一共打了七十斗高粱。除去东家十分之一的租子,只能剩下六十多斗,这可要吃到明年夏天呀。幸好还有这些玉米,听东家说,玉米也能当粮食吃!”
“真的吗?”许大嫂还是有些不相信,她和王大嫂相处了几个月,对她的话也颇为相信。不过,她没有亲自见识过的,还是不能确定。当时,他们这些最早来南山的难民,全都放弃了返乡的机会,选择留在这里当佃户。为得就是能有一口饱饭,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东家说的那些作物真的这么神奇,那他们全家人的生活也就有保证了。恩恩,他们家租种了二十亩沙土地,里面种满了地瓜,种的时候东家说啦,这种作物亩产最高的可达十斗咧,二十亩地那就是二百斗呀,她家就三口人,交了租子剩下的口粮也是足足的,没准还能拿出来卖钱呢。
想到这里,许大嫂脸上也开始有了憧憬,手下的动作不自禁的快起来。
“当然是真的,”王大嫂现在对东家,那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前一段时间,自己曾经帮过工的董家,来人收购玫瑰花,听她相熟的管事说,董家正在研制一种玫瑰纯露,方子便是自己东家写的。还有县城里卖得特别火的玫瑰酒,听说也是东家一手研制出来的。
还有这些玉米。当时他们也怀疑过,能不能种、种了有没有收成,结果,这才几个月呀,东家说的话全都应验了。
“呵呵,这不,东家为了教咱们怎么做玉米,还特意现场做给咱们看呢。”
说着,她用丝瓜瓤敲敲厚厚的铁锅,笑呵呵的说道。
“恩,也是,”许大嫂心里大定,反正他们已经留下来了,那就相信东家的话,好好干就成。
魏良的小院里,胜男正腆着脸,笑眯眯的和悍马商量着:
“嘿嘿,悍马,之前回老家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家家户户都是驴拉磨,你看你也是驴,咋就不能帮我推推磨呢?!”
悍马听了她的话,甩了甩小尾巴,两只水汪汪的大眼里满是鄙视,“拉磨?!那是普通的驴子干的活儿,我可是悍马,是千里宝驴,怎么能干这些粗活!”
“切。主人还是捕头呢,她不是自己也干了嘛,你是驴,就应该守着驴的本分!”
馒头蹲在院子里的石磨上,舔着自己的小爪子,幸灾乐祸的帮腔。
“对呀,对呀,”胜男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石磨,再次对着悍马赔笑道:“你看我都推了这么多玉米面,你也来试试嘛。”
一圈一圈转得胜男头都晕了,魏良正在用功,她也不好意思指使,只能和自家悍马打商量。
“……”悍马抖动几下耳朵,主人说的倒也没错,可为啥这种出力的活都是它干,而那只懒死的肥猫,却整天吃了喝、喝了睡的当大爷。于是,悍马很是不平的瞪向伸懒腰的馒头。
胜男见状,连忙把馒头抱下石磨,揪起它的前爪放在把手上,可它的两只小肥腿就悬空起来,“你看,馒头个子矮。它够不到呀!”
“就是,谁让你长得驴高马大的,”馒头被主人拎得有些不舒服,连忙挣脱下来,“再说了,这活儿本来就是驴干的,难道你不是驴呀。”
“你倒是猫,我咋没有看到你抓老鼠?”
悍马虽然个头大,但心眼也不缺,它连忙反击道。
“这不是,这不是主人不需要我抓么。如果主人想要老鼠,我立马就去!”
馒头晃动着肥硕的身子来到悍马面前,很是小得意的伸出两只小肥爪子,唰的亮出锋利的指甲,呲着牙说道。
“好啦,别吵了,还是我推吧,”胜男见这一驴一猫,一个比一个懒,只好认命的高举双手,来到磨盘边,继续转圈儿。
“东家,您放着,我来吧!”
正在这时,拎着一筐玉米的狗剩儿来到院子里,见胜男弓腰要干活,连忙放下竹筐,跑来帮忙。
“呵呵,没事没事,你还小呢!”
胜男看了看狗剩儿小身板儿,有些不忍心的说道。
“东家放心,”狗剩捋了捋袖子,从胜男手里抢过把手,“您别看俺年龄小,推磨的活儿,俺在家就经常干呢。您赶紧歇着去吧。”
胜男见狗剩的动作的确利索,推着石磨的姿势也像模像样,也就闪开身子,让他帮忙。随着磨盘缓缓的转动,金黄的玉米面从笨重的石磨中间飘洒下来,细细的落在下面的石板上。
胜男欣喜的捏起一把,放在手心搓了搓,恩,还有些糙,待会儿让木匠老李帮忙做一个筛子,筛出些精细的做窝头吃。
“东家,这个怎么吃呀?”
狗剩儿麻利的推着磨。抬眼看到胜男一脸兴奋的样子,很是好奇。
“吃法可多啦,”胜男把玉米面放回石板上,拍拍手上的碎屑,把前世曾经吃过的玉米做的东西一一道来:“玉米面可以做窝头,摊煎饼,还能做南瓜玉米饼,哦,对了,等冬天地瓜熟了,还能熬地瓜粥。”
“哦,这不和小麦面差不多嘛。”
狗剩儿想想家里的吃食,便随口说道。
“恩,差不多,但是味道不同,而且营养价值也不同,”胜男顿了下,然后接着说,“关键是玉米的种植并不占用良田,你看咱们这些玉米不就是在田地边儿上种的么。其实,也就是今年种子少,要是种子充沛的话,荒山上的坡地也能种,这样不就省了土地吗?!”
“对呀,”狗剩年纪小,但是天天长在地里,很了解农事,连连点头。
院子外面,几个佃户搬着几块大石头,按照环形的样子摆放在溪水边的空地上,然后抱来刚刚收割晒着的玉米、高粱秸秆,等王大嫂两个人把刷好的大锅抬过来后,便取了溪水倒进锅里,用秸秆点上火。
其他的农妇则抬着一筐包着叶子的玉米,连须子也没有清理,只是用清水把叶子表面的泥土洗了洗,等锅里的水滚开后,便按照东家的交代,把玉米放进热水里。
一刻钟后,偌大的铁锅里,开始冒出股股的清香,引得几个孩子围着大锅,咬着手指流口水。
“好香,这玉米闻着都这么香,要是吃到嘴里,那又该多好吃呀!”
“可不,以前咱哪见过这种好东西呀?!还是东家有本事,也没有占用多少耕地,这些玉米就长成了。”
“娘,啥时候能吃呀,俺饿了!”
南山的佃户们,忙完昨天的秋收后,便都闲了下来。今天听说东家煮玉米,都围过来帮忙,顺便尝尝鲜。
“哟,这么香呀!”
胜男和狗剩把磨好的玉米面放进布口袋里,和读完书的魏良一起来到外面。一出门,一股浓郁的玉米香味扑面而来。魏良吸了吸鼻子,然后开心的赞叹道。
“东家,已经开锅了,现在能吃了么?”
王大嫂扎着围裙,手里拎着一个笊篱,见胜男出来忙问道。
“恩,我看看,”胜男走到近前,看到热气腾腾的大锅里,几十个玉米棒子嘟嘟的冒着水汽,周围的热水也滚开了花儿,她从许大嫂手里拿过一双竹筷子插了插最上面的玉米粒,然后点点头:“可以了,许大嫂,你先用大盆接一盆凉水,然后王大嫂把玉米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冷一冷。”
“嗳!”
两个农妇答应一声,分头行动。
等大盆里的玉米变温了以后,胜男先捞出一个,扒掉外面的青叶子,撕掉须子,把一尺长的玉米掰成两半,递给魏良一块,自己留一块,她轻轻咬了一口,满意的点头:“行啦,大家都尝尝吧,注意温度哈,别烫着孩子!”
胜男的话音刚落,十几只手迅速的伸进大盆里,几十个玉米顷刻间被大人孩子消灭一空。
“继续煮,把这两筐都煮上!”
胜男见大家意犹未尽的样子,便笑着指指院子里的两大筐玉米说道。
众人一听,嘴里连连道谢,手上也没有闲着,几个青壮的汉子利索的把竹筐提过来,然后照着刚才的程序开始煮。其他人则是守着大锅,咽着口水等着。
“哎,胜男,煮个玉米干嘛弄这么大的动静呀?”
比起佃户们的热衷,魏良就淡定了许多。前世他也不是很喜欢吃玉米,这次不过是回味一下过去的味道,吃了半个,他就不再想吃了。
“呵呵,秘密!”
胜男用手掐了几个玉米粒丢进嘴里,有点Q的嚼劲儿萦绕齿间,她笑得有点像只小狐狸。
随着一锅又一锅的水煮玉米,浓浓的玉米特有的清香开始蔓延开来,南山外面的集市上,小贩们和路人们纷纷吸着鼻子:咦,这是什么味道呀,真香!
正文 第四十章 亲戚找上门
循着香味儿,人们来到南山的空地上。只见眼前一群人,男男女女、有老有小的围着成一个圆圈,正对着中间位置不时的说着什么。
好奇的人们仔细闻了闻,发现刚刚闻到的奇异的清香正是从人群中传出来的,而旁边的几个小娃子手里攥着从来没有见过的嫩黄嫩黄的东西,拼命往嘴里填着,瞧着他们一脸满足的样子,凑过来的人也忍不住只咽口水。
“哎呀,四哥,你们这是干啥咧?”
跟过来的人中有些王家庙的村民,他们在人群中发现了以前的邻居,正围着大锅眉飞色舞的说着什么,连忙挤过去问个究竟。
“呵呵,煮玉米呢!”
被问的那个王四哥转头一看是自己从前的邻居,过去在一起住着的时候,仗着家里壮劳力多,打得粮食也多,这小子没少在自己面前显摆。他听到邻居的话,脸上的笑意更浓,满脸自豪的说道:“来,七弟呀。瞧瞧吧,嘿嘿,这可是新鲜玩意儿,别说济南府,就是大明朝也是独一份儿!”
“玉米?!”王七弟笼着袖子,抻着脖子往热气腾腾的锅里看。别说,刚才离得远,香味淡了不少,如今凑过来再一闻,这香味直钻鼻子,他喉头上下滚动几下,“四哥,这玉米是啥东西呀,等当饭吃?”
“咋不能呀,”王四哥拍拍肚子,自己今天光顾着嘴啦,也没数吃了几个,被人一问,还真有些饱了,“呃~~,不但能管饱,关键是味道好呀!”
“哎,开锅啦,开锅啦!”
这时,守在大锅边的王大嫂,连忙挥着笊篱,让大家让开。而许大嫂也仿佛不累一样,连忙把清水端过来。
没一会儿,冒着热气的大玉米被盛到了水盆里,而好奇的人们也凑了过去,“嘶嘶”的只吸鼻子。
“七弟,给,尝尝吧!”
王四哥见旧邻也馋得直吧嗒嘴,把自己抢到的玉米掰成两段,略小的那块儿递给了七弟,很是大方的说道。
“嗳,谢谢四哥啦!”
王七弟也没有挑大小,连忙伸手接过来,张嘴就是一大口,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甜香滋味,顿时袭上舌尖,黄色的小颗粒嫩得可以嚼出水来,但却嚼劲儿十足。恩,真好吃!
南山的佃户们,很少在乡亲们面前有如此露脸的机会。东家也发了话,这玉米是好东西,有人来问就让人家都尝尝。想当初他们舍弃老东家。舍弃已经半熟的粮食来到南山,不知村里有多少人骂他们傻咧,后来见南山发展起来了,东家为人又和气,那些酸话才消停了一些。
可像今天这样,能这么豪气、大方的招待原来的邻居,而邻居们也满眼的羡慕和嫉妒,这种种感觉都是佃户们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于是,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嘿,俺们是南山的佃户!
看着往日的邻居们意气风发的样子,很多过来凑热闹的村民,心里很是别扭:嘁,得意啥呀,还不是你得了好东家,要不是人家李捕头有本事,你家以前过得还不如俺家呢。但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继续卖力的啃着鲜嫩的玉米。
而同来的一些小贩,品尝到玉米的美味后,眼睛顿时一亮,连忙找到相熟的佃户要求购买玉米。但佃户们现在还不知道东家是不是有计划,不敢贸然答应,便纷纷把小贩们支到负责的南山管事周福那里。
话说这些肯来南山发展的小贩,商业头脑不是一般的灵活,总是能在一些细节中发现商机。玉米他们从来没有见识过,就像刚才佃户们显摆的那样:大明朝独一份儿。再加上味道又格外的好,简直就是摇钱树。要是能独家收购这些玉米,那自己,哦不。是东家还不赚翻了。而发现这种商机的自己,更是大功一件呀。
“东家,咱们外面集市上的几个商铺,想收购咱们的玉米,问什么价钱卖。”
周福乐颠颠的跑到魏良的院子,对正在喝茶的两个人说的。
“哦,还真有上道的呀,”胜男抱着胖胖的茶盅,在袅袅的水汽中,她轻轻笑道。
“呵呵,这就是你的目的?”
魏良也不笨,听到周福的话,他顿时就明白了胜男支大锅煮玉米的目的。
“嗯哼,”胜男微微点头,她转身对周福说:“告诉这些商户,我手里不但有玉米,还有烹制玉米的方子,谁购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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