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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人狼城III侦探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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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妮卡·库德的尸体下面为何放着一个大金属盆?只是单纯用来盛血吗?
  ◎杀害费拉古德教授的盔甲亡灵,真的如雷瑟所见,是已经死亡的约翰·杰因哈姆吗?
  ◎犯人是左撇子吗?——这是从绑在莫妮卡尸体上的绳结所推断出来的事实。
  ◎马贝特·艾斯纳曾说:“楼梯怪怪的。”到底是哪里奇怪呢?
  ◎布洛克要雷瑟他们去查看地下室的尸体,是希望他们发现什么吗?

  “原来如此。”我相当钦佩兰子敏锐的观察力。这样看来,她似乎已经找出某几个问题的答案了。“无论如何,我们都只能针对这些谜题,一个一个地推理。这样要花上很多时间。”
  然而,兰子却静静地摇了摇头,几何图案的耳环也随着她那柔软的鬈发摇动,“其实,我们不需要找出所有的答案。一来那样太浪费时间,二来,比起找出答案,看穿这起事件的本质更重要。因为在每个复杂的事件里,谜题经常随着犯人的思考逻辑或目的而串联。反过来说,只要我们找出某种串联每件犯罪的方程式或逻辑,其他琐碎的谜题自然会随之解开。”
  “是啊,有不少犯罪者都会在犯案时留下某种癖好,或是使用自己独特的犯案手法吧!”
  “没错。所以,如果我们想揭开这起事件的真相,首先必须重视这整起事件给我们的印象。接下来,则是要找出这印象所导出的倾向。这种倾向对每一次的犯罪应该都会有某种影响才对。”
  这正是兰子“直感式归纳型推理法”的中心思想。的确,在这起事件中,许多尸体的头颅都从颈部被切断,然后被带走。这个特征很可能是犯人有某种理由。
  “修培亚先生,您对雷瑟的记录有什么想法?”我看着他问。
  “这个嘛……”修培亚老先生一边思索着,一边回答,“像这样重新把问题挑出来看后,我更觉得这是件既怪异又令人无法理解的事件。”
  “是呀。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刚才也说过,那份记录,我读得愈多遍,就愈觉得那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在这世上。那个故事真的很混乱,而这不是雷瑟精神错乱的最佳证明吗?”
  兰子用一种异常愉快的眼神望向我,“你觉得叙述那份记录的人,并不像你一样头脑清楚吗?”
  “没错,就是这样。这该说是神秘,还是怪异?总之接连发生的每起事件都很支离破碎。”
  “关于这一点,我的意见和你不同。比方说——”
  “比方说,费拉古德教授和仆人佩达在武器房里,被穿着盔甲的人袭击这件事。雷瑟不是从头盔看到那个人的脸,他说那是约翰·杰想哈姆。可是他们却在不久后,就发现杰因哈姆被肢解的尸体。好像是从宴会厅还是哪里的大钟里滚落出来吧?而且从尸体看来,这个人应该是在武器房事件发生前,就已经死了。也就是说,杰因哈姆是和建筑师谢拉同时在一条叫做‘狼之密道’的洞窟中被杀害的。如果是这样,‘穿着盔甲的亡灵’还真的名副其实,是杰因哈姆的幽灵呢!
  “还有——修培亚先生也说过——最夸张的就是雷瑟认为自己是人狼。他变成狼的那部分,实在令人无法相信。”
  “那是暗喻、比喻,是一种把事情具体化的描述手法。也就是他把他直接意识到的现象,用一种大家都能了解的方式,转换成有寓意的说法。”
  “你是说,他故意把自己的体验寓言化?”
  “没错,所以,我们只要换个方向,把他的意识转换一下就行了。这样一来,也许就能看清隐藏在故事背后的真实了。”
  “我实在无法苟同你那种抽象的方法论。”我耸耸肩,“总之,虽然我们不知道雷瑟有没有被害妄想症,不过从他踏进城里的那一瞬间起,他就被告知‘人狼’的存在,对此也非常恐惧。虽然费拉古德教授刻意卖弄自己的历史知识,煽动大家的恐惧心,但是雷瑟的反应未免也激烈了。”
  修培亚老先生向走到我们附近的侍者再点了一杯白兰地。然后,他来回摸着自己消瘦而凹陷的脸颊,注视着兰子,“兰子,你对这起事件到底有什么看法?你是不是已经弄清楚某些地方?”
  “至少集体失踪是事实,而且失踪者和记录上的名字也一致。这么说来,我们应该可以断言,那些在旅行途中失踪的人们,在银狼城遇到某种不幸。”
  兰子这么回答,刻意闪躲了他的问题。这是她长久以来的习惯,在完全看破事件的真相前,她是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她的想法。根据她的说法,推理的一部分就只是一部分,随时会随着新证据的发现,或是自己反复思考所得的结论而有所改变。
  “你说得也没错。”
  “那么,修培亚先生您的想法是?”
  “很遗憾,我还身在五里雾中。”
  “那黎人呢?”
  “我也是。不过我有想过几种可能性。”我保守地说。
  “很好。说出来嘛!我们一起想想看。”
  我心里暗暗怀疑兰子的甜言蜜语,但还是说:“首先是犯人。犯人只有一人吗?还是有共犯?”
  修培亚老先生双手交叉抱胸,“应该是有共犯吧!从‘狼之密道’的命案场景,可明显看出犯人把尸体从犯罪现场给拖走。如果只有一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最后袭击雷瑟的也是两个人,并非一个人。”
  “那么,犯人是旅行团的成员吗?还是城里的人呢?”兰子向我们两人问道。
  修培亚老先生先回答了。“除了雷瑟外,旅行团的成员全部都死了。所以,犯人应该是城里的人吧。”
  我提出反对意见,“可是,城里的人也死了三人,分别是领队福登、班克斯管家,还有女佣汉妮。而且,旅行团的成员真的全部都死了吗?”
  “什么意思?”
  “我只是打个比方。如果雷瑟是真凶呢?就像布洛克警官所怀疑的。要是雷瑟是与生俱来的杀人魔,又怎么可能会承认自己是犯人呢?他所口述的那份记录,搞不好就是他为了自我辩护而虚构出来的故事!”
  “原来如此。这还真是意想不到呢。口述者本身就是犯人,这算是个盲点!”
  但兰子却抱怨,“等等,黎人。这样一来,我们一开始假设的——把这份记录当作事实前提——不就瓦解了吗?”
  “可是,兰子,这可不是猜谜游戏,这可是确实的杀人案件。我们探讨的是一件前所未闻、凶恶残暴的犯罪,所以怎么能只顾自己片面的想法呢?”
  “我知道了。那我们就把你的想法也列入可能之一吧。可是,我觉得在雷瑟的调查结束前,这个假设应该要另当别论。”
  “好,没问题。”我点点头。
  接着修培亚老先生也发言了。“犯人有没有可能既不是旅行团的成员,也不是城里的人呢?”
  “您的意思是?”
  “换句话说,就是有一名毫不相关的第三者,也就是真凶,悄悄地躲在城里。其实是一名精神不正常的杀人犯,碰巧跑进城里,展开一场连续的杀戮。费拉古德教授他们不是也提过这个疑惑吗?”
  “是呀。”我附和道,“这样一来,犯人的真面目就有三种可能了。修培亚先生,您认为哪一个才对呢?”
  侍者送上修培亚老先生的白兰地。他接过后,便回答:“黎人,我还是认为犯人是城里的人。我觉得仆人佩达很可疑,因为他不但正好出现在柯纳根夫妇的命案现场,费拉古德教授被杀时,他也和雷瑟在一起。”
  我摇摇头,“那是不可能的。柯纳根夫妇遇害时,佩达不是正好到萨尔布鲁根还是哪个城市,请人来修理城门。他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武器房事件时,他也被穿着盔甲的杀人魔袭击,还差点送命呢!”
  “没有证据能证明佩达是不是真的去萨尔布鲁根。而且,由于所有人都被关在城里,所以到底有没有人来修城门,也没有人知道。很有可能是佩达说谎,他为了杀人便佯称要出城。”
  “那武器房的密室杀人案呢?”
  “所以我才说应该有共犯。佩达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所以才假装也遭到袭击。如果他就是犯人,或是犯人之一,那么很多疑点就浮出了。例如城门这一点,有可能是佩达为了把大家关在城里而故意弄坏的。”
  我思索了一下修培亚老先生所说的情况,“是呀。如果我们采用有共犯这个说法,那么即使佩达也是凶手之一、也不会奇怪。”
  “可是,他的动机是什么?”兰子用不满的语气说道。
  修培亚老先生摇晃着玻璃杯中的白兰地,“这我就不知道了。不管凶手是佩达还是谁,实在无法想像做出那种残酷行为的理由。”
  我压抑住愤怒的心情,“动机不外乎就是复仇、以杀人为乐,还有湮灭证据。因为凶手连续杀害好几个人,所以他应该不是出于冲动。这样一来,可能的动机就只有这些了。”
  “等等……”修培亚老先生张开手,“你说到以杀人为乐我才想起来。那位名叫布洛克的警官不是认为雷瑟就是波昂幼儿连续命案的凶手吗?那件事是真的吗?还有,如果真有那么残酷的事件发生,那后来犯人又怎样了呢?被逮捕了吗?”
  “结果还是得去德国一趟,才能弄清楚。”
  兰子伸手拿起咖啡,同时点了点头,“对啊,在这里什么也不能做。看来我们必须直接去德国调查才行。”
  修培亚老先生皱起眉头,将视线投向远方。我与兰子本来就是要去德国。然而,对遭到袓国背叛,又拼命逃出祖国的修培亚老先生而言,再度踏上那片土地,想必心中一定有无限感慨吧!
  兰子静静地朝着他点点头,“是啊。我希望能尽快到德国。我很想见见住在科隆的精神病院的雷瑟。因为他是那起悲惨的杀人事件中唯一的生还者。另外,我也想亲自听他叙述事情的经过。这样我们一定就能更清楚地判断那到底是事实,还是那是他精神错乱而引发的幻想。”


  第六章  巴黎之夜

  1

  在巴黎的一流餐厅用餐就好像在银座附近拥挤的都会区吃饭一样。朝气、嘈杂、喧嚣、爱欲、悲伤等情绪,都随着用餐而增强,完全支配着此地充满紧张感的气氛。
  打扮时髦的男男女女,以华丽的词藻搭配着夸张的肢体动作相互交谈,努力地炒热场子、挑起对方的情绪。人们不断重复的动作,就像在剧院演出的古典演奏会一样,拥有自己的角色——侍者和酒侍是演奏者,豪华的晚餐是令人心旷神怡的音乐,而客人们则同时是指挥家和听众。
  这一夜,兰子、我和修培亚老先生被带往位于香榭丽舍大道上,一间名叫“罗兰”的老牌餐厅。宽广的店内充满沉静的气息,墙壁上有葡萄藤蔓攀爬着,茂盛的枝叶正好作为桌子之间的分隔线。
  颜色艳丽的贾列风(译注:Emile Galle,一八四六?一九〇四年,法国著名玻璃艺术家)照明,自然地摆放在椰子盆栽旁边,温柔地照射出用餐与恋爱兼顾的客人侧脸。现场轻声演奏的管弦乐让恍惚的表情更为显著。我们围坐在这间店里最安静的角落。
  “那么,兰子,你对法国或巴黎的印象如何?我想听听你对这个都市的感想。”日本大使馆的副参事生岛贤吾轻摇玻璃杯中的勃艮地红酒。今天就是他带我们来这家店。
  生岛副参事像是一位气定神闲的长者,面对着将来有望的年轻人,灰色眉毛下的双眼散发出慈爱的光芒。他灰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到后方,四角形的脸上挂着一副四角形的银框眼镜。他身上穿着成套的高级西装,手持着怀表,俨然英国绅士的模样。实际上,他非常地和蔼可亲。
  身为外交部高官的生岛副参事,今年五十二岁。他被派遣到法国已经十年,与法国政府官员构筑出良好的关系。他同时也是家父的大学同学,我们在小时就曾见过他。即使隔了这么久,这次有机会能和他碰面,让我和兰子十分高兴。
  “您问我的感想吗,生岛先生?”兰子放下装着柠檬汁的杯子,被茂密鬈发围绕的脸上,轻轻露出微笑。她穿着十分适合巴黎之夜的成熟黑色晚礼服,还戴着珍珠项链和珍珠耳环等装饰品,打扮得非常美丽。
  男性们全都穿着燕尾服,不过我并不习惯蝴蝶领结,所以感到十分别扭。而修培亚老先生不但相当适合这种服装,他的餐桌礼仪也很熟练。他一直从旁协助我和兰子,注意观察我们的动作,适时给我们提醒,还帮我们翻译,让我们不至于出糗。
  生岛副参事笑了笑,眼尾皱起细纹,“对呀,兰子,我在问你的感想唷!”
  兰子露出充满女性魅力的笑容,“我对法国最大的感想就是,到处都是咖啡厅……开玩笑的啦。法国真的很美,巴黎也总是充满活力和朝气,真不愧是艺术之都。因为我比一般人还要喜欢画,所以对这点很有感触。”
  这八成只是场面话,因为我知道她的真心话。来到法国约两、三天后,她曾引用罗曼·罗兰的作品,高兴地说:“我终于能体会约翰·克利斯朵夫第一次来到巴黎时那种雀跃的心情了。”然而,过了一个星期后却变成:“我现在知道法布里斯·巴尔瑟拉对拿破仑战役感到失望,而回到意大利的心情了。”——她借用了斯汤达尔(译注:Stendhal,一七八三?一八四三年,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先驱)的《巴马修道院》里的主角来表达不满。
  老实说,我想家的程度其实和她差不多,因此,我完全能够理解她的情绪为何会演变成这样。一开始,对于初到遥远未知国度的我们,精神上的确因为接触到新文化、新世界而解放。套句兰子的话,我们就像从德国乡下来到巴黎的克利斯朵夫一样,受到很大的文化冲击。
  身为艺术中枢的巴黎,自古以来就有“花都”之称,这个欧洲首屈一指的都市确实极其华丽且富有活力,与“现在”这个时代共有一种令人畏惧的复杂形态。四处可见的魅力景致与轻快的节奏,是其信条;洋溢的热情足以掳获外来者的心。
  日本在大战后的二十多年间,虽然也猛烈地进行复兴,然而那只是虚有其表,不过是模仿与吸收美国文化罢了。在崇尚自由主义的法国,特别是中心枢纽的巴黎,其历史、文化、社会、人文等各方面的香氛和深度,都是日本人和日本无法与之比拟的。
  然而,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都有表里、虚假与真实两面。来到法国三个星期后,兰子和我得以窥见这个国家以及其居民的真实面貌。兰子的失望与其说像是法布里斯,倒不如更贴近雷马克《凯旋门》中深感绝望的琼安·玛兹。
  对深爱德、法国文学的兰子而言,眼前的巴黎并不是真正的巴黎。她渴望的并不是这个现代化大楼栉比鳞次的都市,而是小说、绘画或电影中,身处混沌十九世纪末的巴黎。是年轻的卡尔所憧憬,充满恐怖与黑暗幻想的巴黎;是美丽年代时期(译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期之法国文艺鼎盛期)的巴黎。总之,那是披着丝质披风,戴着单边眼镜,手持手仗的罗苹,充满绅士风度地昂首阔步的古老时代——二十世纪初的巴黎。
  今晚,兰子表示想要体验昔日巴黎的气氛,所以大家一早便到歌剧院附近散步。我们以玛德莲教堂为起点,经过意大利大道、蒙马特大道、圣马丁大道,直到共和广场,这一路上并列着许多世纪末著名的剧场,现在依旧有精彩的舞台剧或电影上演。今晚的风很凉爽,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和车灯的光芒映入眼底,人们口中的晚宴巴黎,也让我们的心情随之起舞。
  虽然世纪末的德雷福事件(译注:一八九四年,犹太裔法国陆军上尉德雷福被控出卖情报给德国,军事秘密法庭裁定其叛国,并公开拔阶、流放外岛。这事件造成法国社会分裂,甚至引发街头运动。即使后来德雷福冤屈洗刷,但此事件仍影响法国甚巨)早已被现代人遗忘,而令人讶异的奥德特·劳伦斯无头尸事件(译注:出自笠井洁之《再见天使》一书),也是很久之后才出现。所以,对兰子来说,眼前的巴黎夜景实在无聊至极。
  用餐前,我们应兰子要求,一块去看了一场道地的魔术表演。表演的地点位于卡布辛大道上,一间名为“葛兰”的老牌歌舞杂耍剧场。
  魔术师叫做安里·乔登男爵。他的表演非常奇妙、华丽,在当地颇受好评。剧场前那块庸俗却抢眼的看板上,描绘着身材消瘦,披着像恶魔麦菲斯特一样的观剧斗篷(译往:为欣赏歌剧等时而穿着的披风),嘴巴上的胡子往上卷翘,下巴也蓄着尖尖的胡须,令人觉得阴森的他,正让一名金发美女消失。
  正当我看着那充满幻想气氛的看板时,兰子仿佛看穿我的心思地说:“黎人,真抱歉,破坏你的兴致。不过,那种胡子叫做‘范戴克胡’,并不是‘范达因胡’!”
  相信不用我解释,大家也知道,范达因是以《格林家杀人事件》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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