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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易-第3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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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团任务不好做。在某些神灵眼中,宁可去击杀几位同级别的落单神灵,也不愿意去干这种事情。要不然,天罡军怎么才有军团六十二个?天庭怎么会好生生免费作战旗?

    “这样吧,我来帮你。对了,你这边有多少人?”

    荀易指指自己,然后手指点中唐世远和袁世宵,最后在龙胆等人身上一一扫过。

    “嗯,你们清源殿的人。还有呢?”

    “没了。”

    “没了?”李欣楠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你带这么点人,就想要去组建战团?”说着,她一巴掌去抽荀易:“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

    荀易顺势一躲,作无辜之状:“楠姐,我的人还没赶来。我的意思是先把战旗做好,回头慢慢组建军团。”

    李欣楠扶额。荀易这种在内地长大的大少爷,对战场的危险性一点都没有考虑。

    “或许你小子自身实力不错。但这是团战!是军队大战,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你一个人做完,还要军团干什么!在旁边给你摇旗呐喊么!”

    荀易下意识点头,紧接着一个激灵,连忙摇头:“我这不是没经验么?”见李欣楠还要说什么,他马上岔开话题:“依照楠姐的意思,我要怎么做?”

    “第一,选择目标,尽量选择自己打得过的半神。第二,等你的人来齐,至少要有三千人帮你分担敌人的人海战术。第三,准备净化空气以及沟通诸神的道具。最好能请来庙祝、巫女这类诸神眷属,必要时候请神灵助阵。”

    天庭有一整套针对异神的攻略。这不是在地母宫中的作战,也不是凡人之间的交手,而是世界与世界之间的征服战。

    荀易表示受教,只能先去等弥真天主的人。顺带李欣楠帮荀易去找其他军团帮忙。

第七百九十五章军团战(二)() 
弥真天主很惨,他成为先天神后,虽然永恒不朽。但他的先天神界太小了,在太微天一步步开拓先天世界,每天能演化一寸土地就算不错。

    相比之下,当初荀易亲眼看着赤须日鳞神龙在太微天创世纪。那是何等壮丽的气象,一条星河悬挂天界,无数世界化作星辰,围绕诸天皓日运行。每一颗星辰在天境中得到先天之气的加护,最终升华为先天星辰。可以说,从他入驻先天太微天的那一刻开始,他的宇宙比弥真天主大无数倍。天主的先天神界,顶多比得上他那里头的一颗先天皓日。

    更别说造物,这是弥真天主最大的难题。先天神界中的生灵都是先天之体,堪比天人,位比五重天,更不好培养。他孤家寡人在神界待着,连个说话的对象都没有。就算想要趁着大过年的时候去拿天庭福利。也因为并非天庭正神,无法获取福利。而且先天神都是给其他人发放福利,哪里轮得到他跟小辈们抢?

    他给荀易的这一万人,是他最后的一张底牌。如果这一万人出事,几百年内,他再难有所作为。

    泰乙界外,忽然有一颗流星从七重天坠落。

    “任婰,准备接收!”

    任婰应下,出手将流星纳入东方雷泽。

    星辰并不大,上面有着无数孔洞,每一个孔洞中都有一具八尺大小的巨大光茧。星辰悬浮在雷泽之上,孟晨从水中浮起:“他的兵将不是人族?”

    “是人族,但并非凡间这些炎黄人族。”任婰走过来,看到流星内部如同虫卵一般的那些士兵,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他从幽冥寻找上万战魂。又用小世界的办法让他们经历人生,塑造有利于自己的价值观,最终再用先天造化元精帮他们塑体。好像用先天蚁神的本源精气。”

    这先天蚁神似乎是异界的神灵。任婰暗道:果然,他当年名声大噪的时候,手里头还有些宝贝。

    “殿下,这里头最弱的士兵媲美一重天,最强的将领甚至可以屠神。”

    雷泽蕴含木灵生机,无边春雷从水中爆发,一道道雷光惊醒星辰中的士兵。众人赤裸着从光茧中爬出,荀易脸色一黑,喃喃自语:“一万人的装备,这可不好准备啊。”

    “天庭会负责发放最低级别的布甲,暂时凑合用用。然后去异域掠夺一个王国的国库,物资就来了。”孟晨心疼自己雷泽中的雷霆,忙对荀易说:“殿下,先把流星换一个位置,我这雷泽可供不起他们的养分。”

    弥真天主煞费苦心,这颗流星是一枚先天灵星。当他的眷属神将死亡后,只要魂魄留下,就能在流星巢穴中重新孕育。但因此而消耗的元气,目前都需要由荀易来支付。

    “先放着,回头我让你多调度一成世界本源滋养流星。”荀易也是一脸肉痛。幸亏在他们签订契约的时候,已经说好:付出的成本从收益中补贴,不算入净收益,不然荀易还不亏死?

    流星一动,上面的神力悉数消失,下方蔓延一根根黝黑藤蔓,最终化作巨大的神木扎根在雷泽。树根古藤托起流星,从旁边看,和泰乙界的木灵神树没什么区别。

    “那倒是个贴心的主。居然主动将流星当做大树,符合我的泰乙界世界观。”

    流星如同蜂巢挂在树上,众多士兵跳下大树前来拜见荀易。

    看到这些裸露的士兵,任婰默默退下。

    众人为首者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他身材挺拔魁梧,浑身上下肌肉匀称。慢步走到荀易面前,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煞气,让荀易和孟晨忍不住皱眉。

    弑神,这家伙屠杀过神灵!

    “末将一号,拜见元德殿下。”那人看到荀易,主动行礼。单膝下跪,神色恭敬,一点都没有屠神的傲气。

    荀易压下神灵本能的反感,问道:“一号?没有名字吗?”

    “往事已成浮云。弥真大人将我们救下,以数字代号取名。殿下也可以这么称呼。”

    一句话,扭头往后看的任婰顿时了然:这些家伙,应该是昔年弑神叛天之人,被弥真那家伙设法救下?那厮,胆子够大的!不过对殿下而言,这些人的实力的确不错,正好让他们帮衬殿下度过这段时期。

    荀易上前将“一号”扶起来:“你们一共多少人,实力如何?”

    “我等一共九千八百六十三人。其中战力媲美天神者一人,媲美四重天者九人,媲美三重天者,一百六十三人,媲美二重天者一千五百人。”

    媲美,而不是同等境界。这是他们的战斗力,而不是自身的修为境界。荀易暗暗凛然:说明这些家伙都拥有越阶挑战的能力。

    “媲美天神?”经郎和烈融走过来,打量男子,质疑说:“天神之力贵在权能。你能击败天神?”

    天神处于高纬度,站在时空之上,穿梭空间。如果不能处于和天神同时空,一切攻击根本打不到。

    “我没有天神明察过去未来的能力,也不能将自身放置在天神的维度,更没有他们造物或者操控天地的神权。但是我能杀死天神。”一号语气平和,完全不受外界影响。

    “跨越维度进行刺杀吗?”孟晨打量男子,最后落在男子背后的纹身上。那纹身似乎蕴含魔力,透出来自魔渊的气息。

    青龙神盯着看了看,默默将眼睛转移。

    “行了,不说那些。我们先想办法建立军团。”荀易拂手一挥,无数树叶从远处飞来,将他们的下身遮掩。不然,泰乙界中花精女妖众多,指不定有什么事情呢。

    荀易对一号说:“目前正好要去斩杀一位半神,你带上一些人手,咱们马上去。”

    一号对背后几个男子说了说,众人挑选一千人随荀易出去。而其他人则留下来守护流星。

    孟晨心有不满,但最终没说什么,默许这些人在雷泽建立军营。

    流星入泰乙界,立刻惊动诸神。有位帝君神色震怒,忽然门口有宙光宫的童子前来:“帝君,我家陛下邀您喝茶。”

    他送上请帖,帝君脸色阴晴不定,最终前往宙光宫。弥真也在宙光宫,不知宙光上帝如何调节,总之这位帝君没有下界去找荀易的晦气,默许这一万人追随荀易。(未完待续。)

第七百九十六章军团战(三)() 
清源军的人随荀易来到补给点。此刻,李欣楠也已经找来一群帮手。

    看到荀易拉出来的这一千人,李欣楠震了震,叹息道:“你在内陆的这几年,也算是经历不凡了。”一般凡人,哪里能找来这群明显看上去就彪悍强健的军队?

    “只是认识一些朋友罢了。”荀易谦虚一下,看看李欣楠找来的帮手。这是两个军团的人,为首二人一男一女。

    男的,荀易认识。是大周国的皇族。

    剑王笑道:“荀家主,当初的约定可还记得?”皇剑阁乃大周第一武道门派,剑王是其阁主,拥有四重天的战力。而皇剑阁作为大周门派,也有义务参与对外大战。皇剑阁本身就有一个军团。目前是天罡军下第四十一团。

    “记得是记得,不过剑王前辈真要跟我打么?您好像已经领悟剑神神性?打起来是我吃亏。”端详面前的男子,他手中无剑,但心中有剑意长存。分明已经从剑中领悟神性,一般剑客根本打不过他。

    如果是荀尘那种先天剑客,在第一时间就会折服于他的剑王大道,最终无法反抗。

    “荀家主身上的木德神性同样不凡,更有一股皇者之气,我不相信你的神性会屈服于我的剑王神性。而且……”剑王歪着头,疑惑看着荀易:“你身上还有另一股品质极为高明的神性。”

    孙戬和申威都有神性,尤其是孙戬,他身上的神性和剑王类似。都是剑之王道,统御万剑。换言之,神性一出,只要用剑之人,天然被他所克制。

    “荀易,要打么?要打我来!”孙戬对剑王兴致勃勃。

    “不用,不用你上。”荀易笑着应下和剑王的决斗:“不过这件事往后拖,不急在一时。现在当务之急是完成试炼任务。”

    说着,荀易又看向旁边的女子。这是一位年轻靓丽的女性,手持风华万岚战旗,是一个军团的团长。

    “叫我万岚吧。我和李家妹子关系不错。听说你是她们副团长的丈夫?你放心,这次我来帮你。”

    “副团长?”

    “嬴琇曾在我这里担任副团长。当初就是我们联手过得任务。”李欣楠解释后,将万岚重新介绍:“万岚姐姐是一尊谪落的神女。”

    能看出来,万岚身上有一种和荀易接近的神性。按照天庭五德来规划,万岚应该属于木德之神。

    “风雷皆为木。万岚姐姐是巽风之道,看起来和栖族有些渊源?”

    万岚明眸一亮,上下打量荀易:“怪了,你能看出我和栖族有关?不错,我和栖族有些渊源。你好像也是,你身上有一股栖族人特有的气质。”

    荀易胸中藏着圣灵石,这是栖族圣女的信物。天然带着一股亲和力,让草木生灵对荀易增加好感。外加荀易自身的功德道,只要他不主动作死,一般陌生人对他不会保持恶意。

    和两方人见过后,李欣楠说:“你非要做中等的军团任务。皇剑阁的剑王前辈和万岚姐都是中等军团的团长。他们有经验。”

    诸人在补给点找地方坐下来,剑王和荀易同出大周,加上荀家的缘故,于是主动帮忙。并且问:“你目标找好了?”

    “已经决定,就是这个了。”荀易拿出地图,指着其中一个小国家:“这个国家的国王,据说是一位半神,就按他开刀。”

    诸人定眼一瞧:“洛城?你要对洛王下手?”

    “天神之子,本人也是接近天神的存在。”剑王和万岚思索考量,荀易笑道:“放心吧,我这边有把握击杀洛王。就是他身边那些人,需要两位的军团帮忙牵制一下。”

    “如果只是牵制的话——可以。”二人看荀易身边的“一号”。他一身布衣,但掩藏不住衣服下来的爆发力。只要他动手,在近身战中,万岚和剑王统统不是他的对手。

    万岚点头:“我也没意见。不过先说好,人情是人情。这次帮忙的所有损失,你来承担。”

    天庭在异域征战上,有很多种方式。一般强大的军团,足以独立完成一个世界的征服。但如果碰到硬骨头,就会合作联盟。

    团结,一直以来都是天庭所倡导的理念。

    “当然。两个军团的损失由我们清源军承担。”荀易很看得开。一位神巫时代诞生的半神,他本人的价值足以比得上给两个军团的报酬。

    天庭将世界分为神诞、神巫以及神离三个时代。

    最初的神代,是神灵诞生的时刻。后来,诸神降临于大地,他们和凡人混居,一同在人间生活。在这个时代,人神一体,是半神诞生最多的时代。

    启元界原本正处于这个时代的末期,只需一场大变就要进入下一个时代。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是诸神降临化身亲自厮杀的时代。是巫师神官掌控大权,传播神之荣光的时代。

    原本,这个时代还会持续很久。但天庭抢先动手,引发一次大变革将启元世界化作大陆,强迫诸神归于天穹高举王座,让他们无法真身降临于大陆。

    荀易的目标是一位神灵的后裔。他的父亲是世界最强大的战神,号称兵戈之主,杀戮之神。

    战神曾经以化身降临人间,毁灭自己的敌人。正是在那时候和凡人女子结合,孕育世界祝福的神子。

    荀易坐在战车上,和孙戬、申威聊着这位神灵的资料:“这个战神和你们俩的道路类似啊。要不要回头我把他杀了,给你们做研究?”

    “没兴趣。”

    “无所谓。”

    “真没兴趣?”荀易抬头望天,在那里,象征战神的星辰正逐渐衰落。“现在可是杀他的好机会。”

    :孙戬和申威兴致寡淡,最终荀易耸耸肩,也不在意即将陨落的战神。

    行军走出补给点,安置营地后,剑王和万岚来找荀易商议如何继续行军。

    神灵的行军布阵和凡人军队有极大不同。

    在这种世界攻伐的大战中,自然是各种神术频繁使用。先是祭祀地神,构建自己的营地,请来诸神之力化作天幕,确保不受异神攻击。目前李欣楠带人构建营地,正是这种神灵庇护的营地,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补给点。

    然后,祭祀道司神,请来神主之力辨认方位。确保敌人没有用神术修改道路后才会开始行军。而且,在行军上也颇为讲究。并非几千上万人同时行动,而是先派遣斥候寻找地脉构建门户。然后通过门户,将千里之外的人传送到这个地点。

    从机动性上来讲。只需要两三个人行动,就足以在短时间内转移上万人。如果是神主,那就更方便了。神主自身穿梭空间,到达地点将军队放出,直接露胳膊开战!

    “目前我们距离洛城还有一千里。这时候已经进入道司门的传送距离。只要让几个人前去埋下方碑,回头就能将整个部队传送过去。”

    “荀易,你们清源军有什么人选?”

    “洛城两侧靠山,背靠森林,至于正面……那里防备最严密。所以,从背后走是最好的。”剑王解释说:“清源殿擅长木德,不知道有什么人适合作斥候的?”

    几个首脑在营帐中说话,荀易的目光不自觉落在门口打哈欠的唐世远和袁世宵身上。

    二人随龙胆进来,正在打瞌睡。忽然众人目光看向二人。

    两人心中升起不祥预感:“喂喂,你们不会准备让我们哥俩去吧?大少爷,我们俩才只有三重天的修为!”(未完待续。)

第七百九十七章军团战(四)() 
洛城前方有诸多洛城所属的乡镇关卡。两侧山峦起伏,一侧乃洛城人的先灵坟墓,一侧是洛城大军的练兵狩猎之地。唯一没有驻扎兵力的,只有背后的静谧常林。

    这座森林占地辽阔,横在两山之间,如同长龙将山脉拦腰斩断。

    “喂喂,你说大少爷不会是故意坑我们吧?就让咱们两个来作斥候?”袁世宵走在泥泞的森林中。前不久似乎刚刚有一场大雨。

    唐世远体力比他差点,拿毛巾擦汗,身上穿着轻便的单衣:“密林中木气浓郁,最适合你我这种修炼青华气的人。”

    静谧常林气候潮湿,一年四季有大半时候被雨水覆盖。二人没走几步,前方出现一条浅浅的河道。

    袁世宵手一勾,旁边古树老藤自动伸展,他抓着藤蔓越过河道。

    接下来是唐世远,等他利用藤蔓荡过来后,继续说:“从其他三个方向走,很容易被洛城人察觉。只有从背后的树林穿过才最安全。但是你想想,如果大军从树林穿行,且不说路径难走。随着众人惊扰树林,林中必然有飞鸟乱行,很容易被洛城警觉。从这方面来说,大少爷派斥候前往洛城城下接引同伴,的确是正确的选择。不过……”

    袁世宵神色不耐,将身上的蚊虫拍死。密林之中蚊虫滋生,被野兽们喂得肥肥的,竟然有他的指甲盖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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