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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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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元朝强加的社会阶层以及世代
相袭的职业、地位的企图并没有成功地实现,也许它不可能成功地实现;也
没有积极地加以维持,因为它显然违反常规。可是它并未被放弃。它使最好
的行政管理人员遇挫,使被统治者恼怒,它又是必要的改革的阻碍,可是却
一直捱到了元朝灭亡,甚至还影响了随之而来的明代制度的发展。
但是我们此处的兴趣是要理解元朝统治的所有特殊条件是如何影响汉人
生活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组成的两级特权阶层垄断了通过社会地位与权力而
获得的利益,这直接冲击了旧的具有学问与修养的汉人精英阶层的存在,冲
击了他们在政治与社会上作为领袖的传统。对此,他们的反应不尽相同,从
苦涩的报怨与蔑视,到犹豫地或被动地接受。但是,最终他们中的大多数都
接受了元朝统治,而且很多人接受了政府的聘用,在较为屈辱的环境下做了
文化上不敌他们的人的低级助手。
在汉人儒士适应调整过程中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外族上层掌握真正权
力的现实,既没有消除中国社会对文人的崇尚,也没有完全摧垮被征服者中
原来属于社会上层的那些人的经济实力。就是说,汉人士大夫们尽管与高官
无缘,但仍旧被百姓看做是地方社会的领袖。只要翻一翻当时人的著述,就
可以看出,征服者的新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干扰老百姓心目中所认为的
① '849'黄清连:《元代户计制度研究》,第 13—18 页。
② '849'黄清连:《元代户计制度研究》,第 197—216 页。
① '874'蒙思明的《元代社会阶级制度》发表在 50 年前,但至今还未被新成
社会精英“应有的”资格。那些拥有土地或靠经商致富的汉人在蒙古人统治
北方的最初几十年虽然被没收了财产,但是有很多事例说明,到忽必烈时期
他们财产的安全程度与宋朝统治时相比并无明显的降低。
事实上,在 13 世纪最后几十年,在忽必烈的元朝统治制度化了的新条件
下,同时存在着两个精英集团:一个是法律上的,另一个是事实上的。一开
始,前者得势,后者心理上受到极大压抑,物质上也遭受不同程度的剥夺。
但是对于旧有的汉人精英,不管是那些忽必烈朝以前在受损较重的北方的,
还是那些在新被征服的受损较轻的南方宋朝的,征服者都没有任何消灭他们
的企图,也没想对社会秩序进行革命。原来的汉人精英被迫适应粗暴的、不
舒服的环境,而且大多数人都这么做了,其中有些人还事业有成。但也有不
少人作为个人而不是有组织的政治阴谋分子,对这种征服进行嘲讽,不承认
元朝。更多的则是消极抵抗或隐居不出,成为传说或神话的题材。①在北方,
被蒙古人征服的第一代人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抗精神,在 13 世纪 70 年代
忽必烈的军队征服南宋疆域时,精忠报国的精神表现得尤为强烈。
有一个流传甚久但却缺乏充分根据的说法是忽必烈征服时期强加给中国
社会的“十类划分”。根据传说,蒙古人和色目人当然优于汉人而不在这个
系统之内。头两类为官和吏,第八类是妓,儒为第九类,丐被划为第十类,
是社会上最低下的一类人。半个世纪之前,有人做了明确的论证:虽被经济
上的不稳定和心理上受到的压抑所困扰,中国社会等级中事实上的精英,在
社会中仍是一个优越的阶层。②他们不再可能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地位、官职和
财富。他们被迫与法律上的精英合作,表现出各种高尚的与不那么高尚的动
机。但是汉人儒士在蒙古统治下存在下来了,并保留了他们文化的完整,即
使在时代的压力与机会下不是完全没有改变。
必须指出,尽管社会的四等级制度没有消灭以前存在的中国精英阶层,
也并不想把所有的中国人都降到一个低下的经济水平上,但这一制度也没有
保证所有的蒙古人和色目人都获得优越的经济地位。尽管他们在法律上保有
许多种特权,但这两类上等人中的经济地位是高下不等的,很多蒙古人和色
目人陷于贫困的境地,甚至不如汉人。他们中的富人自然和与他们相当的汉
人结为联盟,而他们中的穷人也像处于低下阶层的汉人那样忍受着同样的贫
困。
蒙古人有关民族歧视的规定的一个主要后果(虽然不是有意的),是造
成了汉人精英的赋闲或无所事事这样一种大环境,但却没有破坏这个集团的
群体意识和内聚力。蒙古人是想将汉人排斥在政府最高职位之外,不让文官
系统成为不能控制的汉人行动的舞台。至于这个汉人精英集团在失去了他们
社会地位的主要支持之后能否仍旧在社会上作为精英集团而存在,就不是蒙
古人的政治策略所关心的了。
有元一代,仅仅有很少的几个汉人曾在政府中任较高的官职。终于,做
如此尝试的汉人越来越少了。按汉人的标准有资格做官的那些人中,大多数
人对于不允许他们献身于仕途感到泄气。政府的各机构同时设两个长官,较
高的职位与权力都给了蒙古人和色目人,对他们并不要求具备实际的资格,
而这些资格却是等而下之的汉人通常必须具备的。
① '320'牟复礼:《元代的儒家隐士》。
② '874'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下同。
如同那些严格的等级规定导致了汉人精英的漠不关心一样,在这一环境
下的公众生活也是冷漠的。一方面,从传统的观点来看,它扭曲了官场的组
成;另一方面,它使那些自认为是儒士的人改变了对职业的选择,很多人不
得不转而去从事各种本不愿从事的职业。其中那些能够负担得起闲散生活开
支的人常常钻进艺术、学术和经典作品中去,或者是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当然,更多的人负担不起过这样的生活,他们必须找工作。他们有文化,可
以去从事某些卑微的职业,如当职员、教师、医生、算命先生,或者从事更
低下的职业。一些人皈依佛教或道教,纵使不出家的话,他们也与当地的宗
教组织保持着联系。当把作官作为惟一的职业理想而“暂时”不能实现时,
当这种标准的认识影响因此而削弱时,元代那些想当而当不上士大夫的人往
往会有奇怪的失落感。
儒 户
一些知识精英在括户中被划为“儒户”,这是为他们的命运做出的新安
排,被划为这一类的人的社会责任就是“研习以备任用”。元代社会制度的
这种特殊现象值得进一步探讨。①“儒户”这个词在元代律令中具有特定的意
义,表示划入那类户口的人有希望作为中间等级而成为吏员,也就是这一世
袭职业的成员有义务世世代代提供这种特殊的服务。
“儒户”这样一种概念,以前是没有听说过的。在蒙古人统治北部中国
最初的几十年,与这一划分类似的特殊的户籍,还规定有以佛教、道教、聂
思脱里派、答失蛮(穆斯林)以及阴阳先生、术士、萨满教和其他宗教信仰
确定的户籍。蒙古人以优待、奖赏和免税来鼓励所有的宗教专职人员。当某
一派得到什么好处时,其他的派别也竞相提出要求,往往就可以得到同等的
待遇。但是儒士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宗教派别的成员,常常鄙视专业的宗教
人士。可是,宗教在那时的汉语中称作教,犹如孔教。
对于蒙古人来说这种类推无疑是够准确的了,所以在非常特殊的条件
下,根据向大汗窝阔台的建议,儒士们被赐予了这种职业上的划分。随着蒙
古人在 13 世纪 30 年代完成了平定金朝的战争,一种残酷的命运降临到老百
姓头上。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战场上得胜的将领们可以抢掠财产、牲
畜和人口,把人变为他们的奴隶或家奴,一点也不考虑这些人原来的身份。
耶律楚材①是窝阔台朝廷的一位高度汉化的契丹人谋士,他目睹蒙古人不能更
有目的地利用人才而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于 1238 年建议在户计制度中加上
“儒户”这一项。在这之前他就为儒士争取到了免除赋役的规定,同样是以
佛教徒和道士所受优待作的类推。这个新的户籍类别划分确实是给了他们好
处,在当时是一个重要的策略上的巧妙考虑。直到 130 年后元朝灭亡,这一
规定一直在起作用。
户籍类别划分起初使文人们在如此巨大不幸的年代中得到了一些保护,
以后又成为元朝制度的一个固定部分。耶律楚材的意图是利用这个特殊的户
籍分类作为起步,然后系统地以这些受到保护的文人来充实整个政府的行政
管理机构。在实现这个较大的目标方面他没有成功。他在朝廷的影响下降了,
而 1243 年他死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没有一个具有较大影响的、在政府中有地
位的人同情儒士并为他们说话。
在大汗蒙哥(1251—1259 年在位)统治时期,忽必烈——蒙哥的弟弟,
未来的大汗,蒙哥在汉地的代理人——担负着统治北部中国的责任。在这件
事上他接纳了儒士们的意见。50 年代初,他公布了保护儒户的规定,然后努
力寻找那些在蒙古征服金朝过程中沦为奴隶的文人并解放他们。政府答应免
除儒户的主要税务并给予其他优待,这使得申请儒户地位的人猛增。配不上
这一地位的富户就向当地官员们行贿,由此引起蒙古官员的指责,导致了考
试的实行。通过考试,1276 年在中国北部有将近 4000 户得到儒户的资格。
到 1275—1279 年征服南宋的时候,对儒家文人的态度比四十多年前在北
部时好多了。明文规定军事将领不得在战场上抓捕和奴役儒士。地方官府受
① 下文的叙述引自'854'萧启庆:《元代的儒户》。
① 耶律楚材先服务于成吉思汗,但在窝阔台在位时影响更大,见 '399'罗依果:《耶律楚材(1189—1243 年):
佛教徒和治国儒者》。
命评定哪些户有资格成为儒户,军事机构要听从这些决定。此后十多年中对
儒户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这也是将南宋汉族人口纳入统治范围的一部
分。最后,又宣布 1290 年括户时登记为儒户的将永远保持这一世袭身份。粗
略的估计表明,在南方有 10 万儒户,加上北方的 4000 户,合起来还不到总
登记户数的 1%。以上是元朝早期这个制度发展的大致情况。
儒户登记出现了很多异常情况。传统上,儒士们以属于“书香世家”为
骄傲。所以,他们能够接受世袭服务这样的观念,但是在孔子学说中他们找
不到这样的说法:保护那些本身不够资格却又侧身其间的人,或排斥那些本
人有天才却没出生在这样家庭的人。此外,在国家看来,他们与和尚、阴阳
先生们是差不多的,被认为是一个有组织的宗教派别的教士,这种联系使他
们感到身份被降低了。
在儒士们眼里,这一制度的最大缺点是没有使他们成为保证通向高官的
一个优越阶层。虽然这一制度能够保证对经书有一定研修的某些个人在需要
时在政府中任职,但它不能提供这样的条件,即那些学术上杰出的人应当自
动地在政府中任职。简言之,它不能取代废除了的科举制度。那是因为有元
一代,重要的官职大都留给了蒙古人和色目人,或者世袭,或者在任命时受
到优待。政府需要大批熟悉行政机构中传统公文程序的汉人,但是在这些职
位上的汉人的高升机会却是极其有限的。那些出身于经过特别划分的儒户并
受过教育的子弟还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在当地政府的官员手下充当书吏,或充
当官职很低的地方教官,这两种情况都使提升的前景暗淡。
另一方面,儒户这一身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尽管津贴的数量、免
除赋役的种类很不相同。那些有限的优遇与宋、金时代做官所带来的经济上
的保障当然是不能相比的。儒户比社会阶梯的底层要高得多,但他们比起顶
层来却又低得多了。他们对经济上的利益远远不能满意,给予他们的自尊、
尊敬以及心理上的满足是相当可怜的。这些就是他们感到苦涩的根源。
1315 年终于恢复了科举考试(1313 年诏行科举后),不论是否属于儒户
的文人们都十分兴奋。对于他们,这是一条出路,他们终于有了正当的出路。
但是在元朝余下的年代里,从 1315 年到 1366 年,科举考试每三年一次,共
举行了 16 次,只取了 1139 名进士(虽然每年 100 个名额,可以取 1600 名)。
根据规定,其中一半名额分配给了蒙古人与色目人,他们参加的考试要容易
一些,判分标准也低一些。把这些蒙古人、色目人也算进来,平均每年也只
有 23 名新进士,仅为宋、金时期平均数的一小部分。而且,元代的科举被作
弊和欺诈行为严重败坏,以致那些自尊的学者有回避的倾向。简言之,无论
科举的恢复对把那些有雄心的外族人引入中国文化模式是多么重要,它都没
有在实质上改变儒家学者沮丧的前途,尽管它开始时曾带给汉族文人以喜
悦,使他们感到文明胜利的希望。所以毫不奇怪,许多在文学和学术上有天
才的人到别的地方去寻找他们的事业,常常追求某些在其他时代最不正常的
生活方式。
精英作用的扩散
中国社会很多有才干的人,因为上述原因被迫去寻找不易实现理想的出
路,而这些出路大多远离官场而处于社会较下层。这群人已经形成了一个相
当大的人才圈子。有人计算大约有 50 万受过教育的人,算上他们的家属,可
能占全部人口的 5%。①北方金朝最后一次进士科举考试是在 1233 年,而南
宋是在 1274 年。直到 1315 年进士考试才得以恢复,而且规模要小多了。
科举考试既为政府任用官员提供人才,又为社会上所有有志为官的人树
立了努力的目标。在任何时代,那些通过科举成功走上官场的人都仅仅是大
批考生中遴选出的一部分。13 世纪中叶蒙古人进行统治之后,那些中举的进
士以及数以万计合格的候选人几乎都不可能受到合适的任用。可是因较高的
教育而使他们进入的那个人才圈子还在不断扩大。社会对于这类教育的高度
赞誉,再加上有朝一日终会有所作为的信心,继续吸引着那些为学者踏上这
条传统的做学问的道路。征服及其后果并未改变这种形势。事实上的精英继
续产生出来,出身于这种家庭的年轻人还有其他什么可做的呢?
国家对于传统的培养社会领袖的方式缺乏关心,甚至使得儒生们对教育
更加信奉。那些实现不了“更高追求的学者”,就把大量的个人精力投入到
教育中来。②尽管命运不济、政治上受到冷漠,以及必须学会善于生存的技巧,
一个在教育上保存了自身地位的精英阶层还是出现了。这个阶层在元朝反常
的条件下对社会做出了很不寻常的贡献,他们的才干得到新的发挥。
这个传统定义上的精英阶层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所产生的作用与其他时代
不同。首先,因为他们并没有被拉到脱离下层的政府高位上,所以他们能与
为数更多的地位相近的集团密切相处,与社会的联系更为紧密,而不论他们
是住在农村还是住在城市。例如,如果为了经济上的自身利益或是出于保护
财产的考虑,这些儒士们就寻求与当地佛教寺院保持一种关系,这样一来他
们也就卷入了社会的宗教生活。如果他们被迫以教私塾为生,或者他们这样
做纯粹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否则便无事可做的话,那么他们就卷入了那些就
学者的普通家庭的生活。如果他们不得不在当地政府的机构中担任卑微的书
吏,那么他们观察政府的角度常常是那些有资格成为社会上层分子的人所得
不到的;他们将自己的历史和哲学知识带到工作中,而这类工作通常是接触
不到这些知识的。如果这些儒士有绘画和书法的才能而现在又不得不以出售
他们的艺术品为生,他们便开始认识到市场的环境以及这些非艺术家们对于
艺术所起的作用。如果那些在行政机构中得不到发挥的管理术不得不转向商
业的话,那么这个商业世界就随着这些精英阶层的生意人实际经验的增长而
变得深奥复杂了。
总而言之,元代生活中反常的条件给予这一精英阶层带来的震动,无疑
使很多人遭受痛苦,也使社会在较大范围内遭受了损失,但是又为新的生长
和变化创造了更大的潜能。重构元代社会史的任务艰巨,现在刚刚开始引起
学术界的关注。
① 为大致计算,可以采用忽必烈朝汉人为 6000 万的较低数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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