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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爱-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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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还没打开,已经被叶初晓夺了过去:“医生说你今天吐血昏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长期服用止疼药,给受损器脏造成负担,所以你今后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再吃这些药。”
    驰骏愣了下,倒是很配合地将药瓶放了回去:“好,我试一试。”
    叶初晓知道驰骏身体的疼痛一发作,会很厉害,但她还是低估了这疼痛的杀伤力。
    晚上她在病房陪床,就躺在驰骏旁边的一张病床上,因为白天的劳累,不到十一点,就沉沉睡去。
    她是被一阵沉重的喘气吵醒的。
    睁开眼时,则清清楚楚听到隔壁床上驰骏痛苦的呼吸,她跳下床,将病房的灯打开,看到驰骏在病床上,蜷成一团。
    “你怎么样?”她急忙凑过去问。
    “没事。你继续睡,不用管我。”
    叶初晓没有理会他的话,伸手在他脸上衣摸,顿时冰凉湿润的水汽沾染了整个手掌。他脸上全是因为疼痛而冒出的冷汗。
    驰骏向来是忍耐力卓绝的男人,如今却因为这疼痛而满头冷汗,可想而知有多痛苦。
    叶初晓看着他的模样急道:“我去叫医生,让他给你弄点药。”
    “不用了!”驰骏伸手拉住他,“我忍得住。止疼药其实就跟毒品一样,我不能依赖它。我想快点好起来。”
    叶初晓含泪点头:“好。
    折腾一夜,疼痛的高峰终于过去一波,出了一头汗的驰骏,也终于勉强睡去。
    叶初晓坐在病床边,一动不动看着他。
    他所有的痛苦她都看在眼里,几乎感同身受。
    三天后,驰骏出院,叶初晓让他住回公寓方便她照顾,但他没有答应,还是回了郊外的农家院。
    他就是这种倔脾气,叶初晓对此无可奈何。
    身体的疼痛让驰骏变得更加暴躁,每次叶初晓去看他,他总会发一次脾气,有时甚至会赶她走。
    叶初晓摸清了他的性格,也不向之前那样犯倔,就是楚楚可怜地哭。
    她从小到大性格凉薄,很少会哭,如今却不得不半真半假做出委屈可怜撒娇的样子。
    因为她知道驰骏就吃这一套。
    次数多了,驰骏也知道她是故意,但每每看到她眼泪一掉,就后悔自己对他发脾气。
    循环往复,磕磕碰碰,倒也快将这一年过了过去。
    驰骏到底还是年轻,身体底子又非常好,慢慢恢复了不少。
    但是人生总是有各种的出其不意。
    年底正忙时,叶初晓忽然接到张莲的电话,告诉她叶建刚病危。
    对于叶初晓来说,父亲已经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她很少和叶建刚联系,自从上次他被自己报警抓进去强制戒毒后,这两年多,父女两只通过两三次电话。有时候她觉得自己都已经把这个叫做爸爸的人,差不多要忘记了。
    直到张莲说到“病危”两字,她才蓦地惊醒,这是她的爸爸。再如何怨恨,她是身体里也是流着这个人的血。
    叶初晓请了长假,火速飞了回家。
    病床上的那个人,叶初晓几乎很难认出来是自己的爸爸。行销脱骨不说,整张脸老得像是垂垂老人。
    可掐指算起来,叶建刚甚至还不到五十岁。
    “晓晓……”看到女儿出现,他满脸沟壑的脸,露出一丝艰难的笑,枯枝一般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
    叶初晓见到这场景,忍不住鼻子一酸,走上前握住他的手:“爸,你怎么样?”
    叶建刚摇摇头,浑浊的眼睛变得湿润:“爸爸不行了,这是报应啊。这么多年,爸爸最对不起的就是你和你妈。我不指望你原谅爸爸,能离开之前见到你,爸爸就满足了。”
    他说完这句,就有些喘不过气来。
    叶初晓连忙帮他顺气:“爸,你别急,我在这里。”
    张莲眉心微蹙:“你难受的话,就别说这么多话,女儿回来了就是。”
    叶建刚微微点头,松开叶初晓的手,慢慢呼吸变得深沉,不知是昏迷还是睡了过去。
    叶初晓抬头看向自己母亲,张莲皱皱眉示意她出去。
    母女俩走到病房门口,叶初晓立刻开口:“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张莲看了她一眼:“你爸不让我告诉你。两年多前从戒毒所出来后,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怎么样,对那些年做的事很后悔,想改过自新,就去找了点事情做。但他吸毒多年,身体早就垮了,今年年初就查出肝肾衰竭,他那身体做不了手术,只能拖一天是一天,我本来打算一早就告诉你,但你爸知道你那边驰骏出了事,怕影响你,只说快死的时候,再告诉你,让他最后见你一面。”
    叶初晓如鲠在喉,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爸他的不行了?”
    张莲点头:“医生说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叶初晓踉跄两步,靠在背后的白墙上,捂住脸半天没有声音。
    张莲上前拍拍她:“你也别太难过,生老病死都有定数,你爸吸毒那么多年,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走运。”
    叶初晓深呼吸了一口气:“从我十二三岁开始,他就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我恨过怨过,也不想见到他,但从来没想过他会死。”她顿了顿,“我也一直记得,他没有吸毒之前,有多疼我。”
    是的,他对自己的父亲又怨又恨,不知一次诅咒过他去死,但却从没真正将死亡和他联系起来,所以当这件事来临时,她还是接受不了。
    叶建刚是在两天后过世的,弥留之际一直叫着叶初晓的名字,而叶初晓就在他旁边,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但奇怪的是,明明很悲伤,可她竟然没有哭。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从火葬场领回骨灰盒,坐在车上的叶初晓接到驰骏的电话。
    她回来之前给驰骏留了口信,说叶建刚生病回来看他。回来之后,纷沓而至的意外和悲痛,让她暂时没心思再联系他。
    “叶叔怎么样了?”驰骏在电话里问。
    叶初晓愣了两秒,忽然痛哭出声:“我爸死了,我再也没有爸爸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失态地哭过,像是要把所有积郁的痛苦都发泄出来。说完那句话后就没再说什么,只是抱着电话哭。
    那头驰骏也不说话,屏声静气听着她痛哭的声音。
    直到回到新塘的家,抱着骨灰盒的叶初晓才止住哭声:“驰骏,我没事,我两天我就回去。”
    “嗯。”驰骏低声应,挂上电话前,又道,“你别太难过,还有我。”
    叶初晓愣了一下,只觉得有点酸酸的暖意涌上来,将之前的悲伤驱散不少。
    晚上,张莲见叶初晓面色很差,便让她早早上床休息。
    或许是连日的心力交瘁,叶初晓躺在床上,倒真的不一会就迷迷糊糊睡去。
    还在客厅的张莲听到敲门,打开一看,大吃一惊:“阿骏?”说完意识到怕吵到女儿,又压低声音:“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驰骏眉心微蹙:“白天在电话里听到说叶叔过世,我就赶了回来。叶初晓呢?”
    张莲侧身让他进屋,小声道:“她这几天太累,已经睡了。”
    驰骏嗯了一声,直接朝叶初晓的卧室走去。不过走到门口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推开那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张莲看他消失在女儿卧室的门口,幽幽叹了口气,回了自己房间。
    叶初晓房间的灯还开着,驰骏走到床边坐下,他声音很轻,并没有吵醒她,只是在感受到床微动的时候,眉头微微皱着像是不太舒服地哼了一声。
    昏黄的灯光下,这张脸写满了不符合年龄的憔悴,眼睛下方都是青色一片。驰骏坐在床头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叶初晓并没有醒来,却像是有感应一般,反身在他身旁蹭了蹭,伸手将他抱住。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叶初晓迷迷糊糊发觉自己在一个温暖的怀里,抬头一看,竟然是驰骏。
    她半撑起头,揉了揉额角,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怎么在这里?”
    驰骏淡声道:“叶叔的事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叶初晓听他提到父亲,鼻子禁不住又是一酸,趴在肩头:“这几天我很乱,不过你回来了我就安心了。”
    驰骏握住她的手:“下面的事情都交给我。”
    叶建刚火化时,叶初晓和张莲没来得及准备葬礼。驰骏回来后,便一手操办这件事,给叶建刚找了墓地,立了墓碑,在新塘办了一场葬礼。
    对于这个操蛋地过完一生的男人来说,也算是风光下葬。
    叶初晓所有的遗憾和抱怨,在这种妥帖的安排下,如风渐渐散去。
    不过到底是有点伤了元气,叶初晓同上司请了长假,暂时留在了新塘的老家,准备过了年再做打算。
    张莲如今四十多岁,算不上太大的年纪,但这些年孤身一人生活,过得不算如意,如同一朵早早凋零的花,再不复当年的美艳,与底层市井里的妇女没有任何不同。
    驰骏自然也在叶初晓家住下。
    这一年的年底,新塘除了叶建刚的葬礼这桩大事外,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发生。
    这个被城市远远抛在身后的城中村,即将走完了它最后的人生,因为整个城中村已经确定在年后拆迁。
    这个为人诟病的地方,不久之后,就会变成这个城市里受人瞩目的商业街。
    老人们的恋恋不舍,抵不过拆迁补偿的诱惑。新塘所有的街坊都已经签好了拆迁协议。
    因为新塘位置在城市腹地,周遭都是商业区,补偿算得上可观、已经有好几家领了补偿,陆陆续续搬离了新塘,住进了高层公寓。
    在年前几天,叶初晓陪张莲看好了房子,装修好的现房,只等过年后就搬进去。
    这个新年,新塘不复叶初晓记忆里的热闹,随着搬迁,街道两旁的小店大多数已经关门,来往的人稀稀落落,几乎找不到新年的气氛。
    倒是叶初晓家,这么多年来,迎来了一个近乎于团圆的除夕。
    张莲主厨,叶初晓和驰骏打下手,三人做了满满一桌年夜饭。虽然都不是爱说话的人,又加上发生了叶建刚的事,一顿年夜饭,吃得颇有些沉默冷清,但谁都能感觉到冬日里这一丝难得的暖意。
    饭毕,张莲收拾饭桌的时候叹气道:“明年就不能在这里过年了。”
    叶初晓安抚她:“在新房子里过年,不是更好么?”
    张莲又叹气:“搬去了新房子,我就真的是一个人了。”
    她说的没错,没有丈夫和孩子,也没有橡树多年的街坊邻居,在陌生的公寓,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人生活。
    叶初晓看着母亲发白的头发,一时怔然,片刻之后才道:“妈,我正打算回来工作,这里毕竟是我的家,我们母女也好有个照应。”
    张莲连连摇头:“你在江城好好的,回来做什么?”
    叶初晓道:“这几年鹿城发展的不比江城差,我回来工作也是一样的。再说,江城再好,也是别人的地方。”
    坐在餐椅上的驰骏,看着两人,忽然道:“张姨,我觉得初晓说得不错,如今鹿城发展这么快,机会不会比江城差。等我们结婚后,你就跟我住在一起,方便照应。我和他现在加起来,也就你一个亲人,怎么能让你再一个人生活。”
    自从他受伤后,叶初晓从来没有听到他提过“结婚”二字,但现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说出来,让她一时有些愕然。
    张莲听了后,看了眼叶初晓,又看了看驰骏,只长长叹了口气,收了碗筷去厨房。
    驰骏见叶初晓愣愣的模样,起身牵起她的手进卧室,两人倚在窗边,看外头稀稀落落的烟花,片刻之后,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枚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戒指:“我以前曾想过,那件事结束后,就好好做事挣钱,和你结婚生子。但是好像很多事都可能没法做成,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和你结婚。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这个暂时连任何工作都没法做的男人?”
    叶初晓摇头失笑,将那枚戒指套入无名指:“其实我不从来不介意这些,介意的一直是你自己。”她叹了口气,“其实你那么别扭,我都已经做好了三十岁嫁不出去的准备。”
    驰骏笑了笑吗,有些自嘲道:“我一直很矛盾,怕你跟着我受委屈,所以想无私一点,放你去寻找幸福。可只要想到往后的日子如果没有你,我又受不了。你看,人都是这么自私的,所以我还是决定把你留在身边。”
    “我喜欢你自私点。”叶初晓靠在他胸前道,说着又抬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问,“这戒指什么时候买的?”
    驰骏笑道:“当年我们俩刚好上的第二天,一直放在箱底,这次回来才找出来。”
    叶初晓撇撇嘴佯装抱怨:“你的求婚也太随便了吧!”
    驰骏轻笑,低头吻上她的唇。
    过年后,叶初晓辞了职,将那套才住了几个月的小公寓挂在网上去买,整理文件的时候,看到有一小袋驰骏的东西夹在其中,大约是被遗忘的一些什么。
    她好奇地抽出来看,看到一份很多年前的合同。
    转让的是一家网站,这个网站的名字她曾经在电视里面听过,正是如今最大的分类信息网站的前身。
    那位成功的CEO,在网站上市时曾谈及自己创业史,对自己的独到眼光侃侃而谈。说当年发现了这家由一个年轻人创办的网站,觉得很有前途,本想去投资那家网站,没想到年轻人不愿再经营,只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直接卖给了他。他只花了两万块钱。
    那时很多网上还有很多人吐槽,当年那个年轻人看到如今这网站的市值,会不会肠子悔青。就连叶初晓看到新闻,也暗笑过那年轻人的鼠目寸光。
    如今才知道,原来那个人就是驰骏。她从前就知道驰骏电脑技术不错,但不知他曾经离IT界的大佬也许只有一步之遥。而他对于当年选择放弃网站的创业,带着一身愚勇到江城做那件事,如今会不会有一丝后悔?
    叶初晓将那份合同装回纸袋,她不打算去问他答案,因为这都已经是尘封的往事,再也与他们的未来无关。
    拍婚纱照的那天,已经是阳春三月。
    驰骏的身体又动了一次手术,身体里的碎片差不多清理干净,疼痛也渐渐减少,免疫力和抵抗力逐渐恢复,不再是走几步就喘气的状态。
    婚纱摄影店对他们选择的外景地点很意外,对于新人来说,新塘尤其是正在拆除中的新塘,委实不是一个适合拍婚纱的地方。
    叶初晓和驰骏没有多做解释,对于他们的疑问两人只是默契地笑笑。
    因为这是他们共同生长的地方,刻着他们的记忆。
    无论好的坏的,想忘却还是努力纪念的,这都是他们无法抹去的人生,也是他们生命里的永恒。
    对他们来说,这个即将消失的地方,意义深重。
    此时的新塘已经拆了大半,只有那块竖了百年的牌坊还完好地站在新塘的入口处。因为里面正在拆迁,也不好进去,两人就在牌坊处拍了几张。
    镜头里破旧的牌坊下,是英俊美貌的男女,却丝毫没有违和。
    拍了一会儿,一行人歇息时,两三个少年抽了烟从旁边路过,朝正在拆迁的新塘走去。
    驰骏转头看了几人一眼,恰好看到两个孩子鬼鬼祟祟拿出一些东西互相交换。
    他怔了一下,眉头微蹙,起身朝几人叫道:“你们干什么?”
    那几个孩子慌慌张张藏好东西转过来,他们都是新塘的孩子,虽然驰骏离家时,这些家伙不过□□岁,但肯定都还记得这位曾经在新塘叱咤风云的……混混。
    其中一个少年支支吾吾道:“骏哥,刚刚没注意是你?”
    驰骏冷着脸道:“你们手里拿着什么?”
    叶初晓应声看过去,才发觉这几个少年,其中两个脸色非常差。这种状态她再清楚不过,在曾经的很多年里,叶建刚就是这样。
    有些东西,仍旧在往复循环。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使了个眼色,转头往新塘一溜烟跑去。
    驰骏没有去追,只和叶初晓并排站立,默默看着这些孩子消失在残垣断壁的小街。
    此时阳光正好,一切如同倒带的影片。
    嘈杂的老街。
    旧日的少年。
    白驹过隙,白云苍狗,一梦数载。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正文完结,还会有几个番外随便写。
    这个文就是尝试正正经经讲一个故事,虽然写得不是那么好看,但至少完完整整讲完了,感觉自己萌萌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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