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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它叫唐朝!-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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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这是一场三个人的拳击比赛,皇帝扮演的是裁判。他最喜欢的结果就是三个人一起趴下,然后自己上去宣布自己胜利。
如果三个人都不倒,也不要紧,反正自己是裁判,上去把最猛的打趴下就行了,另外两个自然是只有投降的份。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把受伤的猛人撂倒,这难度也不大。
要是碰上了聪明人,直接就和另两位讲和,直奔裁判来了,也没事。自己是皇帝,给那两个点好处,给自己当当挡箭牌,再利用他们把那个聪明人打翻就是了。
总之,只要没有出现不世出的天才,皇帝会永远是胜利者。
是这样吗?
这套制度是用宰相压大臣,皇帝压宰相,但它忽略了躲在暗处的一个角色。
它就是宦官。
是的。
刑法
这是我们着重要看的。虽然唐代没有韩信、胡惟庸之类的人,但法律还是值得一提。
还是用我的方式。
我们早在春秋战国其实就已经有了“法家”,比如课本上的那个韩非子,他的言论还是比较有个性的,充分体现了他大脑的三权分立。
他的观点是这样的:老百姓明知道去挖金子会被处死还要去,那是因为他们有侥幸心理。
对啊。
别忙,还有后半句。
“所以,必须严峻刑法,杀鸡儆猴,擒贼先擒王。”
这就比较搞笑了,老百姓去搞挖金子之类的事情,从来都是被动的,说到底是要饿死了才铤而走险,但你偏偏搞这么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会有用不?你给个理由先!
所以,中国的法家其实应该叫“刑家”。
跑题了,回来。
事实证明,从有法律以来,犯罪从来没有被彻底打倒消灭过。同样,只要没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犯罪也从来不会停止。
法律的作用,就是尽可能减少犯罪。
继续说。
唐的刑书共有四本:律、令、格、式。其中除了律是刑法,别的都是官员们的制度,和草民们无干。并且这律还分地十分细,有十一部。什么偷盗、离婚、抢劫、造反都有了,其详细之程度,可以和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媲美。
用刑方法倒也是简单的,分别是笞、杖、徒、流、死。也就是小竹棒打人、大木棒打人、有期徒刑、流放刺配、死刑(咔嚓)。
有人觉得奇怪,怎么才这么几种?我们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哪里去了?
答:这是唐朝考虑前朝刑罚过重的改进之一。
隋朝之前的刑罚,光死刑就有五种:罄、绞、斩、枭、裂。加上什么流放、有期徒刑、鞭打等等不下百种。到了隋朝,才把这些都取缔了。
我们可能还听说过战国时有肉刑,也就是割掉鼻子或是手臂。关于这要不要进法律,还有一场辩论。
李世民即位后,让长孙无忌、房玄龄定法律。
完事了,太宗一看,有肉刑。
于是太宗问,肉刑前朝早就取缔了,现在又要伤人,不忍心啊。
李世民很有才,但一点都不爱杀人,不像朱重八,洪武四大案杀了几万人,把基本上全国的中产家庭全搞没落了,可谓一扫而光。
王珪、萧瑀、陈叔达反应很快,立刻说,他们本来是要死的,现在给他们一条命就不错了,还在乎手指、脚趾?已经宽待他们了!
太宗不语。
意思很明白了。
房玄龄抓住机会,奏曰:古代五刑,肉刑是其中之一。现在已经把笞、杖、徒、流、死作为五刑,再加肉刑,就是六刑了。
潜台词就是,刑法太重,会重蹈古代短命的覆辙的。
太宗很吃这一套(以后我会讲),于是下令:取消肉刑。
还有一次,太宗闲来无事看《明堂针灸图》,见人的内脏都和背很近(火星人除外),于是说:被鞭打的人犯的是小错,这样误伤致死改怎么办呢?
然后他又取消了鞭刑。
因为不滥用刑法,因为人与法律平等,是以大唐三百年不衰。
之所以说人与法律平等,很大程度上时因为李世民开了个好例子。
我们知道,朱元璋杀人的时候是怀着这么一个精神的:不怕杀错,只怕杀漏。搞得官员们每天神思恍惚,一不小心就得去见阎王。
李世民呢?
举个例子
贞观五年,李好德因为妖言惑众下了牢。大理丞张蕴古认为李好德脑子有问题,不应该杀。但这时御史权万纪弹劾张蕴古是相州人。
相州人怎么了?
答: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相州刺史。
于是权万纪总结:张蕴古收了好处,说的是谎话,是为了救李好德。
太宗大怒,杀李好德。
然后一想才觉得不对,他们压根不认识啊!
大悔。
于是他下令:以后死刑,要上三封奏章,还不能连上。
我记得胡惟庸案发生时,朱元璋的命令是这样的:那就都杀掉吧!
另外,监狱里犯人待遇也不差,长官没几天就会替犯人想想,似乎把犯人就是上帝当成了自己的座右铭。里面夏天有饮料,生病有中药,一个月就能沐浴,生了重病还能拿掉枷锁,让家人照顾。如果是三品官员以上,还可以两个人。
特别说明的是,古代的沐浴不是今天一样洗个澡,而是热水先洗,然后用香熏一遍,一般是只有出席重要场合才会用。
当犯人,极个别时候是很幸福的。
当然啦,监狱不是宾馆,还是不去的好。诸位不要被误导。
除了监狱,刑法方面也很宽松。
如果是疑难杂案,连大理寺都不能决定,那就会尚书省派人来一起讨论,再送到秘书省,两次审核,然后再去犯人那里调查,最后才能审判。
如果你在流放路上生病了,或是家里人死了、老婆生孩子了、奴婢死了,都能放假,并且一路上还有官员给你粮食路费。
当然,这些事是很难假装的。各位撒谎能人们还是歇着吧!是人家官府传递的消息才算数的,不然还流放个屁!
只要你没谋逆,还是当官的,六年一定出来;个别人三年就行,并且出来了还能再回到原位。不过这个操作性不强,你进了监狱,早有人顶上你的位子了,现在你回去了,顶的那个怎么办呢?喝西北风?得了吧,人家现在有势力了,让你回家种红薯还是好的,要是你抢他饭碗,你还是自己二进宫算了。
唐太宗还有一次把一个监狱的死罪犯人都放了,然后告诉他们,明年秋天来这里行刑。
当时,这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个别不地道的还拿这个赌博。
第二年秋天,约定的时间到了,唐太宗和官员们等待着。208个犯人,一个个来了。一、二、三……二百零六、二百零七,有二百零七个来了,缺了一个。
于是赌他们全来的人垂足顿胸,感叹自己太相信这个世界有好人了。
突然,第二百零八个人来了,原来他走错了路,是赶着马车才及时赶到的。
换句话说,他怕今天不能被执行死刑,是赶来了。好事者评论曰:他真是活腻了。
的确,本来嘛,多活几天也是好的,偏偏……
但这些人不懂,这就是信任的力量,它比暴力、峻刑和呵斥更有力。
真正的伟人知道信任,知道信任是最强大的武器,他们有博爱,有精神,有着对他们的不疑和大度。
唐太宗属于其中之一。
如果你嘲笑那个来赶死的人,我劝你拿块豆腐砸几下脑袋。
当然啦,不是每个人都像李世民这样好。
比如武则天,为了权力,把王皇后不分青红皂白杀了。还把萧淑妃弄到酒罐子里,把手脚剁下,然后手接到脚上,脚接到手上……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令其骨醉而亡”
武则天就在一边,看着萧淑妃死。
女人是恐怖的,起码在政治上是这样。
没话说了。
以经济为本
虽然古时候没什么股票之类的玩意儿,但实践证明:经济,那是相当重要的。
比如明朝末期,本来好好的在搞资本主义萌芽,却突然杀出个通货紧缩,于是要钱没钱,要东西没东西,就连打仗的钱,都是从崇祯的内库里面提的。
在经济方面,唐朝用的是均田制和著名的租庸调制。大家可能听过却不熟悉,但是别激动,听本人慢慢说。
由于后者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的,所以我们先说均田制。
我记得某位历史学家说过,农民两千年的起义就是为了一块土地。不错,关于土地,中国人一直有着极为丰富的感情。比如今日之房地产、炒房团,大多也有着类似的对土地房子的爱好。
这个均田制,是北魏搞出来的,在之前的文字里我说过,在科举势力上来之前,做官的途径都是被豪门望族所垄断的,就是所谓的士族。而这些豪门往往控制着大量的农民。
但北魏大家都知道,一天到晚没几个小时是安分的,不是战乱就是闹饥荒,为了保证税收,不至于弄到政府破产的地步,于是孝文帝实行了均田制。所谓均田制,就是说男子或是女子到一定年龄可以去领田地,但是要收租,有些田是国有的,有些则是可以传给儿子、孙子、孙子的孙子的。而如果某天这位农民挂了,又没钱出殡(在葬礼方面我们中国十分讲究),那就可以把一部分自留田卖了,别的则要还给国家,后来的朝代也基本沿用了这个制度。
唐朝的制度是这样的。
首先,用步来量田,用亩来计算,一百亩就是一顷。注意,这个一步可不是人走一步的距离,是五尺。
等等,这田可不是你一生下来就发给你的,还有年纪限制呢!为了形象地说明均田制,我们用张三为例来讲解。
某年某月某日,张三呱呱落地,那他刚生下来的时候应该算是“黄”这个年龄段。我们今天用来讽刺别人的“黄毛小子”等词语估计就和这个有关。
接下来,小张三四岁了,可以没事帮家里打个酱油,这时候他就是“小”了。
张三没有读书,他一边成长,一边成为了农民伯伯的后备军。十六岁了,这时候他每天帮父亲种种地,养养猪,他的年纪已经是“中”了。
又过了两年,张三十八岁,他得到了一块土地,确切的说,是一顷土地。我们知道,一顷土地是一百亩,但里面并不是一刀切的。八十亩是口分田,二十亩叫永业田。
张三有几个邻居,一个是瘸了腿的王老汉(四十亩),寡妇吴老太(三十亩),以及卧病在床的陈阿三(四十亩)。他们都分到了土地。
张三是在甲村,旁边是乙村。甲村由于人口比较少,田地多,所以是实实在在的“宽乡”。乙村则由于人口过剩,叫“狭乡”。乙村在授田的时候,只有甲村的一半。但是别忘了,就是人,也有高低胖瘦的区别,更何况是土地。所以一年一熟的土地上,农民会得到更多的土地。
张三是幸运的,生在宽乡,土地也十分肥沃。所以他不能得到更多的土地。
当然了,鉴于中国向来的重农轻商,所以工商业者的土地是要打折扣的。士农工商,你一个商人算什么东西!(……)
所以在宽乡的商人,土地减半;在狭乡,干脆连地都不给你了。
某天,重病的陈阿三快死了,但是他由于长年卧病,没钱买棺材(这个情景熟悉吧),于是他吩咐别人帮他把世业田买了,好说歹说,总算凑了口棺材。
到了年底,上头派了几个官吏来查看,把无人的土地收回,把有余的土地收归官府,然后官吏会一层层向上司上缴土地。
均田制大致就是这样。
但值得说明的是,虽然搞了均田制,但并不是是说就实现土地平等了,请大家不要把万恶的旧社会想象成和谐社会。在古代中国,地主和农民是铁定对立的,并且统治阶级一定是地主,农民就是再怎么造反,都是没用的——自己造反成功后就会自己成了地主。
还有就是唐朝的时候,一些奴婢、妇人和耕牛都是不能作为单位授田的(以前有过以牛授田),并且土地买卖比前朝都放宽了不少。
然后我们讲讲租庸调制。
这个制度是建立在上一个张三的故事也就是均田制之上的,用一句歌词来说就是这样的:没有均田制,就没有租庸调。(原句:……)
凡授田者,“丁”每年上交粟二斛,稻三斛,这叫租。
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这叫做调。
而庸是关于徭役的规定。
所谓徭役就是给公家干活,但是没有工资,一般是每年干二十天,如果是闰年,还要多干两天,也就是二十二天,同样没工资。
这就奇怪了,收个税是可以理解的,每年交点米、交点布都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说破了土地是政府分给你的,那这个呢?又没好处,又累,干的都是修黄河河堤之类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要是不好还要受罚,谁干呢?
不想干事可以的,但是必须每天交三尺绢,这叫庸。
而更诱人的是如果加役二十五天(有时候是十五天),就能不交前面说过的“调”。加了三十天的徭役,租和调都免了!并且法律还明文规定:正役不能超过五十天。
这有个名字叫轻徭薄赋。
应该说,这个制度是不错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和政治之间脱节的矛盾。但问题是,再好的制度也是会过时的。
引用原文就是这样的: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讲,反正一定让诸位明白。
先公布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最终归宿:两税法取缔了它的位置。
府兵制
四个字:兵农合一。以后再说,不到时候。
回来
回到这里,又要开打了。是吗?
作者题外话:继续!
第四章 薛举
混乱的局势
万事开头难,不错,虽然唐军被层层围困,但是我们说过,那些起义军充其量是摆摆门面的次品队伍,唐军要干掉他们,还是很容易的。
关键是隋,虽然摇摇欲坠,但力量尚存,万一狗急跳墙,李渊怕是挡不住的。万事就怕死磕。拼了命,就不好玩了。从这时到唐朝建立,就我的观点,这段时间是最无聊的。
接下来就是老把戏了,我说过,要让手下的人没造反的心理负担,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扶个皇帝装装门面,挂起来当偶像使,反正撒谎也不用交税,没用一脚踹开就是了,我扶得起你,自然就踩得倒你。
李渊把提心吊胆的杨侑(隋太子)立为皇帝,顺便改了个元:义宁。当然啦,他们还是很够意思的,没有忘记给隋炀帝一个太上皇的名号,虽然历史上所有的太上皇都不怎么幸运,个别倒霉的七八十了还要被拉出去砍头,可见这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挟天子以令诸侯,这就是谋略。当然,等到没诸侯的时候,就该换天子了,到时候逼他退个位就是了。这是李渊的算盘,他自然不会想到自己的儿子以后也会对自己来这一手。
杨侑知道,自己是个傀儡,但没法子。
知道自己的结果却仍要坚持,是很痛苦的,他只能盼望奇迹发生。比如:统一天下后,李渊和他的儿子们突然喝了敌敌畏……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只好争取表现好一些,以便将来混个善终。
他的第一封诏书发出了:事无大小,全归相府;授李渊假节(权杖,一种权力象征);还把李建成、李世民之类的全封了王。我们之后说的齐王元吉、秦王世民就是这么来的。当然了,这份诏书的作者是谁,为什么发,大家都明白。
大家都明白,却并不捅破,这就保持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而政治,需要平衡。
这时候,另一件大事却发生了:江都事变。
炀帝的失望
在古代中国,皇帝和国王是有区别的,区别就是皇帝只有一个,而且至高无上,而所谓的王只不过是个高级干部或贵族(不是西周的那种贵族),因此王可以有很多。
而之前说过了,由于历代统治者的屡次洗脑,因此一旦谁不安分跳出来自立为帝,其结果就会被群起而攻之,架在火炉上烤。因此像薛举、王世充、窦建德等一干起义先行者都号称是隋朝的高级军官,却不自立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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