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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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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
第二十五章 插曲:渴求理由
克沃思示意编史家停笔,他伸伸懒腰,手指交错,放在头上。「我好久没想起那件事了。」他说,「如果你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大家口中传述的克沃思,我想,你可以从那儿看。」
编史家皱起前额,「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克沃思停了很久,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你知道我这辈子被痛扁过几次吗?」
编史家摇头。
克沃思抬起头,露齿而笑,无所谓地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你可能会觉得那种事情应该会深植在我脑中,觉得我应该会记得自己断过多少根骨头,缝过多少针,包过多少绷带。」他摇头,「其实我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那个在黑暗中啜泣的小男孩,这么多年来还是记得一清二楚。」
编史家皱眉,「你自己也说你束手无策。」
「我可能有,」克沃思认真地说,「但我没去想。我做出选择,后悔到今天。骨头会愈合,悔恨却会恒久留在你心里。」
克沃思把身体推离桌子,「我想,关于塔宾的黑暗面,我已经说得够多了。」他起身,把手往头顶一伸,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瑞希,为什么?」巴斯特突发一问,「为什么那么糟,你还待在那里?」
克沃思自顾自点头,仿佛他早就预期到这个问题,「巴斯特,我还能去哪呢?我认识的人都死了。」
「不是每个人,」巴斯特坚称,「还有阿本,你可以去找他的。」
「巴斯特,哈洛斐在几百里外。」克沃思疲累地说,一边往屋内的另一端漫步,移至吧台的后方。「几百里,没有父亲的地图指引;几百里,没有马车可搭或睡在里头。没人帮忙,没有钱,没有鞋,我想,不是不可能走到,但是对一个顿失双亲而不知所措的孩子来说……」
克沃思摇头,「在塔宾,至少我还可以行乞或偷窃,夏天我设法在森林里生存,勉强活了下来,但冬天怎么办?」他摇头,「我会饿死或冻死。」
克沃思站在吧台边,装满杯子,开始从几个小容器里抓取一小撮香料,然后走向大石砌成的壁炉,脸上一副深思的表情,「当然,你说的没错,任何地方都会比塔宾好。」
他耸耸肩,面向炉火。「但我们都是容易习以为常的生物,太容易就深陷于窠臼中,或许我还觉得那样的际遇是公平的,那是祁德林人来袭时,我没能在场帮忙的惩罚;是我该和全家人一起死、却苟活下来的惩罚。」
巴斯特张开嘴巴,又闭上嘴,皱着眉头,低头看着桌面。
克沃思往肩后看,浅浅一笑,「巴斯特,我没有说那是理性的。情绪本身就不是理性的东西,我现在不会那样想了,但我当时是那么想的,我还记得。」他回头面向炉火,「阿本把我的记忆训练得又清楚又鲜明,有时我得格外小心,才不会伤了自己。」
克沃思从炉火中拿了一颗烫热的石子,放进他的木杯里,传出嘶嘶声,屋内洋溢着烧灼丁香与肉豆蔻的味道。
克沃思用长柄汤匙搅拌着苹果酒,一边走回桌边。「你们也必须记得,当时的我脑子不太正常,大多仍处于震惊的状态,也可以说是沉睡着。我需要有某件事或某人把我唤醒。」
他对编史家点头,编史家不经意地甩了一下写字的那只手,放松肌肉,接着扭开墨水瓶。
克沃思往座位后方一靠,「我需要有人提醒我忘却的事,需要离开那里的理由,过了几年我才遇到有人那么做,」他笑着看向编史家,「那就是我遇上史卡皮的时候。」
第二十六章 蓝瑞的背叛
这时我已经在塔宾住好几年了,三次生日都在不注意下错过,这时我刚满十五岁。我知道如何在海滨区生存,已经是熟练的乞丐与窃贼。手轻轻一碰,锁链与口袋就为我而开。我知道哪个当铺会在只字不问下收买「叔叔给的」东西。
我还是穿得破破烂烂的,常常饿肚子,但已经摆脱饿死的危机。我渐渐累积急用金,即使严冬常迫使我花钱找温暖的地方入睡,我已经存了二十几分的铁币,那就像我的宝库一样。
我住得愈来愈习惯,但除了多存点急用金外,我的生活毫无目标,毫无驱动力。没什么值得我期待的。我整天就只是在寻找偷窃的目标和自我娱乐的方式。
不过,几天前,这状况在查比斯的地下室里有了变化。我听到一位小女孩以惊叹的语气说,有个说书人一直待在坞滨一家名叫「半旗」的酒吧里。他似乎每天六点都会讲一个故事,你点什么故事,他都知道。她还说,他会让人下注,如果他不知道你点的故事,他会给你一银币。
我当天一直思索着那女孩的话,我不太相信,却又忍不住思考获得一银币可以做什么。我可以买鞋,或许买把小刀,给查比斯一点钱,剩下的还够让我的急用金倍增。
即使下注的部分是骗人的,我还是很感兴趣,毕竟街上娱乐难求,我只能偶尔看流浪剧团在街角演默剧,或是在酒馆边听到有人拉小提琴,多数真正的娱乐都需要花钱,那些得来不易的钱币都太宝贵了,不能这样挥霍。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坞滨一带对我来说并不安全。
我应该解释一下,一年多前,我看到派克在街上走,那是我到塔宾的第一天在巷子里遭受他和朋友的袭击、弄坏我父亲的鲁特琴后,第一次见到他。
那天,我大多时候都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保持距离,潜伏在暗处。最后他回到坞滨的死巷里,一个类似我秘密基地之处。他的秘密基地是他自己用破板条箱拼凑起来抵挡风雨的。
我整晚都伏在屋顶上,等待他隔天早上离开。后来我进到他的窝里,环顾四周,里面很舒适,充满几年累积下来的小东西。他有一瓶啤酒,我把它喝了。还有半块奶酪,我也吃了。我还偷了一件上衣,因为那件没我的破烂。
进一步翻找后,我又看到许多零碎的物品,有蜡烛、一球线绳、一些弹珠。最令人惊讶的是几块帆布,上面有女人脸孔的炭笔画。我得搜寻近十分钟,才找到我真正想找的东西。藏在这一切之后的是一个小木盒,看来摸过无数回的样子,里面有一束白色缎带绑好的干燥紫罗兰,一只鬃毛快掉光的玩具马,以及一缕金色卷发。
我花了好几分钟才用打火用具升起火,紫罗兰是不错的易燃物,没多久浓浓的烟雾就窜向空中,我站在一旁,看着派克挚爱的东西化为乌有。
但我沉浸在当下太久了,派克和朋友因为看到冒烟,冲进死巷里,我被逮得正着。愤怒的派克攻击我,他比我高六寸,比我重五十磅。更糟的是,他用细绳缠住玻璃碎片的一端,做成土制小刀,拿在手里。
他用刀刺我的右大腿一次,我把他的手压到铺石上,碎毁那把土制小刀。他又给了我一个黑眼圈,打断我几根肋骨,后来我才设法踢中他的鼠蹊部,成功脱逃。我迅速离开时,他在我后方跛行,大吼他会为了我做的事杀了我。
我相信他会的。包扎好大腿后,我拿了所有的急用金,去买浓到足以让嘴巴长水泡的五品脱便宜劣酒。跛行到坞滨,等着让派克及他的朋友发现我。
没多久他们就看到我了,我让他和两位朋友跟踪我半里,穿过裁缝巷,进入蜡油区。我一直走在大马路上,知道他们不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攻击我。
但是我冲进边巷时,他们怀疑我要逃走,连忙跟上,只是他们一拐弯,却发现巷里没人。
派克想抬头时,我正好从上方低矮的屋顶边缘,把整瓶劣酒倒在他身上,那酒淋湿了他,溅满他的脸与胸膛。他大叫,抓着眼睛跪倒在地。我点燃偷来的火柴,朝他丢下,看着它劈啪燃烧,亮起火光。
我内心充满小孩特有的极度恨意,希望他着火变成一支火柱。他没有,不过他的确着火了。他再次尖叫,身体摇摇晃晃,朋友猛拍着他,想帮他把火扑灭。我趁他们忙着灭火时离开。
那次之后,我已经一年没见过派克。他没试着找我,我也远离坞滨一带,有时还会特地多走好几里路,绕过当地,而不是从那附近穿过。那是一种休战,不过我相信派克和他的朋友都记得我的长相,万一他们发现我,一定会想报这个仇。
我考虑再三,觉得还是太危险了,即使可以免费听故事又有机会获得银币,还是不值得再和派克牵扯上,自找麻烦。此外,我会点什么故事?
后续几天,这问题一直在我的脑子里打转,我会点什么故事?我挤向码头工人,还没把手伸进他的口袋深处就被掴了一巴掌。点什么故事?我在泰伦教教堂的对面街角行乞。点什么故事?我偷了三条面包,拿两条去送给查比斯。点什么故事?
我在屋顶的秘密基地躺下来,快要睡着时突然想到了,蓝瑞!我当然可以请他讲蓝瑞的真正故事,那个父亲一直……
我的心怦怦跳,突然想起回避多年的事情:父亲漫不经心地在车上拨着鲁特琴,母亲坐在他身边唱歌。我反射性的开始抽离那记忆,有如手碰到火时马上抽离。
但我意外发现,这些记忆仅留下一点痛楚,而不是我预期的深沉悲痛。一想到可以听到父亲寻找的故事,那个他原本可能亲自讲述的故事,我的内心反而萌发出一股小小的兴奋之情。
不过,我还是觉得为了听故事而冒险到坞滨很荒唐,这些年我在塔宾辛苦学到的教训,都叫我待在这世界熟悉的角落,这里才安全。
◇◇◇◇
我进入半旗酒吧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史卡皮。他年纪颇大,坐在吧台边的高凳上,眼睛如钻石一般,身体像个浮木稻草人。他身型削瘦,饱经风霜,手上、脸上、头上都有浓密的白色毛发。那毛发的白色和他黝黑的皮肤形成强烈的对比,感觉好像身上溅满浪花一样。
他脚边围着二十个小孩,少数几位年纪跟我差不多,大部分都比我小。他们是形形色色的奇怪组合,有像我一样脏兮兮、没穿鞋的街童,也有穿得还算体面、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小孩,他们可能还有爸妈和自己的家。
他们看起来都不太面熟,但我也不知道谁可能是派克的朋友。我在门边找到一个可以倚着墙的地方,坐了下来。
史卡皮清清喉咙一两次,那声音让我听了都渴了。接着他就像举行仪式一般,忧郁地往面前的陶杯里望,小心翼翼把杯子倒叩在吧台上。
孩子们一拥而上,把钱币放上吧台,我迅速数了一下:两个半分铁钱、九个铁板儿、一个铁币,以联邦币来算,总共是三分铁钱多一点。或许他已经没让人赌银币了。很有可能我听到的谣传是假的。
老人微微对店主人点点头,几乎看不太出来,「费罗斯红酒。」他的声音粗犷深沉,几乎有催眠的效果。吧台后的秃头收起铜板,熟练地往史卡皮的大陶杯斟酒。
「大家今天想听什么故事?」史卡皮沉声说,听起来像远方的隆隆雷声。
突然一阵安静,我又觉得那像是一种近乎恭敬的仪式,接着所有小孩突然你一言我一语地争着发言。
「我想听妖精的故事!」
「……奥伦以及曼纳特之战……」
「对,奥伦·菲尔希特!有男爵出现的那个故事……」
「拉坦……」
「密尔塔雷尼尔!」
「伊利恩与熊!」
「蓝瑞。」我说,几乎是无意间脱口而出。
屋内再次静了下来,史卡皮喝了一口酒,孩子们以我不太确定在哪看过的熟悉专注神情看着他。
史卡皮冷静地坐在一片寂静中,「我刚刚是不是听到有人说蓝瑞?」他的声音如深色的蜜糖般缓缓流出。他直视着我,蓝色的双眼明晰而锐利。
我点头,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
「我想听史东瓦旱地的故事。」一位小女孩抱怨,「还有像鲨鱼一样钻出土的沙蛇,躲在沙丘底下、不喝水只喝血的旱人,还有……」她周边的孩子从十几个不同的方向拍她,她马上静了下来。
史卡皮又喝了一口酒,室内又迅速安静下来。我看着小孩望着史卡皮的神情,突然明白他们让我想起什么了:不安地盯着钟瞧的人。我猜,老人喝完酒时,他的故事也就讲完了吧。
史卡皮又啜饮了一小口,放下酒杯,转过凳子面向我们。「谁想听一个人失去一只眼,视力却变得更好的故事?」
他的语气或其他小孩的反应让我觉得,这其实是个无须回答的反问句。「所以,我们就来讲蓝瑞和创始之战吧,这是个很老很老的故事。」他的眼神扫过小孩,「坐好听仔细啰,因为我要讲一个曾经光芒耀眼的城市,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
很久很久以前,在遥远的地方,有个城市名叫密尔塔雷尼尔,这里是闪耀之都,坐落在高山之间,就像王冠上的珠宝一样。
想象一个和塔宾一样大的城市,但是每个街角都有个闪亮的喷泉、绿树盎然、或美到让傲慢的人看了都想流泪的雕像。那里的建筑高耸优雅,由高山雕塑而成,高山由白石组成,即使夜幕低垂许久,白石依旧反射着阳光。
赛里多斯是密尔塔雷尼尔的统治者,他光看一样东西,就知道它隐匿的名称,了解它的作用。在那个时代,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能力,但赛里多斯是那年代最强大的命名者。
赛里多斯深受人民的爱戴,他的裁判严格而公正,没人可以用谎言或矫饰左右他的判断。他的眼力也相当好,可以解读如奥秘天书般的人心。
那年代庞大的帝国上发生了可怕的战争,名叫创始之战,帝国的名称是厄根。虽然以前从没出现过那么庞大的帝国,或那么可怕的战争,如今这些都只有在故事里才听得到了,就连质疑它们是谣传的史书也老早就化为尘埃。
战争持续了很久,久到人民几乎不记得何时天空没弥漫着焚城黑烟。帝国里曾散布了数百个蓬勃的城市,现在只剩废墟,尸首遍野。到处都有饥荒和瘟疫。有些地方是如此令人绝望,连母亲都无法鼓足希望为新生儿取名。不过还有八个城市仍在,他们是贝伦、安特斯、斐尔雷、提努沙、艾孟棱、双子城穆里拉与穆瑞拉,最后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是密尔塔雷尼尔,它是唯一丝毫未受好几世纪战争波及的城市,由高山与勇敢的军人防守。不过,密尔塔雷尼尔之所以能够和平存在,真正原因在于赛里多斯,他用强大的眼力监视通往他挚爱城市的隘口。他的房间在全城最高的塔里,让他可以在攻击造成威胁之前就先察觉。
其他七城没有赛里多斯的能力,他们用其他的方法确保安全,用石头与钢铁筑起厚墙,依赖武器的力量与英勇的战士,所以他们信赖蓝瑞。
蓝瑞从可以举剑以来就开始出战,他开始变声时,已有一人力抗十二名成年男子的力量。他娶了名叫莉拉的女子,他对她的爱是比烈火更加猛烈的热情。
莉拉聪明又可怕,力气和蓝瑞一样大。蓝瑞虽有宝剑与忠臣可以运用,但莉拉知道万物之名,她的声音足以让人致命或遏止雷雨。
蓝瑞与莉拉经年累月并肩作战,他们让贝伦免受突袭,让该城幸免于强敌攻占。他们召集军队,让各城了解忠贞的必要。多年来,他们打退帝国的敌人,原本因绝望而麻木的人民开始重新燃起希望,他们希望和平,把那一丝希望寄托在蓝瑞身上。
接着发生了「铎拉森突岩的布拉克」,在当时的用语里,布拉克意指「战役」。这场规模庞大又可怕的战争当中,最主要、也是最惨烈的战役就发生在铎拉森突岩。他们在日光与月光下连战了三天三夜,双方都无法打败对方,任一方都不愿撤退。
对于这场战役,我只有一点想说。铎拉森突岩之役的死亡人数比目前世界上的人口还多。
蓝瑞总是亲赴战火最激烈、最需要他的地方,他的剑从不离手或收入剑鞘。战到最后,蓝瑞在遍野的尸首中,全身沾满了血迹,他独自一人奋战强敌,那强敌是只覆盖黑铁鳞片的巨兽,呼出的气体是可以把人闷死的一团黑雾。蓝瑞奋力对抗巨兽,终于杀了它。蓝瑞虽然为己方军队带来胜利,那胜利却是用他的性命换来的。
战役结束,幸存者把敌军赶出石门后,他们发现蓝瑞冰冷的尸体就躺在他斩除的巨兽附近。蓝瑞死亡的消息迅速传开,如同一件绝望的毯子,覆盖了整个战场。他们赢了战役,扭转战局,但每个人都心灰意冷,原本珍惜的一丝希望变得忽隐忽现,渐渐消失。他们原本把希望寄托在蓝瑞身上,但现在蓝瑞死了。
在一阵沉默中,莉拉站在蓝瑞的旁边,呼唤他的名字。她的声音是命令,是钢与石,她叫他重生,但蓝瑞还是死的,动也不动地躺着。
在一阵恐惧中,莉拉跪在蓝瑞的旁边,低语他的名字。她的声音是召唤,是爱与渴望。她呼唤他重生,但蓝瑞还是死的,冰冷地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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