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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枷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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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呀,威廉大伯,这儿一段话,真是这个意思吗?〃
  菲利普用手指按着那段经文,装作无意之间读到的样子。
  凯里先生抬起眼睛,从眼镜框的上方望着菲利普。他正拿着份《布莱克斯泰勃时报》,凑在炉火前面烘烤。那天晚上送来的报纸,油墨还未干透,牧师总要把报纸烘上十分钟,然后才开始看。
  〃是哪一节?〃
  〃嗯,是讲只要心诚,大山也能搬掉的那一节。〃
  〃假如《圣经》里这么说的,那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了,菲利普,〃凯里太太语调柔和地说,一面顺手操起餐具篮。
  菲利普望着大伯,等他回答。
  〃这里有个心诚不诚的问题。〃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心诚,就一定能把大山搬掉,是这样吗?〃
  〃要靠心诚感化上帝,〃牧师说。
  〃好了,该向你大伯道晚安了,菲利普,〃路易莎伯母说。〃你总不至于今晚就想去报大山吧?〃
  菲利普让大伯在自己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走在凯里太太前头,上楼去了。他想要打听的,已经打听到了。小房间像座冰窖似的,他在换睡衣时,禁不住直打哆嗦。然而菲利普总觉得在艰苦的条件下做祷告,更能博得上帝的欢心。他手脚的冰凉麻木,正是奉献给全能之主的祭品。今晚,他跪倒在地,双手掩面,整个身心都在向上帝祈祷,恳求上帝能使他的跛足恢复正常。同搬走大山相比,这简直是件不费吹灰之力的小事。他知道,上帝只要愿意,一举手就能办到;而就他自己来说,内心一片至诚。第二天早晨菲利普结束祷告时,又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同时心中还为这项奇迹了出现规定了个日期。
  〃哦,上帝,假如仁慈与怜悯乃是您的意愿,就请您赐仁慈与怜悯于我,在我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把我的跛足治好吧。〃
  菲利普高兴地把他的祈求编成一套固定词儿。后来在餐室里祷告时又重复了一遍。牧师在念完祷告之后,往往要静默片刻才站起身子,而菲利普就是趁这当儿默诵的。晚上睡觉前,他身穿睡衣,浑身哆嗦着又默告了一遍。他的心不可谓不诚。他一度甚至巴不得假期早点结束。他想到大伯见到自己竟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该是多么惊讶;早餐后,自己和路易莎伯母又得怎么赶着出门去买一双新靴子……想着,想着,他不禁失声笑了出来。还有学校里的那些同学,见了不惊得目瞪口呆才怪呢!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噢,好了就好了呗,〃他就这么漫不经心地随口应上一句,似乎这本来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
  这一来,菲利普尽可以踢足球了。他仿佛见到自己在撒开腿跑呀,跑呀,跑得比谁都快,想到这儿他的心止不住突突猛跳。到复活节学期结束时,学校要举行运动会,他可以参加各种田径赛;他甚至想象到自己飞步跨栏的情景。他可以同正常人完全一样,那些新来的学生,再不会因发现自己的生理缺陷而不胜好奇地一个劲儿打量自己;夏天去浴场洗澡,也不必在脱衣服时战战兢兢,百般防范,然后赶紧把脚藏到水里了……这一切,实在妙不可言。
  菲利普将心灵的全部力量,都倾注在自己的祈祷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对上帝的言词无限信仰。在返校前的那天晚上,他上楼就寝时激动得浑身颤抖不止。户外地面积了一层白雪;甚至路易莎伯母也忍痛破格在自己的卧房里生了火,而菲利普的小房间里冷森森的,连手指也冻麻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扣解开。牙齿不住格格打战。菲利普忽然心生一念:他得以某种异乎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把床前的小地毯挪开,好让自己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他又突然想到,自己身上的睡衣太柔软了,可能会惹造物主不快,所以索性把睡衣也脱了,就这么赤裸着身子作祷告。他钻到床上,身子冰凉冰凉,好一阵子都睡不着。可是一旦入睡后,睡得又香又沉,到第二天早晨玛丽·安进屋给他送热水来时,竟不得不把他摇醒。玛丽·安一边拉开窗帘,一边跟他说话。但菲利普不吭声,因为他一醒来马上就记起,奇迹应该就在今晨出现。他心中充满了喜悦和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动作,就是想伸手去抚摸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下肢。但这么做,似乎是对上帝仁慈的怀疑。他知道自己的脚已经健全了。最后他拿定主意,就单用右脚脚趾碰了碰左脚。接着他赶紧伸手摸去。
  就在玛丽·安进餐室准备作晨祷的时候,菲利普一瘸一拐地下了楼,在餐桌旁坐下用早餐。
  〃今儿个早上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呀,菲利普,〃少顷,路易莎伯母说。
  〃这会儿他呀,正在想明天学校给他吃的那顿丰盛早餐哪,〃牧师说。
  菲利普应答的话,显然跟眼前的事儿毫不相干,这种答非所问的情况常惹他大伯生气。他大伯常斥之为〃心不在焉的环习惯〃。
  〃假定你请求上帝做某件事,〃菲利普说,〃而且也真心相信这种事儿一定会发生,噢,我指的是搬走大山之类的事,而且心也够诚的,结果事。清却没发生,这说明什么呢?〃
  〃真是个古怪孩子!〃路易莎伯母说。〃两三个星期之前,你就问过搬走大山的事啦。〃
  〃那正说明你心不诚哪,〃威廉大伯回答说。
  菲利普接受了这种解释。心诚则灵嘛,要是上帝没把他医治好,原因只能是自己心还不够诚。可他没法明白,究竟怎样才能使自己进一步加深自己的诚意。说不定是没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的限期只有十九天嘛。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上帝的圣子光荣复活的日子,说不定上帝沉浸在幸福之中,会越发慈悲为怀的吧。菲利普但求如愿以偿,又加用了其他一些办法:每当他看到一轮新月或者一匹有斑纹的马,他就开始为自己祝愿;他还留神天上的流星。有一回他假日回来,正碰上家里吃鸡,他同路易莎伯母一块儿扯那根如愿骨时,他又表示了自己的心愿。每一回,他都祈祷自己的跛足能恢复正常。不知不觉间,他竟祈求起自己种族最早信奉的诸神抵来,这些神抵比以色列信奉的上帝具有更悠远的历史。白天,只要有空,只要他记起来,就一遍又一遍地向全能的主祈祷,总是一成不变的那几句话。在他看来,用同样的言词向上帝请求,是至关重要的。但过了不久,他又隐隐约约感到这一回他的信念也还不够深。他无法抵御向他阵阵袭来的疑虑。他把自己的切身体验归纳成这样一条规律:
  〃依我看,谁也没法心诚到那种地步,〃他说。
  这就像他保姆过去常对他说起的盐的妙用一样。她说:不管是什么乌,只要你往它尾巴上撒点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它逮住。有一次,菲利普真的带着一小袋盐,进了肯辛顿花园。但是他怎么也没法挨近小鸟,以便能把盐撒在它尾巴上。他没到复活节,就放弃了这种努力。他对他大伯暗暗生出一股怨气,觉得自己上了大伯的当。《圣经》里讲的搬走大山的事,正是属于这种情况:说的是一码事,指的又是另一码事。他觉得他大伯一直在耍弄自己哩。

 




 
  



 
第十五章

  菲利普十三岁那年正式进了坎特伯雷皇家公学。该校颇以其源远流长而自豪。它最初是所修道院学堂,早在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前就创办了,当时只设有几门很简单的课程,由奥古斯汀教团的修士讲授。这所学校也像其他这类学校一样,在修道院遭到破坏之后,就由亨利八世国王陛下的官员加以整顿重建,该校的校名即源出于此。打那时起,学校采取了比较实际的办学方针,面向当地上流人士以及肯特郡各行各业人士的子弟,向他们提供足以应付实际需要的教育。有一两个学生走出校门之后,成了誉满字内的文人,他们最初以诗人的身分驰骋文坛,论其才华之横溢,仅次于莎士比亚,最后专事散文写作,影响深远,他们的人生观甚至影响到菲利普这一代人。皇家公学还出了个把出类拔萃的律师,不过当今社会上名律师多如牛毛,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还出过个把战功赫赫的军人。然而,皇家公学在脱离修士会以后的三百年内,主要还是专为教会培养大量人材:教士、主教、主任牧师、牧师会成员,特别是乡村牧师。有些在校学生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在这儿念过书,现在全都当上了坎特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所以这些学生刚跨进校门时就已经决心继承祖业,将来当个牧师。尽管如此,也还是有迹象表明,甚至在这些人身上也会发生某些变化;有些孩子把在家里听到的话搬到学校来,说什么如今的教会已不复是往日的教会。问题倒不在于教会的薪俸菲薄,而是现在干教会这一行的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据个别孩子所知,有几位副牧师的父亲就是做买卖的。他们宁可跑到殖民地去(那时候,凡是在英国找不到出路的人,依然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殖民地上),也不愿在某个出身低贱的小子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泰勃的牧师公馆一样,说到买卖人,就是指那些投错了娘胎、没有祖传因产(这里,有田产的乡绅和一般的土地占有者之间存在着细微的差别),或是并非从事四大专门职业的人(对于有身分的人来说,要谋事也总是在这四门职业中加以选择的)。皇家公学的走读生里面,大约有一百五十人的家长是当地的上流人士或是驻扎在兵站里的军官,至于老子是做买卖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卑微而抬不起头来。 
  学校里的那些老夫子,容不得半点教育方面的新思想,有时在《泰晤士报》或《卫报》上也看到一些,便大不以为然。他们一心只盼皇家公学能保持其固有的老传统。那些僵死的语言,教师们教起来道地得无以复加,孩子们日后往往一想到荷马或维吉尔,就不免泛起一股厌恶之感。尽管也有个把胆大妄为的角色在教员公用室进餐时暗示说,数学已显得日益重要了,但大多数人总觉着这门学科岂能与高雅的古典文学相提并论。学校里既不传授德语,又不设置化学课。而法语课呢,那是由级任老师上的,他们维持课堂秩序比外国教员更加有效;再说,他们的语法知识决不比任何法国人逊色。至于他们在布洛涅的餐馆里,要不是侍者懂得点英文,恐怕连杯咖啡也喝不成,这一点似乎是无关宏旨的。教地理课,主要是让学生们画地图。孩子们倒也最爱上这门课,特别是在讲到某个多山国家的时候,因为画画安第斯山脉或是画画亚平宁山脉,可以消磨掉很多时间。教师都是些毕业于牛津或剑桥的、没结过婚的教士。假如他们之中偶尔有哪个心血来潮想结婚成家的话,那就得听任牧师会处置,接受某个薪俸较微的职务才行。实际上多年来,还未有哪位教师愿意离开坎特伯雷这样一个高雅的生活圈子(这个生活圈子除了虔诚的宗教气氛之外,还由于当地的骑兵站而带上几分尚武色彩),去过乡村教区的那种单调生活;而学校的教师现在都早已过了四十岁。
  而皇家公学的校长,却非得结婚不可;他主持学校事务,直到年迈体衰、无力视事为止。校长退休时,不仅酬以一份一般教师连想都不敢想的优厚俸禄,而且还授予牧师会荣誉会员的称号。
  然而就在菲利普升入皇家公学的前一年,发生了一项重大变化。早一阵子大家就注意到,当了二十五年校长的弗莱明博士已经耳聋眼花,显然无力再继续为上帝效劳增光了。后来,正好城郊有个年俸六百镑的肥缺空了出来,牧师会便建议他接受这份美差,实际上也是在暗示他该告老退休了。再说,靠着这样一份年俸,他也尽可以舒舒服服休养生息,尽其天年。有两三位一直觊觎这份肥缺的副牧师,免不了要在老婆面前抱怨叫屈:这样一个需要由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来主持的教区,却交给了一个对教区工作一窍不通、只知营私自肥的老朽,简直岂有此理!不过尚未受领牧师之职的教士们的牢骚怨言,是传不到大教堂牧师会衮衮诸公的耳朵里的。至于那些教区居民,他们在这种事情上没什么要说的,所以也不会有人去征询他们的意见。而美以美会教徒和浸礼会教徒在乡村里又都有自己的小教堂。
  弗莱明博士的事儿就这样处置停当了,现在有必要物色一个继任人。如果从本校教师中挑选,那是违背学校传统的。全体教员一致希望推举预备学校校长沃森先生出山:很难把他算作皇家公学的教师,再说,大家认识他已有二十年,不用担心他会成为一个讨人嫌的角色。但是,牧师会的决定却让他们大吃一惊。牧师会选中了一个叫珀金斯的无名之辈。起初,谁也不知道珀金斯是谁,珀金斯这个名字也没给谁留下什么好印象。然而惊愕之余,他们猛然省悟过来:这个珀金斯原来就是布店老板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直到午餐前才把这消息正式通知全体教师,从他的举止神态来看,他本人也不胜惶遽。那些留在学校里用餐的教师,几乎是一声不响地只顾埋头吃饭,压根儿不提这件事,一直等到工友离开了屋子,才渐渐议论开来。那些在场的人究竟何名柯姓,不说也无妨大局,好在几代学生都知道他们的雅号叫〃常叹气〃、〃柏油〃、〃瞌睡虫〃、〃水枪〃和〃小团团〃。
  他们全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他这个人算不上有身分的绅士。他过去的情况大家记忆犹新。他是个身材瘦小,肤色黝黑的小男孩,一头乱草堆似的黑发,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上去活像个吉卜赛人。那会儿念书时,他是名走读生,享受学校提供的最高标准的奖学金,所以他在求学期间,连一个子儿也不曾破费。当然罗,他也确实才华横溢。一年一度的授奖典礼上,他手里总是捧满了奖品。汤姆·珀金斯成了学校的活金字招牌。这会儿,教师们不无心酸地回想起当年他们怎么个提心吊担,生怕他会甩开他们,去领取某所规模较大的公学的助学金。弗莱明博士甚至亲自跑去拜见他那位开布店的父亲……教师们都还记得设在圣凯瑟琳大街上的那家〃珀金斯…库珀布店……而且表示希望汤姆在进牛津之前能一直留在他们那儿。皇家公学是〃珀金斯…库珀〃布店的最大主顾,珀金斯先生当然很乐意满足对方要求,一口作出了保证。汤姆·珀金斯继续青云直上。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忆之中古典文学学得最好的尖子学生。离校时,他带走了学校向他提供的最高额奖学金。他在马格达兰学院又得到一份奖学金,随之开始了大学里的光辉历程。校刊上记载了他年复一年获得的各种荣誉。当他两门功课都获得第一名时,弗莱明博士亲自写了几句颂词,登在校刊的扉页上。学校教师在庆贺他学业上的出色成就之时,心情分外满意,因为〃珀金斯…库珀〃布店这时已交上了厄运。库珀嗜酒如命,狂饮无度;而就在汤姆·珀金斯即将取得学位的当口上,这两位布商递交了破产申请书。
  汤姆·珀金斯及时受领圣职,当起牧师来了,而他也确实是块当牧师的料于。他先后在威灵顿公学和拉格比公学担任过副校长。
  话得说回来,赞扬他在其他学校取得成就是一码事,而在自己学校里,并且还要在他手下共事,那可完全是另一码事。〃柏油〃先生常常罚他抄书,〃水枪〃先生还打过他的耳刮子。牧师会竟然作出这等大谬不然的事儿来,实在令人难以想象。谁也不会忘掉他是个破产布商的儿子,而库珀的嗜酒贪杯似乎又往他脸上抹了一层灰。不说也知道,坎特伯雷教长自然是热情支持自己提出来的候选人罗,所以说不定还要设宴替他接风呢。可是,教堂园地内举行的那种赏心悦目的小型宴会,如果让汤姆·珀金斯成了座上客,是否还能保持同样的雅趣呢?兵站方面会有何反应?他根本别指望军官和上流人士会容许他进入他们的生活圈子;如果真的进入了,对学校的危害简直无法估量。家长们肯定会对此表示不满,要是大批学生突然中途退学,也不会令人感到意外。再说,到时候还要称他一声〃珀金斯先生〃,实在太有失体面!教师们真想集体递交辞呈以示抗议,但是万一上面处之泰然,真的接受了他们的辞呈,岂非弄巧成拙?!想到这里义只得作罢。
  〃没别的法子,只得以不变应付万变罗,〃〃常叹气〃先生说。五年级的课他已教了二十五年,至于教学,再找不到比他豆窝囊的了。
  教师们和新校长见面之后,心里也未必就踏实些。弗莱明博士邀请他们在午餐时同新校长见面。他现在已是三十二岁的人了,又高又瘦,而他那副不修边幅的邋遢相,还是和教师们记忆中的那个小男孩一模一样。几件做工蹩脚的衣服胡乱地套在身上,一副寒酸相。满头蓬松的乱发还是像以前那样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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