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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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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丝袜具有了颠覆的意义。
它让我发呆了好久,直到她从我眼前消失。
后来我多次想遇到她,然而久没有遇到。
再后来的一天,我出去赴一个约会,坐在出租车中,一抬头,看到一个背影,仅凭那双丝袜我认出了是她!
她仍然低着头往前走,走得很快,还是背着那个包,穿的衣服依然中性,灰、黑、墨绿,总是这几种颜色,可搭配起来非常惊艳。
停车,我说。
我下了出租车,跟在她的后面,她的气质这样绝然,甚至带着与众不同的凛洌。那不是一个简单的有气质的美貌女子能够具有的,她走路韵律极好,轻盈的,却又是跳跃的,少女一样,头发有稍微的飘动,细长的双腿因为那双丝袜显得如此生动。
我几乎迷上了她。
直到她进了一个书店,我才又打车去赴约。
后来,我又偶尔遇到她,她的神情总是挂在云端的闲淡,斜背着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悠闲地走着,神情中带着淡定与芬芳。我喜欢看她穿衣服,明显地带着北欧色彩,我去过北京的798,那里的外国人都穿这些颜色和款式,但即使那些外国人,也不穿丝袜。
她的丝袜让我非常想尝试一下。
于是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下午我也穿上了丝袜,我在小区里走了十分钟就回来了,我不停地打着喷嚏流着鼻涕,晚上就开始发烧,我又穿上了毛裤,吃了一粒快克,第二天我就好了。
不是谁都能在冬天穿丝袜的。
我试图知道她是谁,可最后我还是放弃了。
何必知道她是谁?我知道我迷恋她,喜欢她在冬天穿丝袜就够了,欣赏一个人,远远地看着,这距离,是有一种薄凉之美的。
所以,我喜欢遇见,在有风的日子,与她遇见,她轻轻地走来,穿着她的丝袜,这,就够了,有的时候,喜欢,就这么多。
光阴的凉意
更新时间2009…7…3 14:46:46 字数:1458
金基德的电影我喜欢看。本来不喜欢看韩国片,可是,因为金基德,我喜欢了韩国电影。
《时间》是一部让人难过的片子,一个女孩子爱上一个男人,男人总是忘记不了从前的女孩子,于是,她去整容,她整容不是为了变得更漂亮,而是为了变成另外一个人!
这多让人心酸。为了爱情,宁可变成另外一个人。当男人真的爱上她时,她发现,所有的一切,哪怕是爱,都被时光漂染了,所有的一切,成了惩罚。
在《时间》这个电影剧照的封面上,写着一句话:不是爱情凉了,而是身体凉了,心凉了。
“凉”字用了三次,触目惊心。
在光阴里,最不适合见面的就是曾经的恋人吧。
相恋时,他年轻俊郎飘逸,有浓密的发和喜悦的眼神,她俏丽动人深情,有蔷薇花一样的娇媚,可是,分手多年,突然再见。
最好的结局是发现彼此都老了,但也会有微微的心酸。
如果发现一个仍然风华正茂,而另一却已经凋零,一个会嫉妒另一个,尽管是爱过的。
如果他不如意,落魄得如同街上那些最低层的路人,这时,又觉得别一样的寂寞,南风知谁意,吹你到湖州。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记得张艾嘉的电影心动,两个青涩的少年相爱,偷食了jin果。那样的爱,白裙子,榕树下,非常让人心动。多年后见,他们都人到中年,相视时,眼里有了漠然。昔日芙蓉花,今日断根草。过去的恋人,停留在记忆里最美,你是定格的,她是永远的。
还记得小时候,喜欢一种花纸,很简陋的一种包糖的纸,我收集了很多,后来搬家,我翻了出来,二十多年了,它们一直在一个小纸盒子里装着,旧得不能再旧,黄得不能再黄。
我翻看着它们,眼泪就掉了下来。
那些光阴,浮在上面,有一层让人心碎的东西。
所以,我每每看到隔了二三十年的人再见,就有一种断肠之感,《红楼梦》剧组二十年再聚首,那些曾经如此年轻的人儿,个个沧海桑田了。特别是欧阳奋强,老得不成样子,哪里是当年那个灼灼之华的男子?哪里是?
怎能相见?怎可相见?
演宝钗的那个女子是聪明的,自始至终,她没有出现,并且,一直寻踪未果。我极赞成这样的做法。神秘,会让人有更多的联想,而一生的不见,也许更是聪明到了极致。
我上大学时有一个女同学,艳若桃花,有人说太艳的女子容易凋零,一个女子艳到如桃花的地步,那样会流于轻薄,尽管有时候连这轻薄也是非自愿的无可奈何,但有时会被人轻薄,被命运轻薄。
那时很多男生追求她,她挑了又挑拣了又拣,最后嫁了有钱人。其实女人嫁有钱人是最愚蠢的做法,钱不是永远的,智商是永远的。
有钱人后来没了钱,于是,她跟着落败。
我们好多次同学聚会她都没有去,很多人千方百计地找她,人们印象中应该还是那个艳若桃花的女子,男生们大概想满足一下当年的愿望,毕竟有的人有了些小权力或手里有了些银子,人们得意时总是不忘记要回头寻旧人,所以,她终于被找到了。
于是十年之后我们看到她,她又黑又胖,开了一个饭店,进门就嚷嚷着要打麻将,有个男生说,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找到了她。
我也是。我说。
良人不得,红颜焉附,弹指间,青春已殇,时光老了。
你以为你还年轻,别着急,眨眼就老了,就这么快,别和光阴比赛,你永远是输者。
有一天我和几个朋友有歌厅唱歌,我发现我们所唱的都是九十年代的歌,是的,罗大佑齐秦王杰……当放花儿乐队《喜刷刷》时,我们都哈哈地笑了,这一刻我发现,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复返了。
没有办法。
黄昏,我曾经走丢
更新时间2009…7…3 14:47:07 字数:1903
这个初夏的黄昏,天气有些潮热,空气中有淡淡的花粉气,太阳渐渐落下去了,我开车出了单位的门,忽然就感觉无比地惆怅,无比地荒凉。
不,我不想回家。一点也不想。
我没有和爱人吵架,也没有和家人生气,我没有约会,那些偶尔喝点小酒的朋友没有给我打电话。即使给我打电话,我也不想去,是的,我想一个人呆会。
于是我开车去了梨园,这个城市的边缘上有一片三百年的梨园,四月的时候,一夜春风过后,梨花就开满了春天了。
我开得很慢,我车技很差,车内的音响放着马休的《布列瑟侬》,马休是在森林么?这曲调如此幽长如此空灵如此忧伤。
有电话,是他。我撒了谎,我说,我加个班,晚回去一会,你别担心。
然后,我关了手机。
我只想一个人呆会,安静地如一只苹果,哪怕静静地腐烂,只要是一个人就够。
城边上有放风筝的人群,他们努力地望着天,那个最繁华的小区里跑出一帮孩子,好象从幼儿园刚散学?我离城市越来越远了,远到我终于把那些霓虹灯抛在了后面,我到达梨园时,天已经黑下来,在开进去之后,我跳下车来,然后在黑夜的梨园里走着。
天空中开始出现星星,很亮,可是,不多。
我点了一支烟,安静地抽着。
梨园里有淡淡的清香,是春夏之交的味道,很甜,很腻,我形容不出。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说不出来,因为说出来,就有会几分错,怕薄了怕厚了,怕浓了怕淡了,总之,在心里的,说不出的,总是最好的。
“我朝你走过去,留在你的怀抱中,于是夏天开始了,是的,夏天开始了,它是人生的幻觉”。这是杜拉斯说的,夏天开始了,这是人生的幻觉。
我此刻的惆怅,无关风月,只与自己有关,我的心上,长满了一片薄薄的草,在夏天快到来时,它们让我烦乱,我需要这样一样一个黄昏,需要这样一个月亮的夜晚,与自己谈谈。
前几天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短信,她说,我把爱情搞丢了。
她不知道,把爱情搞丢了是小事情,把自己搞丢了才是大事情。
爱情丢了可以找回来,如果自己丢了呢?
我抽了第五支烟。
这很放纵自己了,一般的情况下,我只抽三支烟,再多了,就醉了。
烟也会醉的,薄薄的醉,只有自己明白那种醉,是另一个境界的,忽然就晕了,就想哭了,就想笑了,就想找个肩膀靠一靠,哪怕什么也不说。
我走累了,坐在梨树下,听着叶子哗拉拉地响着,它们也在交谈么?两片叶子也在相爱么?或者有一片叶子是寂寞的,它沉默着,一直听着别人在说,或者,它也和我一样,想出走?
天上的星星多了起来,月亮也出来了,我注意到,有一棵枯树直刺夜空,它没有叶子,光秃秃的只有那倔强而瘦弱的躯干,我和它对视了好久,眼睛居然有微微的潮,这枯树的倔强多么像我,不苟同,不低头,一直那样桀骜不驯,虽然带着孤芳自赏的味道,可是,仍然是美的,不是么?
这每片叶子的喜悦、孤寂、芬芳都有我的份么?我闻了闻手指上,有淡淡的烟草味道,月光下,我的手指有些惨白,又细又长,每天,它在键盘上敲打,我的喜,我的忧,我的远远的盼望,我的近近的感伤,都一一地跳跃出来。
感谢我的手指。
可这个夜晚,我发现我走丢了,我迷失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我不知到哪里去。
我后悔没有带一瓶红酒来,在月光下自斟自饮是美的,自吹炉火夜煎茶,我喜欢这样和自己过不去,其实也有讨好自己的嫌疑,于是,我抽了第七支烟。
烟头一闪一闪的,很红,是这夜的红狐狸,焚心取暧,我在自己心里泼墨写书,那上面是清秀的两个字:不染。
若有一天,我变得面目全非,我便把心里的纸燃了,焚了这心,暧心暧肺。
远处看到有村庄,村庄里掌了灯,空气中有了潮湿,原来是下雨了。
是细细的那种雨,我伸出手去,感觉到羞涩的潮意,这初夏的雨,是带着承诺来的,一个春天的压抑,是想哭就哭的时候了。
我进了车里,听到雨打到车顶上,好象在跳舞,有分外的美感,打开手机,看到好多条短信,有他的,说煮了红枣莲子羹,还在炉子上小火温着,有朋友的,让我去新开张的火锅店吃麻辣烫,还有一个新友的,她发给我几个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我知道我应该回去了,人走丢的时候不能太长,走丢不是可耻的,偶尔的迷茫是快乐的,是性感的,甚至,带着几分孩童的天真,我把车开出来,在黝黑的路上行进,渐渐地,我看到了城市的灯光。
温暖,一下子冲进我的心里,刹那间,我的眼泪就滑落了下来。
而这个走丢的黄昏,这个梨园的夜晚,是一张与光阴有染的铜版画,会完整地保留下来,直到——光阴老去的那一天。
我为了我
更新时间2009…7…3 14:47:28 字数:1180
这是一张油画的名字。
那天,我一进美术馆,就看到了这张画。
是墨西哥的油画展,在一进门的地方,是一个男人的头像,孤独的眼神,那样看着我。我一下子被打击中。这样的眼神,是懂得,是认知,也是一意孤行。
然后我看到了画的名字,《我为了我》。
一刹那,我呆住。
这是怎样的名字?他或许历经千帆,或许太颓废太无聊,或许他失恋了,或许他寂寞得无以诉说,或许,他只是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忽然就想流眼泪,男人的孤独,是剑的孤独,是石的孤独,硬,而且,凉。
孤独是有分量的——独上高楼是,大漠荒涯是,美人独处是,小桥流水也是。
可“我为了我”的孤独,是这样的薄,纸一样,透明,而且,忧伤。
我们总以为自己多么欣欣向荣,总以为可以用忙乱抵挡孤独,当孤独侵略了城池,才终于发现,这种凛洌,是生生的那种冷。
这不是陌上花开迟迟归的慨叹,而是没有办法的那种荒,时间一分一秒地从心里穿过,到处是痕迹,爱过的痕迹,恨过的痕迹,生死寂寞的痕迹,那些痕迹,圆圆的渍,是眼泪的样子,哭过么?醉过么?
哭过醉过的人也是美的,因为,她已经任性到极点,就算自残,就算有人笑话,可是,总是一个真。
我见过一个女子喝醉。
她半夜,在露天的街头,一边喝啤酒一边哼唱着那些小调调:妹妹想哥想得瘦,耳垂垂上没了肉……她喝了很多酒,流了很多眼泪,女人哭,大多是为了男人,也许,女人年轻的时候可以遇到更多的东西,可是,最让女人心动的,永远是男人。她哭得厉害,我没有劝她,点了一支烟,递给她,她抽完,我再点一支递给她。
如果她想哭,她想为自己流眼泪,有什么不好呢?
这是“我为了我”的一个境界,不管这么多,只要现在,只要此时,放纵,甚至堕落,只要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呢?
我对她说,爱是有杀伤力的东西,你不要以为它多完美,更多的时候,它是一把利剑,会穿透你的心,爱情的欢喜,只在初见面的那一点点,而后,更多的是纠缠。我说别人时,总这样透彻,自己哭时,总是糊涂地问了又问,为什么?为什么?
这世上有太多为什么。
人性如此自私而贪婪,爱情更是自私,孤独也是自私的,自我的,是小众的,很多时候,我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善良和承受能力,所以,难免受伤。
我对朋友说谁和谁总是相看两不厌,她笃定地说,一,他们是装出来的,二,他们根本没有爱情,或者说,他们之间合作愉快。仅此而已。这样的说法更让人心寒,所以,我打算一个人孤单至死,因为到最后,总是一个人,没人有比你更了解你,没有人比你更不了解你,一个人,就算是我为了我,这样一想,就想起那个男人的头像,分外的凉,凉到了骨头里。
如果,如果他曾经热闹过,如果,如果他曾经爱过,那这样的凉,真的是无法抵挡。
我为了我,你为了你。
破碎的金桔
更新时间2009…7…3 14:47:50 字数:1416
说好了不再见的。分手的恋人,决绝的方式是最好,从此,两不相见,从此,你只定格在青春里那张黑白照片里。
午夜接到电话,他说,我回国了,在北京,你,能来吗?
正是秋天,金桔到处都是。小小的金桔,又甜又酸。十六岁那个,他从南方而来,遇到北方的她,他曾经递给她一只金桔,说南方的金桔这样的好吃呢。
其实,初恋是从那只金桔开始的。
她有个笔名,就是桔子。写诗也是从他开始。
他习画,考入美院,越画越辽阔,一直画到法国去,走之前,也轻轻地抱着她说:死生契阔。她也真哭,眼泪湿了他的新衣,一点点还温热,爱情隔了两端,这不是距离的问题,这是一个人对另一个没有交待。
十年,她学会打理自己的感情,亦不轻信所有男人的甜言蜜语,但依然还爱吃金桔,南方的桔子大批地涌入了北方,看到金枯,想起他来。
只是想起,偶尔想起。
她以为的刻骨铭心,却原来也能云淡风轻。
接了电话,当然是心跳加速,第一个镜头她记得,跑到镜子前,看自己是否老了——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十年,老了曾经花样年华的青涩少年,她的柜子里至今有那时的留下的一件白衬衣和牛仔裤,舍得不扔,因为,上面有光阴的味道,爱情的味道。
看了自己好久,慨叹一声,然后去北京买衣服,买了还买,近乎疯狂近乎傻,一掷千金,又如何——还是觉得配不上这场相见。
挑了又挑,选了又选,还是穿了旧衣。或许见旧人穿旧衣最合适。头发不是清汤挂面了,大卷飞着,颇有几分风尘气了,快到酒店时,看到卖金桔的摊子,光滑、金黄,又生动双饱满,买了好多,提着兜子上了电梯。
电梯里还有镜子,于是,还照。
最后整理了发型,敲开门的刹那他却伸出手来,客人似地说:你好。
完全不是她想象的样子。
你好。这么有礼貌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完全不是十年生死两茫茫,而是如客人一般。
也跟着说了“你好”。然后拘谨地坐在沙发上,曾经的亲密爱人,忽然无话可说,为了有个话题,她问起他在法国的情况。
他开始侃侃而谈,谈到她的汗滴下来。
普罗旺斯到塞纳河,他里面有太多吹嘘的成分,但她故意不点破他。
最后一句,伤了她的自尊。
他说,你们中国人现在观念也落后,消费意识也不行……他用的是“你们中国人”,到此,她已经后悔来见旧人了,她怎么会给了他这么一个显摆的机会呢?一起下楼吃饭时,她一直提着那兜子金桔,本来想送他,又怕他说,我不吃这乡下的东西了,是呀,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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