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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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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好的。
  她灿然一笑,然后说,是吗?可惜不是穿给你看,我要穿给别的男人看。
  那一个瞬间,他呆住,知道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女人没有爱过他一分一秒。
  离婚吧。他说。与其这样,不如还你自由,你可以去和你的情人大大方方地恋爱。
  她却不答应。
  他问为什么?她笑,然后很无奈地说,因为你父亲位居高官,可以给我想要的一切,离了你,我无法过现在这种优越的物质生活,我不想过那种小市民的日子。
  他听了只是心里觉得悲凉,甚至和她争吵都觉得多余,这样的女人太贪婪,想鱼与熊掌兼得,充其量,他不过是她的道具而已。
  所以,在喝多了以后,他总是告诉那些还没有结婚的男人,如果你觉得配不上美女,千百万别去娶她们,她们会是你一生的罪与罚,让你一生爱断情伤。
  却没有想到,终有一天他病倒,竟是不能治的绝症,父母哭断了肠,他却淡淡地笑,然后说,解脱了。
  生命的最后几天她终于陪在床前,小心地问他,想吃什么想要什么,或者有什么愿望,因为她明白自己有愧于他,而他摇头,然后再点头。
  她伏过身去,听他低弱的细语,如果有来生,我愿意是个英俊少年,然后让你爱上我,而我绝不爱你,做为对你今生的惩罚。
  说完他去了,而眼角,有一滴冰凉的清泪。
  她呆立在他床边,象一只失了水分的苹果。

为你种棵爱情树
更新时间2009…7…3 15:18:39  字数:1663

 他们新婚蜜月的时候正是三月,电视台里有一档节目很互动,号召大家都去种树,比如可以全家人种一棵合家欢,为孩子种棵成长树,希望他可以长得和一棵挺拔的小树一样,为老人种棵长寿树,祝愿父母健康平安,但种得最多的是情侣树。
  那些种情侣树的人有的还在热恋之中,而有的已经是金婚银婚了,大多数和他们一样,是蜜月中的小两口,来讨这个吉利凑这个热闹的,谁不希望爱情能天长地久呢?
  种树的时候他刨着坑,而她在旁边娇柔地笑着,一边给他擦汗一边把手里水递给他,然后笑着说,“十年之后,这树长大的时候咱们再来,那时就带着我们的孩子了。”他也笑了,因为蜜月里的爱情让他觉得没有比爱情更美好的事情了,甚至一分一秒他也不想与她分开,只要她愿意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愿意。
  刚开始的一两年他们还去看那棵树,因为还没有孩子,况且两个人还如同初恋一样,第二年去的时候小树长得很高了,他们找了半天才找到,因为几乎全是一样的树,那种极普通的落叶杨,这次,为了下次好找,他们在上面刻上了两个人的英文名字,缩写,并排着在一起,他说,等我们老了,我们的树把我们的名字都长大了,那时,你还爱我吗?
  当然爱。他说,爱情怎么会有老的时候呢?
  后来,他们有了孩子,和所有家庭一样,为一分生计奔忙着,按揭买了房子,挤着地铁上班,双休日带孩子学这个班那个班,有点时间就想在家呆着,哪也不去——因为每天过的日子营营役役,偶尔,他们也想起新婚没有孩子的时候,住着30平米的房子,但也很快乐,现在住到120平米了也没有觉得如何,那棵树,早就让他们忘掉了,生活尚还如此忙碌,哪有闲心再看什么当初头脑一热种的爱情树?
  孩子八岁的时候他们象所有的夫妻一样,渐渐失去了激情,就象那句打油诗一样,“握着妻子的手,好象左手握右手。”好在还有孩子,否则他们真不知这日子如何过下去?有时她翻着亦舒的小说《喜宝》给他读,“结婚十年,zuo爱象刷牙。”对婚姻的厌倦和寡味慢慢地在两个人中间扩散着——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很多家庭不都是过得好好的吗?
  所以,他们上班下班买菜做饭,直到有一天,女人忽然晕倒,她得了一种怪病,总是不停地吐,检查也没什么大毛病,人,一天天瘦了下去,到最后几乎不能下床,她和他开玩笑,“反正你也烦了我,我整天吵你,我死了,你可以找个更好的”——他冲上来,一下子捂住她的嘴,她得了病他才知道,她于他已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他是鱼她必是那水,如果他是树,她就是那树上的藤,如果他是天空,她就是那天空中永远的星星——这样的比喻有些滥俗,但此时让他如何?他以为自己已经倦了,却没有想到,那只是爱的表面,他和她的爱,象是自家煲的那锅汤,早就你中有我中有你如影随形了,只是时间久了,他们淡于表示自己烂熟于心的爱情。
  她病得越来越重,大夫说,“人恐怕是不行了,准备后事吧。”她听了就哭了,而他倒镇定了,“没事,你能行,你说过要陪我到老的,说话不能不算数啊。”
  这句话是在那棵树前说的,此时,他们都想起了那棵树。
  十年之后,当他们再站在那棵树前时,他们发现自己已经认不出这棵树了,高大到他们不可及,他们刻的名字也长到了两米多高,她昂起头来看的时候发现那刻痕与以前不同了,她说我们的名字下面是什么字?
  他说,“是三个字,那是你刚生完孩子以后我来刻的,我几乎已经忘记了,只有那次我是自己来的。”
  女人一下子泪流满面,她坐在轮椅上,看不清那三个字,但是她知道那三个字是什么,那三个字,男人从来没有用嘴说出来,男人总说,说出来就轻薄了,原来,爱早已刻骨铭心。
  当女人一天天好起来的时候人们说这是一个奇迹,而男人说,“这不是什么奇迹,因为我根本不相信她会离开我,所以,她必须好起来。”
  以后每年,她们都去看那棵树,给那棵树上上肥浇浇水,儿子在旁边也一起帮忙,他们给树起了个名字,叫爱情树,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为爱情而种,不仅仅是让爱情天长地久,而重要的是,能他们相互支撑着走完一生,这,才是爱情的本质。

一团毛线所经历的爱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18:55  字数:1583

 那年,她正如花般灿烂。暗恋上班里的一个男生。男生并不是太英俊,但高大帅气,瘦瘦的人却很有力气,看人时,总是眼睛眯起来。
  就那样开始了暗恋。喜欢他的声音、他的笑声,甚至,他走路的样子,他甩头发的样子,上课的时候,故意去的晚,就坐在他的身后,看他逗旁边的女孩子笑。
  那时,宿舍里的女生手里都有一团毛线,几乎全是织给自己的男友。
  只有她没有,但暗恋上他以后,她觉得自己真的也可以象那些女生一样,贪婪地在窗前织着,一针又一针,把自己的恋织进去。
  她是不会织的,很苯地学着,学得差不多了,去商场里买了两斤紫色的毛线,他个子高,卖毛线的人说就要买两斤。
  同宿舍的女生问她织给谁?她低下头笑着,不肯说,因为毛衣织成了,她会去送给他的,那时,她是拼尽了所有自尊也要表白的。
  甜蜜地织着,想着他收下毛衣会怎么样?偏偏没有想到的,他不接受会如何?毛衣终于织成了,室友说,到底给谁织的,上铺的上海女孩子织了与她一模一样的颜色,早一天比她完成,然后说,你不知道宇穿上多合适。
  宇,就是那个男孩子的名字。
  她呆住了,手里的毛衣也落到床上。
  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就是这样吧,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她迟到了,在爱情的小站上,没有遇到自己等的那辆车。
  于是又悄悄地拆了,拆过的毛线,弯斤曲曲的,象她折叠的心,还没有启程,就到了终点,那一团团毛线,被她扔到箱子里,呆了好多年。
  后来,遇到现在的老公。
  初相识,一点也不浪漫,经人介绍的,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些失望,多少年来,宇成了她选择的标准。
  但是他,不高也不帅,甚至,有些木讷。给她倒水时,水洒了好多,本来,她是要见这一次面就说不行的,但临走时他忽然说,你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飘着怪孤单的,咱成不成的,有什么为难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我手机为你二十四小时开着。
  心一软,她想流泪,谈了那么多次朋友,没有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在准备分手的刹那她忽然转过头来,然后说了一句,有时间来我家吧,我们一起做饭吃。
  后来她觉得自己真的没有看错,他不仅人善良,对她也足够好,没有风花雪月,却有在生活中脚踏实地过日子的平稳,结婚前,他对她说,你会织毛衣吗,我们这有个风俗,就是女孩子要给未来的老公织一件毛衣。
  她笑了,忽然想起那一团团毛线,于是找了出来,用开水烫了,一点点又团成团,知道应该去给他买新毛线,还是舍不得自己织过的这一团团线。
  穿上他织的毛衣,他孩子一样笑着,我骗你的,我只是想穿“爱人”牌的毛衣,因为有足够的温暖。
  结婚后他一直就那样穿着,几年之后袖子那里磨薄了,她拆了想重新织,他说,算了,多累啊,我们有的是毛衣,也不缺这件。
  她还是织了,因为知道他喜欢。但这次却织瘦了,他已经发了胖,穿在身上紧紧地着,她笑得肚子都疼了,然后让他脱下来,说再拆了吧。
  拆了之后却再也没有织,她生了孩子,他忙他的生意,几年之后,他几乎不再穿毛衣,穿着一千多块一套的保暧内衣,带着时髦的女孩子坐在奔驰车里,而她,早已经心灰意冷,他提出离婚以后,她竟然连一丝挽留的yu望都没有,一个男人要是变了心,哪怕是天塌了也不会改变的。
  搬家的时候,她的箱子里,有那一团团的毛线,紫色的,早已失去当年的鲜亮,那曾经成过形的东西,是毛衣,现在,仍然一如当初的散乱,如散了场的戏院子,乱七八糟,没有了头绪。
  她还是带走了它们。
  没事的时候,又重新织了一次,反正她有的是时间,不过,这次,她是给自己。
  天冷了,有一件厚毛衣过冬,总是贴心贴肺的温暖。
  这样想着,心里就会明媚多了。一团毛线经历的爱情,不过是缘分的深与浅,说到底,自己还是要对自己有一种明确的态度,再怎么样,也要把心疼穿在身上吧。

幸福的西红柿
更新时间2009…7…3 15:19:13  字数:1252

 她和他曾经和所有的夫妻一样,同甘共苦地走过了十年,在他最需要爱情但是也最贫穷的时候,她选择了他,在最爱的时候,他曾信誓旦旦地说:“我会永远爱你,一直到老。”
  那时男人最爱吃的是西红柿,于是女人总是买来又大又红的西红柿放在冰箱里,一年四季冰箱里总有西红柿,男人说,世界上最了解和最疼我的人就是我老婆,看到了西红柿就看到了我亲爱的老婆有多爱我。
  然而象所有男人有了钱就变坏的例子一样,他也没能是个例外。在外面花天酒地、养了女人,很少能和家里的妻子象从前那样亲亲热热,他甚至说,“黄脸婆,你真越来越难看了,我真不明白当初我怎么会看上你的。”听得人心里似冰一样凉,她想,与其被他抛弃,不如自己离开吧,也算是给自己最后的一点点自尊吧。
  女人总是这样,象根柔韧的丝,以为挺不下去了,然而最后总能选择坚强。
  她说自己在婚姻上下了岗,于是和几个真正下岗的姐妹开了一个饺子馆,生意十分红火,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离了他再也过不下去,原来,她还会活着,而且要活出个样子来,不能让他看轻了自己。
  男人以为离开了她会过得更快活,因为身边总是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她们给他最甜美的笑容,说着最动听的情话,一句句情哥哥把他叫得没了方向,那样的时候他总是忘了曾经和一个也是那么漂亮的女人生活了十年。
  然而有一天他病了,那些年轻漂亮的女人给他买了很多补品,各式各样的进口水果和补品摆在他面前,但他总觉得嘴里是寡淡的,什么味道也没有,他不知道自己想吃什么,以往病了,都是她给他药,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吃什么药,总是她把一把药倒在他的掌心里,然后他接过来吃了,根本不问什么药,有一天她开玩笑说,“吃什么药也不看看,万一我要拿错了药呢,或者给你的是毒药想害死你呢。”那时他们还特别相爱,“他就说,就是死到你手里也是幸福的。”
  可是现在他病了,没人给他找药吃,小姐们是不知道他要吃什么药的,这么多年来,他竟然不知道自己吃过什么药!
  去医院看了后,拿了很多药,还要记着那片吃多少,这个时候,总是想起他来,还有他的青菜鸡蛋面,还有她的小煎饼和饺子,想到的时候,总是难过起来。
  终于她知道他病了,她想,就是不是他妻子了,做为孩子的父亲,她也应该去看看的,于是让店员包了最好的三鲜水饺,因为她知道,他最喜欢吃的是水饺,当然,还有那又大又红的西红柿。
  看到西红柿的时候他忽然呆住了。因为想起了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也知道为什么嘴里总是寡味的,原来一直想吃的就是这种即便宜又好吃的东西,他要的并不是山珍海味,就象爱情,原来,最朴素而平常的爱情才是贴心贴肺的,而那些外表华丽虚虚幻幻的爱情根本不是他要的。
  在她告别要走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你知道吗,你买的西红柿很好吃,我想一直吃下去,一直到老。”
  那时她已走到门口,背影对着他,她轻轻地问,“很好吃,为什么以前忽然不吃了?”
  他说,“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它有那么幸福的味道。”
  那一刻,她的泪,轰然而下。


更新时间2009…7…3 15:19:28  字数:1593

 最穷的时候,他们只有一只碗了。
  开始的时候是两只的,不很精细的碗,上面雕着一朵朵的小兰花,是她花了三块钱从集贸市场上买来的,后为他不小心摔了一只,她收起来就倒掉了。那时他们刚刚相爱,两个外乡人,没有举行过什么仪式就住到了一起,她,也想和这个城市中的女孩子一样,结婚时风风光光的,有十几辆轿车,然后穿着白色的婚纱,手里是一大捧红色的玫瑰,但是,但是她没有,甚至卑微到连一枚戒指都没有。
  就那样嫁给了他,因为虽然没有钱没有房子甚至吃了上顿没下顿,她还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爱情,有时就是简单到一个喜欢,为了喜欢,什么都可以放弃,凭她的美貌,她可以嫁得更好些,但这个男人,许了他一个美好的未来,他说,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那时,咱再结一次婚,我把这个城市中最美丽最昂贵的婚纱为你买来。
  只有一只碗的时候,她也觉得很幸福,她们盛一碗饭一起吃,煮一碗汤也一起喝,有时,她也觉得这日子太过于寒酸,但能枕着他的胳膊入眠,能数着他一分一分挣来的钱,她觉得也是快乐的。
  他起初只是个小菜贩,渐渐生意做大了,到最后最大的一个蔬菜集散地归他控制。
  象所有男人富了开始变心的恶俗故事一样,他变心了,留下她独守空房,一个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虽然住着极好的房子,吃的穿得都是最好,甚至厨房都是按照欧洲的最新时尚标准设计的,但她不快乐。
  她想念他们只有一只碗的时候,那时,他赚了不多的钱,从外面总会给她带回点好东西来,有时是只廉价的口红,有时是一块烤山芋,她爱吃瓜子,他就换着样的往家里买,赚的钱虽然不多,但他总能挤出钱来为她买那些她喜欢的小东西,冬天的时候,两个人坐在灯下,没有电视,没有暖气,甚至被子单薄到让她蔌蔌发抖,他就把她抱在怀里,给她暖着脚,然后一粒粒地用手剥着瓜子往她的嘴里送,那时候,她觉得自己给个皇后也不换!
  但如今他却经常不回来,可能是住到新欢那里去了,他不许她问,因为他说,不少你的吃不少你的喝,还是少管点事好。
  家里的碗早就换上十几元一只的,精致到让人不忍心用,也真的没用过几次,因为总是一个人吃饭,她总是能将就就将就吧,用的,还是过去那只旧碗。
  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他看到她还有用那只旧碗,鄙夷地对她说,你就不能把过去的穷气扔掉吧,一看就是叫化子出身!她委屈地眼泪快下来,因为他曾经对她说过,有一天我发达了,就把这只碗供起来,因为里面曾经装满了爱情。
  说过的话他是全忘了,而她,并不是喜欢用这个碗,只是念着旧情,只是不舍。
  他越说越气,终于走过来夺过了碗,然后啪地摔到了地下,饭,洒落得到处都是,象她洒落了心,原来,心碎的过程和那碗碎裂的过程是一样的,只一个瞬间,她就觉得心死了。
  她提出了离婚,所有人不理解,因为应该提出离婚的是他才对啊,从来都是陈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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