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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妃冲天,王爷请抓牢-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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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写我的名字吧。”
“好。”
周璇点头提笔。
其实所谓火星文也没什么固定的写法,最重要的是发挥想象力,把它写得跟平常用的字不一样就行了,周璇本来想凑一个类似于“ζ喃宮廡佷の”这种写法,可不知道为何,但这个想法在她脑海里出现之后,随即又被她否定了。
火星文,终归只是网名戏谑、玩弄的一种符号,怎能拿来写无痕大哥的名字呢?
亵渎了。
大不敬。
周璇提笔,写下他的名字,不是火星文,而是千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正规的官方简体楷体。
这四个字和这个时代同行的隶书相比略有不同,尤其是“无”字。
南宫无痕看了会儿,道:
“这火星文倒是方正。”
的确,和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的隶书相比,笔画平直的楷书的确是方方正正。
其实楷书与隶书乃汉字两种不同的写法。
这个时候,还没出现楷书,南宫无痕第一次见到这写法。不知道是因为周璇写得好,还是因为楷书的新鲜感,南宫无痕觉得那字非常好看。
他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这火星文中,我名字写法与隶书还是有挺大区别的,不知道丫头你的名字如何。”
听他这么一说,周璇很自然地就提笔在那彩色纸片的另一边写下自己的名字。
其实周璇二字并无繁简之分,主要差距是表现在写法不同。
楷书,工工整整、方方正正,好似一笔一划都承载着永不改变的力量一般。
“这字体好。”
南宫无痕看了好一会,赞许地点头。
“丫头要是有空把这套写法传授与我如何?”
教他写字?
周璇有些不敢想。
他是南宫世家的独子,那种家庭出来的,在书法上就算没有登峰造极的造诣,必然也不会差的。
不过周璇倒是很想看一看他的字。
“无痕大哥也写一个吧。”周璇看着他,笑道。
“好。”
他点头,提笔在二人名字中间写下一行字。
周璇发现他用的是左手。
“无痕大哥是左撇子吗?”
周璇狐疑地问道,她觉得奇怪,之前见过他用剑、吃饭,没发现他是左撇子呀。
南宫无痕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平淡地说:
“不是左撇子,左右手都用,不过写字的时候喜欢用左手,丫头不好奇我写的是什么吗?”
周璇本来还想进一步敲击的,不过因为他的话,她下意识地去看他写的字。
周璇浑身一震:
他写得居然是……
***
乐乐:猜猜无痕写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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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最近比较忙,加更放到周日哈!
182 我心里只有璇璇()
那夜七夕,月明星稀。
月光照在大地上,仿佛是一层轻纱,又仿佛是一层浓霜,人间万物在月光的照射下,镀上了一层银白色,非常的美丽。
夜,很近。
近得可以听到魏水缓缓流动发出的“哗哗”声。
宛若仙人的男子提笔,用左手在彩纸上写下一行小字。
字很小,月光下,本是看不清楚的槁。
却见那白衣男子修长如玉的手指灵活地在彩纸上滑动,轻轻一撑,那彩纸便鼓了起来。
那形状竟是一朵莲花。
然后,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火折子,小心翼翼地点上。
周璇才发现这是一只花灯,一只漂亮的并蒂莲花。
一边用楷书写着她的名字,一边写着他的名字,而中间是隶书题字——白首不相离。
在摇曳的灯光下,那自己格外的清晰。
南宫无痕,周璇,白首不相离。
灯光模糊了男子的脸,迷了周璇的心。
待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花灯已经被他放入魏水之中,顺水飘到了河中央。
他男子低头凝视着她,说: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丫头,此生你我白首偕老,好不好?”
他说话的时候带着笑,那笑意比天上的月亮还要明媚,晃了周璇的眼。
周璇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空活两世,却从未过过情人节,无论是二月十四还是七夕。从来没有一个男子向他这样温柔地对她诉说情话。
不曾。
慕容莫问性子冷漠,这样的情话断然是说不出来的。
周璇也一直认为甜言蜜语、糖衣炮弹,她不屑。
两个人若真心相爱,何需这样言语呢?
嘴巴太过甜蜜的男人通常都是寡情的。
此时此刻,这个清尘绝艳的男子这么温柔地同她诉说情话,周璇觉得脑袋“嗡——”地一下,有些不知所措。
“无痕大哥,你开玩笑的吧?”
她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小声地说道。
他用力地握着她的手,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声音却非常温柔,他说:
“丫头,我听说大魏有个传说,七夕这天若将亲自做一盏花灯,写上两人的名字,顺着魏水而下,两人便可生生世世在一起。这花灯是我做的,字是你写的,岂不是金玉良缘、佳偶天成?”
这一刻,周璇才知道自己被他算计了!
这个男人太可恶了!
竟然用激将法骗她钻进他设好的圈套里……
好狡猾!
可是仔细回想,这么多日来,他们之间的交锋,她什么时候占过上风呢?
从来都是输。
哎——
起风了。
周璇突然发现,河面上除了南宫无痕放下的并蒂莲花灯以外,还有好多其他形状的花灯,应该是从上游顺水飘下来了。
只是这一阵风吹过来,魏水上的花灯几乎全灭了,可唯独那盏写着他俩名字的并蒂莲还安然无恙。
南宫无痕情不自禁地将周璇纳入自己的怀中,紧紧的。
他利用身高优势将自己的下巴枕在她的肩膀上,贴着她的耳畔,小声地说:
“丫头,你看,我们的并蒂莲没灭。看来你我真是天赐良缘。”
他的声音带着欢愉,贴着周璇的耳畔,周璇整个人都被他身上淡淡的香味包围。
好好闻。
却也好暧--昧。
她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原本点缀着各式花灯的魏水如今已经只剩下两三盏孤零零的烛光在水上苟延残喘了。
恰巧,又是一阵清风,这一回,就连河面上硕果仅存的那几盏也都灭了。
唯独那盏并蒂莲依然泛着幽白的光,坚强地在魏水之上飘荡,绚丽夺目。
“丫头,你看,这是天意。”
男子低头,看着自己怀里的少女,笑容满面。
风突然变得很大,那唯一一盏还亮着的花灯在水面上左摇右摆,顺着魏水飘荡,亮光依旧,竟完全不受强风的影响。
真是天意吗?
周璇蹙眉,她以前是不信命的。
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她实在是没法向以前那样做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了。
所以,她迷茫了。
望着魏水之上那唯一一朵并蒂莲陷入了沉思。
难道命中注定与她走到最后的人是南宫无痕?
不,不!
她已下定决心此生不碰情爱了。
那种刻骨铭心的痛一次就够了,她真的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南宫无痕深深望着被自己圈在怀中的女子,他清楚地看到她眼神的迷离
tang,也清楚地感受到她那颗渐渐远离自己的心……
不!
他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璇璇的心是他的。
于是,他加重了手里的力度,将怀里的人紧紧的箍住。
他的力道实在是太大了,大得让人发疼。
周璇被疼痛拉回现实,眉心还未来得及蹙起,却被他略带剥茧的指腹轻轻地摩挲着,揉搓着,彻底化开了……
他连蹙眉的机会都不给她。
“丫头,你看那并蒂莲。”
他伸出修长的玉指,指着那远处的并蒂莲。
此时花灯已经顺着魏水飘了很远很远了,周璇只能看到一个两点,但她却清楚地感受得到,那花灯明亮依旧。
奇怪……
风明明这么大,为何还不灭呢?
很多年以后,周璇才知道,无论风多大,哪怕是刮起台风,那花灯也注定是不会灭的。
因为她身边那男子在里面放的不是烛火,而是一颗夜明珠。
当他将这颗夜明珠放进去那一刻,常江曾说:
“辙,让这么贵重的东西顺水飘去,就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传说,值吗?”
他说,值。
若一颗夜明珠就能换得她的真心相待,那实在是太值了!
事实上,他却清楚,不能。
虽然慕容莫问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将自己从她的心中抽离,然而却也给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那颗破碎的心要再住进一个人,太难了!
唯有将它一点一点地补全……
南宫无痕知道这个过程可能很长、很久,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奈何她先遇到的是慕容莫问,而非自己呢?
唯有慢慢磨……
她说:
“无痕大哥,时候不早了,要先回府了。”
“好。”
他点头,虽然不舍,但他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不能把她吓跑。
更何况,就算回府又如何?
她终归还是在他的手掌心。
慢慢来吧,他有的是时间,不是吗?
“我送你。”
他很自然地牵着她的手走。
周璇却驻足不前,她说:
“男女授受不亲,我终归是嫁了人的,若在外面也就罢了,这里是东都,万一被我夫君知道了,不好。”
她说话的时候抿着嘴,神情非常地严肃。
的确不好。
南宫无痕无奈地勾起一抹笑,心里叹了口气:
奈何竟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能名正言顺地牵手了!
做人做到他这份上,真是失败。
他摇了摇头,不甘心就这么放手,便哄着她:
“丫头,就一会儿,过了这个巷子我就放手,好不好?”
这虽是问句,可周璇却知道她没有说“不”的权利。
这个男人武功高强,那么强大,他若不放手,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愿意做出退步,已属不易,她若不见好就收,便是不识抬举了。
“好。”
她点头,应得很轻。
景元二十三年七夕,周璇第一次在七夕夜被一个男人牵着手,游走在光与影交织成的世界。
此情此景,让周璇想到一个词——约会。
前方不远处,有个带着面纱的女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瞧。
周璇看不清她面纱下的脸到底长得如何,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那姑娘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
此时此刻,那双眼睛正热烈无比地望着南宫无痕,似有很多话要与他说一般。
太热烈了。
周璇忍不住转头问:
“无痕大哥认识这姑娘吗?”
南宫无痕却连看都不看那女子。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周璇,眉目含情,说:
“我的心里只有璇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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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83杀了她,我爹就可以和他喜欢的那个璇姨幸福快乐地在一起()
七夕节又叫乞巧节,民间有民谣:
乞手巧,乞貌巧;
乞心通,乞颜容;
岂我爹娘千百岁,
乞我姊妹千万年。
朴实的民谣配上儿童奶声奶气的稚嫩声音,多了一份可爱与天真謦。
念这首童谣的是一个小男孩,不过三四岁的样子,一身寻常人家粗布衣裳却掩不住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高贵气质。
不过一个懵懂孩童而已,就有如此气质,不知道出自什么样的人家?
男孩在笑,圆圆的眼珠子黑漆漆的,红润的小嘴反反复复地念着《乞巧歌》。
路过行人见到这场景一定会觉得他肯定是被父母疼爱、姐妹呵护着长大的。
可谁想得到慕容家嫡孙北辰自幼独孤,只知其父,不知其母。
“飞燕姐姐,去给我买盏花灯吧,我长这么大没玩过花灯呢。”
男孩念了会儿童谣,眨巴着亮晶晶的黑眼睛,抬眸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身边的少女。
若是一般人,见到此情此景,只怕是心都化了,然而百里飞燕并没有,她比谁都清楚这小家伙并非外表看起来这么天真无邪。
“慕容北辰,你跟着我干嘛?还不滚回无日山庄!”
百里飞燕不悦地瞪了小东西一眼,她前几日告别慕容莫问离开无日峰回东都,本来好好的,谁知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却发现有个小东西谁在她房门口。
这小东西不是别人,正是慕容莫问的儿子慕容北辰。
飞燕其实也是近期才知道慕容莫问有一个三岁大的儿子的。
知道的那一刻,震惊和愤怒吞噬了她的大脑。
慕容莫问,人渣!
可怜璇璇对你痴心这么多年……
你有个三岁的孩子?
可笑!
岂止可笑!
那一刻,飞燕怒发冲冠,手中的长剑不客气地飞出,直逼慕容莫问的胸口。
她想挖出他的心看一看,是不是黑的!
长剑没入黑衣,刺进身体,鲜血汹涌而出,是红的。
百里飞燕诧异:
“你为何不躲?”
以他的武功,她怎么可能伤得了他!
为何不躲?
他抬眸看她,嘴角竟露出一抹笑。
他说:
“是我对不起她,我做梦都想她能动手杀了我,然我却没用勇气去见她。如今你代劳,我感谢你还来不及!飞燕下手吧,我也想看看我还有没有心……”
飞燕认识慕容莫问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他笑,那是她第一次见他在她面前笑。
笑容柔和了他刚毅的面部线条,飞燕才惊觉慕容莫问原来个这么好看的男子,只是他与生俱来那难以亲近的冷漠让人不敢细看他的脸……
若他能经常笑笑多好呀!
终归,她还是没有下手。
飞燕虽偶尔冲动,却是个聪慧的女子。
一个男人说出这样的话,还能因为什么?
那是因为绝望……
注定爱而不得的绝望!
那一刻,她竟然有些同情他。
“飞燕,为何不动手?”他抬眸问她。
飞燕不语,却收了剑。
慕容莫问嘴角的笑容消失了,那双墨眸黯淡了下来,带着死一般的绝望。
他说,飞燕,帮我给忙。
他想让周璇恨他。
是的,璇璇若知道自己朝思暮想、一心一意对待的人早已与其他人有了一个三岁的孩子,她怎能不恨?
恨。
没有爱哪里恨?
若周璇能一直恨着他,岂不也说明她心中会一直有他。
够了。
这就够了。
若是得不到爱,那么恨也是好的。
就让她一直恨着他吧。
她的性格他是了解的,她断然不会轻易放弃这段感情。
如何能让她放弃呢?
唯有飞燕。
被爱人和朋友同时背叛的感觉不好受。
可唯有这样的痛彻心扉,才能彻底结束这一切。
古人说,长痛不如短痛。
慕容莫问赞同这句话。
这样固然会让她痛不欲生,可唯有这样,他们才可以彻底结束。
她的眼里容不下沙子,从此以后,她肯定会将慕容莫问这四个字从心头剔除,从此以后只有余恨绵绵……
这样才好,这样她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但是飞燕不同意!
她从未做过对不起璇璇的事情,为何要承担这一切?
你慕容莫问的感情为什么要我替你卖帐?
不,不。
p》
飞燕断然拒绝,然而她又怎么拒绝得了呢?
慕容莫问说:
“飞燕,你不是一直想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吗?就这次吧。”
强势的语气,不容拒绝。
事实上,飞燕也没法拒绝。
他是她救命恩人,她能怎么拒绝呢?
只是,此生她注定要失去周璇的友情了。
慕容,慕容,你怎生得如此自私呢?
慕容莫问带飞燕去见慕容北辰。
那是个非常乖巧的孩子,长得粉嫩嫩的,一双漂亮的眼睛黑不见底,像极了慕容莫问,无论谁,只要看上一眼都会觉得那是他的孩子。
慕容莫问让他小男孩叫她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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