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浮尘乱.-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初生。
我叫慕容嫣,鲜卑慕容家族的后人。
小时候听长辈讲,很久以前,我们慕容氏联合鲜卑各部灭掉了很多小国,最后所建立的大燕国曾是那样的强盛。邻国从不敢侵犯燕国一丝一毫。
不过在我出世之时整个慕容家族已经开始没落,战乱连连。
很小的时候父辈就教我们习武。整个皇族的孩子,不分男女都聚在一起练习各种武艺。慕容家的人几乎天生对骑马射箭情有独钟,在众多兄弟姐妹之中独只我一人喜好剑术。
十四岁那年,父皇将一柄名唤“紫薇”的宝剑赠送与我。这柄剑锋利无比,我将它小心翼翼收藏起来。锋利的剑会轻易地伤到人。我练习剑法纯粹只是一种爱好,,没有想过用自己的剑去伤害别人,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不曾使用它。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逃离。
记得十六岁那年春天,王城的桃花开得格外妖娆。从城中最高的那座宫墙上一眼望去,整个王城粉红一片。
当桃花开得最灿烂之时,我的父皇,大燕国高高在上的皇帝,在毫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死去。
就在大燕举国上下都沉浸在无比的悲痛中的时候,敌国来袭。大燕国陷入兵荒马乱之中。
最终,这场战争以新任皇帝,我的兄长慕容宝逃离王城而告终。
大燕国兵败。
这世间的一切变化得那样快,昨天我还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只一瞬的工夫,我就失去了曾经另我骄傲的一切。家破人亡。
为不至重演清河公主的悲剧,我化作男儿身,逃离了那座见证慕容一族荣辱的王城。
流浪。
离开王城后的那些年我和我的紫薇剑一起在江湖中流浪。
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各种各样的江湖人士,也经历过许多的江湖纷争。
很多时候,我不愿和人交谈。觉得话不投机多说半句都是多余。我是一名剑客,只用手中的剑来解决问题。于是,紫薇剑出鞘的时间越来越频繁。死在紫薇剑下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走了太长的路,杀了太多的人。突然有一天我觉得自己疲倦了。开始有一种渴望安定下来的想法。而这样的想法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强烈。
大燕国因战败失去几座城池之后,又逐渐繁华起来。有一年的春天我路过大燕国新的都城,发现这里的市集如旧都一样繁茂,子民依然安心的生活。只是唯一不同的是,新的王城里没有一株桃花树。
所有人都说桃花是大燕国的禁忌。它会给大燕,给幕容氏带来灾祸。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年桃花开得太好,我们慕容家族才会遭到那么多的灾难。我只是觉得,这座没有桃花的城池对我来说是一座空城,没有任何感情和记忆的空城。
于是,三天之后,我带着我的紫薇离开了那里。
初遇。
三月。听闻姑苏城的桃花开遍,美到极致。
我骑马南下去往姑苏。
酒馆里,我遇见了一个人。
我喜欢上了他,
我知道这是我的劫难,逃脱不得的一场劫难。
很多时候我会想,如果那日我留在燕国那座新的王城,继续过我悠闲自在的公主生活。我会不会遇见另外一个可以让我爱上的男人,我会不会和心中的最爱双宿双飞。这样我或许也就尝到得不到一个人的痛苦&;#8226;&;#8226;&;#8226;&;#8226;
但是,一切设想都是多余。
那日的桃花开得亦是,绚烂至极。
桃花树下我与他饮酒之时,便爱上了他。虽然,我对他的一切毫无所知。可是,当他说出那一番话时,我觉得他是认真的,我相信他。
我决定此生跟定这个男子,无论天涯或是海角,永不分离。。 最好的txt下载网
毁约。
依照我和他约定。
那日,我放下我的紫薇宝剑,重新换上女子的装扮。一身桃红的衣衫。看着铜镜里的身影,连我自己也觉得陌生。世人说,我们慕容家族的人无论男女都姿容绝世。这一刻我才发现,他们说的一点不假。原来,我慕容嫣与族中各位兄长一样,亦是生得花容月貌。这一点,是我在没有遇见那个男人之前不曾发觉的。
我骑马往姑苏城外大漠前行。
一路上,无数人仰望骏马之上的我。
我冷笑,清楚这些人贪恋的不过是我的美貌,仅此而已。
那棵树在满是黄沙的大漠显得很独特。我一眼便望见了它。
那一刻,我的心是愉悦的。那个男子一定会带我走。到一个远离江湖的地方,我们停留下来与世无争的生活。
日落的时候,他依然没有出现。
我已经隐隐感觉到,他不会来了。
那一刹那,我发现,除了剑术和那把跟了我很多年的宝剑。其实我慕容嫣是一无所有的。
清醒的人永远比常人看到的东西更多。从一件事情上往往就可以预测到整个事情的结局。
我倚靠在那棵树旁。恍恍惚惚之中,看见我的爱人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他,除了爱,就是恨。
醉梦。
从那之后。我开始希望自己不再如从前那样清醒。每日饮酒自乐。
清醒的时候,我是一个叫慕容燕的男人。喝醉酒之后,我便是女子慕容嫣。
醉梦中,我无数次地对自己说,“他是爱我的。他最爱的女人只有我慕容嫣一个。”
我无法控制自己对那个男人的想念。为见他一面,我辗转各地寻找他。
而此时,他已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士。
听说,他每年会在一个固定的时候去见一个人。
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让他如此惦念。于是在这年春天,我去了那个开满桃花的地方。
那里,只有一个女子同一个小孩。
那个女子很漂亮。只是她看人的眼神是空洞的。
她很少言语。总是坐在桃花树下遥望着我来时的那个方向。
她在等人。我猜想,她等的人一定就是他。这个女人就是当日他失约的原因。
我站在她的身后,紫薇剑已经出鞘。只要杀了这个女人,从此他就只属于我慕容嫣了。
但是,这一次我没有下手。因为,我不甘心。我不想用这种愚蠢的方法证明自己的失败。
堂堂大燕国公主,慕容家的小姐又怎么会输给眼前这个平凡的女子? 。。
命运。
大燕国一直有流言,说,我们慕容家族在很久以前曾被一名巫女诅咒过。
咒语里说,慕容家无论男女,性格都将是诡桀暴虐。一生漂泊,生无可恋。
以前,我只当它是一个传说,一个毫无任何根据的传说。
但是,现在,我渐渐相信这个流言是真的。我开始相信燕国连连不断的战乱,慕容家的人总是英年早逝,都是因为那个神秘的诅咒。
我开始越来越觉得迷茫,也越来越不了解自己。仿佛自己是两个人。头脑时常处于混乱之中。
每当穿上男装,我的心中就总是有一股莫名的仇恨在燃烧。想要那个男人死,而且是要最痛苦的死法。
换做女子打扮的时候,我会憎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一些出现在他面前。
我的身体里同时住着两个人。这两个人处处矛盾着,互相伤害着。身心疲惫。
我开始羡慕那些死去的人。他们躺在冰冷的地下,所有地烦恼化作尘土,被风一吹,散了,灵魂灭了。从此也就再也没有了悲哀,没有了痛苦。
毁灭。
其实,我很不甘心。
我得不到的男人,我不希望别人得到。
我要结束内心里压抑了很久的悲哀。
我特意前往大漠。寻到了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欧阳锋。给他大量的银子,让他杀掉那个曾带给我希望却又毁掉我一生的男人。
我要让那个男人用生命的代价来偿还他曾给我带来的耻辱!
回到客栈,我开始饮酒。
醉酒之后,我又重新扮回慕容嫣的角色。
每个人总是对得不到的事物耿耿于怀。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忘不掉,越是忘不掉就越想要得到。
不管那个男人对我的伤害有多深,我心里最挂念的人却还是他!醉梦中,我反复念着那个男人的名字。之后,我找到欧阳锋。让他替我杀掉慕容燕。因为,我不想被人控制。
慕容燕不想让我同黄药师在一起。他企图控制我唯一的感情。如果我连这一段感情也失去了,我的人生又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我要他死。哪怕他是这个世界最关心我的人,他也得死!
醒来。
欧阳锋告诉我杀死慕容燕最好的办法——就是就是先让我死掉。
他说,杀死一个人最残忍的方法就是先杀掉他最心爱的人。然后让那个人慢慢的心痛而死。
欧阳锋的办法的确很绝妙。
就在欧阳锋想出这个办法的同时,内心一直处于昏昏噩噩的状态的我突然地清醒了过来。
回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竟觉得如同梦境一般,荒唐可笑。
我开始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感到寂寞,不安。
那夜,我将欧阳锋当作自己深爱的男人。对他说了一直以来想要说的话。
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最爱的,是哪一位?”
他说,“就是你。”
这句话我已经等了好久。虽然,不是渴望听见的另外三个字。但是,对我来说这个回答已经足够了。内心压抑已久的悲伤在那个时候释放了出来。
长安。
离开大漠之后,我去了长安城。
长安。在慕容家族眼里并非如它的名字那样,让人安宁。对慕容一族来说,这座城是不祥的。听闻,很久以前,家族有一位赫赫有名的王子。他在起兵成功之后,因为贪恋这里的繁荣美好,不肯回到燕国王城。结果却被奸人所害,命断于此。
可,如今对我来说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什么禁忌。我来到这里,就是想亲眼见识一下这座城究竟有多么美好。
在长安城,我以慕容燕的身份示人。饮酒为乐。
在醉花楼,我发现有一种酒极为好喝。老板说,酒的名字叫做“醉生梦死”。我喜欢这个名字。
于是,每到华灯初上之时我就会去醉花楼饮酒。
醉花楼有一位歌姬,她的名字叫合欢。
第一次对她有印象,是听见她唱一首名为《越人歌》的曲子。
“今夕何夕兮,搴州中流。
今夕何夕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她唱得很好,很动听。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这么动人的曲子。所以,我很认真地记下了这个叫做合欢的女子,还有她唱的《越人歌》。
一日,我如往常一样。在醉花楼饮酒。大堂正中,歌姬合欢一边抚琴,一边唱歌。
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过去,我发现在我饮酒的时候听她唱歌,内心感到十分安逸。
突然,悦耳的歌声被打断。只听见一阵喧闹声。
循声望去,一帮锦衣华袍的纨绔子弟围在合欢身边。不断骚扰她。而醉花楼里所有的人仿佛没看见似的。喝酒的继续喝酒,*的继续*。
此时,醉花楼的老板娘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急忙走上前去,一边向那帮纨绔子弟说好话,一边大声斥责合欢,说她不懂规矩。不识抬举。我以为那帮人会就此收手。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抬手就给合欢一耳光。另外的几个则推开老板娘,叫她别多管闲事。
实在不忍再看下去。我走过去,抽出紫薇剑,凌空一剑。只听得“扑哧”一声。油头粉面的男子应声倒地。
其余几个人见我手上有兵器,吓得跑掉。临走还不忘威胁我,道:“你小子等着,一会再找你算账!”
我冷笑一声。随即转过身子扶起一旁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合欢。
此时,酒楼里所有的客人都被吓跑。被刚才的情形吓得愣在一旁的老板娘终于清醒过来,急急忙忙跑去关上大门。然后,她慌张地告诉我,说,刚才我杀的人是一位将军的儿子。
合欢让我逃命去。她说,自己会承担一切的责任。
我笑。天下间的事还有什么足够让我惧怕?
于是继续坐在位置上饮酒。
她见我没有逃走的意思,跑到我身边不停地劝我快些离开长安城&;#8226;&;#8226;&;#8226;&;#8226;&;#8226;
后来,酒楼被一群官兵包围。他们想要活捉我和合欢。
合欢还在劝我离开,她对那群官兵说,人是她杀的。我不明白这个看上去弱小的女子在那一刻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我将她护在身后,叫她不要再说话。随即拔出剑来,同那群官兵厮杀开来。
倒在我们脚下的尸体越来越多。太长的时间没有这样杀过人,我越杀就越是感到兴奋。仿佛自己是在对着一排排木头桩子不停挥舞手中的剑。
长安梦逝。
对付完那群废物之后,我离开醉花楼。
合欢一直跟在我身后,她求我带她走。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独来独往,实在不愿意身边多一个人的存在。
给她一些银两。让她寻觅一个安全的地方好生生活。她不肯。我不再理会她。收拾行李离开了长安。
合欢是个十分倔强的女子,她跟着我整整跟了三个月。这三个月我们没有一句对话。偶尔,她会独自轻声唱歌。却反反复复都是那曲《越人歌》。渐渐的我开始明白她的心意。
她同我一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十三、风波。
朝廷将我与合欢的画像张贴出来。悬赏万两黄金,以求取我们性命。
一路上,追杀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有好几次合欢险些死掉。如果,我依然像以前那样不理会她。要不了多久她就会没命。她死了,当日我救她时所做的一切就白费了。我不想看到她死在我面前。只得带着她不停的逃。
命运将我和她连在一起。已经无法有机会分开。
合欢问我后悔当初救她么?我淡淡一笑。说,我慕容燕从不做后悔的事。听我这么说,合欢就笑了。第一次看见她笑。发现她也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为了早些远离是非之地,我带着合欢日夜兼程,前往远离长安的南疆一带。
合欢对我很好。无论我对她有多么的冷漠,她都视而不见,只是一如既往的坚持着。
如果我是一个男人也许我会爱上这个女子。只可惜我不是。
十四
依靠。
渐渐的,我开始觉得身边有一个人陪伴是一件美好的事情。高兴的时候有人陪着一起高兴。生病的时候有人会替你担心,会特意照顾。在不开心的时候有人会拼命地找一些让人开心的事来讲。不再一个人寂寞的前行,感觉很不错。
这些,是在和合欢在一起的时候我体会到的。
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从父皇死去,我就再不曾得到过别人的关怀。合欢对我的关怀让我感到温暖。于是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这个女子。
有时我会想,倘若当日我如合欢一样。对自己深爱的人不离不弃。那么,那个男人会不会渐渐地爱上我,我和他会不会在一起&;#8226;&;#8226;&;#8226;&;#8226;&;#8226;&;#8226;
十五
东方。
到了南疆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真是小觑了金钱的魅力。南疆一共有九个江湖门派,每个门派的人都想要提着我和合欢的人头去长安城领赏。
合欢知道我是鲜卑人,她问我为何不去鲜卑人统治的燕国?我不语。她也不再过问。
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在被别国朝廷追杀的时候都没有想过回自己的国家。那个地方在我脑中就好像不存在一样,那样遥远,那样渺茫。
越来越多的人在寻找我们。朝廷的人,江湖的人,白道黑道的人。太多太多。
为了躲避这些人,我们只能在夜里赶路,休息也尽量选择一些偏僻的地方。
长时间的奔波让我感到筋疲力尽。在这样逃下去对我们很不利。我们得尽快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江湖上有个传闻。在南疆东面一带有一处地方常年与世隔绝,去那里的人全都无故失踪。传闻还说,那个地方有一个怪物,体型硕大无比,能飞能跑,常人根本不是它的对手。对我来说那里应该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告诉合欢要去那个地方躲避的时候,她很开心的答应了。这让我感到有些意外。我想,一个弱女子应该是不会愿意去那种地方的。
但是她对我说,只要和我在一起即使上刀山下火海。她也毫不惧怕。
她说这句话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