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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美颜盛世[快穿]-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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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民国丽人(一…二)
傍晚时分; 窗外下起了绵绵细雨。
张嫣端着一碗冰糖雪梨汤,刚炖好的; 还冒着热气。
她盯着手里的青花瓷碗,又看了看桌上的报纸; 呆了很久,才怯怯地抬眸; 飞快地看了眼丈夫:“……子明; 再不喝汤要凉了,这两天夜里常听你咳嗽; 我怕你生病,特意给你炖的,你看——”
“你总是这样!”
男人烦躁的打断; 皱紧浓黑的眉宇; 两手放在腰上,闷头来回走了几个圈子; 显得极其不耐烦。
终于; 他站定; 拿起桌上的那份报纸,哗啦啦抖开。
那嘈杂的声音; 听在张嫣耳里; 就像明晃晃的刀子在眼前晃。
她瞥了眼报纸上最醒目的加粗黑字,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手一抖,热汤溅在白嫩的手背上; 很疼。
唐子明最瞧不上这畏畏缩缩的小媳妇模样,英俊的眉眼染上浓墨重彩的厌烦,没好气的发问:“我叫你读书学认字,你听了吗?”
张嫣忙点头,讨好的说:“我学了,子明,你的文章我全读过,我……我还会背你写的短诗,你写的真好,我背给你听啊——”
唐子明不屑地嗤笑。
这呆头呆脑的无知妇人,为了取悦他,竟还假装能鉴赏他的作品,当真可笑至极!
他才不想听汇集了自己心血的字句,从那张缺乏灵魂、封建腐朽的嘴里说出来,那是对文字的侮辱。
“既然认字,你应该看到了。”
唐子明指的是报上刊登的离婚启事。
张嫣这下真怕了,手抖的厉害,瓷碗从手里脱落,猝不及防掉在地上,摔的粉碎。
她张了张嘴,话没出口,眼泪先掉了下来:“子明,你别吓我……什么、什么离婚啊?我不想跟你离婚,子明……没了你我怎么活?我做错了,你告诉我,我改、我学,好不好?我学认字,我……给我点时间,我也可以像乔小姐那样,陪你吟诗作对,陪你去你那些朋友们的聚会,我——”
唐子明的眉心拧出一道深深的刻痕,忍无可忍怒喝道:“够了!”
张嫣吓得一哆嗦,小脸发白。
唐子明把报纸拍在桌子上:“你怎配和秋露相提并论?简直恬不知耻!秋露是我的soul mate,我的灵魂伴侣,茫茫天地间,唯一能和我灵魂共鸣的人!至于你——张嫣,你能说出来我的文章为什么优秀吗?”
张嫣低下头,又急又怕,手指绞在一起,恨不得搓下一层皮。
几次动了动嘴唇……胸口闷得慌,喉咙像堵着石头,根本发不出声音。
他说的对。
她不可能是乔秋露。
乔小姐是美名远扬的大才女,出口成章,古今中外的典故信手拈来,留洋时候认识了同在海外的唐子明,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坠入爱河。
只可惜,乔小姐是个有婚约在身的,未婚夫是赫赫有名的沈景年,上海滩翻手为云覆手雨,洋人见了都得礼让三分的沈二爷。
而唐子明……有她。
张家和唐家是世交,很小的时候,两方父母便定下儿女的婚事,可随着两个孩子年龄渐长,性情和眼界却是越发不相配。
唐子明师从北平的文学大家,进最好的学府念书,后来又远赴重洋求学。唐家门口,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的朋友全是才名出众的青年。
张嫣养在深闺,差一点就裹了小脚,不认字,从小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
最要紧的是,她连打扮都不会。
未嫁时尚且用些胭脂水粉,嫁了人,整天忙里忙外的操持家务,压根没心思理会一张脸蛋,每天都想多长出一双手,侍候公婆,照顾只知读书不食人间烟火的丈夫,还要拉扯年仅六岁的唐家小弟。
唐子明谈的是风花雪月,她脑子里装的全是柴米油盐。
用唐子明的话来概括,张嫣是个俗气,见识短浅,土里土气的女人。
这样的她,学会认字都勉强,怎可能欣赏的来丈夫的文章?
别说欣赏了……刚才丈夫脱口而出的洋文,什么馊了的梅特,她根本听不懂。
丈夫对她说话,就像对牛弹琴。
唐子明的朋友,谈起他这位太太,都说可惜。
可惜了堪称惊才绝艳、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才子唐子明,每天只能对着木头疙瘩一样的妻子,他的才华无人理解,他的苦闷不得纾解。
直到他远赴海外,直到他认识乔秋露。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唐子明不仅学到了海外激进前卫的思想,更遇到了他毕生的真爱,他和乔秋露约定,一回国,便双双解除婚约,为了爱情,他们必须孤注一掷,决不能回头。
可唐家两老不答应。
唐子明一提离婚,父母便胡搅蛮缠,母亲更放话,他敢离,就是逼他老母亲去死,看他这个不孝子,还怎么在外头抛头露面。
他们不理解他的决定。
在他们眼里,张嫣是个无可挑剔的媳妇,他念书,张嫣服侍他,他离家,张嫣也能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把两个老的和他弟弟唐子睿照顾的舒舒服服,这么好的媳妇,他是傻了才不想要。
唐子明为此气得食不下咽。
这些人根本不懂他的追求,不懂比生命更重要的爱情和自由……唐家就像一个散发着腐烂气息的囚笼,死死地困住了他,想要将他也拖进这早该入土为安的封建旧俗,浑浑噩噩度过终生。
他和父母展开了持久的战争。
父母不答应,他也不肯妥协,就这么拖了一年又一年。
一直到前年冬天,两老相继得病过世,张嫣操办完丧事,唐子明不好立刻提离婚,只能又忍耐着等了两年,总算等到了今天——他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将离婚的消息登报示众。
乔秋露已经回国,肯定也看到了。
唐子明想到乔秋露,内心犹如一把火在烧,恨不能立刻插上翅膀,飞向他深爱的人,因此,面对眼前哭哭啼啼的妻子,他更感到嫌恶。
“子明……”
张嫣揉了揉烫红了的手,可怜巴巴地拉住他的袖子,抽噎说:“爸妈……在天有灵,不会希望见到你休了我的——”
“不是休了你,是离婚。”唐子明气上心头,看着张嫣,便有一种鸡同鸭讲的烦闷,沉沉压在胸口:“阿嫣,我告诉你,我想跟你离婚,不仅是为了我,为了秋露,甚至为了你——更是为了这个黑暗的时代!包办婚姻,无爱的婚姻囚牢,这是应该彻底打破的!总得有人执起火炬,以身作则冲在最前方,为这个时代、为更好的未来点亮希望的光,所以我要成为最早离婚的一批人……你懂吗?”
张嫣哭花了脸,声音颤抖:“可我不想离婚,我不能没有你……”
“看,这就是封建陋习!”唐子明长叹一声,握住她瘦弱的肩膀:“阿嫣,你是个独立的灵魂,新时代妇女的人生意义,不该建立在丈夫身上。”
张嫣只知道摇头:“我不要,我不要离婚……子明,你休了我,哥哥会嫌我丢脸,公公婆婆走了,我……我真的活不下去……”
唐子明目光深邃,带着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他说:“阿嫣,别哭。”
张嫣吸了吸鼻子,只当他回心转意了,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说了这么多,子明,你渴不渴?饿不饿?都怪我,笨手笨脚的摔了碗,我再给你炖冰糖雪梨汤去。”
唐子明摇了摇头,沉声问:“你爱我吗?”
张嫣用力点头。
唐子明叹了一声,又问:“为什么?”
张嫣想也不想,答道:“你是我的丈夫,我当然爱你。”
唐子明眼底掠过沉痛的光,惋惜道:“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你不懂它的美,正如盲人见不到光……阿嫣,我觉得你可悲。”
张嫣还是签了那份协议书。
离婚,多么新奇的字眼。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经常半夜作噩梦,梦见被唐子明休弃……在内心深处,她其实很清楚,她和唐子明不合适。
准确的说,她配不上他。
他是注定文史留名的才子,她是他人生的遗憾和污渍。
这样也好,他会和乔小姐在一起,成就一段人间佳话,万古流芳。
他会很快乐。
而她……她习惯了妥协,对大哥妥协,对公婆妥协,对丈夫妥协,早忘了怎么拒绝别人,所以她哭着提笔,所以她‘离婚’了。
即使,这个决定所需的代价,是她的命。
该怎么活下去呢?
张嫣不知道。
唐子明不爱财,他说了,嫁妆她全带回去,他一分钱也不要,还有公婆留下的遗产,他大手一挥,宅子钱财,分给她一半。
他真的是个好人。
高大英俊的外表,才华横溢的内在,热情奔放的灵魂,视钱财如粪土,重情重义……只是,不重对她的情。
张嫣叹了口气,看向镜中的自己,目光移到镜面的刹那,又像被强光刺痛一般,忙不迭地移开。
镜中的女人……那样普通,就是个黄脸婆该有的样子。
跟乔小姐比起来,犹如天上地下,明珠与泥土。
张嫣起身,神情麻木,慢吞吞地从柜子里,翻出几块上好的布料。
本是准备过年时候,给丈夫做新衣裳用的,现在怕是再也用不到了。
古有三尺白绫,这比三尺长多了,颜色是紫红的,俗气又土气,正配她这个人。
她是被丈夫休掉的女人,丢尽张家的脸面,大哥纵使会接自己回去,可以后的流言蜚语,是是非非,又该如何面对?
人言可畏。
死了,反倒轻松。
……还能去地底下,陪一陪那个没福气的孩子。
唐子明留洋前,她怀上了孩子,十月后生下一名男婴,取小名为盼儿。
那孩子多么可爱啊……出生的时候又瘦又小,没多久就养的白白胖胖的,一逗他就咯咯直笑,小手软软的,总喜欢抓着她的手指睡觉。
盼儿活着的一年,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她不停地给唐子明写信,兴奋地述说有关盼儿的点点滴滴,起初口述,让人代写,后来学会写字,忍不住用歪歪扭扭的字迹,亲自对他倾诉。
每次收到他的回信,只要有关于盼儿的一言半语,便会开心的不得了。
后来,盼儿死了。
张嫣的世界崩塌了一半,不吃不喝了几天,每天都是熬日子,熬到天亮,等天黑,时间只是象征性的白天与黑夜的替换,没有任何意义。
再后来,唐子明回来了,又给张嫣带来了希望。
他是那么的悲痛。
对于那个无缘见面的孩子,他表现出了歇斯底里的悲伤和后悔。
他陪着她,听她哭着说盼儿的事情,没完没了,翻来覆去的说,他安慰她,劝她……他甚至给孩子写了一篇悼念的文章,情真意切,剧烈的悲伤仿佛从文字间流淌而出,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以致于张嫣产生了错觉——也许,他也是爱着她,爱着他们的孩子的。
没过多久,唐子明又坐船走了,再次回来后,便吵着要离婚。
刚开始,张嫣真的不明白,他曾经为了失去的孩子悲痛至此,那证明对她还是有点感情的,为什么突然又变了呢?
直到现在,她终于想通了。
不是自古文人多薄情,而是他们的深情,全都赋予一纸诗书,最浓烈的情在文字里,到了现实……就只剩现实。
想通了,就没那么多执念了。
他不爱她,那就不爱吧。
她总是盼着他好的,希望他能和乔小姐幸福的生活下去。
至于她,也该作为一个合格的配角黯然退场,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毕竟,她很累很累,人间太多不如意,勉强活着也是煎熬。
床上的方枕边,有一双小鞋子。
她亲手给盼儿做的小鞋子,自他去后,一直放在枕头边,夜里实在想念的紧,便点亮灯烛,彻夜睹物思人。
张嫣珍惜地抚摸鞋面,苦笑了下,将小鞋子紧握在手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她想盼儿了。
虚空中的画面渐渐消散。
阿嫣从小凳子上下来,抬头看着打了个牢固死结的紫红色绸布,找了把小剪子剪断,几下扯掉。
老古董待在一边,奉上友情提示:“宿主,这次是要刷好感度的,上个世界你对两位路人用了媚术。”
阿嫣问:“这个世界的线索男主是唐子明?”
老古董点头:“对。”
阿嫣轻轻一叹。
老古董:“怎么,有难度吗?”
阿嫣笑了笑:“不,太简单了……自古文人薄情又多情,最是靠不住。”
老古董:“总有那么几个例外的。”
阿嫣说:“可惜唐子明不是。”
老古董:“他自认对乔秋露的爱情至死不渝,海枯石烂也不灭。”
阿嫣只是笑了一声。
他在写给短命的小盼儿的文里,更是声泪俱下,那又如何?
写完了,哭过了,也就忘了。
才子才女的感情总是比常人更丰富,更容易转移,时刻寻找着下一个能抒发无处安放的深情的机会。
接收了原主的记忆,阿嫣开始清点家当,把剩下的嫁妆,分到的钱财,还有一些首饰衣服整理完毕,便准备离开。
刚走两步,忽然碰到一样东西。
阿嫣低头看了看,弯下腰,将那只小鞋子拿起来,拍拍鞋底沾到的一点灰尘——这是原主临死前握在手里的,她最珍贵的宝物。
如今这个年代,民国。
这是最坏的时代,战火四起,山河飘零,国已不国,热血男儿奔赴疆场,百死不辞。
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催生了无数文学大家,新兴的思想与封建旧习碰撞,新时代的曙光初现。
而在这个城市。
十里洋场,醉生梦死。
这里有唐子明、乔秋露这般向往自由的青年男女,也有保守如张嫣的旧时代妇女。
人间百态,精彩纷呈。
这个时代对女人谈不上友好。
可对于阿嫣,却是一个闪亮的舞台。
第一步,当然是先搬出去居住。
都离婚了,还留在唐家,说不过去。
沈公馆。
男人穿一袭青色的古朴中式长袍,身处这座完全按照西方风格建造的豪宅,多少有一点违和。他坐在足可容纳数十人的长桌主座,面前是一张摊开的报纸,还有一份蛋糕,一杯咖啡。
报纸上,唐子明的离婚启事十分显眼。
男人淡淡一笑,合起报纸。
突兀的脚步声响起。
有人向这边走来,看见他,很自觉地放轻脚步,立在一旁,低声恭敬道:“二爷,乔小姐来了。”
沈景年道:“请进来。”
那人点点头,出去了。
很快,一名穿着时髦洋装女裙,戴白色的遮阳帽,烫卷发的女郎跟着他进来。
女郎很美,五官秀丽,几笔淡妆足以勾勒出夺目的美貌,周身散发着一种自信的,迷人的气息。
她看到桌上的报纸,沉默片刻,开口:“你看到了?”
沈景年温声道:“唐先生的离婚启事么?是的。”
乔秋露又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这个喜怒从不外露的男人。
他的年纪不大,至多三十来岁,肤色苍白,像是久不经风吹日晒,眉眼俊秀淡雅,带几分病气,一双细长的凤眸尤其漂亮,不动声色扫向他人的时候,自有江海横流,不怒自威的气势。
沈景年。
这名字,整座城市无人不知。
乔秋露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气:“我不能和你结婚。”
沈景年并不觉得意外,神情淡然如初:“你想和他在一起?”
乔秋露坚定地点头。
沈景年又问:“为什么?”
乔秋露不曾思索,斩钉截铁地给出答案:“因为爱情!”
沈景年便不语了。
乔秋露握紧了手,盯着他手中精致的咖啡杯,冷静道:“景年,我不爱你,我敬你,怕你,但真的不爱你。很早以前,我就告诉自己,如果这辈子找不到对的人,我就永远不结婚,如果结婚,一定是嫁给爱情,只能是嫁给爱情!他是我一直等待的人……只有在他身边,我才能得到幸福——”
“好。”
“你和我的婚约,是我父亲有意撮合,但我不能任由他毁了我的人生,即使他是我最亲爱的父亲——”乔秋露说到一半,忽然停下来,怔怔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沈景年微笑,抬起手,放到唇边,轻轻咳嗽两声,重复了一遍:“好。”
乔秋露愣了一会,总算反应过来,大喜过望:“真的吗?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同意,我还准备了整整一套说词……谢谢你,景年,我和子明会永远感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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