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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鬼为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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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与鬼为妻

作者:鬼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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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分成三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些关联,由一条主线贯穿整篇文,到最后会收尾。夏天太热,烈日炎炎,写个鬼故事消暑,应该算不上恐怖,主要还是温馨向(= =
                        
  魏宁接到他妈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正和几个朋友在夜市摊子上聊天神侃。
  
  他这阵子不走运,先是交往了两年,已经进入谈婚论嫁这个程序的女友突然一脚踹了他,另攀高枝。魏宁不顾男人的脸面和尊严,一再地苦求着女友回心转意,女友铁石心肠,丝毫不为所动。无奈之下,魏宁也只能放弃了这段维持不易的感情。
  
  山不就我,我来就山,若再不行,也只能拍拍手,让一切都随它去。
  
  这是第一件不走运的事,第二件事就是他被公司辞退了。为公司拼死拼活干了两年,一句“现在经济不景气,公司也是没办法只能裁员节流”就把一个老员工辞了。开始的时候,魏宁还单纯地以为真是这么回事,收拾好东西打算再战江湖,出了公司大门就接到一个同事的电话,告诉他“你傻了吧,辞了你是因为经理的二舅子要进来。”
  
  魏宁一听,气不打一处来。
  
  所以,他当天晚上就邀着几个同城的好友和同学一起聚聚,大家互相之间聊聊天,吐吐苦水,抒发一下闷气,免得把自己憋坏了。兄弟之间就是这点好,永远不缺和你站在同一阵线的。
  
  生活不容易,踏出校门步入社会才知道什么叫身不由己,什么叫龙潭虎穴。当学生时候的意气风发、理想高见,全都扔进了废纸堆里,只剩下两个词——生存。有了生存的能力,才能谈其他。
  
  魏宁是从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大学生,在这座城市中没有丝毫的根基,凭着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偏偏专业又是烂大街的专业,学校也是名不见经传的三流院校,性格,往好了说是勤快老实肯干事,往坏了说就是内向温吞水不善交际,简而言之就是智商一般情商低,所以他在职场上永远是属于老黄牛类型,干得多拿得少,一旦出问题就被推出来背黑锅。
  
  可就是这样,魏宁还是坚持下来了。他坚信,在这个城市里总有他的一个落脚地。
  
  他既然从那个庄子里出来了,就没打算再回去。
  
  魏宁今年二十八岁,快三张的人了,唯一拿得出手的财产就是在城市边缘处有一处属于他的每月还要还二千贷款的一室一厅的二手房。他把这二手房当成了宝一样的小心对待着,举凡装修、家具全都是精挑细选,一定要合自己的心意才行。
  
  这是他的家,他的窝。
  
  当时,魏宁喝得有点高了,听到手机响,他抖着手从裤兜里拿出手机,放在耳朵边,大着舌头喊,“喂,哪个啊?”就听到那边传来了一个温和慈爱的声音,“阿宁啊,是妈妈。”魏宁捂着自己的头,“妈,什么事啊,这么晚还跑出来打电话,也不怕跌着?”
  
  魏宁的老家魏庄是一个很落后的地方。魏庄不大,总共也就二百多人,只有魏庄的村长魏七爷那儿才装了一部电话,庄里人要打电话接电话全都要到魏七爷家去,问题是魏七爷家住的比较偏,从魏宁家到魏七爷家,得走上一里路。这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魏宁当然会担心他妈的安全。
  
  说也奇怪。魏宁怕他妈找他不方便,也和他妈说起过,要在家里接根电话线,钱不是问题,他虽然月薪不是很高,但是这个还是完全负担得起的,但是魏宁他妈不同意,说是这是老人们传下了的规矩,不能在庄子上装这些东西,坏风水惊鬼神。
  
  魏宁听了,也只能哭笑不得。
  
  他一个接受了几十年唯物主义教育的人,当然不会信这些事。可他妈信,所以他也没办法,总不能和他妈拧着干。
  
  魏宁一直对他妈是有求必应,除了一点——要他回魏庄——除了这事,其他一切事情都好说。
  
  这事让魏宁他妈很伤心,但是魏宁很坚持。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离魏庄远远的,最好是这辈子都不用再踏上那块土地。当年他考上大学,义无反顾地走出魏庄,他妈看着他的背影,摸着庄子口那颗老槐树掉眼泪,就是这样,他也咬紧了牙没有回头。等在这座城市稍微站稳了脚之后,魏宁几次三番要把他妈接过来住,他妈却死活不愿意,别说接过来住,就是让她到外面散散心,她也不答应。久而久之,魏宁知道他妈在这一点上特别的固执,也就没再提起了。
  
  魏宁他妈在电话里细声细语地说,“阿宁啊,这几天得空了回来一趟吧。”
  
  魏宁一听,眉头一皱。
  
  这话有些奇怪啊,他妈知道他的脾气,已经有好几年没在他面前说起回魏庄这件事了,这次怎么突然又提出来了?魏宁把耳机换了一边,压下了心里的浮躁,“妈,这事我和您说过很多回了,你也知道我不可能回去,您要是想我了。我随时愿意去接您出来,就算不出来,到附近的镇子里见见面也行。”
  
  这是魏宁左思右想才想出来的折中办法。
  
  魏宁他妈在那边轻声哭了起来,“阿宁啊,难道真要等妈死了你才愿意回来看妈一趟?”魏宁揉着眉心,觉得自己脑子昏沉沉的,“妈,您别逼我。”这时候,魏宁他妈那边的电话突然被旁边的人拿走了,魏七爷的声音在电话里响了起来,“魏宁,你妈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这阵子又病了,昨天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身,今天拖着来给你打个电话,还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面。你就是这样为人子女的?养你二十几年,你就是这样对你妈的?”
  
  一连串的质问砸在了魏宁的脸上,心上。
  
  魏宁本来被酒精麻醉的大脑瞬间清醒了不少,他听着他妈压抑的哭声,“七爷,我妈病了?什么时候的事?”
  
  “就这几天。不是我说你啊,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过,丢下老人在家,魏宁啊,我看你小时候也不是这么狼心狗肺的人啊,怎么长大了就变这样了,外面那花花世界就那么好,迷花了你的眼,让你连自己的根都不要了?”
  
  魏宁听着魏七爷的训斥,沉默不语,只是他眼神深处流露出一股痛楚。
  
  最后,他抖着手,就像下了某个万不得已的决心一样,咬着牙,嘎嘣作响,“七爷,您别说了,刚好这几天我有空,明后天我就回来一趟,我妈就先拖你照顾了。”
  
  电话被匆匆挂断。
  
  魏宁好像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打斗一样,浑身汗如雨下,脸色青白在路边摊的白炽灯光下,如同鬼魅。身边的朋友见他终于打完了电话,就过来让他继续去喝酒吃烧烤,魏宁勉强打起精神应付着,但是整个人魂不守舍,明显不在状态,这几个朋友也是互相之间知根知底的,一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心里有事,魏宁这个人除非他自己想说,否则的话,问是问不出来的,所以几个人继续说笑,过了一会儿就各自散了。
  
  魏宁回了家,按亮了灯光。一室一厅的房子,以温暖的米色为主调,装修得简答而温馨。客厅那盏竹枝模样的落地灯还是他和女友一起去家具城淘回来的,两个人都是普通的工薪族,装修的预算不多,所以那段时间,女友总是拉着他跑建材市场、家具市场,店比店,货比货,务必找到最便宜最好的那家,累是累了点,但他一直甘之如饴。
  
  他一直以为这会是他和女友的新房,没想到,到头来还是剩下他一个孤家寡人。
  
  魏宁不胜酒力,稍微洗漱了一下就躺到了床上,一挨上枕头就陷入了沉沉的睡眠中。魏宁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面浓雾弥漫,伸出手就看不到自己的五指,他在浓雾中不停地走,却辨不明方向,这时,在他前方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他赶紧追上去,高声喊着“喂,等等,你等等。”但是那个影子却听而不闻,魏宁越追越近,终于,他抓住了眼前这个影子,“喂,叫你呢。”他有些生气地喊,那个影子就慢慢地转过身来——
  
  “啊——”魏宁一声惨叫,被吓醒了过来。
  
  他气喘吁吁,手胡乱地在床头摸索着,砰地一声,放在床头的水杯砸在了地上,魏宁被这一声脆响惊得差点从床上滚下来,他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吓死哥了,不够幸好,这一声响倒也把他走失了的魂叫回来了。
  
  魏宁把掉在地上的杯子捡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一口气喝光。他试着回想刚才那个让他饱受惊吓的梦,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最后看到的到底是什么?那个影子到底有什么可怕的?但是魏宁隐约觉得,他受惊吓,不光是因为那个影子可怕,还因为那个影子身上隐隐的熟悉感,但是他要顺着这熟悉感回想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大脑里一片空白,唯有白雾弥漫其间。
  
  第二天,魏宁就收拾好了东西打算赶回魏庄。魏庄离他现在居住的B市并不远,自己开车的话,大概五六个小时就到了,他昨天和朋友们说起要回老家一趟,和他关系最好的晏华就把自己一台空置不用的车借给了他,魏宁也不客气地拿了过来,男人都是爱车的,就算不是自己的,开过来过过干瘾也好。
  
  魏宁把买回来打算带回家的东西装了满满一车子,才正式出发。
  
  




☆、旧俗

  魏宁那一车子带回去的东西里有几样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香烛纸钱等物。这种东西他还是专门到B市的丧葬一条街买回来的。这是魏庄在外地的人回家的时候都必须要做的事,忘记了的话,会被家里人强逼着到镇上去买一些回来才准进家门。
  
  这种连陈规陋习都算不上的诡异风俗,说出去都没人信。
  
  魏宁也曾经问过他妈这样做到底有什么用?魏宁他妈也说不清,只是祖祖辈辈都这么传下来了,那后辈的人,当然要守规矩——魏庄是一个特别注重习俗和规矩的地方。
  
  魏庄的人从骨子里就是因循守旧的,即使在现代那些花花绿绿、热热闹闹的东西传播进来之后,也依然如此。
  
  他们执拗地固守着老一辈传下来的那些风俗和禁忌,一丝不苟地照做。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黑之后,鸡犬不闻种种,仅仅是魏庄要遵守的习俗中的一部分。
  
  这也是魏宁讨厌魏庄的原因之一。
  
  魏宁拿出一根烟,点着了抽上,手搭在方向盘上。
  
  车子在水泥路面上平稳地行驶着。他是赶早出发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会在中午时分到家。此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烈日炎炎,水泥路面上似乎泛着一层白光一样,驱赶走了夜晚留下的最后一点凉爽,变得燥热难当,司机们也从一开始的精神奕奕变得有些萎靡不振。
  
  昨晚上一整晚都被噩梦纠缠不放,魏宁此时觉得自己的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他拧开一瓶水,喝了一口,润了一下喉咙。喉结上下移动,水咕噜咕噜被咽下去,魏宁用手抹了一下嘴角的水渍,还有两个小时就到地方了,他转入了连接国道的公路。
  
  在和家里通电话的时候,魏宁听他妈提起过,魏庄这几年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修了一条直达魏庄的公路,这一部分是政府补助,一部分是魏庄人自己凑钱,一部分似乎是来路不明的捐款,总算解决了魏庄过于封闭,交通不便的状况,魏宁打开GPS导航仪,看到那条蜿蜒曲折的线牵在了魏庄那两个字上。
  
  天空晴朗无云,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
  
  就在此时,天突然暗了下来,以极快的速度,压抑的空气,阴沉的乌云,蔓延开来,一股极其凝滞的气氛笼罩着整个天空,在短短的,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周围就黑压压的,从白天变成了夜晚。
  
  要下雨了。
  
  魏宁小心地打着方向盘,看着莫测的前方。
  
  果然,噼噼啪啪的暴雨倾盆而下,天好像漏了一道口子,往外面疯狂地倒着雨水。乌云夹杂着翻滚的雷电,“轰隆——轰隆——”声不绝于耳,让魏宁听得眉心直跳。
  
  他猛地一打方向盘,踩了一脚油门,正打算加快速度,车子却突然熄火停在了路上。
  
  魏宁眉心一跳,倾盆的大雨打在车子上,似乎要把车子砸碎、砸开一样的张狂,这种时候车子出问题,真是要命,晏华到底有没有给这车按时做常规保养和检查?
  
  现在想这些也没用了,魏宁从车子里翻出了一把雨伞,下了车。
  
  风带着雨,劲力十足地刮过来,差点把雨伞吹跑,才几秒钟,魏宁全身上下就湿透了,在这种大雨下,打伞和没打伞的区别不大。魏宁打开车前盖,想试着查看一下车子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他也只是稍微懂点车子的知识,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个什么名堂,最后只能作罢。
  
  就在他坐回了车内,有点发愁的时候,后面的路上,那黑沉沉的地方,飘飘摇摇地开过来了一辆车。
  
  那辆车用极慢的速度停在了魏宁的车旁,里面的司机把车窗摇下了一条缝,冲着魏宁喊,“你这车是怎么了?”魏宁一听,倒乐了,这年头难得看到一个这么热心的人,他也摇下车窗,隔着狂风暴雨,冲着对面喊,“车熄火了,走不了了。”那辆车的司机听了,又喊道,“我帮你看看,我还懂点。”魏宁当然是喜出望外地连连道谢。
  
  司机下了车,是个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人,车里面还坐着一个年纪相仿的女人,她一直低着头,没说话,也没朝魏宁这边看一眼。
  
  大概是一对情侣吧,魏宁心不在焉地想。
  
  他撑着伞,走到了那个年轻男人身边,才看到这个年轻男人有一张惨白惨白的脸,没有一丝血色,目光呆滞,眼皮下垂,少了风雨的阻隔,他的声音也听得比较清楚了,就好像常人梦游一样的声音,魏宁看着他,干笑了一声,赶紧把目光移开,不敢多看,这人长得真够寒碜人的,多看一眼,心里头就一跳一跳的。
  
  年轻男人打开了车前盖,用呆板的动作检查着车子的状况。手指也跟他的脸一样,惨白。
  
  过了一会儿,年轻男人把车前盖放下,用拖长了的声音说,“你这车暂时开不了了,要不,先把车停在这,坐我的车回去,到了地方再叫人过来修。”魏宁叹了口气,这突如其来的暴雨和熄火,打乱了他的计划,幸好运气还没背到家,遇到了一个这么热心的人,“那就麻烦你了。我叫魏宁,你怎么称呼?”魏宁先道了谢,再套近乎。年轻男人没有回答他,只是用呆板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那——就——走——吧。”
  
  魏宁心里一突,他突然觉得就这样上个陌生人的车不是什么好主意,正犹豫地时候,那个年轻男人已经上了自己的车,且把车门打开了一点等着他,这种情况下,魏宁觉得自己要是再推脱,就有点不识好歹了。
  
  他心一横,不顾那些怪异的感觉,从自己的车里拿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就上了年轻男人的车。
  
  魏宁坐在前座。
  
  后座那个女人,还是一言不发地垂着头,长长的头发搭在两侧,把整张脸全都遮住,真的有点像看过的日本恐怖片里面那些可怕的女鬼,魏宁为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苦笑了一声。
  
  魏宁这人其实胆子不大,为了练胆,他曾经没日没夜地看恐怖片,以为会有点用的,却越看越胆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可怕的厉鬼形象,随时随地可以进行脑补,自己吓唬自己,那一阵子,连上厕所都心惊胆战,就怕从隔间上冒出来一个拖着舌头的长发女鬼,大概是吓多了,神经反而麻木了,到最后,也不知道这练胆到底算是成功呢还是失败。
  
  魏宁想说点什么缓解车内过于令人不安的气氛,就在这时,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后视镜。
  
  就这一眼,魏宁的心跳就飙升到两百,他倒抽一口气,猛地擦了擦眼睛——刚刚,后座那女人,抬起了头,他看到了一张流满了鲜血,还掉出了一颗眼球的脸——魏宁安慰自己是一时眼花,没看清楚,他战战兢兢地又偷偷看了一眼后视镜,那个女人缓缓地,以似乎能发出刺耳的咯吱声的速度,抬起了头——他没看错,这个女人确实——
  
  魏宁抓紧了车座,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要找也别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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