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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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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是那个等了他一整夜的女孩子,那个少年不敢下去,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然后是那个女孩一腐一拐地离开。因为站了一整夜,脚已经麻了,然后影片仓皇地结束,像是我们的成长,不知所措。影片的最后一句台词是那个女孩抬起头对着那扇窗说的,她说: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对我说晚安。因为我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

颜叙在那个房子里总是整夜整夜地放着音乐,声响震得天花板上掉下细小的灰尘,他在里面总是大声地怒吼和放肆地挥舞四肢,他说那种感觉像是一遍一遍地自杀,可是永远也无法成功。他这样告诉我的时侯脸上还是没有表情。

而我总是习惯戴耳机。我没办法把自己就那么暴露在别人面前。有时侯走过学校空旷的操场的时候会遇见同学,他们间我听什么,我也就说是香港流行乐。其实那个时侯,我耳朵里的声音震得要让我疯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听摇滚,没有旋律性,没有完美的唱腔,可是CD还是一大德一大援地买。我记得有次我在离我家五站路的街区的一家音像店中找到了几乎所有的·NICKCAVE规的CD,包括第一张CTender Prey》和最后一张(MnderB刮adG@。最后我身无分文地从那家音像店里出来,抱着那些刚买的CD和一张老板送给我的@IetLoveIn)满心喜悦地回家。我〃走着回去的。穿越那些陌生的街道,看着华灯初上的暮色,看到几个妇人提着菜匆忙地回家,看到开往自己家的方向的公车从身边叮当作响地驶过,在一个街道的转角处我突然就停下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回到家的时侯我都忘记了时间;我只知道父母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可是他们很相信我。他们叫我吃饭,可是我没有,我匆匆忙忙地跑上了三楼,我要去找颜叙。

那天我忘记了我回家的时间,可是我记住了那家音像店的名字:破。还有那个女老板,漂亮可是没有任何妆容,蓬乱的头发和干燥的皮肤,沉默寡言,只有眼晴依然明亮而且锐利。可是当我再去的时侯,却再也找不到那家店面了。我间了周围的居民,他们却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怪人。破消失了,像是彻底的人间蒸发。以至于我在很久之后抚摩着那些NICK CAVE的CD的时侯,我都觉得那是一个幻觉,华美,可是一碰就碎。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天桥上,让黑色的风一直吹我们的头发。那些从我们脚下匆匆驶过的车总是将尖锐的车灯打在我们脸上,有漂亮女孩子走过的时侯我会响亮地吹起日哨,然后笑得很放肆。每当这个时侯颜叙总是笑一笑,很沉默的样子。

我和颜叙总是在我父母人睡之后从楼上悄悄下来,然后翻过铁门,跑到街上。那个铁门很多次都在我的衣服上留下了斑斑的锈迹。每次我们成功地跑出来之后,颜叙总会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大吼一声,他说这是逃亡后应该有的心态。他总是喜欢用逃亡这个词语,因为很惨烈。

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3)

有时侯我们仅仅是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荡,像两个枉死在午夜的鬼。遇见24小时营业的超市我们就进去买咖啡,然后捧'着纸杯吐着白气穿越冬天午夜寒冷的街道。看见美丽的广告牌就大喊一声:啊!杰作!

颜叙是学美术的,理想是做广告。我看过他的画,一层一层的色彩晕染开来,画面全是抽象的色块,有时侯是很多杂乱而扭曲的线条,彼此缠绕,像是部分意大利歌剧的高音,回旋缠绕细得像要断掉,逐渐勒紧直到缺氧。

我们总是喜欢走陌生的路,逛陌生的街区,在快要天亮的时侯在陌生的电话亭里拨一些朋友的电话对他们说晚安。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新鲜感还是为了陌生的人彼此间冷漠的隔阂。颜叙说他不喜欢和很多人在一起,因为吵。而我不喜欢和很爱说话特别是很会说话的人在一起,因为我觉得不安全。

我一直以来都喜欢一句话:我喜欢沉默的人,因为他们善良。

有一次我和颜叙经过一条喧嚣的街道,霓虹弥漫。酒吧彼此相连。颜叙带着我走进一间声响覆天的酒吧,他对我说他有很多爱音乐的朋友在里面,他们都沉默,他们都善良。

我听摇滚CD的时侯都已经习惯了将音量开到震天响,可是我进去之后10分钟我就头痛得像要死掉;无数的金属杂音朝我耳朵里挤进来,我看到那些扭动身躯的人那些陶醉沉溺的人心里一阵阵地难过。后来颜叙将我拉出来了,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当我转身离开的时侯我看到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撞门冲出来,然后就蹲在路边吐。

颜叙对我说他认识这个女孩子,在重点高中上高三,可是却喜欢上了他的一个搞摇滚的朋友,她常常为了证明她的爱而跑进去,可是总是被那震天的声音震得呕吐。

我看着她素净的面容觉得心里很压抑,可是我还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想起(北京的乐与路)中舒演说过的话:自杀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找个玩摇滚的男朋友,最为痛快,因为又痛又快。

离开的时侯我回头看了看门上闪烁的字幕,原来这间酒吧的名字叫〃地 震〃。

突然想起清和曾经告诉告诉过我的一句上海小乔说过的话:我深爱着摇滚,因为我深爱着那个深爱看摇滚的人。

我曾经对FDX讲过颜叙这个人,然后FOX发过来一段话,他说:他肯定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背着斑调的画板沉默着穿越这个城市。我问他怎么会知道,他说不为什么,喜欢摇滚也喜欢画画的人都那个样子。

FOX毕业于那个最好的大学,从小家境优越且成绩好得让人羡慕。可是他却在全国几乎所有的门户网站上写摇滚乐评专栏。我问他有身边的人知道你写摇滚乐评吗?他说没有,他说身边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听摇滚乐,而且还有倾慕他的女孩子不断地送他香港的情歌CD。我说那你真的隐藏得够好,他说对,所以他叫FDX。可是他告诉我,他不在学校的时侯就有点像个小朋克,背着黑色的吉他,凌乱的头发,面容推惮,匆匆地穿过街道,奔赴郊区那个低矮的平房中等待自己的乐队。他告诉我他的乐队叫〃破〃。我突然想起在这个城市中曾经出现过的那家音像店,可是我没有勇气问他。

我和FDX认识是因为我喜欢他的论坛,也总在里面不断地贴帖子,而且时间几乎都是凌晨。后来我对他讲了他文章中的一个错误,然后他回了我一封信,对我说谢谢。然后我就很轻松地成为了他的朋友,而且让他隔三叉五地给我春北京的CD过来。其'中我最喜欢的(撞昆仑)也是他送给我的,听说极其难找。

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4)

于是我持续地收到包裹,有天我妈妈从破损的信封一角看到了一张CD的封面,一个人正在用手撕开自己的胸膛,我妈妈很吃惊,间我是不是遭到了恐吓。

FDX和我在一个城市,这多少有点戏剧化,我总是在街上遇见一个背着黑色吉他的人就停下来,然后问他你是不是、FOX,然后理所当然地遭到很多的白眼。有次颜叙也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他笑笑对我说,你猜我是不是FoX。

其实我很想让FDX和颜叙认识,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最早引我接触摇滚的人是林岗,我初中的同桌。她总是在上课的时侯听「n,把头发垂下来遮住耳朵,当老师抽问到她的时候我总是撞她的胳膊,然后她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接过我匆忙写下的答案大声地念出来然后望着老师笑,然后坐下采继续听CD。脚在下面一下一下地打着节奏。

她最早给我的一张「n是NirVana的们nutero》人我听完了还给她的时候她间我好听吗?我说很好听,于是她说那就送给你。

林岗在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可是她没有跟着任何一方,她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套一百四十多平米的居室里,在房间里的每面墙壁上挂满了油画并且每张油画下面都有题目。那是她自己取的。她说她生活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地买油画来挂在墙上然后给它们新的名字,她说她曾经有个梦想是开一个很大的画廊,然后等待有意思的人走进来……我间她为什么要用〃。曾经〃这个词,她望着我带着嘲讽的口气说,〃很简单,因为现在的我,没梦可做,听歌听到天亮,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我一直站在客厅门口走不进去,因为她的地板上到处散落着「n碟片和封套,于是她就对我说如果我想到什么地方那么将脚下的碟片踢开就好了。后来很多个周末我就是坐在她家的地板上找CD,然后放进「n机中,等待难以预料的声音突然地爆炸在空旷的房间里面。

后来在我初中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林岗突然就消失了。她前一天借给我的「n还在我的「n机中转,可是我旁边的座位却突然空了。我去过她家很多次,可是大门紧闭。有好几次我将耳朵贴在大门上,企图听见里面震动的声音,听见。碟片在地上散落的声音,可是门里面,却一直寂静如同坟墓。当我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又去找她,结果开门的是个化着浓妆的女人,于是我说对不起找错了,然后悄悄地离开。

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5)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林岗,我总是在路上经过画廊的时候突然就想到她·而我抬头望向天空,只看到飞鸟惊慌失措地四面飞散,翅膀在天上划出寂寞的声响,有些人是突然就会消失的,而有些人,一辈子都会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地方。

在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和颜叙坐在街心花园;我对他讲起了林岗,结果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停不下来,颜叙什么也没说,只是在最后我双手掩面沉默的时候,他才低着声昔说,爱画的人天生就是寂寞的,因为他们总是企图在画中寻找自己向往的生命,可是却不明白,那些落在画上的色泽,早就己经死掉了。

那个冬天的晚上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格外的冷,颜叙的话带着口中呼出的白色水气;弥散在黑色冰凉的空气中,最终消失不见,像曾经的林岗,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我和颜叙常去的那家音像店叫麦田风暴,在一条繁华的大街上,是家很大的音像店。从大门进去是流行音乐,然后是民族歌曲,再然后是古典歌剧和乐器,在最里面的一间小屋子里,放满了有着漂亮封面的摇滚CD。我和颜叙每次总是目不斜视地一直走到最里面。

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颜叙都会去找我们想要的CD,颜叙总是不上最后一节课,早早地在我的教室门口的走廊里坐着等我下课。我在教室里望着外面安静地听CD的颜叙,觉得他是那么寂寞而又善良的孩子,有人从他旁边经过,可是没人知道他耳朵里叫嚣的绝望的呼喊。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地板上一张一张地找,有时候拂开封面上的灰尘会看到一行惊喜的英文字母,一张找了好久的CD。那家音像店的老板是北京人,很年轻的一个小伙子,性格粗扩,像那些北京地下的音乐人。每次我们去的时候他都很高兴,因为很少有人走到最里面。一见到我们他总是立刻就摘下耳机然后把我拉过去对我说你来听你来听,然后大大例例地为我戴上耳机。

有时候我们找不到碟,他就叫我们把专辑的名字写下来,他帮我们去找。他对我们很大方,常常打折打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今

后来我和颜叙送了他一幅很大的画,是《乌鸦群飞的麦田》这幅复制品被他挂在店面的墙上,他每次见到我们都说很喜欢。

颜叙说,其实很多玩音乐的人都很单纯,简单得像孩子,可是还是有太多的人将他们与堕落、吸毒、滥交联系在一起,其实他们只是迷路的孩子,没有方向。

FDX从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一直给我寄各种各样的摇滚杂志,我总是在上课的时侯在课桌下面匆匆地翻,书页发出哗哗的声音。

那些杂志里面到处都有FDX漂亮的字迹,圆体的英文歌词,一大段一大段没有尽头。有时候会在空白的地方画出残碎的花瓣。那些字都是用黑色的钢笔书写的,那些花瓣也是黑色的花朵,阴暗而诡异,可是仍然寂寞地开放,然后凋零。我总是将这些杂志放在书包里,然、后带着它们穿越整个城市,企图寻找它们来时的方向。遇见背着黑色吉他的人,我依然会停下来问他是不是FDX。

FOX总是介绍各种各样的乐队和唱片给我,然后我拿着那些陌生的名字去麦田风暴。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将他听歌的感受用黑色的墨水写在白色的打印纸上,然后经邮局转到我手里。每次都是厚厚的一叠。我总是将它们放在一个白色的纸盒子里,编号,装订。然后将要对他说的话扔到他的论坛里去。

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6)

颜叙喜欢在下午放学之后去人流汹涌的十字路日写生,而我就在旁边听音乐。颜叙喜欢画那些行色匆匆一脸麻木的人,画他们穿过街道走在斑马线上的样子。他告诉我越简单的面孔越隐藏着故事。颜叙的速写人物总是没有黑色的瞳仁,眼神空洞,面无表情。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我看到的就是那个样子。颜叙在十字路日画过的惟一的一个有眼神的人是一具尸体,她被车撞死在公路中央,鲜血从她的身体下面蔓延出来,像朵莲花。颜叙的画中那个死在路中的女子仰望着天空,张着嘴,像是要说话。

当暮色降临天色渐晚的时侯,颜叙就开始收拾画板,然后我们在路边站一会儿,然后就回家。其实我很喜欢傍晚时侯的空气,一点一点白色的斑点散在空气中,像是模糊年老的胶片电影。我和颜叙就站在路边一动不动,多年以后我依然梦见这个画面。就像MTV中导演常用的手法,周围的行人都是快速地奔走,成为模糊的拉长的光线,而我们两个站在那里,清晰得毫发毕现。

我们站立在时光的外面,他们平躺在河流的下面,而我们的青春,埋藏在洞穴的最里面。我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看不到他们的脸,只看到他们寂寞的背影,像在说再见。

我和颜叙喜欢去一家叫做翟略的咖啡厅;因为里面一直放着一张迷幻的摇滚CD,声音飘忽隐约,我和颜叙曾经问过放这张CD的那个女服务生为什么要这样,可是她也不知道,她取出碟片给我们看,可是上面全是日文。那家咖啡厅的每面墙上都有画,有复制的名画,也有学美术的孩子的作品。临街的落地窗大而明亮,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在晚上坐在临街的位置上看外面行色匆匆的人。有次我们看见一个妆容精致可是一脸疲惫的女子一直望看我们,可是一直不说话。我以为她认识颜叙。可是颜叙告诉我,其实从外面是看不到里面的,她只是在看暗色玻璃中自己的影子。我跑出去,站在窗户面前,果然只能看见自己寂寞的身影印在玻璃中〃,而玻璃背后,只能隐约地看到颜叙深沉的笑容。

颜叙继〃续告诉我,其实在地铁上看车窗的人也一样,窗户外面是黑色的隧道墙壁,没有任何东西,其实每个人看的;只是自己单薄而明亮的影子。

在很久以后我和颜叙知道了那家咖啡厅名字的来历,翟略,原来是留下这家店的老板的名字。

在我家的后面有个破旧的教堂,尖尖的顶,项上有日破旧得满是铁锈的钟;每天薄暮的时侯就会有个穿长袍的老人去推动撞杆,然后突然响起的钟声总会惊起一群停在屋顶上的鸽子,它们开始在〃天空中寂寞地飞行。我和颜叙有时侯会去那里面听唱诗,听管风琴清越的声响。记得第一次我和颜叙走进去的时候我们都戴着耳机,颜叙听着Go册esh倡导的工业重金属,而我听着同一风格的九寸钉的(PrettyHateMachine》。当我看着那些祈祷的人的专注的面孔的时侯,我没有办法再将耳朵里的喧嚣继续,我摘下耳机,听着安详的风琴声,可是颜叙一脸邪气的笑,戴着耳机,轻轻地晃动着头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

我和颜叙总是常常坐在那些长木椅中间听音乐,可是我再也没有听过那些吵死人的唱片,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教堂的唱诗CD。可是颜叙不管那么多,依然在有鸽子翅膀扇动声音的安静的教堂内听摇滚,摇滚听到死。

后来他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看,你还是要向很多东西妥协。

他很随意地说说,可是我却认真地难过。

后来颜叙毕业了,FOX离开了,林威消失了,而我上高三了。

后来,每次我用到这个词语我就很难过,多么无奈的一个词语,后来。

颜叙去了他心目中的中央美术学院,在里面过着与画板和摇滚乐相依为命的生活。他总是保持着三天一封信的速度将信寄到我的家里,每次我都拿着他的信走进那·扇生锈的铁门穿越青石板的院子走上二楼,然后展开他的信,看完之后就1它们放进抽屉。

颜叙的信总是被我一遍一遍地读,读到几乎可以背下来。就像以前读FOX的信一样我就这样一边听着他对我说北京的音乐和北京的画一边过着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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