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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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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他没有想到第一个支持他养凤惊华的,居然是丁侧妃。

    “是的,我真是这么想。”丁侧妃的目光很是坦然,“其实我是有些妒忌那位姑娘,但那位姑娘确实很有骨气,也很美貌,我无论如何是比不上的。与其与那位姑娘为敌,不如想办法撮合王爷与她的好事,至少她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子,不会与我们争宠,更不会容不得我们,比别的女人强多了。所以,我愿意她成为王爷的身边人。”

    巴信盯着她,目光极为锐利:“你可知道她是什么来历?就不担心她对我不利?”

    丁侧妃脸上透着崇拜与信心,不以为然的道:“她是什么来历,对王爷抱有什么想法,很重要么?像王爷这样的男子,哪里需要去顾忌这些?我就相信,这天底下的女人,绝对没有王爷制不住的,就算那个女子真是妖怪变的也一样。”

    “妖怪变的?”巴信哈哈笑起来,“也许她真的是妖怪所变也不一定。如果我真娶了她,你可不要与她为难才好,要不然,我可不会帮你。”

    丁侧妃只觉得心里隐隐的痛,但脸上却在笑:“王爷喜欢的女子,我就算有心为难,也不敢真的为难的,谁让王爷是我的一切呢。”

    “真是聪明的女人。”巴信伸手捏了捏她的下巴,“不愧是留在我身边多年的女人,还没有忘记自己的本分。”

    丁侧妃笑道:“那是自然的。至于娶妻或纳妾的事情,我就等王爷的吩咐了。”

    王爷那么重视那个女人,不论是娶是纳,都要操办一下的,这等事情自然得由她来经手。

    巴信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行,这事我会考虑,你先下去吧。”

    丁侧妃不再逗留,捧着那只汤锅下去了。

    巴信想了一会儿后,走进卧室,问正在给凤惊华诊治的大夫:“她的毒解得如何了?”

    大夫站起来,冲他鞠了一鞠,笑道:“恭喜王爷,老夫没有在巴姑娘的身上检测到毒素,想来她的毒素应该已经解了。”

    巴信大喜:“干得好,赏银千两!”

    大夫心花怒放的谢过他之后,下去领赏了。

    巴信而后看向一脸淡定的凤惊华:“我还有一件喜事要告诉你。”

    凤惊华笑道:“是你准备死了,还是你要放我活着离开?”

    巴信哼了哼,去摸她的头发:“我要娶你为妻,三日后就成亲。”

    凤惊华笑:“不愧是王爷,折磨人的手段越发残酷了。”

    巴信已经不再受她的言语所挑衅,只管自说自的:“我会给你安排一个身份,你这几天好好休养,等着当我的新娘。”

    凤惊华道:“事到如今,王爷还不受教,我就等着看王爷的下场吧。”

    巴信看着她:“你不会想以死相抗吧?”

    凤惊华道:“我不会自尽,但我未必能活到三日之后。”

    巴信觉得自己理解她的意思,淡笑:“放心吧,本王定会护你安全。”

    凤惊华似笑非笑:“你护不了。”

    巴信蓦然心头火起:“你安心等着,本王定让你活到洞房花烛,到时,你可别再玩什么花样。”

    凤惊华淡淡一笑,拿起一本书就看,再不说话了。

    巴信见她又不理自己,有点郁闷,但又不想缠着她,转身出去了。

    准备与凤惊华的婚礼去了。

549 吓人的婚事

    丁侧妃万万没有想到,她前脚刚向王爷提议收了凤惊华,后脚王爷就进她的屋,告诉她:“你立刻准备,三日后我与巴惊华拜堂成亲,不必宴请外客,全府共庆即可。”

    然后王爷转身就走,走到门口又停下来,补充:“办得热闹一些,别委屈了她。”

    丁侧妃都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怎么冒出来的:“那……巴姑娘算是妻还是妾?”

    按理说应该是妾,但王爷要与她拜堂,还要办得热闹一些,那可不是妾的待遇。

    巴信不耐烦的道:“总之不比你们的地位低就是了。”

    然后王爷就走了,留下丁侧妃一脸木然。

    不比她们的地位低?

    那至少就是侧妃这个级别了。

    敌国将军之女,打入瑶京的敌国奸细,竟然轻轻松松的就当上了隼王的侧妃?

    真是滑天下之稽!

    偏偏这个主意还是她出的,她还不能打自己的脸。

    可是,她的本意只是讨好王爷,哪料到王爷的手脚这么快,还这么上心?

    她现在真是心中酸楚,有苦说不出。

    但这种情绪只持续了一刻,她便冷静了下来:“去请另外两位侧妃过来,我要跟她们商量王爷与巴姑娘的婚事。”

    要难受,就大家一起难受。

    反正,刚嫁进来的乙央兰一定比她更难受,想想,王爷都没有跟乙央兰拜过堂呢,乙央兰知道这消息还不得疯了?

    所以,收拾凤惊华的重任,就交给乙央兰去办吧。

    很快,王爷要与住在其屋里的“巴惊华”拜堂成亲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王府。

    “你说什么?”沙晋听说以后,惊得跳起来,捧着脑袋狂叫,“这是假的吧?我是在做梦吧?才一觉醒来,怎么就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发生?”

    亲自来通知他的巴刀平静的道:“千真万确。几位侧夫人已经在准备成亲的事情了。还有,王爷已经撤销不允许巴惊华走出院子的命令,巴惊华现在可以在府里自由行动了。”

    他也觉得王爷疯了,但他没有能力说服王爷取消这么疯狂的命令。

    “我、我……”沙晋猛然揪住他的衣领,咬牙切齿的道,“你是干什么吃的?为何不阻止王爷?”

    巴刀道:“小的没有这个本事,只能来求助四将军了。”

    “求助我有个屁用?”沙晋骂道,“我昨天想杀了凤惊华,差点把你家主子给惹毛了。你家主子说了,谁敢诬蔑他私藏敌国奸细,他就宰了谁,你说我还敢太岁头上动土吗?”

    巴刀道:“王爷绝对不会杀了四将军。”

    “所以我就叫我去虎口拔牙?”沙晋怒道,“你还不知道你的主子是什么人吗?皇上的话他都未必会听,何况是我?你想要我去杀了凤惊华,门都没有!”

    他敢杀凤惊华,但他不敢激怒巴信。

    巴信现在正在兴头上,怎么说都不会听的,除非等到他对凤惊华失了兴趣再说。

    巴刀道:“四将军可以请沙大将军出面,沙大将军一定有办法处理这事。”

    “让我爹出面啊?”沙晋斜眼看他,“万一两人打起来怎么办?”

    他爹跟巴信可是费国的两大将领,一狼一虎,若是闹起来,必定两败俱伤,渔翁得利,他可不想把事情闹得这么僵。

    “四将军放心。”巴刀胸有成竹,“沙大将军这般厉害的人物,绝对不会轻易与王爷起冲突,他一定有办法妥善的处理此事。”

    沙晋上下打量他:“你为何这么相信我父亲?”

    巴刀道:“整个费国,能与我家王爷相提并论的,唯沙大将军而已,所以我相信沙大将军。”

    沙晋:“……”

    半晌他才道:“好吧,我写封秘信给我爹,让他千万不要冲动,务必安静的处理此事。”

    巴刀抱拳:“小的谢过四将军。还请四将军立刻办理,我家王爷三日天就要成亲了……”

    “知道了知道了。”沙晋坐下来,开始铺纸,“我会飞鸽传书,同时用六百里急报,总之让我爹尽快知晓此事。”

    如果飞鸽传书顺利的话,他爹也许真能在三天内赶来,就算赶不来,写信告诉他该怎么办,还是赶得及的。

    巴刀道:“我也会想办法拖延时间,绝对不会让王爷与巴惊华拜堂成功。”

    说罢他就转身出去。

    沙晋写好信以后,把信交给手下,嘱咐一番后,让手下出去了。

    而后他就在屋里来回踱步,长吁短叹,不断叨咕着什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没想到王爷也有脑子坏掉的一天……”

    “真跟那个女人成了亲,一旦那个女人的身份败露,王爷就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怎么可能证明不了那个女人的身份呢?瑶京又不是没有尚国人和去过天洲的人,他们当中总会有人认识凤惊华,又能说得上话,到时可怎么解释才好……”

    “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到时万一连凤翔空的事情都捅了出来,两家的麻烦就大了。那可是欺君之罪啊……”

    “王爷怎么这么糊涂啊……”

    ……

    这时,他的一名心腹突然道:“少爷,我有一个办法,说不定可以让王爷清醒过来。”

    沙晋心烦意乱的道:“说。”

    那名心腹道:“少爷,你还记得英雄冢那个玉锦吧?我觉得她应该挺合王爷的胃口,我们把她引荐给王爷,说不定她真的能打动王爷,让王爷忘了那个巴惊华……”

    “啊,你说得对!”沙晋不等他说完就拍着大腿叫起来,“我看到凤惊华的时候就隐隐觉得有几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样子,原来是跟那下神箭手玉锦有几分相似啊!”

    仔细想来,这两个女人都是二十岁左右,身段高挑,双腿修长,看起来结实有力,而她们的脸蛋也都是方圆脸,五官分明,肤白眸黑,虽说长得不是很像,但都属于同类长相的美人。

    说到气质仪态,两人都显得极为不俗和不凡,骨子里都散发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傲气和贵气,可以说,两人就连“神”都有四五分相似。

    不同的只是,玉锦更亲切温和,优雅从容,凤惊华更孤傲冷漠,霸气淡定。

    感觉那个玉锦,并不输给凤惊华啊。

    而且,玉锦应该也是隼王所喜欢的那种女人。

    心腹道:“少爷,小的也这么想。众所周知,王爷的箭术在军中也是数一数二的,正好可以跟玉锦比上一比,说不定比着比着,王爷就对玉锦来兴致了。您想想,王爷不就是最喜欢这种不太听话又有本事和脑子的美人吗?”

    沙晋听得大喜过望,拍了拍这名心腹的肩膀:“你这小子,爷平时没白疼你,你总算出个好主意了。走,咱们立刻去找玉锦。”

550 给她找一个对手

    说罢他就带上几个心腹,匆匆跑去英雄冢找玉锦。

    玉锦这几天出尽了风头,无数男人纷纷挽着弓箭前来挑战她,想将她的气焰彻底打压下去,再抱得美人归。

    来向她进行挑战的,不仅有男人,还有许多习武的女子,一时间她名声大噪,每天都忙着接待挑战者。

    粗略算起来,前来挑战她的箭术高手也有几十人了,但无人是她的对手。

    众人都道,难道我堂堂费国就没有能治得住她的男人了?

    “玉锦姑娘,外面又有人来挑战了。”侍女又来报告。

    玉锦享受着侍女的肩膀按摩:“先让他跟我的手下败将比,赢了我再跟他玩。”

    射箭很耗费体力和精力,她若是谁来挑战都接受,肩膀可是要废掉的,所以,必须先进行淘汰。

    侍女跑出去了。

    没过多久,侍女又跑进来:“那人输了,回去了。”

    玉锦叹气:“我听说费国多高手,怎么一个比我更强的男人都没有?想想我年纪也不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嫁得出去……”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洪亮的男人声音:“玉锦姑娘也忒瞧不起我费国的男人了!告诉你,费国不是没有比你箭术更高明的男人,只是这些男人忙着干大事,不与玉锦姑娘计较罢了。”

    玉锦听了也不介意,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真正的英雄,哪里会与我这样的小女子争这种虚名?所以啊,我这不是请四将军帮我介绍合适的好汉吗。不知四将军可有了人选?”

    “有,正好有一个最厉害的。”沙晋在她面前坐下,笑道,“我敢保证他比玉锦姑娘要强,不知玉锦姑娘要不要跟我去见识见识?”

    玉锦眼睛一亮:“当然要去!四将军现在就带我去如何?”

    沙晋真是喜欢她的直爽性儿:“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位高手眼光很高,脾气也很嚣张,他就算赢了你,也未必看得上你,不知你可否受得了那样的脾气?”

    “没关系。”玉锦斩钉截铁的道,“高手都是这样的,我明白。我若输了,定会愿赌服输,就算这位高手看不上我,我也会努力争取他的好感。”

    沙晋笑道:“喜欢高手的女人可多呢,玉锦姑娘争得过吗?”

    玉锦道:“争不争得过,这得先努力去争,才能知道结果是不是?”

    “好,你能这么想很好。”沙晋拍桌子,“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见那个高手,让你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玉锦也不含糊,立刻带上弓箭,与沙晋离开。

    此时的隼王府,凤惊华第一次走出沙晋的院子,在王府里闲逛。

    无数双或好奇或妒忌或敌视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到她身上。

    她不以为意,一派悠然。

    这种天气,到处一片萧瑟,实在没有什么风景可看,不过,还是比天天被关在围墙和屋里要好得多。

    这时,一条人影婷婷袅袅的朝她走来,冲她行了一礼后,恭敬的道:“巴姑娘,我是乙夫人的丫环胡儿,乙夫人请您过去挑选嫁衣。”

    胡儿?她居然还在王府里?

    凤惊华隐隐一惊,她还以为胡儿那天晚上已经趁夜和趁乱逃走了,原来没逃走啊。

    但她并没有表现出与胡儿有过接触的迹象,微笑:“那就请胡儿姑娘带路吧。”

    胡儿带着凤惊华来到乙央兰的屋子里。

    三位侧妃都在,每位侧妃的面前都有一个精致的托盘,托盘上各摆着一套折叠好的大红嫁衣和凤冠霞帔。

    丁侧妃一看到凤惊华就走上前来,拉住她的手:“巴姑娘,因为时间仓促,我们无论如何都来不及请人为你缝制嫁衣了,所以我们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拿出我们当年嫁给王爷时所穿的嫁衣,请你从中挑选一件,然后再重新洗过熨过和绣过,给你当嫁衣,还请你莫要嫌弃。”

    凤惊华笑:“不嫌弃,我一点都不嫌弃。”

    说罢他就自顾自的拿起托盘里的嫁衣,展开,一一看过以后,想都没想就指着一件道:“我就要这件吧。”

    这是丁侧妃的嫁衣。

    丁侧妃有些意外:“这件嫁衣是我十一年前嫁给王爷时所穿,好看当然也是好看的,但可能老式了一些,巴姑娘会喜欢?”

    凤惊华笑道:“老式是老式,但庄重大方,符合时宜,适合拜堂所穿,就这件了。”

    丁侧妃觉得她很有眼光,便笑道:“那好,我现在就让下人拿下去重新绣花和熨洗,保证崭新如故。”

    而后,她就拉着凤惊华聊起家常来,十分有正室的范儿。

    乙央兰在旁边,冷眼看着另外两个侧室巴结凤惊华,心里十分的厌恶。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嫁衣最华丽最精美,所有的针脚与图案都是用金线所绣,款式和绣工都是出自瑶京名师之手,比丁侧妃的那套不知好上多少倍。

    这么华丽的嫁衣,她当然舍不得送给凤惊华穿,但凤惊华居然看不上这套嫁衣,还说丁侧妃的那套“庄重大方,符合时宜”,是在指桑骂槐,说她“不庄重,不大方,不合时宜”吗?

    真是可恶的凤惊华!

    迟早要灭了她!

    闲聊了一阵后,凤惊华左右看看:“我想上茅厕,不知谁带我去?”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想干这事。

    胡儿站起来:“巴姑娘这边请——”

    凤惊华要上茅厕,侍女们总不能也跟着去是不是?

    终于,凤惊华与胡儿能够单独相处了。

    凤惊华问胡儿:“你那天晚上哪里去了?我还以为你撇下我逃走了。”

    说到这事,她一点都不怪胡儿临阵逃脱,反而有点欣赏胡儿的审时度势与应变能力。

    她与胡儿本来就没有交情,只是临时所需,暂时结盟罢了,完全谈不上什么互相信任与依赖,自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否则就真是太幼稚了。

    胡儿道:“我确实很想逃走,但我一个人逃不了。”

    说罢,她猛然扯下衣领,露出左肩上的烙印。

    “这是乙家的家奴标志,逃走的奴隶在这个国家人人得而诛之,我带着这样的烙印,哪里都去不了。所以,我除了躲起来,避过风头之后再悄悄回来,无路可走。”

    她相信她有独自谋生的能力,但不会有人给她这个机会。

    她去找活干,别人问起她的来历,她没有任何证明和证人,雇主一定会检验她的肩膀,只要发现她的奴隶烙印,她就完了。

    就算她隐瞒得了一时,也隐瞒不了一世,家奴印记总有被发现的一天。

    与其东奔西逃,惶惶不可终日,她不如继续留在乙央兰的身边,至少还能衣食无忧。

551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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