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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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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军统帅与虎军统帅之间交往太过密切,国王会不安,太子会不安,部分大臣和将领也会不安,所以,他还是早点回去的好。
午时,巴信带着他的侍卫,踏上了回京的道路。
随行的还有冰寒公主。
以身体不适,还需要再休息两天为由的巴甸看到他们走远了,不断的吐气,有种终于熬过来了的感觉。
他很害怕巴信,从小就怕。
即使他无数次的在心里幻想打败和弄死巴信,即使他也会在背后搞点小动作整治巴信,即使他不断收集巴信的糗事并偷偷在背后嘲笑巴信,但是,他从来不敢直视巴信的眼睛,从来不敢在巴信的面前昂首挺胸,不来不敢在巴信的面前大声说话,更加不敢违逆巴信的意思。
最要命的是,他只要站在离巴信十米的范围之内,就会非常紧张。
所以,他这些天来其实一直过得很紧张,特别是生怕巴信发现自己秘密的心理,令他更加紧张。
巴信走了,他轻松得不得了,而想到他回去后又要跟巴信同住一个城市,心里又郁闷得很。
这样的他,哪里敢跟巴信一起回去?
再说了,他还跟那个自称“凤骨寒”的男人有交易,没拿到名册,他哪里肯离开?
半个月!凤骨寒说大概半个月后凤翔空就会离开,他只要再等半个月就好。
此时,镇子某条巷子中的一间普遍民宅里,凤翔空已经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睡着了。
他已经被安全的带出蛇子岭,送到这间民宅里养伤。
这间民宅里住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一个三十多岁的少妇,以及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份分别是公公、儿媳、孙子,他们都是沙绝麾下某小将领的家眷。
陪着凤翔空的,除了李军医,还有凤若星。
李军医必须给凤翔空进行治疗,凤若星则是凤翔空的精神支柱,所以,阴九杀让他们两人留在凤翔空身边,他和其他人则先离开铁旗镇。
铁旗镇就这么点大,巴信和沙家的探子一定还无处不在,他们身为陌生人,留在这里其实并不安全。
这家宅子一下子多出三个人,要小心处理这三个人的饮食起居而不露破绽,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留下三个人已经是极限,再多,就有隐瞒不住的风险。
这些,阴九杀都思考好的了。
不过,他和黑无涯、祝慈并不是真的去了瑶京,而是跑到半途后又趁夜返回来,潜伏在小镇四周的山林里,暗中保护凤翔空。
至于秋骨寒,他自个在铁旗镇上转悠了两天,觉得这里应该没问题了,就回京去了。
真的回去了。
而后见到了凤惊华。
他见到凤惊华的时候,是惊喜的,开心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就像一个远行的孩子终于回到家了,笑逐颜开,喜滋滋的迎上去,以为迎接他的是家人的欢声与笑语。
然而……
只有“啪”的一声。
他的脸上挨了一记耳光,很重的一记耳光,凤惊华甩给他的。
秋骨寒一手捂着又红又痛的脸颊,微微抿着唇,微微鼓着脸,眼里有委屈,还有那么一点点水光荡漾:“你、你干嘛又打我?你有病啊?”
打就打吧,还打这么疼?
面对他这张美得独孤求败的脸,她怎么下得了这样的重手?
而且,她的脸色冷冰冰的,现在才刚进入八月耶,她就提前结冰了,生病生出来的冰么?
凤惊华再度扬手,显然是准备再给他的另外一边脸一巴掌。
但雾公子及时冲过来,用力的抱住她那只手,还使劲冲她摇头,表示他强烈反对她打人。
凤惊华微微侧目,口气冰冷:“闪一边去,要不然连你也一起打。”
雾公子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却还是目光坚定,不断摇头,表示绝不屈服。
505 配得上他的女人
凤惊华只得道:“好,你放手,我不打。”
雾公子这才露出笑容,收回手。
啪!
结果,他刚收手,凤惊华的一巴掌又落在秋骨寒的另外一边脸上。
“你——”秋骨寒双手捂脸,想怒又不敢怒,“你为什么打我?觉得我很好欺负是不是?我为了你在外头累死累活,忍辱负重,你却对我拳打脚踢……”
“你到底背着我做了多少事情?”凤惊华目光如刀,“名册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回到瑶京以后也时时记挂着父亲和哥哥,时不时暗中派人去铁旗镇打探消息,前两天,探子联系上了阴九杀,把最近发生的事情报给了她听。
她这才明白乌牙叉当时追杀她和雾公子等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那种形势下,虎崽子居然还有心思去做这种事情?
而且居然对她守口如瓶?
当时,他们可是差点被困在岚城,差点耽误了要事。
想到这点,她气得想掐死这虎崽子。
果然来了啊啊啊!秋骨寒在心里哀叹着,双手仍然把脸捂得紧紧的,眼睛左瞟瞟,右瞟瞟:“因为我跟你说了你肯定不会答应的啊,一定会骂我打我的啊,我怕你打我嘛……”
凤惊华举手又要打他:“你以为我现在就不会打你了吗?”
秋骨寒迅速举起一只笼盖,挡在面前,大声道:“可我不是拿那本名册救了你爹吗?你知道那本名册的作用有多大吗?如果没有那本名册,你爹的麻烦真的就大了,我不敢要求居功,但至少功过相抵,你不可以这样赏罚不分……”
“赏罚不分?”凤惊华气得给了他一脚,怒道,“你分明就是运气好!万一当时真被困住了呢?或者被抓到了呢?万一我们无法及时赶到瑶京,我父亲真的出了事情,你要如何弥补?”
“我、我……”秋骨寒嘟嚷,“可是我们还是完成了任务,那本名册还是帮了大忙,不是吗?你拿没有发生的坏事来指责我,不公平……”
“不公平?”凤惊华大怒,抓起桌上的鸡毛掸子就追,“我现在就让你看看什么叫不公平!来人,给我把这小子给抓了,敢反抗就给我打!”
想到虎崽子差点惹下大祸,她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雾公子虽然是“哑巴”,但他看着眼前这场景,还是很无语。
这算是打情骂俏吗?
算吗?不算吗?
他不知道。
他还是一个相当纯情的少年。
无论秋骨寒有没有被凤惊华收拾,或者是如何被收拾,但凤翔空的事情,总算度过了最危险的关口。
他们也好,巴信也罢,都暂时转入暗中行动,双方都在不动声色的、竭尽全力的打探对方的消息与情报,不断分析和琢磨对方的行动。
双方都是高手,要决出胜负,绝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
巴信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此时很冷静的坐在巴毒的面前,听着父亲的教诲。
巴毒的教诲听起来总是语重心长,谆谆善诱的,巴信看起来听得很认真的样子,不时点头,从不打贫,其实,他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巴信非常讨厌别人跟他说教。
他长到现在这份上,敢对他说教的人几乎没有了,除了眼前这个老男人——他的父王巴毒。
他对巴毒的教诲严格说来已经厌恶到了极致。
他觉得这个老男人不仅在浪费其所剩不多的生命,也在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他每次听到巴毒喋喋不休,都有挖掉其舌头的冲动。
不过他现在还不能冲动。
“信啊,”巴毒终于念完以后,话题一转,笑道,“你年纪也不小了,就趁这次休假回京,娶了央兰郡主如何?”
央兰郡主,名为乙央兰,瑶京名门乙家的千金小姐,也算是以美艳、火辣出名。
巴信淡淡道:“她配得上我吗?”
他说得毫不掩饰。
以他的身份地位和脾气性格,他说出这样的话来,并不算嚣张。
“哎,娶妻当娶贤嘛。”巴毒劝他,“央兰郡主才貌双全,对你一片痴心,虽然家中不是那么强大,但以你的条件,已经不需要娶个锦上添花的女人,而是需要娶一个能够取悦你、帮你打理家事的女人是不是?”
其实他很想强行下旨,命令巴信立刻娶了乙央兰,但他知道这个儿子的脾气,不想为了这等小事令巴信心里有刺。
“取悦我?”巴信的唇边泛起诡异的笑意,“我确实喜欢能够取悦我的女人。如果乙央兰有本事取悦我,我一定娶她,但她若是没有这个本事,就请父王以后别再跟我提这个名字。”
他见过乙央兰,美艳,火辣,是费国男人喜欢的类型,不过,他不缺这样的女人。
而且,乙氏一族的主家长女是太子妃,也就是说,乙氏一族属于太子党,而乙央兰一家是族中的旁支,在族中的地位并不高。
巴毒一心想撮合他娶乙央兰,目的就是想将他拉进太子党,让他成为太子的助力和靠山,同时又避免他与强大的家庭联姻,威胁到自己或太子的地位。
他对巴毒的心思,早就了然于心,所以对这桩婚事都是漠然置之。
“这话可是你说的!”巴毒心里一喜,拍着龙椅的扶手,道,“你当着父王的面说了这话,可是要说到做到。”
乙央兰很有费国女人的作风,想得到一个男人,就会不择手段的去争取,而且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就像费国男人在战场上不畏生死、冲锋陷阵一般的霸气。
他相信乙央兰会使用一切手段去取悦巴信。
巴信笑:“我不怕我做不到,我只怕乙央兰做不到。”
巴毒纵声大笑:“央兰说她为了得到你什么都会做,而且这一辈子非嫁你不可,你们两人果然是旗鼓相当,天生一对啊!哈哈哈,你就好好等着央兰的表现吧,父王相信你们一定能够喜结连理。”
巴信但笑不语。
旗鼓相当?就乙央兰那样的玩意,也敢说与他旗鼓相当?
天生一对?哼,巴毒就这么小看他?
他至今未娶,并不是觉得“隼王妃”这个位置有多珍贵,而是觉得没有女人配当他的妻。
或者说,他觉得没有任何女人配与他并肩而行,并肩而坐。
他若是娶了王妃,就得带个他看不上的女人出入各种场合——这实在是很无趣的一件事情。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配与他并肩而行,并肩而坐?
他的脑海里闪过凤惊华的眼神。
——至少得有那样的胆识与强悍。
他会给乙央兰机会,看看她是否具备那样的胆识与强悍。
506 取悦王爷的一百刀
巴信前脚刚回到王府,乙央兰后脚就出现在他面前,笑得光辉耀眼,艳丽无边。
巴信斜躺在虎皮大椅上,微微袒胸,手里把玩着酒杯,盯着眼前的女人:“你来得可真快。”
乙央兰披着大红色的半透明薄纱外衣,里面的肚兜和紧身裤若现若现,衬托出完美的身材。
她那琥珀色的眼珠,柔媚又清澈,宛如最上等的葡萄酒,而一身浅麦色的肌肤透着青春而健康的光泽,宛如最上等的丝绸。
“因为我想念王爷啊。”她的声音微微带点沙哑,“听说王爷愿意考虑与我的婚事,我就迫不及待的赶来了,王爷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
她摇曳生姿的上前,站在巴信的身后,双手搭在他的肩上,按揉。
她的力道并不轻,每按一下都相当着力,完全没有弱女子那种蚊子咬的无力感,而且按到的都是穴位,令巴信感到相当舒适。
巴信微微闭上眼睛:“你要打算如何取悦我?”
乙央兰的双手微微下滑,张开双掌,覆在他的胸口上,在他耳边道:“王爷现在就要试吗?”
“试什么?”巴信唇角一勾,“你侍候男人的功夫?”
乙央兰完全没有扭扭捏捏:“嗯,我一定会让王爷满意的。”
费国人其实并不那么在乎贞节这种东西,第一次一定要留到洞房花烛夜的观念并不受捧,她也没有这么强烈的贞节观念,但她实在看不上别的男人,所以,她的身体仍然是清白的。
她身体是清白,但不代表她的功夫不好。
功夫是可以练的,即使缺乏实践。
“如果光靠这个,我很容易腻的哦。”巴信随她的手在自己身上游移,声音懒懒的,“以色侍人,是最不能长久的。如果你想靠这个取悦我,我保证,最多只能取悦一次。你想当用过一次就被丢的女人吗?”
乙央兰的手指微生一僵。
而后她的手指又灵活了,舌头也很灵活的轻咬王爷的肩膀,声音又娇又酥:“王爷,我对自己很有自信,王爷试过就知道了……”
“我不用试也知道。”巴信并没有被她的挑逗所影响,“你现在不是唯一一个身材好功夫好的女人,以后也不会是。你要试尽管试,但试完以后你就可以走了,我不会留你。”
乙央兰持续不下去了。
尴尬、不安、担忧等情绪涌上来,她觉得王爷并不是在吓她。
她根本不能想象王爷这样的男人会被女人的身体与美色所迷惑。
王爷这样的男人永远都是去征服的一方,绝对不是被征服的一方。
而她要的不是跟王爷享一次的欢,而是名正言顺的成为王爷的女人,与王爷天长地久。
“怎么,怕了?”巴信道,“不敢试了?”
乙央兰沉默了一会儿后,轻声道:“王爷,我没打算只以美色侍人,我想要的不仅是王爷的身体,更是王爷的心。中原有一句话叫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以我不想急于这一时,而是慢慢的让王爷知道我的好……”
“慢慢的让我知道你的好?”巴信大笑,“你若是对自己这么有自信的话,那就慢慢等吧。”
乙央兰咬了咬牙,缓缓道:“王爷,我也知道我是等不到王爷的,所以,我以后会一直跟着王爷,让王爷看到我的强处,哪怕是跟着王爷上战场……”
“不用这么麻烦。”巴信打断她的话,终于正眼看她,“听说你为了取悦我,什么都愿意做?”
乙央兰很认真的道:“那是当然的。”
她只想嫁给最强的男人,而在她的眼里和心里,隼王就是最强的男人,这一点未曾改变。
她为了配得上这个男人,也进行了很多苦训,文与武,身段与技术,心机与权术,她都潜心学过,她觉得王爷对她没兴趣,是因为她没有机会向王爷表现她的好。
“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巴信如鹰猎长空,盯着她,“你若是做到我要你做的事情,我立刻娶你为妃,绝不含糊。”
乙央兰心里大喜,却没有兴奋过度:“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我一定万死不辞。”
巴信再怎么样也不会去骗一个女人,所以,她相信她得到了一个机会。
她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
巴信似笑非笑:“放心,只要你够强,你就一定能够做到,而且死不了。”
乙央兰放心了,露出媚笑:“那么,王爷想要我做什么呢?”
只要不死就成。
而且她也不认为王爷会要她瞎眼断腿,那么,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巴信将手中的酒杯放下来:“那么,先脱掉所有衣服。”
乙央兰看着巴信,王爷是说真的?
脱衣服是小事,像她这样的女人,绝对不会认为在爱慕的男人面前脱尽了有什么不妥。
事实上,她很乐意这么做。
她对自己的身材和肌肤很有信心。
她笑着后退几步,站在王爷能够看得清清楚楚的地方,非常妩媚却不轻贱的慢慢脱掉衣服。
衣服脱得好看,会让女人显得加倍迷人和诱惑,她无数次的幻想过在王爷面前脱下衣服的场面,也无数次的对着巨大的铜镜进行练习。
她脱得很慢,一层层的剥开单薄的衣物,就像慢慢剥下外壳的茶叶蛋,露出一身的光滑紧致与玲珑有致,还有少女独有的芬芳。
脱完之后,她还摘掉发簪,解开辫子,泻下一头波浪般的秀发。
而后对王爷嫣然微笑。
青春,美丽,热烈,妩媚迷人,没有男人能不被这样的春色所倾倒。
巴信却无动于衷,从桌面拿起一把小刀,丢到她的脚边:“在自己的身上划一百刀。”
乙央兰身体微微一僵,吃惊的看着他:“……”
王爷是在说真的吗?
他要她脱光,只是为了让她在自己的身体上划一百刀?
一百刀?不是一刀?十刀?二十刀?
一个女人的身体被划上一百刀,那还能看吗?还是女人吗?还能活得下去吗?
那简直就是生不如死好吧。
“怎么,做不到吗?”巴信笑了,“做不到的话就穿上衣服,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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