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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法师穿越日常-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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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生起了身,动了动睡得有些僵硬的身子,在侍女的服侍下一边洗漱一边回忆当时的情景。

    根据黑龙玉佩的灵气波动,王兄的魂魄应该是成功被自己从珍珠塔的蛇形铜塑中剥离出来了,自己却陷入了昏迷。

    潘芷云明显不是那名叫慕容经藏的年轻僧人的对手,更别说精神耗尽的文哲。稷尧自不必提,出弄梅馆以前周身的力量被中年文士封印,手里就一把防身的机弩。

    那么问题来了,自己一行人又是如何回到客栈的?

    想了一会也摸不着头脑,洗漱完毕的汉生等着潘芷云给自己答案。

    潘芷云来到她房间里坐下,开始一五一十告诉汉生她昏迷后的事情。

    嬴谡的魂魄彻底与铜塑分离的瞬间,汉生陷入昏迷,黑龙玉佩产生的光芒耀眼,直接将除了慕容经藏之外的人全部传送到洛水河畔,应该是嬴谡的魂魄与黑龙玉佩融合时的能量。

    脱险的四人在洛水河畔分道扬镳。

    文哲自己强撑着精神回了青玉院,临走前给了潘芷云一个材质不明的漆黑令牌,让她转交给汉生。

    潘芷云将昏迷不醒的汉生与稷尧带回了一揽风流,汉生安置在她自己的房间,稷尧则和潘芷云同住。

    。。。。。。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这就是文家家主给你的令牌。另外还有这个东西,你也一起拿着吧。”

    说着潘芷云将那个材质不明的漆黑令牌以及一颗舍利子递给了汉生。

    “这是什么?”汉生接过手里的令牌,翻来覆去看不出个所以然。

    舍利子她倒是知道,是得道高僧圆寂火葬时的骨灰所化,蕴含大愿力。圆寂的高僧佛法越是精深,火葬后所化的舍利就越大越纯。而眼下这一颗舍利,足足有半个拳头大小而且浑圆无比,就像一颗毫无瑕疵的琉璃珠一般,还微微泛着七彩光晕。

    上品舍利子!

    上一世笃信佛教的秦君嬴稚曾经在盛京京郊的国寺大圆塔寺有幸见过镇寺之宝“无骨舍利”,外形亦是浑圆,乃是当时举世闻名的高僧慧觉圆寂所化舍利,而大小仅仅是汉生手里这颗舍利的一半。

    放在八百年前,倒是以书入阵又兼通佛法的木灵体充当阵眼的好材料。不过如今对于汉生一个水灵体而言也没什么太大作用。

    她看了一眼掂了掂手里舍利子的重量,随手将它收了起来,倒是饶有兴趣地反复研究这块漆黑令牌。

    令牌的材质不明,重量却不轻,手感介于木质与金属之间,正面雕了一只龙,反面篆了一个“文”字。看上去倒像是支配文家某种力量的信物。

    这造型却也大胆,敢堂而皇之用龙这种稍有不慎就会被视作谋反的图腾作为雕刻原型,还选择黑色。

    大秦王朝尚黄黑二色,除了上朝时所着明黄色的龙袍之外,嬴稚与历代大秦帝王一样,在宫中其他地方喜欢穿黑色的常服。上到朝堂权贵,下到市井小民,皆认为黑色是贵重身份的象征。

    自从晋王朝取代大秦以后,黑色便成为心照不宣的禁色。

    庙堂之上,江湖之远,将黑色视为犯上不敬之色。曾经某个倒霉的内侍就是为晋太祖做了一套黑色的常服脑袋搬了家。就连佛寺出世之地,戒律僧人约定俗成的黑衣也被改成了与修禅僧人一致的褐衣。

    直到最近数年,如今这位小皇帝登基了以后下令为自己做过一身黑衣常服还亲自穿过几次,对黑色噤若寒蝉的晋朝上下臣民方才开始松口气,衣着颜色上随意起来。

    堂而皇之佩在历代文家家主身上的黑龙玉佩,以及眼前这一枚雕龙的漆黑令牌。

    曾经的东珠郡文家,倒是有意思。

    如今的洛城青玉院,也很有意思。

    “想知道很容易,文家家主醒来后自然会再前来找你。到时候问问他便是。”潘芷云看出汉生心里的疑惑。

    汉生点点头,同意。

    “不过他之前使用过撒豆成兵阵法,等到他醒来,估计十天半个月就过去了。”潘芷云想起来,又道。

    汉生一凛,她自己也是使用阵法过度消耗精神而昏迷。

    “今天什么日子了?!”

    “放心,你只是昏迷了一整夜加一上午,我们去珍珠塔的事,是昨日。我也很诧异你居然这么快就能醒过来,连受到影响最小的稷尧都没有睡醒,按理说你施放阵法消耗巨大,怎么着也该昏睡个三天。”潘芷云道。

    汉生皱眉,今日弄梅馆闭馆前最后一日,自己是要去一趟的。

    “去喊醒稷尧,我们去弄梅馆。”

    汉生不多废话,收好手里的漆黑令牌以后,直接将潘芷云撵出房门,开始准备出门的行装。

    她的行装很简单,没有带之前自己一直背着的行囊,只带了金丝楠木匣子与陆沉送的匕首、手帕,再就是贴身的黑龙玉佩与漆黑令牌,水囊以及干粮衣物全部留在了客栈内。

    等待潘芷云和稷尧的过程中,她拿出那块黑龙玉佩,柔声道:“王兄,是你救了我们,对吧。”

    黑龙玉佩没有任何动静,柔和的触感让汉生莫名温暖与安心。汉生此时才注意到,自己小拇指上的龟甲戒指,盾片上出现了龟裂的痕迹,不复以前的光泽。

    “神屋,我记得稷尧向我射箭的时候最后你也出现了,你还好吗?”汉生在心里呼唤了一声。

    等了很久,没有任何回应。

    死寂一般。

第九十八章 交代后事

    一辆华贵的马车在洛城马路上一路疾驰向城外而去,引来街上众人纷纷侧目。

    这一次顾不得什么吸引眼球,这辆马车最快,汉生只想尽快赶到弄梅馆。

    “其实不必这么着急,今日是弄梅馆闭馆前的最后一日,限定入内的人数由五十人变为五百人,就算是中午也来得及。何况以你我的身份,就算人满了,馆主也不会拦着。”潘芷云道。

    不到半个时辰,马车便来到弄梅馆门前,尽管是闭馆之前的最后一日,相比起曾经络绎不绝想要拜访此处的人而言,已经可以用人烟稀少来形容。

    下了马车的汉生潘芷云稷尧三人不更多废话,直接踏入弄梅馆内。

    直接递给侍女一个锦囊,连“梅花吟”也来不及品尝,在清秀侍女来不及阻拦的诧异目光下,汉生直接前往弄梅馆第四道门,也就是弄梅馆馆主的居所。

    不比院门外的千亩梅园,这个院子很小,院中只有两株银红朱砂与一个小小的秋千。

    再就是三间茅草屋,一间是稷尧的,一间是中年文士的,还有一间空着。

    汉生知道,空着的那一间是留给她的。

    她注视着院落八百年未变的陈设,焦急的心平静下来,缓步走入中年文士的茅草屋。

    一进门,稷尧就踏着小小的步子一路小跑到中年文士床前,看着闭目皱眉躺在床上头发全部雪白的中年文士,红了眼圈。

    汉生慢步走到床前。

    中年文士听见声响,见到是汉生,挣扎着要起身下床,稷尧连忙上前扶住。

    汉生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礼,中年文士这才没有下床,稷尧帮着垫了枕头在腰后,斜倚着床头看着汉生,不像是中年,倒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稷尧忍不住悄声抽泣,小肩膀一抖一抖。

    汉生亦皱眉不忍,“这些年,辛苦你了。”

    中年文士强行扯出一丝微笑,“君上,无所谓辛苦不辛苦,一切都是草民自愿。草民已经在此偷生八百年,活够本了,是时候向老天爷还账了。”

    说到一半,文士忍不住咳嗽起来,尽管已经刻意压低声音,每咳嗽一声身子便是一颤,仿佛肺都要被咳出来了一般。

    稷尧强忍着不流眼泪,在一旁抚着文士的后背替他顺气。

    文士好不容易缓过来,生怕时间不够,急急说道:“不论是为君上死守洛城不出还是照料这一馆梅花,哪怕今日身卒于此,草民都无怨无悔,草民死前只有唯一的心愿,求君上眷顾我唯一的女儿稷尧。”

    说罢更是强撑着身子,在床上向汉生跪伏,头重重的磕在床沿。

    稷尧听了这话,怔怔呆住,眼泪再也控制不住,终究夺眶而出。

    汉生一眯眼睛。“你这是在拿昔日的恩情作为砝码要挟我么?”

    名为请求,实为挟恩求报,这类话在她是秦王稚的时候,听得太多。

    即便是昔年挚友,说出这番话时仍然让汉生感到下意识地反感。

    “你可知道,你这宝贝女儿昨日差点就要了我的命?”

    中年文士不再言语,只是不住磕头,不顾稷尧的阻拦,额头一声声碰在床沿的声音响得吓人,也很快开始泛红。

    汉生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心中的烦躁。

    “够了,年华,这些年发生许多事,时至今日你我算是扯平。我仅收下你作为父亲的那份舐犊之情。”

    见汉生松口,名为年华的中年文士终于抬头,眼圈亦是微红,精神却一下子比之前好了许多。

    看着面前泪流满面的稷尧,中年文士说道:“稷尧,跪下。”

    “我要你发誓,生生世世,永远不对眼前这位女子起杀心,不论她是嬴稚,汉生,还是任何人。从今以后,她是你的师父。”

    年稷尧看着眼前的父亲,咬紧下唇不肯回头,手指头狠狠抠着掌心几乎抠出血来,眼泪比刚才掉得更快。

    中年文士看着倔强的女儿,从不忍心打骂女儿的他狠了心一个巴掌扇在她脸上。

    “还不快去!”说罢不住喘着粗气。

    年稷尧脸上瞬间出现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她一下子僵住,随后木着身子回头,小小的膝盖重重磕在地上,仿佛身躯不是自己的一般。

    “我,年稷尧,今日对天发誓,永不对面前这位女子起杀心,从今以后拜她为师,师徒之间永不相弃,若违此誓,短折而死!”

    三跪九叩,一字一句几乎咬牙切齿,浑身颤抖。

    汉生看着眼前这一幕,皱着的眉头始终没有松开。沉默了一会儿,她从金丝楠木匣子里拿出全部的七枚磷石递给年稷尧,算是认下这个徒弟。

    给她七颗磷石,象征师徒“传承”。一旦年稷尧接过这七颗磷石,二人的师徒关系就正式成立。

    年稷尧见到汉生伸过来的手,不再犹豫直接用自己的小手抓起七颗磷石,紧紧握住,再次叩首。

    从某种意义来说,她与汉生或者说秦王稚有相似之处,那就是做出了决定便不会改。既然答应了父亲拜师,那便是拜师。

    潘芷云见了这一幕,不由撇撇嘴。

    磷石可是好东西,他自己费了很大的劲至今才收集了六颗,汉生一出手便是七颗,手笔当真不小。

    看到眼前这一幕的年华气色忽然间好了许多,原本苍白的脸颊已经恢复血色,连呼吸也顺畅了许多。除了一头白发,其余与中年人无异。

    他甚至下了床,兴致勃勃打算再看看馆里的梅花。汉生叹口气没有阻拦,知道这是回光返照。

    年稷尧扶着年华出了茅草屋的门,年华看到自己小院中盛开的银红朱砂,陷入一瞬间的恍惚。

    记忆一下子拉回到多年之前。

    那时他还是在两仪学宫求学的少年,师从大秦理论最强的阵法家令狐无疆,与女扮男装名为阿稚的少女是同窗。

    那时她还未被册封为太子,是令狐先生最小却最得意的学生。

    她拜师之前,令狐先生最得意的门生是他年华,后来她来了他便成了第二。尽管一直有人为年华被抢走两仪学宫“阵道第一”称号而抱不平,二人关系却异常融洽。

    那时,她叫他年兄,他叫她阿稚。

第九十九章 若如初见

    第一次见她,她一袭红衣似火,迎着风在那里站着,对着自己抱拳一笑,清亮灵动的眼神中透着狡黠。

    尽管他一眼就看出来阿稚拙劣的女扮男装,却笑笑不点破,任由她以兄弟相称。

    她时常会偷懒,师傅给一个时辰要求作阵图时她会悄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图,溜出去玩,还不许他告密。

    令狐先生曾说,阿稚是他所见过的阵法一道天赋最高的人,必将青出于蓝。他将这话转述给她时,她总是一笑置之,不甚在意。她虽然阵道第一,他却隐隐知道她并不喜欢阵法。

    后来当他得知她是太子稚时,再次见她有着所有少年都有的惴惴与忐忑,她却如同求学时一般,挑着眉一拳锤在他肩膀上,依然笑嘻嘻地叫他“年兄”。

    再后来…

    不知从何时起,他们生分起来。

    称呼由“阿稚”变成了“君上”,由“我”变成了“微臣”最后变成“草民”。

    她笑得越来越少,不论是处理政务还是王权制衡都日益熟练,积威渐重。

    接下来便是那一阵成,那一战败。

    。。。

    。。。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一生虽然漫长,最动人的时光,不过短短几年,生平得意之事,不过寥寥数件。

    他也曾有过少年的悸动,却很好地压制自己不乱半点方寸,尤其是知晓二人的悬殊身份后。他知道她心有所属的对象,是那个叫文枢的年轻将领。他从没敢有非分之想,只想像在两仪学宫求学时那样,在旁桌看看她哪怕是打瞌睡。

    这两颗银红朱砂,还是二人来洛城游学时亲手种下。

    那时还没有弄梅馆,这里只是他赏雪建的小茅棚子。她觉得这里环境甚好,安静,干净,远离洛城主城,硬是要他为她另建一间小茅棚。她还说,赏雪无梅便是遗憾。于是便有了两颗银红朱砂,有了之后许许多多的梅树。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今日阳光难得的好,怎的自己忽然就湿了眼眶呢。

    年华自嘲一笑,“今日是弄梅馆最后一日开馆,也该与客人打声招呼。”

    他重新回到茅草屋内,简单梳洗了一番,至少将稍微杂乱的发理了理顺,换了一身清爽的素色白袍。

    再出门时,年华清朗的笑容看得汉生一怔。

    这身装扮一如当年,时间恍若一下子回到少年求学时。

    除了银发如雪,仍是那个儒雅含笑脉脉的白衣少年。

    “走吧,去看看馆里的客人。”

    四人一道走出院门。

    弄梅馆今日放宽了入馆人数,虽有些人因着传言不敢前来,之前没排上队又听闻要闭馆还是赶来的赏梅客不在少数,馆内竟比五十人要多些,有二三百之数。

    馆里的梅花凋了一半,但梅香似乎已经在空气中扎了根,香得入魂,令人神醉。

    唯独怒放的一株银红朱砂,在众多凋零梅树中显得鹤立鸡群,自然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赏。

    “银红朱砂果真是珍品绝品,满园尽皆凋零时,却一枝独秀。”一个富家公子不顾天气寒冷,摇着手中的折扇叹道。

    “说的不错,这样一株稀世珍品应该置于弄梅馆水土阳光最好的地方,馆主却将它随意放在墙角,当真可惜。”另一位穿着貂皮大氅的富绅点头附和。

    旁边大多数赏梅客微微皱眉,并不赞同却也不做声。

    弄梅馆开馆最后一天,来的人不比以往,尽管平时也有个把暴发户但总体雅客居多。今日的赏梅客却是良莠不齐。

    这不,眼前又来一个。

    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妇人一声惊呼,吸引了众多赏梅客的注意力。

    不知怎的,竟然混进来一个穿着灰扑扑道袍的邋遢道人,悄无声息蹲在衣着华贵的妇人身后用手拍土,把回头的妇人吓了一跳。

    原本晋朝崇尚佛教者居多,处处佛寺舍利塔,就连朝廷也都是扶持佛教而非道教。曾经最兴盛的时期,四百八十寺洒向整个大晋国土,楼台烟雨中遍布佛偈诵经声。只是如今战乱年代,佛教渐渐衰微,比起一直以来就苟延残喘的道教也好不到那里去。

    命都要保不住了,谁还管什么往生轮回?谁还管以后成佛成魔?什么佛寺庙宇上香祭拜都是扯淡,祭奠好自己的五脏庙才是顶要紧的事。

    佛教尚且如此,道教就更不用说,凄惨得鞠上一把辛酸泪。身为一个道士,测字算命写家书画符治病样样都得拿得出手,才能在民风相对淳朴的邻里乡间勉强混个温饱,若是去大点的城镇多数要饿着肚子灰溜溜离开,更倒霉些的被晋军强行抓去当了充军的壮丁。

    而如今来到弄梅馆的竟然是个邋遢道人,以这他这身灰扑扑道袍的破旧程度来看,就连掏出那二百两银的“梅花吟”恐怕都够呛。

    如今他突然出现在这里,自然引起周围的人一阵阵好奇。

    “此道人真是古怪,为何在这弄梅馆闭馆前最后一日前来,莫非觉得弄梅馆主是妖怪前来收妖的?”

    “这道人邋里邋遢,一看就不怀好意,说不定是偷东西的毛贼。”

    汉生见了这个眼熟的道人皱了皱眉,同样若有所思的还有年稷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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