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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 中卷 复活夜-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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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重!傻瓜!”

  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探望室外,我低头转回暗无天日的牢房。

  几天后。

  看守所长给我调换了牢房,从四人间变成双人间。室友不再是抢劫犯与强奸犯,而是一个洗钱的嫌疑犯。四十多岁的本地白人,金融风暴中公司亏损,把公司钱洗到个人账上再申请破产,被其他股东告发而入狱。这种经济犯通常可以假释,但他的老婆为躲债带着孩子跑了。他从公司老总变成穷光蛋,又不想乖乖认罪,只能关在这里。

  与这种人关在一起算上辈子走运,睡觉时不必提心吊胆。倒是我的新室友吓得要命,我只能反复解释这是桩冤案——当然说了等于白说,在这里每个人都自称冤枉。新房间比过去干净许多,晚上也很暖和,足够抵御过早来到的秋天,简直就是看守所的总统套房。我猜这又是莫妮卡的功劳,为我打点了看守所长,才会这样破例为我安排。

  然而在凌晨时分,依旧是噩梦世界。

  以前那个关于黑水的梦,已渐渐从我脑中消失,现在梦中的男主角是常青——挺着满是鲜血的胸口,对我说不着边际的鬼话,被我一顿暴打或蹂躏。梦中的我变得越来越暴力,每次梦见常青的脸,就恨不得再给他捅上一刀。

  是,我确实有杀人动机,还有潜意识里享受杀人的欲望。尤其面对常青的时候,这个试图控制我的命运,并把我作为一枚棋子的家伙。虽然与他做了卑鄙的交易,但这并不妨碍我的仇恨,以及趁机向他复仇的可能性。

  但我是被冤枉的。

  尽管被警察发现的时候,我正握着杀人凶器,身上沾着死者血迹。

  如果要完全洗脱清白,除了仰赖萨顿律师三寸不烂之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

  谁是凶手?

  可惜,本书不是推理小说。

  但偶尔也可以推一推,从我在洛杉矶起飞前,接到常青的电话推起。他肯定已联系好高思国,蛰伏在公寓楼等待这位大人物光临。同时,他还派遣一个人去机场接我——鉴于莫妮卡已向我证实,此人绝非高思国手下,所谓的“吴秘书”本为常青服务,却将我诱骗入命案现场。

  存在三种可能——

  第一,此人确实执行了常青的命令,冒充高思国秘书接我去公寓楼。至于常青刚在楼上被杀害,他也完全一无所知,在我上楼后就按原定计划,将我的行李扔下车扬长而去。

  第二,常青确实派遣一个人到机场来接我,但在途中被人杀害或绑架,反正来接我的那个“吴秘书”,已是冒牌货的冒牌货。他知道常青即将被杀害,便将我诱骗到命案现场,然后神秘消失。

  第三,蓝衣社内部出现了叛徒!此人奉常青之命来机场接我,却又勾结外人谋害“主公”,正如古代弑主犯上的不忠家臣。倒霉的我成了牺牲品,被他接到现场顶了杀人黑锅。

  不管哪一种可能,凶手肯定另有其人!虽然,子虚乌有的“吴秘书”并不具备作案时间,但极有可能与凶手串通一气,否则不会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恰恰在我到达之前几分钟,常青才被人谋害致死;此前二十分钟,又有人用楼下的公用电话,警告正巧赶到的高思国,使其迅速离开现场;又在我上楼之后几分钟,警察就接报911将我抓个正着!

  就像一个精心彩排的电影长镜头……哪怕一个环节出了最细微的差错,就足以酿成全盘失败,到底是那个人太聪明了,还是我太倒霉了呢?

  但我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吴秘书”的存在!所以警方也不可能去寻找那个人。

  辗转反侧到凌晨五点,仍无法入睡,回忆倒带至几个月前——第一个在我面前死去的人,是可怜的陆海空,他吊死在我的办公桌上。因为天空集团大老板,老谋深算的高思国,故意泄露了高能的秘密。但他不会想到,陆海空竟会因此而断送性命,当他频繁出现于与兰陵王相关的网络世界,引起了蓝衣社的注意——这些家伙既然能将别人的脸移植给我,自然也可以控制他人的精神,最终导致他自我毁灭。至于高寒与方小案,我已不指望再见到他们了。

  常青死了,我在监狱里,谁还是蓝衣社的头?

  2008年,10月。

  美国,阿尔斯兰州,马丁?路德市,看守所。

  我,一个杀人嫌疑犯,正在等待末日审判。

  而监狱外面的世界,有一些人也在等待末日审判。

  十月的前五天,尽管美国通过七千亿美元拯救方案,但已无法挽回投资者信心,道?琼斯指数狂泻14%,跌破万点大关——过去一年股市竟已蒸发了三分之一。短短几天,美国人在股票市场上的退休金共损失两万多亿美元。

  无法想象美国会有如此景象,虽然被关在看守所里,但每天可以看最新的报纸,还有两个小时的电视。即便最穷的阿尔斯兰州,也绝非什么世外桃源。前两天本地新闻还报道,有个华尔街的投行白领,因为公司倒闭走投无路,赶到阿尔斯兰州开枪打死了躲债的老板。

  一周前,我终于给家里打了电话,她已等待了很多个夜晚,一直没办法联系上我,早就心急如焚。她刚接起电话兴高采烈,听我说完却泪如雨下,这是父亲自杀以后又一个沉重打击——在她的面前我永远是高能,她唯一的儿子。

  妈妈急切地想要来美国看我,探监与探亲虽然性质相同,但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无论怎么去领事馆门口排队,结果永远都是拒签。每次想到妈妈我就难过,偶尔也会流下后悔的眼泪。

  转眼已到十月下旬,美国西部高原的深秋时节。放风时眺望巍峨的落基山脉,纯白的积雪正渐渐变厚。这里就像一台吞吐钞票的ATM,我看着一批批人走出去,或被释放或进监狱,又有一批批新人走进来。

  莫妮卡和萨顿律师每周来看我一次,喋喋不休地研究案情,却毫无进展,没找到任何对我有利的证据,每次都以我的沉默告终。莫妮卡总是神情阴沉,与她从前的阳光判若两人,走时再也不敢看我,仿佛回头就是永别?

  最近一次探监是今天早上,律师说我的案子明天就要开庭了。

  明天!


第四章 一级谋杀    

  上午,九点。

  马丁?路德市已飘满落叶,短暂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着厚厚的冬衣,街面萧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数十天来,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囚车的防弹玻璃后。

  开进法院的地下停车场,在荷枪实弹的法警监护下,我走进狭窄阴暗的通道,坐在封闭的小房间里。终于被脱去手铐,抚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萨顿律师反复关照我所有庭审流程和规矩,尤其如何回答检察官的提问——据说这个检察官是个狠角色,经常把嫌犯问得哑口无言,只能被迫承认犯罪。关键要沉着冷静,如果过分紧张,心慌意乱,很容易掉进检察官的陷阱,或给陪审团留下坏印象。现在我的英语水平没问题,不会在语言上被抓住把柄。不过律师说语言差点也没关系,反而会引起陪审团同情,毕竟初来乍到美国的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再看时间,已经开庭了,不知法官和检察官长什么样?也不知萨顿律师有没有把握?陪审团的十二个人,虽然都是从普通市民中选出,但有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呢?正紧张地哆嗦,法警进来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装,这是莫妮卡为我上庭准备的——专门在纽约的顶级西装店定做,据说很多明星也在那里做衣服。尽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兽,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烂烂,岂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过一条漫长通道,似乎回到记忆的起点,重生时经过的产道,这将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毁灭?
  法警推开最后一道大门,迎面射来白色灯光,刺得我半晌睁不开眼。刹那间,像来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仪式,而我就是奉献给死神的祭品,同许多待宰的羔羊绑在一起,听巫婆念起神的咒语……

  “请被告人入席!”

  听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显著的位置,端坐着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差不多秃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视着我。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紧张得忘了萨顿律师的告诫,像只无头苍蝇不知所措。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进被告席,被一排小栏杆围起来,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颤抖着抓着栏杆,对面就是陪审团的席位,十二个陪审员有各种肤色和年龄,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尔斯兰州的大杂烩。十二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我,打量第一次出场的杀人嫌疑犯。好在我没忘记律师的叮嘱,大胆直视他们的眼睛,没有做贼心虚似的躲避。

  从陪审团的第一双眼睛里,我读到的心里话是:“就是你!就是他干的!”

  脑残!还没审就给我定罪了,我记着这张白人老头的脸!

  第二双眼睛来自年轻的白人女子,她在心里说:“这个中国人看起来挺猥琐的,但未必是杀人凶手吧?”

  谢谢你啦!好姑娘!

  第三双眼睛是个印第安大叔,看来是阿尔斯兰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怜悯道:“可怜的中国人,又是一个替罪羊。”

  哎呀,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

  还没等我来得及看第四双眼睛,法官大声道:“关于高能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控辩双方已完成开场陈述,接下来请检察官举证。”

  律师已给我上过美国司法课了,法庭审理第一关是开场陈述,先由检察官告诉陪审团指控性质、案件发生经过和支持控诉的证据。接下来是辩护律师的开场陈述,说明自己的辩护要点,使陪审团对案件产生疑问。

  第一次见到对我指控的检察官,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像个老实巴交的美国农民。然而,当他靠近我的瞬间,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令我心惊肉跳。

  我恐惧地将头转向另一边,才看到我的律师萨顿先生,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看来刚才的开场陈述效果不错。旁听席上坐了几十个看热闹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长发束起绾在脑后,混血的双眼直勾勾看过来,读心术发现了她的心里话:“加油!”

  我默默给自己鼓劲,却随着检察官的脚步声,下意识地往后退着。

  现在是审判的第二阶段,起诉方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检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证,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看——包括杀人凶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纹,我被捕时带血的衣服,还有凶案现场的照片。面对这些骇人的物件,让我不时闭起眼睛,更不敢与检察官对视。检察官在描述这些证物时,不断采用“凶残”、“血腥”、“冷酷”之类的字眼,试图让陪审团对我深恶痛绝,认定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鬼。

  起诉方的证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两位警察——“黑白双煞”。这两位仁兄宣誓所说的都是事实,对他们大概也是家常便饭。警察先对我进行辨认,回答检察官的提问,陈述案发当晚接报911,赶到现场在电梯口抓住了我。

  然后,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询问,辩护律师当场向证人询问。

  萨顿律师走到警察的面前,指着我说:“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当事人杀人?”

  警察看了看我说:“我看到他浑身是血冲向电梯,手里还拿着凶器。”

  “对不起,我只要你回答——有没有亲眼看到,我的当事人杀人的过程?”

  警察无奈地瞪了我一眼:“没有。”

  “谢谢!”律师转身对着法官说,“我的问题完了。”

  法官俯身对检察官说:“起诉方有没有要再问的?”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后,检察官可以再直接询问证人。通常证人没有说到要点,或被律师抓住小辫子,需要检察官澄清证词的模糊之处。但辩护律师也可以再度询问,持续攻击证人的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的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我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一方触犯法庭上的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的理由和必要。法官会决定反对是否有效,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对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要求第三位证人出庭,也就是负责此案的警官。

  我也见过这位警官,但因为我履行了米兰达权利,从未和他说过话。他在法庭宣誓之后,陈述了现场勘察结果,还有法医的验尸报告。这些证据都对我非常不利,现场到处留下我的指纹和脚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时间与伤口情况。

  接着,辩方律师作了简短询问,检察官也像上次一样没有论战。

  法官宣布庭审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萨顿律师终于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紧张,朗声问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No—pro—pro—problem!”

  该死!怎么第一句英文就结巴了!同时听到陪审团和旁听席上一阵讽刺的笑声,我羞愧得无地自容,真想马上宣判死刑送上电椅得了!

  律师的表情也很尴尬,只能安慰道:“请别紧张,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说话,嘴唇皮都发紫了,陪审团像看傻瓜一样看着我,而我只能慌张地躲避他们的目光,却撞到旁听席上莫妮卡的双眼。

  “坚持住!”

  她的眼睛在对我说话,混血的美丽脸庞如同雕塑,笼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灯光下,仿佛她才是这次审判的主角。

  “No problem!”

  刹那间,我口齿伶俐起来,美式英语也变得异常标准,自信的目光对着陪审团,让那十二个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师赞许地对我点头,“你可以继续陈述下去。”

  按照事先与律师商量好的方案,我从来到美国的那一刻说起,来到马丁?路德市,被自称天空集团吴秘书的人,接到案发的公寓楼,在513房间发现死者常青,然后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没有说蓝衣社的情况,只说常青是我父亲的好友,帮助我与天空集团大老板取得联系,并为我安排签证手续。当然,我更不可能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这里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审判,来美国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国,那个遥远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余情况都是事实,尤其在案发现场,餐桌上那张神秘字条,引诱我拿起凶器,成为对我最不利的杀人证据。律师听完频频点头,旁听席的莫妮卡也给我鼓劲,陪审员们都没有发出声音,看来我的英语表达能力还不错。

  律师出示最重要的物证,那张来自警方现场勘查的字条,保存在透明的证物袋里,一张皱巴巴的白纸,有着手写体的两个英文单词——

  DAY DREAM

  白日梦!

  我站在被告席里一阵颤抖,就是这张可怕的字条,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张嘲笑的大嘴,把无辜的我吞入这桩审判!

  陪审团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证,最后轮到检察官手上,他皱起眉头停顿片刻,迅速作出反应,走到我的面前说:“高能先生,你说你没有杀人,而是走进凶案现场,发现了这张字条,为了看清字条上的字,而拿起了压着字条的刀子?”

  第一次与检察官对话,我紧张地只说了一个字:“Yes。”

  这也是律师关照的,与检察官说话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认为这是一场针对你的阴谋?”

  “Yes。”

  检察官的表情异常严肃,我已看到他心里的话——“这个小子不好对付!”

  “请问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没有看到刀刃上的血迹?”

  “有,看到了红色的污迹。”

  “既然已看到了血迹,为什么还要拿起来?”

  面对他犀利的目光,我说了早已准备好的话,其实也并非谎言:“当时我没认为是血迹,因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会想到有杀人案。”

  “好,回答得很合理。你说为了看清字条上的字,所以把压住字条的刀挪开,却为什么还一直握着刀子?”

  “我刚拿起刀子,就看清了字条上的‘DAY DREAM’——当时把我吓住了,紧张得双拳握紧,就再也没有把刀子放下来。”

  检察官耸了耸肩膀:“提请陪审团注意,按常理来说有些奇怪,就这两个英语单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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