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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事记-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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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信不信朕现在就能杀了你。”
“还有。”孙语珍继续道:“我给王爷的旧部下写了数十封长信,如果天亮前我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信件就会传到他们手里。那些与王爷出生入死的部将知道真相后会不会比我今天的举动还疯狂,我就不能保证了!”
皇帝震住了,孙语珍的胆略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畏惧。他看着眼前的老人,可以想象到当年那个足智多谋、勇敢无畏的安王妃辅佐王爷治理一方,击败狼狄时的英姿伟绩。
女英雄老了,还是女英雄。连面对数十万狼狄大军都不曾退惧的她,怎么会被自己的一番话所吓倒。皇帝气消了,也不得不消。他吃了一次败仗,结果是不得不低头,全力去完成一个人的要求。
如果当年,她和安王爷协力谋反,也不是不可能成功。皇帝忽然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是他们没有,他们把全部的生命献给了忠诚。
自己欠他们,不该还吗?
皇帝合上眼睛,仿佛很疲惫的样子。他说:“朕知道了,请皇婶放心回去吧,这件事我会处理。”
“皇帝此话当真?”
“朕是一国之君。君,无戏言。”
天亮了。
有人见到一个瞎眼的老婆婆走在街上,却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她是安州王妃,叫孙语珍。
这一天,朝廷下令取消了城禁,并宣布对慈法寺之事不再追究。大家议论纷纷,却都不明白其中的缘由。
珍婆在云氏商会与蓝儿和羽安汇合,只说自己是来看望他们。可木花和零儿依然没有下落。没有办法,等云若川的伤势完全修养好了,蓝儿、羽安和珍婆同云若川一起返回了故乡。玉兰留在京城,继续打探零儿和木花的消息。金洪救醒了百季,也离开了京城,从此云游江湖,很少再有人看到他。百季康复以后,淡出了江湖,据传他在一处溪谷边过上隐居。康大友辞了职,回到地方做捕头,维持一方正义。
时间过了半个月。这天,山风吹拂过山林,飘下几片树叶,轻轻地落在茅屋上。秋天就快随着更多的落叶来到这个世界了。
茅屋前是一条山路,直通前面的城郭。旅客们在路上来来往往,仿佛永无休止地旅行着。这时的路上走来三个身影:蓝儿扶着珍婆,羽安在前面领路。
“婆婆,快到了。”羽安看着前面的茅屋说道。
蓝儿脸上浮现出喜悦的颜色,说:“终于回家了,我都快生相思病了。”
珍婆吸了一口山间的空气,叹道:“这里一点都没变啊。”
“咦?”羽安忽然发现哪里不对劲,仔细看去,茶铺里竟然飘出一缕炊烟,前面的旅人也都在茶铺前停留休息。
“不对啊,茶铺怎么进人了?”
蓝儿也发现了古怪,忙搀着珍婆和羽安赶到前面查看究竟。
只见茶铺内有一男一女正招待着旅客。烧茶的水壶喷出白气,男人一边去提水壶,一边向客人说道:“请您稍等。”女人将飘满香气的茶杯送到客桌前,微笑着道了一声“请慢用。”
“木大哥!零儿姐!”
男人和女人闻声一起转身,看见了他们,笑着向他们说:“欢迎回来。”
大团圆的结局。
得知零儿的下落,玉兰从京城赶到城东的茶铺,跟随零儿学了三年的武艺,将十愿流的武艺全部学成了。玉兰后来回到京城,重开了十愿馆,将十愿武术传播下去。木花和零儿在茶铺举行了婚礼,终成眷属。而羽安被云若川放了“长假”,专心随木花学艺。珍婆照看着茶铺,身体也一直很健康。蓝儿和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在故事本最后写道:“城东的故事,写到这里便到了尾声。但大家的故事不会就此结束。每个人的故事都将继续延续下去,我们应该铭记这些故事,因为这是我们活过的凭证。——蓝儿记”
—全书完—
《城东事记》后记
后记
时间过了整整一年。一年前,《城东事记》的第一篇故事《拳与剑》在十一假期诞生了。当初创作这个故事的初衷,一是为了消遣大学空闲的时间,二是为了练笔,不至于让自己创作的思维枯竭。所以这部小说,一开始便被自己定义为“消遣小说”、“游戏文学”。但我个人本是不喜欢“游戏文学”创作的,认为那些并不是真正“有意义”的文学。所以,即使是“游戏文学”我也在其中加入了很多人情小说的元素,使它区别于网络上繁杂的“穿越”、“修仙”、“打怪”一类的小说。
《城东事记》的基本结构是“收集故事”,小说的故事类型不是单一的。之所以这样设计,是因为我想尝试不同类型故事的创作和驾驭。于是,在这部小说里出现了武侠、言情、亲情、推理、志怪乃至是幻想元素。因为小说的故事类型多样,在起点网上发表时,曾因分类而大费脑筋。本想分类在“其他”一栏中,无奈并无此类项分类,所以最终分到了武侠元素稍重的“武侠小说”一栏。
实话说,这部小说就像是我的一个“素描本”,用来练习小说的“绘画”。所以,它并不是一个成熟的作品。从小说第一章到最后一章,其中我尝试了不同类型的故事创作,也尝试了不同风格的写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便是“杂”。所以它并不是成熟的作品,但却是对我而言无可替代的经历。每一个故事都让自己费尽心思地去构思,反复修改。每一种手法的尝试、修正、运用……都让我受益匪浅。这个故事,是我的一个摸索,我的一块基石。不论如何,我感激它并且爱它。
在小说创作之初,我便制定了几个规划。第一,创作历时一年,时间跨越四个季度,故事背景也用四季为铺垫;第二,作品字数在二十万字左右。现在看看,这两个目标都成功达成了。《城东事记》起笔于二零一二年十一假期,结笔与二零一三年十一前夕,时间跨度一年。作品总字数达二十五万字,也完成了“二十万字”的目标。从初中开始,我就不断尝试过创作长篇小说,但没有一次完成过,所有的作品无一例外地在中途夭折了。《城东事记》是我第一篇长篇小说,我终于坚持完成了这个创作。所以,我已经很满足了。
这个小说里的故事给我留下了许多想象,也为以后的故事留下了许多想象。正如小说最后说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关于这个故事,我有太多的话想说,每一章我都有故事想说。说说每个人物的设定,说说一些人物的原型,说说每个故事的灵感等等。那些想象和那些话,究竟会在以后实现,还是永远沉默,我也不知道。
现在,这个故事按照计划完成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回到了原点,还是走到了其他的地方。但我的信念没有改变,我要写小说,写我喜欢的故事。终其一生完成自己的梦想,无论有没有成就,都不悔。这是我的选择,哪怕是一条凄凉的路,我也要走下去。等到路走到终点的那一天,再回首,是否正如此时?
短短的后记,就到这里吧。以此献给我的《城东事记》,感谢你一年的陪伴,一年的风景,有你有我。
——2013年10月7日
番外 胭脂泪
《城东事记》番外胭脂泪
本文为师父大作《城东事记》而作。以女子视角展现第二章所写的古典爱情。——情雅成诗
(东方守微注:此为好友情雅成诗为《城东事记》所做番外。)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一切都结束了。四周终于渐渐安静下来。一个人躺在庭院里,伤口的疼痛逐渐变得麻木,绽开的皮肉正一点点向外渗出血,殷红的颜色浸入泥土,一圈圈的晕染开去。那颜色,多像胭脂,多像你笔下胭脂色的山岚……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彼时,我还是丞相府中的千金。父亲在朝中声名显赫,深的皇帝器重。我年少的时光就那样在安闲和富贵中度过。父亲家教森严,要我很小时便习得诗书礼乐,却不得随意出府门半步。众人羡艳的丞相千金,却只能终日困在那四四方方的天地里,在深闺中用一卷卷诗词描画的浅浅的心事。
寂寞,日复一日,那分寂寞如地上的青砖,冰凉的直到骨髓。
以前,每到春日,我总爱在家中的庭院里漫步。午后的阳光斜斜的漏尽房檐,透过那棵巨大的合欢树,在地上投射出无数斑驳的光圈,散乱而迷离。那时,母亲常在树下拾起散落的合欢花,插在我的发髻上,便是最美的装饰。母亲曾悄悄告诉我,合欢花有自己的语言,
“终生所约,永结为好。”
那时的我并不懂得其中的意思,也不懂母亲每说起这句话时,脸上何以会浮起那样的微笑。我极少见过那样的笑,好像晕染了春阳的合欢花,一片一片的都是融融的暖意。
“永结为好。”那一定是件很美的事。
我偏爱李后主的词,常在春日的庭院里不经意吟起那首《相见欢》。南唐后主字字动人,父亲听见却很不喜欢,还为此责骂了我好几次,说是那词太晦气,不吉利。
也许父亲从未将这话放在心上,却怎料一语成谶。我的家族,果然在一夕之间“朝来寒雨晚来风”。新君登基,父亲的世仇竟成了拥立新主的大功臣。他在朝堂上翻云覆雨,竟把父亲定成了谋反死罪,株连九族!
来不及错愕,命运的轨迹就这样急转直下。当夜,一把大火烧光了整个丞相府,我被连夜送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后来的事记不清了,被人卖掉,被人收留,再卖掉,几经辗转,终于被好心人送进了一家姓王的府邸,做侍女。
在王府的日子说不上好,却也比从前轻松许多。小姐虽然任性贪玩,却待我很好。看我能识字,就总是把府里的书借给我读。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我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小姐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却系下了我生命中无法解开的结。
“长发绾君心”,这个结,是我用长发绾成的同心结。我心甘情愿的将它牢牢绾好,只愿与君相约白首,再不求其他。
初见你时,你一身白衣胜雪,儒雅温润似蓝田美玉。你手持一卷书独自立于阳光下,阳光便在你的唇角轻轻漾起。那,是我这一生中最美的梦境。
也只能是梦境了吧!其实我早该想到。我代替小姐学习诗画,而你,是小姐的伴读。再过一段时间,你还要上京赶考。你才华横溢,日后必然有锦绣光明的前程。而我,只能继续恢复卑微的身份。与君别后,也许此生就再也无法相见。
“白首不相离。”,这样的约定定然实现不了。那么,柳郎,我只愿得你一人之心,亦足矣。
柳籍,好美的名字。那一次,我笑着问你,春风十里扬州路,你这样有才华的男子,是否也会像那柳三变一般风流薄幸?你却只是笑,把毛笔蘸饱了胭脂,为我细细的描起了唇。你说,我画上胭脂的样子,很好看,很美。
我早已知道,你作画是极好的。那次为了难为你,我装作不小心把一点胭脂洒在了你的画上。那是一幅山坡秋景图,你画了许久。我本以为你会恼,你却只是提起毛笔,轻轻一抹,那胭脂顷刻间便幻化成淡淡的山岚,在山坡上渐次流动开去。漫山的秋叶浸染了这样温暖的色彩,明媚的令人炫目。仿佛又让我回到了年少时的那个午后,庭院里,艳艳春阳照拂着满树淡粉色的合欢花,暖的人心醉……
“好美。胭脂入画,竟是这样美……”
“胭脂。”你轻唤我的小字,笑意盈盈:
“是因为天下最美的胭脂置身其中,才有这样的景色。”
“这样的景色,我一生从未见过。”
只因我这一句话,此后,你便日日为我画起了风景。一幅接着一幅,都是你的足迹曾经到过的地方。你说,总有一天,你要带我离开,去访遍名山大川,看看外面的风光奇绝。到那时,你要看着真正的胭脂置身山水之间,会是怎样的盛景。
我信你。柳郎,或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你功成名就衣锦还乡之时,只要你还记得我,只要,我还等得到。
任谁都敌不过造化安排。该来的,终究是来了。
由于别人的告发,我们的事惊动了整个王府。老爷极为震怒,下令严查。你被没收了工钱驱逐出府,而我,被罚三十藤杖。
藤杖,布满极其尖锐的长刺。三十藤杖,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与君别后,阴阳路断,不复相见。
我没想到还可以见你最后一面。柳郎,留郎。我纵然折下再多的柳枝,此一别,却只能永诀。柳郎,直到这一刻,我依然万分感激上苍的眷顾。是你的出现,把我的生命染上了像胭脂一样明媚的色彩。以后,就让这一盒胭脂代替我陪在你的身边。就请你代替我,代替我的眼睛,代替我的生命我的灵魂,去踏尽山河锦绣,看尽人世间所有最美的风景。
但愿,经年数载,山水未改。
身体逐渐变得很轻很轻,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意识一点点变得模糊起来。太阳西斜,光影逐渐挪移变换。恍然间,仿佛又看见你白衣的身影,在庭院中卓然独立。夕阳把满院的花树镀上暖红色,流光在树影间跃动,盈盈的似胭脂的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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