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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木已成舟-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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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挣扎着坐起,他已经这样瘦了,脸颊深陷,皮肤松弛,每一根骨头都清清楚楚。他张口,想对漓江说话,突然剧烈地咳嗽,漓江猛地站起来,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许颜急急忙忙地跑出去叫医生。
丁咳着,痛得紧蹙着眉,仿佛要把心肝五脏都咳出来似的。漓江帮他捶背,又倒水给他,却也明知没有用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痛苦,一点忙都帮不上。
医生进来了,看了丁一眼,走上前去,帮他躺平。过了一会儿,丁才止住了咳。在这之前,漓江就听医生说过,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毫无手术价值。他几乎疯了一样摇晃着医生:“我有钱了啊,求你们,求求你们,给他做手术吧。”像个很小很小的孩子,还不知道何谓天命。
1993年的10万块,在A城这样的普通城市里并不算是太小的一笔数目。
医生摇头:“没用了。即使用化疗、放疗手段来延长寿命,也不会超过两个月。而且最后会非常痛楚。”
人生真的可以溃败到这样的地步,惊心,无能为力。起先丁单位的人陆续来看过他,他的家人也悉心地照料过一阵子。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那些人渐渐来得少了,越来越少,再后来,是一个都没有了。
丁说:“漓江,我时日无多,你何必再浪费钱,走吧,就当我是一盏灭了的灯。你看,连我的家人也是放弃我了。”他的病这样重了,就连说几句话,也如此吃力。
漓江摇头:“伯伯,伯伯,我的命就是你给救的,现在我也不要你死!”依稀回到那一年,妈妈临死前的自己也是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心痛。
他哭了。一大滴眼泪,落在和丁交握的手上,温热。
这是自9岁那年妈妈去世后,他的第一滴眼泪。
漓江央许颜回家替自己拿了几套换洗的衣裳,在医院住下了,他不放心护士的看护,决心亲自照顾丁的起居饮食。
白天酒吧通常没什么生意,三寿看漓江情况特殊,对他的作息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求他晚上一定准时来,不要耽误“魔”的生意才好。漓江千恩万谢地答应了。
他陪丁做化疗,等丁进去,他就在医院里乱跑,看墙报,“防癌小常识”等等,也找医生了解情况。医生对这个执着的年轻人印象很深刻,虽然他们对丁的病情也是无可奈何。
晚上,他帮丁洗澡,为他宽衣,给他调水温,再用温水擦洗随着病情加重,丁越来越泛着铁锈的暗色身体。
这一世木已成舟 二十(3)
有一次,丁说:“漓江,别为我难过。那次你被人打伤,我就对老天说过,你这么年轻,还有大把好日子没有过,我反正活了这些年,也不在乎了,就把我的年头加到你身上吧。你看,老天说话算话的。它对咱很好,很公平。”
漓江沉默了,紧紧握住丁的手。
丁笑了:“你不是总想知道我和你到底有什么渊源吗?我现在告诉你,不然以后可能来不及说了。”
漓江慌乱了:“不不不,我知道我知道,就是咱特别投缘。没别的了。”赶快岔开话题,胡乱开些玩笑。
丁当然明白他的用意,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漓江亦没有让三寿失望,从来不曾延误“魔”的生意,他是酒吧的台柱,少不得的。而且他知道,丁的药、许颜的毒品,一日也不能断。10万块虽然能支撑一段日子,到底也得防患未然,不能坐吃山空。
这天夜里,漓江在酒吧里调酒,哼一首白光的歌:假惺惺,做人何必假正经,你想看,你要看,你就仔细的看看清,一本正经,何必呢,你的眼睛,早已经溜过来溜过去,去偷偷的看个不停……有人停步在他的面前,是个女声:“咦,这年头,知道白光的人不多。”
漓江抬眼看了看她。眼前的女人短发,一身灰衣,戴了精致的耳钉,三十多岁的年纪,有着恍惚的笑颜,看得出来很有钱。他沉默了片刻才答道:“家母在世时,喜欢她的歌。”
女人说:“我听过你的歌。很好听。”说罢,伸出手来。
在酒吧里如此正式地握手寒暄,漓江觉得怪怪的,还是伸出手来,和她象征性地握了握。
女人笑了,神情里很笃定的样子,自我介绍道:“我叫祝太平,下班后去消夜,可好?我等你。”
漓江惦记着医院的丁振中,摇了摇头:“不了,谢谢。”他已经看出这女人的心思。在太平之前,就有不少富家女找到他,开出条件,云云云云。
可漓江不。宋老板之后,他觉得自己无比肮脏,再也无颜面对许颜。他一向是骄傲的,不愿意再自轻下去,破罐破摔。于是无论出多高的价,他都不和女人做。这是原则,他告诉自己,必须坚守。
可祝太平,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吧。她很有耐心,连续两个礼拜都在“魔”里观看漓江的演出,不到落幕绝不离去。散场后,漓江总会吃到热气腾腾的夜宵。以前,为了节约一点钱,他向来都是饿着肚子回家的。
祝太平很体贴,给了钱让一个酒保替她买了这些吃食,只说是三寿买的,这样漓江才会没有负担地吃下去。如此数日,那酒保觉得还是有必要对漓江讲起,告诉他了。
漓江一听之下,怔住了。就算明知祝太平对自己是有所求,他仍然有些许的感动。
酒保阿亮说:“你知道这祝太平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
“她父亲祝云山你知道吧?”
漓江点点头,哦,原来祝太平是富家小姐。这祝云山做生意发了大财,在A城,只有他能和秦力的父亲秦大为抗衡,在城东城西,各自雄霸一方,民间有人称他们为两大家族。因为他们在A城投资无数,并吸引了一些外地客商来此合作建厂,用政府的话来说就是——起到了推动A城经济的作用,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以连市委书记都要敬他们几分。
不仅如此,太平的母亲,也是A城响当当的人物,她是本地市委宣传部长。作为这对显赫夫妇膝下唯一的孩子,太平可以说是从小衣食无忧,幸福地长大。
她早早地就嫁了,夫婿是母亲给她选的,对方一表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做干事,事业发展得也不错,一路扶摇直上,几欲手可摘星辰。
初结婚那两年,太平和丈夫的感情还是不错的。时间长了,感觉就像老夫老妻一样,加上丈夫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一心想向上爬,把心思都放在钻营上,对太平不如初相识那么在乎了。虽然他知道太平的家世对自己的仕途会很有帮助,可他总觉得,反正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就算对她不那么奴颜婢膝,她又能拿他怎么办呢?到底他是她的丈夫,她不利用自己家庭的关系竭力帮他,又能帮谁呢?所以有时候他会大大咧咧一点,没有从前那么小心翼翼得如同伺候老佛爷。
太平的丈夫其实并不够了解她。像太平这样的人,从小就被宠坏了,对人习惯了颐气指使。他从前对她不错,为了事业对她冷落了不少,在他看来,这是正常,在她,便是巨大的落差了。
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事实上,驸马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太平由母亲安排在市图书馆上轮班,只需要每周三、五两天中午12点到下午5点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时间自由支配,手头上大把大把空闲。
起先她迷上了打麻将,很快就厌倦了。她家里有钱,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本着赢钱的目的来参与。缺乏金钱刺激,只一味打发时间,这种方式令太平意兴索然。然后她在家看电视,或者出来上健身旁,逛街,购物,慢慢地也把兴致磨得差不多了。她觉得很是无聊,这时听说一家叫做“魔”的酒吧里,有个叫做苏漓江的歌手,非常受欢迎。也有人私下议论,说这少年如何如何英俊,甚至吸引了男人,有富豪出资十万买他一夜。种种种种,令太平非常好奇,来到“魔”里,一见之下,觉得果然名不虚传。
这一世木已成舟 二十(4)
她以为凭自己的身家一定会手到擒来,未曾料想,竟然碰了个钉子,很是恼火。
从来都是别人讨好她,没有人会如漓江待她这么冷淡,加上他的容颜的确出众,激得太平热血澎湃,扬言非要征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不可。
纠缠不行,那就实施点怀柔政策吧,给他以温情。如此几天过去,她发现这一招竟然有些奏效,不由眉开眼笑。
再和漓江说话,他果然随和了不少。只是他和她说不了几句话,就匆匆告辞,神情忧虑。
太平向阿亮打听,才知道漓江家中有病人需要他照顾。阿亮闲散地说,太平却是有意地听,从心里升起一点对这贫寒的少年的怜惜。
这一世木已成舟 二十一(1)
平安夜到了,漓江给琥珀送了礼物。琥珀撕开墨绿褶皱纸包装的礼盒,里面是圣诞树形状的香水瓶,三宅一生的牌子。
“这是二00一年的纪念版”,漓江微笑着说,“名字很好听,叫做‘一生之树’。”他还记得琥珀曾经说过,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是她的榜样。
这跟阿燃每年送给她的礼物是多么不一样。从初识起,阿燃就带给她又香又白的花朵。通常是白色的雏菊,缀满天真无邪的白色细长花瓣。琥珀从杂志上了解到雏菊的花语是“简单的一天”。那好象属于某个青涩无端的年纪。
琥珀第一次看见陈燃,是在某个摄影作品展览会的现场。经过在门口排队和登记个人资料的繁文缛节之后,得以进去参观。展厅里人很多,她将大衣挽在手上,身上是半休闲款式的黑西装和墨蓝色仔裤,有那么一点儿雅痞的味道。
展厅内的作者很多,慢慢看过去,琥珀被一组黑白照片吸引住了。她向来只喜欢黑白照片,觉得有灵魂嵌入其中。那些照片,一张张都是孩子的脸。孩子们在田里割稻子。孩子们在泉眼边喝水。女孩在玩抓石子。男孩在斗架。到处都是明晃晃的太阳。光明灿烂。还有一些野生的不知名的灌木。摄影者在旁边附了一行小小的文字:其实乡下有很多苦难的东西,可我只拍孩子。
琥珀在照片面前贮足良久,不得不承认自己喜欢类似这种简单却直取人心的风格,仿佛每一张照片都有情绪,都有所指。孩子们黑白分明的眼睛干净明亮,能够荡涤人心。她留神看了看摄影者的名字:陈燃。卡片里有他的联系方式,十一位数的手机号码。
那个号码,琥珀并没有刻意去记,隔了几天,她又想起这组叫她念念难忘的照片,并在电话机上流畅地拨出这些数字的时候,她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些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接到她的电话,陈燃有点吃惊,轻轻地笑道:“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天真的女子,打来电话。”琥珀也笑。两人就摄影方面交流了一会儿,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决定见面。陈燃在电话那头问:“找个什么地儿吃饭呢?”他的普通话偏软,有明显的南方口音,很温和。
琥珀说:“要么新天地里的某一家?”
陈燃笑:“新天地?不好不好,那是有钱人的地盘,一瓶喜力要68块。那地儿,特小资,一大群人凑那儿听大家都听不懂的音乐。”
琥珀也笑:“你满内行的啊,连饮料的价格都背这么熟。看来是个有钱人。”
“哪儿是呢,我女朋友喜欢那里,所以我知道。”又自嘲道,“上海这里啊,享受它需要的生理代价太大。”
琥珀道:“按你的意思来吧。”
“好的呀。”陈燃说,“我们去‘钢琴吧’,好吗?你知道在哪儿吗?”
琥珀笑了:“知道的。我去过好几次。”
她赶到的时候,服务生走过来询问道:“请问小姐是找一位姓陈的先生吗?”
琥珀点点头,随她来到六号台席,陈燃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这家咖啡馆在金贸大厦的五十六层上。周末时,她会来这里,点一杯果汁,坐在面对落地玻璃窗的位子上,眺望着午后忙碌的城市和人群,体验着浮生偷得半日闲的舒畅。此刻她看到灯光最璀璨的那一处,那个身着休闲衫的年轻男子回过头来,朝她微笑。
那是个看上去很舒服的男人。用舒服这个词语来形容他实在不为过。看得出来,在少年时,他应该是阳光一样的孩子。
琥珀走过去,坐了下来,朝他笑着,说:“你好。”她没想到陈燃这样年轻。
那个晚上他们聊得非常愉快。陈燃说:“跟聪明人说话,不累。”琥珀心里也很喜悦,太久了,太久不曾遭遇到一个人,能在言语上能与自己这样谐和,这种感觉就像是茉莉花在茶水里慢慢舒展的那种放松,非常清香,一圈圈地漾开。她给陈燃看了自己的摄影作品,是从前拍过的照片中挑出的精华部分。
没有多少人知道,当年丁雪为睿诚拍照对琥珀的震撼。大学时,她选修了摄影。几年下来,虽然远远不如专业摄影师,却也拍过几张很是叫人刮目相看的照片。陈燃一张张地看过去,挑了一张,问琥珀:“这张可以给我吗?”
琥珀看了看,微笑了,是她最满意的那张。画面是一些颓废的花沉淀在大段锦缎的褶皱里明明暗暗,捕光非常到位。
她说:“好啊,我家里还有两张呢,这张就送给你了。”
陈燃端详着它,感叹道:“生命是如此认真的仪式。”这句话说得叫琥珀心头一震,简单的几个字,正恰如其分地表达出她的感受。有些句子可以把人一瞬间摧毁,就像某个人在心里离去。事隔很久,她仍会想起陈燃的这句话,在最绝望的时候也能忍受下来。
看陈燃的摄影作品时,琥珀以为他是学这个出身,一问,才知道他也不是。陈燃大学里学的是个在琥珀听来觉得很有意思的专业:爆破。
谈及这一点,陈燃只说了句:“我喜欢这种通过毁灭来创建美好的过程。”
对于爆破,琥珀了解得不多,在她的概念里,这是个需要大量精密运算的专业,可陈燃偏偏很是喜欢,这也和琥珀很相似,她偏爱那些客观睿智的学科,一切都黑白分明、清清楚楚。中学时琥珀学得最好的课程是物理,那个时候年纪还小,以为这世界一如物理一样简单,且有定律。到了后来,才知道自己的幼稚。
这一世木已成舟 二十一(2)
那天饭后,陈燃打车送琥珀回住处,她下车时,他忽然低声叫她的名字:“琥珀。”琥珀的手停留在车门把手上,转头看他。
陈燃凝视着她,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早点休息”,他最后只是简单地说道。
他们第二次见面时,他送了她一束白色的雏菊,没有用任何包装,只是系了一根深蓝色丝带的花束,和那个五月下午的阳光,让她感觉到奇特的宁静和兴奋。
她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停下来,离开这里,你便不会破坏任何人和事,你明明知道这最后会造成伤害,无论对谁。
可她停不下来。她不是圣贤,她只是一个女人。
所以她爱了陈燃。
虽然她知道他已经有了女朋友。
阿燃是这样晴朗的男生,时常温和微笑的脸,穿格子衬衫,喜欢苏童,读过他的很多文字,特别喜欢那本《我的帝王生涯》。能准确地说出随便问的任何单词的几种常用含义,当初他为了通过专业英语八级,每天背诵5页词典上的单词,如此一年时间,厚厚的词典被他背完。会陪她沿着夏日街走啊走,每天都见面,还会一有空就打电话来。
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推荐的一切。他告诉她,统一冰红茶很棒,清凉并且甘醇,告诉她《天长地久》很迷人,尽管是个不怎么知道名字的人所唱。
有天琥珀和阿燃路过一家露天卡拉OK,兴致上来,两人去K歌,一首黎明的《非我莫属》那么欢快,两个人唱得星光灿烂,天衣无缝。身后听到有人说,真的好登对的一双人。
她就这样一点一滴地爱了陈燃,哪怕这爱里夹杂着些微犯罪感的慌乱和自责。是,她总是个小心翼翼的人,总是记得陈燃是有女朋友的人。
阿燃喜欢吃羊肉串,很多次,路过电烤箱,他会买上好几串,兴高采烈地举着吃。她也吃,旁若无人的样子。
他吃东西口味很重,吃拉面喜欢放重重的辣椒。看上去,碗里几乎都是红油。
琥珀已经习惯了阿燃的习性,只是有一次她先吃完,注视着阿燃的拉面,那片猩红让她想起古龙笔下的形容:情人的血。
她被电光石火间想到的这个词语震惊了。
阿燃说,我是个专注于吃喝的人。
那时候真是快乐。至少那时琥珀很容易快乐。
她以为她对他很好。后来才知道,仅仅是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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