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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灿情迷-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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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编打来的时候,我正在被雨浸得发冷的车子上发颤,鼻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将鼻水吸回去。 
  「情况怎么样?」 
  「我感冒了。」我揉揉鼻子,灾情惨重。 
  「笨蛋,我不是问你怎么样,我是问沉朔风怎么样了!」 
  「他……他还没出门。」 
  「好吧!」拖长的尾音有些失望,随即振奋精神。「你继续守着,没拍到照片不准撤守。」 
  这寒流夜里还要我继续等下去,真是要命。 
  上司从来不懂小职员的辛苦,非要人流血流汗至死方休。 
  我暗暗叫苦,敢怒不敢言。 
  「你这家伙在腹诽我?」老编猜了出来。 
  「没有!」 
  「接话接得这么快,不是反应变机灵了,就是心中有鬼。算了,你再等等,记得带张好照片回来,我下班回家了……」 
  老编打了一个呵欠,收线下班。 
  我继续窝在副驾驶座上,相机紧紧握在手上,存着一丝能拍到好画面的冀望。 
  出去买晚餐的小王捧着几包快餐店的纸袋回来,一身湿淋淋的钻进车子。 
  「汉堡、薯条,可乐……这是你的圣代。」 
  「谢谢。」我接过食物,闷声不吭的把东西往嘴巴里塞。 
  「这么冷的天气,你吃冰?」 
  「有什么关系?」 
  「听听你的声音,你肯定鼻塞了。」 
  「是,你说得没错,我鼻塞流鼻水头痛喉咙也痛,整个头部只有舌头还能发挥功用,所以更要大啖美食。」 
  眼前的圣代是我小小的幸福,我不顾一切地吃下去。 
  小王打开头顶的灯,就着后照镜,开始梳理头发。 
  我哼了一声充当讥笑,好好的一个壮男,偏喜欢留长发,像个过气摔角手。 
  「笑什么,谁像你不需要打扮、三天没睡也一样美得冒泡?」 
  「别提这个。」 
  我凑过去瞧瞧自己苍白的脸,大大的眼睛浮着薄雾,长长的睫毛制造出一排阴影,遮住我睡眠不足的黑眼圈,头发许久没剪,邋遢地塌在颊边。 
  「好可怕的脸。」我对着镜子皱了皱眉头。 
  「去街上走走,半打女人会回头。」 
  「以前是一打。」我了无生趣的说。 
  「够了,别炫耀自己的美貌!」小王气恼,用满脸横肉吓我。 
  「我哪有?谢天谢地我不是女人才有这口饭吃。」 
  我说真的,老编虽然是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却有严重性别歧视,手下一概只收男性。 
  她曾经皱着眉头,大吐苦水:「一个月总有一个星期不方便,在车上跟监个一天一夜就喊吃不消,拍几张车祸现场十之八九哭着回来,谈起恋爱魂不守舍,一有不如意就结婚荣退,要我再收到这种人?门都没有。」 
  不知道谁给她吃过这么多苦头,让她日后再也不收女性记者。 
  这也好,让我这没学历没才干的小人物挣口饭吃,虽然没能力,但是有耐力。 
  「沉朔风在家里两天没出门?」 
  「是,跟一个绝色美女锁在家里面。」 
  「好福气。」小王脸上有几分艳羡。 
  「精力过人,连饭都不用出来吃!」我嗤了声,恨得咬牙。 
  等了两天,就是拍不到一张他跟美女的合照。 
  「说不定美女会煮饭。」 
  「我这辈子还没看过会煮饭的美女,尤其是这么美的。」 
  「比女明星还美?」 
  「是,比女明星还要美。」 
  否则跟众多女星合作过的沉朔风怎么会看上眼? 
  等了两天,就是要拍到两人步出公寓的那一刻,就算拍不到两人合照,只要拍到沉朔风以及那女子前后走出,就够我们看图说故事。 
  「他们进公寓的时候,你怎么没拍到?」 
  「当时我相机不在手上,措手不及。」 
  也是碰巧,我开车经过这栋公寓,亲眼见到两人进门,但这是不幸的开端,我兴奋地打电话给老编邀功,被他一声令下,镇守现场。 
  「沉朔风会不会从后门溜了?」 
  「我观察过,这里没有后门。这个角度可以见到大门跟停车场出口,他插翅也跑不掉。」 
  「说曹操曹操到,那是不是沉朔风的车子?」 
  白色的日本轿车,朴实不显眼,我跟过几回,知道是沉朔风的车子没错,连忙叫小王跟上去。 
  车阵中,小王左超右超,跟白色轿车形成拉锯战。 
  「拍得到吗?」 
  「没办法。」我摇头。 
  车中隐约有人影,却看不清楚副驾驶座上面的人,几次超越,不是车窗反光看不见,就是大雨挡住了视线。 
  都是这场雨害的,我不免着急起来。 
  沉朔风的车在市区当中转了几圈,最后停在一家著名的夜店前,人潮汹涌中,我的视线被完全挡住。 
  「他们进到巷子里面去了。」小王眼尖,指着前方不远处。 
  我披了雨衣就往外冲。 
  「你在车子上等我,不要走远,手机联络。」 
  丢下这几句话,我冲进雨中。 
  大雨滂沱,雨衣抵挡不了太多湿气与寒意,我一连好几下剧咳,弯低了腰,挣扎着奔入暗巷中。 
  每跑一步就让我的晕眩更加严重,前面有无数个影子在闪动,几天没睡好,我的视线一片模糊。 
  巷外的喧嚣没办法抵达这个黑暗之处,我只听到如震雷般的雨声以及自己痛苦的抽器声,我小心地靠着墙壁往前摸索,用所剩不多的意志力搜寻目标的存在。 
  该死的感冒似乎更严重了,我随时有倒下的可能。 
  就算要昏倒,也让我先拍到一张封面照片吧! 
  一直走到巷尾,发现这是个死巷,我靠在墙上喘气。 
  「沉朔风呢?」我喃喃地问。 
  一路走来我没有看到任何人,他们是怎么消失在暗巷当中的? 
  我环顾四周,确定这里没有其它信道,不可解的谜让我的头更痛了。 
  扶着墙壁,我往回走,一步比一步艰辛。 
  「沉朔风,你害死我了!」我大声抱怨,安心地让雨声淹没我的不满。「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病得快死了还站在这里淋雨。」 
  「沉朔风,如果我病死在这里,一定会变成厉鬼继续跟拍你……」 
  从鞋底到袜子整个湿透,每走一步就听到水分从鞋子挤出的声音。 
  我骂得更凶了:「沉朔风,你就不要给老子找到!」 
  「找我吗?」 
  如果不是我重感冒产生幻听,就是我背后有个人在回答我的问题,我缓慢地转身……就连这个动作也花去了我所有的力气。 
  我并没有幻听,我等待了两天的男人就站在我背后,打把伞,一身清爽地看着我。 
  这湿淋淋连墙壁都在发霉的天气,天晓得他为什么有办法笑得这么阳光灿烂。 
  全身上下一尘不染,连雨滴也没办法沾到他身上似的。 
  「你……」鼻音重到听不出来是我自己的。 
  「拍到照片了吗?」他瞧瞧我用雨衣保护住的相机。 
  「没有。」废话少说,我用满布血丝的眼睛瞪他,声音沙哑,喉咙痛得说不出话来。 
  「快回去吧!不要跟了。」他静静地对我说,声音穿过大雨。 
  如果可以回家,我干嘛拼了命在后面追?上司有命,不得不从,他这天之骄子当然不懂得什么叫仰人鼻息。 
  摇晃了一下身体,我大概快晕倒了,哪有八卦记者会晕倒在偷拍的对象前面?这太不专业了,我咬牙,用尽最后一分力量往前走,忽视沉朔风的存在。 
  「你要上哪去?你怎么了?」他问。 
  如果我身强体壮,一定扑上去拍沉朔风几百张,现在我无能为力。 
  我的力量大概连巷口都走不到,寒风飕飕地吹,吹得我一阵发冷。 
  小王,你在哪里,还不快点来接我? 
  对了,要打电话给他,我摸索着口袋寻找手机,忽然一阵天旋地转。 
  我脚一软,坍倒在地上,听得到身体撞到地板的声音,也感觉得到水花溅在脸上的感觉。 
  「小姐……」沈朔风似乎吓着了,他追过来,伸手拉我,我身体沉重,他拉了一下拉不起来,只好蹲在我身边。 
  「你怎么了?」他大声的喊。 
  我连回答的力气都没有,也不知道沉朔风将会怎么处置我,不争气的意识拋弃了我,直往黑暗而去。 

  在黑暗中浮浮沉沉许久,我才忽然想起一事,沉朔风方才喊我小姐? 
  被误认为女性是我生平最恨的事情,从小到大,我为了这个误解不停奋斗,练出一身结实的肌肉后,大家还是摸着我的脸夸可爱。 
  白白长到175公分,得到的夸奖居然不是高大俊美,而是漂亮可爱,说我呕不呕? 
  我睡得很不安稳,明明在睡,却一直听到身旁有人走动的声音。 
  隐约的人声、模糊的人影,一整晚来来去去,我想挣扎出梦境却无能为力,高烧让我的身体滚烫发热,却又感到无比寒冷,我紧紧抱着棉被,直到自己感到温暖为止。 
  周遭逐渐从黑暗慢慢转为光亮,我的意识逐渐清明,身体的寒意也慢慢退去,睁开眼,我看到一个男人站在我的床旁。 
  那人是沉朔风。 
  他穿著白色衬衫,黑色长裤,领带松松地挂在脖子上没绑好,眼神晶亮,脸上被光线照得轮廓分明,深邃的眼睛对着我笑。 
  他的本人甚至比电视上还要好看。 
  「醒了吗?」 
  沉朔风的声音很有磁性,可又一点也不低沉,清亮的声音会让人忍不住想要倾听。 
  参与过他两场记者会,这一点我相当明了。 
  「你真的醒了吗?怎么不说话?」 
  我翻开棉被想要下床,他站着、我躺着,这样的对话方式我不习惯。 
  才掀开棉被一角,身体一凉,连忙把棉被盖了回去。 
  「我……我的内裤呢?」 
  我也没料到一开口会是这句话,但我没办法忍耐我的好奇心,尤其在我掀开棉被发现全身赤裸之后,我内裤的下落忽然变得十分重要。 
  「你指的是那几件臭得发酸的布吗?扔掉了。」 
  「扔掉了?」我睁大眼睛。 
  「全部。」他补充。 
  「全部?」 
  「你到底几天没洗澡,整个人发臭,花了好大功夫才把你弄干净……」 
  模糊的视线好象看到沉朔风皱了皱鼻子,嘴巴不知道在唠叨什么。 
  我缓慢的爬起身子,将床单扯了几下,好不容易才从床缝中扯出来,用床单充当衣物,包裹住下半身,上上下下围了好几遍才完工。 
  「你要不要吃早餐?」沉朔风叹口气,不知道是不是在嘲笑我的笨拙。 
  「早餐?」我呆呆的问。已经是早上了吗? 
  「你可以不用重复我每句话。」沉朔风终于忍不住笑。 
  「我知道啦!」 
  我并不是故意要重复他的话,现在脑袋一片混沌,无法清楚思考。 
  环顾整个房间,干净整洁,像是某个大饭店一般,地上铺着地毯,漆黑有质感的家具包围在四周,床头柜上面的台灯一看即知价格不菲。 
  「过来吧…」 
  他拉开一边的拉门,狭小的房间与外面的起居室相连起来。 
  大理石的餐桌上,摆放着一桌可口早点。 
  「我需要衣服。」 
  「先穿这个吧!」沉朔风丢了一件浴袍给我。 

  之后,我便在清晨的阳光与微风当中与沉朔风共进早餐。 
  老是在沉朔风后面跟进跟出的我,第一次有了跟他平起平坐的机会。 
  「法国土司?培根?白煮蛋?」 
  沉朔风招呼我,连点了三个头之后,我得到一盘丰盛的早餐。 
  他将一整篮的面包堆在我身前,附带一杯柳橙汁。 
  「咖啡,我要咖啡。」 
  「我不喝咖啡,没准备。」 
  客随主便,我只好乖乖端起柳橙汁,抒解喉咙的干渴。 
  刺眼的光线从外射入,墙上的钟显示着早上九点,许久没有睡超过六小时,没想到一场病让我睡了这么久…… 
  「我的相机呢?」虽然什么都没拍到,可是相机是我最贵的资产,不能不拿回来。 
  「你先吃饭吧!」 
  「我想要回我的相机。」 
  「我过几天送去给你。」 
  「为什么不直接还我?你要检查里面的照片?我什么都没有拍到,你放心。」 
  「我知道,不过……」沉朔风欲言又止。「总之,我过几天再送还给你。」 
  装什么神秘嘛。 
  我闭口不答,对这样的安排不算满意,却又晓得该收敛些,不该咄咄逼人。 
  一顿早餐很安静,我们各自拿着刀叉进食,沉朔风看着我,我也观察他,两边都没有试着开口闲聊。 
  他其实可以直接叫辆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去,或丢在暗巷当中不管,不是吗? 
  对于他过度亲切的行动,我不能理解。 
  早餐接近尾声,我一连吃了三四个面包,补充完精力后,忽然想起一个问题。 
  「你早餐都吃这么多吗?」 
  「因为今天有病人。」 
  「你喜欢西式的早餐?」我又问。 
  「是。」 
  「除了咖啡之外,还不喝什么?」 
  「茶也不喝。有咖啡因的饮料都不行。」 
  我的本能终于被唤醒了,了解到这是千载难逢的专访机会,我可以一口气把所有沉朔风的私事问完。 
  「这房子是你一个人的吗?」我往房子的另一头张望,房子明亮宽敞,每一间房间打通,从起居室可以看到另外一头是书房与寝室。 
  「是。」 
  「没有人同居?」 
  「没有。」沉朔风照例简答,连一丝让我捕风捉影的机会都没有。 
  这也是他聪明的地方,除了记者会之外,他鲜少接近媒体,任何问题都用几个字解决。 
  所谓言多必失,沉朔风把握此原则,让我们抓不到把柄。 
  「昨天……那个女孩子是谁?」我大着胆子问出,本以为他会生气,但沉朔风还是一脸不在意。 
  「一个朋友。」 
  「凡是明星被问到绯闻都说朋友。」我不信。 
  「要不然是谁?女朋友?如果是就好了……。」沉朔风笑笑,半真半假的说。 
  难不成那是他单恋的对象?我停了下,斟酌眼前情形。 
  「她叫什么名字?」我换了个方法问。 
  沉朔风不答,反而递了一包药、一杯水给我。 
  「吃完东西后,吃包药。」 
  「哪来的?」袋中放着五六颗药丸,我撕开包装倒在手上,吞下前做最后确认。 
  「不改记者本性,事事都要问。」 
  「我就是喜欢问问题,怎样?如果你莫名其妙被绑架到一个人家里面,你问题肯定比我更多。」 
  沉朔风并没生气,微笑着回话:「我有请医生到家里面来看你,这是他开给你的。还顺便打了一针,让你好快一点,才有力气继续骚扰艺人。」 
  嘴巴倒是不肯饶人,暗暗讽刺了回来? 
  我瞪着他瞧。 
  他有一张英俊的脸,足以融化所有女人的心,就算是我,心也悄悄软了下来。 
  他将我带回家里,帮我找了医生,又招待我吃早餐,一片善心,不该受到我恶劣的对待。 
  「谢谢你帮我请医生。」 
  「不客气,你身体的肌肉很结实,一定平常有运动吧?尤其是下半身,没半点赘肉,昨天晚上让我欣赏了不少美色。」 
  他为什么可以用一张漂亮的脸说出这么下流的话? 
  我怒气攻心,又无法反驳,努力克制着要自己冷静。 
  他是一片好心,带你回家,帮你脱掉一身湿衣服,请了医生、准备早餐…… 
  我努力数着沉朔风的优点,要自己冷静。 
  可是,沉朔风的下一句话让我爆炸。 
  「光看你的脸,还以为是女孩子。」 
  「女孩子有长这么高、这么壮的吗?而且,我参加过你的记者会,还问过你几个问题,你这个人把记者当什么?连脸都不记一下……」 
  「我知道你参加过我的记者会,一次、还是两次?我记得你的长相,把你搬回来看清楚长相后,我就知道了,否则,我岂敢收容一个没名没姓的家伙。昨天雨衣遮着,我没看清楚。」 
  所以把我误认为女人?我不接受这种答案。 
  「你不喜欢长得好看吗?天生的优势,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我又不是艺人,长得好看对我没好处。」 
  「等你变丑就不会这么说了,你还不懂得珍惜现在的青春。」沉朔风交握着双手,把我当小孩看。 
  说不过他,我打退堂鼓。 
  「我要走了,请把衣服给我。」 
  「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全部都丢了?」沉朔风不慌不忙地拿起早报。 
  「那……鞋子呢?」那是我上个月才刚买的崭新球鞋,价值两千多元,是出身微寒的我从小到大最贵的一双鞋。 
  「包括鞋子,都扔了。」 
  如果鞋子还在,我愿意用那两千元来扔他。 
  我气得说不出话,晕眩的感觉再度袭来,这次不是因为重感冒。 
  这个混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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