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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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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六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4(月票加更)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梅林深处靠近,零星散落着几株桃树,花开的特别迟,山下天光喧暖,上上微雨带寒。

    木屋已经建好,里面的大小家具,全是顾晓晓和阿飞一起做的。

    做好的家具在打磨的干净平整之后,两人先涂上一层大漆,等漆干后又涂了桐油,最后又打了一层蜡。

    所以,小屋内的陈设虽然简单,但是美观光洁,用起来也不会磨手。

    阿飞头一次做这样的活,细心认真程度,让顾晓晓自愧弗如。

    忙了这么久,终于大功告成,吴家酒铺和善的老夫妻,送来米面和鸡蛋,恭祝两人乔迁之喜,两人这才想起是该庆祝一下。

    乔迁之喜本该宴请相邻,但两人虽是隐居山林,但毕竟曾是江湖中人,山下村落多淳朴乡亲,他们疏离相待,以免日后惹上是非连累村民。

    虽不能摆宴,但两人自己好好张罗一桌也是极好的。

    阿飞换来的银子都交由顾晓晓保管着,她从匣子里拿出一些碎银来,两人打算到市集中买些瓜果蔬菜,再买些肉食,顺便也能在城镇上热闹一下。

    在阿飞眼里,普通人充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生活,充满了吸引力。

    他喜欢独处,但当走在人群中时,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里,裹挟着异样的触动。

    阿飞穿着干净的青色麻布短打,顾晓晓穿着淡绿色的上襦配着鹅黄色的下裳,她出来时将娇美柔媚的容貌稍微遮掩了下,窈窕的身段也刻意用宽大的布衫遮住。

    是以,两人走在路上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阿飞背着箩筐,顾晓晓提着篮子,他们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在街上走马观花的看着,顺道买着东西。

    小摊小贩沿街吆喝,卖花少女脚步轻快,孩童奔跑嬉戏,镇子虽小,却要比吴家村繁华许多。

    两人路过胭脂水粉铺时,阿飞抬脚稍微迟了片刻,有些不自在的说:“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眼睛直视前方,眼神澄澈,就好像先前说的今天天气很好一样。

    林仙儿天生丽质,顾晓晓如今只关心如何练就好功夫,对逛胭脂铺子没什么兴趣,于是摇头道:“家里的还没用完,到前面找个歇脚的地方,用些小菜就回去吧。”

    一个家字,让阿飞胸膛中荡起暖意,他下巴轻轻一抬,眺望远方:“前面似是有卖吃食的摊贩,不如往前再走几步。”

    “走吧。”

    两人相处愈发自然,阿飞背着装的满满的背篓,抬头挺胸的走着,脊背直得像把剑。

    顾晓晓手中的篮子空荡荡的,里面只放了些针线还有新买的蓝麻布,她实在拗不过阿飞,东西几乎全都落到了他的背篓里。

    他们本想吃碗馄饨或者丸子,再买碗粗茶,等到家后再好好收拾做几道菜庆祝。

    路过一家酒楼时,阿飞先是耳朵一动,接着停住了脚步。

    顾晓晓听力虽不如阿飞,但酒楼大堂内,说书人声音响亮,她不用凝神就能听到。

    “……这三十多年前的江湖,那可是真人杰辈出,什么仁义庄三位庄主,还有武林七大高手,全聚在一起,只为对付那无恶不作的快活王。就在众人群情激奋,同仇敌忾之时,一神秘少年出现了,要说他的身份……”

    说书人卖了个关子,将手中扶尺往桌上一拍,一双炯炯的眼神扫视众人。

    被吊在半空中的听客们上下不能,一个个急的抓耳挠腮,有那识相的从兜里掏出几文钱来,放到了说书人的小笸箩里。

    眼看笸箩里多了一层铜钱,那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传来。

    顾晓晓打量着大堂中须发斑白的说书人,又看了一眼神情怔忡的阿飞,将手中篮子抱在怀中笑眯眯的说:“我走累了,我们到楼里坐会儿吧。”

    阿飞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只需一瞬就明白了顾晓晓的意思,心中滚烫:“也好。”

    为了掩饰自己过于激动的情绪,他只说了两个字,两人进门后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那说书人口才极好,虽然没有锣鼓在手,一把折扇一根扶尺,也足以让他将人心抓的牢牢的。

    “……各位客官且看,原来那神秘少年姓沈名浪,乃是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传人,十岁散尽家财,流浪江湖,二十一、二岁在仁义庄一战成名,尔后纵横江湖十年有余,被赞为天下第一名侠!”

    话音落地,他将扇子一合,满堂喝彩声不绝于耳。

    阿飞手放在剑上,虽未鼓掌,但脸上洋溢着奇异的光彩,就好像倍受赞誉的人是他,就好像满堂喝彩因他而起。

    小二端着盐水豆还有切牛肉和桂花糕上来,抻长脖子看着说书人,倒茶时险些烫着手,多亏顾晓晓眼明手快将他胳膊略抬了下。

    那小二这才不敢大意,弯腰道谢后用抹布擦了桌子忍不住感叹道:“若是能看到天下第一名侠的风范那该多好,两位客官慢坐,只可惜李先生不知江湖近事,听说现在江湖上又出了许多武艺高强的大侠。”

    小二说完话后,端着盘子退走,那说书的李先生,又说了一会儿后,卖了一个大关子,打了些浊酒连同下酒菜一起带走。

    大堂中的人,在说书先生走后,唾沫横飞的议论起多年前各位大侠的事儿。

    顾晓晓拿筷子夹着盐水豆,一边侧耳听着旁人的议论,总觉得时光有些错乱,他们应该坐在三十年前的酒楼里才是。

    这就是乡下镇子,江湖上的事儿永远慢半拍,老故事反复讲着,连略识几个大字的说书先生熟能生巧,都能将过去的大侠故事讲的精彩纷呈。

    在镇子酒楼里坐着的,大部分没出过远门,男人们喝了酒,竞相吹牛,也吹的有些不知所云,让阿飞和顾晓晓听了只觉得好笑。

    比如他们信誓旦旦的说,小李飞刀出门时,专门带一个小厮帮他们捡飞刀。

    还有人强辨道,探花郎那样的人物,决计不会用普通飞刀,他一定用的银刀或者金刀。

    这些让人好笑的话,下酒倒是很好玩的。

    但顾晓晓不喝酒,阿飞也不当着她的面喝酒,两人也不多话,听着众人争相显摆对江湖的了解。

    “小李探花风采让人敬仰,不过梅花盗一案之后,不闻所踪。”

    这人穿着长衫,看着文绉绉的,说话也别旁人靠谱些。

    他旁边一个同样穿长衫的人,摇头晃脑到:“天下第一美人也随着失踪,难不成随着探花郎逍遥江湖去也。”

    顾晓晓和阿飞相视无言,收回了先前的评价。

    “嘿,你们说都是可都是老黄历了,我可是听说几个月前,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子母龙凤环上官金虹冲出江湖,网罗无数高手组成了金钱帮!”

    听到金钱帮大名,顾晓晓心中瞬间凛然,为掩饰神色,只低头继续夹菜。

    阿飞初生牛犊不怕虎,对兵器谱拍名也不算了解,只听到金钱帮时,还有些新鲜,于是倾耳等待后续。

    谁知那人得意的话音刚落地,他临近桌子做的几个人,立马神色匆忙的放下钱离开,整个大堂气氛陡然一变,每个人神色都有些战战兢兢的。

    跟说话人同桌的人,直接丢下一块碎银子,拉着先前拿金钱帮炫耀的人就走,饭菜几乎没动。

    之前说话人自知失言,面若死灰,恨不得插上翅膀,顷刻飞出店外。

    酒楼瞬间空了一半,阿飞夹菜的动作慢了下来,眸中流露出好奇之色。

    (既然大家喜欢看——那就月票加更~(≧▽≦)/~啦啦啦,喜欢看就说嘛,不说陵子怎么知道呢,伦家也喜欢阿飞)(未完待续。)

第六零七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5

    恰逢小二前来添茶,阿飞问到:“小二哥,那金钱帮是什么来历,为何大家如此忌讳。”

    小二哥手一抖,茶水再次漫了出来,他哭丧着脸说:“客官,您别为难小的,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什么都没听见。”

    他说完之后,惶惶然的提着茶壶回了后堂。

    顾晓晓心中长叹,金钱帮如今只是初露声势,威名已经传到了边远乡镇中。

    连一些对江湖事一知半解的人,都对金钱帮噤若寒蝉讳莫如深,可想而知他们素来行事有多霸道,手上沾了多少人命。

    小二愈是如此,阿飞就愈是好奇,他眉峰微皱,先前听人说书的好心情暂时搁了下去。

    顾晓晓吃饱喝足,将地上篮子提了起来,唤了声阿飞。

    待阿飞看过来,她微微一笑:“若是吃好了,我们且回去吧,江湖上的事儿,想在这里弄个清楚,只会越来越糊涂。”

    阿飞听她这么一说,想到先前有关小李探花飞刀的讨论,顿时将金钱帮一事儿抛到了脑后。

    只是内心深处,仍有一丝悸动。天下第一名侠,多么让人热血沸腾的称呼。

    起身时,阿飞单手托起背篓,一只手却按在剑上,脑海中仍想着扬名天下之事。

    直到顾晓晓将他背篓托了一把,轻声道:“阿飞,走吧。”

    那些纷扰的大侠梦,瞬间飞到了天际去,阿飞只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沈浪、熊猫儿还有王怜花等前辈的名字,抬腿朝门外走去。

    两人出门不到七步,平地一声惊雷,天上聚齐阴云,眼看就是要下雨的光景。

    “嗳,忘带斗笠了。”

    顾晓晓拿手遮在眼帘上方,眺望着天边暗沉的光芒。

    阿飞只说了句:“在这里等我。”

    接着就大步流星的朝街角处迈去,他明明是走,却很快超过了神色匆忙的路人。

    若顾晓晓没有记错,街角处是卖伞的,果然不到片刻的功夫,阿飞手里拿着一把崭新的油纸伞出现。

    他手里只拿了一把伞,人还没走到跟前,雨已经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

    阿飞将伞打开,递给了顾晓晓。

    油纸伞上的桐油味儿还没散去,顾晓晓握着竹子做的伞柄,有意给阿飞挡雨,他身子一斜躲了过去。

    “不怕雨,以前曾卧在雪地里好几天。”

    阿飞轻描淡写的说着,铿锵有力的迈出了步子,迎着雨幕前行。

    雨滴落在桐油伞上,砸出轻微的滴答声,顾晓晓快步跟了上去,心下一声叹息。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雨中山村风景如新,山路上人烟稀少,阿飞一直保持在比顾晓晓快四五步的样子。

    她走的快一些,阿飞就快,她走的慢一些,他也跟着慢下来。

    飘洒的雨丝,沾湿了顾晓晓的衣裳,飘到肌肤上清凉凉的。

    阿飞就在前面淋着雨,头发被雨水打湿粘在一起,背篓上面用油毡遮着,背挺的笔直。

    淋一场雨,对阿飞来说算不了什么,就像他说的,以前他曾卧在雪中很久。

    他从不解释太多,但熟知故事情节的顾晓晓知道,有一次阿飞是为了捕捉一只狡猾的老狐狸,还有一次是为了躲避熊瞎子的追击。

    阿飞受了太多的苦,想到今日听人讲沈浪等人故事时,他闪亮的眼神。

    顾晓晓知道,他最想要做的事其实不是成为名扬天下的大侠,而是得到沈浪的认可。

    对一个孩子来说,想要得到父亲的认可又有什么错?

    但对阿飞来说,这却是一个奢望,因为他的出生并不光彩。

    时间弹指一回间,二十多年前的爱恨情仇,早已成了江湖传说,沈浪与妻子好友结伴远走海外,白飞飞也在十多年前香消玉殒。

    江湖永远不缺故事,又是一代风波起,阿飞又有何错。

    如果刚开始进入任务时,顾晓晓还有一些犹豫,那么现在,她不得不自私一次,选择帮助阿飞。

    他要名震天下,她为他喝彩,他要扬帆出海,她帮他规划航线。

    快到梅林时,雨停了,顾晓晓收起油纸伞,阿飞顺手接了过去。

    两人擦肩走着,顾晓晓看到阿飞湿漉漉的衣裳和脸庞,更觉不好意思。

    待回到木屋之后,阿飞直接用凉水冲了澡换衣裳,顾晓晓熬了姜汤在火上,将买好的东西归置好后开始择菜。

    阿飞动作一向迅捷,他头发用巾帕简单擦了下后,来到厨房帮顾晓晓一起择菜、洗菜、切菜。

    他用剑用久了,拿菜刀的架势也像用剑,切起菜来刀影飞闪,宛若特效一般。

    他切的每块萝卜大小都一样,整整齐齐的摆在那里。

    两人合作默契,菜处理的差不多时,顾晓晓将姜汤端了上来,放在四四方方的小桌上,朝阿飞呶呶嘴:“喝碗姜汤吧,去去湿气。”

    顾晓晓放了老姜片和葱白,照顾到阿飞的口味,她只放了很少的红糖。

    小小的瓷碗中,姜汤散发着老姜的味道,阿飞眸光落在碗上,将它推向了顾晓晓:“你喝。”

    他的眼眸亮晶晶的,唇边挂着浅浅的笑,谁也能看出他的心情很愉悦。

    顾晓晓大方一笑,也没接话,转身又盛了一碗热腾腾的姜汤,朝阿飞举了下:“一起喝。”

    阿飞这才将碗收了回来,单手举了起来,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初入口,辣味直冲喉咙,顾晓晓顿了下,再喝下去,才尝到淡淡的甜味还有葱白的味道。

    雨又下了起来,淅淅沥沥的拍打着木屋,屋内两个人认真的喝着姜汤。

    喝完之后,顾晓晓身上泛起暖意,阿飞主动起身将碗收拾了,她这才开始做菜。

    顾晓晓的厨艺很好,尤其和只会水煮加盐的阿飞相比,她的厨艺就更好了。

    至少阿飞每次给她打下手时,从不掩饰对美食的期待和渴望,能吃饱时,人的要求也就自然变多了。

    下雨天,待在温暖的房中,点着一豆灯火,烧菜煮粥是一件很温馨的事,顾晓晓拿出了七分本事做了四菜一汤,配上从山下买来的点心。

    单单闻着香味,就让人心旷神怡,这就是美食的魅力。

    华夏大地上,对美食的追求从古至今不曾变过,阿飞将盘子整齐的摆在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让他胸腔中荡溢着家的感觉。

    只有无病无灾无忧的家中,主人才会有心思好好张罗吃食。

    既然是乔迁之喜,酒水总少不了的,两人在山下打了一小壶酒,顾晓晓将酒倒入很玲珑的杯子里。

    阿飞拿着杯子,就像拿着小孩子的玩具,迥别于他以前大碗喝酒时的豪情。若放在以前,阿飞绝不会相信,他会像文绉绉的书生一样,用这样的杯子喝这样的酒。

    但这酒,又有什么不好呢,阿飞一饮而尽,将玲珑的杯子放在了桌上。

    顾晓晓在菜上用了心思,清炒茭白芦笋、红烧狮子头、菜心蟹味菇,芙蓉竹荪汤,还有阿飞最喜欢吃的冷切牛肉。

    阿飞是一个不爱浪费粮食的人,何况这菜又是花了许多心思的,他吃的不慌不忙,到最后连口汤都没剩下。

    这是对下厨人最好的褒奖,阿飞刷碗时,顾晓晓将蔬菜瓜果放好,又拿出了针线筐,裁剪她买回来的布。

    衣裳顾晓晓是不耐烦做的,但平时家里用的一些小物件,她亲手做倒比下山买更省心了。

    乔迁之喜,在美食美味中度过,接下来的日子,阿飞每日打猎,顾晓晓除了将猎物处理好,肉卖给村民,到镇上卖些珍贵皮毛外,就是专心于练剑。

    阿飞不放心顾晓晓一个人到镇上卖皮毛,但他要打猎,还要劈柴,这样无疑是最好的分工方式。

    顾晓晓在阿飞面前刻意藏拙,但她剑法进步的速度,依然让阿飞咋舌,他甚至感慨她天生就是为剑而生的。

    如若不然,谁人能在十**的年纪开始练剑,几个月的功夫就有如此成就。

    顾晓晓不好解释过往,只能厚着脸皮接受了他的称赞,同时将真实本事又藏了一些。

    她是来做任务的,不是来惊世骇俗的,这个世上高人许多,顾晓晓不能太依赖自己的剑法。

    至少,现在她的剑法是不能阿飞比的,也许两人比试时,她能抵挡一段时间,但阿飞的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比武的。

    转眼到了六月,小荷初绽,山下已经暑热连天,山上梅林里清凉一片,枝头上挂满了青色的梅果。

    随着梅果成熟,梅林里人踪难得多了起来,突然多出了三五间木屋,引起了远处山民的好奇。

    也有人借上门讨水喝的空,跟顾晓晓搭话,言语虽无冒犯之意,但对她容貌的惊叹却是藏不住的。

    阿飞见了一两次之后,减少了白天外出打猎的次数,白日里在家逗留时间变长了。

    也许是清净惯了,梅林里突然多了人声,顾晓晓隐隐有些不安。

    武林第一美人,从不虚传,哪怕她刻意遮去了林仙儿国色天香的容貌,用长袖掩住了她肤如凝脂的皓腕,她的美仍然让人惊叹。

    等梅果落的差不多的时候,也到了七月流火的时候,哪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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