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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兽语建筑师-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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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的后脑勺的那个洞,瞬间迸出了鲜红的血液。
老汉的血液扑哧扑哧射到宋小飞的脸上,射到他的耳朵上、脖子上、胸口上,还有那块举着砖头的手腕上。
宋小飞把老汉推倒在地。
老汉倒在了地上,他只觉得后脑勺疼得要命,他拗着一口气,指着宋小飞的说:“畜生,我记住你的脸了,我,我一定会报警抓你,你跑不掉的!”他一定会去报警的,这个畜生!别以为俺们庄稼人好欺负!
宋小飞的唇角一提,哦?是吗?老汉,你是已经记住我的脸了吗?那么,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这样想着,他蹲下来,对着老汉挥舞着砖头,往老汉的脸上用力的狠狠的砸了过去。
老汉的脸部、头部挨着砖头,他的身体立刻剧烈的抽搐着,他的血液,不停地飙溅着。
宋小飞挥着砖块,拍了一下,两下,三下,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究竟拍了多少下,直到把老汉的整个脑袋,砸得鲜血直流,脑浆全飞,整颗头的头骨全都碎了,他冷静的看了看,确定老汉已经死透了,这才丢掉了砖头,站了起来。
宋小飞在瓜棚的自来水龙头下,冲洗了自己的身子。然后,他走进了老汉的屋子。他需要吃点东西,也需要干净的衣服。
他推开大门,里面并没有什么人,看来,这个老汉是一个人住的。他以前没有杀过人,但也知道,不能杀了人之后,不能留下太多的痕迹。
他只是吃了一点老汉摆在桌子上的剩饭,然后,在衣柜里拿了一件老汉穿的破棉袄,低着头,走出了屋子。他看了看自己光溜溜的脚底,对了,还没有鞋子,他回到了瓜棚。
他把老汉脚上那双臭烘烘脏兮兮的棉鞋剥了下来,穿在自己的脚上,嗯,这棉鞋对他来说,稍微有一点点小,哎,有的穿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他走了几步路,穿上棉鞋就是好,真是暖和极了,舒服极了。
他往老汉的衣服口袋里摸了摸,没有钱,娘的,乡下人就是这样,身上永远不会装着钱。真他娘的倒了霉!
宋小飞低着头离开了瓜棚,往前走着,生怕这山脚下会有过路的人,看见他从老汉的家里出来。
他漫无目的的走着,回青帮吗?不可能的。
他已经回不了青帮,他本是孤儿,如果不是冷雯的表哥收留了他,他根本就活不到现在。冷雯的表哥见他还有点用处,便将他派给冷雯做手下。如今冷雯死了,别说青帮不会放过他,就是冷雯的表哥,便会第一个杀了他。
回去青帮,就是死路一条。
可是,他还能去哪儿呢。去别的城市吗?路途遥远,他身上没有钱,根本不可能走那么远。只希望青帮的人,都认为他已经和冷雯死在一起了,毕竟,那堆尸体残缺不缺,大多进了狼的肚子里,就算是警方派专业人士来鉴定,也根本分不清楚,当时在场的究竟有几个人。
那么,他就藏起来吧,在S市里藏起来吧。
他要藏起来,还要替冷雯报仇。他知道,那群跑到冷雯宿舍里的狼,是温顾招来的,他在狼群之中,看到了温顾的身影。
走啊走啊,宋小飞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几公里路,他看了看天空上的太阳,太阳已经到了他的头顶上,看来,是正午时分了。
正碰上集市,卖什么的都有。宋小飞闻到了烤红薯的味道,他咽了咽口水,真糟,他没有钱!他躲在一对水泥墙后面,观察四周的情况,想着待会儿从那烤红薯的摊子上抢几个红薯,抢完了,该怎么跑,才不会被抓到。
他聚精会神的计算着逃跑的路线和距离,却没想到,一把冰凉的东西,顶住了他的脖子。
他不敢动了,那冰凉的东西,闪着一丝亮光,晃过了他的眼睛,他当然明白这冰凉的玩意儿是什么。
身后,一个破锣嗓子说:“快点,把你身上的钱都掏出来。”
宋小飞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要是有钱,还至于计算着怎么去抢红薯吗?至于被你用刀顶着吗?他举起了双手,表示投降:“大哥,有话好说,你先把刀放下。”
“少他妈废话!掏钱!”
宋小飞战战兢兢的说:“大、大哥,我把钱放在内裤里,你要是帮我脱裤子,别人看见了不好。你把刀放下吧,我跑不了,你不放下刀,我不好脱裤子。”
那破锣嗓子似乎被宋小飞的话打动了,毕竟,他是出来抢劫的,不是出来要人命,特别是,他不喜欢脱男人的裤子!他慢慢的,放下手里的刀。
宋小飞转过身来,他一直低着头和破锣嗓子继续说话:“大哥,这天气挺冷的哈,都快过年了。”
“哎,是啊,我干完今天,就回家抱老婆孩子,好好过年去。”破锣嗓子说。
宋小飞的眼睛眯了起来,哦?破锣嗓子,你还想着回家抱老婆孩子,那得看你有没有这个命了!这样想着,他动作迅速的掐住破锣嗓男人的脖子,一把夺过对方手中的那把刀,狠狠地,将刀子扎进了对方的心脏。
破锣嗓男人,被那把刀刺中了心脏,顿时,他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啧啧,想干完今天就回家过年?那你真是不该碰上我,拿刀威胁我!宋小飞蹲下来,搜了搜男人的裤子口袋、衣服口袋,摸出了仅有的十块钱!穷鬼!
宋小飞站起身子,恶狠狠的往破锣嗓男人的脸上吐了一口口水,他绕过了那堵围墙,来到了烤红薯的摊子,买了两个红薯。嗯,真香啊。
他囫囵的吞着红薯,也顾不得滚烫的红薯会烫伤他的嘴唇。
只有肚子饱饱的,他才有力量继续前行。
他是一个坏人,但是,他想要活下去,尽一切卑劣的手段,都要努力挣扎活下去。
他的心中,燃烧着炽热的,复仇之火!
……
已经天光大亮了,这是舒蕾第一次在山里过夜。原本以为会和温顾睡在一间房子里,姐妹两个唠唠嗑,说说知心话。可是,温顾一夜未归。
舒蕾,一夜未眠。
舒蕾在床上转了个身,忽然,有人敲了房门。会是谁呢?
“是谁?”舒蕾紧张的问道。
“小蕾,是我。”
原本还在惴惴不安的的舒蕾,听到了温顾的声音,她激动的从床上坐起来,赶紧穿上拖鞋,去给温顾开门。
门,开了。
天知道,舒蕾有多害怕又有多期待见到温顾呢。
只见温顾的衣服上,全是泥巴,她的脸上,也是泥巴。可是,温顾立在这清晨的光线之中,侧脸上微微打着煦暖的阳光,在舒蕾的眼里,显得格外的好看。
温顾安然无恙的回来了。阿弥陀佛!
舒蕾一下子激动地抱住了温顾,她的眼眶微微的湿润起来:“你真是好让我担心!你到底到哪里去了,这么久才回来!你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要再做冒险的事情了。平平安安的,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不好!”她真是再也不想承受温顾的失踪了,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是衣食无忧,无忧无虑的,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直到这一晚,温顾失踪了,她才明白到,什么是担心失去。
温顾拍了拍舒蕾的后背,说:“你看,我好好的,一点事情都没有。昨晚,我在山里迷路了,雾又大,我怕掉下山,才不敢继续走。现在我已经走回来了,安安全全的走回来了。你别难过,我真的是好好的。是不是担心我一个晚上,没有睡觉?”
温顾何尝不知道舒蕾的心性,看舒蕾的黑眼圈,一眼就能看穿。
舒蕾松开了手臂,仔仔细细的瞧着温顾,是了,好好的,没有缺胳膊少腿,完好无损:“我现在不累,你并不知道,你这一夜未归,是有惊无险,可是,有人,却……”
舒蕾正准备说冷雯的事情,谢如意来了。
谢如意惊讶的看向温顾:“小温温!你回来啦!”
温顾回过头,一脸天真无邪的看向谢如意:“怎么?不欢迎我回来,好霸占着我的舒蕾不成?”
“说什么呢,你!”谢如意真怕温顾再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话来,温顾这个八卦婆!他真怕因为温顾乱说,舒蕾乱想,到时候,舒蕾不理他了怎么办,他赶紧一脸嫌弃的瞧着温顾,“瞧你,一身的泥,脏的我都看不下去了,快去洗个澡。”
温顾撇了撇嘴,跑去卫生间洗澡。她的确是灰头土脸,一身的泥巴,脏兮兮的不像话。
谢如意跑来女生宿舍倒也不是故意来找舒蕾的,他是替老师跑腿来的,温顾已经去卫生间了,他便把这话同舒蕾说:“舒蕾,负责冬令营的老师说,因为昨晚冷雯出了事,所以暂时终止冬令营了。你们收拾好行李,待会儿一起去食堂集合,吃了早饭回家去。”
舒蕾点点头,说:“好,等会儿小顾洗完澡,我和她一起收拾行李。”
……
学校原本出于对师生的照顾,为学校师生放松心情、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而专门设置了冬令营。但因为一个学生出了事,而不得不终止了为期一周的冬令营活动。
学生们哄然打包着行李,坐上了学校安排的校车,打道回府。
温顾坐着校车,回到家里。没有了冬令营,寒假还是得过。
舒蕾一家,去了沿海那边度假过年,毕竟,那个城市的冬天,气候宜人,只需要穿一件薄薄的外套,非常舒服。果然是有钱人生活的节奏啊。。。。。。温顾想起自己上辈子,就连出门旅游都奢侈,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
温顾依旧坚持着每天早起跑步,和拳王孙敬苒学习拳术。不过,她原本学习拳术进步的飞快,但是,当她学习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她的进步就显得变得稍显缓慢了。
晨练过后,温顾要么替妈妈去医院照顾弟弟,送送午饭,和弟弟说说笑话解解闷,要么,拿着速写本到外面画画手绘,要么在家里看看建筑方面的书,偶尔,也会见一见许都,了解了解公司的情况。
当然,温顾最喜欢看新闻,了解华夏国的国家大事,也了解了解S市的大事。
这时。
温顾的BP机震动了一下,她看了一眼上面的消息。是那卧底警察青藤发来的消息,青藤告诉她,他立下一功,脱离卧底身份,恢复重案组警员身份。
温顾在心中说上一声恭喜,放下了BP机,她知道,青藤的精彩生活,要开始了。
电视里正在播放另一则新闻,S市退休的老干部横死家中,警方正在调查。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正是的青藤。
温顾给青藤的BP里又发了一条信息:恭喜你,警察叔叔,哦,不,应该说,再过一段时间,就该称你为,青藤警官。
是了,他们之间早就已经缔结盟约。她践行自己的诺言,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接下来,温顾找到了退休老干部家里的小客人:壁虎。通过和壁虎的交流,她协助青藤锁定了杀害老首长的可恶罪犯。
开饮食连锁店的大老板,他的五岁儿子遭到了绑架。温顾通过城市下水道老鼠们提供的线索,帮助青藤,在一间地下室找到了遭到绑架的五岁小孩,并且抓住了绑匪。
三个不同的社团帮派,在接头交火,死伤无数,警方难以估计火力区详情。沿街附近的麻雀和乌鸦,它们盘旋在上空,仔细观察了现场情况,报告给了温顾,帮助青藤为首的警方,成功逮捕了十几名涉黑人员,其中包括了一个恶贯满盈的重量级黑道教父(其实力仅次于青帮教父)……
青藤破案神速。
升官在即。
……
一周后。
沈碧落给温顾打了电话,温顾便和妈妈白兰芝报备,干妈沈碧落打了电话邀请她去吃饭。
白兰芝说:“你那干妈真是把你当成心肝儿来疼爱,将来啊,你得对她好点。”
温顾笑笑,跟白兰芝撒起娇来:“老妈,你这可是吃醋了?”
“才不是呢!我只是瞧着你,从前怕生,总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就连家里的亲戚,都不肯多见。可如今你渐渐大方懂事了起来,也惹得人疼爱,我这个做妈妈的,高兴还来不及,吃醋做什么。”白兰芝憨实的笑道。
温顾一怔,说起来,她和以前的自己相比,的确在性格上有很大的改变。从前的她,是怯弱的,总是只会逃避只会哭。从前的她,以为只要把自己关起来,外面的世界,就会对她多一些仁慈。从前的她,也完全不能领会父母的心意。大学毕业以后,她就只晓得埋头工作,住在单位里,吃在单位里,很少回家看看父母,她把她整个人的青春,都献给了祖国伟大的建筑事业。她看不到日渐老去的爸爸,佝偻的背,也看不到日渐憔悴的母亲,眼角细密的皱眉和黑发中夹杂的显眼白发。
如今的她,变得积极乐观起来,即使遇到了难题,她不回去逃避,而是想办法解决掉,就算暂时不能解决,她也会计算着,怎样用最短最快最小的损失来解决。她开始学着体谅父母的辛苦,学着去帮助在家的妈妈做家务,给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电话时,说些令他开心的好消息。她唯独只有一点愧疚难安,她曾过于刚愎自用,而没有保护好弟弟温小齐。
如今,那些曾经给过她和小齐伤害的人,都已经把帐一一清算。或许,她早就应该,杀伐果决一些!
到了晚上。
温顾随手穿了一件黑色棉衣,穿上便出了门,也真是凑巧,竟在院子里碰上小花。
小花见了她,惊讶的一愣:“呀,温顾,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约会?”
温顾白了一眼小花:“我看上去,像是没有人会约会我嘛!”
小花将温顾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摸了摸额头上的白毛,沉吟半晌,说道:“其实吧,你也不丑。”这样说着,它观察着温顾的表情,那傻货居然高兴的眉毛都扬起来了,哼,它继续说,“你是非常丑!”
温顾顿时就炸毛了,小花你别走!你站住!我保证我绝对不会打死你!我保证!
小花见温顾炸毛了,它可是个鬼灵精,赶紧躲到撤了,难不成留在这里,被温顾打死不成!这个温顾,可是曾经威胁过它,没有吃过猫肉,想要试一试猫肉的呢!
哎,这个温顾真是什么都好,就是长得丑,脾气暴!将来,会有哪个男人把这个母夜叉娶回家嘛!
。。。。。。
温顾其实也不过是吓唬吓唬小花,这个小花,嘴巴不毒就会死!她可是赶着去谢如意家里吃饭呢。
小花回过头,咦,这个温顾,怎么不见了?它有些失望的往老太太家走去,哎,还是回到自己的舒服窝里,好好大吃一顿,美美的睡上一觉吧。
小花身子拱了拱,身形一跃,便已经来到了家属楼前。
有个十多岁的金发女孩,白皮肤、高鼻、宝蓝色眼球,是典型的欧洲血统。她上半身穿着一件厚实的羽绒外套,下半身,却只穿着一条大红色的伞裙,两条小细腿,裹着乳白色的裤袜,脚蹬一双黝黑发亮的大头皮鞋。
她正拿着一台DV摄像机,在拍摄着什么东西。她忽然发现了小花:“wow,cute(可爱)!”
小花惊呆了,居然听到了外国话。想它小花活了几百年,虽然是大华夏国土生土长的猫妖,但行走江湖以来,它还是见过洋人,听说过洋话的。
金发女孩走到了小花身边,将DV摄像机对准小花。小花立刻咧开了嘴巴,露出了一个贱贱无比的表情。
金发女孩被小花吓得一愣一愣,顿时一点都不觉得小花可爱了。不过,她还是对小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她对着不远处的装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用蹩脚的中文说道:“你、帮我、把这只猫,抱回家。”
小花听着金发女孩这口蹩脚的中文,露出了目不忍视的表情,能够牺牲自己娱乐别人,把中文说的这么难听,也是为社会的和平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啊。再仔细看那女孩脸蛋和装扮,虽然穿着羽绒服,却还是很好的勾勒出她身材的曲线,果然,火辣的身材,是遮都遮不住的,发育的真好啊。它摇了摇头,想起温顾那小胳膊小细腿,还有那发育的程度,只怕是等温顾成年了,还是旺仔小馒头吧。
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约莫三十出头,他道:“小主人,这只猫,应该是普通居民的家养猫,不能随便抱走的!”
“我说,我要!”金发女孩不依不饶。
黑西装男子拗不过,只好说:“我去和它的主人商量商量,如果可以的话,出点钱买下来。”
“嗯,好,我有很多很多钱,完全可以把这只猫买下来!”金发女孩说。
金发女孩说要买它?笑话!
小花真是不知道说这个金发女孩什么好,金发女孩究竟是有多有钱,才敢说出自己有很多很多钱的话来?小花冷哼了一声,它可是全世界最有钱的猫妖才对,它有一半的宝库来着。随便卖几只金碗,就能把金发女孩买下来了吧。
小花摸了摸额头上的白毛,现在的人类啊,真是越来越骄傲自满了,它想起那个温顾,这女孩看起来和温顾的年纪差不多,大概还稍微年长一些吧。可温顾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是蛮靠谱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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