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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运上上签-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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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陈可偷偷看了眼正在开车的江凌宵。他说晚上一起吃饭,那就一起去吃饭。
  
  江凌宵问陈可想去哪里吃饭,陈可不知道:“江总请客,江总决定吧。客随主便。”陈可打量着江凌宵,这算是约会吗?算吗?他已经知道了她的心声,可是他却迟迟没有表态,既没有说接受,也没有拒绝。表个态,成吗?江总?陈可想笑,却笑不出来。张必玺说,离他远点。可是陈可这个人逆反心理严重,叫她离他玩点,她偏偏想靠得更近。
  
  “去外婆家,那里的红烧肉不错。”江凌宵看了眼陈可,这个小妮子,从上车之后就一下闷闷的,搞不懂在她想什么。
  
  陈可很想对手指,问问江凌宵对她是什么态度。
  
  外婆家是当地是家小有名气的特色餐厅,经营本帮菜,以家常做法闻名,通常需要预订。餐馆的保安引导着停下车之后,陈可从车上下来,江凌宵也走了上来。这时陈可注意到旁边停着一辆很高的车。她表现出对那辆车子有兴趣的样子多看了几眼,江凌宵说了句:“你喜欢这种车?”
  
  “我只是好奇,这种车子的车身那么高。”她这个人,目标是十年之内有套房子,买车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江凌宵抱着双臂说:“悍马H2加长版,市价260万左右。”
  
  “悍马……”陈可对车子的品牌认知度是1,她只知道宝马奔驰这种好车,其他的好车她一概不知。她不知道,就算是宝马奔驰也要看车系,像国产宝马,一般都是三十多万,还不如一辆三十多万的雷克萨斯拉风。“那么贵?什么人会买那么贵的车子,能买套房子吧?”
  
  “你是说郊区的房子吗?”江凌宵冷冷地说了句。他心想,难道这个小妮子是嫌他现在开的这辆车子不够好?比起260万多的H2加长版,确实是次了点。难道他要考虑换个新车。“你喜欢?”
  
  “不是。”陈可摇头,她对车没兴趣,“我只是觉得车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她的好奇心促使她走到车边一看究竟,里头突然窜出一条大型犬,就算隔着车玻璃,那么大体型的犬类还是把陈可吓了一大跳。里面的狗很大个,很大个,脸靠着车玻璃窗,哈哈喘着气。黑色的鼻子碰在玻璃窗上,留下了水气。虽然大狗的表情不算凶恶,也没有龇牙咧齿,陈可还是吓得后退了好几步。
  
  “走吧。”江凌宵很想拉陈可一把,但想想又没的动手,便往餐馆走。陈可马上跟了上去。
  




☆、大丹犬

  外婆家有不少的特色菜,江凌宵说的外婆红烧肉就是其中之一,点了这道菜,江凌宵把菜单交给陈可让她自己看。看得她直流口水,每道菜都想吃。介于只有两个人,不能把所有的菜都点一遍。她只好又点了炸响铃,烤扁土豆,手撕羊排,冷菜要了一个鸭舌和酱萝卜,都是菜单中推荐的菜品。
  
  因为江凌宵在开车,所以没点酒。两个人要了鲜榨玉米汁。陈可发现和江凌宵一起吃饭并不好玩。因为他属于吃饭就是吃饭,闷头吃的那种。偏偏陈可吃饭时喜欢说话,还是话唠。很多女人都喜欢在吃饭时聊天,不然也不会一堆人坐在一起吃饭了。江凌宵吃饭时只顾着吃,压根没抬一下头。
  
  江总,你不能说点话题吗?“呃,对了,江总,电梯的事——”
  
  “奥斯公司人初步检查说突然停电又马上启动的电流会让电梯无法升降。我对电梯不懂,想找专业的公司去看看。”
  
  “还好是我们,如果是酒店客人的话,会很麻烦的吧。”陈可吃了块酱萝卜。
  
  江凌宵放下筷子,表情严肃地说:“你怎么能这么说,谁会想遇到这种事。”
  
  陈可知道自己表达有问题。只是江凌宵突然严肃地说话让她不适应,这是在约会吧,不是在上班,有必要这样子说话吗。“是,江总说得对。”陈可点头,好不容易有点像是在约会了,却因为这么一句话把气氛一扫而光。“江总不是说有安全闸吗?”
  
  “可能是有个部件失灵,才会往下掉。”江凌宵拿起筷子夹起一根鸭舌送到陈可碗里,“你也吃。”
  
  “噢,好。”陈可嚼着鸭舌,正嚼着起劲呢,突然给定住了,因为,因为前面站着一个人。“风扫尾!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嘴里咬着根鸭舌,说话口齿不清。什么风扫尾,根本就是冯少威,冯某人本尊。虽然他戴着大大的墨镜,但是熟悉的话,一看身形就能看出来是谁。除了身形,还有他的笑,他很开心地哈哈大笑着打招呼。
  
  “哟,怎么会那么巧,在这里遇见两位。”冯少威也不见外,拉了把椅子座下来。“吃饭呢,不介意让我一起?”
  
  “你不会一个人来吧。”陈可说。
  
  冯少威得意地摇摇头,目光往另一侧撇了眼,示意他还有朋友在那边坐着。“我看谁那么眼熟呢,没想到是你。还有——”他看着江凌宵。“江总,童大美女常常在提及你,多亏了江总对新片的投资,导演说一定能拍出更好的影片。敬江总一杯。”冯少威拿起陈可的杯子,也不看江凌宵并没有想碰杯的意思,直接就对着桌上的杯子碰了碰。
  
  “她——现在怎么样?”江凌宵说的她,是指童青。
  
  “还是一样和我和不来,虽然我演男一号,她演女一号,戏里演情侣,戏外却是两个刺头。真有意思……”
  
  陈可突然想笑,确实会有点意思。
  
  “噢,对了,我吃好饭了,正要走,才会看到你。看到你就想到一件事了,有件事想拜托你。”冯少威也不管陈可是否同意,拉起她往外走。
  
  两个人走到那辆很高的车边时,他停下来。“这车子是你的?”
  
  “是不是很拉风。”冯少威说,给你看件更拉风的东西。
  
  等等,你是想说车里的那条狗吗?喂!等等!陈可急忙往后退,可是来不及了,冯少威一拉开车门,里面那条巨型犬就冲了出来,直接把陈可扑倒在身后的那辆车上。狗狗的大爪子搭在陈可的双肩上呼哧呼哧喘着气,还滴了几滴口水到她身上。别,别——陈可来不及惨叫一声,就被大狗狗舌头舔着洗了半个脸的口水。
  
  “把它牵走,把它牵手!”陈可吓得要死,这么大狗,扑起比她的人还在高,爪子那么巨大,吉娃娃跟它一比就是芝麻与西瓜。“冯少威,把它牵走。”
  
  “它很喜欢你。罗比,下来。”冯少威唤那条狗,大狗很听话的站回到地面上。“它叫罗比,是条大丹犬。未成年,体重100斤,身高80厘米。别看它的样子很吓人,但是性格温驯。大丹犬可是身体与精神的完美结合,具有王者风范和男子气概。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什么王者风范和男子气概,你是在说自己吗?” 陈可无奈,这样子就算不吓人,也能把人吓得半死。那一爪子拍下去,还不让脑震荡啊。“你说的事不会是——”陈可指着大狗说,“让我照顾它。”
  
  “聪明。”冯少威说,“我朋友托我照顾,你看我哪有时间去照顾一条狗。”这一点,陈可认同,冯少威自己还需要被人照顾。“我想到了你,你不是很闲嘛!”
  
  “什么朋友,你是自己买了又不想管吧。” 还有,谁很闲,谁很闲!陈可抗议:“我有工作的,好吗!我每天要上班的,好吗!”
  
  “没关系,你上班的时间就把它放在家里,还能防个小偷什么的。”冯少威不管陈可同不同意,自己坐上车,走了。
  
  嗖,一股冷风从陈可身边吹过。这,这个人是怎么回来,每次都不听别人说话的吗?乱来,太乱来了。冯少威——陈可冲着空气喊声:把你的同类带走吧——
  
  最后,陈可只好给江凌宵打电话,说她不能去餐馆了,因为餐馆禁止宏物入内。就下子,连饭也没吃完,只好回家。噢,对,还要照顾狗,狗粮什么的,要不要狗玩具,要不要其他东西。幸好不是猫,不然还有猫沙。可是狗便便怎么办。
  
  “你能不发呆吗?”江凌宵问她,他的手里还拿着打包的餐盒。“既然不在里面吃,带回家吃。”江凌宵看到陈可身边的大丹犬,“你说的麻烦就是它。”
  
  陈可重重地点头。
  
  “没养过狗?”
  
  “江总,说真话,我踩过狗屎,还被狗咬过,你说我怎么样会去养狗。啊——”她说话那条大丹犬又扑到她的身上,哈哧哈哧要舔她的脸。陈可急忙要推开,可愣是推不动。“罗比,坐下,坐下。罗比,我求求你了,求你还不行吗?求求你给我坐下——”这回罗比还算听话,乖乖地坐下,但还是把头搁在她的腿上。陈可没办法,只好让它搁着。透过后视镜,她发誓看到江凌宵在笑。“江总,你应该多笑笑。”
  
  江凌宵说了句:“蒙娜丽莎负责微笑,我负责——”他停顿了一下,通过后视镜看到了陈可。
  
  “江总负责板脸。”陈可接上江凌宵话,一想发现自己说得不对,“不对不对,江总很有亲和力的,对员工也好,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树见倒栽——”陈可呀,把能想到赞美之词都去拍江凌宵的马屁。
  
  “你啊——”终于,江凌宵浅浅地笑了笑,不由得,陈可跟着他一起笑。“哪来那么多话。什么平易近人,什么对员工好。”
  
  “一定的嘛,江凌宵肯定像爸爸。”陈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人家爸爸已经过世,这对他不是一个伤痛吗。“对不起。”陈可连忙道歉。
  
  “没事。”江凌宵淡漠地说。“去宠物店买狗粮吧。”
  
  “噢。好。”陈可看看罗比,心里不由暗骂:你个小子,让我给你破费,等你主人回来,让他全部给我报销。
  
  “我给你买。”江凌宵看出陈可的难处,“狗粮比你想的要贵。我替你挑牌子,我以前养过狗。”
  
  江凌宵让罗比留在车里,带着陈可走进了一家宠物店,里面狗粮狗玩具狗屋一应俱全。陈可还从没到这种宠物店来过,看到里面那么狗玩具感到很稀奇,没想到连狗都需要玩具。然后是狗粮,真的挺贵的。陈拿着一根玩具狗骨头说:“要不再买个这个让它咬咬?”
  
  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见两个人来店里马上热情地迎了上去:“你好,好久不来。”听她说的话,江凌宵以前还是这家店里的常客。陈可看了眼江凌宵,实在想不出他会养狗,更想不出他和狗狗一起玩时会是什么样子。难道对狗狗也是板着脸的吗?“这位是女朋友啊,真漂亮。”女店主嘴巴会说话,夸讲陈可。
  
  陈可差点想笑,什么女朋友,什么真漂亮,是想让他多买点东西吧。“老板娘,我不是他女朋友。”
  
  “那是什么?”江凌宵问。
  
  于是陈可掰着手指说:“跑腿、跟班、打杂、听差。以上,就是我的身份。”
  
  江凌宵总结了一句:“笨得无可救药。老板娘,大丹犬吃哪种狗粮。”
  
  “改养大丹犬了吗?哈士奇呢。”这位老板娘能记住来店里买狗粮的人,人家的狗是哪种品种。看样子,以前江凌宵是养了条哈士奇。“噢,大凡犬也不错,性格温顺。这种吧。”她指着堆在一边的狗粮。每包大概有二十五斤重。“这种狗胃口好,一次买个两包回去吧。”
  
  陈可望着包装好像大米的狗粮,然后是上面的价格:“330一包?”就在她说话间,老板娘和江凌宵已经一人抱着一包狗粮搬到他车子的后备箱里去了。好贵,好贵,比大米还要贵,这么一来,养条狗比养一个人还贵。“江,江总,好贵噢。”
  
  “不然你给它吃什么。”江凌宵关上后车盖。
  
  陈可说:“不喂饭吗?我们那边都是喂狗吃的东西都是我们吃剩下的饭菜。”她没想到这种狗狗还那么精贵。“像那样——”她指着车子里的大丹犬正在啃食的东西。咦?陈可一看,那不是从外婆家打包出来的饭菜吗?罗比正吃着的东西,是红烧肉!“啊——”她惨叫一声,江凌宵的车子成罗比的餐桌,那场面真是惨不人睹。
  
  最后只好把车子开到洗车场去洗车。
  




☆、温暖的口袋

  洗车场营业到晚上十点,两个人到这里差不多九点。车子外面要洗,里面的垫子也要换。车里面坐不住,只好到外面来。还好离洗车场不远处有家便利店,两个人,一条狗慢慢腾腾走了过去。陈可肚子还饿着,而罗比大概是吃饱了一声不吭跟在陈可后面走。
  
  冬日夜晚显的清冷,陈可吸了吸鼻子。她穿得不够暖和,看了眼江凌宵,那个人的呢大衣看过去很保暖。看到他的双手放在口袋里,她也很想放进去取暖。可又不好意思主动。只好跟在他身后,他进了便利店,她站在外面。出来时,他手里多了两个热乎乎的肉粽子和一瓶饮料。
  
  罗比又把头搁在陈可的腿上,大概是它觉得这样暖和。陈可就坐在江凌宵身边,吃着粽子喝着饮料。
  
  “我以前养过一条哈士奇,很听话。”
  
  陈可愣愣地看了眼江凌宵,虽然和他也长谈过,但不管谈什么,他都不会涉及他的家和他的过去。陈可只知道他是一家酒店的总裁,有一个很严厉的妈妈,他的爸爸已经过世。今天他是怎么样了,突然想讲讲过去。陈可低下头,继续吃粽子,大概是粽子里的肉香让罗比闻到了,它抬着头可怜巴巴地望着陈可。陈可把肉抠下来给了罗比吃。
  
  “我爸爸也很喜欢,可是我妈妈很反对。”
  
  这一点倒是可以想象,陈可联想到当江凌宵的母亲穿着华贵的皮草大衣抱着一条哈士奇会是什么样子。顿时让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也许吉娃娃才适合江凌宵的母亲。“江总,我觉你得妈妈好像是个很严格的人。是不是很不喜欢小动物之类的。比起小动物,花草,更喜欢珠宝首饰之类的东西。”
  
  “她——”
  
  陈可听到江凌宵说那个“她”字,顿时明白了,那个严厉的女人应该不是——
  
  “不是我亲生母亲。”江凌宵苦笑着,“她是我爸爸的续弦。我不明白为什么爸还要再娶她。再说那时我已经不小了,我很不喜欢,无法和她相处,就跑到美国去读书,认识了麒麟。后来我知道了原因,那个时间应该是酒店出了什么事情,迫使爸爸必需娶那个女人。”江凌宵对着陈可淡淡地笑了笑,替她拿掉嘴角上的米粒。
  
  陈可不好意思地笑笑:“谢谢江总。”
  
  “谢什么。”
  
  陈可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
  
  “不客气。”江凌宵说着摸了摸陈可的头,“我发现跟你在一起时很轻松,很舒服。就想跟你讲讲办公室之外的事情。”
  
  这样的江凌宵,陈可还是第一次见到。此时的他,不是她的老板,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肩负着领导一个酒店重任的人。此时的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男人。会为生活所为生活所累。遇到困难时,想找一个人倾述。
  
  “江,江总。”陈可站起来,罗比抬着头看她。“我一定努力成为江总的坚实后盾。只是,江总,跟我着肯定会倒霉的。谁叫我是一定灾星呢。”陈可努力给江凌宵展现出一个宽慰的笑容,她想说如果他累了至少还有她可以依靠。
  
  “谢谢。”江凌宵突然站起来,抱住陈可,亲了亲她的脸颊。
  
  罗比看这两个人抱在一起,也要来凑热闹,直接扑起来把两爪子按在陈可的肩上,陈可受力向前冲,差点撞到江凌宵。她的心开始狂跳,觉得这个气氛好极了,应该会——如她所想,江凌宵吻了她的嘴唇。刚喝过橙子味的饮料,嘴里还是橙子的味道,甜得腻人。只有罗比摇着尾巴呜呜叫的同时眼巴巴地看着那两个人。
  
  陈可觉得她和江凌宵之间的关系有了飞跃,虽然他仍未表明心意,仍未说出喜欢之类的话。但她觉得,她可以感到他的好意。也许,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家伙,也许他认为与其说,还不如用行动表示。
  
  两个人并排走向洗车场时,江凌宵拉起她的手一同放在大衣口袋中。如陈可所想的,他的口袋里很暖和。罗比高兴地摇着尾巴跟在陈可身边。他口袋中的温度会把连她的心都给融化。
  
  江凌宵的车子还没有洗好,只好再等等。陈可看着洗车工正在清洁车子的内部,其中一个人正吃力的拿着吸尘气吸尘。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新来的,动作很不利索,还差点被吸尘器的吸管给绊倒。看着那个人要摔倒的样子,陈可觉得眼熟。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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