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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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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天最美好的时光,是夜幕降临后。这个时候,我喜欢经过广场,穿过孩儿巷,去湖畔的地下酒吧喝点啤酒,麻醉自己。地下酒吧的门脸很小,色彩灰蒙蒙的,远远看去有一点古典的雅致,只是铁艺招牌上显目的“变异”两字,让整个酒吧变得不伦不类。典雅、现代、新潮、怪模怪样,似乎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混合体。衣着鲜亮的女人、头发怪异的年轻男孩、稳重而端庄的中年男士、还有一群分不出是男是女的嗲声嗲气者,纷涌而入。我总是不紧不慢的随着侍者欢迎的手势,向地下室走。酒吧的光线依然是那么蒙胧、琢磨不透。只见人影晃动中,模糊不清的肢体语言演绎着丝丝缕缕的暧昧。低缓的音乐、贴着耳膜滑过的情话,轻笑、打闹,在这里不管是买醉还是买欢都是愉快的生活插曲。

  舞池边的罗克拿着萨克斯,朝我点点头,白皙的脸变得热情起来,不再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吹着一支曲子轻轻的摇晃着,眼神掩饰不住见到老朋友的高兴,萨克斯声音也变得高亢、轻快起来。我坐在角落里的高台边,晃着腿,开始喝酒。我低着头,懒得看酒吧里快乐的人们,一杯接一杯的把酒倒在肚子里。萨克斯的声音一扫轻快的调子,变得忧郁而伤感。缠绵悱恻,如泣如诉,呈现出一派秋风秋雨,残荷寂寥的景象。拉小提琴的女士换下罗克,将风的浪漫、风的形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象我们是一群追风的顽童。罗克坐在我身边,倒了一杯酒,眼睛漫不经心的看着别处说,你好象有心事。我轻轻地碰着他杯子说,干,然后一饮而尽。他在等着我讲述烦心的事情,此刻我除了想喝酒,就想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拼命的叫喊。

  罗克劈手夺过我的杯子,声音变得异常的愤怒,你还当我是朋友吗?有什么事不能对我讲?

  我一边夺杯子,一边失声的叫道,她走了、安娜走了、她离开我了。

  他叹口气,小心翼翼的掩藏起同情的神态,生怕刺伤了我敏感的自尊。他轻松的给我满上酒说,其实这没什么的,你应该感谢她,她让你获得了整片森林。我机械的喝光酒,呆滞的看着吧台边穿着超短裙的女郎。他不理会我的沉默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几年前,我比你更惨。她跟另一个男人鬼混,跟我宣称我们之间的爱情死亡了,我可以走了。我一气之下跟她离婚,让自己重新开始一段生活。结果我除了女儿,什么也没有。把女儿送回老家后,我想到了死,我要喝醉后去跳湖自尽,就是在这里,一个女人跟我说,你知道孤儿最渴望什么吗?不是财富,而是有爸爸和妈妈,只要有她就会觉得幸福。你知道吗?你不知道,因为你没有经历过。他捂住脸说,喝多了,声音里满是潮湿的咸味。很快他就变得平静下,坐在我边上跟我一起默默地喝酒。

  11点还是12点,我已记不清,那时疯狂的的士高响了起来,大家潮水般的涌向舞池,在扑朔迷离灯光里,让摇摆不定的身体变得支离破碎。我是在舞池边,倒下去的。倒下去的瞬间,我感觉到自己变成了两个人。一个无助的隐在黑暗里,看着躺在地上自己,绝望而悲伤。后来,我看见了罗克,再后来,他把我送上了出租车。经过广场时,我只看见孤零零的灯,没有音乐,没有翩翩起舞的男人和女人。这是什么地方?是梦里我出来寻找钥匙的地方吗?回到家,我又变得清醒起来,她红色的裙子就是挂在床尾的衣架上,现在没有了。前天,她还站在窗前跟我说,让我不要熬夜。昨天,她看着巷子里来来往往的行人说,她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让我再去找一个美丽的姑娘。我跟她说,她就是我的西施,她就是世上最美的姑娘。我跟她耍贫嘴时,一个收垃圾的老太婆从门前低头晃过,一阵扑鼻的恶臭打破了语言营造的美好氛围。我以为她象平时一样,只是说说而已,只是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可是我没有想到她真的走了。我再次拿出手机拨打她的号码,电脑语音清晰的告诉我,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漂亮的信笺纸躺在桌上,这是一周前,我们买巧克力时超市的赠送品。现在它记载了安娜在这个屋子里最后的时光,“我走了,你保重”,从这句话上,我看不出安娜真实的想法。我用被子紧紧的蒙着头,月光霜一样的洒在床边。 。 想看书来

2
罗克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的朋友,若干年以前他是安徽农村的一个小伙子,后来应招入伍,在这个城市做了文艺兵。一次军民联欢会上他与风叶一见钟情,退伍后,他与风叶结为伉俪。最初住在风叶的父母家,俩个人借了点钱,经营小本生意,由亏到赚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几年来,俩人起早摸黑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可房子装修完毕后,风叶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两人离婚后,风叶要支付一半房钱给罗克,可是这些年罗克没有收到一个子儿。有次女儿想妈妈想得厉害,他带女儿去看看风叶。结果风叶不在家,后来他要风叶去看看女儿,可是他的话就象一阵风,没有引起风叶的任何反响。他有许多次当保安的机会,但他没有,因为他讨厌这个职业。离婚让他变得极其沮丧,并产生的了此残生的念头。在落魄的午夜,他准备大醉而亡,结果被一个叫咪咪的歌女识破心思,救了一命,从此他就做了变异酒吧里专职的艺人。罗克和咪咪只是她们在酒吧里的艺名,她们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曾经有过怎样的岁月,因此她们不太提起自己的真名。

  认识罗克以后,我跟他讲得最多的是安娜。那个时候,不是在酒吧,是在他的屋子里,因为他是我的邻居。现在想来,我有许多次都在跟罗克唠叨,安娜总有一天会离开我的。他总是安慰我,不会的,安娜是一个好女人。我比罗克更清楚安娜是怎么回事,很久以前她还很单纯,常常发誓要做一个诗人。我就是在她发白日梦的年龄里,走进她的生活,充当了一次偶像的角色。我知道梦醒后的惨痛,是失望和逃离。安娜有着太多的理想,她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女人。现在她走了,记忆成了丰富的宝藏。

  一年前还是两年前或是更久以前,我们在茫茫的人海中当着漂漂族,我们从城东搬到城西,又从城南搬到城北,几经周折就成了罗克的邻居。我相信漂漂族之间在这个世界上,成为邻居,成为朋友是一种难得的缘份。我无数次的跟罗克说,我没有什么宏伟的理想,只想过一种平平安安的生活。罗克说,他也是这样,懒得去想将来怎样,他只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家。其实这也是安娜最伤心的地方,她不能容忍我得过且过的生活态度。说去说来,还是安娜对我了解不深,很久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热血少年时,是有过许多理想的,可是经过岁月的冲刷理想变得淡而又淡,只是在午夜醒来时,暗暗发誓要干出一个样子来。大多数时间里,我不这么想,我跟罗克一样,只想要一个自己的家。

  安娜的走,给我一种史无前例的阵痛。我想在父母的那里得到一点温暖,让自己躲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舔平心中撕裂的伤口。我伟大的父亲给我出了一道奇怪的数学题,一个人有几个三十岁;母亲不喜欢数字只喜欢具体的细节,她抢过电话,用女性特有的慈爱将我的生活定格在了童年某个温馨的瞬间。通过电话里循循善诱的声音,我甚至能清楚的看见她启发我时那对扑闪扑闪的眼睛。奇思你还记得吗?就是小时候经常跟你打架的,老是把鼻涕甩在你身上的那个埋汰孩子。现在他伴了个大款的女儿,在北京秀丽的风景区,住上了一套西班牙式的洋房。上次回来举行婚礼,那排场、那架势,风风光光,好不热闹!这时候,侄女稚嫩的声音,问我是不是在外边赚大钱,什么时候回去给带好吃的东西。

  遥远的故乡在电话里变得真切而清晰,挂了电话才意识到自己在这坐城市已经六年了,并且这样的生活还将继续下去。前三年,还回去看望过亲人,现在也想在春节的时候陪父亲喝喝酒,听母亲唠叨唠叨。可是每次一想到家,就变得万分的惆怅,三十岁的人了,还一无所有,孑然一身的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回去真不知道怎么叙说自己糟糕的生活。

  去年,春节时和罗克一起沿着湖滨路,踏着薄薄的积雪去南屏晚钟上香。他说,他在这坐城市生活了10年,有时真想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守着一个女人过一种古老而淳朴的生活。虽然,我们不相信神灵,但我们还是祈求上天能让家里所有的亲人都平平安安。罗克表示,他不仅要平安,还要一个美丽的姑娘,还要建一个自己家,让女儿得到更多的爱。拥挤的人群、袅袅升腾的香火、虔诚的面孔、往来穿梭的僧人,新年里的钟声;一定不会忘记罗克的祈祷。一想到去年,我就无比的难受,安娜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因此,我现在只能祝愿罗克如愿以偿。 。 想看书来

3
那些日子,我精神恍惚,对工作不感兴趣,常常以酒为伴。那天,我还是坐在角落里,搭拉着混乱的脑袋,醉眼朦胧的喝着酒。咪咪还象我第一次见到时的情景一样,站在舞池后面低矮的舞台上,唱着一支流行歌。咪咪面容娇好,妩而迷人,媚而不妖,修长的身材在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的透出成熟的风韵。她的脚步合着歌声的节拍,微笑的迎着台下说笑、喝酒、抽烟的男人们缓缓而行,仿佛是一副经典的印象画。咪咪的声音还是那样好,那样饱含深情。可是我还是听出了一丝异样的情绪,怅然若失、无可奈何、自怜自爱。我抬头扫视酒吧没有发现罗克,这家伙惹她生气了吗?

  咪咪从台上下来,轻盈地飘过舞池,一脸鲜花般的笑容,佯装娇嗔的和客人打情骂俏。她坐在我边上,夸张的喝酒。

  我玩世不恭笑道,罗克又有相好的了?

  她嘟着嘴,一副毫不相干的样子,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呀,上天我都管不着。声音里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醋味。

  你们女人呀,就喜欢小肚鸡肠。我不屑的晃着酒杯,摇摇头问,罗克呢?

  什么都是他前妻好,放个屁都要跑断腿。她生气的喝着酒。

  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告诉我,他前妻的丈夫躲赌债没了踪影,别人找不到她丈夫就把她给揍了,她担心父母年事已高受不了,就求罗克去医院照顾她。你说她怎么这么不要脸?你说她怎么这么不要脸?你说她怎么这么不要脸?她的分贝越来越高,情绪越来越激动。

  我故意恶作剧的笑道,这三照顾两照顾,就又是一家人了。

  谁希罕他呀?咪咪的声音很冷,目光更冷。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还得着喝你们的喜酒呢?

  咪咪没有顺着话题往下说,而是问我,安娜怎么会走的。

  我把答案总结为,只有鬼知道。她问我,安娜是不是另有新欢。对于安娜的离开,我不想这样揣测,我宁可相信是她对我彻底的绝望了才导致这样的结局。我说,安娜不是这样的人。

  她说,不是就不是,用得着这么大声搞得跟吵架似的。她显然生气了。

  我为自己的失态向她道歉。或许她觉得我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但她还是表现出不好意思的样子说,是她不该这样猜测,让我难过了。

  我懊恼无比的咕哝着,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太激动。我闭着眼,喉咙里哽噎得难受,我真想躲在无人的角落里痛哭一场。

  舞台上的咪咪应一位上了年纪的客人,在唱《何日君再来》,这个时候,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落了下来。我使劲的憋着嗓子,不让声音从喉咙里散发出来,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张开嘴,洪水一般的嚎啕就会象一群野马一般,奔腾而出。由于憋得太紧,喉咙里发出了呜呜的怪叫声,肩膀一耸一耸的,眼睛变得模糊不清,只是觉得嘴里有些咸。我擦擦眼,连忙跑出酒吧,咪咪幽怨的歌声还有男人和女人交织而成的粘滞的气息都留在了身后,变得飘浮不定,似有若无。

4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变异酒吧。因为工作的事情,变得异常的烦恼。先是辞职去另外一家广告公司,可是新的老板总是把我当贼一样的防着。上了两个月的班,要去楼盘现场拍照,借公司相机一用,结果财会说坏了。可是十来分钟后,另一个同事却轻易而举的借了出来。我想不通自己哪一点,看上去象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后来,听见老总提醒总监,以后那些歪瓜裂枣就不要招进来。那时公司里只有自己是新员工,想想实在没劲,就又辞职了。

  一个人孤魂野鬼似的游走在大街上,穿梭在人才市场。看着拥挤的人群和摊位前投简历的人们,我真的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虽然,我不想打工,可是目前的状况除了打工,我还真想不出实际可行的生活之道。就在我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和我一样忙碌而不知所终的年轻人时,陈疯子抬着头象一只长颈鹿似的点亮了我的眼睛。她素面朝天的戴着那副蓝色的眼镜,黄色的卡通头巾将头发束成一个马尾巴,一身黑色的短裙,配着一双高跟的水晶凉鞋,在嘈杂的声音中,啪嗒啪嗒的,清脆悦耳。我故意挡在走道的中央,摆出一副痞子相。她见到我时先是惊叫了一下,然后兴高采烈的喷起了脏话,妈的个巴子,你也失业了。

  我说,你知道什么叫亡命天涯吗?我要不失业,怎么能跟你一起去流浪呢?说完后,我高兴的看着她。这时我发现自己也是一个俗得要死的烂人,见到漂亮的女孩就喜欢老孔雀开屏,臭美得不行。

  她笑嘻嘻踢了我一脚说,妈的,你又发春了。紧接着她摸了摸我的裤子口袋说,操,你没带烟,滚,给老娘去买包烟了再来发春。她做了一个无比陶醉的吸烟手势,瞪着眼让我赶快行动。

  她妈的,不要老是对我动手动脚的。我说,想吃大爷豆腐,明说。

  靠,就你。她不屑的做了个鄙视的手势。

  我收起脸上的笑说,里面没有你要找的活,真的。她仍然笑嘻嘻的,只是神色有些暗淡,整个笑就象蒙着一层纱似的。我拽着她说,找个屁呀,反正饿不死,还不如我们现在去喝酒,好好的搓一顿。

  两杯啤酒下肚后,她的两颊飞起了一片好看的桃红,她说了一些离开原公司之后的际遇。我不想和一个原来的同事,谈论如此沉重的话题。我油腔滑调的扯她的个人问题,你也老大不小,该考虑考虑了,实在没人,你也考虑我的,我还是蛮不错的,有情有义,又有责任感。

  呸,她一口酒喷了出来,你就免了。

  我说,虽然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

  她说,你厉害,我叫你大爷,你让我多活两年,别给麻死了。

  自从这之后,我就经常跟陈疯子联系。没事的时候,给她发一些笑话和暧昧的短信。有时,她也会给我发一些经典的搞笑短信。约她出来喝个茶,看部电影什么的,她也会如期而至。见了面,还是疯言疯语,打打掐掐的。并且两个人在一起,奇思妙想层出不穷。一会要抢银行、一会要绑架、一会要当恐怖分子、一会要自杀、一会要当富婆、一会要去太空旅游。我知道这些一样也没法实现,但生活原本就沉重,如果妄想能给我快乐,又何乐而不为呢?我记得不知是哪个伟大的混蛋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想缝合旧伤口,就得撕开一个新伤口。或许陈疯子就是我无意间,撕开的另一道伤口。 。。

5
失业,一下子让自己有了大把的时间。星期三的中午,我闻见罗克的屋子里飘出回锅肉的香味。我懒懒的扔开那本被视为写作圣典的《都柏林人》,蹿到罗克的屋子里说,嗯,真香,你得请我喝杯酒。他愉快的笑笑,让咪咪去买酒,他说,你应该走出阴影,结束单身汉的生活。我现在只想过一种简单的生活,每天就是吃饭、睡觉、看书、找工作,然后又恢复到公司和家之间的奔赴。我没有跟罗克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害怕他指责我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家伙。我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陷于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对生活不所谓希望也无所谓绝望,只是对周围的一切都极其的厌倦。我很羡慕那些在网络游戏里兴奋不已的年轻人,至少她们还有一些激动,而我就象一潭死水一样,静得可怕。我问罗克,什么时候请我吃你和咪咪的喜酒。这小子,极不老实把皮球踢到了咪咪身上,他挑挑嘴示意我问咪咪。

  我顺势又往前逼了一步,这么说,你是没意见了。

  关键是咪咪的意见大。他调皮的眨了眨眼。

  咪咪将他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她拉着脸说,俺算什么,一个酒吧里的歌女,哪比得上人家,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罗克涎着脸说,那我跟你可是永世万年的恩爱。说完他一脸的俏皮与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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